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老师出差报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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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老师出差报销标准

学校老师出差报销标准

学校老师出差报销标准学校老师出差报销标准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全球交流的日益频繁,学校老师出差成为常态化的工作安排。

无论是参加学术会议,还是进行教育交流,出差都是提升教育质量和拓宽教师视野的重要方式之一。

然而,出差需要经费的支持,为了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和确保经费使用的合理性,学校需要制定相关的报销标准。

一、交通费用交通费用是老师出差报销中的重要部分。

学校可以根据不同的交通工具制定不同的标准。

例如,飞机的机票费用可以按照经济舱的价格来报销,火车的硬座费用可以报销,而高铁的二等座费用可以报销。

此外,学校还可以规定每公里报销一定的汽车通行费用,以鼓励老师使用公共交通工具。

二、食宿费用食宿费用是老师出差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学校可以根据所在地区的消费水平制定相应的标准。

一般来说,学校可以规定合理的住宿费用,包括酒店房费、早餐费用等。

同时,为了鼓励老师节约开支,学校可以将午餐和晚餐费用设定为自费,或是限定一定的报销范围。

三、会议费用参加学术会议是老师出差的主要原因之一。

学校可以为老师能够有机会参加学术会议提供经费支持。

学校可以规定按照会议注册费用给予报销,或者给予一定的参会津贴。

此外,学校还可以根据教师职称的不同,设定不同的会议经费上限。

四、杂费出差期间,老师可能会产生其他的一些费用,例如交通工具的燃油费、过路过桥费、通讯费等。

学校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报销标准。

为了确保经费使用的透明度和合理性,学校可以要求老师提供相关的发票和票据。

总之,学校老师出差报销标准应该以合理、公正、透明为原则。

其制定不仅应考虑到老师的实际需求和基本权益,还要兼顾学校财务状况和经费的合理使用。

当然,报销标准的制定也需要与与上级机构沟通,确保符合相关政策和法规。

此外,学校还应建立完善的审批制度和报账流程,明确老师出差报销的申请、审批、报销等环节,确保整个过程的规范运行。

同时,学校还可以对出差后的工作成果进行评估,以进一步提高老师出差的效益和质量。

学校公务差旅报销制度

学校公务差旅报销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学校公务差旅费管理,提高财务管理水平,确保公务活动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财务管理制度,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全体教职工因公出差所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等差旅费用报销。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合理控制差旅费用,提高经费使用效益,保障公务活动正常开展。

第二章差旅费报销范围及标准第四条差旅费报销范围:1. 教职工因公出差,包括参加会议、培训、调研、考察、交流等活动;2. 教职工因公出访,包括接待外单位来访、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等活动;3. 教职工因公出差执行工作任务,包括考察、调研、教学、科研等活动。

第五条差旅费报销标准:1. 城市间交通费:根据出差目的地和交通工具,参照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执行;2. 住宿费:按照出差地点的住宿标准执行,住宿标准参照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3. 伙食补助费:按照出差地点的标准执行,伙食补助费标准参照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4. 市内交通费:按照出差地点的标准执行,市内交通费标准参照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

第三章差旅费报销程序第六条差旅费报销程序:1. 教职工出差前,需填写《学校公务出差审批表》,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报学校领导审批;2. 出差期间,教职工应按照规定使用公务卡,并妥善保管好相关票据;3. 出差结束后,教职工应及时提交《学校公务出差报销单》及相关票据,包括交通费票据、住宿费票据、伙食补助费票据、市内交通费票据等;4. 部门负责人对报销单及票据进行审核,无误后签字确认;5. 财务部门对报销单及票据进行复核,无误后予以报销。

第四章监督与责任第七条学校财务部门负责对差旅费报销工作进行监督,确保报销程序规范、合理、透明。

第八条教职工在差旅费用报销过程中,如有违规行为,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五章附则第九条本制度由学校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实施本制度,学校旨在加强公务差旅费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确保公务活动顺利开展。

差旅费报销管理规定

差旅费报销管理规定

差旅费报销管理规定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篇一为进一步规范学校财务管理,保障教师完成学校安排的各项学习培训、外差等工作任务,现对教职工差旅费报销标准作出如下规定:一、差旅原则1、全体教职员工必须服从学校外差工作安排,学校安排后方为因公出差。

2、因公出差享受学校差旅费用报销。

3、凡因公务、学习、培训、会务等出差必须报校长批准。

4、出差人员的差旅费,按交通费限额凭票据报销,住宿费限额凭票据报销。

5、因公出差,学习,培训等公务活动必须完成相关工作,否则不予报销。

二、差旅报销标准1、所有差旅报销必须使用规范票据,否则不予报销。

2、交通费一律据实限额报销,目的地为宜城市,交通费按乘坐公共汽车票价据实报销,市内交通费(的士费用)包干10元;乡镇内,乡镇间交通费以乘坐公共汽车票价据实报销,无的士费用;目的地为襄阳市及以上城市,交通以乘坐公共汽车票价据实报销,市内交通主要以乘坐公交车为主,若需要乘坐的士需以直线距离打表计程计时票据为准。

