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大学毕业生文件
邯郸学院省优秀毕业生
邯郸学院文件政字[2010]40号邯郸学院关于对2010年度荣获各项荣誉称号的学生先进个人进行表彰的决定为大力表彰和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促进学生整体素质和水平的提高,创建优良的学风和校风,激励广大学生勤奋学习,努力成为德智体全面发展、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有用人才,学院现对2010年度荣获各项评优称号的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希望在全院学生中形成一种赶超先进争创一流的积极氛围。
本次评优共评出十佳大学生10名,十佳大学生提名奖6名,省级优秀毕业生184名,校级优秀毕业生151名,校级优秀学生干部59名,校级三好学生301名。
名单如下:十佳大学生(10人):齐华超郝春雷胡晓松孙君刘磊刘杰张德龙李文涛张祯王伟十佳大学生提名奖(6人):朱弯弯李梅范晓姣李浩王晓龙张哲铭省级优秀毕业生(184人):外国语学院:左囡王芳蔡云凤刘晓虹宋胜光李媛媛齐丽翔乔丽陈紫千郭建旗李嘉力李飞飞崔瑞瑞刘玉传陶玉良李姣姣赵静魏小娟教育学院:陈辰刘晶邱学敏朱香环贺含霞焦利玮王欢赵丽敏张培昕张京亚解晶徐岩刘芬刘晓华张坤刘淑敏刘欣常晓李梅吴璇路春香刘杰牛月月艺术与传媒学院:张静魏媛郭跃峰温如涛孙慧莹白杰王冉贾婷张培培刘伟何寅宋会甫信息工程学院:卢潇潇徐帅吴春园范晓姣孙婷婷屈彦军王刚唐卫中赵统王亚光郝春磊刘倩倩徐豹张春雨李书江王娜孙晓谭李树东董士学张显候雪松赵志军李和成闫秀青时雪蔡晓娜马鹏飞中文系:崔路路胡超位纪刚黄江波张娟陆昊英李健伟张敬刘海坡袁野李子珊敦洁法政系:李玉娥赵攀赵小栋陈凯吕子玮段锟玺于文瑞宋杰王文辉历史系:白松甫王立平沈月李桂周张德龙姜薇李赤阳彭莉娇数学系:李妮妮常海燕韩滢滢张甜甜王婷李世琳刘再峥杨阳杨宗维任宏飞物理与电气工程系:张峻林常程光刘书霞杨继红化学系:陈郴林森付丽亚刘艳辉贾娜赵淑娜陈雅男王琳娜孙静芳杨洁孔利昌体育系:李虎王路昌庞慧玲来超赵毅陈丹丹地理与旅游系:孙从建赵伟李峰周晓晨李慧瑶生物科学系:李学鑫田明霞槐美然钱陪陪康学军武安分院:沈潇张世风程素瑜石颖杨佳佳王秀华李世恒郭江涛刘兆颖赵康华武佩佩杨文苹霍龙华陈雪敏张国红郭富琴王英杰张源悉苗阳李国杰朱少鹏石勇卷李芳张新霞马亚辉大名分院:刘媛媛张志宏陈少青邢文彦杨敏杨智伟王川宋利蕾孟文婷校级优秀毕业生(151人):外国语学院:刘利蕊周瑞芳齐昭袁利俊申海伟周飞跃王歆李淑娴孟冉马佳琪梵春轩郝杰姜晟陈蕊莉肖欢孔利军靳哲博李凯教育学院:王伟振杨丽佳李亚晓张娟程琳韩振杰徐彦格田颖郭军利陈岩秦宗南任宁娟韩俊丽刘金科王璐丁文君赵海贞孔德弟张晓萌张海滨田杨杨许晓青赵爱青牛晓娜艺术与传媒学院姜丽李婷颖张雨王涛冯鑫赵会会张莉晓王凡赵剑鞘王玉杰郭江华王春刚信息工程学院:杨芳赵美霞魏蕾孟雪王猛史建伟范士楼宋建强滕晓燕孟松张志婷李成龙贾营营李美彩李雪慧邱敏崔新龙张渊博吴志国李晓星赵旭华程光宇解红超郝瑞敏史霄利何盼李科奇中文系:张津苇王卷朝张小风高山佳燕妮韩延延周宇王衡王丽娟曹晓炜李帅吴伟义法政系:杨玉杨志鹏姚瑞雪霍曙光王力萍武璐王倩王爽吕秀敏历史系:赵艳王玺君李芳郭亦泽李鹏飞肖黄涛董振鹏康晶晶数学系:邢敬芳王建丽王肖郑楠张美容张晓霞郑洁杨亮谢丽英杜荣萍物理与电气工程系:孙杰白建广王荣鑫李晓飞化学系:刘壮果杜翼柴洪新许浩张晓英王金秦冉冉杨军王蕾蕾刘永阚万林体育系:马建礼陈平张炜刚乔明波苏辉李桐桐地理与旅游系:王浩森王立刚颜菁张扬杨苏红星生物科学系:李绍娟焦艳红崔玲玲白莉梅赵树坤校级优秀学生干部(59人):外国语学院:郭倩田影影李杨杨哲李文涛张文秀赵宇婧教育学院:陈辰万静雅王晶晶申小洁翟子明乔子超杜亚楠翟志超李梅艺术与传媒学院:宋韬马驰赵羽刘伟朱明媛信息工程学院:师帅王乔立封腾飞桂志杰袁鹏龙王娜邱敏郝春磊时雪蔡晓娜冯文海中文系:位纪刚李子珊尹硕高丽红李帅法政系:薛金永史薇张楠历史系:任萌萌王玺君郭鸿昌数学系:赵建磊韩滢滢安丽娇马静物理与电气工程系:黄卫晓化学系:许浩陈雅男王琳娜刘玉莲王继敏体育系:马建礼米超地理与旅游系:高杰陆文娜生物科学系:赵树坤陈凯宁校级三好学生(301人):外国语学院:赵欢悦张丽马琪佳郑利莎王娇李敬孟冉仝迎春孟晓红马慧珍刘甜甜胡美娜张欣麻姗姜利粉李晓凤赵宇婧王秋颖郝海娟梁莉卞丽刘建玲齐静彭俊霞肖欢李芳芳张丽敏李丹丹孟菊梅周瑞芳袁利俊李晨雨郝宁夏李静芳刘利蕊王芳教育学院:王伟振谢倩倩刘冉王菲朱香环李亚晓邱学敏张娟刘勇张文娣李素薇李振姣田颖王哲董利娇徐丽琳赵佳于芳芳耿欢欢杨雪莎豆巍杨文平朱美玲康红云靳敬坤杜文科马刚郭燕妮何立红刘京华毕红杰范瑞云王璇张琦琦马帅张美玲李申杰陈东方王佳李俊铮殷萌萌薛羽杨亚静赵方方张真真乔晓姗艺术与传媒学院:李二虎王丹李宁国佳黄华路海燕任晶晶肖冉周娜赵陈静李楠李佳佳王晓娇吴春花田坤李佳李凯张利园李娜王春刚李小萌张培培王凡冯小京信息工程学院:张晓芸万娜娜杨英陈章钦刘岩李艳丽李江坤孙婷婷唐园园冯书利张志彤张同欢王瑞吴飞张兴宇岳海伟尹蒙蒙卞雪萍王娜贾营营张海宁田佳星李美彩马鹏飞王刚张显赵统孟松冯文海徐豹高莉媛陈国旗李晓星郝春磊孙晓谭史霄利蔡会欣闫秀青赵丹苗立立吴志国崔玉娜张冲候雪松张利芳赵旭华蔡晓娜时雪常迎迎解红超何盼杨飞飞郝瑞敏程光宇中文系:郑恺王永丽陈国娇王淼孙喜颖周宁沈卫卫闫国月高丽霞綦翔李萌闫静李宁宁高军丽张天娇邵杰高丽红王会青庞其旺刘庆华邓领洲王莎莎李子珊袁野王东峰法政系:高苓李玉娥段俊海杨玉卢金金李娜冯雪丽赵倩倩周红艳孙迎春王倩张书玲何凤枝马婷婷张楠赵薇王红梅历史系:任萌萌白松甫王立平党吉林贾艳庆张美杜敬红王荣彭莉娇肖黄涛李赤阳孙立新杨少楠李鹏飞康晶晶张艳红数学系:常海燕李岩王肖陈依王建丽郑楠邢敬芳李妮妮樊文霞张雷雷王婷刘再峥杨阳安丽娇李东生张美容王红云贾晓南张晓静物理与电气工程系:胡占江霍会艳杨倩倩司立彬郝丽丽宋玲玲赵彩霞化学系:康鹏于珍珍刘展孙晓玮周丽丽张勇进靳艳艳刘壮果张卫卫崔少敏甘宇静柳军超张晓英张伟王琳娜张莉菲张蕾蕾胡晨晨孙静芳赵彩伟刘萍李炜龙冯存霞杨洁杨刚剑体育系:王亚静张炜刚李虎马建礼庞慧玲张雪娟丁雪婧柯文玲陈丹丹孟凡波苏立宁地理与旅游系:颜菁赵伟王美霞王立刚宋晓旭唐富华周晓晨孙美双王晶晶张杨杨生物科学系:王静娜王艳芝赵英伟王宁谢俊霞王小静田晶晶朱聪聪王笑笑刘永欣段晓健邯郸学院2010年6月21日主题词:学生先进个人表彰决定送:党委书记、院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副院长发:各院系部、相关处室邯郸学院党政办公室 2010年6月21日(共印15份)。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24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名单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24届浙江省普通高等
学校优秀毕业生名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公布日期】2024.05.09
•【字号】浙教办函〔2024〕95号
•【施行日期】2024.05.0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教育
正文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24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
秀毕业生名单的通知
浙教办函〔2024〕95号
各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确认2024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的通知》(浙教办函〔2023〕349号)要求,在各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培养单位推荐基础上,经省教育厅确认并按规定公示,决定浙江大学赵宗胤等15734位同学为2024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现予公布。
各高等学校、研究生培养单位要加大对优秀毕业生事迹的宣传报道,充分发挥他们在教育教学和就业等方面的导向作用,激励广大学生勤奋学习、勇于进取,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努力成为新一代就业创业的生力军。
附件:2024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名单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4年5月9日。
大学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
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为进一步做好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根据省教育厅、省人事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范围及比例1、评选范围:国家计划内招收的本、专科毕业生。
2、评选比例:校级优秀毕业生不超过本专业毕业生总数的20%,省级优秀毕业生不超过本专业毕业生总数的5%。
