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课件-精选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省级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 和标准、技术规范的规定,对检验检 测机构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是否符 合法定要求实施的评价许可。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省级质量 技术监督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 许可法》的有关规定,自行或者委托专业 技术评价机构,组织评审人员,对检验检 测机构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是否符合 《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和特殊要求所 进行的审查和考核。
2、设备设施的维护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检验检测 设备和设施管理程序,以确保设备和 设施的配置、使用和维护满足检验检 测工作要求。
3、设备管理 检验检测机构应对检验检测结果、抽样结果的准确性或有效性 有影响或计量溯源性有要求的设备,包括用于测量环境条件等 辅助测量设备有计划地实施检定或校准。设备在投入使用前, 应采用核查、检定或校准等方式,以确认其是否满足检验检测 的要求。所有需要检定、校准或有有效期的设备应使用标签、 编码或以其他方式标识,以便使用人员易于识别检定、校准的 状态或有效期。 检验检测设备,包括硬件和软件设备应得到保护,以避免出现 致使检验检测结果失效的调整。检验检测机构的参考标准应满 足溯源要求。无法溯源到国家或国际测量标准时,检验检测机 构应保留检验检测结果相关性或准确性的证据。 当需要利用期间核查以保持设备的可信度时,应建立和保持相 关的程序。针对校准结果产生的修正信息,检验检测机构应确 保在其检测数据及相关记录中加以利用并备份和更新。
1、设备设施的配备 检验检测机构应配备满足检验检测(包括抽样、物品制备、 数据处理与分析)要求的设备和设施。用于检验检测的设 施,应有利于检验检测工作的正常开展。设备包括检验检 测活动所必需并影响结果的仪器、软件、测量标准、标准 物质、参考数据、试剂、消耗品、辅助设备或相应组合装 置。检验检测机构使用非本机构的设施和设备时,应确保 满足本标准要求。 检验检测机构租用仪器设备开展检验检测时,应确保: a)租用仪器设备的管理应纳入本检验检测机构的管理体系; b)本检验检测机构可全权支配使用,即:租用的仪器设备 由本检验检测机构的人员操作、维护、检定或校准,并对 使用环境和贮存条件进行控制; c) 在租赁合同中明确规定租用设备的使用权; d) 同一台设备不允许在同一时期被不同检验检测机构共 同租赁和资质认定。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
检验检测活动不存在利益冲突。
任何人员或组织向检验检测机构就 其活动或结果表达不满意,并期望 得到回复的行为。
依据预先制定的准则,采用检验检 测机构间比对的方式,评价参加者 的能力。
当检验检测机构需要做出与规范或 标准符合性的声明时,描述如何考 虑测量不确定度的规则。
提供客观的证据,证明给定项目是 否满足规定要求。
2、检验检测机构应确定全权负责的管理层,管理层 应履行其对管理体系的领导作用和承诺: a) 对公正性做出承诺; b) 负责管理体系的建立和有效运行; c) 确保管理体系所需的资源; d) 确保制定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 e) 确保管理体系要求融入检验检测的全过程; f) 组织管理体系的管理评审; g) 确保管理体系实现其预期结果; h) 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客户要求; i) 提升客户满意度; j) 运用过程方法建立管理体系和分析风险、遇。
1、总则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实施和保持与其活动范 围相适应的管理体系,应将其政策、制度、计 划、程序和指导书制订成文件,管理体系文件 应传达至有关人员,并被其获取、理解、执行。 检验检测机构管理体系至少应包括:管理体系 文件、管理体系文件的控制、记录控制、应对 风险和机遇的措施、改进、纠正措施、内部审 核和管理评审。
3、检验检测标准或者技术规范对 环境条件有要求时或环境条件影响 检验检测结果时,应监测、控制和 记录环境条件。当环境条件不利于 检验检测的开展时,应停止检验检 测活动。
4、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检验检测 场所良好的内务管理程序,该程序应考虑 安全和环境的因素。检验检测机构应将不 相容活动的相邻区域进行有效隔离,应采 取措施以防止干扰或者交叉污染。检验检 测机构应对使用和进入影响检验检测质量 的区域加以控制,并根据特定情况确定控 制的范围。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 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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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检验检测机构应对抽样、操作设备、 检验检测、签发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 以及提出意见和解释的人员,依据相 应的教育、培训、技能和经验进行能 力确认。应由熟悉检验检测目的、程 序、方法和结果评价的人员,对检验 检测人员包括实习员工进行监督。
2020/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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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人员培训程序, 确定人员的教育和培训目标,明确培训需求和实 施人员培训。培训计划应与检验检测机构当前和 预期的任务相适应。
2020/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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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分包
检验检测机构需分包检验检测项目时,应分包给已 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并有能力完成分包项目 的检验检测机构,具体分包的检验检测项目和承担 分包项目的检验检测机构应事先取得委托人的同意。 出具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时,应将分包项目予以区 分。