3、本校教职工多人同去同一目的地,市内交通费据实报销,不按人头重复计算。

4、出差人员未按审批出差路线绕道出差的,其绕道期间多开支的交通费和住宿费一切由个人自理。

5、出差人员出差期间因游览或非工作需要参观、走亲访友而开支的,一切由个人自理。

6、所有外出学习凭上级文件通知,并报校长审批后方可外出。

学校只报销文件通知的金额,一切自费项目不予报销。

7、到襄阳市以外参加长期会议或被学校委派长期学习培训的人员与会或培训期间按教体局有关文件执行。

8、因职务评聘、学历培训、个人考证等为目的的各类学习培训外出,学校原则上不报销任何费用。

9、出差回校后一周内报销,每次填一张差旅单。

出差前需预借现金要填好借条,经校长签字后领取。

10、自带交通工具的按公共汽车标准报销交通费,没有经过校长同意的,安全自己负责。

11、因特殊情况租用交通工具的参照教体局租用车辆规定执行。

12、教职工乘坐学校租用车辆进城的,不再单独报销个人任何交通费。

教育部门教师培训差旅费报销制度

教育部门教师培训差旅费报销制度

教育部门教师培训差旅费报销制度
1. 背景
为了提高教师的专业素养和教学水平,教育部门定期组织教师培训活动。

为了鼓励更多教师参与培训,教育部门制定了教师培训差旅费报销制度。

2. 使用范围
该制度适用于教育部门下属的各级学校和教育机构,包括中小学、幼儿园和职业学校的教师。

3. 报销标准
- 交通费:教师参加培训活动所产生的交通费用,按照实际票据报销,包括车票、机票等。

- 住宿费:教师参加培训活动期间的住宿费用,按照实际发生报销。

对于非高级干部教师,报销标准为每晚不超过200元。

- 餐费:教师参加培训活动期间的餐费用,按照实际发生报销。

对于非高级干部教师,报销标准为每天不超过50元。

4. 报销流程
- 教师参加培训活动需事先填写报名表,并经所在学校或教育
机构审核通过。

- 培训结束后,教师凭培训证明、交通票据以及住宿、餐饮等
相关材料,向所在学校或教育机构提交报销申请。

- 学校或教育机构对报销材料进行核实,并在教育部门规定的
时间内将报销申请上报给教育部门。

- 教育部门审核报销申请,符合条件的教师将获得相应的差旅
费报销。

5. 注意事项
- 教师参加培训活动期间的差旅费用以及报销流程须经过严格
审核,任何虚假报销行为将受到追责。

- 每位教师每年的差旅费报销金额不得超过教育部门规定的上限。

- 差旅费报销仅限于培训活动期间产生的费用,与其他差旅费用无关。

以上为教育部门教师培训差旅费报销制度的主要内容,敬请遵守并合理使用。

如有任何疑问,请咨询所在学校或教育机构的相关部门。

学校关于出差补助制度

学校关于出差补助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学校出差管理,合理控制出差费用,保障教职工工作需要,提高工作效率,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教职工因公出差的补助。

三、补助标准1. 住宿费:根据出差地点及住宿条件,按照当地政府规定标准执行。

如遇特殊情况,经批准后可适当调整。

2. 交通费:根据出差地点、距离及交通工具,按照实际发生费用报销。

3. 伙食补助费:每人每天按100元标准予以补助。

4. 城市间交通费:按照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报销。

5. 通讯费:每人每天按50元标准予以补助。

四、出差申请与审批1. 出差人员需提前填写《出差申请单》,注明出差地点、事由、天数、费用预算明细等,经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报请分管领导审批。

2. 出差申请经批准后,出差人员需按照审批意见执行。

五、报销流程1. 出差结束后,出差人员需填写《出差报销单》,附上相关票据,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财务部门。

2. 财务部门对报销单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予以报销。

六、违规处理1. 出差人员未经批准擅自出差,或借出差之机游山玩水、出入与出差工作无关的地方,一经发现,将扣除相应补助费用,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2. 出差人员虚报冒领、伪造票据、报销不符合规定的费用,一经查实,将追回全部费用,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3. 财务部门工作人员在报销过程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七、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学校领导年月日。

学校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

学校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差旅费管理,加强财务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率,确保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教职工因公出差、参加会议、学习、考察等产生的差旅费用报销。

第三条学校差旅费报销应遵循合理、节约、高效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及学校有关财务制度。

第二章差旅费报销范围第四条差旅费报销范围包括:(一)因公出差产生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通讯费等;(二)参加会议、学习、考察等产生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等;(三)因工作需要,经批准乘坐飞机、火车、长途汽车等交通工具产生的费用。

第三章差旅费报销标准第五条差旅费报销标准按照国家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一)交通费:按照实际发生费用报销,具体标准参照《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执行。

(二)住宿费:按照实际发生费用报销,具体标准参照《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执行。

(三)伙食补助费:按照实际发生费用报销,具体标准参照《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执行。

(四)市内交通费:按照实际发生费用报销,具体标准参照《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执行。

(五)通讯费:按照实际发生费用报销,具体标准参照《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执行。

第四章差旅费报销程序第六条差旅费报销程序如下:(一)出差人员填写《差旅费报销单》,注明出差时间、地点、事由、费用明细等,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财务部门。

(二)财务部门对《差旅费报销单》进行审核,符合报销条件的,予以报销;不符合报销条件的,退回《差旅费报销单》并说明原因。

(三)报销人员持《差旅费报销单》到财务部门领取报销款项。

第五章监督检查第七条学校对差旅费报销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报销过程规范、透明。