二、评选条件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2、遵守国家法律和校规校纪,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修养,在校期间未受到任何纪律处分。
3、学习成绩突出,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热心各种公益活动,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
二、评选程序1、各系(院)在综合测评和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规定的比例范围内确定校级优秀毕业生初选人员,同时评出省级优秀毕业生候选人。
省级优秀毕业生候选人必须从校级优秀毕业生初选人员中确定。
2、校级优秀毕业生初选人员及省级优秀毕业生候选人确定后,各系(院)要张榜公示,公示时间3天,广泛听取师生意见,接受群众监督。
3、组织校级优秀毕业生初选人员填写《优秀毕业生评审表》(一式二份,系院及毕业生档案内各存一份),所在系(院)审核后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系(院)党总支公章。
4、评选结果(按照各专业先后排序)形成书面材料,加盖系(院)党总支公章,连同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总结和《优秀毕业生评审表》一并报送学生工作处就业指导中心。
5、优秀毕业生初选结果报经学院审核批准,予以表彰。
省级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按规定上报省教育厅、省人事厅审批。
四、工作要求评选表彰优秀毕业生是加强学生工作的重要措施,是保障品学兼优的毕业生优先就业的一种有效手段。
各系(院)要加强领导,严密组织,严格把关,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
在评选过程中要坚持民主公开,增强工作透明度,实施“阳光操作”,让每一名毕业生了解并参与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
对于不符合评选程序和要求、弄虚作假的,收回优秀毕业生评选指标,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重庆邮电大学大学关于评选推荐市级优秀大学毕业生和优秀毕业研究生的通知
重庆邮电大学大学关于评选推荐市级优秀大学毕业生和优秀毕业研究生的通知重庆邮电大学关于评选推荐市级优秀大学毕业生和优秀毕业研究生的通知各学院:按照《中共重庆市委教育工委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评选通报普通高等教育优秀大学毕业生和优秀毕业研究生的通知》(渝教工委〔〕28号)文件要求,现将我校开展市级优秀大学毕业生和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推荐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评选对象具有国家普通高等教育正式学籍的我校应届毕业研究生和本科学生。
二、评选条件和比例(一)评选条件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过硬的思想政治素质,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模范遵守和执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的校规校纪,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2.学习勤奋,成绩优良,各科(含考试、考查科目)均无补考;在校期间至少获得两次校级及以上奖学金,至少一次获得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水平较高。
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课外学术科技等活动,并获得相关奖励;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且身心健康。
4.获得校级优秀大学毕业生或优秀毕业研究生荣誉称号。
5.到西部、基层等条件艰苦的地方或行业就业的毕业生优先考虑。
(二)评选比例毕业生人数的1%以内(各学院市级优秀大学毕业生评选人数详见附件1,市级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人数由研究生工作部分配)三、评选办法和程序学院初审、公示并提出推荐名单——学校组织评审小组复审并公示——上报市教委。
四、工作要求1.在评选、推荐工作中,各学院要对学生在校期间各方面的表现进行全程测评,使评选过程成为对毕业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加强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
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严格审核、严格把关,坚决杜绝评优、推优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2.请各学院认真组织填写评选推荐表(详见附件2、附件3),一式两份,撰写600字左右的主要事迹简介及获奖情况,应以组织名义填写。
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
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为了加强毕业生思想教育与管理,进一步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促进在校大学生创先争优、奋发向上、全面发展,学校决定在毕业生中评选“优秀毕业生”,具体评选办法如下:第一条评选的对象校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对象为本校应届毕业的本科生、专科生。
第二条评选的条件(一)评选的基本条件1.热爱祖国,拥护领导,努力学习,关心时事政策。
2.思想上进,言行一致,关心集体,积极参加学校、分院、系、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
3.遵守、法律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克服不良倾向,无违纪现象,敢于同错误行为作斗争。
4.热爱学校,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文明礼貌,爱护公物,积极参加公益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讲究个人修养,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群众基础。
5.学习态度端正,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外语和计算机通过所要求等级水平考试。
6.积极参加文体活动,身心健康。
(二)本科优秀毕业生具体评选条件:1.大学生英语四级成绩达425分以上,计算机通过相应能力考试;2.在校期间连续三年或以上被评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或优秀团员;3.综合测评成绩占所在班级前1/3,在校期间连续三年或以上获得各类奖学金,校期间各科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含80分);4.实习期间表现优秀,获得优秀实习生称号;5.毕业论文优秀。
(三)专科优秀毕业生具体评选条件:1.通过英语相应能力测试;2.在校期间连续两年或以上被评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或优秀团员;3.综合测评成绩占所在班级前1/3,在校期间连续两年或以上获得各类奖学金,校期间各科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含80分);4.实习期间表现优秀,获得优秀实习生称号;5.毕业考试成绩优秀。
(四)被授予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者可直接授予优秀毕业生。
(五)对在社会工作和社会实践活动中表现突出或对学校建设有特殊贡献的同学,其基本条件符合者,经审批可参与评选。
(六)在校期间曾获奖学金者、毕业时积极支持“西部发展计划”、参加“三支一扶”和到农村任职、志愿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服务的本、专科学生可获得此称号。
西安石油大学文件
西安石油大学文件西石大生〔2006〕72号西安石油大学关于表彰2006届优秀毕业生的决定各院(系)及有关单位:在全校教职工辛勤教育和培养下,通过同学们的不懈努力,我校2006届毕业生已经圆满完成学业,即将奔赴工作岗位。
在他们当中涌现出了一批品学兼优、综合素质高、德智体等全面发展的优秀毕业生。
在校期间,他们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勇于实践,取得了优异成绩。
