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出台优待老人36条举措 65岁以上老年人每年免费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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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老年人优待办法

宜春市老年人优待办法

宜春市老年人优待办法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老年人在社会中的地位和需求越来越受到关注。

为了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让他们能够安享晚年,宜春市制定了一系列老年人优待办法。

一、医疗保健优待1、宜春市的各级医疗机构应当为老年人提供优先挂号、优先就诊、优先检查、优先缴费、优先取药等服务。

在医院设置老年人专用窗口,配备引导人员,为老年人提供便利。

2、对于年满 65 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每年提供一次免费的健康体检,包括体格检查、辅助检查等项目,建立健康档案,并根据体检结果提供相应的健康指导和干预。

3、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辖区内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包括上门巡诊、康复护理、健康管理等。

4、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老年人,在医保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按照规定给予报销。

对于经济困难的老年人,还可以通过医疗救助等方式获得帮助。

二、交通出行优待1、年满 65 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可以凭有效身份证件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

2、公共交通场所和车辆应当设置老年人专用座位,并给予明显标识。

3、火车站、汽车站等应当为老年人提供优先购票、检票、进站、出站等服务,设置老年人候车专区,并配备必要的服务设施。

三、文化娱乐优待1、各类博物馆、美术馆、科技馆、纪念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向老年人免费开放。

2、电影院、剧院等文化娱乐场所为老年人提供优惠票价。

3、公园、旅游景点对 65 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免费开放,60 周岁至64 周岁的老年人享受半价优惠。

4、鼓励文化体育部门和社会组织为老年人开展各类文化体育活动,提供必要的场地和设施支持。

四、生活服务优待1、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用事业单位应当为老年人提供优先服务,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

2、商业、金融、邮政、电信等服务行业应当为老年人提供优先办理业务的服务。

3、老年人在办理公证、法律援助等事务时,享受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等服务,并按照规定减免相关费用。

江西高龄补贴标准

江西高龄补贴标准

江西高龄补贴标准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剧,江西省政府出台了一系列高龄补贴政策,旨在帮助老年人改善生活质量,提高福利待遇。

江西高龄补贴标准是老年人关心的热点问题,下面将详细介绍江西高龄补贴的相关内容。

首先,江西省对于享受高龄补贴的对象做出了明确规定。

符合条件的对象包括65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以及因病或残疾无法独立生活,经鉴定符合条件的60周岁以上老年人。

这一规定保障了符合条件的老年人都能够享受到高龄补贴的政策待遇。

其次,江西高龄补贴的发放标准也有明确规定。

根据江西省政府的文件规定,享受高龄补贴的老年人可以获得每人每月200元的高龄津贴。

对于因病或残疾无法独立生活的老年人,还可以获得每人每月300元的高龄津贴。

这一规定确保了老年人能够获得一定的经济补贴,改善生活质量。

另外,江西省还对高龄补贴的发放管理做出了具体规定。

具体来说,高龄补贴的发放实行定点发放和银行代发相结合的方式,确保了高龄补贴的安全发放和及时到账。

同时,江西省还建立了健全的高龄补贴发放台账和档案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核对发放,杜绝违规发放和滥发现象。

最后,江西省还加强了对高龄补贴政策的宣传和督导工作。

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让老年人和社会公众更加了解高龄补贴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老年人都能够及时领取到应得的高龄补贴待遇。

同时,建立健全了对高龄补贴政策的监督检查机制,加大对违规发放和管理不善的问题的整改力度,确保高龄补贴政策的落实和执行。

综上所述,江西高龄补贴标准明确,发放规定合理,管理完善,宣传和督导到位,为老年人提供了更多的福利待遇,促进了老年人的身心健康和社会融入。

希望江西省的高龄补贴政策能够得到更好的落实和执行,让更多的老年人受益,享受晚年生活。

65岁以上免费老年体检的推文

65岁以上免费老年体检的推文

65岁以上免费老年体检的推文65岁以上的老年人可以享受免费的老年体检,这是社会给予老年人的一项重要福利。

老年体检是对老年人身体健康状况的全面检查,能够及早发现和预防一些潜在的健康问题,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