(一)财务部门对差旅费报销进行日常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二)审计部门定期对差旅费报销进行审计,确保报销真实、合规。

第六章附则第八条本制度由学校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第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学校出差报销管理制度

学校出差报销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教职工出差报销行为,合理使用学校经费,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财务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全体教职工因公出差的报销管理。

第三条出差报销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合法性原则: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2. 实事求是原则:报销内容真实、合理;3. 效率性原则:简化手续,提高工作效率;4. 公开透明原则:报销过程公开透明,接受监督。

第二章出差申请与审批第四条教职工因公出差,需填写《学校教职工出差申请表》,经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报学校办公室审批。

第五条出差审批权限:1. 出差时间在1天(含)以内的,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批;2. 出差时间在1天以上3天(含)以内的,由学校办公室负责人审批;3. 出差时间在3天以上的,由学校分管领导审批。

第六条出差申请表应包括以下内容:1. 出差事由;2. 出差地点;3. 出差时间;4. 出差人员;5. 预算费用;6. 出差人员签字。

第三章报销流程与标准第七条出差报销流程:1. 教职工出差结束后,填写《学校教职工出差报销单》,附上相关票据;2. 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3. 报学校办公室审核;4. 报学校财务部门报销。

第八条出差报销标准:1. 交通费用:根据出差地点和距离,按照学校财务管理制度规定标准报销;2. 住宿费用:按照学校财务管理制度规定标准报销,实报实销;3. 伙食补助:按照学校财务管理制度规定标准发放,包干使用;4. 公务电话费:按照学校财务管理制度规定标准报销,实报实销;5. 其他费用: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学校财务管理制度规定标准报销。

第四章监督与考核第九条学校办公室负责对教职工出差报销工作进行监督,确保报销工作规范、合理。

第十条学校财务部门负责对教职工出差报销单据进行审核,确保报销工作真实、合法。

第十一条学校对教职工出差报销工作实行动态管理,对违规报销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第五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由学校办公室负责解释。

学校路费报销制度

学校路费报销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学校教职工因公出差的报销行为,合理控制经费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特制定本路费报销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全体教职工因公出差产生的路费报销。

二、报销范围1. 教职工因公出差,包括公务活动、学术交流、培训学习、考察调研等,产生的交通费用。

2. 因公出差产生的住宿费用。

三、报销标准1. 交通费用:(1)自驾车:按实际行驶里程和当地政府规定的公务车油耗标准计算报销。

(2)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按实际发生费用报销,乘坐出租车、网约车等,需提供发票。

2. 住宿费用:(1)住宿标准:按学校规定标准执行,如无规定,参照当地政府规定的公务住宿标准。

(2)住宿天数:按实际出差天数报销,最多不超过规定的天数。

四、报销流程1. 教职工因公出差,需填写《学校出差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报学校领导批准。

2. 出差结束后,报销人需提供以下材料:(1)身份证复印件;(2)出差审批单;(3)交通票据(发票、报销单等);(4)住宿票据(发票、报销单等);(5)出差报销单。

3. 部门负责人对报销材料进行审核,确保符合报销范围、标准和流程。

4. 财务部门对报销材料进行审核,无误后,按标准报销。

5. 财务部门将报销款项支付给报销人。

五、监督管理1. 学校设立专门的路费报销审核小组,负责对路费报销进行审核。

2. 教职工应严格按照本制度规定进行报销,不得虚报、冒领。

3. 财务部门对报销情况进行监督,确保报销真实、合规。

4. 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罚款等处理。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2. 本制度由学校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2024年人员出差报销标准

2024年人员出差报销标准
二、出差申请程序及办法
1、申请出差流程:凡营销中心业务员申请出差均需写一份出差计划交于部门主管处并注明出差地点、事由及计划出差时间及xx,部门以下的人员(不含部门经理)由部门经理审批,部门经理出差由副总或其授权人批。
2、出差返回时,需及时书面汇报本次出差效果、工作完成情况和返回时间等,并办好相关的手续。原则上各片区业务人员应坚守岗位。
3、未接到总部和无特殊原因的情况下,均不得擅自回总部。特殊原因需提供事实、证据。各区域主管以定期的形式回总部汇报工作。否则不予报销此出差的费用,主管人员及财务亦不得审批。
三、出差报销规定
加强公司业务人员的出差管理,特对出差报销作如下规定:
1、差旅总费用包括:旅途交通费、住宿费及其它公司规定能报销的杂费。
3、 当次车票遗失,可口头提出声明,经领导核实并批准后方予报销,票额参照里程推算。
4、 所有与行程无关的票据不予报销。
5、 所有票据必须真实有效;对于弄虚作假,依情节轻重,处以口头警告,50元以内罚款,交上级部门处理等处罚。
6、 出差补贴:
超过8小时路程的火车票、汽车票,享受票面的.60%车贴;火车软座享受40%的车贴;硬卧票不享受车贴待遇;动车组硬座不享受车票补贴科员出差享受100元/天的生活补贴;苏锡常(苏州、无锡、常州)及周边地区,当日往返的,享受30元/天的生活补贴;出差天数累计以当次车票票面日期为准累计;出差期间请事假、病假符合规定,仅享受30元/天的生活补贴,其他费用自理。(关于事假、病假的“规定”见《制度》 )
一、销售人员出差类型:
1、公出:因公出差联系业务当天能返回公司者;
2、出差:因公出差联系业务超过24小时无法返回公司者;
3、私事:请假休息者。
二、公出或出差时应凭《出差申请表》并办理相关手续方可出行,因私外出需凭请假条方可出行。

