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店镇村干部培训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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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三资管理的几个问题
(2015年1月15日)
刘桂娥
同志们,大家下午好:
今天我和大家交流的题目是《关于农村三资管理的几个问题》。
所谓“三资”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资金、资产资源”,简称“三资”。资金是指村集体所有积累及集体发展、资产处置、上级拨入资金等各项货币性收入。资产是指村集体在经营及投资时形成的各类固定资产、财产物资、长期投资及无形资产等。资源是指村集体土地、林地、荒地、水面等自然资源。说白一点,资产就是村级现有的实物,如房屋、机器、机井等等。资源就是农村土地、坑塘、荒地等。
一、我镇目前“三资”管理状况
2012年我们在全镇34个村开展了农村集体“三资”清产核资工作,本着“统一部署、稳步推进、试点先行、注重实效”的原则,有计划有步骤的把全镇农村集体的资金、资产、资源清理核实了一遍,共清理出固定资产1451.1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盘盈183.36万元、盘亏220.44万元,债权69.12万元、债务362.05万元,核减债务132.62万元。
通过市里建立的网络监管平台,把农村集体的资金、资产、资源全部纳入网络化监督管理,已经实现了市、乡、村三级联网,对三资动态、实时监管,及时消除三资管理中出现的不稳定因素,维护农村集体三资的安全完整。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在管理过程中也发现了各种问题。一是个别村在项目资金拨付过程中有截留挪用现象,使项目资金没有完全落实到位,直接损害了农民的切身利益。二是个别村项目资金直接到村账户(备注:村集体“三资”应由镇“三资”委托代理中心代管,村里不允许有账户),这样已经违反了三资管理规定,上级主管部门绝对不允许的。三是村集体土地转包、发包不规范。个别村出现大量口头协议,土地纠纷较多,账实不符,造成村集体资金流失。
二、关于村集体资金的管理(也就是村级财务的管理)
(一)收入管理规定:
1、列入村级核算管理的收入范围:(1)村集体土地征用补偿费、(2)经批准的村内“一事一议”筹集资金、(3)村级统一代办的直接用于农民生产性、事业性经费,如每年的水费、农民合作医疗、农村养老保险、农业政策性保险费,平安保险等;(4)集体资产和资源对外发包、租赁取得的各项收入。规定2015年始该项收入单据报账时必须附有合同书、会议纪要(5)集体资产变价收入,各种暂收、借贷款项,规定该项收入单据报账时必须附协议书、会议纪要(6)回收债权收入;
(7)属于镇财政下拨款项,由镇财政所直接划拨到三资委托代理中心的“三资专户”;各中心(站所)拨付给村委会的一切款项,必须纳入“三资专户”,不得将资金直接拨付到村委会,否则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8)其他收入。
2、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一切收入全部纳入三资管理。款
项直接转帐到三资代理中心集体资金专户上。凡个人截留收入的时间超过三个月以上的按本村借债最高利息计算到责
任人;凡超过半年的以贪污、侵占集体资产论处;凡以集体形式截留收入设置账外账的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对私分的没收其非法所得,并视情节移交纪检和监察部门处理。其它村级直接以现金结算付款的,村级报帐员必须在取得款项后三天之内将现金缴到镇三资委托代理中心银行专户上,严禁坐收坐支,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举个例子:某村收土地租赁费20万元,另外付农户补偿18万元,该经济业务应该是村会计收到的20万元后,三日内缴存三资专户,这是一笔业务,当村级需对农户补偿时,在三资服务中心支取代管资金,然后开支农户补偿金18万元,这又是一笔业务,收支两条线。如果在村级收到20万元后,直接支付农户18万元,未上交三资服务中心,这就是坐收坐支。
(二)支出管理规定
1、村级各类资金的使用必须认真制定并严格执行年度预决算计划。年初本着量入为出、略有结余的原则,编制好年度资金使用计划,并逐项细分安排,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报镇政府备存监督。年末要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分析和决算,确保计划实施的有效性和收支不倒挂,杜绝新的不良债务发生。根据领导的安排,在这里要求每个村在报1月份账时,把2015年度的资金使用计划书报到经管站。
2、坚决压缩村级非生产性支出。村级支出主要用于村级组织办公经费、经营支出、生产性支出、建设性支出、公
益事业建设性支出、专款专项支出等,原则上取消村级招待费,报刊费定额800元以下,严格控制非生产性开支所占比例。
(三)票据管理
1、自2015年开始,收款收据一律由上级部门印制的统一收据,禁止村内使用白条收款收据。
2、购买物资及工程项目要开具发票,经办人不得私自开白条证明报销。在2014年组织部、一事一议专项审计时不合格的原因是我们烟店的村级报销单据不规范、白条太多,今后报账时注意,支出单据必须要发票等正式单据,白条不再入账。
3、入帐票据必须如实填写业务发生时间、数量、金额、事由摘要,同时由经办人签字盖章。
(四)严格审批制度
经手人取得合法、有效的原始凭证后,于每月26日-月底某个时间召开一次村两委、村监委列席参加的会议,对本月收支单据进行审核,审核时对各项开支发票,手续不健全、要素不齐全、字迹不清楚的,应拒绝审批报销,审核通过的单据由村委会主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村支部书记签字审批,对于兴办公益事业及购置固定资产、重大开支应由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同意,由村两委申报,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审核备案,递交镇三资领导小组组长(林书记)审批同意后才能进行操作。若不按规定执行操作,报镇纪委、市纪委进行查处,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另外,村级在三资服务中心需要支取备用金或项目资金时,转移支付、代管资金由林书记签字审批,项目资金由项目负责人和林书记共同审批方可支取。
(五)报账时限
村级财务报帐实行限时制,即各村委会收支单据必须在一个月内结清,每月26-30日为村委会的财务审核结帐日,每月1-10日为村报账员到镇委托代理服务中心集中报账审核上月单据时间,11—20日镇代理会计入手工帐并出具报表,21—25日镇代理会计入网络帐。25-月底为财务公开的时间,各村委会报帐员必须把审核审批的收支单据按时报镇代理中心,并办理相关手续,以便及时入帐。2015年开始这项工作与村级绩效工资挂钩,后面还要讲。
(六)财务公开制度
村级财务公开由经管站提供财务公开资料,每季度对财务收支进行公布。公开内容要真实全面,公开的方式以公开栏为主,同时对群众所提出意见和建议,要向群众解释和纠正。
(七)监督与处罚规定
镇纪委和镇代理中心将定期、不定期对各村委会财务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如发现在会计核算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违反财经纪律,将按相关管理规定处理。
1、不按时报帐、票据不规范、手续不完整的,在全镇进行通报批评,并由组织部门扣罚其支书的绩效工资。发现有村干部滥用职权或玩忽职守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要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