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居民小组长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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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居民小组长考核办法
绿城百合社区
居民小组、楼栋长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强化居民小组、楼栋长的工作责任,充分调动居民小组长、楼栋长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及时反馈居民的意见和建议,更好的服务于社区居民,为社区居民创造卫生良好、邻里和睦、互助互爱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提高社区网格化管理水平,现根据社区建设的工作要求,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指导,确立以人为本、服务社会和惠民、利民、便民的工作理念,着力构建“我的社区我做主,我的楼栋我管理,我的亲邻我服务”的社区社会管理服务格局,培育打造一支热心公益、乐于奉献、爱岗敬业,服务居民的社会自治队伍,努力创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环境优美、治安良好、居住舒适、文明和谐的新型社区。
二、考核时间与对象
(一)考核对象为任期内的居民小组、楼栋长。
(二)每半年对上述人员进行一次考核,结果予以公示;考核不合格者,免除居民小组组长或楼栋长资格。
协助社区全方位,多角度做好工作,做到信息不失灵,跟踪不失控,措施不失作,工作不失责;建立“五必报”(不稳定因素、不安全隐患、异常外来人员、公共设施损坏、突发性事件)信息反馈通畅机制。
五、考核办法
(一)考核方法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明查与暗访、检查与抽查、座谈与测评相结合,主要采用“123”考核检查方法。
1.听:主要听取居民小组长和楼栋长工作情况汇报。
2.看:活动场所规范,规章制度齐全;楼栋管理有序,服务居民良好;居民小组成员、楼栋长工作日志真实、完善;居民小组、楼栋长会议等要形成会议记录,要求记录完备,含有图片、文字等信息。
3.评:本人自评、小组内部互评、居民测评、所在社区负责人点评相结合。
(二)考核采用“百分制”。考核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
1.居民小组成员、楼栋长考核(满分100分),本人自评占20分,本园区居民小组成员之间或楼栋长之间互评占30分,居民测评占30分,所在社区负责人点评占20分。
2.居民小组考核(满分100分),居民小组长述职占20分,居民小组成员或楼栋长测评占30分,居民测评占
30分,所在社区负责人点评占20分;对于考核不合格的居民小组,免除小组长任职资格。
六、考核要求
(一)各居民小组成员、楼栋长高度重视,做好考核准备和组织工作。
(二)要求各园区全体居民小组成员、楼栋长参加考核,缺考者按零分计算,考核成绩均予以公示。
二〇一四年七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