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司法厅关于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服务保障全省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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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司法厅关于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服务保
障全省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江苏省司法厅
•【公布日期】2018.04.26
•【字号】苏司通〔2018〕20号
•【施行日期】2018.04.2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司法行政综合规定
正文
省司法厅关于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服务保障全省高质
量发展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和《关于进一步落实高质量发展走在全国前列要求的通知》精神,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更好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现就全系统服务保障全省高质量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部署要求上来
“高质量发展走在全国前列”,是省委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从全局和战略高度对全省发展提出的目标定位。

实现高质量发展,法治是重要引领和根本保障。

司法行政系统作为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肩负着为全省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和有力法律保障的重要使命。

特别是当前,随着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一带一路”建设等重大部署深入推进,投资融资、股权重组、知识产权保护以及涉外等法律服务需求必将呈现出总量增多、复杂程度加大的态势;随着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日益广泛,对维护合法权益、促进公平正义有了更高的期盼;随着企业转型升级、环境治理、区域调整步伐加快,一定程度上可能引发的劳资、债务、环境等矛盾纠纷增多,等等,这些都
迫切需要司法行政提高自身法律服务、法律保障的供给能力和服务水平,更好地运用法治方式为全省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广大法律服务工作者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使命担当,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全力推动全省高质量发展,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作出更大贡献。

二、全面把握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精神,紧扣省委“六个高质量”战略部署,按照“走在前列”要求,结合全系统“争先进位”活动,努力在助力打好防范风险攻坚战、积极参与精准脱贫攻坚战、主动服务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强化法治文化建设、深化司法行政体制机制改革等六个方面积极作为、创新推进、奋勇担当,为推动全省高质量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规范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二)基本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自觉把司法行政工作的“小逻辑”放到全省高质量发展的“大逻辑”中来谋划,找准切入点结合点,不断拓展业务领域,加大服务供给,加快构建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司法行政工作体系,为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坚持系统思维、统筹推进。

把服务全省高质量发展作为系统工程统筹推进,全面考虑局部与整体、内部与外部、当前和长远,加强资源整合,形成工作合力。

对内,要加强法治宣传、法律服务、纠纷调解、特殊人群管理、刑罚执行、戒毒执法等条线的联动融合,更大力度地解决机关化、条线化、碎片化问题;对外,要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配合,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社会力量的协同参与,建立协作机制、加强数据共享,借船出海、借力发力,切实提升司法行政整体工作质效。

---坚持改革创新、求真务实。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新变化,积极探索、开阔思
路,在主动研究新情况新问题中闯出新路子。

要着力加大工作机制创新,推动服务常态长效,特别是加大信息技术与司法行政工作深度融合,提升工作精准度和实效性,推动司法行政事业创新发展。

---坚持因地制宜、打造品牌。

各地各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立足实际,深入查找服务“三大攻坚战”、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存在的瓶颈,制定有针对性、可操作的解决措施,着力夯实基础,补齐短板,在做好全省“规定动作”同时,创新“自选动作”,积极打造接地气、有亮点、有特色的司法行政工作品牌。

三、扎实抓好服务全省高质量发展的六项重点工作
(一)助力打好防范风险攻坚战,在服务保障经济发展高质量上积极作为
重点围绕防控金融风险要求,充分发挥律师、公证等专业法律服务作用,全面落实省厅《关于司法行政服务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实施方案》要求,更大力度地参与风险防控,全力护航经济发展。

重点做到“三个提升”:
1.提升源头预防能力。

要把好重大政策、重大项目审查“法律风险关”,深入推进“两公”律师和法律顾问制度,到2018年底,50%以上的县域党政机关设立公职律师,20%以上的县域国有企业以及规模以上民营企业设立公司律师;会同国资委完善外聘法律顾问制度,指导金融管理部门和金融单位逐步建立“两公”律师或法律顾问制度。

