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井下安装工培训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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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井下电气作业培训教案培训

煤矿井下电气作业培训教案培训

煤矿井下电气作业培训全套教案(一)

一、教学目标

1. 了解煤矿井下电气设备的基本知识。

2. 掌握井下电气设备的操作、维护和故障排除方法。

3. 学会井下电气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

二、教学内容

1. 煤矿井下电气设备概述

井下电气设备的分类及作用

井下电气设备的使用环境及要求

2. 井下电气设备的操作与维护

设备的启动、停止和调试方法

日常维护保养注意事项

故障排除与维修方法

3. 井下电气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

井下电气设备的安全注意事项

事故应急预案与处理措施

三、教学方法

1. 理论讲解:通过PPT、视频等教学工具,讲解井下电气设备的基本知识、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

2. 实操演示:现场演示井下电气设备的操作、维护和故障排除过程。

3. 互动提问:鼓励学生提问,解答学生在学习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4. 案例分析:分析井下电气设备事故案例,引导学生学会分析问题、解决问题。

四、教学评估

1. 课后作业:布置相关课后作业,检验学生对知识的掌握程度。

2. 实操考核:组织实操考试,评估学生操作技能的掌握情况。

3. 课程问卷:收集学生对课程的意见和建议,不断优化教学内容和方法。

五、教学资源

1. 教材:选用权威、实用的煤矿井下电气设备教材。

2. PPT:制作内容丰富、直观的PPT课件。

3. 视频:收集井下电气设备操作、维护的视频资料。

4. 实操场地:提供井下电气设备实操场地,确保学生能够实际操作。

煤矿井下电气作业培训全套教案(二)

六、教学目标

1. 掌握煤矿井下电气设备的电气原理和电路图阅读。

2. 学会井下电气设备的保护装置和故障诊断方法。

煤矿机电设备培训班-培训教案

煤矿机电设备培训班-培训教案

机电设备检修维护教案

授课班别:煤矿机电设备检修维护培训班

授课科目:煤矿机电设备检修维护

电子教案文件名称:煤矿机电设备检修维护教案

机电矿长长签字:

2021年2月9日

培训教师备课纸

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培训教案

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培训教案

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培训教案

盘县红果镇打牛厂煤矿

2017年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培训教案

2017年8月

第1部分总则

一、基本条件

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煤矿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齐全有效;

2.矿长、副矿长、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由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与管理能力考核,并取得考核合格证;

3.不存在各部分所列举的重大事故隐患;

4.建立矿长安全生产承诺制度,矿长每年向全体职工公开承诺,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保证安全投入,持续保持煤矿安全生产条件,保护矿工生命安全。

二、等级设定

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一级为最高级。

三、工作要求

1.建立与保持

煤矿是创建并持续保持标准化动态达标的责任主体。应通过实施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规范行为、操纵质量、提高装备与管理水平、强化培训,使煤矿达到并持续保持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标准,保障安全生产。

2.目标与计划

制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年度计划,并分解到有关部门严格执行与考核。

3.组织机构与职责

有负责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机构,各单位、部门与人员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职责明确。

4.安全生产标准化投入

保障安全生产标准化经费,持续改进与完善安全生产条件。

5.技术保障

健全技术管理体系,完善工作制度,开展技术创新;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编制符合要求,审批手续完备,贯彻执行到位。

6.现场管理与过程操纵

加强各生产环节的过程管控与现场管理,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自检工作。

煤矿普掘一区技能比武培训教案锚杆支护工

煤矿普掘一区技能比武培训教案锚杆支护工

煤矿普掘一区技能比武培训教案锚杆支护工

教学目标:

1.了解煤矿普掘一区技能比武的意义和目的。

2.掌握锚杆支护工的基本知识和操作技能。

3.提高学生的实际动手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教学重点:

1.锚杆支护工的基本知识。

2.锚杆支护工的操作技能。

教学难点:

1.锚杆选择和支护工具使用。

2.锚杆的安装和固定。

教学过程:

一、导入(10分钟)

教师向学生介绍煤矿普掘一区技能比武的意义和目的,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二、理论讲解(30分钟)

1.锚杆支护工的定义和作用。

2.锚杆的种类和特点。

3.锚杆选择和支护工具使用。

4.锚杆的安装和固定。

三、示范操作(40分钟)

