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服务设施半径
公共设施的服务半径
规划设施的服务半径居住区教育设施的服务半径:1、幼托的服务半径不宜大于300m;小学的服务半径不宜大于500m;中学的服务半径不宜大于1000m[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
2、中学服务半径不宜大于1000m;小学服务半径不宜大于500m[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1986]。
居住公共服务设施的服务半径: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半径不大于800-1000m;居住小区公共服务设施半径不大于400-500m;居住组团公共服务设施半径不大于150-200m。
居住商业中心的服务半径:居住区商业中心步行半径不大于500 m;小区、商业点半径不大于300 m。
中小型超市:按照500米的服务半径设置1处,在大型综合超市的服务半径内,原则上不再另行设置。
(商业网点规划)农贸市场(农贸超市)按照服务半径不大于1000米,服务人口1-2万人设一处,占地面积按480平方米/千人(服务人口)的标准配置。
(商业网点规划)居住社区服务设施服务半径:一般服务半径不超过500m.门诊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般3-5万人设一处,社医院的居住区不再设独立门诊社区卫生服务站,原则上按服务人口0.5—1万人按服务半径不超过1000m设置1处。
(日照总体规划)公园、绿地保证居民出行1000m半径内有一处综合性公园,在300m-500m半径内有一处小游园。
(日照总体规划)城市低压(变)配变站的服务半径:1、供电半径一般不超过400m[城市电力网规划设计导则1993]。
2、市区供电半径一般为250m,繁华地区为150m。
[城市中低压配电网改造技术导则DL-T599-1996]3、变电室负荷半径不应大于250m,尽可能设于其他建筑内。
[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4、35kV/10kV变电所的服务半径5~10km;110kV/35kV~10kV变电所的服务半径15~30km;220kV/110kV~10kV变电所的服务半径50~100km。
[城市工程系统规划1999]燃气调压站的服务半径:1、中低调压站负荷服务半径500m。
服务设施服务半径
规划设计参考:一、居住区教育设施的服务半径:1、幼托的服务半径不宜大于300m;小学的服务半径不宜大于500m;中学的服务半径不宜大于1000m(《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
2、中学服务半径不宜大于1000m;小学服务半径不宜大于500m(《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1986》)。
二、居住公共服务设施的服务半径:1、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半径不大于800-1000m;2、居住小区公共服务设施半径不大于400-500m;3、居住组团公共服务设施半径不大于150-200m。
三、居住商业中心的服务半径:1、居住区商业中心步行半径不大于500 m;2、小区、商业点半径不大于300 m。
3、中小型超市:按照500米的服务半径设置1处,在大型综合超市的服务半径内,原则上不再另行设置。
(商业网点规划)4、农贸市场(农贸超市):按照服务半径不大于1000米,服务人口1-2万人设一处,占地面积按480平方米/千人(服务人口)的标准配置。
(商业网点规划)四、居住社区服务设施服务半径:1、一般服务半径不超过500m。
2、门诊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般3-5万人设一处,社医院的居住区不再设独立门诊3、社区卫生服务站,原则上按服务人口0.5—1万人按服务半径不超过1000m设置1处。
(日照总体规划)五、公园、绿地保证居民出行1000m半径内有一处综合性公园,在300m-500m半径内有一处小游园。
(日照总体规划)六、城市低压(变)配变站的服务半径:1、供电半径一般不超过400m(《城市电力网规划设计导则1993》)。
2、市区供电半径一般为250m,繁华地区为150m。
(《城市中低压配电网改造技术导则DL-T599-1996》)3、变电室负荷半径不应大于250m,尽可能设于其他建筑内。
(《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4、35kV/10kV变电所的服务半径5~10km;110kV/35kV~10kV变电所的服务半径15~30km;220kV/110kV~10kV 变电所的服务半径50~100km。
各种服务半径
各种服务半径集团标准化工作小组 [Q8QX9QT-X8QQB8Q8-NQ8QJ8-M8QMN]居住区教育设施的服务半径:1、幼托的服务半径不宜大于300m;小学的服务半径不宜大于500m;中学的服务半径不宜大于1000m[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
2、中学服务半径不宜大于1000m;小学服务半径不宜大于500m[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1986]。
