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车安全管理制度样本(2篇)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校车安全管理制度样本
幼儿园安全工作是幼儿园的生命,一切工作安全放在首位,为确保我园校车安全,确保每个乘车幼儿的安全,我园特定以下措施:
一、定期进行车辆安全检查,确保车辆安全运行。

二、校车司机必须持证上岗,具有一定驾驶经验,并且工作认真负责、细心稳重、热爱幼儿。

严禁非专职司机开校车。

三、要经常对司机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其安全行车意识,做到安全行驶、文明礼让,不超速、不抢道,不开斗气车,确保幼儿安全。

四、校车站点及乘车幼儿名单需变更时,由每条线路组长通知到该车所有跟车人员及司机。

五、提醒校车司机必须在幼儿上车坐稳后,跟车老师示意可以开车后,方可启动车辆前行
六、校车在接送幼儿途中如遇到交通事故,随车工作人员应采取紧急救护措施,并积极配合交通部门进行事故处理。

园领导要及时将事故情况报所在区域教育主管部门。

七、跟车老师必须在乘车前仔细对照乘车名单,与班级老师确认核实当日乘车名单及人数无误后,方可上车。

八、如有幼儿因特殊原因更改上、落点或改乘其它线路车辆,家长须于下午____点前通知幼儿园,跟车老师必须在当日记录中做特别说明,以免遗漏。

九、跟车老师在跟车过程中,必须对照乘车清单,确认每个站点上、落车的幼儿,并在每个相应的名字后打勾确认。

十、跟车老师在跟车结束前,必须对整个车厢进行检查,确认没有一个幼儿被遗留在车上。

十一、跟车老师在跟车结束后,必须再次检查乘车记录,并在乘车表上签名确认后,再请园长签名每月底交办公室备案。

十二、督促校车司机必须保持车辆匀速行驶,并避免一切不安全驾驶的行为。

十三、检查校车司机在接送的路程中是否正确在各站点停靠,无论该站点是否有人上落。

十四、接受教育行政部门对配有校车的幼儿园的管理。

各幼儿园主办单位要同园长签定校车安全责任书,并定期对其安全工作进行检查。

十五、应选择安全地点设置校车停靠站,中途不得随意停车接送。

每辆车应配备1-____名随车工作人员,负责做好幼儿上、下车安全及与家长的交接工作。

校车入园后统一组织幼儿进班,防止出现因幼儿自行活动引发的安全事故。

校车安全管理制度样本(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师生乘车安全,我校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校车安全管理应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严管严控”的原则。

第三条校车安全管理是指对校车进行规范、有序的管理,包括车辆管理、驾驶员管理、乘客管理、路线管理、安全设备管理等各个方面的工作。

第四条校车安全管理应以安全为核心,以规范、科学、严谨的管理方式进行。

第五条校车安全管理由学校领导班子牵头负责,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并加强与交管部门的配合和沟通。

第六条校车安全管理要注重宣传教育,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乘车自律意识。

第七条校车安全管理要加强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管理工作的真实有效。

第八条校车安全管理严禁违章违规操作,对违规行为严肃追责,依法给予相应处罚。

第二章车辆管理
第九条学校应及时对校车进行检测、保养和维修,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

第十条校车驾驶人员应具备相应的驾驶资格和丰富的驾驶经验,无不良驾驶记录。

第十一条学校要建立校车台账,包括车辆的基本信息、安全检测记录、维修保养记录等。

第十二条校车应安装GPS定位系统,实时监控车辆的行驶轨迹和车速。

第十三条学校要建立校车年度检测制度,对校车进行定期检测,确保车辆的安全性能达标。

第十四条学校要加强对校车驾驶人员的培训,提高其驾驶技能和安全意识。

第十五条学校要定期组织校车驾驶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培训和交通法规教育。

第十六条校车驾驶人员应按规定佩戴安全带,并要求乘客正确使用安全带。

第三章驾驶员管理
第十七条校车驾驶人员应持有相应的校车驾驶证,且有效期内。

第十八条校车驾驶人员应具备丰富的驾驶经验,安全驾驶记录良好。

第十九条校车驾驶员在驾车前应检查校车的安全设备是否完好,并进行必要的维修和保养。

第二十条校车驾驶员在驾车途中应专心驾驶,不得疲劳驾驶或违规行驶。

第二十一条校车驾驶员不得随意搭载、接送非法乘客,不得擅自改变车辆行驶路线。

第二十二条校车驾驶员应对乘客行为进行疏导和矫正,确保乘客的安全和秩序。

第二十三条校车驾驶员应定期接受安全培训和考核,提高驾驶技能和安全管理水平。

第四章乘客管理
第二十四条学生应按规定时间、地点乘坐校车,不得在路边等候校车。

第二十五条学生应遵守校车乘车秩序,不得有打闹、吵闹、扰乱驾车秩序等行为。

第二十六条学生应正确使用安全设备,如安全带、紧急锤等,确保乘车安全。

第二十七条学生应遵守交通规则,不得向驾驶员提出无理要求,不得强行打开车门等。

第二十八条学校要对乘车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增强他们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第二十九条校车乘客一旦发生意外伤害,学校要及时组织抢救,保障伤者的生命安全。

第五章路线管理
第三十条学校应与交管部门共同确定校车行驶的最佳路线,确保路线畅通、安全。

第三十一条学校要定期组织校车巡查,检查路线上的交通标志、信号灯等是否完好。

第三十二条学校应制定紧急情况下的应急预案,包括路线调整、遇险搬运等。

第三十三条学校应及时处理路况变化,及时调整校车行驶路线,确保乘车安全。

第三十四条学校要加强对校车行驶路线的宣传,提高师生的认识和理解。

第三十五条学校要定期组织校车驾驶员进行交通安全培训,提高他们的应急处置能力。

第六章安全设备管理
第三十六条学校要定期检查校车安全设备的使用情况,包括灭火器、安全锤等。

第三十七条学校要保证校车安全设备的完好,如有损坏及时更换或修复。

第三十八条学校要对校车安全设备进行定期维修和保养,确保其正常使用。

第三十九条学校要加强安全设备的宣传教育,提高师生的操作和使用能力。

第四十条学校要定期组织安全设备的演练,提高师生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七章监督检查
第四十一条学校应建立校车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机制,确保管理工作的有效性。

第四十二条学校要定期组织对校车进行安全检查,包括车况、驾驶人员资格等。

第四十三条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确保校车的安全运行。

第四十四条学校要加强对校车安全管理的专项检查,督促相关部门落实安全管理责任。

第四十五条学校要定期组织对校车驾驶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考核,提高其安全管理水平。

第八章处理
第四十六条对严重违规违纪的驾驶员,学校可以暂停其校车驾驶资格,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第四十七条对严重违规违纪的乘客,学校可以暂停其乘车资格,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第四十八条对发生严重交通事故的校车,学校要立即组织抢救伤员,同时配合交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第九章附则
第四十九条本制度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专门修订。

第五十条本制度自实施之日起正式生效,学校所有校车必须按照本制度进行管理。

第五十一条学校要定期对本制度进行评估和改进,并及时公开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情况和成效。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