毕业之际,他们以正确的择业观、事业观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到祖国需要的地方去,到基层去,立志扎根基层,献身事业,展现了当代大学生良好的道德品质和精神风貌。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励广大同学刻苦钻研,勤奋学习,做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学校决定,对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凌贵等11名省级优秀学生干部、石油工程学院陈丽伟等56名省级优秀毕业生、油气资源学院李文涛等795名校级优秀毕业生予以表彰。
希望广大同学以先进为榜样,学先进、赶先进、超先进,努力拼搏,立志成才。
希望受表彰的毕业生珍惜荣誉,谦虚谨慎,戒骄戒躁,锐意进取,在新的岗位上再创佳绩。
附件:1、西安石油大学2006届省级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名单2、西安石油大学2006届校级优秀毕业生名单二○○六年六月二十九日附件1:西安石油大学2006届省级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名单省级优秀学生干部(11人)凌 贵 周丹黎 麻 超 王婷桦 朱桂霞李 波 万 瑞 刘晶晶 阳 琪 陈 柳费甜甜省级优秀毕业生(56人)陈丽伟 王 芳 古道金 刘 军 秦 智姚 黎 张永成 贾怀存 饶威威 向学会高 航 魏文静 代 良 陈 刚 李 震张 鹏 韩 舟 陈雁平 魏兴国 范吉元成晓伟 李瑞建 肖德明 罗 岚 马 强阳 龙 寇 准 刘艳锐邹 亮 邱 磊李菲菲 刘 芹 张向红 张鹏程 周 伟邢 华 闫翠苹 刘俊恩 曹 翠 石 硕饶 星 张庆荣 武娟娟 丁汉丰 王 全邓 薇 甘 慧 牛华一 郭 粟 马 瑶胡雁洋 惠友胜 张本春 童 玲 袁晓洋张丽霞附件2:西安石油大学2006届校级优秀毕业生名单(795人) 石油工程学院(66人)杜峰辉张宁波孟婧文海常亮任大明郝锋军郭栋栋鲁团营杜鑫左丞李花花彭旭孙淑芬梁裕如邢迎迎王莉龚兵林于力党晓莉田喜军许微李东蔺美丽吕鑫李胜祝道平高天浩葛伟军敬鹏武张德斌吕游刘生银陆帅贾永红赵宏军李惠成马锐周国瑞孟强刘海鹏成仁杰刘敬李东升蒙晓灵梁大鹏李曼平刘振安宗旺苏国辉孙永涛王检军王雪荔李苗杨金林曾保全王兆政王磊李艳婷齐银陶亮郭永岐罗红科尹祖民肖伟杨慧油气资源学院(10人)李广涛罗敏吴景峰李晓祥卢宏刚石光瑜曾书玲熊良王变阳吴伟涛电子工程学院(94人)邓 宇刘 真颜志胜刘天恩杨 充于 娜叶杭辉孙 翠邱岳烽邱卫卫杨小瑞池 蛟王晓宇陈宏普廖 粉张贻博李 静刘 昆李 岩师 鹏张 磊陈莉莉姚 亮张 洁朱建周王君丽贾凤龙甘志强袁瑜霞谢序晖张向宇常志峰崔萍萍朱 丹黄荔媛朱凯然葛 朋刘桂荣郭鹏飞许新华陈 洁张 平邵应昭成 哲李小彦徐竞赟 夏丽云文立纲张中杰常 征牛步能王新成杜莉莉刘 强曹 炯李红影王 丽高启荣刘爱华沈彦芹季海亮王 杨寸向玲陈 琳李 倩孙雪琼高 举孙伯达高雅娜孟景生李 星何小东王健升陈 峰郭晓亮卢世明张志高史莹莹祖木热提孙伟洁王亚丽冯明丽吴 亮李吉辉杜海军杨飞虎李 红王红梅卓卫周张永飞姚文斌禹大宽赵伟涛宾志湘机械工程学院(47人)罗睿张礼海汪竹生尹党强王潇潇樊海萍于春元刘敏宁李亚军张冠祺王晓艳刘丽娜高艳李美宁徐景才段占立施志雄刘强张凯何永兴王民锋李慧高美蔡彬赵宏亮陈艳吴美超刘世军郭彦闫学民段晓磊齐维红康芳王立存万瑞王许王千李宏智朱雅婷左理天岳艺佳王卫刚郭圣有奥文勇陈永涛于跃韩俊敏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16人)陈华锋王淑霞刘艳艳李 根李 妮曹 宁武丽丽李志虎陈 琛成亚红李艳波刘白胡于连杰李 锋郝瑞辉王成达计算机学院(45人)张 铎吴 伟许文涛楼武文白双莉刘兆星李 佳王 冲 姚胜林刘朝梅肖学斌丁志强许 燕 刘毅清郭 娜曹 峰何 佳余 江 王红娟贺 晶吴礼旭孙承鹏刘光明殷 霓刘小琴李兆彬郑 欣闫敏杰张永欣张彩超刘芳芳楚良海覃晓甜陈 鹏张 硕王 军刘开创薛列娥孙国伟杨思湘霍丁鹏桑国丽杨 娟王少卿王丽娜化学化工学院(37人)魏自云张东海付亚玮冯彩霞吕春霖吕朝凤郭青玉张路春余良永刘正伟周勇於敏菊吴仲刘周娟王静李晓昌吴进广梁飞鸽郭值涛张荣王静唐仁才张晓威汤蕾赵红艳曾林孙欣廖昌建周佩王明彩王海明杨红艳刘宁张舒惠艳妮李虎霞孙耀华理学院(17人)冯利娟唐红南杨兰曹晶许绵张鹏飞宋利鹏郑冀张晓阳赵小强王婷桦伊军锋陈亚宁耿小敏杨姝李磊贾尉经济管理学院(104人)张丽欣曹芳梅王霞沈滦封妮娜朱曼玲陈谦李娜董晓宇韩旭杨行美李进李丽云刘国柱王炳苏高山杉梁娜延恒王佳李海玲李莎莎郭秀娟胡娟杨毅李辉石峻贾珊珊李春杰石彦军马兰花郭宗颖张志强陈坤阴林程晓丽申洁惠水龙王举涛李文涛周斌张 晶张 岩周 敏刘 峰王 颖陈 洁林 洁胡 昊张建兵王晓天张同正郭染丽秦 骥赵 萍白真轮刘 凯刘锦莲李海涛屈 佳季海生陈元彪司 佳孔明明刘兰军陈秀明徐文政秦 娟张 珍陶 娟于永全邵 阳鲍伟杰舒德莲姜广辉冯晓兰高雪艳池 旭冯熠鹏苏 阳康 玉孙 蕊冯春燕李 星许占坤武 茜张君刚冶 莉侯晓宇张 蕾王 东张 瑛唐 毅佀同柱渠圆圆于庆峰陈惠彬孙媛媛张 煜黄 琦郭琳琳吴 晶宋明慧张文燕曹 旭人文学院(70人)蔡 荣夏 专张宏宇董彩玲陈小青傅 翔胡正锐陈 慧吴文娟刘 莹郭 燕刘 扬李林科张小红王小华江海荣杨占凤李 琳王 朋张海瑞刑敬华张志波朱黎丽武士靖曹 亮包斯琴高娃高 红邹 萍杨春艳高 丽李春雨张可嘉左智鹏赵选家惠海娟刘书健张 伟李 娜李 滨嵇银宏徐西东张 旭李 梅盛建达刘朋朋包亚娟郜凌云何燕波薛 璐武立平别静静刘智忠姜 巍颜 妮王大明刘 曼马 良申 玲王卫侠张小霞王 英刘 杰柴 婷孟小丽周宝磊滕鹏飞李 坤孙小鹏王焕霞刘将平继续教育学院(51人)张丽霞王冬霞杨焕敏孙慧王民高敏王花荣陈青王艳峰刘晶晶刘玲侠党海斌杨丽媛郝关清陈晓雪王柯舒何小红蔡丽华张艳华耿明侠甘璐左庆苏志卫张春华张竹艳赵婧曲钊瑜于海辉张蕊魏海江周江燕冯新任凯袁晓洋倪燕方利明王欣赵向宇康华马春雨雷忠斌付嫦媛槐月芝李嘉敏张昊陈莹洁童玲刘娟许佳王茹魏阳外语系(12人)黄景明张文娜张亚辉张 鑫王 维何红霞李艳萍徐恭宝董媛媛蒋 怡齐振东任列艳音乐系(12人)马婧张雪芹尚宇敏刘文婷孙艳辉梁晓凤韩嘉肖蓉高金秀张璇段利霞魏楠楠工商学院(214人)张 璐李文娟魏建朋胡桂兰李超伟郭阿翠马 媛李 娟刘 涛舒 苗轩莉娜王攀伟崔 宁任登峰刘 凯谢 娜高春贤雷 蕾赵二虎赵官福赵海涛吕海娜吴 限崔 金王 东梁 磊史维敏易永利武美霞陈 亮杨 静刘 斌杨亚娟于天亮徐露露袁 兵刘航涛周 林李 静曹 石罗磊磊朱 云权加强朱慧琴朱丽丽贾 蕊张 磊周 鹏田 耘尤 晶折 莹董卫涛张秦辉张 艳乔婷婷李颖朵雷向飞汪丽君蔡 萌贺 斌马鹏飞刘 妍祝得丙焦永刚王晓强黄 柳白仲萍周 莹高德荣冯 萍李常伟潘 虹王 艳李 斌白玲芳葛春红邢志伟王阿妮袁庆锋田 萌郑 华苏 伟姜 涛付荣斌刘景虎张 慧姜孝君崔燕玲张秀成高 勇李秀丽王熠明孙欢欢徐健勇任 盼常 庆别育军王玉娇杨子镜高 原翟 磊李 慧张玉梅付 晨杨 旋翟迎宾李积萍蒋海波马 辉李 荣李 强杜江波徐冬雪张志龙陈金平寇攀登邵忠华卞 婷高 远赵爱华高波波张 菊田姣姣赵建平康宝胜来晟娴鱼 鹏山伟松王小岗索伟驼张卫清刘荣荣李冬英李恒伟任燕斌徐燕玲刘晓娜雷 婷赵振锋郝 静张睿嘉杨 绒王 维候宝宝殷 倩任向红陈雪莲王德刚程 毅郑楠楠徐 婷赵金义刘 锋宋 巍韩海曼李 强樊利嫚 宗博龙张 习杨 锐宋艳平张大伟罗 静刘俊伟张全坤高彩云杨鹏斌贾 嘉常 敏张艳颖王 婷李晓花侯 郁仵 磊连文娟王 晨李素芳刘 朝薛 磊王 舟赵菁菁黄佳颖闫小亮刘霁青闫焕卫薛 燕刘铁选杨红艳杨 源徐先群王 蕾解艳林卫婧超张雯婧冯丽华周 蕾陈聪聪温谱谱张 莉王 微李红燕张 勇曹 斌丁志宏王红旗李 刚马小禁田 扬刘 刚陈晓琳艾绍喜赵春红王 涛高 明二○○六年六月二十九日—11—主题词:表彰先进决定抄送:校领导。
四川工商学院省优毕业生评选办法
各学院、各部门: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广大毕业生将个人成长成才融入治蜀兴川伟大实践,将个人前途与国家命运同频共振,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贡献青春力量,根据《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认定办法》(川教函[2020]62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四川省、学校2022届优秀毕业生评选事宜通知如下:一、评选对象学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2022届毕业生。
二、评选条件四川省优秀毕业生、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见附件1:四川工商学院优秀大学毕业生评选办法(2021年修订)。
三、评选比例(一)校级优秀毕业生各学院按不超过应届毕业生人数的10%推荐(四舍五入);(二)省级优秀毕业生各学院按不超过应届毕业生人数的3%推荐;(三)毕业生不足100人的学院按100人的比例推荐。
四、评选程序(一)班级推荐。
班级在本人申请、民主推荐的基础上,对照条件确定向学院推荐的人选名单。
(二)学院推荐。
各学院对各班级报送的推荐人选逐一审核,并广泛征求辅导员、任课教师的意见,综合考察,召开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确定向学校推荐的人选名单并在学院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学生工作处审核。
