轨行区施工安全管理办法示范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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轨行区施工安全管理办法
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轨行区施工安全管理办法示范文本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1目的
地铁建设工程铺轨阶段,轨行区施工单位多、涉及专
业广、交叉作业频繁,为解决各单位之间施工相互干扰、
相互制约的矛盾,规范轨行区施工管理,保证全线施工作
业安全、有序、高效地进行,特制订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天津地铁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实
施的所有在建项目。
3轨行区施工安全管理组织
3.1铺轨作业单位为轨行区安全管理工作责任方。(铺
轨作业阶段的轨行区管理单位为轨道施工单位,轨道作业
面移交后轨行区的管理单位由建设方另行明确)。
3.2 监理单位负责对轨行区的安全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发现存在安全隐患时,及时通知涉及到的各施工单位,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
3.3地铁各项目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各条线的轨行区安全管理工作。
3.4地铁建设公司安全质量监察室对各线轨行区安全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4轨行区安全管理职责
4.1轨行区管理单位安全职责
1)轨行区管理单位统筹规划所辖轨行区施工管理,受理各施工单位提出的轨行区施工计划和申请,合理安排交叉作业施工,协调解决各单位在轨行区施工中所产生的矛盾。
2)组建轨行区管理办公室,配置相应的设施、设备,制定严格的轨行区行车运输组织专项施工方案和行车工作
细则。
3)建立巡视人员责任制,明确巡视内容、巡视范围等。
4)轨行区巡视人员要及时核对轨行区内有无施工遗弃的工机具;线路、道岔、道床有无损坏;有无破坏轨行区施工成品的行为;施工过程中是否有专人进行防护等内容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5)建立轨行区巡查报告制度,内容主要包括:进入轨行区施工的施工单位是否按照施工计划申请单上申请的时间、区段进行施工;检查轨行区是否存在无施工计划的施工单位,是否存在无防护的施工单位;轨行区的实际施工状态;检查进入轨行区施工人员的劳保用品是否穿戴齐全;在有列车运行的轨行区还需检查防护用具(防护灯、防护服、通讯设备等),登记防护人员姓名;做好列车实际运行记录等内容。
6)与进入轨行区施工的单位签订安全协议。
7)建立信号工、巡视员、扳道员、连结员、值班员、机车司机、副司机等重要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4.2监理单位安全职责
1)监理单位要督促施工单位对轨行区重大危险源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和应急预案。
2)检查施工单位开工前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检查安全技术交底是否交到具体操作人员。
3)督促施工单位制定轨道行车运输组织专项施工方案和行车工作细则。
4)检查施工单位之间交叉作业《施工安全配合协议》签订情况,明确各自的安全责任,确保行车和施工安全。
5)依据专项施工方案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理组专职安全监理人员每日进行巡视检查,总监办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每周不少于二次;监理组每周不少于一次全面安
全检查,关键工序实施现场旁站监督检查;检查过程详细记入监理日志。
6)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安全监控。重点检查专项施工方案的执行情况,发现不按专项施工方案落实的,应责令其停工整改,并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施工过程中对施工单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到岗、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安全防护、起重吊装、施工机械、临时用电、消防等进行日常检查。
7)在日常巡视及安全检查中,发现违规施工和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立即发出监理指令,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整改;视不同情况,分别采取口头指令、工作联系单、监理通知和指令停工等形式予以管理。总监理工程师必要时召开安全专题会议。
4.3 项目公司安全职责
1)项目公司按照管理规定,定期对轨行区管理单位的
各项安全管理情况及监理的监督情况进行检查;
2)每月对施工现场进行例行检查;监督检查轨行区管理单位各项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3)重点加强“行车信号管理”、“要点销点管理”、“线界管理”、“巡视管理”、“送电封闭管理”。
4.4 建设公司安质室安全职责
1)建设公司安质室每季度对轨行区管理单位、监理单位及项目公司的安全管理情况进行例行检查;
2)不定期对轨行区管理单位、监理单位及项目公司的制度落实、现场管理进行专项检查。
5轨行区施工程序管理
5.1轨行区作业实行“要点销点管理”,杜绝不经要点进入轨行区施工和施工完毕后不清查现场人员和存留物进行销点的无序行为。
5.2 开工前,各施工单位的现场负责人必须到相应的轨
行区管理单位办理施工作业登记和申请。登记时详细注明进入轨行区的人数、进入事由、所需时间、携带的工具物品数量、作业地点、出站地点等内容。
5.3 凡须封锁线路、中断正常行车(包括中断邻线行车)的施工及组织有交叉作业的施工,应提前将包括作业内容、防护办法、安全措施的施工计划报轨行区管理单位审核,经审核同意后,方可按照规定的程序组织施工。
5.4轨行区管理单位巡查人员应认真核实各施工单位的进场施工计划,确认轨行区作业与列车运行无冲突,不存在安全隐患后方可允许施工人员进场施工。如非遇紧急情况或临时计划变更,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挠施工计划已审批完毕的施工单位人员进场施工。应随时监控列车运行的状态和方位,做好施工和列车实际运行记录。负责列车进入该轨行区后的闭塞,使列车运行轨行区安全处于受控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