居住公共服务设施的服务半径:1、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半径不大于800-1000m;2、居住小区公共服务设施半径不大于400-500m;3、居住组团公共服务设施半径不大于150-200m。
居住商业中心的服务半径:1、居住区商业中心步行半径不大于500 m;小区、商业点半径不大于300 m。
2、中小型超市:按照500米的服务半径设置1处,在大型综合超市的服务半径内,原则上不再另行设置。
(商业网点规划)农贸市场(农贸超市)1、按照服务半径不大于1000米,服务人口1-2万人设一处,占地面积按480平方米/千人(服务人口)的标准配置。
(商业网点规划)2、居住社区服务设施服务半径:一般服务半径不超过500m。
门诊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般3-5万人设一处,社医院的居住区不再设独立门诊。
社区卫生服务站:原则上按服务人口—1万人按服务半径不超过1000m设置1处。
(日照总体规划)公园、绿地保证居民出行1000m半径内有一处综合性公园,在300m-500m半径内有一处小游园。
(日照总体规划)城市低压(变)配变站的服务半径:1、供电半径一般不超过400m[城市电力网规划设计导则1993]。
2、市区供电半径一般为250m,繁华地区为150m。
[城市中低压配电网改造技术导则D L-T599-1996]3、变电室负荷半径不应大于250m,尽可能设于其他建筑内。
[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4、 35kV/10kV变电所的服务半径5~10km;110kV/35kV~10kV变电所的服务半径15~30km;220kV/110kV~10kV变电所的服务半径50~100km。
公共服务设施半径大全
公共设施服务半径居住区教育设施的服务半径:1、幼托的服务半径不宜大于300m;小学的服务半径不宜大于500m;中学的服务半径不宜大于1000m[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
2、中学服务半径不宜大于1000m;小学服务半径不宜大于500m[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1986]。
居住公共服务设施的服务半径: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半径不大于800-1000m;居住小区公共服务设施半径不大于400-500m;居住组团公共服务设施半径不大于150-200m。
居住商业中心的服务半径:居住区商业中心步行半径不大于500 m;小区、商业点半径不大于300 m。
中小型超市:按照500米的服务半径设置1处,在大型综合超市的服务半径内,原则上不再另行设置。
(商业网点规划)农贸市场(农贸超市)按照服务半径不大于1000米,服务人口1-2万人设一处,占地面积按480平方米/千人(服务人口)的标准配置。
(商业网点规划)居住社区服务设施服务半径:一般服务半径不超过500m.门诊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般3-5万人设一处,社医院的居住区不再设独立门诊社区卫生服务站,原则上按服务人口0.5—1万人按服务半径不超过1000m设置1处。
(日照总体规划)公园、绿地保证居民出行1000m半径内有一处综合性公园,在300m-500m半径内有一处小游园。
(日照总体规划)城市低压(变)配变站的服务半径:1、供电半径一般不超过400m[城市电力网规划设计导则1993]。
2、市区供电半径一般为250m,繁华地区为150m。
[城市中低压配电网改造技术导则DL-T599-1996]3、变电室负荷半径不应大于250m,尽可能设于其他建筑内。
[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4、 35kV/10kV变电所的服务半径5~10km;110kV/35kV~10kV 变电所的服务半径15~30km;220kV/110kV~10kV变电所的服务半径50~100km。
[城市工程系统规划1999]燃气调压站的服务半径:1、中低调压站负荷服务半径500m。
各种服务半径
居住区教育设施的服务半径:1、幼托的服务半径不宜大于300m;小学的服务半径不宜大于500m;中学的服务半径不宜大于1000m[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
2、中学服务半径不宜大于1000m;小学服务半径不宜大于500m[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1986]。
居住公共服务设施的服务半径:1、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半径不大于800-1000m;2、居住小区公共服务设施半径不大于400-500m;3、居住组团公共服务设施半径不大于150-200m。
居住商业中心的服务半径:1、居住区商业中心步行半径不大于500 m;小区、商业点半径不大于300 m。
2、中小型超市:按照500米的服务半径设置1处,在大型综合超市的服务半径内,原则上不再另行设置。
(商业网点规划)农贸市场(农贸超市)1、按照服务半径不大于1000米,服务人口1-2万人设一处,占地面积按480平方米/千人(服务人口)的标准配置。