教师向学生示范锚杆支护工的操作步骤,并详细讲解注意事项。四、学生练习(30分钟)

学生按照示范操作进行练习,教师巡回指导和纠正操作错误。

五、问题解答(10分钟)

教师对学生在练习中遇到的问题进行解答和讲解。

六、小结(10分钟)

教师对本节课的内容进行小结,并对下节课的内容进行预告。

教学反思:

通过本节课的教学,学生对锚杆支护工的基本知识和操作技能有了初步的了解和掌握,提高了实际动手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在今后的教学中,可以增加更多的实践环节,加强学生的练习和操作能力。

煤矿员工安全培训讲义采掘部分PPT学习教案

煤矿员工安全培训讲义采掘部分PPT学习教案
要实现国家安监总局现国家安监总局关关于在小煤矿推行专用回风井于在小煤矿推行专用回风井壁式采煤方法和支护方式改革壁式采煤方法和支护方式改革一煤矿开采现状一煤矿开采现状新开工的改扩建和资源整合矿新开工的改扩建和资源整合矿井在20092009年底之前淘汰金属摩年底之前淘汰金属摩擦支柱的目标还有很长的路要擦支柱的目标还有很长的路要44通风方式不完善不可靠通风方式不完善不可靠在乡镇煤矿中煤矿大多未使在乡镇煤矿中煤矿大多未使用长壁式开采方式而是采用用长壁式开采方式而是采用多支路前进式巷道采煤法该多支路前进式巷道采煤法该采煤法通风系统混乱采煤工采煤法通风系统混乱采煤工作面配风极其困难容易形成作面配风极其困难容易形成无风或微风作业从而发生瓦无风或微风作业从而发生瓦二非正规采煤方法存的缺点
一、采煤方法的概念 二、采煤方法的分类 三、采煤方法的应用情况
2021年6月26日
第20页/共82页
21
一、 采煤方法的概念
任何一种采煤方法,均包括采煤系统和采煤工艺两 项主要内容。要正确理解“采煤方法”的含义,必 须首先了解下列基本概念。 1、采场 用来直接大量采取煤炭的场所,称 为采场。 2、采煤工作面 在采场内进行回采的煤壁, 称为采煤工作面(也称回采工作面)。实际工作中, 采煤工作面与采场是同义语。 3、回采工作 在采场内,为采取煤炭所进行 的一系列工作,称为回采工作。回采工作可分为 基本工序和辅助工序,主要包括破煤、装煤、运 煤、支护和采空区处理等工序。

煤矿安全教育培训教案

煤矿安全教育培训教案

安全知识培训教案

山西平陆大金禾煤业有限公司

二O一三年元月

安全知识培训教案

第一章、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要求

一、煤矿企业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程、标准和规范。

二、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目标管理制度、安全奖惩制度、安全技术审批制度、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办公会议等制度。

三、煤矿企业必须设置安全生产机构,配备适应工作需要的安全生产人员和装备。

四、煤矿企业必须建立人井检身制度和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人井人员必须戴安全帽、随身携带自救器和矿灯,严禁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严禁穿化纤衣服,入井前严禁喝酒。

五、煤矿企业必须对职工进行安全培训。未经安全培训的,不得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培圳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书。

六、煤矿企业必须实行群众监督,职工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拒绝违章指挥;工作地点出现险情时,有权立即停止作业,撤到安全地点;当险情没有得到处理不能保证人身安全时,有权拒绝作业。

七、煤矿矿长必须具备安全专业知识,具备领导安全生产和处理煤矿事故的能力,并经依法培训合格,取得安全任职资格证书。

八、煤矿至少应及时填绘反映实际情况的下列图纸:

①井上、井下对照图;

②采掘工程平面图;

③通风系统图。

九、煤矿发生事故后,矿长和技术负责人必须立即采取措施组织抢救,矿长负责抢救指挥,并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

第二章、开采

一、矿井必须至少有两个能使人员通行到地面的安全出口,严禁独眼井开采,严禁开采和破坏矿与矿之间的保安煤柱。

二、主要运输巷道的净高,自轨面算起不得低于1.8米,巷道一侧必须留有o.8米以亡的人行道,另一侧的宽度不得小于0.3米。

煤矿安全风险管控培训实施和计划、大纲、教学案

煤矿安全风险管控培训实施和计划、大纲、教学案

为了保障矿井安全风险预控管理稳步推进,通过培训提高全矿职工安全风险辨识能力,从而有效达到减少安全事故的目的,我矿制订了安全风险预控管理培训计划,具体培训计划如下:

