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非公企业派驻党建工作指导员的实施方案
关于选派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的通知
关于选派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的通知高新区、各乡镇、街道党(工)委:为进一步加强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提高全市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两个覆盖”水平,经市委研究,决定选派一批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选派对象按照政治强、作风硬、素质好、有能力、守纪律的要求,坚持本人自愿、单位同意、组织认可的原则,由各单位推荐上报人选,经市委组织部研究,此次共选派一批党员干部担任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
二、工作职责党建工作指导员以提高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两个覆盖”水平为目标,主要做好以下六项工作:(一)宣传落实政策。
向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负责人、从业人员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学习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加强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政策文件,指导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员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大学习、大宣讲、大改进”,确保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正确的发展方向。
(二)掌握党建动态。
认真开展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员调查摸底,及时协调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员转接组织关系,全面了解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经营管理及工作人员队伍情况,定期向所属党组织和市“两新”工委上报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发展状况、党员的流动变化和党员活动开展情况。
(三)指导“两个覆盖”。
按照“成熟一个、组建一个、巩固一个、提高一个”的原则,帮助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建立健全党组织,协调社会组织党组织做好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后的党建工作的,确保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脱钩不脱管,党建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真正实现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
(四)协调解决困难。
关心和支持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的执业经营活动,听取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对组织、市场监管、民政等部门的意见,协助做好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与当地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帮助解决执业经营活动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派驻期间为非公企业或社会组织帮办1-2件实事。
(五)培养选树典型。
党建指导员选派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各村党支部,各非公企业: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省、市、县关于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有关要求,切实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我镇非公党建工作水平,结合我镇实际,现就非公有制企业党建指导员选派管理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选派原则1.双向选择原则。
选派党建指导员,需结合党建指导员分管工作实际,经本人同意,由镇党委择优选派,实行双向选择。
2.动态管理原则。
选派党建指导员,坚持动态管理,实行任期制,一般任期为2年。
任期满,可根据履职情况和本人意愿继续选派;任期内,个别有特殊原因不能继续履行工作职责的,经本人申请、镇党委研究同意,可调整选派。
3.全覆盖原则。
选派党建指导员,要根据工作实际需要,优先向党务干部缺乏、党建工作基础薄弱或没有建立党组织的非公有制企业选派,逐步向其他非公有制企业延伸,最终实现党建指导员全覆盖。
二、选派条件党建指导员主要从党政机关和镇在职党员干部中选派,注重从后备干部和优秀中青年干部中选派,也可以从企事业单位的在职党员、退休党员干部、复退军人党员、大学生党员村官中选派。
党建指导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事业心、责任感强,热心党务工作。
2.具有较强的政策理论水平,熟悉基层党建业务,掌握一定的市场经济理论和现代企业管理知识。
3.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善于做党员、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善于同企业出资人沟通交流。
4.xxxx正式党员。
5.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三、选派方法目前,我镇非公企业挂靠组建党组织的有3个,为深入推进非公企业党建工作,3个非公企业分别选派一名党建指导员;尚不具备组建党组织条件且规模小、员工少的非公有制企业,按照“地域相邻、行业相近”的原则,划片选派党建指导员。
四、工作职责1.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及时传达上级党组织有关工作要求。
2.指导企业党组织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开展党建工作,协助开展“评星晋级、争创双强”活动,积极探索党组织发挥作用的有效途径,总结宣传先进典型经验。
关于选派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的实施方案
关于选派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的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对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的领导和指导,不断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增强党的工作影响力,促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根据上级有关精神和要求,结合我街实际,决定向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深化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决策部署,按照有利于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有利于促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发展的原则,通过开展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工作,扩大党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探索党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开展工作的新方法,促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二、选派范围辖区内已建党组织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三、工作职责1、抓好宣传动员。
