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文(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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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为了维护住户的合法权益,保证各住户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以下简称《消防法》、《深圳经济特区高层宇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确定住户维护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其责任如下:
1、责任履行户的消防安全监督责任,让本户成员认真贯执行《消防法》和《规定》等消防法规及规定,有义务积极与消防主管部门和管理处组织的消防演习及宣传活动。
2、责任人应经常教育本户成员树立消防意识,正确使用电器、燃气等设施设备。
3、经常对本户成员进行消防知识以及火灾逃生、自教技能的教育,使成员都能掌握和使用所配备的消防设施和器材。
4、定期对本户的消防安全实施自行检查,并主动接受消防监督机构和管理处对住宅消防工作的检查。
5、参与制定紧急状态下的疏散方案,在紧急情况下组织扑救出起火灾和指导安全疏散,火宅发生时应服现场指挥员的统一指挥。
6、有责任保护火灾事故现场,协助公安消防机关和管理处调查火灾原因。
7、具有国家规定的有关消防安全责任人所应的权利,义务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爱护公共消防设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标志,不得将其挪做他用。
9、明火作业需报请管理处审批,未经批准作业,将承担一切责任。
住户必须按照国力出规定的用途使用,严禁改变本物业及其设施的使用功能和用途。
为保证责任书的有效执行,对因违反上述条款造成火险隐患、火灾的,管理处有权责令整改、追究安全责任人的责任,后果由责任人承担,必要时报请安全消防部门处理。
本责任书自签定之日起生效至该物业单位更换住户之日起生效至该物业单位更换住户之日止。
住户需要更换责任应该办理转签消防安全责任书,否则将由原责任人承担一切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分别由住户、物业管理单位各执一份,经责任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责任人(签名):
联系电话:
年月日
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文(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物业的消防安全,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制定本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物业的所有住户、商家和物业管理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的目标是通过科学合理的管理措施,建立完善的消防安全管理体系,提高火灾防控能力,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
第四条物业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制度的规定,加强对住户和商家的消防安全教育和管理,加强对物业设施的维护和检查。
第五条物业管理人员应配备专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物业内的消防工作和消防设备的管理。
第六条住户和商家应遵守消防安全规定,积极参与物业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七条本制度由物业管理人员负责执行,如有需要,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第二章消防设施管理
第八条物业管理人员应每年对物业内的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和维护,并定期进行消防设备演练。
第九条物业管理人员应保证消防设施畅通有效,不得私自封堵或修改其功能。
第十条住户和商家不得私自更改或拆除物业内的消防设施,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物业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物业管理人员应定期组织消防设施的维修和更新,确保其在良好的工作状态下。
第十二条物业管理人员应制定消防设备维护计划,保证消防设施的及时维修和保养。
第三章火灾防控管理
第十三条物业管理人员应定期组织火灾防控演练,提高住户和商家的火灾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四条物业管理人员应对住户和商家进行火灾防控知识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其火灾防控意识。
第十五条住户和商家应按要求配备灭火器、防火门等防火设施,并定期对其进行检查和维护。
第十六条住户和商家应保持房屋内外的通道畅通,不得堆放易燃物品或阻塞消防通道。
第十七条住户和商家应定期检查电器设备的使用安全,不得私拉乱接电线。
第十八条住户和商家应定期清理房屋内外的积水和垃圾,减少火灾发生的风险。
第四章灭火应急管理
第十九条物业管理人员应保证消防车辆、水源等灭火设施的可及时调用和使用。
第二十条物业管理人员应建立健全火灾报警机制,及时报警并组织应急救援。
第二十一条住户和商家发现火灾应迅速报警,并按照要求进行逃生和灭火。
第二十二条住户和商家不得使用易燃和易爆物品,不得在家中使用明火。
第二十三条物业管理人员应建立火灾事故档案,记录火灾事故的原因和处理过程,及时进行总结和教训。
第五章外部合作与协调
第二十四条物业管理人员应与消防部门、公安部门等相关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了解和执行相关的消防安全法规。
第二十五条物业管理人员应积极组织参与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活动,提高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的专业能力。
第二十六条物业管理人员应建立消防安全和相关事故的通报制度,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相关情况。
第六章违规与处罚
第二十七条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物业管理人员有权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措施,并报告上级部门。
第二十八条对于严重违反本制度的行为,物业管理人员有权向有关部门举报并追究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制度中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由物业管理人员进行补充和解释。
第三十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并向住户和商家进行公告和宣传。
第三十一条本制度的修改和解释权归物业管理人员所有,并报告上级部门备案。
以上为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本,希望能对您所需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