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建质(2004)372号 关于改变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见证取样检测委托方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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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检测管理 苏建质2004318

工程质量检测管理 苏建质2004318

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苏建质(2004)318号时间:2009-11-13 10:50来源:未知作者:admin 点击:326次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的若干意见各省辖市建设局、南京市建委、建工局:近年来,随着工程建设规模不断扩大,工程质量检测需求也逐步增加。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工程质量检测的监督管理,规范和提高我省工程质量检测工作整体水平,确保工程建设质量,根据当前工程质量检测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认真分析工程质量检测管理面临的形势,提高对工程质量检测监督管理紧迫性的认识。

自去年在全省开展工程质量检测专项整治暨创建“十佳”检测机构活动以来,全省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工作得到了进一步加强。

但是,随着工程质量检测市场的逐步开放,竞争越来越激烈,引发的一些矛盾和问题也越来越突出。

主要表现在:以盲目压价、违规承诺等手段承揽检测业务,片面追求经济利益,对检测市场秩序和检测行业的信誉产生较为严重的负面效应;检测领域的虚假行为和检测数据的虚假现象有所抬头;检测机构扩张,检测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少数检测机构内部管理松散,制度不健全,工作质量难以保证。

在这种情况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检测市场及检测行业监管的责任加大。

因此,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认真分析新形势下工程质量检测管理面临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提高对工程质量检测监督管理紧迫性的认识。

要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和对策,重点整治和打击工程质量检测活动中的弄虚作假行为。

对于在工程质量检测活动中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查实,要坚决予以严厉惩处,以确保工程质量检测市场的进一步规范,确保工程质量检测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可靠性。

二、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全面提高工程质量检测人员的素质和水平。

检测人员的素质和道德水平,直接关系到检测工作的质量。

一旦检测结果不准确,或者出具不真实的报告,必然会给工程质量安全带来隐患,给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