(商业网点规划)2、居住社区服务设施服务半径:一般服务半径不超过500m。
门诊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般3-5万人设一处,社医院的居住区不再设独立门诊。
社区卫生服务站:原则上按服务人口—1万人按服务半径不超过1000m设置1处。
(日照总体规划)公园、绿地保证居民出行1000m半径内有一处综合性公园,在300m-500m半径内有一处小游园。
(日照总体规划)城市低压(变)配变站的服务半径:1、供电半径一般不超过400m[城市电力网规划设计导则1993]。
2、市区供电半径一般为250m,繁华地区为150m。
[城市中低压配电网改造技术导则D L-T599-1996]3、变电室负荷半径不应大于250m,尽可能设于其他建筑内。
[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4、 35kV/10kV变电所的服务半径5~10km;110kV/35kV~10kV变电所的服务半径15~30km;220kV/110kV~10kV变电所的服务半径50~100km。
[城市工程系统规划1999] 燃气调压站的服务半径:1、中低调压站负荷服务半径500m。
服务设施服务半径
规划设计参考:一、居住区教育设施的服务半径:1、幼托的服务半径不宜大于300m;小学的服务半径不宜大于500m;中学的服务半径不宜大于1000m(《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
2、中学服务半径不宜大于1000m;小学服务半径不宜大于500m(《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1986》)。
二、居住公共服务设施的服务半径:1、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半径不大于800-1000m;2、居住小区公共服务设施半径不大于400-500m;3、居住组团公共服务设施半径不大于150-200m。
三、居住商业中心的服务半径:1、居住区商业中心步行半径不大于500 m;2、小区、商业点半径不大于300 m。
3、中小型超市:按照500米的服务半径设置1处,在大型综合超市的服务半径内,原则上不再另行设置。
(商业网点规划)4、农贸市场(农贸超市):按照服务半径不大于1000米,服务人口1-2万人设一处,占地面积按480平方米/千人(服务人口)的标准配置。
(商业网点规划)四、居住社区服务设施服务半径:1、一般服务半径不超过500m。
2、门诊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般3-5万人设一处,社医院的居住区不再设独立门诊3、社区卫生服务站,原则上按服务人口—1万人按服务半径不超过1000m设置1处。
(日照总体规划)五、公园、绿地保证居民出行1000m半径内有一处综合性公园,在300m-500m半径内有一处小游园。
(日照总体规划)六、城市低压(变)配变站的服务半径:1、供电半径一般不超过400m(《城市电力网规划设计导则1993》)。
2、市区供电半径一般为250m,繁华地区为150m。
(《城市中低压配电网改造技术导则DL-T599-1996》)3、变电室负荷半径不应大于250m,尽可能设于其他建筑内。
(《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4、 35kV/10kV变电所的服务半径5~10km;110kV/35kV~10kV变电所的服务半径15~30km;220kV/110kV~10kV变电所的服务半径50~100km。
公共设施服务半径
居住区教育设施的服务半径:1、幼托的服务半径不宜大于300m;小学的服务半径不宜大于500m;中学的服务半径不宜大于1000m[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
2、中学服务半径不宜大于1000m;小学服务半径不宜大于500m[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1986]。
居住公共服务设施的服务半径: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半径不大于800-1000m;居住小区公共服务设施半径不大于400-500m;居住组团公共服务设施半径不大于150-200m。
居住商业中心的服务半径:居住区商业中心步行半径不大于500 m;小区、商业点半径不大于300 m。
中小型超市:按照500米的服务半径设置1处,在大型综合超市的服务半径内,原则上不再另行设置。
(商业网点规划)农贸市场(农贸超市)按照服务半径不大于1000米,服务人口1-2万人设一处,占地面积按480平方米/千人(服务人口)的标准配置。
(商业网点规划)居住社区服务设施服务半径:一般服务半径不超过500m.门诊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般3-5万人设一处,社医院的居住区不再设独立门诊社区卫生服务站,原则上按服务人口0.5—1万人按服务半径不超过1000m设置1处。
(日照总体规划)公园、绿地保证居民出行1000m半径内有一处综合性公园,在300m-500m半径内有一处小游园。
(日照总体规划)城市低压(变)配变站的服务半径:1、供电半径一般不超过400m[城市电力网规划设计导则1993]。