(三)学生工作处审核。
学生工作处负责全面审核各学院推荐人选的情况,依据评选条件严格把关,审定推荐名单,并在校内公示7天,无异议后报学校审议。
(四)学校审议。
学校召开学生工作委员会议,对学生工作处报送的推荐名单及其推荐材料进行审议,并将审议结果报主管学生工作的副校长审批。
(五)省级优秀毕业生名单由学校审批后报四川省教育厅认定。
五、评选要求1.加强组织领导。
各学院应成立评选相关领导小组,全面落实推荐评选工作主体责任。
根据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高质量做好省优、校优毕业生推荐评选工作。
2.严格评选程序。
各学院要严格掌握评选条件和标准,宁缺勿滥,认真开展评选。
要严格有关审核程序和环节,同时要广泛听取辅导员、任课教师、广大学生的意见,各学院评选上报名单要在学院里公示5个工作日,切实做到条件标准公开、程序办法公开、评选结果公开。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表彰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优秀毕业研究生和优秀大学毕业生的通报
秀大学毕业生的通报 2010年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发布的通报
根据我委《关于评选表彰2010年普通高等教育优秀大学毕业生和优秀毕业研究生的通知》(渝教 学〔2010〕3号)的精神,经过各高校的严格选拔和认真推荐,我们委研究决定,将授予重庆大 学的李明秋等110名同学“2010年重庆市普通高等教育优秀毕业研究生”的称号,以及西南大学 的班航航等1256名同学“2010年重庆市普通高等教育优秀大学毕业生”的称号,以此对他们进 行表彰。
附件1
2010年重庆市普通高等教育优秀毕业研究生名单 (共110名) 1.重庆大学(39名) 李明秋蔡艳冀明飞季建超温菲赵星 谭跃沈燕王红胜王小军周峰任铮 周科史翠华何渝刘怀玉杨浩张俊琦 李璟延陈亮高燕祝兵权张晓彬张明星 罗跃陈少阳张丹肖龙余薇薇徐彦芹
袁陵叶秋杨帆郭莹吴金伦安稳 杨亚斌李朋冯晓婧 2.西南大学(25名) 崔建英谢东宝刘强刘姝伶刘杰宛月琴 张荷曾理白宝福赵建强吴风瑞雷衍连 代毅齐亮马丽娟蒋红波邓丽莉于明举 郑志辉甘淋玲柳剑贺能坤王振涛刘洋 陈杏留
白红杨志波王加振皮家林彭海燕黄宗成 赵心莹武江丽邱坤包敏秦梦余洁 赵春丽赵丹高倩刘莎朱辉申莉莉 严伊顾晓辰余海强 16.第三军医大学(3名) 李建郎莹周友惠 17.重庆科技学院后勤工程学院办学点(10名) 王悠李竹江罗必强杨秀峰程仕奇秦毅
程世佳谭毅曾泳太李进超 18.重庆交通大学重庆通信学院办学点(9名) 高升涛钱艳红吴茜夏红张剑飞周泓汐 余长江谭红梅贺靓 19.重庆教育学院(28名) 王俊罗佳曹馨月王萍萍傅玲玲谭银龙 王楠王大伟段玲刘婷婷黄巧林雷芳芳 胡良田陈应琴张萍余剑黄霞贺恩秀
3.西南政法大学(15名) 关颖雄何露露肖雯傅雅娜黄伟徐银波 黄钰晶卢志强王彬蒋海松盛波郑妮 刘文卿王其生吴华升 4.重庆医科大学(4名) 唐璟群封盼攀彭艳杨双双 5.重庆师范大学(6名) 程伟李可贵李星刘广东徐一玲朱盛华
优秀毕业生评选实施办法
优秀毕业生、校长推荐、院长推荐及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实施办法(试行)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激发我院广大学生奋发向上、勤奋学习的热情,方便优秀的毕业生就业,根据有关评选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等文件规定,并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对象全日制在校毕业生二、评选比例优秀毕业生不超过我院毕业生总数的15%;校长推荐不超过我院毕业生总数的20%;院长推荐按50%比例推荐(包括校长推荐的人数);优秀学生干部按学生毕业生数的5%推荐。
三、评选条件(一)优秀毕业生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作风正派,品行优秀,在同学中能起模范带头作用。
2.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认真刻苦,学习期间一、二年级重修课程≤2门,高年级重修课程≤1门。
3.本科生在校期间至少有两次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励或荣誉。
校级及以上奖励或荣誉专指校综合一、二、三等奖学金、国家、省政府奖学金,省(市)级暑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省(市)级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等(下同)。
4.积极参加文体活动,有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身体健康,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5.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行政或党、团组织的纪律处分。
6.英语等级四级、计算机等级二级。
6.在校期间为学校作出特殊贡献者,或在国内外获得重要奖项者,可以适当放宽条件。
7、在“挑战杯”和省学科竞赛中荣获二等奖及以上者(国家级为三等奖及以上),校卓越奖学金获得者在符合基本毕业条件的情况下,可直接评为校级优秀毕业生。
(二)校长、院长推荐1.校长推荐(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作风正派,品行端正,团结同学,遵纪守法。
(2)在校期间曾获得校级及以上综合奖学金或其他奖励。
(3)学习期间各科成绩优良,本科生前三学年平均绩点≥2.5方可。
参评,理工科学生可以适当放宽要求,但最低不少于2。
1附件一_清华大学优秀(优良)毕业生和毕业班先进集体评选办法
清华大学优秀(优良)毕业生和毕业班先进集体评选办法(清华大学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2005-2006学年度第1次会议通过清华大学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2008-2009学年度第2次会议修订)在我校本科毕业生中评选清华大学优秀(优良)毕业生和毕业班先进集体,对促进学生德智体诸方面的全面发展和良好校风、学风的继承发扬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为了更规范地进行毕业班评优工作,特制定本评选办法。
一、参评优秀(优良)毕业生的基本条件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遵守国家法律及校规校纪,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和履行公民义务。
2. 学风严谨勤奋,成绩优秀(优良)。
根据学校注册中心提供的数据,优秀毕业生成绩排名须在全年级(专业)前8%以内,综合论文训练成绩排名须在全年级(专业)前1/3以内;优良毕业生成绩排名须在全年级(专业)前1/3以内,综合论文训练成绩排名须在全年级(专业)前1/2以内;对人数少于25人的专业,成绩排名前两名者可参评优秀毕业生。
3. 优秀毕业生素质测评成绩排名须在班级前1/3以内或达到E的标准;优良毕业生素质测评成绩排名须在班级前1/2以内,或达到G的标准。
4. 积极参加文体活动,身心健康,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达到良好。
5. 优秀毕业生必须至少一次获得特等奖学金或综合优秀奖学金;优良毕业生必须至少两次获得奖学金,其中至少一次为校学业优秀或以上奖学金。
6. 优秀、优良毕业生本学年个人卫生成绩须达到良好以上。
7. 在学术科技、文化体育等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现者,经院系推荐也可参评。
二、参评毕业班先进集体的基本条件1. 班风优良,曾获得“校甲级团支部”称号。
2. 学风优良,曾获得“校级优良学风班”称号。
3. 坚持开展群众体育锻炼活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及格率90%以上。
4. 模范遵守宿舍管理规定,班级本学年宿舍卫生成绩良好以上,同时本学期卫生成绩不合格个人不超过2人次。
5. 模范遵守校规校纪律,班级成员累计曾受违纪处分少于2人次。
高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
高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为促进我校优良学风,激励学生健康发展,全面成才,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并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评选对象及名额评选对象为我校应届毕业并获得学位的本科生。
评选名额为应届毕业生总数的15%。