老年体检的免费政策是针对65岁以上的老年人而设立的。

这个年龄段的老年人身体机能逐渐衰退,易患一些常见的老年疾病。

免费老年体检的推出,为老年人提供了一个及时、全面了解自己身体状况的机会,有助于老年人及早发现健康问题,并采取相应的预防和治疗措施。

老年体检内容包括常规体检、心电图、肺功能、B超、血脂、血糖、血常规等多项检查。

这些检查项目能够全面了解老年人的身体状况,包括心血管、呼吸系统、代谢功能、免疫功能等方面。

通过定期进行老年体检,可以及早发现高血压、高血脂、糖尿病等慢性疾病的风险,提前采取干预措施,延缓疾病的进展。

老年体检的免费政策是由国家政府出资实施的,目的是关爱老年人的身体健康。

通过免费体检,老年人可以享受到与其他年龄段不同的健康关怀。

在免费体检过程中,医务人员会详细询问老年人的身体状况、生活习惯等,针对老年人的特殊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和指导。

老年人可以充分利用这个机会,向医生咨询自己的健康问题,获得专业的建议和指导。

免费老年体检的推行,也是为了提高老年人的健康素养。

通过体检,老年人可以了解到自己身体的实际状况,进而树立正确的健康观念,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比如,一些老年人可能存在饮食不均衡、缺乏锻炼、药物滥用等不良习惯,通过体检可以及时纠正这些问题,保持良好的健康状态。

除了免费老年体检,社会还应该进一步关注老年人的健康需求。

老年人是社会的宝贵财富,他们为社会的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

因此,我们有责任关心老年人的健康,为他们提供更多的健康服务。

比如,可以建立老年人健康档案,定期进行健康咨询和指导,提供老年人专属的健身活动等。

只有关心老年人的身心健康,才能让他们晚年生活得更加幸福快乐。

免费老年体检是对65岁以上老年人的一项重要福利。

2024年老年人免费体检工作方案

2024年老年人免费体检工作方案

2024年老年人免费体检工作方案标题:____年老年人免费体检工作方案一、背景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加速发展,老年人健康问题日益突出。

为了提高老年人的健康水平,保障老年人的身体健康权益,我市决定推出____年老年人免费体检工作方案,为老年人提供免费的全面体检服务。

二、目标1. 提供全面的健康体检服务,包括常规体检项目、慢性病筛查和医生诊断。

2. 提高老年人的健康意识和自主管理能力。

3. 及早发现老年人健康问题,及时干预和治疗,降低疾病的发病率和病死率。

4. 加强老年人的医疗保健意识,提高对医疗保健服务的满意度。

三、工作内容1. 筹备阶段:- 成立老年人免费体检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共同制定工作方案。

- 制定老年人免费体检的具体时间安排和地点选择。

- 开展宣传活动,提高老年人对免费体检的认识和了解。

2. 实施阶段:- 安排合适的时间和地点,组织老年人进行体检。

- 设立分工明确的工作小组,负责老年人的登记、导诊、检查和解读结果等工作。

- 提供免费的常规体检项目,包括身高、体重、血压、视力、听力、肺活量、心电图等项目。

- 提供免费的慢性病筛查服务,包括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等常见慢性病的筛查。

- 为老年人提供免费的医生诊断和咨询服务,根据体检结果给予相应的健康指导和建议。

- 建立老年人的健康档案,用于跟踪老年人的健康状况和治疗效果。

3. 跟踪阶段:- 开展老年人健康教育活动,提高老年人的健康知识和保健意识。

- 对体检中发现的健康问题进行跟踪和指导,及时推进老年人的治疗和康复工作。

- 定期组织老年人进行健康复查,评估健康状况的变化和效果。

四、工作机制1. 多部门协同合作:由卫生健康部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院等相关部门共同开展工作,实施免费体检项目。

2. 健康档案管理:建立老年人健康档案,对体检结果进行记录和管理,进行健康跟踪和管理。

3. 健康宣教活动:定期开展健康讲座、健康知识宣传等活动,提高老年人健康意识和自主管理能力。

赣州市老年人优待办法-赣州市政府令第26号

赣州市老年人优待办法-赣州市政府令第26号

赣州市老年人优待办法正文:---------------------------------------------------------------------------------------------------------------------------------------------------- 赣州市政府令(第26号)《赣州市老年人优待办法》已经2003年12月30日赣州市人民政府第八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2月1日起施行。