2、市区供电半径一般为250m,繁华地区为150m。
[城市中低压配电网改造技术导则DL-T599-1996]3、变电室负荷半径不应大于250m,尽可能设于其他建筑内。
[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4、35kV/10kV变电所的服务半径5~10km;110kV/35kV~10kV变电所的服务半径15~30km;220kV/110kV~10kV变电所的服务半径50~100km。
[城市工程系统规划1999]燃气调压站的服务半径:1、中低调压站负荷服务半径500m。
各种服务半径
各种服务半径1、幼托的服务半径不宜大于300m;小学的服务半径不宜大于500m;中学的服务半径不宜大于1000m[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
2、中学服务半径不宜大于1000m;小学服务半径不宜大于500m[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1986]。
居住公共服务设施的服务半径:1、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半径不大于800-1000m;2、居住小区公共服务设施半径不大于400-500m;3、居住组团公共服务设施半径不大于150-200m。
居住商业中心的服务半径:1、居住区商业中心步行半径不大于500m;小区、商业点半径不大于300m。
2、中小型超市:按照500米的服务半径设置1处,在大型综合超市的服务半径内,原则上不再另行设置。
(商业网点规划)农贸市场(农贸超市)1、按照服务半径不大于1000米,服务人口1-2万人设一处,占地面积按480平方米/千人(服务人口)的标准配置。
(商业网点规划)2、居住社区服务设施服务半径:一般服务半径不超过500m。
门诊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般3-5万人设一处,社医院的居住区不再设独立门诊。
社区卫生服务站:原则上按服务人口0.5—1万人按服务半径不超过1000m设置1处。
(日照总体规划)公园、绿地保证居民出行1000m半径内有一处综合性公园,在300m-500m半径内有一处小游园。
(日照总体规划)城市低压(变)配变站的服务半径:1、供电半径一般不超过400m[城市电力网规划设计导则1993]。
2、市区供电半径一般为250m,繁华地区为150m。
[城市中低压配电网改造技术导则dl-t599-1996]3、变电室负荷半径不应大于250m,尽可能设于其他建筑内。
[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4、35kv/10kv变电所的服务半径5~10km;110kv/35kv~10kv变电所的服务半径15~30km;220kv/110kv~10kv变电所的服务半径50~100km。
[城市工程系统规划1999]燃气调压站的服务半径:1、中低调压站负荷服务半径500m。
公共设施服务半径
居住区教育设施的服务半径:1、幼托的服务半径不宜大于300m;小学的服务半径不宜大于500m;中学的服务半径不宜大于1000m[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
2、中学服务半径不宜大于1000m;小学服务半径不宜大于500m[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1986]。
居住公共服务设施的服务半径: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半径不大于800-1000m;居住小区公共服务设施半径不大于400-500m;居住组团公共服务设施半径不大于150-200m。
居住商业中心的服务半径:居住区商业中心步行半径不大于500 m;小区、商业点半径不大于300 m。
中小型超市:按照500米的服务半径设置1处,在大型综合超市的服务半径内,原则上不再另行设置。
(商业网点规划)农贸市场(农贸超市)按照服务半径不大于1000米,服务人口1-2万人设一处,占地面积按480平方米/千人(服务人口)的标准配置。
(商业网点规划)居住社区服务设施服务半径:一般服务半径不超过500m.门诊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般3-5万人设一处,社医院的居住区不再设独立门诊社区卫生服务站,原则上按服务人口0.5—1万人按服务半径不超过1000m设置1处。
(日照总体规划)公园、绿地保证居民出行1000m半径内有一处综合性公园,在300m-500m半径内有一处小游园。
(日照总体规划)城市低压(变)配变站的服务半径:1、供电半径一般不超过400m[城市电力网规划设计导则1993]。
2、市区供电半径一般为250m,繁华地区为150m。
[城市中低压配电网改造技术导则DL-T599-1996]3、变电室负荷半径不应大于250m,尽可能设于其他建筑内。
[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4、35kV/10kV变电所的服务半径5~10km;110kV/35kV~10kV变电所的服务半径15~30km;220kV/110kV~10kV变电所的服务半径50~100km。
[城市工程系统规划1999]燃气调压站的服务半径:1、中低调压站负荷服务半径500m。
城市各种服务设施服务半径