同时,联合相关部门探索制定“两公”律师和法律顾问全面参与管理决策、生产经营工作的指导意见,推动其作用发挥从事后救济为主向事先防范为主转变。

各设区市司法局、省律协要主动搭建平台,提高具有相关资质的律师在PPP项目中的参与度,以PPP项目风险防范为重点,探索建立区域经济发展风险整体化防控体系。

要进一步完善参与机制,引导律师在项目谋划、实施方案编制、合同谈判、项目实施、争议解决等全流程中发挥作用。

推进省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委员会实体化运作,对规范互联网金融行业发展等新问题提出立法建议报告和政策性意
见建议。

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加强指导,注重成果转化,每季度向党委政府报告情况、提出建议。

2.提升防控化解风险实效。

进一步靠前服务企业,在全省积极组织开展以“防风险、促转型、护发展”为主题的“法企同行·风险防控”专项活动,帮助企业特别是重点企业查找法律风险点,及时提出防控建议。

主动搭建小微企业法律服务平台,引入第三方软件或研发使用“法企同行APP”,并充分运用江苏法网“企业法律风险在线监测”系统,为小微企业出具相关法律风险在线监测评估报告及风险防范建议,建立企业风险早识别、早预警、早处置机制。

同时,加强对风险成因、规律和对策等常态化研究,研发一批企业全生命周期风险防控服务产品,提高帮助企业防范风险的质效。

积极推进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债权文书公证在金融领域的应用,有效服务银行金融债权风险防控。

加强行业监管,在规范金融证券法律服务上,要定期开展服务质量专项检查活动,对在执业过程中违法违规执业的律师和未尽依法审慎监管义务的律所,依法依规给予行业处分和行政处罚。

在规范房地产业务法律服务上,要教育引导律师依法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督促公证机构依法依规办理涉及处分房产类公证事项,防止因执业不当引发风险。

打好化解风险“组合拳”,各设区市、省市律协要建立应对四类风险专家库,充分整合律师、公证、调解等服务资源,主动参与房地产、借贷、劳资等纠纷化解,协助地方党委政府用法治方式将风险化解在小、处置在早。

3.提升全社会防范风险自觉。

在金融监管领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督促银监、保监等责任单位落实防金融风险法治宣传教育主体责任。

开展远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今年各地要根据本地区非法集资案件特点,组织开展不少于1个月、以“认清骗局本质、抵制高息诱惑”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教育,帮助群众认清非法集资危害;组建由政府重大项目法律服务领域专业律师组成的宣讲团,重点围绕PPP项目风险控制开展“走基层、环省行”宣讲活动,提高政府部门风险防控能
力。

(二)积极参与精准脱贫攻坚战,在服务保障城乡建设高质量上积极作为
创新开展“法律扶贫”,深入推进《关于开展法律扶贫助力脱贫攻坚行动的实施方案》部署要求,用法治方式帮助贫困人口脱贫,促进经济薄弱地区发展。

重点做到“五个加强”:
4.加强贫困人口扶贫实效。

以经济薄弱村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为帮扶对象,以省定12个贫困县(区)为重点,各地要组织司法行政12348法律服务队迅速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开展走访调查,重点排摸追讨薪资、工伤事故、交通事故、医疗事故、伤害赔偿、赡养抚养、生产经营、债权债务、扶贫领域等九个方面法律需求,对贫困人口推行“家庭法律顾问”制度,逐一建立法律服务需求档案,及时推动落实政策待遇、维护合法权益,帮助贫困人口开展生活自救,同时以村(社区)为单位建立法律扶贫微信群,面向贫困家庭和困难群众推送扶贫政策、解答法律问题,年内贫困户家庭法律顾问配备率、法律服务需求建档率均达100%。

强化效果导向,加强跟踪服务,年内全省贫困人口法律服务需求办结率力争达60%以上。

5.加强经济薄弱地区自我发展能力。

各地要建立法律顾问扶贫专家库,对本地重大扶贫开发项目开展“法律体检”。

围绕增强经济薄弱村“造血”功能,为发展乡村企业、土地合作社、农业合作社、特色农林业、乡村旅游业提供法律服务,为设施农业、养殖、水电等扶贫资产确权、管理等活动提供法律服务和监督,依法防范处置土地开发、金融贷款、环境保护等法律纠纷。