二OO四年元月二十九日赣州市老年人优待办法第一条为弘扬尊老敬老的优良传统,体现对老年人的关怀,促进本市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居住的60周岁以上的城乡老年人,均有权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优惠待遇。

市、县(市、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应当加强对老年人优惠待遇落实的督促检查和协调。

第三条60周岁至69周岁的老年人,凭《居民身份证》或者《江西省老年人优待证》(绿色),在本市范围内享受下列优惠待遇:㈠优先购买车票、船票、飞机票,优先上车、上船、登机;㈡在市、县(市、区)和乡(镇)公立医院就医,优先挂号、就诊、取药、住院;㈢免费使用收费公共厕所;㈣免费进入城镇公园;㈤老年人对维护其合法权益需要获得法律服务,但无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的,由法律援助机构免费提供法律援助;㈥农村老年人不承担村内集体生产和公益事业的劳务。

第四条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在本市范围内除享受第三条规定的优惠待遇外,还可享受下列优惠待遇:㈠凭《居民身份证》或者《江西省老年人优待证》(红色),进入旅游景区景点、博物馆、纪念馆、展览馆等场所,免购门票;㈡凭《居民身份证》或者《江西省老年人优待证》(红色),在市、县(市、区)和乡(镇)公立医院就医,免交普通挂号费;㈢凭《居民身份证》或者《江西省老年人优待证》(红色),白天到市、县(市、区)和乡(镇)属影剧院观看电影、录像或者本市剧团的商业演出,票价减半;㈣凭《江西省老年人优待证》(红色)免费乘坐市、县(市、区)城区公共汽车。

江西高龄补贴标准

江西高龄补贴标准

江西高龄补贴标准
近年来,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问题日益突出,各地纷纷出台了一系列的高龄补贴政策,以改善老年人的生活状况,提高他们的生活水平。

江西省作为人口大省之一,也不例外,下面就让我们来了解一下江西高龄补贴的标准。

首先,江西省对于高龄补贴的对象是指户籍在江西省内,年满6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

他们可以享受到不同程度的高龄补贴,具体标准如下,对于年满60周岁至6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以领取200元的高龄补贴;对于年满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以领取300元的高龄补贴。

此外,对于特殊困难的高龄人群,还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给予更多的补贴支持。

其次,老年人领取高龄补贴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

首先,老年人需要在当地有固定的居住地,并且已经连续居住满6个月以上;其次,老年人本人或者其配偶的子女需要在当地有合法的就业或者固定的经济来源;最后,老年人本人和其配偶的月人均收入不得高于当地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再次,老年人领取高龄补贴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具体包括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子女的就业证明、收入证明等。

这些证明材料需要真实有效,以便相关部门对老年人的资格进行审核和确认。

总的来说,江西省对于高龄补贴的标准是比较符合实际情况的,既能够给予老年人一定的经济支持,又能够杜绝一些不符合条件的人领取补贴。

同时,相关部门也需要加强对于高龄补贴政策的宣传力度,让更多符合条件的老年人能够及时领取到应有的补贴,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

综上所述,江西高龄补贴标准的出台无疑是对老年人的一种关爱和保障,也是对社会稳定和谐的一种维护。

希望在未来的发展中,能够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让更多的老年人受益,共享社会发展的成果。

江西高龄补贴标准

江西高龄补贴标准

江西高龄补贴标准
江西省是一个老龄化比较严重的地区,为了更好地保障老年人
的生活,江西省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高龄补贴政策。

根据最新的规定,江西省对高龄人群提供了一定的经济补贴,以缓解他们的生活
压力。

下面我们就来详细了解一下江西高龄补贴的相关标准。

首先,江西省对享受高龄补贴的对象做了明确的规定。

符合条
件的对象包括65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以及享受低保和特困人员供
养的高龄人群。

这些人群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申请高龄补贴,以提
高他们的生活水平。

其次,江西省对高龄补贴的标准也做出了具体的规定。

根据最
新标准,享受高龄补贴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获得200元的补贴。


一标准是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老年人生活需求进行科学制定的,能够有效地帮助老年人改善生活。