及时向企业传达贯彻党的有关知识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宣传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的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努力为开展党建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2、加强党的组织建设。
帮助建立完善党建制度、党员花名册、党建活动记录、流动党员登记簿、党费收缴登记表等基础台账;3、加强党员队伍管理。
认真组织党员学习,不断加强党员的党性教育、业务技能,做好教育引导;指导党组织规范发展党员,注重在生产一线骨干、各级管理人员等重点岗位中培养和发展党员;积极参与和组织形式多样的党建活动,为党员发挥作用搭建平台、创造条件。
4、服务组织发展。
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提供政策、信息、法律等方面的服务,帮助解决组织发展中遇到的困难、问题,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排忧解难。
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的发展突出意见和建议,帮助组织协调内外上下的关系,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的自主创新、人才培养、文化建设等方面出谋划策,支持促进组织发展。
选派党建指导员实施办法
关于向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的实施办法近年来,各县区委、开发区党工委在加大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以下简称“两新”组织)党组织组建工作力度的同时,大范围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指导“两新”组织党组织和业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团结凝聚职工群众、维护各方合法权益等方面大胆探索,积极创新,提升了“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水平,促进了“两新”组织健康发展。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建工作指导员工作制度,现提出如下实施办法:一、选派原则(一)全面覆盖,重点明确。
按照“全面覆盖、不留空档”的要求,市域范围内的“两新”组织都应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
为扩大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两个覆盖面”,重点选派应当组建但尚未组建党组织、尚不具备组建党组织条件的“两新”组织。
(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选派工作由“两新”组织注册地县区(含开发区党工委,下同)组织部门牵头,工商、民政部门共同负责。
市区范围内的“两新”组织,主要由批准注册的管理部门行使对其党建工作的督查监管职责;市区外的“两新”组织,主要由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行使督查监管职责。
(三)专兼结合,任期管理。
各县区、开发区可从县乡机关有工作经验的党员干部、有培养前途的党员后备干部和有责任意识的农村社区党员干部中选派一大批兼职党建工作指导员,也可从县乡机关内退人员、退休干部的党员中择优推选部分专职党建工作指导员,任期均为2年。
要积极探索整合、储备社会党务人才资源,探索建立党建工作指导员职业化。
二、选派方法已单独建立党组织的和具备单独建立党组织的“两新”组织,单独选派一名党建工作指导员;联合建立党组织的,可以集中选派一名党建工作指导员;对尚不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且规模小、员工少的“两新”组织可按“地域相邻、行业相近”原则划片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
“两新”组织投资规模、党员数量、地域分布等情况发生变化的,要适时调整党建工作指导员的选派方式。
(一)对党建工作指导员实行聘任制,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由县区委与企业主协商并征求其意见后,出具聘书。
关于报送派驻非公企业党建工作指导员的通知
关于报送派驻非公企业党建工作指导员的通知
县直各单位:
为加强非公企业党建工作力量,提升非公企业党建工作水平,根据省委组织部、省委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工委《关于向非公有制企业派驻万名党建工作指导员的通知》(组通字[20113]13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向全县非公有制企业派驻百名党建工作指导员。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派驻党建工作指导员的企业范围。
派驻党建工作指导员的企业主要是县直单位招商引资企业,重点是规模以上非公企业和职工人数在50人以上的非公企业。
二、派驻党建工作指导员的人员要求。
按照“谁引进、谁帮办”的原则,招商引资单位要根据招引企业数量,一个企业选派一名熟悉党务工作、责任心强的党员干部(含“实改非”党员干部)担任党建工作指导员。
三、报送时间要求。
县直各单位要认真研究派驻人选,并于5月27日(下周一)下午下班前将《县直单位派驻非公企业党建工作指导员登记表》(见附表)报县委组织部组织科。
(县委组织部组织科邮箱:qjxzzk@,联系电话:5012314)
中共全椒县委组织部 2013年5月22日
附表
县直单位派驻非公企业党建工作指导员登记表
注:要在备注栏注明“规上”(规模以上)、“小微”(小型、微型)、“50”(职工人数在50人以上)。
非公企业党建指导员选派管理制度
非公企业党建指导员选派管理制度1、经工商登记注册的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及各类专业市场等非公有制企业,均要选配党建工作指导员。
2、非公企业党建指导员由街道党工委从机关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中选派,或由基层推荐。
所选派的党建工作指导员必须是具有两年以上党龄的中共正式党员,要有较好的政治素质和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立场坚定,事业心强;有一定的党务工作经验,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善于做职工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要熟悉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等业务。
3、党建指导员一般实行非常驻形式,即与原单位工作不脱钩,定期到企业开展党的活动。
企业规模较大、且企业主有要求的,也可采取“双向选择、企业聘用”形式,即党建指导员与原单位工作脱钩,驻厂帮助工作。
4、对党建指导员要进行上岗培训和经常性的业务培训。
5、对党建指导员的工作实行目标管理,街道党工委要指导他们因企制宜制定工作规划和目标,作为年度考核的依据。
6、严明工作纪律。
党建指导员不准以权谋私和为难企业主,不准以任何方式增加企业负担。
7、加强督办检查,确保党建指导员工作到位。