6.加强特殊人群贫困家庭法律扶贫。

对监狱服刑人员、社区服刑人员、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安置帮教对象、后续照管对象等五类特殊人群中贫困家庭进行精准认定,采集其法律需求、生活需求和未成年子女失学辍学等帮扶需求,逐一建档立卡;建立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人员与这些家庭的结对帮扶机制,组织开展帮困帮扶送温暖活动,协调解决五类特殊人群的未成年子女失学辍学问题。

7.加强经济薄弱地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各地各部门要扎实开展“五方结对”帮扶工作,厅机关、苏南地区市县司法局及律师、公证等行业协会和监狱戒毒单位,要与贫困县(区)开展常态化挂钩帮扶,重点帮助贫困县(区)深化“法律顾问”全覆盖,支持县乡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等。

积极推进贫困县(区)互联网律师事务所建设,安排部分省级专项转移资金帮助贫困县(区)利用政府采购配备法律援助律师。

到2020年,经济薄弱地区公共法律服务指标基本达到全省平均水平。

8.加强基层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

在开展法律扶贫同时,积极参与乡村振兴战略,深化“美好生活·德法相伴”专项活动,深入开展“法护人
生”“法进家庭”“法润村居”实践活动,培树“崇德尚法”新型村(社区),加快村规民约、社区公约的梳理修订和推广实施,促进乡村形成良好精神风貌。

(三)主动服务污染防治攻坚战,在服务保障生态环境高质量上积极作为
各地要积极开展“德法涵养文明·共建绿色生活”主题活动,全面落实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借鉴宿迁经验,通过深化法治实践提升全社会环保法治意识。

重点以“四大行动”实现“四个推动”:
9.推动企业落实环保法治责任。

各地要积极开展“打造绿色企业”行动,抓住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这一重点人群,深入开展《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和节能减排政策文件的解读,常态化开展企业法定代表人环保教育培训,增强企业环保法治意识。

加强与环保、交通、教育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协同开展“环境守护者”行动,充分运用企业“黑名单”制度,强化企业履行绿色生产责任的规则意识。

拓宽环境资源保护、生态工程招投标、安置补偿金提存等公证业务,拓展生态文明建设融资合同、涉及资金补助的生态补偿合同等公证新领域;引导支持社会优质资源经登记开展环境损害鉴定业务,尽快建立一批覆盖环境损害鉴定各业务领域的司法鉴定机构,满足我省相关诉讼活动的需要;推进环保领域人民调解委员会建
设,积极提供诉讼、公证、调解、法援、鉴定等服务,增强群众的生态福祉。

10.推动居民践行绿色生活方式。

各地要积极开展“建设绿色村居”行动,以村居环境整治为重点,依托村(社区)“法润民生”微信群精准推送法律法规,各地每月微信推送相关法律法规、微案例、微课堂不得少于20条。

年内,要将环境保护纳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指标,更大力度引导居民践行绿色生活方式。

认真落实《江苏省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办法》,广泛开展普法宣传,创新运用“法治道德银行”“积分兑换”等激励方式,引导居民实施垃圾分类投放,共建整洁优美的生态环境。

11.推动青少年培育环保法治理念。

各地要积极开展“共创绿色校园”行动,加快推进生态文明知识进课堂、进教材。

要借鉴南通做法,加强校园特色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积极组织开展生态环保主题实践活动,特别是要在“八礼四仪”养成教育中融入环保法治教育,使绿色文明成为青少年的自觉行动。

12.推动公众养成绿色出行习惯。

各地要积极开展“倡导绿色出行”行动,抓住驾驶员等重点人群,开展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宣传和文明守法出行教育,提升文明驾驶意识。