中学教职工差旅费报销标准的规定

中学教职工差旅费报销标准的规定

中学教职工差旅费报销标准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差旅费报销范围:1. 差旅费报销适用于中学教职工因公出差时产生的交通费、食宿费及其他必要费用。

2. 差旅费报销不包括个人旅游、私人活动、会务费用等非工作相关的费用。

二、交通费标准:1. 交通费报销以实际发生费用为准,包括车票、航班机票、出租车费、火车票等交通工具的费用。

2. 不同交通工具的费用报销标准有所区别,具体标准由所在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向教职工明确告知。

三、食宿费标准:1. 食宿费报销标准按照所在学校规定的出差补助费标准执行。

2. 若中学教职工在出差期间住宿不便或无法提供标准住宿条件的,可按实际费用报销,但最高不超过规定标准的百分之一。

四、其他必要费用:1. 其他必要费用包括会议费、通讯费、材料费等因公出差所产生的费用。

2. 具体其他费用报销标准由学校制定并向教职工明确告知,必须在合理范围内报销。

五、差旅费报销程序:1. 教职工应提供出差任务书或出差审批单,明确出差目的、时间、费用预算等内容。

2. 教职工在出差前预付差旅费用的,应保存好相关凭证,如车票、酒店发票等。

3. 出差归来后,教职工应填写差旅费报销申请表,清楚列明所有费用的明细,提交给学校财务部门审批。

4. 财务部门根据规定标准审核差旅费报销申请,并在合理时间内完成报销手续。

六、差旅费报销材料:1. 差旅费报销申请表:包括出差任务书、费用明细等内容。

2. 出差相关凭证:如车票、酒店发票、会议费收据等。

3. 差旅费报销审批表:由财务部门审核签字。

七、差旅费报销限制:1. 差旅费报销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和标准,不能超出合理范围。

2. 差旅费报销必须与出差任务相符,不得存在虚报、冒领等行为。

3. 若教职工在出差期间违反规定,导致费用增加或无法正常行程,则不予进行差旅费报销。

八、差旅费报销记录:1. 学校财务部门应及时记录教职工的差旅费报销情况,包括报销金额、时间、事由等内容。

2. 差旅费报销记录应保存至少五年以上,以备审计或其他需要使用。

一小教师外出活动报销办法(2篇)

一小教师外出活动报销办法(2篇)

一小教师外出活动报销办法根据我国教师岗位津贴和津补贴管理办法,小教师外出活动报销办法如下:1. 报销范围:教师外出参加与教育教学相关的学术交流、教学研究、培训学习等活动的各项费用,包括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注册费、材料费等。

2. 报销条件:教师出席的活动必须经单位同意和审批,且与教育教学工作密切相关;活动的时间准确,持续时间一般不超过7个工作日。

3. 报销申请:教师需提前向学校或上级主管部门申请报销,填写报销申请表,并附上相关的证明材料,包括邀请函、活动议程等。

4. 报销流程:学校或上级主管部门收到申请后,经审核符合要求后,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报销。

5. 报销标准:根据学校或上级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报销标准可根据活动的具体情况进行确定,包括各项费用的限额和报销比例。

6. 报销材料:报销申请表、活动证明材料、费用发票、交通工具票据等。

7. 报销时限:教师需在活动结束后的规定时限内提出报销申请,一般不超过30个工作日。

以上仅为一般情况下小教师外出活动报销办法,具体的办法可能会因地区和学校的不同而有所变化,教师在申请报销前应详细了解相关政策和规定,并按照规定准备好相应的材料。

一小教师外出活动报销办法(二)报销办法范文一、活动背景教师是学校教育事业中的中坚力量,承担着培养学生综合素质、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任务。

为了激励教师的创新活力,提升教师的教学水平,学校鼓励教师参加各类外出活动,提供相应的报销政策。

本报销办法旨在规范教师外出活动的报销流程,确保报销公正透明、合理合法,对外出活动进行有效管理。

二、报销范围1.教育培训费用:包括参加教师研修班、学术交流会议、培训讲座等的报名费、学费和住宿费用等。

2.差旅费用:包括外出活动的交通费用(机票、火车票、汽车票等)、食宿费用以及相关杂费等。

3.办公用品费用:包括购买与外出活动相关的文具、会议纪要、报告材料等费用。

三、报销条件1.教师个人需符合学校组织的外出活动资格要求,提供相关参加活动的证明文件。

学校旅差报销制度

学校旅差报销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学校教职工出差报销行为,合理控制经费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全体教职工因公出差、培训、调研等产生的差旅费用报销。