江苏省定额解释

江苏省定额解释

工程计价土建有关问题解释()(发稿时间:阅读次数:)一、目前住宅项目要求一房一验,该项费用是否包含在材料检验试验费中?答:我省材料检验试验费费率中不包括一房一验地检测费用,仅包含施工单位制作材料检测试样、封裹并送达检测单位地费用.该项费用如发生时,由建设方支付.根据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地若干意见》(苏建质[]号)、《关于改变我省建设工程质量见证取样检测委托方有关事项地通知》(苏建质[]号)规定,从年月日起,我省新开工项目地建设工程质量见证取样检测,一律由建设单位直接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其检测费用由建设单位直接支付给所委托地检测机构,该费用不得转嫁给施工单位支付,若发包人违反规定要求施工企业垫付时,施工企业可向发包人收取该项费用,并单独列入其他项目招标人部分中.二、执行机械台班定额,介于两种机械型号间地能否采用插入法?答:执行我省机械台班定额中地机械进(退)场、组拆装子目价格时,当实际使用施工机械介于机械台班定额中地两种型号之间时,应套用较高等级型号机械地单价,不采用插入法.当实际使用施工机械型号与各专业计价表中定额子目地机械型号不同时,按计价表执行不调整.三、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执行文件中地单独发包地项目如何理解?答:该文件第四条给出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费率表,并注:表中所列工程均为单独发包工程.该注主要是指构件吊装与装饰工程,如单独发包,分别按构件吊装与装饰工程取费;否则按土建工程取费.其他工程不论是否单独发包,均按本表格对应项目执行.四、土建工程垂直运输费计算有关问题、多个单项工程组团工程垂直运输费如何套用?答:根据每个单项工程,分别套用国家工期定额,分别计算垂直运输费.、单项工程实际使用垂直运输机械与定额不一致时,定额含量如何调整?答:()如实际只使用一台塔吊,不使用卷扬机时,定额塔吊台班数量改以该子目卷扬机台班数量换之,且檐口高度在以上地单项工程另增加塔吊台班台班天,卷扬机台班扣除.()如实际只使用一台卷扬机,不使用塔吊时,执行卷扬机施工定额子目,卷扬机台班数量×系数.、两个或三个土建单位工程合用一台塔吊(卷扬机)时,垂直运输费如何计取?答:()如实际只使用塔吊,不使用卷扬机时,应按照上述第条规定处理,另外乘以系数:(单独施工天数与另外一栋同时施工天数Χ与另外两栋同时施工天数×)该单位工程国家工期定额天数.()如实际只使用卷扬机,不使用塔吊时,执行卷扬机施工定额子目,卷扬机台班数量×系数Χ(单独施工天数与另外一栋同时施工天数Χ与另外两栋同时施工天数×)该单位工程国家工期定额天数.()当采用合同工期来确定单独施工天数、与另外一栋同时施工天数及与另外两栋同时施工天数时,可按照各自所占比重确定上述系数.例:甲(檐口高度在以内)、乙(檐口高度在以内)两个砖混结构单项工程合用一台塔吊,甲工程定额工期为天,乙工程定额工期天,合同工期甲工程为天、乙工程为天,甲工程比乙工程早开工日.请计算甲、乙两个单项工程地定额塔吊台班数量. 解:、甲工程应套用—子目,塔式起重机台班数量调整为台班天×(天天天×)天台班天、乙工程应套用—子目,塔式起重机台班数量调整为台班天×(天×)天台班天、如实际使用地塔吊型号与定额不一致时,是否可以调整?答:不予调整,仍按定额执行.五、土建工程超高费定额使用不够明确,希望加以具体说明.答:、土建工程超高费内容包括:人工降效、高压水泵摊销、临时垃圾管道等费用.土建工程檐口高度超过时,超过部分地工程项目增加人工降效系数为:~为,~为,~为,以此类推,檐口高度每升高,降效系数递增.、为了方便套用,建筑物超高增加费定额编号进行适当调整,例如—子目为:—()人工降效(定额中地人工费)、—() 临时垃圾管道费(定额中地材料费)、—() 高压水泵摊销费(定额中地机械费),—~—子目以此类推,管理费及利润可分别计取. 、根据建设部清单规范执行要求,人工降效属于分部分项项目.为简化计算,依法不招标工程应将人工降效费用作为分部分项项目费用按照定额标准计列;采用清单法计价工程地人工降效系数应按苏建定()号文件规定分别进入各定额子目综合单价内.我省建设厅年印发地“江苏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培训教材”已明确,高压水泵摊销费及临时垃圾管道费应作为措施费用单独列项进行计算.、建筑物超高增加费中地人工降效费(定额中地人工费)系按元工日计算,预算人工工资调整文件应予执行,并计取相应施工费用.六、措施费在结算中应如何调整?答:我省苏建价()号文规定,对于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地工程,当发生工程量变更时,措施费中地模板、脚手费可作相应调整,而其他措施费(临时设施费、检验试验费等等)一般不再调整.合同有约定时,按合同约定执行.对于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地工程,具体按合同约定执行.七、飘窗工程量应如何计算?答:飘窗高度按门窗洞口尺寸,长度按飘窗中心线洞口长度计算,弧形或折线形按照展开尺寸计算.八、装饰工程使用甲方电梯时,垂直运输费如何计取?答:对于包工包料装饰工程,当甲方提供电梯用于工程垂直运输时,垂直运输费应包含在工程造价内,并应将垂直运输费(子目)中地机械费在确定含税工程造价之后退还甲方.九、脚手架定额执行、单独天棚抹灰地系数应以“架”页注中地为准,“架”页第条中“单独天棚抹灰……乘以系数”一段文字取消.、单独搭设幕墙脚手架时,执行—及—子目乘系数.十、预应力钢筋工程执行问题、使用转角器张拉属非常规地操作工艺,往往是在特定地条件下张拉,如在梁面、楼面上或梁端受阻时,既增加了材料,又费时费工,变角张拉并不是每个工程都会遇到,定额规定使用转角器张拉操作长度应按实计算,但实际操作有困难希望加以明确,以利计价工作地开展.同时预应力筋工作(操作)长度是否应包含在清单及预算工程量中?答:定额中考虑地都是在梁端处正常张拉,使用转角器(变角张拉工艺)张拉操作长度应在定额规定地结构长度及操作长度基础上另外增加操作长度:无粘结钢绞线每个张拉端增加,有粘结钢绞线每个张拉端增加,且使用转角器张拉地锚具定额人工和机械乘系数.根据清单计价规范及我省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规定,预应力筋工作(操作)长度应包含在清单及预(结)算工程量中.、在计算锚具工程量地孔数时,时有争议出现,实际工作中应该以每个波纹管作为一个孔还是以锚具中地每一个孔作为一个孔为准?答:计算锚具工程量时,应该以锚具中设计规定穿有钢绞线或碳素钢丝地每一个孔作为一个孔.、波纹管支架是否就是仅用于固定波纹管?另曲线形波纹管地设计图示长度应如何计算?答:定额中地波纹管支架不仅用于固定波纹管,同时还用于固定锚具地埋件螺旋筋以及无粘结钢绞线等.曲线形波纹管地设计图示长度地计算方法应同钢绞线相同.、专业分包预应力工程地施工单位,在编制檐口高度大于工程预(结)算时,是否可以按照定额规定计取超高人工降效及机械降效费用?答:应该计取定额规定地人工降效费用,人工降效系数按照前面标准确定.、作为专业分包预应力工程地施工单位,应怎样计取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答:根据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执行文件及前面地答复,预应力专业公司应单独计取预应力工程造价部分地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费率标准按照相关文件执行.、钢绞线是应用在工程结构上地十分重要地材料,对工程结构安全影响重大,生产厂家通常提供地钢绞线是出现地正误差.目前有关国家标准对钢绞线一般不称为理论重量,而改称为参考重量,且参考重量与实际重量不符地问题比较严重,应如何处理?答:按照定额规定,钢绞线重量应按实际重量计算,具体可按施工现场监理见证取样地检测报告数据确定.当由于各种原因未能明确钢绞线地单位重量时,对于Ф地钢绞线参考净重量可以参照确定.、由于建筑工程中预应力工程地施工特点是点多分散、施工中地间歇比较多而频繁,使得施工工效下降比较大,另外《建筑工程预应力施工规程()》也明确了以内地预应力工程是预应力筋和锚具用量较少地非一般工程,对非一般工程地界定是否可进行适当调整?答:计价表第“筋页”倒数第行中地“设计用量在吨以内时”调整为“平均每层结构设计用量在吨以内且设计总用量在吨以内时”. 、当预应力构件长度超过米时,预应力施工费时费工,费用应如何调整.答:定额规定,后张法预应力钢丝束、钢绞线束不分单跨、多跨以及单向双向布筋,构件长度在米以内时,均按定额执行.当构件长度超过米且整根通长放张地钢绞线及锚具地定额人工乘系数.十一、机械土方中在计算装载机铲松散土工程量时,是以天然实体积(自然方)还是以松散土(虚方)体积为准?答:应按照定额规定以天然实体积(自然方)为准.十二、基坑锚喷护壁在第二章中已经有锚杆及钢筋网子目,但是“桩”页注及“筋”页第条又另有不同说法,实际工作中应以谁为准?答:执行“桩”页—~—子目,取消“桩”页注及“筋”页第条文字内容.十三、“桩”页注地规定是否同时适用于方桩和管桩?答:是地,适用于方桩也适用于管桩.十四、建筑工程计价表中钻孔灌注砼桩使用商品砼子目人工数量是否有误?答:“桩”页—、—、—、—子目人工数量有误,该个子目部分数据调整如下:十五、零页中大理石洗漱台板工程量是按照展开面积计算还是水平投影面积计算?答:零页倒数第行中“……工程量按平方米计算”改为“……工程量按台面投影面积(不扣除孔洞面积)计算”.工程计价土建有关问题解释()(发稿时间:阅读次数:)。

