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考勤管理制度.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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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强化全体员工的纪律观念,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结合分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北京大唐首邑建筑集团内蒙分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考勤记录将作为员工个人考评和工资发放的重要依据之一。
第二章具体规定
第四条工作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为工作日,上午上班时间为8:30至12:00,下午上班时间为1:30至17:30(因季节变化随时调整)
第五条员工上下班由分公司办公室负责监督,对迟到,早退,旷工者及时记录,每月5号前报财务作为上月月末核算工资的依据。
第六条签到时间
签到的有效时间为上班前30分钟和下班后30分钟,在上班签到时间之前和下班签到时间之后签到为无效签到
第七条迟到、早退
1、在上班时间之后到达视为迟到;在下班时间之前离开视为早退。
2、以月为计算单位,第一次迟到早退扣10元,第二次迟到早退扣20元;第三次迟到早退扣50元。
3、迟到早退情节严重每月超过3次者,将给予通报批评、并处以200元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予以辞退。
4、分公司通知的各种会议和集中学习,应提前5分钟到场,迟到5分钟以上按缺勤处理,迟到5分钟内一次扣50元,因故不能参加,需向总经理请假,未经总经理批准,无故缺席,一次扣100元,会议期间要严格遵守会议纪律,将手机调至静音或震动状态,否则扣50元。
5、因工作原因未能按时上班的,须于次日补办请假程序。
6.每月出勤不到22天的按实际出勤天数计算。
第八条旷工
1、未按规定请假,或违反分公司制度中其它有关规定的缺勤行为,均视为旷工。
2、旷工一日者,扣发当月全部薪金的10%;旷工二日者,扣发当月全部薪金的20%;旷工三日者,扣发当月全部薪金的30%;旷工超过三日者,予以严肃处理。
第九条病假
1、员工本人确实因病,不能正常上班者,必须经批准。
2、员工请病假前未能办理请假手续的,必须在病愈上班后两日内补办请假手续。
3.超过两天以上的病假须出示医院诊断(书)证明。
第十条事假
1、员工因合理原因确需本人请假处理的,必须提前一天书面申请,如遇到不可预测的紧急情况,必须电话进行请假,如实说明原因,经部门负
责人报经公司领导同意后,方可休假,并在第一时间补办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第十一条请假审批权限
1、公司各部门员工请假(病假、事假、其它假),一天以内由部门负责人审批;两天以内由分管副总审批;两天以上由总经理审批。
2、中层员工请假一天以内由分管副总审批,两天及以上由总经理审批;
3、副总级员工请假或外出离开必须向总经理请假,公司例会和集中学习,必须向总经理批准。
第三章附则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每月5日前将上月考勤结果和各类考勤单据统计报公司办公室。
考勤依据以打卡机汇总为准。
外出办事的必须填写外出登记表,经公司副总签字作为考勤的依据,同时必须在钉钉上进行外勤打卡。
第十三条本制度增设全勤奖,一个月内没有迟到、再退,病、事、假的奖励100元全勤奖。
附:请假条及未打卡证明
请假条年月日
未打卡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