三、报销标准1. 交通工具:汽车不限;火车软座、硬卧;飞机经济舱;轮船二等舱(随行人同上标准)。

2. 住宿费:中层领导(含科级)火车硬座、硬卧、轮船三等舱、飞机经济舱,两人一个标准间,每人每天按80元(2人合计不超过150元)住宿标准控制,超过自理。

其他人员火车硬座、硬卧、轮船四等舱、飞机经济舱,两人一个标准间,每人每天按60元(2人合计不超过120元)住宿标准控制,超过自理。

3. 餐饮费:按实际发生费用报销,最高不超过每人每天100元。

4. 外埠出差每人每天按照50元补助。

5. 航空保险费每人次一份。

6. 一次乘车8小时或连续乘车时间超过12小时以上可购硬卧票。

四、报销流程1. 教职工出差前,需填写《出差申请表》,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报分管领导批准。

2. 出差期间,需严格按照报销标准执行,并保存好相关票据。

3. 出差结束后,将《出差申请表》、票据等相关材料提交至财务科。

4. 财务科对报销材料进行审核,符合规定的予以报销。

五、注意事项1. 报销人必须取得相应的合法票据(有效期内的带有税务或财政部门监制章),发票右下方有经办人签名和注明明确用途。

2. 定额发票或未填写明细项目的发票必须带有对方盖章的写明品名、数量、单价、金额等明细附件;金额大小写须完全一致(不得涂改)。

3. 报销5000元以上需至少提前一天通知财务科以便备款。

4. 特殊情况超标准时应及时请示,事后补办批准手续。

5. 随行人同上标准。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学校财务科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部门规定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部门规定为准。

3. 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修订。

学校旅差费报销制度

学校旅差费报销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学校教职工出差费用的报销行为,提高经费使用效率,加强财务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全体教职工因公出差产生的旅差费报销。

三、报销标准1. 住宿费:按照学校规定的出差住宿标准报销,超过标准的部分自理。

2. 交通费:按照学校规定的出差交通标准报销,包括火车、飞机、汽车等。

3. 餐饮费:按照学校规定的出差餐饮标准报销,超过标准的部分自理。

4. 公务用车费:按照学校规定的公务用车标准报销,超过标准的部分自理。

5. 城市间交通费:按照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报销,凭有效票据报销。

四、报销流程1. 出差前,教职工需填写《出差审批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报分管领导审批。

2. 出差期间,严格按照审批后的行程执行,并注意节约开支。

3. 出差结束后,及时填写《出差报销单》,附上相关票据和证明材料。

4. 部门负责人对《出差报销单》进行审核,确保报销内容真实、合法。

5. 财务部门对《出差报销单》进行审核,对不符合规定的报销不予报销。

6. 经审核无误的《出差报销单》,由分管领导审批签字。

7. 财务部门根据审批后的《出差报销单》办理报销手续。

五、其他规定1. 教职工出差期间,不得报销与出差无关的费用。

2. 教职工出差报销,应如实反映实际开支,不得虚报冒领。

3. 教职工出差报销,应按照报销标准执行,不得擅自调整。

4. 教职工出差报销,应及时办理,不得拖延。

六、监督与处罚1. 学校设立财务监督小组,对教职工出差报销进行监督。

2. 对违反本制度规定,虚报冒领、挪用公款的,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3. 对弄虚作假、骗取报销的,取消其报销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如遇特殊情况,可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2024年中学教职工差旅费报销标准的规定(二篇)

2024年中学教职工差旅费报销标准的规定(二篇)

2024年中学教职工差旅费报销标准的规定为规范学校出差、差旅费报销等相关工作,杜绝不合理开支,提高学校办学经费的使用效率,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对出差差旅费报销等作出如下规定:一、公务出差的认定:1、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外出会议、学习和培训活动。

2、学校统一组织的外出学习和培训活动。

3、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教学比赛、其他比赛活动。

二、公务出差的费用:(一)交通费:1、集体出差:根据出差人数多少,由学校办公室统一安排车辆;不便安排车辆的,按照乘车车票实报实销(仅限于有出差任务的人员)2、私车公用:因工作需要私车公用的,在动用前需办理有关审批手续。

出差当天的过路费凭据实报,油费凭加油发票按____元/公里定额标准报销。

3、学校派出公务人员在出差地原则上不允许打的,特殊情况如紧急事务处理确需打的,应事先向分管校长汇报得到同意后方可履行报销手续。

(二)住宿费:1、公务主办方统一安排住宿的,按照相关规定标准报销。

2、其他情况:(1)省级城市:每人每晚不超过____元;(2)市级城市:每人每晚不超过____元(原则上本市出差不安排住宿);(3)县级城市:每人每晚不超过____元。

3、凡规定出差时间之外的住宿,费用一律自理。

(三)生活补助:1、公务主办方统一安排食宿的,按照相关规定标准报销。

2、其他情况:(1)省级城市:每人每天____元;(2)市级城市:每人每天____元(本市之外的市级城市每人每天____元);(3)县级城市:每人每天____元(本市之外的县级城市每人每天____元)。

三、艺考带考:1、带考期间的车费实报实销,但必须是艺体处统一安排的带考线路。

2、生活费及住宿费按照每人每天____元执行。

四、出差费报销程序:1、出差人到办公室填出差派遣单,由科室主任、分管校长、校长签字确认。

2、持出差派遣单及相关票据到财科办理票据粘贴及填写手续。

3、持填写完整的票据到分管校长及校长处签字审批。

4、将审批后的单据交财科报销。

学校报销制度及标准

学校报销制度及标准

一、报销范围1. 学校教职工因公出差、参加会议、培训、考察、学习等公务活动产生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通讯费、资料费、讲课费、误餐补助费等费用。