(一)为了加强我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保障措施,矿成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培训”工作领导组:

组长: 0000

副组长: 000

成员: 111、222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培训办公室设在办公楼六楼,安检科培训主管吴明明具体安排培训活动有关事议。

1、1 月 8 日-9 日组织参预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工作的人员 (矿级领导、科区队管理人员、技术员)进行学习。

2、1 月 10 日组织入井(坑)和地面关键岗位人员(各科区队员工)班前会进行学习。

三、见附表)

1、安全风险预控管理教育培训是对在职全体从业人员的教育和培训,主要包括危(wei)险源的辨识、风险评估、岗位规范、管理标准和管理措施等内容。

2、风险预控管理培训遵循统一领导,矿、队、班组、岗位“四级”分级负责的责任体系和“以人为本、教育为先、立足长远、注重

实效”的理念,建立员工培训的长效机制和激励机制。 3、风险

预控管理培训坚持“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按

照“理论、实践、考核”为一体的“三元制”培训模式,来开展各项

风险预控培训工作。 4、新进员工接受风险预控管理

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 16 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8

学时;培训结束后,由安全管理科负责考试,经考试合格后方可

上岗,成绩不合格者可给一次补考机会,补考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6、在岗井上下作业工人接受风险预控管理培训时间不少于 8 小时,培训结束后,由安全管理科负责考试,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成绩不合格者可给一次补考机会,补考不合格参加再培训与

煤矿安全知识教案

煤矿安全知识教案

煤矿安全知识培训教案

第一章、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要求

一、煤矿企业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程、标准和规范。

二、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目标管理制度、安全奖惩制度、安全技术审批制度、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办公会议等制度。

三、煤矿企业必须设置安全生产机构,配备适应工作需要的安全生产人员和装备。

四、煤矿企业必须建立人井检身制度和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人井人员必须戴安全帽、随身携带自救器和矿灯,,严禁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 严禁穿化纤衣服,入井前严禁喝酒。

五、煤矿企业必须对职工进行安全培训。未经安全培训的,不得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培圳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书。

六、煤矿企业必须实行群众监督,职工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拒绝违章指挥;工作地点出现险情时,有权立即停止作业,撤到安全地点;当险情没有得到处理不能保证人身安全时,有权拒绝作业。

七、煤矿矿长必须具备安全专业知识,具备领导安全生产和处理煤矿事故的能力,并经依法培训合格,取得安全任职资格证书。

八、煤矿至少应及时填绘反映实际情况的下列图纸:

①井上、井下对照图;

②采掘工程平面图;

③通风系统图。

九、煤矿发生事故后,矿长和技术负责人必须立即采取措施组织抢救,矿长负责抢救指挥,并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

第二章、开采

一、矿井必须至少有两个能使人员通行到地面的安全出口,严禁独眼井开采,严禁开采和破坏矿与矿之间的保安煤柱。

二、主要运输巷道的净高,自轨面算起不得低于1.8米,巷道一侧必须留有。.8米以亡的人行道,另一侧的宽度不得小于0. 3米。

矿井维修钳工培训教案

矿井维修钳工培训教案

荆矿机电科

教师授课教案

教师姓名:吴建民、刘术雨

授课班别:矿井维修钳工培训班授课科目:矿井维修钳工电子教案文件名称:矿井维修钳工教案

2016年1月6日

教学步骤及时间分配安排

第一部份、导入新课,提示课题。

为提高矿井维修工人的理论及技术操作水平,为范现场工人的操作,保证安全生产,维护设备,更好的使用设备。旨在让大家学到和掌握一些规律性的东西,学一些对自己平时工作具有指导性和举一反三的知识,通过加深对这些基础知识理解和技能的运用,以解决维修实际中遇到的一些类似问题。尽量使学员形成维修钳工知识系统,以不变应万变,使无所而不能,达到中级工操作技能。本部分课程,须经考试合格。

第二部份:矿井维修钳工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1、维修工必须熟悉所维护设备的结构性能、技术特征、工作原理。能独立工作,并经考核合格者担任。