街道党工委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建指导员会议,听取情况汇报,交流工作经验,帮助党建指导员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非公企业党建指导员工作制度1、认真履行党建指导员职责,严格按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办事,坚持从非公企业的特点出发,积极开展党的工作,促进非公企业健康发展。
2、加强对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十七大精神和市场经济知识、党务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理论素养和工作能力。
3、正确处理指导员工作与本职工作的关系,每月至少到非公企业活动2次以上。
4、抓好非公企业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工作,并协助有关党组织做好非公企业的党员发展工作。
为企业建立党组织创造条件,指导企业建立工会、共青团组织。
5、定期到非公企业协助企业抓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和企业精神文明建设,提高职工队伍整体素质。
【党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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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朝阳新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保证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健康快速发展,朝阳新区管理委员会党委决定在朝阳新区建立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制度。
现就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一、建立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向非公有制经济组织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是充实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的工作力量的重要举措,是提高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组建率的有效办法,是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的有效载体。
建立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制度,有利于发展员工中的先进分子入党,创造条件组建党组织,不断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有利于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推动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贯彻执行;有利于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引导和监督,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有利于通过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扩大党组织和党员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的影响力;有利于维护业主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使党执政为民的宗旨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得到实现。
各级党组织一定要从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全局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选派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的重要意义,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建设一支适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需要、数量充足的党建工作指导员队伍,为做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创造条件,不断开创朝阳新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的新局面。
二、党建工作指导员的基本职责和主要任务党建工作指导员要坚持指导与服务相结合,在实际工作中,既要成为帮助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组建党组织、发展新党员的指导员,又要成为指导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宣传员,还要成为帮助非公有制经济组织解决难题的协调员。
其基本职责和主要任务为:1、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依法经营;2、指导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做好党组织组建工作,积极帮助未成立党组织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为尽快成立党组织创造条件;3、指导、帮助新组建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开展活动、发展党员,建立健全与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生产经营相适应的党组织活动的各项制度;4、指导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抓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和支持社会公益事业活动,帮助建立群团组织;5、了解、反映业主和员工的意见和建议,维护业主、党员和员工的正当权益,协调好业主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之间的关系;6、帮助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排忧解难,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创造良好的生产经营环境;7、完成党组织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党建工作指导员管理办法(非公有制企业)
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指导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我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指导员的管理,充分发挥党建工作指导员的作用,增强工作的科学性、实效性,根据《党章》和市、区委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选派党员干部担任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指导员的目的是为了全面提升我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水平,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创新党的活动方式,夯实党的执政基础,提高党的执政能力,进一步落实“党的组织、党的工作”在非公有制企业中全覆盖的各项任务,促进非公有制企业健康快速发展。
第二章职责任务第三条党建工作指导员要结合企业工作实际,制定科学的党建工作计划和工作目标。
第四条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引导非公有制企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坚持正确的生产经营方向和事业发展方向。