中所有可能影响检验检测活动的人员,无论是内
部还是外部人员,均应行为公正,受到监督,胜
任工作,并按照管理体系要求履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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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检验检测机构应确定全权负责的管理层,管理 层应履行其对管理体系的领导作用和承诺:
a) 对公正性做出承诺; b) 负责管理体系的建立和有效运行; c) 确保管理体系所需的资源; d) 确保制定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 e) 确保管理体系要求融入检验检测的全过程; f) 组织管理体系的管理评审; g) 确保管理体系实现其预期结果; h) 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客户要求; i) 提升客户满意度; j)2020运/12/15用过程方法建立管理体系和分析风险、机2遇0 。
测机构不得使用同时在两个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
从业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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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保护客 户秘密和所有权的程序,该程序应包 括保护电子存储和传输结果信息的要 求。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人员应对其在 检验检测活动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 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并制定和实施相应的保密措施。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是指检验检测机构在具有有效认定资质的同时,还应具备通用要求,检验检测机构应有符合规范和准则的管理体系,管理体系应包括质量政策、质量目标、质量组织、检验检测工作流程、检验检测技术等内容;检验检测机构应具备符合条件的实验室设施及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应有足够的技术水平和认证资质;检验检测机构应有完善的检验检测程序;检验检测机构应当拥有具备必要的技术支持能力;检验检测机构应不定期实施内部审核活动,以确保检验检测质量;检验检测机构应积极响应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维护检验检测执业活动的良好秩序;检验检测机构应维护检验检测工作的公平性和公正性。
RBT214《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课件
新增内容
增加ISO17025条款: 1)4.1.2 实验室管理层应作出公正性承诺; 2)最高管理者改为管理层
260
资质认定评审准则
RB/T 214
4.2.3 检验检测机构的技术 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相 关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能力 ,全面负责技术运作;质量 负责人应确保质量管理体系 得到实施和保持;应指定关键 管理人员的代理人。
6
新增内容
增加公正性风险: 4.1.4 实验室应持续识别影响公正性的风险。这些风险 应包括其活动、实验室的各种关系,或者实验室人员 的关系而引发的风险。然而,这些关系并非一定会对 实验室的公正性产生风险。 4.1.5 如果识别出公正性风险,实验室应能够证明如何 消除或最大程度降低这种风险。
260
资质认定评审准则
4.2.3检验检测机构的技术 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 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能力 ,全面负责技术运作;质 量负责人应确保管理体系 得到实施和保持;应指定 关键管理人员的代理人。
保持一致 1 5
资质认定评审准则
4.2.4 检验检测机构的授权 签字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相 关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能力 ,并经资质认定部门批准。 非授权签字人不得签发检验 检测报告或证书。
4.1.1检验检测机构应是依法 成立并能够承担相应法律责 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检验 ,检验检测机构或者其所在 的组织应有明确的法律地位. 对其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 结果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 责任。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的检验检测机构应经所在法 人单位授权。
4.1.1检验检测机构应是依 法成立并能够承担相应法 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 织。检验检测则机构或者 其所在的组织应有明确的 法律地位。对其出具的检 验检测数据、结果负责, 并承担相应的律责任。不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检验 检测机构应经在法人单位 授权。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
场所环境要求
1 、 检 验 检 测 机 构 应 有 固 定 的 、 临时的、可移动的或多个地点的 场所,上述场所应满足相关法律 法规、标准或技术规范的要求。 检验检测机构应将其从事检验检 测活动所必需的场所、环境要求 制定成文件。
管理体系要求
2 方针目标 检 验 检 测 机 构 应 阐 明 质 量 方 针 ,
制定质量目标,并在管理评审时 予以评审。
管理体系要求
3 文件控制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控制
其管理体系的内部和外部文件的 程序,明确文件的标识、批准、 发布、变更和废止,防止使用无 效、作废的文件。
管理体系要求
管理体系要求
8 投诉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处理
设备设施要求
4、设备控制 检验检测机构应保存对检验检测具有影响的设备及其软件的记录
。用于检验检测并对结果有影响的设备及其软件,如可能,应加 以唯一性标识。检验检测设备应由经过授权的人员操作并对其进 行正常维护。若设备脱离了检验检测机构的直接控制,应确保该 设备返回后,在使用前对其功能和检定、校准状态进行核查,并 得到满意结果。
设备设施要求