2. 学校购买教学、科研、管理、办公等所需物品的费用。

3. 学校举办活动、开展项目、开展国际合作交流等产生的费用。

4. 学校其他按规定应报销的费用。

二、报销凭证1. 报销人需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原始凭证,包括但不限于发票、收据、银行转账单据等。

2. 发票内容应齐全,包括单位名称、日期、品名、单价、数量、金额等,字迹清楚,金额正确,大、小写相符。

3. 报销凭证需在税务机关规定的有效期内。

4. 报销人需在报销凭证上签名,注明用途。

三、报销流程1. 报销人将报销单据粘贴于“费用报销单”后,填写完整并在报销人处签字。

2. 报销单送本部门负责人复核并签字。

3. 报销人将报销单送至财务部,由会计审核。

4. 经审核无误的费用报销单送呈总经理审批。

5. 出纳根据总经理审批后的报销单支付款项或结清借款。

四、报销标准1. 差旅费:(1)交通费:根据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执行。

(2)住宿费: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执行,最高不超过每人每天XXX元。

(3)伙食补助费: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执行,最高不超过每人每天XXX元。

(4)市内交通费: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执行,最高不超过每人每天XXX元。

2. 讲课费: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最高不超过每人XXX元。

3. 资料费:根据实际需要,按照市场价报销。

4. 其他费用: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五、报销注意事项1. 报销人需确保报销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不得虚报冒领。

2. 报销人需在报销单据上注明报销事由、金额、用途等信息。

3. 报销人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销单据,逾期不予报销。

4. 报销人需妥善保管报销单据,以备查验。

5. 财务部有权对报销单据进行审核,对不符合规定的报销事项不予报销。

六、违规处理1. 报销人虚报冒领、伪造报销单据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规定予以追回,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2024年教师外出出差补助标准制度

2024年教师外出出差补助标准制度
一、教师外出学习、培训的原则
学校根据实际情况有计划派出教师参加各类学习、研讨、培训。派出培训、参赛、参会或学习的教师,由学校依据肥西县教体局有关规定或经学校批准后方可参加。
二、教师外出培训、学习的有关程序
1.通知:由肥西县教体局负责培训学习的部门将有关文件下发学校,学校按照文件要求通知培训人员,人员未定的培训由分管校长和教导处协同推荐。
四、外出人员注意事项
1.外出学习人员代表学校,要注意个人形象,不能做有损于学校名誉的行为。
2.外出学习人员以提升专业素养为目标,必须严格遵守学习纪律和要求,不得中途或提前离开。
3.外出学习时应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多与外地教师交流,掌握最新信息,要积极参与交流活动,发表自己的见解,最大限度的提高学习效果。
(3)由接待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出差人员不报销市内交通费。
(4)经批准乘坐飞机的,如遇航班打折,一律按打折后票价据实报核销。
5、住勤补助办法
(1)在通化市城区内,不实行伙食费补助。
(2)在通化市区以外地区出差,出差人员的.伙食补助费标准为每人每天50元。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伙食的,不实行
2024年教师外出出差补助标准制度
教师外出出差补助标准制度 1
1、教职工因公务出差须经分管领导同意,报校长批准,否则,不报销差旅费。
2、出差人员的差旅费,按“交通费凭票据实报销,住宿费限额凭据报销,伙食补助费、公杂费包干使用”的办法报销。
3、在本市城区范围内,教师公出活动,一律乘坐公交车进行,凭公交车发票按实报销。出租车发票不能报销。
一、教职工出差的交通费用标准
1、出差人员要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凭据报销城市间交通费。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自理。
2、乘坐火车,从晚八时至次日晨七时之间,车上过夜6小时以上的,或连续乘车时间超过12小时的'可购买硬席卧铺等。

2024年一中教职工差旅费报销制度(三篇)

2024年一中教职工差旅费报销制度(三篇)

2024年一中教职工差旅费报销制度第一条出差人员的住宿费实行限额凭据报销办法,按出差的实际住宿天数计算报销。

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实行包干办法,按出差的自然(日历)天数计发,不足一天的按全天计算。

第二条(一)乘坐车、船、飞机和住宿的等级标准等级标准住宿费限额标准(元)(二)其他交通工具不包括出租小汽车。

第三条住宿费开支办法(一)出差住宿费在规定的限额标准内凭据报销。

实际住宿费超过规定的限额标准部分自理,不予报销。

第四条交通费开支办法(一)乘坐火车,从晚八时至次日晨七时之间,在车上过夜____小时以上的,或连续乘车时间超过____小时的,可购同席卧铺票。

(二)出差人员乘坐飞机要从严控制,出差路途较远或出差任务紧急的,经单位领导批准方可乘坐飞机。

(三)工作人员出差期间,每人每天发市内交通费____元,包干使用,不再报销市内交通费。

当天往返的,可加发一天市内交通费。

(四)到外地参加会议(不包括订货一类会议);学习、进修、培训人员。

不实行市内交通费用包干办法,也不再报销公共车票。

第五条夜间乘长途汽车、轮船最低一级舱位(统舱)超过六小时的,每人每夜按第八条(一)款规定的标准,加发一天伙食补助费;在三小时以上不足六小时的可按夜间补助费标准减半发给;不足三小时的,不发夜间补助费。