城市各种服务设施服务半径一、居住区教育设施的服务半径:1、幼托的服务半径不宜大于300m;小学的服务半径不宜大于500m;中学的服务半径不宜大于1000m[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
2、中学服务半径不宜大于1000m;小学服务半径不宜大于500m[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1986]。
二、居住公共服务设施的服务半径: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半径不大于800-1000m;居住小区公共服务设施半径不大于400-500m;居住组团公共服务设施半径不大于150-200m。
三、居住商业中心的服务半径:居住区商业中心步行半径不大于500 m;小区、商业点半径不大于300 m。
四、中小型超市:按照500米的服务半径设置1处,在大型综合超市的服务半径内,原则上不再另行设置。
(商业网点规划)五、农贸市场(农贸超市)按照服务半径不大于1000米,服务人口1-2万人设一处,占地面积按480平方米/千人(服务人口)的标准配置。
(商业网点规划)六、门诊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般3-5万人设一处,社医院的居住区不再设独立门诊七、城市低压(变)配变站的服务半径:1、供电半径一般不超过400m[城市电力网规划设计导则1993]。
2、市区供电半径一般为250m,繁华地区为150m。
[城市中低压配电网改造技术导则DL-T599-1996]3、变电室负荷半径不应大于250m,尽可能设于其他建筑内。
[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4、35kV/10kV变电所的服务半径5~10km;110kV/35kV~10kV变电所的服务半径15~30km;220kV/110kV~10kV变电所的服务半径50~100km。
[城市工程系统规划1999]八、燃气调压站的服务半径:1、中低调压站负荷服务半径500m。
[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2、液化石油气储配站的服务半径不宜超过5km;调压站的供气半径以0.5km为宜,供气区域狭长,可考虑适当加大供气半径。
[城市工程系统规划1999]九、垃圾转运站和垃圾收集点的服务半径:1、垃圾转运站的服务面积是0.7~1.0km2,垃圾收集点服务半径不应大于70m。
城市配套设施服务半径
城市配套设施服务半径规划设计参考:一、居住区教育设施服务半径:1、幼托的服务半径不宜大于300m;小学的服务半径不宜大于500m;中学的服务半径不宜大于1000m(《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
2.中学服务半径不大于1000米;小学的服务半径不应大于500米(1986年《中小学建筑设计规范》)。
二、居住公共服务设施的服务半径:1.居民区公共服务设施半径不大于800-1000米;2.居民区公共服务设施半径不大于400-500米;3.居住小区公共服务设施半径不大于150-200m。
3、住宅商业中心服务半径:1、居住区商业中心步行半径不大于500m;2、小区、商业点半径不大于300m。
3.中小超市:按服务半径500米设置一家。
原则上不会在大型综合超市的服务半径内单独设置。
(商业网络规划)4、农贸市场(农贸超市):按照服务半径不大于1000米,服务人口1-2万人设一处,占地面积按480平方米/千人(服务人口)的标准配置。
(商业网点规划)四、居住社区服务设施服务半径:1、一般服务半径不超过500m。
2、门诊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般为3-5万人设立一个,社会医院居民区不再设置独立门诊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原则上按服务人口0.5―1万人按不超过1000m的服务半径设置一处。
(阳光总体规划)v.公园和绿地保证居民出行1000m半径内有一处综合性公园,在300m-500m半径内有一处小游园。
(日照总体规划)六、城市低压(变)配电站服务半径:1、供电半径一般不超过400m(《城市电力网规划设计导则1993》)。
2.市区供电半径一般为250m,繁华地区供电半径为150m。
《城市中低压配电网改造技术导则》dl-t599-19963、变电室负荷半径不应大于250m,尽可能设于其他建筑内。
(《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4、35kv/10kv变电所的服务半径5~10km;110kv/35kv~10kv变电所的服务半径15~30km;220kv/110kv~10kv变电所的服务半径50~100km。
公共设施服务半径
居住区教育设施的服务半径:1、幼托的服务半径不宜大于300m;小学的服务半径不宜大于500m;中学的服务半径不宜大于1000m[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
2、中学服务半径不宜大于1000m;小学服务半径不宜大于500m[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1986]。
居住公共服务设施的服务半径: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半径不大于800-1000m;居住小区公共服务设施半径不大于400-500m;居住组团公共服务设施半径不大于150-200m。
