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验员技术安全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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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验员技术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1、应经安全和本工种专业技术培训,通过考试取得资格证后,持证上岗。
2、应熟练掌握化验项目的国标、部标和规程,按标准和规程的要求准备好仪器和器皿。
3、应熟悉掌握各种化验仪器、工具、器皿的使用和保养方法,熟悉各种记录的填写和计算方法。
4、严格执行《选煤厂安全规程》、岗位责任制、交接班制度和其它有关规定。
5、上岗时,按规定穿戴好劳保用品。
二、工作前的准备
1、检查计量设备、仪器、工具、器皿的计量合格证。无计量鉴定合格证或超过有效期者不得使用。
2、对控温的加热灼烧设备进行测温点的位置检查,并进行升温测试。掌握升温、控温温度分布及恒温区情况,均符合标准和规程要求时方可使用。
3、清洗玻璃仪器,达到目观无污痕,接触水后器壁不挂水珠。
4、加热称重的瓷器皿,应事先进行灼烧,达到恒重后再使用,灼烧温度同使用时的温度一致。
5、将器皿逐一编号。
三、正常操作
1、记录
(1)使用相应测试项目的原始记录本,各栏目应填写清楚,字迹要工整。
(2)原始记录必须有编号,不得丢失,用后应存档备查。
(3)记录必须进行一次核对,以免有误。
(4)原始记录不得任意涂改,查对时发现确系记错者,应在错误数字上划一斜线,将正确的数字写在错误处的右上角。不得在错误数字上涂改,严禁将原数字涂改,以免他人辨不出来的数字。
(5)原始记录本上禁止填写同试验无关的内容,更不得撤页,记录本者应在记录上签字或盖章。
2、称量
(1)根据被测项目的国标、部标(操作规程)要求选定相应的天平。
(2)检查天平的周检证书,在周检有效期内,计量性能达到要求。
(3)将称重的物料置于天平盘的中心位置上进行称量。
3、样品准备
(1)称样时应查对样品标签、包装、样品粒度、数量等,如有不符合规定者应返回上道工序更正。
(2)将称样瓶倒立摇动数次后,打开盖塞,用左手持瓶下外壁,倾斜样瓶,右手持勺插入样品中,两手相对转动,同时上下抽动勺具,
使得瓶中样品上下各部位都充分搅拌、混合均匀,或用机械将样品混合均匀。禁止将盛样品入在台桌上用匙搅拌,以免造成重密度物料下沉,破坏样品均匀性。
(3)灼烧、烘干时,盛样容器应放置于等温(恒温)区域内。
(4)使用坩埚钳时要注意钳上不要沾有腐蚀性物质及污物,应保持端头钳尖部清洁,放置时钳前尖端部应向上,不可向下接触台桌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