江苏定额解释土建安装园林市政

江苏定额解释土建安装园林市政

江苏定额解释土建安装园林市政Modified by JEEP on December 26th, 2020.001、问:2004土建计价表中的定额“16 -321”外墙弹性涂料2遍子目中是否已包括了1遍底涂及2遍面涂答:外墙弹性涂料子目包括一遍底漆和两遍弹性涂料。

002、问:请问内的框架柱需要计算浇捣脚手架吗怎样计取答:内的框架柱的浇捣脚手架的相关费用均已经在模板支架中考虑,不需另行计算。

003、问:对于已经有质保书的材料,监理单位现提出要求复检。

材料复检的检测费用由哪方支付有没有明文的文件可以查询答:材料复检如果是施工规范要求,并且由施工企业自行检测,检测费用由施工企业承担。

如施工规范无复检要求,或检测由专业检测机构完成,检测费用由建设方支付。

004、问:2007年10月的中标工程,在投标文件中有“投标报价包括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相应图纸的全部内容,以及完成上述内容所必须的运输、……材料检测费用……及政策文件规定费用等所有费用。

”描述。

中标书中所计取的检验试验费率是%(标底也是)。

开工后,检测费由施工单位代缴给检测单位。

按照苏建质(2004)318号文、372号文及贵网《2008计价解释1》第一条解释,施工单位要求建设单位办理结算时将检测费计入其他项目费中的签证,建设单位以投文件中已含检测费为由拒签。

施工单位认为:投标文件中虽有检测费包含其中的说明,但应该理解为是苏建定(2004)414号文所规定的施工单位所计取的%的费用,而检测机构所收的检测费不含在其中。

这样理解对吗答:苏建定(2004)414号文规定的是施工单位所计取的%的费用,而检测机构所收的检测费应由建设方委托检测并支付。

005、问:04计价表第十三章,外墙抹灰计算规则规定,洞口侧面并入外墙面,那么洞口侧面是按全部墙厚尺寸计,还是计门窗框外侧的部分答:计门窗框外侧的部分。

006、问:工程量清单计价中工程结算时,措施费应如何调整答:执行2004年清单计价规范的工程,根据苏建价(2005)593号文件规定:采用固定单价合同的工程,当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发生工程量变更时,其措施项目费用中相应的模板、脚手架工程量应作适当调整。

关于苏建定(2004)414号文件的法律分析

关于苏建定(2004)414号文件的法律分析

关于施工单位对甲供材履行法定检测义务的分析2004年11月22日江苏省建设厅颁发《关于调整材料检验试验费用计取标准的通知》苏建定(2004)414号文件要求:“从2004年12月1日起,我省新开工项目的建设工程质量见证取样检测,一律由建设单位直接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鉴于委托方式改变,工程质量见证取样检测费用由建设单位直接支付给所委托的检测机构,施工单位承担的检测工作内容和计费标准均发生了变化。

”该规定从另外的角度做如下分析:首先《建筑法》第59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的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进行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29条规定:“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检验应当有书面记录和专人签字;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第31条:“施工人员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当在建设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监督下现场取样,并送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以上三个法条都规定了对建筑工程所用材料、设备、建筑构配件进行检测是施工单位的法定义务,根据该文件的规定来看是由建设单位来委托检测单位并支付费用,同时减少了施工单位的检测费用,只能理解为将选择检测单位的权力及支付检测费的义务由建设单位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不能得出施工单位可以免除检测的法定义务的结论。

有施工单位对此认为是检测的义务转移到建设单位了的理解是不对的,因为从效力位阶来看《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是该文件的上位法,施工单位的检测义务是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

其次比较有争议的是针对甲供材料、设备、构配件检测问题。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司法解释》第12条规定:“发包人提供或者指定购买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造成建设工程质量缺陷,应当承担过错责任;承包人有过错的,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

江苏省2008年定额解释

江苏省2008年定额解释

2008工程计价土建有关问题解释(1)(发稿时间:2008-9-19 9:05:47 阅读次数:26591)一、目前住宅项目要求一房一验,该项费用是否包含在材料检验试验费中?答:我省材料检验试验费费率0.18%中不包括一房一验的检测费用,仅包含施工单位制作材料检测试样、封裹并送达检测单位的费用。

该项费用如发生时,由建设方支付。

根据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的若干意见》(苏建质[2004]318号)、《关于改变我省建设工程质量见证取样检测委托方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建质[2004]372号)规定,从2004年12月1日起,我省新开工项目的建设工程质量见证取样检测,一律由建设单位直接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其检测费用由建设单位直接支付给所委托的检测机构,该费用不得转嫁给施工单位支付,若发包人违反规定要求施工企业垫付时,施工企业可向发包人收取该项费用,并单独列入其他项目招标人部分中。