除了高龄补贴标准外,江西省还对高龄人群的医疗保障政策进
行了完善。

老年人可以享受到更多的医疗保障政策,包括门诊和住
院的报销比例提高,以及更多的慢性病管理和康复服务。

这些政策
的出台,为老年人的健康保障提供了更多的保障。

此外,江西省还加大了对高龄人群的养老服务保障力度。

通过建设更多的养老机构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为老年人提供更多的养老服务。

同时,加强对养老机构的监管,保障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和安全。

综上所述,江西省高龄补贴标准的出台,为广大的高龄人群提供了更多的经济和社会保障。

这些政策的实施,有效地改善了老年人的生活水平,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相信在江西省政府的关心和支持下,老年人群一定能够过上幸福安康的晚年生活。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老龄办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老年人优待工作意见的通知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老龄办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老年人优待工作意见的通知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老龄办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老年人优待工作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4.12.16•【字号】赣府厅发〔2014〕65号•【施行日期】2014.12.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老年人保护正文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老龄办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老年人优待工作意见的通知赣府厅发〔2014〕65号各市、县(区)政府,省政府各部门:省老龄办、省法院、省委宣传部、省发改委、省科技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厅、省卫生计生委、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体育局、省林业厅、省旅发委、南昌铁路局、省机场集团公司、省文物局、省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老年人优待工作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老年人优待工作的意见省老龄办省法院省委宣传部省发改委省科技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厅省卫生计生委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体育局省林业厅省旅发委南昌铁路局省机场集团公司省文物局省总工会老年人优待是政府和社会在做好公民社会保障和基本公共服务的基础上,在医、食、住、用、行、娱等方面,积极为老年人提供的各种形式的经济补贴、优先优惠和便利服务。

做好老年人优待工作,是增进老年人福祉的重要举措,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5号)、全国老龄办等24个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的意见》(全国老龄办发〔2013〕97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14〕15号),结合我省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我省老年人优待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2016修订)

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2016修订)

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2016修订)【法规类别】老少妇幼残保护【发文字号】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10号【发布部门】江西省人大(含常委会)【发布日期】2016.09.22【实施日期】2017.01.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省级地方性法规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10号)《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已由江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16年9月22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公布,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6年9月22日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2016年9月22日江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家庭赡养与扶养第三章社会保障第四章社会服务第五章社会优待第六章宜居环境第七章参与社会发展第八章法律责任第九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发展老龄事业,弘扬中华民族敬老、养老、助老的传统美德,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老年人是指六十周岁以上的公民。

第三条依法保障老年人享有的人身、财产等权益,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享受社会服务和社会优待的权利,参与社会发展和共享发展成果的权利。

老年人应当遵纪守法,履行法律规定的各项义务。

第四条本省建立健全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基础的老年人社会保障体系和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功能完备、规模适度、覆盖城乡、适应老年群体不同需求的多层次的养老服务体系,逐步改善保障老年人生活、健康、安全以及参与社会发展的条件,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

上饶市65周岁以上老人“两免”政策实施

上饶市65周岁以上老人“两免”政策实施
用券 , “ 奖孝 金 ”可 以在缴 在考 勤表 上打 钩 ,每两个 间来决定 。
捐 款 助 老 乐
江 西 九江 县杨 皓琛 拿 近几 年来 ,九江 县参 的两 块 门球 场改造 成风 雨
出 自己 2 0多 年 来 做 生 意 加体 育健身 活动 的老 年人 门球 场 。 目前 ,一 座 高标
出了 “ 奖 孝 金 ” 管 理 制 长 者 的子女 ,考 勤方法 以 金 ” 以现 金抵 用券 的方式
度 :子 女两个 月 内到护 理 表格 打卡 的形 式记 录 。此 每两 个月 发放 一次 ,具体
院探望 父母 长辈 超过 3 O 表格 归护 士长管 理 ,子女 金额 根据 子女 来 院探望 老 次 ,就 可 获 2 0 0元 现 金抵 每 次来护理 院看 望 老人后 人 的频 率及 陪伴 老人 的时
苏 州一养老 院推 新规 探望父母 “ 奖钱’ ’
为激 励子 女经 常 到护 纳老人相关费用时抵用 。 理 院探望 父母 长辈 ,苏 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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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奖 孝 金 ” 发 放 对 象 中心 。长 者服 务 中心负责
家护理 院别 出心 裁地 推 为生活 在护 理 院里 的全 体 登记 本登 记 明细 , “ 奖孝
赚下 的 6 O万 元 ,赞 助 家 越来 越 多 ,但 活动 场所 越 准 的风雨灯 光草 坪 门球场