第五条坚持指导与服务相结合,关心企业发展,深入调查研究,想企业所想、急企业所急、帮企业所需,积极为企业做大做强出谋献策,积极协调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第六条按照“成熟一个、组建一个、巩固一个、提高一个”的原则,指导和帮助非公有制企业建立健全党组织。
积极培养入党积极分子,把具备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及时吸收到党组织中来。
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第七条结合企业的特点,建立一套有利于开展党的工作、有利于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的规章制度,指导企业开展争创“双强六好”企业党组织活动,使企业党建工作步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第八条支持工会、共青团组织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开展工作,帮助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搞好组织建设。
充分利用工会、共青团组织阵地,及时向广大职工群众宣传党的政策,扩大党组织在企业的影响力。
第九条按照上级党组织满意、业主满意、党员职工群众满意的要求,正确处理好国家、企业、职工三者的利益关系,加强职工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帮助他们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维护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化解企业主与职工群众的利益矛盾。
关于选派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的通知
关于选派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的通知高新区、各乡镇、街道党(工)委:为进一步加强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提高全市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两个覆盖”水平,经市委研究,决定选派一批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选派对象按照政治强、作风硬、素质好、有能力、守纪律的要求,坚持本人自愿、单位同意、组织认可的原则,由各单位推荐上报人选,经市委组织部研究,此次共选派一批党员干部担任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
二、工作职责党建工作指导员以提高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两个覆盖”水平为目标,主要做好以下六项工作:(一)宣传落实政策。
向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负责人、从业人员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学习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加强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政策文件,指导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员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大学习、大宣讲、大改进”,确保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正确的发展方向。
(二)掌握党建动态。
认真开展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员调查摸底,及时协调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员转接组织关系,全面了解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经营管理及工作人员队伍情况,定期向所属党组织和市“两新”工委上报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发展状况、党员的流动变化和党员活动开展情况。
(三)指导“两个覆盖”。
按照“成熟一个、组建一个、巩固一个、提高一个”的原则,帮助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建立健全党组织,协调社会组织党组织做好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后的党建工作的,确保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脱钩不脱管,党建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真正实现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
(四)协调解决困难。
关心和支持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的执业经营活动,听取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对组织、市场监管、民政等部门的意见,协助做好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与当地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帮助解决执业经营活动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派驻期间为非公企业或社会组织帮办1-2件实事。
(五)培养选树典型。
XXX街道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制度(精)
XXX街道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动创先争优活动,进一步做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百日集中组建”工作,切实加强和改进非公企业工作,增强党在企业中的影响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发挥党支部在企业中的核心堡垒作用,更好地促进企业的发展,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坚持严格选派条件、严格监督管理、专兼职结合、有利于组织建设及“两新”组织健康发展的原则,紧紧围绕“两新”组织改革和生产经营,切实做好“两新”组织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促进基层党组织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
第二章主要职责第三条摸清企业党员基本情况,建立健全企业党支部。
党建指导员下企业后要摸清党员底子,帮助企业建立好党支部,选准配强党支部书记;第四条积极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的各项决议和指示,鼓励、引导“两新”组织依法经营,为企业献计献策,协调企业内部的劳资关系,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不断增强党组织在基层党员群众中的向心力和号召力;第五条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积极开展职工思想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培育“两新”组织企业文化,营造企业精神,增强村级及“两新”组织的发展合力;第六条指导和督促所在企业支部的规范化建设;第六条抓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党务干部的培养和选拔,积极稳妥地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发展党员工作;第七条协调好业主与支部的关系,调动业主的积极性,为企业建立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创造条件;第八条指导、协调和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开展工作,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第九条做好本职业务工作并兼顾指导员工作。