2、未经考核合格者,不得独立从事维修工作。学徒工应在考核合格的正式维修工指导下从事有关维修实习工作。

3、维修工进行操作时应不少于2人。

4、对设备进行维护检修后,维修工应接受司机及有关负责人的验收。

5、维修工应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交接班制,遵守设备操作规程及〈〈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6、检修质量应符合〈〈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的要求。

7、上班前不准喝酒,工作时精神集中,不得干与本职无关的工作。二、作业前的准备

8、设备检修前要将检修用的备件、材料工具设备和安全保护用具准备齐全,并认真检查和试验,确保检修顺利进行和安全操作。

9、作业前要切断或关闭所检修设备的电源、水源等,并挂“有人作业”警告牌。

煤矿电工培训教案

煤矿电工培训教案

煤矿电工、电钳工培训教案

培训时间:1月2号、8号,2月5号、12号,3月5号12号,4月9号,共计7课时每课时1小时。

培训人员:武家塔煤矿三工区所有电工、电钳工。

授课人:aaa

授课内容:

煤矿井下防爆电器接地保护

(1课时)

1、井下做好接地的意义

井下巷道狭窄,人身接触电气设备外壳的机会较多,电气设备的绝缘一旦损坏,发生一相碰壳事故,其金属外壳与该相导体便具有相同的电位,此时人身触及因发生漏电而带电的电气设备金属外壳时,将会发生触电危险。

如果把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经导电体与大地连接起来,在满足一定的接地电阻的条件下,该设备外壳的电位可降低到安全范围之内,因此流过人身的触电电流也在安全值之内,足以防止人身触电事故的发生,这种为了防止人身触电,将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接地的方法,称为保护接地。

虽然保护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越小越好,但要实现每台电气设备各自的接地电阻均小于规定值,还是非常困难的。此外,保护装置的接地电阻越小,通过它流人大地中的漏电电流就越大,引起瓦斯、煤尘爆炸或电气雷管引爆的危险就越大。解决这一问题的有效措施是将井下的各种保护接地装置通过接地导线连接起来,组成保护接地网。井下保护接地网是利用供电的高、低压铠装电缆的金属外皮和橡套电缆的接地芯线,把分布在井下中央变电所、井底车场、运输大巷、采区变电所以及工作面配电点的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在电气上连接起来,并与安设于井下中央变电所附近主、副水仓中的主接地极、各配电点或电缆连接器的局部接地极、接地母线、辅助接地母线、连接导线和接地导线连接起来组成的。当井下构成保护接地网后,其总接地电阻就很小(2 0以下),人身触及困一相漏电带电的设备金属外壳时,其漏电电流便从总接地网流人地中,流过人身的电流就很小了,因此对人身便能起到很好的保护作用。工作面无局部接地极的移动电气设备,经电缆的接地芯线与总接地网连接后,从工作面流人地中的漏电电流很小,从而大大降低了瓦斯、煤尘爆炸或电气雷管引爆的危险性。

煤矿井下普工教案【精选文档】

煤矿井下普工教案【精选文档】

井下普工

单位:综采二队

井下普工培训教案目录

第一章安全培训

第一节《煤矿安全规程》

第二节案例分析

第三节安全生产事故预防、处理及事故应急预案

第四节煤矿工人安全知识

第五节ZH-15B化学氧自救器佩带使用方法

第二章技术培训

第一节工人技术操作规程

第二节岗位描述

第三章文化培训

第一节学习铁煤集团安全愿景、目标、安全理念释义第二节精细化管理基本知识

第三节企业员工文明行为养成

第一章安全培训

第一节《煤矿安全规程》

第五条煤矿安全工作必须实行群众监督。煤矿企业必须支持群众安全监督组织的活动,发挥职工群众安全监督作用.

职工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拒绝违章指挥;当工作地点出现险情时,有权立即停止作业,撤到安全地点;当险情没有得到处理不能保证人身安全时,有权拒绝作业。

第六条煤矿企业必须对职工进行安全培训。未经安全培训的,不得上岗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培训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书。

第七条煤矿使用的涉及安全生产的产品,必须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未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不得使用。试验涉及安全生产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前,必须经过论证、安全性能检验和鉴定,并制定安全措施.

