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工作的意见
合集下载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工
作的意见
【法规类别】体育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铜政办[2013]50号
【发布部门】铜陵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3.08.06
【实施日期】2013.08.0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工作的意见
(铜政办〔2013〕50号)
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为充分发挥学校体育设施功能,更好地满足广大青少年和群众体育健身的需求,促进全国全民健身示范市建设,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深化体教结合意见》(皖政办〔2013〕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做好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属地负责、全面推进、安全规范、实用实效”原则,在确保校园环境优良、教学秩序正常的前提下,全
力推进各级各类学校体育场馆对社会开放,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体育活动和健康锻炼的基本需求。
二、工作目标和步骤
总体目标是:2013年底全面实现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
工作步骤:2013年8月底完善学校场馆对社会开放试点工作,总结工作经验,形成规范制度;2013年底,借鉴试点学校经验,全面推进学校场馆对社会开放。
2014年全面巩固学校场馆对社会开放工作。
三、开放要求
(一)开放范围:市区公办普通中小学校、中职学校所属的体育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