二、执行机械台班定额,介于两种机械型号间的能否采用插入法?答:执行我省机械台班定额中的机械进(退)场、组拆装子目价格时,当实际使用施工机械介于机械台班定额中的两种型号之间时,应套用较高等级型号机械的单价,不采用插入法。

当实际使用施工机械型号与各专业计价表中定额子目的机械型号不同时,按计价表执行不调整。

三、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执行文件中的单独发包的项目如何理解?答:该文件第四条给出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费率表,并注:表中所列工程均为单独发包工程。

该注主要是指构件吊装与装饰工程,如单独发包,分别按构件吊装与装饰工程取费;否则按土建工程取费。

其他工程不论是否单独发包,均按本表格对应项目执行。

四、土建工程垂直运输费计算有关问题1、多个单项工程组团工程垂直运输费如何套用?答:根据每个单项工程,分别套用国家工期定额,分别计算垂直运输费。

2、单项工程实际使用垂直运输机械与定额不一致时,定额含量如何调整?答:(1)如实际只使用一台塔吊,不使用卷扬机时,定额塔吊台班数量改以该子目卷扬机台班数量换之,且檐口高度在30m以上的单项工程另增加塔吊台班0.09台班/天,卷扬机台班扣除。

《关于改变我省建设工程质量见证取样检测委托方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建定[2004]372号)

《关于改变我省建设工程质量见证取样检测委托方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建定[2004]372号)

江苏省建设厅文件苏建定(2004)372号关于改变我省建设工程质量见证取样检测委托方有关事项的通知各省辖市建委(建工局)、建设局:根据我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的若干意见》苏建质(2004)318号精神,经研究,特就改变我省建设工程质量见证取样检测委托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程质量见证取样检测的委托从2004年12月1日起,我省新开工项目的建设工程质量见证取样检测,一律由建设单位直接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

建设单位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工程质量见证取样检测应依据以下原则:1、所委托的检测机构应具有江苏省建设厅核准的检测机构资质并通过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计量认证。

2、一个单位工程检测项目只能委托一家检测机构在其核准的资质范围内进行检测。

3、签订书面的工程质量检测委托合同。

二、工程质量检测取样、送检及检测报告1、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送检应严格执行苏建质(1998)270号《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送检暂行规定》。

2、工程质量检测取样由施工单位负责。

施工单位应按规定配备取样员。

3、工程质量检测试样抽取的数量、部位等应按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实施。

施工单位负责按工程进度和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提出取样方案,监理(建设)单位负责审核批准。

4、工程质量检测试样实行封样制度。

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试样的真实性。

5、监理(建设)单位负责取样、送检的现场见证工作。

监理(建设)单位应按规定配备工程质量检测见证人员。

6、检测机构应按检测委托合同约定,向建设单位或由其授权的监理单位提交检测报告。

建设单位或由其授权的监理单位应及时将检测报告原件提供给施工单位。

三、工程质量检测的费用1、工程质量检测委托方改变后,原由施工单位承担的检测费将在测算的基础上,通过调整定额,费用由建设方直接支付给检测机构。

施工单位按定额向建设单位收取试样制作、封样、送达等必要的费用。

定额调整的具体规定我厅另行文。

2、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应严格按照江苏省物价局批准的现行收费标准收取检测费用。

建材检测委托合同单

建材检测委托合同单

建材检测委托合同单建材工业是生产建筑材料的工业部门的总称。

是中国重要的基础原材料工业。

那么建材检测委托合同单是怎样的呢?以下是店铺整理的建材检测委托合同单,欢迎参考阅读。

建材检测委托合同单范文一委托方:茌平县安居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甲方)服务方:茌平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站 (以下简称乙方) 项目名称:茌平县安康小区廉租房18#楼茌平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站年月日根据建设部《建设工程质量监测管理办法》、省建设厅《山东省建设工程检测管理规定》,乙方受甲方委托,对甲方的工程材料来样及其他专项建筑实体工程进行检测。

乙方根据有关规范和甲方的检测要求,予以科学、公正、准确、高效地进行检测,并按照客观的数据出具报告。

为明确双方责任,双方经友好磋商,就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工程地址:茌平县枣乡街以西,文化南路以南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 建设单位:茌平县安居服务中心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 监理单位:项目总监:联系电话: 建设(监理)单位见证员:联系电话: 送样员:杨荣花联系电话: 153****6106报建面积: (平方米) 二、检测服务范围及时间 1、见证取样检测:(1)、水泥物理力学性能检测;(2)、钢筋(含焊接及及机械连接)力学性能检测;(3)、建筑用砂常规检测;(4)、建筑用卵石、碎石常规检测;(5)、砼强度检测;(6)、砂浆强度检测;(7)、简易土工试验;(8)、混凝土掺加剂检验2、主体结构检测(1)、混凝土、砂浆、砌体强度现场检测;(2)、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3)、混凝土预制构件结构性能检测;(4)、后置埋件的力学性能检测。

