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危害监测制度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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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危害监测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与依据
为了保护职工的健康与安全,预防和控制职业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从事有职业危害的岗位的职工。
第三条定义
1. 职业危害:指职业活动过程中,可能对职工的生理、心理或行为产生危害的因素。
2. 防护措施:指根据职业危害的类型和程度,采取的预防、隔离、消除、控制等措施。
3. 监测:指对职业危害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测、测量、评估等活动。
4. 个体防护用品:指为保护职工免受职业危害影响而使用的防护设施、防护器具和其他个人防护用品。
第四条监测机构
本单位应设立相应的职业危害监测机构,负责职业危害的监测、评估和记录。
第五条责任及权利
1. 本单位负责人应确保职业危害监测工作的正常开展,并提供必要的保障条件。
2. 监测机构负责人应对监测工作进行组织、协调和监督,确保监测结果真实可靠。
3. 所有从事有职业危害的岗位的职工应配合监测工作,接受必要的检测、测量和评估。
第六条监测结果的保密
根据国家有关涉密信息的保护规定,监测机构应妥善保管监测结果,确保结果的保密性。
第七条记录与档案
监测机构应建立职业危害监测的相关记录和档案,并定期进行归档和备份。
第二章职业危害监测工作的内容
第八条目标确定
监测机构应根据职业危害的类型和程度,制定职业危害监测的目标和计划。
第九条监测方法
根据不同类型的职业危害,监测机构应选择合适的监测方法和工具,包括但不限于物理检测、化学检测、生物检测等。
第十条检测点位与频次
监测机构应确定职业危害的检测点位和监测频次,并按照计划进行监测工作。
第十一条职业危害评估
监测机构应对监测数据进行评估,分析职业危害的现状和趋势,并提出相应的改善措施。
第十二条监测报告
监测机构应及时编制监测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监测目的、方法、结果分析和改善建议等。
第十三条监测结果的通报与反馈
监测机构应将监测结果及时通报给相关部门和职工,同时接受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第三章防护措施和管理
第十四条防护措施的选择和实施
1. 监测机构应根据职业危害的监测结果,制定相应的防护措施。
2. 防护措施应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控制、个体防护用品和职业卫生培训等。
第十五条个体防护用品的管理
1. 监测机构应确保个体防护用品的品质、数量和适用性。
2. 监测机构应对个体防护用品进行配发、使用、检查和维护的管理。
第十六条职业卫生培训
1. 监测机构应组织相应的职业卫生培训,提高职工对职业危害的认识和防范能力。
2. 职业卫生培训的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职业危害的类型、防护措施和急救知识等。
第十七条职业卫生档案
1. 监测机构应建立职业卫生档案,记录职工的职业病检查、职业危害监测和职业卫生培训等相关信息。
2. 职业卫生档案应保存至少五年以上。
第十八条预防性医学检查
1. 监测机构应根据职工的工作岗位和职业危害的特点,制定并组织实施相应的预防性医学检查。
2. 预防性医学检查的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身体检查、实验室检查和职业病诊断等。
第四章监测工作的评估与改进
第十九条监测工作的评估
监测机构应定期对监测工作进行评估,分析工作的优势和不足,并提出改进建议。
第二十条监测工作的改进
监测机构应根据评估结果和用户需求,对监测工作进行改进和优化,提高工作效率和监测质量。
第二十一条技术支持与培训
监测机构可以根据需要邀请专业的技术支持和培训机构提供相关服务,提升监测人员的技能和水平。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本单位负责人及监测机构负责人共同享有。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的修订与发布
本制度的修订与发布由本单位负责人及监测机构负责人共同商议决定,并报相关部门备案。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的执行日期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适用于本单位各部门和职工。
附件1:职业危害监测计划模板
职业危害监测计划
1. 监测目标:
2. 监测范围:
3. 监测方法:
4. 监测频次:
5. 监测点位:
6. 监测结果评估与分析时间:
7. 监测报告编制时间:
附件2:职业危害监测报告模板
职业危害监测报告
1. 监测目的:
2. 监测方法:
3. 监测结果分析:
4. 改善建议:
该范本仅供参考,具体制度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