要围绕文明交通、文明排队、文明旅游等内容,把法治宣传教育与环保节能、文明绿色出行理念教育相融合,编发《绿色出行指南》,推动全社会形成绿色出行新风尚。

(四)加快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在推动人民生活高质量上积极作为
要在全省公共法律服务“有没有”问题已基本解决基础上,力争在服务“好不好”上继续走在前列,增强服务精准普惠和优质便捷的品质,提高群众法治获得感。

具体要“加快推进四项建设”:
13.加快推进实体平台规范化建设。

紧抓市县乡村“12348”实体平台主干建设,加强设区市中心建设,完善县级中心“前店后场式”功能布局,探索开展全生命周期公共法律服务;在乡镇(街道)中心推行开放式服务,在有条件的中心增设
合同审查室、公证办证室,公证处、法援中心派员驻点或提供巡回式服务,缩小服务半径;规范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变坐等办案为上门服务。

研制出台乡镇(街道)中心建设和管理指南,年内两级平台规范化建设率分别达50%和30%。

依托实体平台,将资源合理配置到“四张网”上,进一步规范人民调解“3531”网络、“323”普法网络、公益法律服务“半小时”服务圈、特殊人群服务“社会帮扶”网络建设,实现体系更加完备、服务更加规范。

14.加快推进“智慧法务”全覆盖建设。

依托信息化手段加快解决资源不均衡问题。

加强省市两级江苏法网和掌上12348微信公众号、12348法律服务队一体联动,确保群众需求高效响应。

试点县域智慧法务建设,在县中心推行自助服务,投放公共法律服务智能机器人,形成以“客户为中心”的自助式、点单式服务;加快县乡村网络连通,推送“互联网+律所”“互联网+法援”“互联网+调解”等远程服务,提升服务均等性和便捷度。

要以设区市为单位设置公证机构执业区域,全面应用“公证在线受理平台”,并与各类公共法律服务网站和平台链接,推行主动调查和“最多跑一次”服务,探索开展“不见面”公证,以信息化手段更大力度地方便群众办证。

15.加快推进“微服务”精准化建设。

推广无锡惠山区做法,推动“双微双员”向村组、楼道延伸,即将法律顾问微信群二维码和公共法律服务微信公众号,以及人民调解员和法律服务员(法律顾问)联系方式,在村组和社区楼栋公示,将服务资源延伸到群众家门口,形成供需对接的常态化、精准化,年内全省“双微双员”延伸服务模式全面建成。

试点研发微信群智能客服机器人,做到法律资讯智能推送、一般问题智能解答、敏感信息智能预警,让群众足不出户就能享受高品质服务。

16.加快推进社会组织参与系统化建设。

用好已建的基础型等5大类4000多个法治类社会组织,实现社会组织对公共法律服务全覆盖,为群众提供更多专业化、
普惠式服务。

研制出台社会组织承接公共法律服务、法治宣传、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工作的项目清单,完善购买服务制度,畅通社会组织参与司法行政工作渠道。

制定社会组织运行绩效考评办法,促进社会组织参与公共法律服务系统化、常态化、规范化,提高体系建设共建共享水平。

(五)发挥法治文化引领作用,在服务保障文化建设高质量上积极作为
按照文化建设高质量要求,构建集知识普及、观念引导、能力培养于一体的法治文化体系,打造江苏法治文化建设新高地。

具体抓好“两项重点”:
17.注重强化“六个融合”。

加强法治文化建设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优秀传统(地域)文化、公民道德实践、群众生产生活的“深度融合”,推动法治文化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层面、各领域,切实发挥法治文化的引领作用。

加强法治文化建设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制定出台我省深化法治文化建设意见,为深化法治文化建设提供指导。

18.打造法治文化精品。

及时推出接地气、感染性强的法治文化精品,建成与城市发展相协调、与生态环境相融合的法治文化新阵地,构建以“法润江苏”平台为核心的新媒体普法矩阵,营造更加浓厚的法治文化氛围。