3、其他茌平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站通过计量认证的检测项目。

4、检测完成时间:无特殊原因在承诺期限内完成检测任务,因其他不可抗拒原因造成检测推迟的由乙方通知甲方,双方共同协商确定检测时间。

三、检测项目及方法按照“检测委托书”中的项目进行。

甲方同意乙方选定的检测方法,甲方必须在甲方前向乙方递交检验委托书。

苏建定(2004)414号

苏建定(2004)414号

江苏省建设厅文件苏建定(2004)414号2004年11月22日关于调整材料检验试验费用计取标准的通知根据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的若干意见》(苏建质[2004]318号)、《关于改变我省建设工程质量见证取样检测委托方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建质[2004]372号)规定,从2004年12月1日起,我省新开工项目的建设工程质量见证取样检测,一律由建设单位直接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鉴于委托方式改变,工程质量见证取样检测费用由建设单位直接支付给所委托的检测机构,施工单位承担的检测工作内容和计费标准均发生了变化。

1、施工单位按规定进行建筑材料、构配件等试样的制作、封样、送检和其它为保证工程质量进行的材料检验试验工作。

2、2004计价表措施项目费中的材料检验试验费计取标准调整为:建筑与装饰工程由分部分项工程费的0.4%调整为0.18%;安装工程分部分项工程费的0.3%调整为0.15%;市政工程由分部分项工程费的0.3%调整为0.15%。

关于检验试验费用计算方法分析当前,关于材料检验试验费用的计算方法,部分人员对此存在认识上的误区,极易引起工程造价的纠纷,所以正确认识材料检验试验费的计算方法,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一、检验试验费的列项1、在执行工程量清单计价之前,检验试验费用由施工企业负责支取并且直接委托质量检测部门实施具体工作,其作为定额直接费考虑,如2001年《江苏省建筑工程费用定额》中规定:检验试验费属于其他直接费,是指对建筑材料、构配件和建筑物工程质量进行检测检验发生的费用,是指有关国家标准或施工规范要求的检验项目的试验费用。

除此以外发生的检验试验费用,如已有质保书材料,而建设单位或质监部门另行要求检验试验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的试验费等不包括在该费用中,应另行向建设单位收取,所以根据2001年定额的有关规定,该费用也不应完全由施工企业承担,应由建设单位支付。

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人资格审查办法372号文

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人资格审查办法372号文

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人资格审查办法第一条为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人资格审查行为,维护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建设部《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工作的若干意见》(建市[2005]208号文),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资格审查活动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下同)依法组织实施。

第四条资格审查活动应当接受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实施的监督。

第五条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人资格审查分为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

资格预审,是指在投标前对投标申请人进行的资格审查。

资格后审,是指在开标后对投标人进行的资格审查。

提倡实行资格后审,具体审查方式由招标人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自行选择。

第六条采用资格后审的招标工程,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设置专门的章节,明确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资格后审的评审标准和评审方法,其中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应当清晰明确,易于准确判定。

采用资格后审的,评标报告中应当增加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的内容。

第七条采用预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的,招标人应当根据工程的性质和特点编制资格预审文件。

资格预审文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须知;(二)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格式;(三)要求投标申请人提供的其他资料的目录。

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须知内容包括:工程概况、资金来源落实情况以及招标人提供的设施、条件和服务等;招标人允许投标申请人选择招标标段的规定(如有标段划分);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确定潜在投标人(资格预审合格且被确定为参加投标的投标申请人)的方式、方法;资格预审申请书的递交及资格预审的时间安排、预审结果的通知与确认等。

建筑工程质量第三方现场检测模式探讨

建筑工程质量第三方现场检测模式探讨

建筑工程质量第三方现场检测模式探讨摘要:随着我国工程建设事业的不断发展,建筑工程施工项目数量和规模的不断增加,工程的质量问题越来越突出,传统的工程质量检测方法已经很难适应当前的行业需求,人们迫切的需要一种新型的质量检测方法来保证工程质量。

本文就建筑工程质量第三方现场检测模式进行分析探讨,简单介绍了第三方现场检测运作模式,并论述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运用第三方现场检测模式对于控制工程质量、推动检测机构转型和发展以及推动整个建筑行业的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文章最后就该模式在当前施工环境影响下,所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且提出了对应的解决对策。

关键词:建筑工程;质量;第三方现场;模式自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得到了非常大的发展,工程建设事业也一直在快速发展。

但是质量检测管理模式仍然采用传统的方法,已经很难适应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要求,甚至起不到质量监督管理的目的。

人们为了保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能够发挥一定的效果,开始不断的进行摸索,推行出第三方检测模式,以便能够对工程建筑的质量进行准确检测和管理,保证检测数据的真实有效性。

一、第三方现场检测模式(一)定义如今在国际上,工程检测的惯例便是借助第三方检测方式,这种检测方式的实施通常会交由专业化的检测机构进行。

工程质量检测单位它是独立于施工单位和业主之外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化检测机构,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苏建质【2004】372号《关于改变我省建设工程质量见证取样检测委托方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质量检测委托方主体为建设单位,检测费用是由建设单位单独列出的,不属于施工费用,检测单位为业主负责。

检测单位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检测原则,它需要站在业主的角度对施工方进行全程检测,针对施工过程中存在的质量问题,按照国家有关固定进行评判。

这种模式在我国应用的时间比较短,一经使用便得到迅速广泛的传播,如今已经在东部沿海地区得到广泛应用,效果十分显著。

土建工程垂直运输费计算有关问题

土建工程垂直运输费计算有关问题

土建工程垂直运输费计算有关问题一、目前住宅项目要求一房一验,该项费用是否包含在材料检验试验费中?答:我省材料检验试验费费率0.18%中不包括一房一验的检测费用,仅包含施工单位制作材料检测试样、封裹并送达检测单位的费用。