除此以外,工作人员在出差期间一律不得再报支夜餐费。

第六条(一)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不分途中和住勤,每人每天补助标准为:吴县境内____元;常熟、太仓、张家港、昆山、吴江____元;一般地区____元;特别指定的地区____元。

特别指定的地区指广东省、海南省全境及北京市、上海市、厦门市。

(二)在州苏市区(含三城区、郊区、新区、园区)出差,不发伙食补助费,也不发误餐费。

凡是直接到上海市出差,不论是否住宿,均按每人每天____元计发伙食补助费。

第七条工作人员外出参加工作会议,会议期间的伙食补助费、住宿费应由主持召开会议单位统一支报。

2024年一中教职工差旅费报销制度(二)一、引言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教育事业的进步,教职工的职责和任务也日益增加。

学校公务出差报销制度

学校公务出差报销制度

一、目的为了规范学校公务出差报销工作,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全体教职工因公出差的报销工作。

三、报销条件1. 因公出差必须经校长批准,并填写《公务出差申请表》。

2. 出差期间,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出差路线、时间和任务执行。

3. 出差期间,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不得擅自改变出差路线、延长出差时间或增加出差费用。

四、报销流程1. 出差人员返回后,应及时将报销材料报送财务部门。

2. 财务部门对报销材料进行审核,主要包括:(1)出差申请表、出差审批表、报销单等手续是否齐全;(2)出差票据是否真实、合法、有效;(3)出差费用是否符合学校相关规定。

3. 审核通过后,财务部门将报销款项打入出差人员工资账户。

五、报销标准1. 住宿费:按照学校规定的住宿标准执行,原则上不得住宿三星级(含三星级)以上豪华房间。

2. 交通费:根据出差地点、交通工具和里程等因素,按照学校规定的标准报销。

3. 伙食费:按照学校规定的标准报销,不得报销烟酒、饮料等非餐饮消费。

4. 公务用车费:按照学校规定的标准报销,不得报销私车使用费用。

5. 其他费用: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报销。

六、报销注意事项1. 出差人员应妥善保管好报销材料,确保报销手续齐全、准确。

2. 出差人员不得虚报、冒领、套取差旅费。

3. 出差人员不得将差旅费用于个人消费。

4. 财务部门应加强对差旅费报销的审核,确保报销工作规范、高效。

七、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高中教师外出教研活动差旅费报销的规定(四篇)

高中教师外出教研活动差旅费报销的规定(四篇)

高中教师外出教研活动差旅费报销的规定高中教师外出教研活动的差旅费报销规定因地区和学校的不同而有所不同,一般遵循以下几点:1. 出差期间差旅费用:包括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等。

- 交通费:根据出差地点的远近和交通方式,一般会按照规定的标准报销(如:公交车、火车、飞机等)。

- 住宿费:根据出差地点的不同,学校一般会提供住宿,或者在事后提供报销。

- 伙食补助:根据出差地点的不同,学校一般会提供一定的伙食补助,或者在事后提供报销。

2. 报销条件:根据学校的规定,可能会要求教师提供以下几种文件:- 出差申请:教师需要提前向学校提出出差申请,说明出差目的、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

- 出差报销单:教师完成出差后需要填写报销单,明确差旅费用的详细项目和金额。

- 发票、小票等:教师需要收集并提供相关费用的发票、小票等票据,以作为报销依据。

3. 报销时限:教师要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报销申请,及时提供相关文件,以免影响费用的报销。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报销规定还应咨询所在学校的财务部门或人事部门。

高中教师外出教研活动差旅费报销的规定(二)为规范管理教师参加南京市各级教研活动,经研究制定本实施办法:1、教务处根据南京市教研活动的统一安排,提前将外出教研活动____下发至各年级的任课老师,参加听课的教师应准时参加活动;2、参加教研活动的教师应做好教研活动的各项文字记录并保存好活动的相关资料。

返校后,教研活动的记录交至教务处审查并备案;3、教务处负责登记教师外出教研活动的概况,如时间、地点、人数、报销金额等,并发放给外出教师《旅差费报销表》,明确报销标准和给予报销证明;4、外出参加教研活动的教师,应在一周内及时报销。

如过期不报,按自动放弃处理;5、根据教研活动地点的远近,结合校情,对旅差费报销,做以下规定:(1)在浦口区范围内的教研活动,每人每次____元;(2)在浦口区范围外的教研活动,每人每次____元;(3)在江宁、六合、高淳和溧水参加教研活动,如需学校安排车辆的,则不报销旅差费;(4)凭车票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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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老师出差报销标准
为严格落实财务制度,本着既保证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的需要,又贯彻勤俭节约的精神,特制定学校老师出差报销标准。

以下是小编为你整理的学校老师出差报销标准,希望能帮到你。

学校老师出差报销标准
一、教职工因公出差,参加各种性质的会议、培训、教学研究等活动发生的差旅费,须事先带相关文件或会议通知找学校领导审批后,方可外出学习并报销差旅费。