年内新建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不少于50个,新增省级法治文化资源库作品不少于500部,扶持培育10个以上普法品牌专版(专栏),更好地满足群众的法治文化需求。

(六)不断深化司法行政体制机制改革,在服务保障改革开放高质量上积极作为
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围绕“改革开放再出发”要求,一手抓好涉外法律服务能力的提升,一手抓好司法行政自身体制机制改革,全面增强服务全省改革开放的质效。

着力加快“两方面改革步伐”:
19.加快涉外法律服务改革步伐。

围绕我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重点方向,组织具有重大项目建设服务经验的律师积极介入交通、能源、通信等基础设施建
设;对服务成效好的律所,将其发展为“一带一路”法律服务联络点,指导其紧跟企业提供“一事一策”服务。

采用多种方式支持我省律师到江苏籍企业集中的地区设立分支机构、实施海外并购和联合经营,培育发展涉外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努力形成我省“一带一路”涉外法律服务整体格局。

培养一批在业务领域、服务能力方面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涉外法律服务机构,建立涉外法律人才境外培养机制,加大高层次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引进力度,提高我省律师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的能力水平。

20.加快“放管服”改革步伐。

深化行政审批改革,确保做到“六项承
诺”“六个不准”,严格落实司法行政“不见面”和“见一次面”审批清单,提高行政审批相对人的满意度。

推进法律服务行业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制定我省深化律师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配套制度;深入开展公证服务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落实事业体制公证处独立法人地位和自主管理权,推进事业体制公证处建立企业化财务管理制度、法人财产制度,施行编制备案制;深化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激发法律服务行业发展活力。

发挥标准“温柔法制”作用,深入推进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深化标准化试点工作,加快筹建司法行政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及时解决标准化建设中的各类问题。

同时,全面推进全系统“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更大力度推动司法行政工作由“行政管理型”向“公共法律服务型”转变。

21.加快司法行政执行体系改革步伐。

紧扣深化平安江苏建设,加大司法行政执行体系改革力度,不断提升群众安全感。

研究制定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意见,加快推动调解组织向环境保护、金融服务、商贸物流等群众关注领域延伸,更加有效地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

积极践行治本安全观,深化监狱、社区矫正、司法行政戒毒工作改革,努力为社会输送“合格产品”。

要以改造人为中心推进监狱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加快监狱布局调整,深化监企分开、监社分开改革,创新教育改造工作手段,严格依法办理减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案件,依法扩大假释
适用,提高教育改造质效。

加大司法行政戒毒方法创新,打造全国戒毒关键技术示范基地,深入推进戒毒规范化建设,提高强戒人员戒治成效。

积极探索推进司法行政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强化科技强矫,加强对重点社区服刑人员管控,推进损害修复改革试点,深化“前置化、协议制、社会化”安置帮教改革,最大限度减少社区服刑人员、刑释人员重新违法犯罪,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四、切实加强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的组织领导
服务保障全省高质量发展,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系统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

各地、各单位要强化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一)建立责任体系。

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等“六项重点工作”,是省厅服务保障全省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打造人民满意服务型司法行政机关的重要内容。

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六项重点工作”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决策部署上来。

省厅专门成立服务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下设考核办公室,与厅办公室绩效考核办合署办公,负责日常管理、督查考核。

各地要参照省厅模式,成立专门工作小组,确保各项重点工作一抓到底,抓出实效。

(二)加强人员培训。

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加强对“一带一路”交汇点、长江经济带建设等新兴、复杂和疑难法律事项研究,提升法律服务前瞻性和实效性。

要建立工作指导机制,定期组织“两公”律师、法律顾问、执业律师、公证员等开展专题交流研讨活动,着力抓好PPP等政府重大项目、企业破产重整等专项培训,切实提升法律服务人员专业能力水平。

(三)强化督查指导。

各地、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抓紧研制推进“六项重点工作”的具体方案,实施项目化管理,明确路线图和时间表,压紧压实工作责任。

要加强督促检查,将其纳入省厅12348法律服务队督导项目,通过定期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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