第十条入井人员必须戴安全帽、随身携带自救器和矿灯,严禁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严禁穿化纤衣服,入井前严禁喝酒。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入井检身制度和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

第十五条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开工前,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作业规程,并组织每个工作人员学习。

第五十条采煤工作面必须保持至少2个畅通的安全出口,一个通到回风巷

道,另一个通到进风巷道.

高处安装、维护、拆装培训教案 第一章国家安全生产法与高处作业安全管理

高处安装、维护、拆装培训教案  第一章国家安全生产法与高处作业安全管理

高处安装、维护、拆装培训教案

系部:

课程:高处安装、维护、拆装培训

教师:

内容:

第一章国家安全生产法与高处作业安全管理

一、参加培训学习的重要性

1.参加培训学习的作用及意义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保证。当前我国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好转与依然严峻并存。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从业人员素质不适应安全生产工作需要。提高从业人员素质最基本的途径之一就是加强培训。

2. 高处作业工种的划分

主要分为登高架设作业和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两类。《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0号)》规定:电信等线路架设,高处管道架设,小型空调高处安装、维修,各种设备设施与户外广告设施的安装、检修、维护以及在高处从事建筑物、设备设施拆除作业。

3.参加学习培训的目的

为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增强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实际安全技能,减少伤亡人数,保证安全生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监局令80号)规定,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提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水平,防止和减少伤亡事故。

二、国家安全生产法与高处作业安全管理

1.我国安全生产方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2.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

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要学习对特种作业的相关规定。

三、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

1.知情权

2.建议权

3.批评、检举和控告权

4.合理拒绝权

5.紧急避险权

6.工伤保险和民事索赔权

7.要求劳动保护的权利

8.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权利

煤矿机电知识之井下电钳工培训教案

煤矿机电知识之井下电钳工培训教案

三、检修作业
第8 条在井下电气设备上工作,严禁带电作业。井下电 气设备在检查、修理、搬移时应不少于两人协同工作, 相互监护。检修前必须首先切断电源,经验电确认已停 电后再放电(采区变电所的电气设备与供电电缆的放电, 只能在硐室内瓦斯浓度在1%以下时才准进行)、装设 接地线,操作手把上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警告牌 后,才允许检修电气设备。
第9 条操作井下电气设备,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井下中央变电所(含水平变电所)、有值班员值班 的采区变电所的高压开关设备的操作,必须由值班员根 据工作票、倒闸操作票进行停送电操作。单人值班的由 维修工监护,无人值班的采区变电所、配电点或移动变 电站的操作,由检修负责人安排熟悉供电系统的专人操 作,由检修负责人监护。2、 操作千伏级以上电气设备 时,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 上操作。127V手持式电气设备的操作手柄和工作中必 须接触的部分应有良好的绝缘。
第17条检修输送带时,工作人员严禁站在机头、尾 架、传动滚筒与输送带等运转部位的上方工作;如 因处理事故必须站在上述部位工作时,要派专人停 机、停电、闭锁、挂停电牌后方可作业。
第18 条在更换输送带和做输送带接头等时,应远离 转动部位*, 以外作业;如确需点动开车并拉动输送 带时,作业人员必须离开输送机。
第19 条需要在井下焊接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井下 烧焊安全技术措施。

煤矿安全监测监控员及维修员培训教案

煤矿安全监测监控员及维修员培训教案

煤矿安全监测监控员及维修员培训教案

编制人员:

培训人员:

2017年1月15日

一、适用范围

第1条本教案适用于煤矿的安全监测监控员及维修员。

第2条安全监测监控工及维修员应完成下列工作:

1、负责管理范围内的矿井通风安全监控、装置的安装、调试、维

修、校正、监测等工作。

2、应将在籍的装置逐台建账,并认真填写设备及仪表台账、传感

器使用管理卡、故障登记表、检修校正记录。

3、负责矿井监控系统图的绘制、修正。

4、负责监控报表的打印、签字、送审等工作。

二、上岗条件

第3条安全监测监控工及维修员必须经专业技术培训,取得安全技术工种操作资格证后,持证上岗。

第3条安全监测监控工及维修员需要掌握以下知识:

1、熟悉井下人员的有关安全规定。

2、熟悉矿井通风安全监测系统、装置的工作原理。

3、掌握《煤矿安全规程》对矿井通风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装置的

有关规定。

4、熟悉矿井通风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装置的安装要求。

5、了解矿井通风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装置的主要性能指标。

6、熟悉《煤矿安全规程》中对矿井气体指标的规定和超标时的处

理方法。

7、了解有关煤矿瓦斯、煤尘爆炸的知识。

8、熟悉瓦斯检测监控仪的性能、参数及使用方法。

三、安全规定

第5条各类矿井必须装备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

第6条必须对安全监测监控设备的种类、数量和位置、信号电缆和电源电缆的敷设、控制区域等绘制监控系统布置图和接线

图。

第7条煤矿安全设备之间必须使用专用阻燃电缆或光缆连接,严禁与调度话缆或动力电缆等共用一条线路;防爆型煤矿安全监

控设备之间的输入、输出信号必须为本质安全型信号。

(完整版)吊装作业培训教案

(完整版)吊装作业培训教案

现场违章行为分析
9.自制三角架可靠吗?
10.吊车移动没有收回支撑腿
11.吊物上禁止站人。
12.使用报废的吊索具
13.吊件上禁止有辅着物 14.索点、索具选择 15.棱角的防割措施
16.大家观察。。。
17.距离高压线太近。
五、经验分享
• 每个学员讲一个在工作生活中亲历的吊 装险肈事件。
1.吊车在载荷工况下,司吊人员禁止离开操 作室。
现场违章行为分析
2.过载
现场违章行为分析
3.工作时吊臂下禁止有人
现场违章行为分析
4.超高堆放
现场违章行为分析
5.吊钩不符合要求
现场违章行为分析
6.存放不符合要求
现场违章行为分析
7.人员站位太近,索点选择不对。
现场违章行为分析
8.交叉作业,无专人指挥
报废的,由基层队安全员或派驻HSE监督员监 督,从中间、吊环中间三处喷漆的地方割 断。
5.绳卡的使用
U形螺栓应置于钢丝绳较短部分(尾段), 连接强度不小于钢丝绳自身强度的80%, 在实际使用中受载一、二次后,进一步拧 紧螺母;绳夹数量应符合下表的规定,绳 夹间距等于6-7倍钢丝绳直径。
Fra Baidu bibliotek
绳卡的规定个数要求
钻井总公司汽车起重机吊装安全管理规定
8.起吊中的安全注意事项
严禁利用吊钩或在所吊物件上带人上下。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进行起吊工作: 1 无人指挥或指挥信号不明确; 2 起重设备有缺陷或安全装置失灵; 3 超负荷起吊或被吊物,质量不清楚; 4 人站在吊物下或扒杆下; 5 光线阴暗、视线不清或车槽内有人;

煤矿安全规程培训教案(3)

煤矿安全规程培训教案(3)

富源县大河镇金晶煤矿

煤矿安全规程培训教案

二零一七年八月

培训目的及目标

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生产方针,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干标准活,上岗准岗,促进生产过程中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变“要我安全”为“我要安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煤矿安全生产和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与健康,防止煤矿事故与职业病危害,根据《煤炭法》《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煤炭生产和煤矿建设活动,必须遵守本规程。

第三条煤炭生产实行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煤炭生产活动。

第四条从事煤炭生产与煤矿建设的企业(以下统称煤矿企业)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

煤矿企业必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各级负责人、各部门、各岗位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

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目标管理、投入、奖惩、技术措施审批、培训、办公会议制度,安全检查制度,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事故报告与责任追究制度等。

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各种设备、设施检查维修制度,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并做好记录。

煤矿必须制定本单位的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

第五条煤矿企业必须设置专门机构负责煤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工作,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人员及装备.

第六条煤矿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和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第七条对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防范措施、事故应急措施、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等,煤矿企业应当履行告知义务,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并提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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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机械安装工培训

开学典礼

煤矿作为高危行业之一,安全生产始终是生产领域中的头等大事。党中央、国务院对我们煤矿的安全生产工作历来十分重视,采取了多项重大举措,相继颁布了《安全生产法》、《煤炭法》、《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等一系列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了煤矿安全监察体制。

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由于我国煤矿生产主要是地下作业,煤矿地质条件复杂多变,经常受到瓦斯、水、火、煤尘、顶板等灾害的威胁,加之技术装备水平比较落后、职工队伍素质不高、安全管理薄弱等影响,在全国煤矿企业中,发生安全事故数量还较多,重、特大事故时有发生,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为此,必须切实加强煤矿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增强安全生产的意识和法制观念,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提高煤矿企业干部职工的整体安全技术素质,使煤矿职工真正做到遵章守纪、安全作业,从而减少和杜绝事故的发生。