二、教职工因开展公务活动出差,其差旅费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培训费。

(一)城市交通费。

1.乘坐火车连续乘车24小时以上者,可购硬卧车票,凭据报销。

24时以内者购买硬座快车票。

12小时之内不得购买动车组票。

2.经学校领导同意批准,乘坐其他交通工具,凭据报销。

出差人员自行解决城市间交通工具的,根据实际情况予以报销相关费用。

(二)住宿费开支办法
1.出差人员出差期间,不得住宿三星级及以上高档饭店(宾馆),不得住宿豪华房间。

2.出差人员出差住宿费在规定限额标准内凭据报销,会议组有统一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无统一规定的,规定限额标准为:省内每人每天50元,省外每人每天
80元(指单人出差或男女出差人员为单数)。

实际住宿费超过规定限额标准部分自理。

3.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免费接待或住在亲友家等无住宿费凭据的,不予报销住宿费。

4.出差人员由于个人事情产生的会议或培训规定时间以外住宿交通费用,学校不予报销。

三、伙食补助费开支办法
1.出差人员的伙食补助费,以城市间交通费票据和住宿费票据为凭据,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凭据报销规定伙食费,3.未经校领导批准,私自乘坐卧铺、出租车等,不予报销。

无票据的经由校领导签字批准后按规定报销。

2.不分途中和住勤,伙食补助费每人每天补助标准为县内10元,县外15元。

一上午或一下午标准为县内5元,县外8元。

3.由接待单位安排食宿的,出差人员不予报销伙食补助费。

四、与会外派培训的`差旅费开支办法
1.教职工外出参加会议(含培训),会务费、资料费等会议费用凭合法票据报销。

2.会议统一安排食宿的,会议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由会议主办单位按会议费管理规定统一开支,学校不予报销;在途期间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按上述三条差旅费规定报销。

3.会议通知明确不统一安排食宿的,在途期间和会议期间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凭会议通知参照上述三条差旅费规定报销。

五、教职工出差期间发生的相关费用,必须连同差旅费票据以及清单一起经校领导审核签字后交由学校财务人员报销,事后不得补报,不得与其他单据混在一起报销。

六、本办法自文件下发之日起实行。

埕口小学
小学差旅费报销规定
1、出差人员因工作需要到异地出差,应根据出行计划填写出差审批单,经校长批准后,方可出差。

(如对方接待情况不确定可待出差结束后据实填写)
2、出差回来后填写《孝都小学差旅费报销单》,并附出差审批单、车船票、住宿发票、对方单位通知或邀请函等相关凭证并到所到承办单位盖章,在一个月内完成报销手续。

3、城市间交通费:学校教职工因公到常州市以外地区出差乘坐火车、轮船、飞机、客车等交通工具高铁、动车限二等座、火车限(硬座、硬卧)如因出差路途较远或任务紧急必须乘飞机需经领导批准方可乘坐飞机,凭票报销。

4、住宿费:以单间或标间为主,限额标准340元/天,凭票报销(住宿费应在批准天数和规定限额之内凭发票据实报销)
5、市内交通费:凭票报销,限额80元,如对方单位提供交通工具不得报销。

6、出差伙食补助:按每天每人100元补助(早餐20元、中餐40元。

晚餐40元补贴),如对方单位提供伙食则不予补贴。

7、到常州市内、武进、金坛、溧阳市参加活动及培训且当天来回的,根据上述规定,视不同情况,原则上伙食费按50%报销,交通费按公共交通费用标准报销。

8、出差人员应妥善保管出差时发票凭证,提供发票需真实有效,不得随意替代。

注:所有外出活动(含常州市内活动、听课等外出一整天)需填写审批单,从2015年10月1日起执行。

学校出差报销制度
1、科任教师及行政人员不得擅自出差,必须经校长及行政领导讨论决定方可出差。

2、凡出差人员必须遵守出差纪律,在规定时限内返回,不能延期旷工和请假。

3、不经校长室同意擅自出差和不按时限返回的,均视为旷工;
4、教导处要把出差教师的出差时限,日期、事由、人数及代课教师公布清楚。

(注:出差前必须跟出差人员说清出差时限。

)
5、教师不得以公差之机谋取私利和占办私事,多数教师反映强烈的扣考核勤项5分。

6、出差时,对于上级摊派的交费,须经行政会讨论决定。

7、出差所购(或领)得公物应交回总务处(校产管-理-员)登记,然后再发放使用。

8、出差时为学校采购办公用品不得私占回扣和低帐高报,如有发现,一经查核,视采购和报销为无效,并酌情给以必要的经济罚款。

9、出差往返有途中补贴,按文件规定执行,不得多报;
10、出差期间非本单位已安排住宿和用餐的学校不再报销;
11、出差不设住勤费,报销项目只有用餐费、住宿费、车费。

费用限额为:
(1)车费(按中巴价):雷山境内按实际车费报;凯里以上按当时巴车的中档价位报;本乡境内(去)方祥15元;包面的车:按起始点算每人不得超过当地当时实际中巴车价位。

(2)住宿:乡内不报销;县及县以上的按文件规定执行。

(注:要有正式税收制的住宿发票。

)
(3)用餐:一般不报销,特殊情况经全体教师商议如何报销。

12.个人自愿而不是单位委派参加的各种集会、培训、竞赛、活动不属出差之列,其间所产生的费用由个人负责。

上级文件指定必须参加的任务由学校委派,费用按县局文件规定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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