第三章选派条件及途径党建指导员由党工委根据工作需要,采取个人自荐、组织推荐、业主选择、党委委任的方式,在机关党员干部、社区干部中选择,任期为一年,期满后经委派可连任。
第十条政治立场坚定,带头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积极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龄在5年以上,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政治素质好;第十一条热爱党务工作,坚持走群众路线,善于做党员和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有从事党务工作3年以上的经验,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第十二条业务能力强,有较丰富的党务工作和基层领导工作经验,善于做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具有胜任本职工作的组织协调能力;第十三条清正廉洁,乐于奉献,工作务实,作风正派,具有一定的群众基础。
非公企业党建工作指导员制度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制度为推动创先争优活动,切实加强和改进非公企业工作,增强党在企业中的影响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发挥党支部在企业中的核心堡垒作用,更好地促进企业的发展,制订本制度。
一、选派党建指导员的对象和条件党建指导员由党委根据工作需要,采取个人自荐、组织推荐、业主选择、党委委任的方式,在机关党员干部中选择。
党建指导员要具备以下条件: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保持高度一致,有较强的工作事业心和责任感。
2、业务能力强,有较丰富的党务工作和基层领导工作经验,善于做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具有胜任本职工作的组织协调能力。
3、清正廉洁,乐于奉献,工作务实,具有一定的群众基础。
4、具有两年以上党龄,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二、党建指导员的职责1、摸清企业党员基本情况,建立健全企业党支部。
党建指导员到企业后要摸清党员底子,帮助企业建立健全好党支部,选准配强党支部书记。
2、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
3、指导非公有制经济业主抓好职工思想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4、指导和督促所在企业支部的规范化建设。
5、抓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党务干部的培养和选拔,积极稳妥地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发展党员工作。
6、协调好业主与支部的关系,调动业主的积极性,为企业建立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创造条件。
7、指导、协调和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开展工作,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8、做好本职业务工作并兼顾指导员工作。
三、工作要求1、党建工作指导员要经常深入企业和职工当中了解情况,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指导企业开展党建工作。
2、党建工作指导员每半年要向党委汇报一次工作进展情况,在工作和生活中遇到重大事项重要情况要及时向党委报告。
3、党建工作指导员年底要向党委述职,形成有分析、有建议的书面情况报告。
四、工作纪律党建指导员要严于律己,切实做到不增加企业负担,不借工作之便谋取私利。
选派党建指导员实施办法
选派党建指导员实施办法关于向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的实施办法近年来,各县区委、开发区党工委在加大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以下简称“两新”组织)党组织组建工作力度的同时,大范围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指导“两新”组织党组织和业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团结凝聚职工群众、维护各方合法权益等方面大胆探索,积极创新,提升了“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水平,促进了“两新”组织健康发展。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建工作指导员工作制度,现提出如下实施办法:一、选派原则(一)全面覆盖,重点明确。
按照“全面覆盖、不留空档”的要求,市域范围内的“两新”组织都应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
为扩大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两个覆盖面”,重点选派应当组建但尚未组建党组织、尚不具备组建党组织条件的“两新”组织。
(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选派工作由“两新”组织注册地县区(含开发区党工委,下同)组织部门牵头,工商、民政部门共同负责。
市区范围内的“两新”组织,主要由批准注册的管理部门行使对其党建工作的督查监管职责;市区外的“两新”组织,主要由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行使督查监管职责。
(三)专兼结合,任期管理。
各县区、开发区可从县乡机关有工作经验的党员干部、有培养前途的党员后备干部和有责任意识的农村社区党员干部中选派一大批兼职党建工作指导员,也可从县乡机关内退人员、退休干部的党员中择优推选部分专职党建工作指导员,任期均为2年。
要积极探索整合、储备社会党务人才资源,探索建立党建工作指导员职业化。
二、选派方法已单独建立党组织的和具备单独建立党组织的“两新”组织,单独选派一名党建工作指导员;联合建立党组织的,可以集中选派一名党建工作指导员;对尚不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且规模小、员工少的“两新”组织可按“地域相邻、行业相近”原则划片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
“两新”组织投资规模、党员数量、地域分布等情况发生变化的,要适时调整党建工作指导员的选派方式。
做好向非公企业选派党建指导员工作
做好向非公企业选派党建指导员工作张慧莉2010年第2期——党的建设近年来,十堰市茅箭区非公经济发展迅速,非公企业达到398家,从业人员7万多人,其中党员593人。
与非公经济迅猛发展形势相比,非公企业党建工作一度相对滞后,党员所占比例小、党组织组建率不高、党的工作力量薄弱等问题比较突出。
为有效解决这一问题,从2007年开始,我们按照十堰市委的要求,坚持从副科级以上非领导职务党员干部中选派党建指导员,帮助非公企业建组织、抓班子、带队伍、促发展,增强了党在非公企业的影响力和渗透力,受到基层党组织、党员和企业主的普遍欢迎。
一、严格党建指导员选派条件。
在选派党建指导员的工作中,茅箭区委始终坚持高标准、高质量的要求,明确提出,以非领导职务干部为重点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必须具备三个基本条件,即: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和较强的奉献精神,具有较丰富的党建工作经验和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具有一定的市场经济知识和经营管理知识。