第二条评选基本条件(一)政治思想进步,作风正派,品德良好,具备较好的群众基础;(二)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三)学习勤奋,成绩优良,所有学年总成绩的平均分排在前30%以内(排名范围由各学院根据专业设置情况自行决定),并符合学校规定的毕业和学位授予条件;(四)本评选开始时,已缴清全部学费、住宿费等费用。
第三条评选办法(一)为全面考察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综合表现,评选按照毕业生在校期间获奖积分排名的方式进行。
获奖积分为以下项目之和:1.每获得一次校级一等奖学金加3分;每获得一次校级二等奖学金加2分;每获得一次校级三等奖学金加1分;每获得一次校级单项奖学金加1分;2.每获得一次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党团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称号加3分;3.每获得一次国家奖学金加5分;每获得一次省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团员、优秀团干部称号加4分;4.获得国际级、国家级专业类竞赛或学术、文化活动奖项,每项最多加5分;获得省级及以下级别专业类竞赛或学术、文化活动奖项,每项最多加4分。
此类奖项认定标准由各二级学院自行决定。
(二)符合“评选基本条件”且符合以下任意一项者,可优先考虑:1.在社会活动中有突出表现,或在专业领域内有特殊成绩,为学校争得荣誉的;2.参加团中央“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江苏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苏北计划”的。
第四条评选程序(一)各二级学院党总支负责本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的组织工作;(二)四年制本科毕业生和专转本毕业生的优秀毕业生评选资格按照“第二条”和“第三条”的相关规定分开认定;(三)符合参评条件的毕业生填写《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优秀毕业生评审表》及相关书面材料交所在二级学院审核;(四)各二级学院对《评审表》审核完成后,拟定本学院优秀毕业生人选,经公示后报学务部汇总,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五)学务部对各二级学院名单进行复核、公示后,报校长办公会审批。
上海理工大学文件
上海理工大学文件上理工〔2012〕74号关于刘庆庆等被评为二○一二年校优秀毕业生的通报校内各部门:经学校批准,刘庆庆等588名同学被评为二○一二年上海理工大学优秀毕业生。
特此通报。
附件:《上海理工大学二○一二年校优秀毕业生名单》上海理工大学二○一二年五月二日主题词:学生工作校优秀毕业生通报校对:沙军打印:徐桂芳校长办公室2012年5月2日印发附件:上海理工大学二○一二年校优秀毕业生名单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46人)刘庆庆边缘杨双明尔培利潘虹宇盖学敏应祺煜刘晓琳张德川欧阳楠胡冰凌朱正东陶小典刘莉丽蔡伟和杨鑫偼刘波马玉丽于飞李京瑶董卓张倩董波刘腾王国苹奚雯倩戴炜邵振华承磊苗昕凌子晋牛丹丹熊晓燕禹晓云潘翔陈阿勇张智林于文远翁晶凯王洁璐李伟肖瑞雪邬晓敏周飞鸽丁泊遥马展光电信息与计算机工程学院(93人)黄海峰施晔卿陈少娟唐舰施成吴培培洪夏云刘嫚张田奚传立陈昊丁一纯韩职好简钟荣姜婷婷姚韵雯唐世均苏渤涵李笑田仕达顾乘余安亮杨国强脱文刚张曼岳晓芸张瑞张伟王康妮傅哲王佳唐安蒙解理王华伟沈雪峰王思琪戴梦渝张玉婷汤睿纪如丹姜润知倪丹妹吴问燕杨开红王贤平吴镌王文通孔祥龙金挺谷雪连严发祥郁健缪於李栋章立帆黄松葛越鲁奕王胜田玲毓费腾张广蓉刘拴牢邱雍刘龙陈菁赵赫张丽娜丁洪辉李莉莉徐娉李苗蔺明秀寿能罗进周美辰计琰周佳牟红王刚李佳琪王一洋吴稼奇郑梦吴珏欣张天李维宋雪源张燚骋梁真真成欣周健丰李娜管理学院(129人)林叮云郑碧霞唐蒋超宫蕊蒋倩雯张清洪张天劼何艳芝张敏杰陈欢颜游婕陈琦郭运岳浩然孙榕泽罗媛郭涵一赵静薛源陈莉顾伯君吴佳颖卞国珺雷祎舲金石音路英韩璐刘欣宇赵一波许漪史文静白雪肖云湘王亚东刘思孙蕾杨圣骅陈媛王欢欢叶雪凌段佳音李豪周思亦宋丹璐沈俊杰顾小龙刘磊秦芩林琳罗俊蒋露季宇花马攀白丽媛王霞吴娜叶淑君朱晓琳蒲蓓夏薇崔凝龚晨玮俞静刘柯晨刘青华楠赵亚男裴嘉莉马玲吴莹张诗梦陈超江红岳碧霄马云娟王姗迟钱晓轶张洁马逸超狄德仕任恒恺程怡然苏皓晨湛颖丽高晨昱黄佳薛瑞祥顾庆李雯俊黄子轩杨云鹏李昉晟方懿倩鲍维芬费以宁祝昕昀陈文婷林倩茹杨雪陈薇薇陈宇张楠邹震星郭佳栋朱宇妍金锐李媛陈忻汇赵志增王嵩蔡莹苏迪王鑫鑫沈怡露张玲蔡霜杰冯梦莹张一璐于东玉吴谷昊姚怡放周渊辉王磊林雯夏程杰储开婷化彬闫妍居晓磊机械工程学院(35人)向宇李军红白鸿博莫佳沈卫荣宋旗杨宏春李育强张坤吕晓松史金学陈琨张欣涂从文陈学星席堃许雷孔辰晖徐阳宋燕伟谢锡义陈成韦荣惠王越闫皓黄帅宋宇傅伟平方晓柯于淼于佳伟高滢滢林知靖吴军洪丽外语学院(30人)张茜涵高咪噜杨雯龚静怡魏晓竹曹曦王峥蔡雨晴任灏珊黄建荣余豪恺杨浏煜黄林娟高海青冯素雯王晗李金纾么艳曦卢洁石晓园黄祐宁王梓方子姣周尊毅范家逸杨璐严俊焦晓蕾武亚南潘骁婧环境与建筑学院(22人)王日升宫瑞泽叶小伟宋秋雨张敏许佳奕吴玮赵玲娴沈丽于海照蒋明谦剡红伟臧云麟王琳妍乐如姣顾嘉晨张鹏史勖吴敏慧石红兰胡文筠贾丰源出版印刷与艺术设计学院(101人)吴绍宗陈希王文文沈慧郭淳马亚亚王冬李瑶崔海蒂杨小平范卜铭王卫娟李诗杨周丹黄依萌罗巧琳蔡荣荣李鹏卢智平张杰陈科钱胡佳炜徐敬瑶徐溢顾昊苏菲周悦群刘子龙杜恺徐腾陈思钦郝雅波张晶徐振莉秦凯风艾婕杨思茹张梦飞王尚刘广玲陆清华殷婷婷宗源蔡芸赵婕李珊齐建虹陈艺红胡玲王美艳张砚薇林叶姜雨欣杨剑宓蓓超吕舒璇施丽楠曹意王红梅徐慧臻徐旻盛婷郭佳段瑞敏姜子崴万亦君杨明计文婷王世娟黄咏琳曾雅蓉刘君姝梅梦杨陈学龙周昱王烨魏若晨张冉何婷婷曹旖睿斯雯邹智梁炎彭蔚华魏晨辰邹莹莹封云萍王懿乐杨昊岑曾艺汕周惟惟徐子强李乔程银郭泽涵罗诚玲邢天元姜麒陈波刘真勃郭芳萍医疗器械与食品学院(72人)邓若晛张俭隆顾文怡姜妮周峥崔佳殷弋管仲玲杨雪萍李云彭菲高洪美李小霞曹榕榕周晓宇李晓燕邱小珍吴绪灯崔宜云易金花沈思斯吴青顾珍燕尉振刚胡姊娟黄卫华陈春瑜陆婧斐王鹏程胡鑫王力饶泽文王帅韩雯晴曹佳佶顾宏杨娟郭哲杉高雅欣王冰鑫林建洲祝寻寻黄毅超张方怡孙侃衡孟婷王翊铭黄宋琳黄成龙金媛龚莹王莹莹顾晓燕金周筠刘立毕颖莹陈孜佳金龙张思诗蒋丽娜杨蓓洁陈玉娉顾丹丹张燊余华星杨迟陈小娇刘龙梅张李子蔡方舟杨杰杏王亚楠理学院(11人)马泓葛文苑何睿杨银李利梁鹏飞杨帆陈春娟郭梁马兆业杨慧工程科技学院(21人)李云韻左强生范佳琪陈祥起汪辰张琮李寅龙邱海军张廷郭子立郭云青曹云飞葛运川王俊宗帅贤范文兵王正强朱宏宇马昭沈嘉骏宋磊中德学院(10人)杜韫文黄怡张丰玮仲伟一李丹妮赵琛张帆干璐云赵烨陈双中英学院(13人)赵子钦吴欣宇龚家昱钱彦均陈婉沁张毅郭小琳杨璐嘉张一镜何欣圆张杨秦宇张莉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5人)周斌华王欣杨坦向震常佩佩。
杭州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模板】
****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杭师大学〔2014〕45 号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有关评选优秀毕业生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对评选优秀毕业生作如下规定:一、评选目的评选优秀毕业生工作是对广大毕业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毕业生就业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通过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艰苦创业和面向基层的意识,努力为国家经济社会建设服务。
二、评选对象、名额评选对象为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校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名额为毕业生总数的15%,省级优秀毕业生在校级优秀毕业生基础上评选,评选名额为毕业生总数的4%。
三、评选条件1.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规范的执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在校期间未受任何处分;2. 能正确对待毕业就业工作,以国家、集体利益为重,有面向基层、服务基层的思想;3. 曾获优秀党员、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奖学金、一(二)等专业奖学金、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或市级及以上荣誉称号等两次(项)以上,且在校期间的获奖总积分列年级前20%,积分按每次荣获优秀党员、三好学生、市级以上荣誉称号得 5 分;一等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校级团干部得 4 分;二等奖学金、校级优秀团员得3 分;三等奖学金(不含师范专业奖学金三等奖)得 1 分。