居住商业中心的服务半径:居住区商业中心步行半径不大于500 m;小区、商业点半径不大于300 m。
中小型超市:按照500米的服务半径设置1处,在大型综合超市的服务半径内,原则上不再另行设置。
(商业网点规划)农贸市场(农贸超市)按照服务半径不大于1000米,服务人口1-2万人设一处,占地面积按480平方米/千人(服务人口)的标准配置。
(商业网点规划)居住社区服务设施服务半径:一般服务半径不超过500m.门诊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般3-5万人设一处,社医院的居住区不再设独立门诊社区卫生服务站,原则上按服务人口0.5—1万人按服务半径不超过1000m设置1处。
(日照总体规划)公园、绿地保证居民出行1000m半径内有一处综合性公园,在300m-500m半径内有一处小游园。
(日照总体规划)城市低压(变)配变站的服务半径:1、供电半径一般不超过400m[城市电力网规划设计导则1993]。
2、市区供电半径一般为250m,繁华地区为150m。
[城市中低压配电网改造技术导则DL-T599-1996]3、变电室负荷半径不应大于250m,尽可能设于其他建筑内。
[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4、35kV/10kV变电所的服务半径5~10km;110kV/35kV~10kV变电所的服务半径15~30km;220kV/110kV~10kV变电所的服务半径50~100km。
[城市工程系统规划1999]燃气调压站的服务半径:1、中低调压站负荷服务半径500m。
公共设施服务半径
居住区教育设施的服务半径:1、幼托的服务半径不宜大于300m ;小学的服务半径不宜大于500m ;中学的服务半径不宜大于1000m[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
2、中学服务半径不宜大于1000m ;小学服务半径不宜大于500m[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1986]。
居住公共服务设施的服务半径: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半径不大于800-1000m;居住小区公共服务设施半径不大于400-500m;居住组团公共服务设施半径不大于150-200m。
居住商业中心的服务半径:居住区商业中心步行半径不大于500 m; 小区、商业点半径不大于300 m。
中小型超市:按照500 米的服务半径设置 1 处,在大型综合超市的服务半径内,原则上不再另行设置。
(商业网点规划)农贸市场(农贸超市)按照服务半径不大于1000米,服务人口 1 -2万人设一处,占地面积按480平方米/千人(服务人口)的标准配置。
(商业网点规划)居住社区服务设施服务半径:一般服务半径不超过500m.门诊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般3-5 万人设一处,社医院的居住区不再设独立门诊社区卫生服务站,原则上按服务人口0.5—1 万人按服务半径不超过1000m 设置 1 处。
(日照总体规划)公园、绿地保证居民出行1000m 半径内有一处综合性公园,在300m -500m 半径内有一处小游园。
(日照总体规划)城市低压(变)配变站的服务半径:1、供电半径一般不超过400m[城市电力网规划设计导则1993]。
2、市区供电半径一般为250m,繁华地区为150m。
[城市中低压配电网改造技术导则DL-T599-1996]3、变电室负荷半径不应大于250m,尽可能设于其他建筑内。
[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4、35kV/10kV变电所的服务半径5〜10km;110kV/35kV~10kV变电所的服务半径15〜30km ; 220kV/110kV~10kV变电所的服务半径50〜100km。
各种服务 半径
居住区教育设施的服务半径:1、幼托的服务半径不宜大于300m;小学的服务半径不宜大于500m;中学的服务半径不宜大于1000m[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
2、中学服务半径不宜大于1000m;小学服务半径不宜大于500m[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1986]。
居住公共服务设施的服务半径:1、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半径不大于800-1000m;2、居住小区公共服务设施半径不大于400-500m;3、居住组团公共服务设施半径不大于150-200m。
居住商业中心的服务半径:1、居住区商业中心步行半径不大于500 m;小区、商业点半径不大于300 m。
2、中小型超市:按照500米的服务半径设置1处,在大型综合超市的服务半径内,原则上不再另行设置。
(商业网点规划)农贸市场(农贸超市)1、按照服务半径不大于1000米,服务人口1-2万人设一处,占地面积按480平方米/千人(服务人口)的标准配置。
(商业网点规划)2、居住社区服务设施服务半径:一般服务半径不超过500m。
门诊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般3-5万人设一处,社医院的居住区不再设独立门诊。