乡九 江县发 展 老年体 育事 来越 不够 用 ,这触 动 了杨 已亮相 ,门球爱好 者 们在
冠 I 业,以此报答家乡父老乡 皓琛 。他投 资 6 0万元 , 这里一展身手。 l 亲养育之恩。 将县老年人活动中心荒废 编 辑 : 寒 江 j g w 0 9 0 7 @ 1 2 6 - c o m

关于老年人免费体检政策的说明

关于老年人免费体检政策的说明

关于老年人免费体检政策的说明关于老年人免费体检政策的说明在现代社会中,随着医疗技术的进步和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于健康的关注度也越来越高。

对于老年人来说,保持身体健康尤为重要。

各地政府纷纷推出了老年人免费体检政策,为老年人提供全面的健康检查,以提前发现潜在疾病,及时预防和治疗。

1. 背景介绍老年人免费体检政策的推出是基于对老年人群体健康的重视和关怀。

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剧,养老服务的发展成为了社会关注的焦点。

老年人免费体检政策便是为了满足老年人健康需求,提高老年人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

2. 政策内容老年人免费体检政策的具体内容在不同地区可能存在一些差异,但总体来说在以下几个方面提供了优惠和支持:1) 健康体检项目:政府制定了一系列老年人免费体检项目,包括常规检查(血压、身高、体重等)、心脑血管检查、肿瘤筛查、骨密度检查等。

这些项目覆盖了老年人常见的健康问题,并提供了专业的医疗服务和建议。

2) 机构选择:老年人可以选择就近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院或其他合作机构进行免费体检。

政府会将合格的医疗机构列入免费体检服务的名单,并提供相应的经费和支持。

3) 免费费用:老年人免费体检政策使得老年人在进行体检过程中不需要支付任何费用,包括挂号费、检查费用、药品费用等。

政府通过财政补贴等方式保障了老年人的免费体检权益。

3. 政策优势老年人免费体检政策的推出有诸多优势,为老年人的健康保驾护航。

1) 就医便利:老年人免费体检政策使得老年人在就医过程中更加便利。

他们可以选择最适合自己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省去了排队等候和费用支付的烦恼。

2) 早期发现疾病:通过免费体检项目,医生可以对老年人的身体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及早发现潜在疾病。