荣获外单位在我校设立的奖学金每次另加1 分(此外,学生获奖情况可由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加分标准);4. 入学以来各科课程均无不及格,学习总成绩列全年级(班)前25%,毕业生实习成绩优良;5. 计算机达到等级要求,外语达到规定要求,师范类学生已通过普通话考核;6. 省级优秀毕业生须获得优秀党员、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团干部荣誉称号两次(项)以上;7. 二年制专升本学生评选校级优秀毕业生,按第一、第二学期成绩为基数评选时,如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已达到规定的指标数,评选条件不变;如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数达不到规定的指标数, 则空缺指标的评选时间可顺延至下个学期初, 且可以前三个学期成绩为基数评选。
中共重庆市委教育工委、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评选通报普通高等教育优秀大学毕业生和优秀毕业研究生的通知
中共重庆市委教育工委、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评选通报普通高等教育优秀大学毕业生和优秀毕业研究生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重庆市委教育工委,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14.03.11•【字号】渝教工委[2014]28号•【施行日期】2014.03.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党内其他文件,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中共重庆市委教育工委、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评选通报普通高等教育优秀大学毕业生和优秀毕业研究生的通知(渝教工委〔2014〕28号)各普通高校:我市坚持开展的普通高等教育优秀大学毕业生和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通报活动,对培育和形成优良学风校风,激励和引导广大学生健康成才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进一步发挥此项活动在新形势下的积极作用,根据教育部和我委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继续开展评选通报我市普通高等教育优秀大学毕业生和优秀毕业研究生活动。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评选范围和对象评选范围和对象为具有国家普通高等教育正式学籍的在渝高校应届本、专科(高职)毕业生和毕业研究生。
二、评选条件和比例(一)评选条件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过硬的思想政治素质,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模范遵守和执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的校规校纪,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2.学习勤奋,成绩优良,各科(含考试、考查科目)均无补考(实行学分制的,无重修课程);在校期间至少获得两次校级及以上奖学金,至少一次获得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水平较高。
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课外学术科技等活动,并获得相关奖励;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且身心健康。
4.获得校级优秀大学毕业生或优秀毕业研究生荣誉称号。
5.到西部、基层等条件艰苦的地方或行业就业的毕业生优先考虑。
(二)评选比例市级优秀大学毕业生和优秀毕业研究生控制在全市当年毕业生人数的1%以内。
大学本科优秀毕业生评定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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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评选的对象为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第二条 评选比例
本科市级优秀毕业生和校级优秀毕业生各按不超过毕业人数的5%评定,具体名额根据当年上级部门通知确定。
第三条 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模范地遵守校纪校规,遵纪守法,有良好的品德修养,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成绩优良,评奖时所有课程考核合格,市级优秀毕业生所学课程的平均绩点原则上不低于4.0,校级优秀毕业生所学课程的平均绩点原则上不低于3.5;
3.申请市级优秀毕业生,在校期间,必须满足以下一项条件:
(1)累计两次以上(含两次)获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同济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含校外冠名奖学金)二等奖及以上;
(2)累计两次以上(含两次)获校级或校级以上“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称号,且同时至少获得过一次本科生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含校外冠名奖学金)二等奖及以上;
(3)其他有突出表现者。
4.申请校级优秀毕业生,在校期间,必须满足以下一项条件:
(1)累计两次以上(含两次)获以下荣誉者: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含校外冠名奖学金)三等奖及以上、社会活动奖、“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2)其他有突出表现者。
5.能以国家、集体利益为重,积极志愿到农村、基层或者艰苦地区、艰苦行业就业者,服兵役复学者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
第四条 各学院对评选工作要加强领导,根据学院具体情况制定各学院本科优秀毕业生评选细则,严格掌握标准,广泛听取教师、学生意见,在班级评议的基础上,。
省优大、校优大评选文件
贵州大学学生处文件校学发[2012]02号关于评选2012届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大学毕业生和贵州大学优秀大学毕业生的通知各学院(部):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评选2012届普通高等学校优秀大学毕业生的通知》(黔教办学[2012]51号)及《贵州大学本、专科学生评优评奖实施办法》有关要求,现将2012届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大学毕业生和2012届贵州大学优秀大学毕业生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对象及范围:优秀大学毕业生的评选分为省级和校级两种,评选范围为我校2012届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应届毕业生(独立学院另行组织评选),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一。
二、评选条件: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大学毕业生(一)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二)积极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道德品行优良,文明行为良好,模范遵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及学校学籍学历管理等有关规章制度;(三)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基础知识扎实,专业成绩突出,综合测评成绩优秀,原则上无不及格科目。
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体质、良好的卫生习惯及心理素质,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优秀等级;(四)积极参加学校及党团组织的活动,社会实践、科技创新及其它公益活动,努力做好社会工作。