社区卫生服务站:原则上按服务人口0.5—1万人按服务半径不超过1000m设置1处。
(日照总体规划)公园、绿地保证居民出行1000m半径内有一处综合性公园,在300m-500m半径内有一处小游园。
(日照总体规划)城市低压(变)配变站的服务半径:1、供电半径一般不超过400m[城市电力网规划设计导则1993]。
2、市区供电半径一般为250m,繁华地区为150m。
[城市中低压配电网改造技术导则DL-T599-1996]3、变电室负荷半径不应大于250m,尽可能设于其他建筑内。
[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4、35kV/10kV变电所的服务半径5~10km;110kV/35kV~10kV变电所的服务半径15~30km;220kV/110kV~10kV变电所的服务半径50~100km。
公共服务设施服务半径汇总
900-1200
社会停车场
300
一般地区不应大于300,居住区150米
6
公共管理设施
行政管理设施
社区服务站
7
社会福利与保障设施
福利院
社区老年之家
8
消防设施
消防站
1400-1800
9
环卫设施
污水处理厂
垃圾中装站
2000
小型转运站
500
垃圾收集点
70
公共厕所
300-500
繁华街道300-500,人口高密度300,
一般街道700-1000,老居住区100-150,新建居住区300-500
10
商业服务设施
综合商业中心
1500
农贸市场
1-2
1000
居住区商业中心
500
小区商业点
300
中小型超市
500
公共服务设施服务半径
序号
设施分类名称
设施
服务人口万
服务半径米
备注
1
教育设施
幼儿园
300
工业区500米
小学
500
中学
1000
2
医疗卫生设施
门诊所
3-5万人设一处
社区卫生服务站
1000
3
文化体育设施
文化活动中心
1500
4
绿地广场
综合性公园
1000
小游园
300-50交站点
平均站距500-800,300米站点覆盖率>50%,500米站点覆盖率>90%
各种服务 半径
居住区教育设施的服务半径:1、幼托的服务半径不宜大于300m;小学的服务半径不宜大于500m;中学的服务半径不宜大于1000m[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
2、中学服务半径不宜大于1000m;小学服务半径不宜大于500m[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1986]。
居住公共服务设施的服务半径:1、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半径不大于800-1000m;2、居住小区公共服务设施半径不大于400-500m;3、居住组团公共服务设施半径不大于150-200m。
居住商业中心的服务半径:1、居住区商业中心步行半径不大于500 m;小区、商业点半径不大于300 m。
2、中小型超市:按照500米的服务半径设置1处,在大型综合超市的服务半径内,原则上不再另行设置。
(商业网点规划)农贸市场(农贸超市)1、按照服务半径不大于1000米,服务人口1-2万人设一处,占地面积按480平方米/千人(服务人口)的标准配置。
(商业网点规划)2、居住社区服务设施服务半径:一般服务半径不超过500m。
门诊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般3-5万人设一处,社医院的居住区不再设独立门诊。
社区卫生服务站:原则上按服务人口—1万人按服务半径不超过1000m设置1处。
(日照总体规划)公园、绿地保证居民出行1000m半径内有一处综合性公园,在300m-500m半径内有一处小游园。
(日照总体规划)城市低压(变)配变站的服务半径:1、供电半径一般不超过400m[城市电力网规划设计导则1993]。
2、市区供电半径一般为250m,繁华地区为150m。
[城市中低压配电网改造技术导则D L-T599-1996]3、变电室负荷半径不应大于250m,尽可能设于其他建筑内。
[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4、 35kV/10kV变电所的服务半径5~10km;110kV/35kV~10kV变电所的服务半径15~30km;220kV/110kV~10kV变电所的服务半径50~100km。
[城市工程系统规划1999] 燃气调压站的服务半径:1、中低调压站负荷服务半径500m。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居住区教育设施得服务半径:
1、幼托得服务半径不宜大于300m;小学得服务半径不宜大于500m;中学得服务半径不宜大于1000m[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
2、中学服务半径不宜大于1000m;小学服务半径不宜大于500m[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1986]。
居住公共服务设施得服务半径:
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半径不大于800-1000m;
居住小区公共服务设施半径不大于400-500m;
居住组团公共服务设施半径不大于150-200m。
居住商业中心得服务半径:
居住区商业中心步行半径不大于500 m;