2、设备设施的维护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检验检测
设备和设施管理程序,以确保设备和 设施的配置、使用和维护满足检验检 测工作要求。
设备设施要求
3、设备管理 检验检测机构应对检验检测结果、抽样结果的准确性或有效性有影响或计量溯源
性有要求的设备,包括用于测量环境条件等辅助测量设备有计划地实施检定或校 准。设备在投入使用前,应采用核查、检定或校准等方式,以确认其是否满足检 验检测的要求。所有需要检定、校准或有有效期的设备应使用标签、编码或以其 他方式标识,以便使用人员易于识别检定、校准的状态或有效期。 检验检测设备,包括硬件和软件设备应得到保护,以避免出现致使检验检测结果 失效的调整。检测量标准时,检验检测机构应保留检验检测结果相关性或准确性的证据。 当需要利用期间核查以保持设备的可信度时,应建立和保持相关的程序。针对校 准结果产生的修正信息,检验检测机构应确保在其检测数据及相关记录中加以利 用并备份和更新。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讲义幻灯片PPT
•
2、参考文件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方法? •GB/T 27000?合格评定 词汇和通用原那么? •GB/T31880?检验检测机构诚信根本要求? •GB/T 27025?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 •GB/T 27020?合格评定 各类检验机构能力的通用要求? •GB19489 ?检验检测机构生物平安通用要求? •ISO15189 ?医学实验室质量和能力的要求? •JJF1001 ?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 • 评审要点:1、检验检测机构是否下载或收集了这些相关文件 ,并作为外来文
• 理解:实验室的称呼不具体,有些科学实验室并不向社会出具证明作用的数
据与结果,故并不需要进展评审,也没有机构能够评审得了。
•发布和执行时间 • 新版评审准那么发布日期2021 年8月1日,执行日期2021年1月1日。 •改版原因: • 1、新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方法?的实施 • 2、放松审批、加强监视。如延长了复评审的年限从3年到6年,放宽了技术负
责人、授权签字人的任职条件,某些评审内容可自我承诺等。
概述
•内容变化
老版共5章90节
新版共4章77节
老版的第4章是管理要求,第5单章是技术要求。
新版把管理要求和技术要求合成一章:评审要求,新版可能注意到管 理要求和技术要求是互相影响的,不宜分开去讲。
评准那么的内容大岗
•1 总那么 •2 参考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评审要求 • 4.1 组织 4.2 人员 4.3 工作场所和环境 4.4 设备设施 • 4.5 管理体系 4.6 特殊要求
、?管理方法?、?评审准那么?、及各行业的其他相关标准与法规,如机 动车检测行业的依据是?道交法?及GB7258与GB21861为主的等国家标准和 行业标准。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对检验检测机构进行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时,在机构、人员、场所环境、设备设施、管理体系方面的通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检验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也适用于检验检测机构的自我评价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000 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GB/T 27000 合格评定词汇和通用原则GB/T 27020 合格评定各类检验机构运作要求GB/T 27025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JJF1001 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3 术语和定义GB/T19000、GB/T27000、GB/T27020、GB/T27025、JJF1001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检验检测机构 inspection body and laboratory依法成立,依据相关标准或者技术规范,利用仪器设备、环境设施等技术条件和专业技能,对产品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对象进行检验检测的专业技术组织。
资质认定 mandatory approval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技术规范的规定,对检验检测机构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是否符合法定要求实施的评价许可。
资质认定评审 assessment of mandatory approval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自行或者委托专业技术评价机构,组织评审人员,对检验检测机构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是否符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和评审补充要求所进行的审查和考核。
公正性 impartiality检验检测活动不存在利益冲突。
投诉 complaint任何人员或组织向检验检测机构就其活动或结果表达不满意,并期望得到回复的行为。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
人员要求
6、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人员培训程序,确定人员的教育 和培训目标,明确培训需求和实施人员培训。培训计划应与检验 检测机构当前和预期的任务相适应。
本标准适用于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检验检测 机构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也适用于检验检测机构的自我评价。
检验检测机构
依法成立,依据相关标准或者技术规 范,利用仪器设备、环境设施等技术 条件和专业技能,对产品或者法律法 规规定的特定对象进行检验检测的专 业技术组织。
资质认定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省 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 规和标准、技术规范的规定,对检验 检测机构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是否 符合法定要求实施的评价许可。