根据上述条件,通过层层筛选,近两年共选派67名干部,分派到65家规模以上企业和2家其它企业。
二、明确党建指导员职责任务。
就是要求党建指导员当好“党建活动的组织员、党的政策的宣传员、发展党员的联络员、经济发展的协调员、依法经营的监督员”,同时要求党建指导员在非公企业工作中,做到协调不定调、服务不计酬、参与不干预、引导不领导。
近两年,党建指导员积极履行工作职责,帮助非公企业发展党员33名;引导党员为企业提合理化建议78条,60%以上被采纳;共有60余名党员参与了30多项技术革新项目,为非公企业创造利润300多万元。
东城开发区副主任科员张郧竹担任十堰驰田汽车有限公司党建指导员后,积极协调企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302份,解决劳动纠纷37起。
三、完善党建指导员管理机制。
茅箭区委要求,党建指导员原则上实行兼职,不作为派驻企业职工,不参加具体生产经营活动。
党建指导员在非公企业工作期间,工资、行政关系不转,原单位职级身份、晋级调资、职称评定、福利奖金等一切待遇不变。
非企业党建工作指导员管理办法
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指导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我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指导员的管理,充分发挥党建工作指导员的作用,增强工作的科学性、实效性,根据《党章》和市、区委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选派党员干部担任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指导员的目的是为了全面提升我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水平,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创新党的活动方式,夯实党的执政基础,提高党的执政能力,进一步落实“党的组织、党的工作”在非公有制企业中全覆盖的各项任务,促进非公有制企业健康快速发展。
第二章职责任务第三条党建工作指导员要结合企业工作实际,制定科学的党建工作计划和工作目标。
第四条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引导非公有制企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坚持正确的生产经营方向和事业发展方向。
第五条坚持指导与服务相结合,关心企业发展,深入调查研究,想企业所想、急企业所急、帮企业所需,积极为企业做大做强出谋献策,积极协调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第六条按照“成熟一个、组建一个、巩固一个、提高一个”的原则,指导和帮助非公有制企业建立健全党组织。
积极培养入党积极分子,把具备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及时吸收到党组织中来。
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第七条结合企业的特点,建立一套有利于开展党的工作、有利于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的规章制度,指导企业开展争创“双强六好”企业党组织活动,使企业党建工作步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第八条支持工会、共青团组织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开展工作,帮助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搞好组织建设。
充分利用工会、共青团组织阵地,及时向广大职工群众宣传党的政策,扩大党组织在企业的影响力。
第九条按照上级党组织满意、业主满意、党员职工群众满意的要求,正确处理好国家、企业、职工三者的利益关系,加强职工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帮助他们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维护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化解企业主与职工群众的利益矛盾。
街道党工委关于选派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指导员的意见80
xx街道党工委关于选派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指导员的意见各社区、村(居)、企业、部门党支部(总支、党委):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切实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探索加强非公企业党建、培养锻炼干部、促进企业发展的有效途径,按照市委的要求,经党工委研究决定,从各单位、各部门向非公有制企业选派一批党建工作指导员,现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选派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指导员,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揽,以消除空白点、扩大覆盖面、增强凝聚力为目标,充实党务工作力量,加强指导协调,优化发展环境,建立党员联系服务企业、党群组织同步建设、党建工作与企业发展互动双赢的工作机制,为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快速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组织保证。
二、选派范围、条件、期限党建工作指导员派往辖区内所有建立党组织的非公有制企业。
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指导员重点从各单位、各部门党组织负责人,党务工作人员以及组织系统的工作人员中选派,具体条件是:1、中共正式党员;2、思想政治素质过硬,熟悉党务工作,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3、工作能力强,懂经营、会管理,有较强的经营意识和企业管理能力;4、工作作风扎实,务实创新,清正廉洁,有较强的干事创业精神。
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指导员、联络员任职时间一般为1-3年。
三、主要职责、任务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指导员的主要职责是:1、加强企业党组织班子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发展党员工作,发挥企业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2、加强员工思想政治工作,协调好业主与员工之间的关系,维护业主和员工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企业;3、发挥自身优势,架起党委、政府与企业之间的桥梁,为非公有制企业改革发展做好协调服务工作;4、帮助企业建立健全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并指导其依照各自章程开展工作;5、指导帮助企业党组织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促进企业各项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6、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引导企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依法经营,照章纳税;7、关心企业生产经营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支持和促进企业发展;8、帮助培养企业人才、塑造企业精神、培育企业文化、打造企业品牌,推进企业精神文明建设。