这有助于提前治疗,并避免疾病的恶化,为老年人延长健康寿命。

3) 降低经济压力:老年人免费体检政策解决了老年人经济负担的问题。

对于一些经济条件较为困难的老年人来说,体检费用可能成为他们就医的一大障碍。

江西省养老服务扶持政策清单

江西省养老服务扶持政策清单

江西省养老服务扶持政策清单一、综合政策1.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14〕15号)2.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卫计委等部门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16〕40号)3.江西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提升养老院服务质量的意见》(赣办字〔2017〕32号)4.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17〕55号)5.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我省老年人权益保障和照顾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17〕95号)6.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社会办医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16〕34号)7.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字〔2018〕10号)8.江西省委办公厅江西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的通知》(赣办字〔2019〕26号)9.江西省商务厅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推动全省养老服务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赣商务服贸字〔2015〕270号)10.江西省发展改革委等11部门《江西省关于推进幸福产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意见》(赣发改社会〔2018〕1034号)11.江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等19部门《关于印发江西省促进社会办医持续健康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12.江西省林业局等4部门《关于促进江西森林康养产业发展的意见》(赣林产字〔2019〕144号)13.江西省发改委《江西省优化社会办医疗机构跨部门审批工作实施细则》(赣发改社会〔2019〕1103号)14.江西省民政厅等部门《关于加快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十条措施的通知》(赣民发〔2019〕3号)15.江西省民政厅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特困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料护理服务的通知》(赣民字〔2019〕60号)二、土地建设支持政策16.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转发<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养老服务设施用地指导意见>的通知>的通知》(赣国土资办发〔2014〕48号)17.江西省住建厅《关于加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工作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的通知》(赣建设〔2014〕19号)18.江西省民政厅等九部门《关于推进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赣民发〔2016〕13号)19.江西省民政厅、江西省住建厅、江西省国土厅《江西省新建住宅小区配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和社区管理服务用房设施建设、管理与移交办法》(赣民发〔2016〕13号)三、财政支持政策20.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江西省人民防空工程管理办法》的决定》省政府令第224号21.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发改委《关于减免养老和医疗机构行政事业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赣财综〔2014〕112号)22.江西省发展改革委、江西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养老机构和城乡社区居民委员会及非经营性公益服务场所使用水电气等价格优惠政策的通知》(赣发改商价〔2015〕96)23.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民政厅《江西省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民办养老机构项目管理办法》(赣财综〔2016〕50号)四、金融支持政策24.中国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江西省民政厅、江西省银保监局、江西省证监局《关于加快金融支持养老服务业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南银发〔2016〕123号)25.江西省发展改革委《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养老产业专项债券发行指引》的通知》(赣发改财金〔2015〕410号)26.江西省民政厅《江西省养老院综合责任保险试点实施方案》(赣民字〔2018〕88号)五、人才队伍支持政策27.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18〕38号)28.江西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关于加快养老服务业人才培养的实施意见》(赣教发〔2016〕10号)29.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就业资金管理办法》(赣财社〔2019〕1号)30.江西省人社厅《江西省就业补助资金职业培训补贴管理办法》(赣人社发〔2019〕3号)31.江西省卫生健康委等5部门《转发关于加强医疗护理员培训和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赣卫医字〔2019〕123号)。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的实施意见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的实施意见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的实施意见【法规类别】老少妇幼残保护【发文字号】赣府厅发[2017]55号【发布部门】江西省政府【发布日期】2017.08.01【实施日期】2017.08.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17〕55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为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引导促进新消费,培育发展新动能,进一步推动社会力量成为养老服务业发展的主体,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9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深化放管服改革(一)放宽市场准入条件。

建立养老服务领域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禁止对社会资本、非本地资本单独设置附加条件、歧视性条件和准入门槛。

非本地投资者举办养老服务项目与当地投资者享受同等政策待遇。

(省发改委、省民政厅,市、县〔区〕政府等负责)鼓励境外投资者设立营利性、非营利性养老机构、老年人专业医养护理服务机构,并与境内投资者享受同等的优惠政策。

(省商务厅、省发改委、省民政厅、省公安厅、省卫生计生委,市、县〔区〕政府等负责)设立营利性养老机构,应按“先照后证”的简化程序执行,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管部门办理登记后,在辖区县级以上政府民政部门申请设立许可;开展连锁经营的,可在同一管辖行政区域内通过绿色通道集中办理登记注册。

(省工商局、省民政厅负责)在民政部门登记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可依法在其登记管理机关管辖范围内设立多个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服务网点。

(省民政厅负责)(二)优化项目报建流程。

清理、规范养老服务投资项目审批报建手续,将审批流程整合为项目审批(或项目核准、备案)、用地审批、规划报建、施工许可4个阶段,分别由发展改革、国土资源、城乡规划、建设部门负责牵头。

每个审批阶段由牵头部门统一受理申请材料、统一组织其他审批部门开展并联审批、督促协调审批进度、在流程限定的时间内完成审批并统一告知项目建设单位审批结果。

65岁以上老年人免费健康体检方案

65岁以上老年人免费健康体检方案

背景: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剧,老年人健康问题日益凸显。

为了保障老年人的身体健康和增加他们的生活幸福感,政府应该制定一项免费健康体检方案,为65岁以上老年人提供全面的健康检查服务。

目标:该方案的目标是提供全面的健康体检服务,帮助老年人早发现和防治疾病,并提供相应的健康指导和医疗建议,从而延长他们的寿命、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