热爱劳动,关心集体,团结、帮助同学,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人生观和择业观;(五)优秀毕业生一般应在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中选拔,名额控制在毕业生总人数的3%以内;(六)除上述条件外,在校期间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本科学生获得两次以上(含两次)以上等级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校一、二、三等奖学金);专科学生获得一次以上(含一次)以上等级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校一、二、三等奖学金);2、获得一次省级或省级以上表彰的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3、参加全国性竞赛一、二、三等奖获得者。
优秀大学毕业生评选细则
优秀大学毕业生评选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表彰在德、智、体诸方面表现突出的毕业生,学校决定每年开展评选优秀毕业生的工作,为使评选工作规范化、程序化,保证评选质量,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评选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二章评选范围、基本条件、加分条件、否决条件和名额分配第三条优秀大学毕业生评选范围为应届毕业并获得学位的学生。
第四条优秀大学毕业生评选符合下列基本条件的同学可以申报:(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学生管理规定和学校规章制度,学习努力,作风正派,达到毕业和授予学位条件。
(二)就读期间,获得二次(含二次)以上院级表彰(包括“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党员”、“优秀团干”以及院级及以上专业知识、专业技能比赛获三等奖以上档次);(三)就读期间,获得二次(含二次)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一等奖或二等奖。
第五条加分条件:(一)在校期间通过英语四级加2分,通过六级的加3分,如四、六级都通过,只能加一次分即3分;(二)在校期间计算机二级成绩达到合格者以上档次者加1.2分;(三)在校期间获得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表彰的,每次加2分;(四)在校期间获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的、优秀士兵的,每次加1.5分;(五)在校期间在院级、厅级、省极、国家级报刊上发表论文的,每篇分别加1、2、3、4分,发表其他文章的,每篇加0.5、1、1.5、2分;(六)在校期间年内代表本院参加专业知识、技能比赛、文体活动获得厅级以上三等奖(含三等奖)表彰的,厅级表彰加2分,省级表彰加3分,国家级表彰加4分。
第六条否决条件在校期间受过警告以上处分的,不能参加优秀大学毕业生评选。
第七条优秀大学毕业生名额以班级为单位分配,30人以下的班级1至2名,30人(含30人)以上班级的2到4名。
第三章优秀大学毕业生评选程序第八条优秀大学毕业生评选程序如下:(一)每年四月,学生工作部发出通知;(二)各班辅导员根据评选条件,发动符合基本条件的学生自我推荐,推荐出初步级人选后,按第五条加分。
关于评选2020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模板】
关于评选2020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各二级学院: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全区2020届普通高等教育优秀毕业生认定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和我校《XX大学博文管理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现将评选2020届优秀毕业生的工作安排如下:一、评定范围和时间1.评定范围:我校注册的全日制2020届毕业生2.评定时间:2020年4月29日--5月9日二、评定要求1. 本次评定的优秀毕业生包含2020届自治区级优秀毕业生和2020届校级优秀毕业生。
2. 推荐评选区级优秀毕业生人数根据自治区文件要求“本科毕业生总人数1%的比例推荐”;评选校级优秀毕业生人数按照不超过各二级学院应届毕业3.校级优秀毕业生严格按照《XX大学博文管理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见学生手册2019年修订)进行评选,对于实习、毕业设计和英语四级等要求,各二级学院在坚持推荐优秀的原则上,可自行拟定相应的评定要求。
4. 评选为校级优秀毕业生的,各二级学院组织评选学生认真填写《2020届XX大学博文管理学院优秀大学毕业生申请表》(见附件1),二级学院统一填写人员名单汇总表(见附件2)。
5. 区级优秀毕业生严格按照《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全区2020届普通高等教育优秀毕业生认定工作的通知》进行评选。
各二级学院组织评选学生认真填写《2020届广西普通高等教育优秀毕业生登记表》(见附件3),二级学院统一填写《2020届广西普通高等教育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表》(见附件4),纸质版需要签字盖章。
6. 以上材料(附件1、2和附件3、4)的电子版请以二级学院为单位压缩打包,于5月5日中午12点前发送到学工处孔老师的电子邮箱:(******);附件3和附件4形成纸质版材料,审核无误签字盖章后以二级学院为单位于5月6日中午下班前交送到学工处办公室3114(5月6日-10日将公示评选名单),过时将视为放弃评选,不再受理。
7.填表说明:(1)“附件1”、“附件3”、“附件4”电子表格请用Word版,“附件2”电子表格请用Excel版。
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
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为了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加强校风、学风建设,鼓励广大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促进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根据《高等教育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评选对象:在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第二条评选原则:1.优秀毕业生必须是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学生;2.评选优秀毕业生要做到四公开,即条件公开、人数公开、程序办法公开、评选结果公开。
第三条评选比例: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比例控制在各专业应届毕业生总数的5%。
第四条评选条件1.热爱祖国,坚决拥护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政治方向正确;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观进取,在校各方面表现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2.遵纪守法,品德优秀,有较强的诚信意识和良好的学术道德;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4.学习认真刻苦,在校期间每学年综合测评总成绩排在同年级同专业前20%,无补考记录;5.在校期间,获得三次以上(含三次)校级及以上先进个人称号(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二等及以上奖学金、优秀青年志愿者和最美青年志愿者等);6.积极参加创新创业、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在校期间有重要发明创造或为学校、为社会做出突出贡献的毕业生,优先评选;7.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对响应号召献身事业,自愿到西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就业的毕业生,优先评选;8.在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或其他重大事件中表现优秀的毕业生,优先评选;9.凡在校期间有违规违纪记录的,不得评选为优秀毕业生。