一、学员守则

二、学员考勤制度

第一章煤矿安全生产方针与法律法规

一、安全生产方针

1.安全生产方针的含义: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是我国安全生产的基本方针。

“安全第一”:把安全放在第一位,即生产必须安全,不安全不能生产。

“预防为主”:时刻注意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发现事故隐患要立即处理,自己不能处理的要及时上报。

说明:《安全生产法》确定的安全生产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提出“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综合治理”:即实现安全生产的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是安全生产方针的新发展。

安全生产方针的提出,与周恩来总理密切相关。

第一次:1957年,周恩来总理为中国民航题词:“保证安全第一,改善服务工作,争取飞行正常”。

第二次:1959年,周恩来总理视察井陉煤矿时指示:“在煤矿,安全生产是主要的,生产和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要服从安全”。

第三次:1960年,我国第一艘万吨巨轮“跃进”号在航运中触礁沉没后,周恩来总理对当时的交通部长说:“你们搞航运的,也要安全第一”。

后来,安全第一纳入了党和政府的许多文件。1987年4月,劳动人事部在北京召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人事厅局长、劳动保护处长、矿山监察处长、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处长会议,会上正式提出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作为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方针。《安全生产法》第一次以法律形式将这一方针予以确定。

2.煤矿工人贯彻安全生产方针的途径与方法

①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②知法、守法,树立依法从事煤矿安全生产的意识

③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④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

⑤认真积极参加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学习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

⑥做好劳动保护,避免职业伤害

二、《安全生产法》

《安全生产法》自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

《安全生产法》规定了从业人员(包括煤矿工人)的权利和义务

三、《矿山安全法》

《矿山安全法》于1993年5月1日起施行。

《矿山安全法》中与煤矿工人密切相关的内容主要有:职工有批评建议权;安全教育培训与持证上岗制度;企业不得强令工人冒险作业;企业必须制定事故隐患预防措施;因未对事故隐患采取措施或强令工人冒险作业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煤炭法》

《煤炭法》于1996年12月1日起施行,为煤炭的生产、经营活动确立了基本规范。

1.立法目的

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煤炭资源,规范煤炭生产、经营活动、促进和保障煤炭行业的发展。

2.主要内容

确立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提出了保障国有煤矿的健康发展;

开发利用煤炭资源,应当遵守环保法规、法律,做到使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同时投入使用;

严格实行煤炭生产许可证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及上岗作业培训制度;

加强矿区保护,加强煤矿企业监督检查,要求煤矿企业依法办事;

维护煤矿企业合法权益,禁止违法开采、违章指挥、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冒险作业以及依法追究煤矿企业管理人员的违法责任等。

五、《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

《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简称《特别规定》)于2005年9月3日国务院令第446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共28条。

《特别规定》构建了煤矿生产安全的责任体系,提出了预防煤矿事故的一系列制度保障,列举了危及煤矿安全生产的15项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行为,并规定存在重点安全隐患的煤矿应当立即停止作

业,排查隐患。

《特别规定》规定了六项制度、措施:一是,关闭现有科学技术条件下难以有效防止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煤矿。二是,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三是,煤矿企业负责人和有关管理人员带班下井制度。四是,免费为每位职工发放职工安全手册制度。五是,公告制度:对被责令停产整顿和关闭的煤矿,应当在当地主要媒体公告。六是,防止腐败制度:明令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不得违反国家规定投资入股煤矿。

六、《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于2007年6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详细规定了事故发生后报告和调查处理的方法。

条例将事故划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4个等级。

条例体现的基本原则:贯彻落实“四不放过”原则;坚持“政府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重在“完善程序,明确责任”的原则。

七、《煤矿安全规程》

《煤矿安全规程》是煤矿安全法规体系中一部最重要的安全技术规章,具有强制性、科学性、规范性、稳定性、可操作性的特点。建国以来,我国先后多次对《煤矿安全规程》进行了修订。最近一次对《煤矿安全规程》的修改是2010年1月国家安全监督管理总局以第29号总局令发布,新修订的《煤矿安全规程》自2010年3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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