内容:1.体检项目-常规体检项目:包括身高、体重、血压、听力、视力等基本指标的测量,以及血常规、尿常规、血糖、血脂、肝功能、肾功能等常见项目的检查。

-专科体检项目:根据老年人可能患有的疾病情况,可适当增加一些专业检查项目,如心电图、超声波、骨密度测量等。

2.体检机构-建议由政府指定的专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保证体检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体检机构应具备专业的医疗设备和技术,并配备经验丰富的医务人员,能够进行全面的健康检查。

3.体检周期-建议每年进行一次全面体检,以及根据个体健康状况和需要确定适当的检查频率。

-对存在特殊疾病风险的老年人,可提前增加体检频率。

4.体检费用-由政府全额承担老年人的健康体检费用,确保老年人能够免费享受全面的健康体检服务。

-相关的医疗设备和检查耗材费用也应纳入政府免费体检项目的范围。

5.健康指导和医疗建议-体检结果应当通过专业医务人员解读和评估,并针对老年人的健康状况给予相应的健康指导和医疗建议。

-结合老年人的体检结果和生活习惯,给予合理的饮食、运动、药物治疗等方面的建议,帮助他们改善健康状况。

6.数据记录和隐私保护-体检结果和个人健康数据应妥善记录和保护,保证老年人的隐私安全。

-只有经过老年人同意,相关数据才能用于科研和公共健康政策的制定。

实施:1.政府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明确65岁以上老年人免费健康体检的权益和机制。

2.投入足够的人力和物力资源,建立健康体检机构,并培训相关医务人员。

3.对老年人进行广泛宣传,让他们了解和了解免费健康体检的政策和重要性。

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形势下老年人体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形势下老年人体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形势下老年人体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6.09.01•【字号】赣办字[2016]69号•【施行日期】2016.09.01•【效力等级】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老年人保障正文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形势下老年人体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赣办字[2016]69号各市、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省委各部门,省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关于加强新形势下老年人体育工作的意见》已经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9月1日关于加强新形势下老年人体育工作的意见为充分发挥体育在应对人口老龄化过程中的积极作用,满足广大老年人日益增长的体育键身需求,推进全民健身事业全面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决定》《全民健身条例》和《体育总局等12个部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老年人体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体群字[2015]155号)等法规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加强新形势下全省老年人体育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对老年人体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老年人体育工作是老龄事业和体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组织广大老年人参加体育健身运动,既是老年人自身保持健康、延缓衰老的理想途径,更是党和政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便捷、经济、有效方式。

目前,全省老年人口已达633.71万,占总人口的13.88%,并以每年0.43%的速度递增。

在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的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老年人体育工作,组织更多的老年人参加体育健身活动,全面提高老年人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是维护和保障老年人权益的具体体现,是带动其他年龄人群参与全民健身运动的有效方法,是综合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举措,也是我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本要求。

江西高龄补贴标准

江西高龄补贴标准

江西高龄补贴标准
江西省高龄补贴是为了帮助65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改善生活条件,提高生活品质而设立的一项福利政策。

根据江西省民政厅发布的相
关文件,江西省对符合条件的高龄老人提供一定的补贴标准,以确
保他们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

首先,符合条件的高龄老人是指年满65周岁以上,且在江西省
内有常住户口的老年人。

其次,符合条件的高龄老人需符合一定的
经济困难程度,具体标准包括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
障标准的,或者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
准的。

此外,高龄老人还需符合其他相关规定,如无子女或者子女
无力赡养等。

根据江西省相关文件规定,高龄补贴标准分为三个档次,具体
标准如下,第一档为每人每月200元;第二档为每人每月300元;
第三档为每人每月400元。

具体的补贴标准根据高龄老人家庭的经
济困难程度和其他相关情况来确定,以确保补贴资金的精准发放。

需要注意的是,高龄补贴标准的发放是需要经过相关部门审核
确认的,高龄老人需按照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接受相关部门
的审查。