非公制经济组织党建指导员选派
管委会党发〔2010〕号
关于选派朝阳新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
工作指导员的通知
各党(总)支部:
为切实加强朝阳新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经管委会党委研究,决定向未建党支部、初建党支部的非公有制企业和有党员的个体工商户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由新华路、光明路、军垦路社区在职党员组成。
具体如下:
一、未建党支部、初建党支部的非公有制企业
(一)额河、百佳、鑫光党支部:
1、额河商场;
2、百佳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3、鑫光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党建工作指导员:新华路社区党总支胡光。
(二)锡伯特酒厂、田源彩印党支部:
1、锡伯特酒厂;
2、田源彩印有限公司。
党建工作指导员:军垦路社区党总支郝晋芳。
(三)朝阳工业园区党支部:
1、农九师瑞农农机有限责任公司;
2、绿翔塑业有限公司;
3、绿翔纺织品有限责任公司;
4、农九师编织袋厂。
党建工作指导员:军垦路社区党总支杜鹏。
(四)维达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党支部:
党建工作指导员:光明路社区党总支施建华。
二、个体工商户
对于有党员的个体工商户,按照支部划分或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各社区党总支协商合理解决,自主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根据情况,也可以指定党员联络员的方式开展工作,报管委会党
委备案。
二〇一〇年八月日
抄送:宋书记,师党委组织部、工商联,管委会领导。
非公企业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制度
塘房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制度为推动创先争优活动,更好地服务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工作,切实加强和改进非公企业和新社会组织工作,增强党在企业和新社会组织中的影响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发挥党支部在企业和新社会组织中的核心堡垒作用,制订本制度。
一、选派党建指导员的对象和条件党建指导员由党委根据工作需要,采取个人自荐、组织推荐、业主选择、党委委任的方式,在机关党员干部、村(居)干部中选择,任期为一年,期满后经委派可连任。
党建指导员要具备以下条件: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保持高度一致,有较强的工作事业心和责任感;2、业务能力强,有较丰富的党务工作和基层领导工作经验,善于做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具有胜任本职工作的组织协调能力;3、清正廉洁,乐于奉献,工作务实,具有一定的群众基础;4、具有两年以上党龄,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二、党建指导员的职责1、摸清企业党员基本情况,建立健全企业党支部。
党建指导员下企业后要摸清党员底子,帮助企业建立好党支部,选准配强党支部书记;2、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3、指导非公有制经济业主抓好职工思想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4、指导和督促所在企业支部的规范化建设;5、抓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党务干部的培养和选拔,积极稳妥地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发展党员工作;6、协调好业主与支部的关系,调动业主的积极性,为企业建立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创造条件;7、指导、协调和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开展工作,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8、做好本职业务工作并兼顾指导员工作。
三、工作要求1、党建工作指导员要经常深入企业和职工当中了解情况,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指导企业开展党建工作。
2、党建工作指导员每半年要向党委汇报一次工作进展情况,在工作和生活中遇到重大事项重要情况要及时向党委报告。
向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暂行办法
向非公有制经济组织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暂行办法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切实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的工作的领导,进一步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增强党的工作影响力,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根据党章和中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社区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总体要求(一)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力求增强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和提高党的执政能力,要积极探索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开展党的工作的有效方法和途径,不断壮大党的力量,保证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贯彻执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健康快速发展。
(二)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要坚持有利于加强党的领导、有利于开展党的工作、有利于促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健康发展的原则,严格标准,因地制宜,重在实效,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所需要,为党员和职工所拥护,为所有者(经营者)所支持。
(三)要通过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使党的工作普遍覆盖非公有制经济组织。
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的重点是未建立党组织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特别是非公有制企业,要做到100%都有党建工作指导员负责联系。
已建立党组织的非公有制企业,可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
要通过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进一步推动各项任务的落实。
要把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作为培养锻炼干部的有效途径,推动干部培养选拔工作。
(四)党建工作指导员必须是中共正式党员,思想政治素质好,有一定的理论政策水平和党务工作经验,具备市场经济和企业经营管理知识,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善于做职工群众工作,组织协调能力比较强。