第五条评选程序及办法1.根据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条件,符合评选条件的毕业生向班委会提出书面申请;2.辅导员组织班委会团支部主要学生干部在符合条件申请者中商议提出初选人名单,并召开班会进行民主评议,在规定的比例范围内确定候选人名单报送院(系);3.院(系)按照公开、公正的原则进行审查和综合评议,在规定的比例范围内确定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三天),公示无异议后将名单报送学生工作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4.名单经学生工作部、教务处等相关部门会稿后,提交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小组审核并报送学校有关会议研究审定;5.凡被评为优秀毕业生的学生,若在离校前因违纪或其它原因受到通报批评或校级处分或因其它原因未能取得毕业证书者,学校将取消其校优秀毕业生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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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院学…2014‟3号
关于认真组织评选2014届校级
优秀大学毕业生的通知
各学院:
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激励他们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人成才。
根据《毕节学院学生及学生工作奖励办法》要求,决定在2014届毕业生中评选表彰163名校级优秀大学毕业生。
为扎实做好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评选对象和范围
我校2014届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届毕业生。
二、评选基本条件
(一)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正确处理好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思想觉悟高,遵纪守法,能自觉维护安定
团结的政治局面。
(二)积极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道德品行优良,自觉遵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
热爱集体,积极参加学校及党团组织的活动,努力做好社会工作。
(三)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基础知识扎实,专业成绩优良,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在校期间总的综合测评成绩名次应在本班学生总人数的前25%,同时不能有2门以上(不含2门)补考科目,综合测评成绩列前者优先。
(四)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身体健康,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五)热爱劳动,关心集体,团结、帮助同学,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人生观和择业观。
(六) 优秀毕业生一般应在校级以上“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中选拔。
(七)名额分配:校优秀大学毕业生名额控制在毕业生人数的6%以内,名额计算实行四舍五入法。
具体名额分配见《毕节学院2014届校优秀大学毕业生名额分配表》(附件1)。
四、评选原则
(一)民主集中;
(二)实事求是;
(三)公正、公平、公开。
五、评选程序
(一)参评者所在班级集体推选;
(二)班主任、辅导员推荐;
(三)各学院审查推荐、公示和报送学工部(处);
(四)学工部(处)等部门审核、公示和报学校研究审批;
(五)学校研究决定并表彰。
六、评选要求、方法、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参评者不得有下列情况之一
1、违纪受处分,在处分时限内;
2、有违纪行为经查实按学校规定确应受到纪律处分;
3、实习实践成绩低于80分(不含80分);
4、到目前为止仍然未注册;
5、平时有抽烟、喝酒、铺张浪费等行为者。
(二)参评者,综合测评成绩名次应在本班学生总人数的前25%,同时本年度不能有2门以上(不含2门)补考科目。
(三)综合测评成绩的计算。
本科班指前七个学期的综合测评成绩的平均值,专科班指前五个学期的综合测评成绩的平均值。
(四)本学院本班学生中,无校级以上“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者,应在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光华奖学金二等以上(含二等)奖项、毕节学院奖学金一等以上(含一等)奖项,或学院“优秀党(团)干部”、“优秀党(团)员”、学院级“三好学生”及“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的学生中产生。
(五)在符合以上评选条件的参评者中,具备以下条件几项或者一项的优先评荐。
1、综合测评成绩列前者优先;
2、无补考科目者优先;
3、获得校级以上“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表彰者优先;
4、未受过处分者优先。
(六)各学院各班应按照《毕节学院学生综合成绩测评办法》要求,严格认真地测评出每一名学生的综合成绩,使其成为评荐校级优秀大学毕业生的重要依据。
(七)候选人所填在表格附件2里的信息,必须与教育部学籍学历管理校级平台上的信息完全一致。
(八)时间安排
1、3月10日——3月20日,各班织评选公示,3月21前日将评选结果及相关材料报辅导员办公室;
2、3月24日——4月3日,学生处等相关部门进行初审并在校内公示;
3、4月3日——10日,学生处将初审结果报学院审定、上报。
(九)须报送的评选材料
1、本科班前七个学期全班综合测评成绩的平均值及排名汇总表,专科班前五个学期全班综合测评成绩的平均值及排名材料;
2、各班须填报附件
3、4一份(含电子文档,发给李宇老师),经学院党支部书记签字后报学工部(处)。
学院初步评荐出的学生须填写附件2一式二份。
(十)评荐工作各学院党总支及办学点要按通知要求认真组织评选、公示(时间3天),并按规定时间、要求报送相关材料。
若
评荐中违背通知要求或操作不规范出现问题,责任由相关人员承担。
(十一)对评荐工作或公示对象的相关问题反映,须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真实署名。
附件:
1、毕节学院2014届校优名额分配表
2、毕节学院2014届校优秀大学毕业生审批表
3、毕节学院2014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名单
4、毕节学院2014届校优秀大学毕业生评审统计报表
毕节学院学生处
二〇一四年三月十日
附件1:
毕节学院2014届校级“优秀大学毕业生”名额分配表
附件2:
班级人数(人)名额备注2010级采矿工程1班45
学校分配给我院
的名额为20名,
请各班按毕业生
总人数的6%进
行推选,然后由
我院党总支从候
选人中推选出20
名同学上报学生
处审批。
2010级采矿工程2班44
2010级采矿工程3班45
2010级采矿工程4班43
2010级安全工程1班48
2010级安全工程2班45
2011级采矿工程专科1班34
2011级采矿工程专科2班29
合计333 20
毕节学院2014届校级优秀大学毕业生审批表
报填时间:年月日
姓名性别出生
年月
民族
像
片
政治面貌在校担任
的职务
学历
学院专业班级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总平均分排名
个人简历:
主要事迹:
班
级
评
选
意
见
班主任签字:年月日
系
级
评
选
意见
(盖章)
年月日
学
生处初审意见
经评审,并在校内公示个工作日,无异议,现报请批准该同学为2014届校级优秀大学生毕业生
(盖章)
年月日
学
院
意
见
(盖章)
年月日
备
注
注:此表一式二份,学校、毕业生档案各存一份。
附件3:
毕节学院2014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名单学院名称:
序号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学历班级
附件4:
毕节学院2014届校优秀大学毕业生评审统计报表教学系名称(系盖章):
序号班级班
级
人
数
学历
层次
姓名
性
别
政治
面貌
综合素
质测评
成绩总
平均分
名
次
补
考
科
次
担任
职务
实习
实践
成绩
获奖情况
备注
1
2
3
4
5
6
7
8
注:获奖情况需注明时间、类别和等级。
(如:2012年校三好学生、2011国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