同时,相关部门也会定期对已经享受高龄补贴的老年人进行复核,以确保补贴资金的合理有效使用。

总的来说,江西省高龄补贴标准的设立,为符合条件的高龄老人提供了一定的经济帮助,有助于改善他们的生活条件,提高生活品质。

希望通过相关部门的规范管理和落实,能够让更多有需要的高龄老人受益,让他们晚年生活更加幸福、安康。

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

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

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法规类别】老少妇幼残保护【发文字号】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27号【发布部门】江西省人大(含常委会)【发布日期】2002.09.27【实施日期】2002.11.01【时效性】已被修改【效力级别】省级地方性法规【修改依据】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2016修订)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27号)《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已由江西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02年9月27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

2002年9月27日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2002年9月27日江西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老年人是指60周岁以上的公民。

第三条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

禁止歧视、侮辱、虐待或者遗弃老年人。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老年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老年人口规模,逐步增加对老年事业的投入,并鼓励社会各方面投资或者捐助,使老年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的老龄工作议事协调机构,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做好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其下设的老龄工作机构具体负责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的日常事务,主要履行下列职责:(一)宣传、贯彻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二)指导、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和组织做好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三)支持、引导、组织社区开展老年服务工作;(四)推动社会各方面发展敬老、养老、助老等公益事业。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确定人员具体负责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

第六条各级国家机关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社会团体以及各类企业事业组织应当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做好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

江西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公安机关优化发展环境优化公共服务方便群众办事创业36条措施》的通知

江西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公安机关优化发展环境优化公共服务方便群众办事创业36条措施》的通知

江西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公安机关优化发展环境优化公共服务方便群众办事创业36条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公安厅•【公布日期】2016.06.28•【字号】赣公字〔2016〕92号•【施行日期】2016.06.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安其他规定正文江西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公安机关优化发展环境优化公共服务方便群众办事创业36条措施》的通知赣公字〔2016〕92号各设区市公安局:为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优化公共服务,提高公安行政管理服务效能,根据省委、省政府和公安部部署要求,结合公安改革实际,省公安厅决定在前期推出60条便民利民措施、30条优化企业法治环境措施等工作措施的基础上,再次梳理推出《江西省公安机关优化发展环境优化公共服务方便群众办事创业36条措施》,现印发给你们,请迅速传达到基层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抓紧做好相关工作,确保全面顺利实施。

各地要加强对36条工作措施的宣传引导,最大限度地让群众熟悉知晓相关内容,方便群众办理有关事项,营造为民服务的浓厚氛围,不断提高群众的满意度。

各地贯彻落实情况,请及时报告省公安厅。

江西省公安厅2016年6月28日江西省公安机关优化发展环境优化公共服务方便群众办事创业36条措施为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和公安部推出的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群众办事创业28项措施,结合公安改革实际,省公安厅决定在全省公安机关再统一推出36条工作措施。

一、消防管理服务1.投资额30万元(含)以下或建筑面积300平方米(含)以下的建设工程,可不实行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

2.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含)以下的办公场所装修工程,可不提交消防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消防设计文件可采用能真实反映建设工程情形的示意图。

3.建设单位和使用单位一致、具备申报条件的公众聚集场所,可申请实行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和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并办理,公安消防部门检查验收合格后,分别出具审批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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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出台优待老人36条举措 65岁以上老年人每年免费体检
本报南昌讯肖守渊、信息日报记者王欢报道:医疗卫生机构要优先为辖区内65周岁以上常住老年人免费建立健康档案,每年至少提供1次免费体格检查和健康指导,开展健康管理服务……24日,记者从省老龄办获悉,近日,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老龄办等24部门(单位)《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老年人优待工作意见》,明确在医、食、住、用、行、娱等方面,积极为老年人提供各种形式的经济补贴、优先优惠和便利服务的36条具体措施。

2015年,我省将实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全面建立健全老年人优待政策,社会敬老氛围更加浓厚,各项优待规定得到有效落实。

2020年,实现优待工作管理进一步规范,优待项目进一步拓展,优待水平进一步提升,老年人过上更加幸福的小康生活。

据介绍,优待对象为我省60周岁以上老年人,各地可因地制宜,在《意见》基础上合理确定优待对象和优待标准,率先在卫生保健、交通出行、商业服务、文体休闲等方面实施优待,并根据本地实际情况,逐步拓展优待
内容和范围。

常住本行政区域内的外埠老年人享受同等优待。

来源:中国江西网-江西手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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