二、选派方式(五)党建工作指导员由社区党委负责选派。
旗县(市、区)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
(六)党建工作指导员主要从社区优秀党员中选派,也可以从复转军人、大中专毕业生、退休人员和下岗职工中挑选,还可以采取其他方式解决。
党建工作指导员以兼职为主,逐步建立专兼职相结合的党建工作指导员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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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非公企业派驻党建工作指导员的
实施方案
关于向非公企业派驻党建工作指导员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对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全面建设“双强六好”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根据上级有关文件部署,经研究,决定选派一批党员干部到非公有制企业担任党建工作指导员,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各级关于加强非公企业党的建设工作要求,努力实现“促进企业发展,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先进文化,服务职工群众,维护和谐稳定”的目标,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以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为切入点,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努力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增强党组织的影响力、凝聚力,为全镇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党建工作指导员的选派条件
非公有制企业党建指导员要具备以下标准条件:
(1)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作风正派,坚持原则,吃苦耐劳,乐于奉献;
(2)有较丰富的党建工作经验和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
(3)有一定的市场经济知识和经营管理知识;
(4)选派人员为领导班子成员或机关中层以上党员干部、优秀的党组织书记。
根据全镇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需要和党员干部个人实际情况,镇党委选派2名熟悉党务工作的同志到企业担任党建工作指导员(详见附件1)。
三、工作职责
党建工作指导员要结合企业发展实际和党建工作实际,按照“围绕发展抓党建、融入管理起作用”的要求,配合派驻企业做好党建工作。
具体履行好六项职责:
1、组建好党的组织。
按照“有利于党建工作的领导,有利于党组织和党员作用发挥,有利于企业发展”的原则,根据企业规模、党员人数等情况,采取“建、联、挂、靠”等方式,积极组建非公企业党组织。
对目前非公企业中已有党组织的,要切实做好完善、规范和加强工作;目前还没有建立党组织,但党员人数在3名以上,符合成立党支部条件的,要按照规定程序,抓紧建立起党支部;目前党员人数不足3人的,要与就近的企业建立联合支部,待党员人数达到
规定最低人数要求时按照相关规定成立党支部;目前没有党员的,要积极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工作。
2、配强党组织班子。
认真按照“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要求,配备好非公企业党组织班子,尤其要选准配强非公企业党组织负责人。
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党员的原则上要兼任党的书记,实行“一肩挑”;企业主要负责人不是党员的,要从是党员的企业管理人员中选配书记。
3、建设党员队伍。
非公企业党建工作指导员要贴近党员实际、贴近党组织实际、贴近企业发展实际,帮助建立完备的党员花名册、党建工作记事簿和流动党员登记卡等基础台帐,为规范非公企业党员管理奠定基础。
要充分利用“三会一课”和教育阵地,认真组织党员学习,做好教育引导工作,不断加强党员的党性教育。
要积极参与和组织形式多样的活动,为党员发挥作用搭建平台、创造条件。
要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和“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发展一个、成功一个”的原则,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注重在非公企业生产一线骨干、各级管理人员等重点岗位中培养和发展党员,逐步壮大非公企业党员队伍。
要严格程序,确保新发展党员的质量。
每个非公企业党组织每年至少要培养2名以上入党积极分子、发展1名新党员。
4、建设职工队伍。
在建好党员队伍的同时,要进一步加强非公企业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指导企业组织职工、党员学习理论知识,提高政治觉悟,爱岗敬业,带头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业务,增强企业主人翁意识,带头搞好企业生产经营;学习先进,规范经营,带头树立良好形象,不断提高职工的政治思想、专业文化和职业道德素质,努力建设好一支政治坚定、作风优良、技术过硬的职工队伍,增强非公企业的整体竞争能力。
5、建设活动阵地。
活动阵地是非公企业职工及党员开展活动、进行学习的重要场所和中心,是职工之“家”,是企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要指导非公企业建立起专门或多功能的党员活动室,做到有牌子、有党旗、有党建制度、有图书资料、有电教设备,并坚持开展经常性活动,建立健全活动档案资料。
6、积极探索新形势下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的新途径。
选派的党建指导员要从企业实际出发,积极协助非公企业党组织开展调查研究,探索在新形势下开展非公企业党建、发挥非公企业党组织、党员作用的方式方法和途径。
要在非公企业中广泛深入地开展“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党员示范班组”和党员“三有三无”(关键岗位有党员、技术攻关有党员、困难面前有党员,党员身边无事故、无违章、无次品)
等主题实践活动,充分激发党员的内在动力,树立党组织的良好形象,增加非公企业的经济效益。
四、有关要求##
1. 派驻党建工作指导员,每月驻企工作不少于4天,每月初将上月驻企工作情况记录表报镇组织办(表格附后)。
2.镇组织办要加强对党建工作指导员的培训指导,通过走访、座谈等多种形式,关心、了解和掌握指导员的工作和生活情况,为指导员开展工作创造良好条件。
3.派驻企业要从思想重视党建工作,为党建工作指导员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积极支持配合指导员开展工作。
五、加强领导
1.健全机制。
派驻党建指导员是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途径,全镇各级各部门、企业要高度重视,抓好落实,努力形成党委统一领导、组织办牵头抓总、经贸委支持企业配合的良好格局。
2.严格要求。
党建工作指导员要增强责任感,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经常深入派驻企业调研指导,指导和帮助非公有制企业做好党建工作。
要掌握工作原则和方法,做到“到位不越位,参与不干预”。
3、加强督查。
镇组织办要围绕强化管理、服务、激励,建立健全日常管理、教育培训和工作督查,建立季度工作交流会、推进会等制度,实施党建工作指导员驻企工作日志和半年工作小结制度,定期向党委报告有关情况,推动工作开展。
非公企业党建工作指导员驻企工作记录表
驻企日期:年月日
党建指导员姓名
派驻企业名称
工作情况记录
加强基层党建方面
促进企业发展方面
建设企业文化方面服务职工群众方面维护和谐稳定方面宣传教育工作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