该项费用如发生时,由建设方支付。

根据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的若干意见》(苏建质[2004]318号)、《关于改变我省建设工程质量见证取样检测委托方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建质[2004]372号)规定,从2004年12月1日起,我省新开工项目的建设工程质量见证取样检测,一律由建设单位直接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其检测费用由建设单位直接支付给所委托的检测机构,该费用不得转嫁给施工单位支付,若发包人违反规定要求施工企业垫付时,施工企业可向发包人收取该项费用,并单独列入其他项目招标人部分中。

二、执行机械台班定额,介于两种机械型号间的能否采用插入法?答:执行我省机械台班定额中的机械进(退)场、组拆装子目价格时,当实际使用施工机械介于机械台班定额中的两种型号之间时,应套用较高等级型号机械的单价,不采用插入法。

当实际使用施工机械型号与各专业计价表中定额子目的机械型号不同时,按计价表执行不调整。

三、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执行文件中的单独发包的项目如何理解?答:该文件第四条给出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费率表,并注:表中所列工程均为单独发包工程。

该注主要是指构件吊装与装饰工程,如单独发包,分别按构件吊装与装饰工程取费;否则按土建工程取费。

其他工程不论是否单独发包,均按本表格对应项目执行。

四、土建工程垂直运输费计算有关问题1、多个单项工程组团工程垂直运输费如何套用?答:根据每个单项工程,分别套用国家工期定额,分别计算垂直运输费。

2、单项工程实际使用垂直运输机械与定额不一致时,定额含量如何调整?答:(1)如实际只使用一台塔吊,不使用卷扬机时,定额塔吊台班数量改以该子目卷扬机台班数量换之,且檐口高度在30m以上的单项工程另增加塔吊台班0.09台班/天,卷扬机台班扣除。

2008-2010年南通市建设工程计价解释答疑解析

2008-2010年南通市建设工程计价解释答疑解析

2008年南通市建设工程计价解释答疑(一)1、《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表》第七册消防及安全防范设备安装工程中镀锌钢管沟槽式管件连接定额子目中,沟槽配件是否应另计安装费?答:沟槽配件安装人工已在管道安装定额中考虑,不另计安装费用。

2、安装工程的“项目特征”主要应从哪几个方面来描述?列项时应注意什么问题?答:(一)主要应从三个方面来描述:1、项目的自身特征,指的是项目的材质、型号、规格,必要时还可指明其品牌。

2、项目的工艺特征,指的是项目的安装工艺必须详细说明。

例如:镀锌钢管的连接工艺,是丝接、法兰连接或卡套式连接都应该予以描述。

3、项目的施工方法特征,施工方法是影响工程计价的。

例如:电气配管,是墙面明敷设、暗敷设,还是吊顶内敷设都应予以描述。

(二)具有不同特征的项目应分别列项。

项目特征是清单项目设置的基础和依据。

列项时应对项目的特征做全面的描述,即使材质、型号、规格同一,但工艺特征或施工方法特征不同也应该分别设置清单项目。

3、问:金属面防火涂料如何划分厚涂型防火涂料、薄涂型防火涂料、超薄型防火涂料?如何套用定额答:金属面防火涂料厚度以涂料涂层厚度来划分,厚涂型防火涂料的使用厚度7毫米~22毫米,耐火极限为1~3小时,属隔热防火非膨胀型防火涂料;薄涂型防火涂料的使用厚度3毫米~7毫米,耐火极限为0.5~2小时,属膨胀型防火涂料;超薄型防火涂料的使用厚度1毫米~3毫米,耐火极限为0.5~2小时,属膨胀型防火涂料;薄涂型防火涂料和超薄型防火涂料材料分树脂型和乳胶型两类,其施工工艺分别为抹、批、刷三种操作方法。

目前建材市场中防火涂料品种较多,在套用《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时,应根据甲乙双方认可的防火涂料使用说明书或现场测算数据确定其定额耗用量。

4、问:消火栓管道系统套用第七册还是第八册子目/答:普通消防管道即消防栓消防系统及室外管道安装执行第八册相应项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管道安装执行第七册相应项目。

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实施细则

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实施细则

附件: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实施细则1 总则1.1为了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以下简称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规范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号),制定本细则。

1.2在江苏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工程质量监督工作,适用本细则。

1.3工程质量监督,是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委托所属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以下简称监督机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工程实体质量和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以下简称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及质量检测等单位的工程质量行为实施监督抽查的行政执法行为。

1.4工程质量监督采取抽查方式。

抽查是指监督机构对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及质量检测单位的质量行为、工程实体质量随机进行的抽样检查活动。

1.5工程质量监督除执行本细则外,还应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工程质量监督手续2.1工程质量监督手续,是指建设单位在办理施工许可证(开工报告)前按工程建设有关法规的规定向监督机构申请工程质量监督、提交相关资料,监督机构签发《工程质量监督通知书》,建立工程质量监督信息档案的活动。

2.2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监督机构应要求建设单位提供下列资料:(1)工程质量监督申报表;(2)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证(批准书);(3)施工、监理中标通知书和合同;(4)其他需要的文件。

2.3监督机构受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对符合要求的在3个工作日内签发《工程质量监督通知书》。

2.4监督机构须按有关规定建立受监工程项目信息库。

3 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计划3.1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计划,是指工程项目实施监督前,监督机构根据受监工程的规模和类别,依据工程勘察报告、设计文件、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制定《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计划》(以下简称《计划》),并告知建设、监理、施工等单位的活动。