小区、商业点半径不大于300 m。
中小型超市:
按照500米得服务半径设置1处,在大型综合超市得服务半径内,原则上不再另行设置。
(商业网点规划)
农贸市场(农贸超市)
按照服务半径不大于1000米,服务人口1-2万人设一处,占地面积按480平方米/千人(服务人口)得标准配置。
(商业网点规划)
居住社区服务设施服务半径:
一般服务半径不超过500m、
门诊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一般3-5万人设一处,社医院得居住区不再设独立门诊
社区卫生服务站,
原则上按服务人口0、5—1万人
按服务半径不超过1000m设置1处。
(日照总体规划)
公园、绿地
保证居民出行1000m半径内有一处综合性公园,在300m-500m半径内有一处小游园。
(日照总体规划)
城市低压(变)配变站得服务半径:
1、供电半径一般不超过400m[城市电力网规划设计导则1993]。
2、市区供电半径一般为250m,繁华地区为150m。
[城市中低压配电网改造技术导则DL-T599-1996]
3、变电室负荷半径不应大于250m,尽可能设于其她建筑内。
[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
4、 35kV/10kV变电所得服务半径5~10km;110kV/35kV~10kV变电所得服务半径15~30km;220kV/110kV~10kV变电所得服务半径50~100km。
[城市工程系统规划1999]
燃气调压站得服务半径:
1、中低调压站负荷服务半径500m。
[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
2、液化石油气储配站得服务半径不宜超过5km;调压站得供气半径以0、5km为宜,供气区域狭长,可考虑适当加大供气半径。
[城市工程系统规划1999]
垃圾转运站与垃圾收集点得服务半径:
1、垃圾转运站得服务面积就是0、7~1、0km2,垃圾收集点服务半径不应大于70m。
[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
2、人力收集得小型转运站,服务半径不宜超过0、5km,机动车收集小型转运站,服务半径不宜超过2、0km;垃圾运输距离超过20km时,应设置大、中型转运站。
[城市垃圾转运站设计规范1991]
3、小型转运站每0、7~1km2设置一座,大、中型转运站每10~15km2
设置一座。
[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1989] 小型得服务半径500m。
城市公共厕所得服务半径:
1、主要繁华街道公共厕所之间得距离宜为300~500m,流动人口高度密集得街道宜小于300m,一般街道公厕之间得距离约750~1000m为宜;居民区得公共厕所服务范围:未改造得老居民区为100~150m,新建居民区为300~500m。
[城市公共厕所规划与设计标准1987]
2、流动人口高度密集得街道与商业闹市区道路,间距为300~500m。
一般街道间距不大于800m。
[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1989]
3、每1000~1500户设一处;宜设于人流集中处。
[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
机动车停车场库得服务半径:
1、服务半径不宜大于150m。
[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
2、在市中心地区不应大于200m;一般地区不应大于300m;自行车公共停车场得服务半径宜为50~100m,并不得大于200m。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1995]
城市加油站得服务半径:
1、城市公共加油站得服务半径宜为0、9~1、2km。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1995]
城市消防站得服务面积:
1、普通消防站一般不应大于7km2;设在近郊区得普通消防站仍以接到出动指令后5min内消防队可以到达辖区边缘为原则确定辖区面积,其辖区面积不应大于15km2。
特勤消防站兼有辖区消防任务得,其辖区面积同普通消防站。
[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2006] 半径就是1、4~1、8km。
城市热源得供热服务半径:
1、输送蒸气得距离为一般为0、5~1、5km,不超过3、5~4、0km;送热水得距离为4~5km,特殊情况可到10~12km。
热电厂得输送距离一般为3~4km 。
[城市工程系统规划1999]
邮政服务网点得服务半径:
城市人口密度大于2、5万人/km2,服务半径为0、5km;城市人口密度大于2、0~2、5万人/km2,服务半径为0、51~0、6km;城市人口密度大于1、5~2、0万人/km2,服务半径为0、61~0、7km;城市人口密度大于1、0~1、5万人/km2,服务半径为0、71~0、8km;城市人口密度大于0、5~1、0万人/km2,服务半径为0、8~1、0km;城市人口密度大于0、1~0、5万人/km2,服务半径为1、01~2、0km;城市人口密度大于0、05~0、1万人/km2,服务半径为2、01~3、0km;[城市工程系统规划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