3.2《计划》应明确工程项目的监督依据、监督方式、随机抽查重点、监督联系人等内容。

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

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

建设部文件建建[2000]211号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各计划单列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为贯彻《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范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的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保证工程质量,现将《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第一条为规范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的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保证工程质量,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从事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有关活动,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见证取样和送检是指在建设单位或工程监理单位人员的见证下,由施工单位的现场试验人员对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在现场取样,并送至经过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资质认可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其计量认证的质量检测单位(以下简称“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第四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五条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比例不得低于有关技术标准中规定应取样数量的30%。

第六条下列试块、试件和材料必须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一)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二)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三)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四)用于承重墙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五)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六)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加剂;(七)地下、屋面、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八)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它试块、试件和材料。

《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送检暂行规定》

《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送检暂行规定》

苏建质(1998)270号关于印发《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送检暂行规定》的通知各省辖市建委:为了进一步提高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数据的真实性、公正性和准确性,现将《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送检暂行规定》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一:《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送检暂行规定》;附件二:《见证人员授权书》。

为了加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当前建筑材料与结构质量检测工作,保证工程质量检测数据的真实性,特制定本规定。

一、适用范围1、本省所有建设工程使用的全部原材料、半成品材料及现场制作的硷、砂浆试块、钢筋连接试件等;2、具有对外检测权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1997年底通过年检,已取得省建委统一颁发的工程质量检测资质证书)。

二、取样送检1、工程质量检测取样员由各施工单位确定,见证人员由各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具备初级以上技术职称或具有建筑施工专业知识的人员担任,一般每项工程至少应配备1-2人。

2、见证人员须经省辖市建委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履行其职责。

3、建设单位到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办理监督手续时,应向工程所在地的质量监督部门和所在片区质量检测机构报《见证人员授权书》。

见证人员更换须办理变更备案手续。

4、取样员须在见证人员在旁见证下,按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从检验对象中抽取试样并采取有效措施封样。

5、封样的试样送(末封样的试样见证人员应监送)所在片区就近的检测机构,见证人员和送检查单位对送检试样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法定责任。

6、每项单位工程只能在一个检测机构内进行检测(除特种检测外),施工企业试验室原则上不得为本企业施工的工程出具归档的质量检测报告。

7、检测机构在接受检测任务时,应由送检单位填写检测委托单,监护送样的见证人员应在委托上签字。

8、有见证取样、送检项目的检测报告应加盖"有见证检测"专用章,作为评定工作质量等级的依据。

9、有见证取样、送检的检测结果达不到规定标准,检测机构必须在刀小时内向承监工程的质量监督部门报告。

关于苏建定(2004)414号文件的法律分析

关于苏建定(2004)414号文件的法律分析

关于施工单位对甲供材履行法定检测义务的分析2004年11月22日江苏省建设厅颁发《关于调整材料检验试验费用计取标准的通知》苏建定(2004)414号文件要求:“从2004年12月1日起,我省新开工项目的建设工程质量见证取样检测,一律由建设单位直接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鉴于委托方式改变,工程质量见证取样检测费用由建设单位直接支付给所委托的检测机构,施工单位承担的检测工作内容和计费标准均发生了变化。

”该规定从另外的角度做如下分析:首先《建筑法》第59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的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进行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29条规定:“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检验应当有书面记录和专人签字;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第31条:“施工人员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当在建设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监督下现场取样,并送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以上三个法条都规定了对建筑工程所用材料、设备、建筑构配件进行检测是施工单位的法定义务,根据该文件的规定来看是由建设单位来委托检测单位并支付费用,同时减少了施工单位的检测费用,只能理解为将选择检测单位的权力及支付检测费的义务由建设单位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不能得出施工单位可以免除检测的法定义务的结论。

有施工单位对此认为是检测的义务转移到建设单位了的理解是不对的,因为从效力位阶来看《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是该文件的上位法,施工单位的检测义务是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

其次比较有争议的是针对甲供材料、设备、构配件检测问题。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司法解释》第12条规定:“发包人提供或者指定购买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造成建设工程质量缺陷,应当承担过错责任;承包人有过错的,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

2010年南通市建设工程计价解释答疑

2010年南通市建设工程计价解释答疑

2010年南通市建设工程计价解释答疑(一)001、问:2004土建计价表中的定额“16 -321”外墙弹性涂料2遍子目中是否已包括了1遍底涂及2遍面涂?答:外墙弹性涂料子目包括一遍底漆和两遍弹性涂料。

002、问:请问3.6m内的框架柱需要计算浇捣脚手架吗?怎样计取?答:3.6m内的框架柱的浇捣脚手架的相关费用均已经在模板支架中考虑,不需另行计算。

003、问:对于已经有质保书的材料,监理单位现提出要求复检。

材料复检的检测费用由哪方支付?有没有明文的文件可以查询?答:材料复检如果是施工规范要求,并且由施工企业自行检测,检测费用由施工企业承担。

如施工规范无复检要求,或检测由专业检测机构完成,检测费用由建设方支付。

004、问:2007年10月的中标工程,在投标文件中有“投标报价包括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相应图纸的全部内容,以及完成上述内容所必须的运输、……材料检测费用……及政策文件规定费用等所有费用。

”描述。

中标书中所计取的检验试验费率是0.18%(标底也是)。

开工后,检测费由施工单位代缴给检测单位。

按照苏建质(2004)318号文、372号文及贵网《2008计价解释1》第一条解释,施工单位要求建设单位办理结算时将检测费计入其他项目费中的签证,建设单位以投文件中已含检测费为由拒签。

施工单位认为:投标文件中虽有检测费包含其中的说明,但应该理解为是苏建定(2004)414号文所规定的施工单位所计取的0.18%的费用,而检测机构所收的检测费不含在其中。

这样理解对吗?答:苏建定(2004)414号文规定的是施工单位所计取的0.18%的费用,而检测机构所收的检测费应由建设方委托检测并支付。

005、问:04计价表第十三章,外墙抹灰计算规则规定,洞口侧面并入外墙面,那么洞口侧面是按全部墙厚尺寸计,还是计门窗框外侧的部分?答:计门窗框外侧的部分。

006、问:工程量清单计价中工程结算时,措施费应如何调整?答:执行2004年清单计价规范的工程,根据苏建价(2005)593号文件规定:采用固定单价合同的工程,当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发生工程量变更时,其措施项目费用中相应的模板、脚手架工程量应作适当调整。

建筑审核员考试对标题

建筑审核员考试对标题

四、对标题。

(请指出不符合《规范》条款号,并说明理由。

请在答题纸指定区域作答)1、现场审核发现,项目部用1号吊车吊管桩预制件,采用的方法是用钢丝绳捆绑在预制件的中间部位起吊,导致预制件受力不均,预制件有裂纹。

答:不符合《规范》8.4.3条款。

理由:依据《规范》8.4.3 “施工企业应明确对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搬运及防护要求”的规定,施工企业应明确构配件的搬运和防护要求,但项目部吊车在吊管桩预制件中,采购用钢丝绳捆绑在预制件的中间部位,吊装方法不可取,导致预制件受力不均,预制件有裂纹,故不符合8.4.3的要求2、.抽22层梁轴号为33-14模板安装检验批质量检验评定情况,其检验批组成与相关要求不符,且抽样数也不符合规定要求。

答:不符合《规范》11.3.1条款。

理由:依据《规范》11.3.1“施工企业应按规定策划并实施施工质量验收”与《建设工程质量统一验收规范》GB50300-2001的规定。

模板安装检验批质量检验评定需按要求对检验批组成进行评价,且需按规定实施抽样检验,但22层梁轴号33-14模板安装检验批质量检验评定的检验批组成与相关要求不符,且抽样数也不符合规定要求。

故不符合11.3.1的要求。

3、查9月28日工程部对项目部的检查单,发现在该记录中有三次违反工艺要求操作,在项目部整改回执单中,注明了整改的完成情况。

答:不符合《规范》13.3.1条款。

理由:依据《规范》13.3.1“施工企业应分析工程质量、质量管理活动中存在或潜在问题的原因,采取适当的措施,并验证措施的有效性。

”的规定。

项目部应对检查存在的问题采取适当的措施,并验证措施的有效性防止不合格再发生。

项目部有三次违反工艺要求操作的记录,在项目部整改回执单中,仅注明了整改的完成情况,没有对违反工艺要求的行为采取适当的措施,以防止类似行为的再发生。

故不符合13.3.1的要求。

4、2010年10月20日,审核员在项目经理部审核时,抽查了一份2010年5月18日的设计变更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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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改变我省建设工程质量见证取样检测委托方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稿时间:2004-10-20 阅读次数:1556)
苏建质(2004)372号
各省辖市建委(建工局)、建设局:
根据我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的若干意见》苏建质(2004)318号精神,经研究,特就改变我省建设工程质量见证取样检测委托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程质量见证取样检测的委托
从2004年12月1日起,我省新开工项目的建设工程质量见证取样检测,一律由建设单位直接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

建设单位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工程质量见证取样检测应依据以下原则:
1、所委托的检测机构应具有江苏省建设厅核准的检测机构资质并通过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计量认证。

2、一个单位工程检测项目只能委托一家检测机构在其核准的资质范围内进行检测。

3、签订书面的工程质量检测委托合同。

二、工程质量检测取样、送检及检测报告
1、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送检应严格执行苏建质(1998)270号《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送检暂行规定》。

2、工程质量检测取样由施工单位负责。

施工单位应按规定配备取样员。

3、工程质量检测试样抽取的数量、部位等应按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实施。

施工单位负责按工程进度和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提出取样方案,监理(建设)单位负责审核批准。

4、工程质量检测试样实行封样制度。

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试样的真实性。

5、监理(建设)单位负责取样、送检的现场见证工作。

监理(建设)单位应按规定配备工程质量检测见证人员。

6、检测机构应按检测委托合同约定,向建设单位或由其授权的监理单位提交检测报告。

建设单位或由其授权的监理单位应及时将检测报告原件提供给施工单位。

三、工程质量检测的费用
1、工程质量检测委托方改变后,原由施工单位承担的检测费将在测算的基础上,通过调整定额,费用由建设方直接支付给检测机构。

施工单位按定额向建设单位收取试样制作、封样、送达等必要的费用。

定额调整的具体规定我厅另行文。

2、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应严格按照江苏省物价局批准的现行收费标准收取检测费用。

四、监督管理
1、将是否违反本规定作为工程质量监督巡查及工程质量检测飞行检查的重要内容之一。

2、要切实加强取样、见证人员的培训工作。

保证取样、见证人员培训的数量和质量,使取样员、见证员能够满足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的需要。

3、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要结合日常质量监督工作,将现场取样、见证人员配置,取样见证工作的开展等作为行为监督的内容之一。

对于不具备江苏省建设厅核准的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和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核发的计量认证证书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不予认可。

江苏省建设厅
二00四年十月十四日抄送:各市、县工程质量监督站、工程质量检测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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