确认
对规定要求是否满足预期用途的 验证。
机构要求
1、 检验检测机构应是依法成立并能 够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 组织。检验检测机构或者其所在的组 织应有明确的法律地位,对其出具的 检验检测数据、结果负责,并承担相 应法律责任。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 检验检测机构应经所在法人单位授权 。
机构要求
机构要求
5、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保护 客户秘密和所有权的程序,该程序应 包括保护电子存储和传输结果信息的 要求。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人员应对其 在检验检测活动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 、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并制定和实施相应的保密措施。
人员要求
1、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人员管理程序,对人员资格确认 、任用、授权和能力保持等进行规范管理。检验检测机构应与其 人员建立劳动、聘用或录用关系,明确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岗 位职责、任职要求和工作关系,使其满足岗位要求并具有所需的 权力和资源,履行建立、实施、保持和持续改进管理体系的职责 。检验检测机构中所有可能影响检验检测活动的人员,无论是内 部还是外部人员,均应行为公正,受到监督,胜任工作,并按照 管理体系要求履行职责。
RBT214-2017《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
保持一致
精品课件
5
资质认定评审准则
RB/T 214
4.1.4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 和保持维护其公正和诚信的 程序。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人 员应不受来自内外部的、不 正当的商业、财务和其他方 面的压力和影响,确保检验 检测数据、结果的真实、客 观、准确和可追溯。若检验 检测机构所在的单位还从事 检验检测以外的活动,应识 别并采取措施避免潜在的利 益冲突。检验检测机构不得 使用同时在两个及以上检验 检测机构从业的人员精。品课件
4.1.4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维护 其公正和诚信的程序。检验检测机构 及其人员应不受来自内外部的、不正 当的商业、财务和其他方面的压力和 影响,确保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的真 实、客观、准确和可追溯。检验检测 机构应建立识别出现公正性风险的长 效机制。如识别出公正性风险,检验 检测机构应能证明消除或减少该风险。 若检验检测机构所在的组织还从事检 验检测以外的活动,应识别并采取措 施避免潜在的利益冲突。检验检测机 构不得使用同时在两个及以上检验检 测机构从业的人员。
精品课件
4
资质认定评审准则
RB/T 214
4.1.3 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人 员从事检验检测活动,应遵 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遵循客观独立、公平公正、 诚实信用原则,恪守职业道 德,承担社会责任。
4.1.3 检验检测机构及其 人员从事检验检测活动, 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遵循客现独立、 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 恪守职业道德,承担社会 责任
1 1
新增内容
增加ISO17025条款: 6.2.1 所有可能影响实验室活动的人员,无论是内部 人员还是外部人员,应行为公正、有能力、并按照实 验室管理体系要求工作。
精品课件
260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
2017-10-16发布 2018-05-01实施 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
2018年8月3日
检验检测机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向社会 出具具有证明作用数据、结果的检验检测活动应 取得资质认定。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是一项确保检验检测数据、 结果的真实、客观、准确的行政许可制度。 本标准是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对检验检测机构 能力评价的通用要求,针对各个不同领域的检验 检测机构,应参考依据本标准发布的相应领域的 补充要求。
1、总则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实施和保持与其活动范 围相适应的管理体系,应将其政策、制度、计 划、程序和指导书制订成文件,管理体系文件 应传达至有关人员,并被其获取、理解、执行。 检验检测机构管理体系至少应包括:管理体系 文件、管理体系文件的控制、记录控制、应对 风险和机遇的措施、改进、纠正措施、内部审 核和管理评审。
2、设备设施的维护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检验检测 设备和设施管理程序,以确保设备和 设施的配置、使用和维护满足检验检 测工作要求。
3、设备管理 检验检测机构应对检验检测结果、抽样结果的准确性或有效性 有影响或计量溯源性有要求的设备,包括用于测量环境条件等 辅助测量设备有计划地实施检定或校准。设备在投入使用前, 应采用核查、检定或校准等方式,以确认其是否满足检验检测 的要求。所有需要检定、校准或有有效期的设备应使用标签、 编码或以其他方式标识,以便使用人员易于识别检定、校准的 状态或有效期。 检验检测设备,包括硬件和软件设备应得到保护,以避免出现 致使检验检测结果失效的调整。检验检测机构的参考标准应满 足溯源要求。无法溯源到国家或国际测量标准时,检验检测机 构应保留检验检测结果相关性或准确性的证据。 当需要利用期间核查以保持设备的可信度时,应建立和保持相 关的程序。针对校准结果产生的修正信息,检验检测机构应确 保在其检测数据及相关记录中加以利用并备份和更新。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
4、设备控制 检验检测机构应保存对检验检测具有影响的设备 及其软件的记录。用于检验检测并对结果有影响 的设备及其软件,如可能,应加以唯一性标识。 检验检测设备应由经过授权的人员操作并对其进 行正常维护。若设备脱离了检验检测机构的直接 控制,应确保该设备返回后,在使用前对其功能 和检定、校准状态进行核查,并得到满意结果。
检验检测活动不存在利益冲突。
任何人员或组织向检验检测机构就 其活动或结果表达不满意,并期望 得到回复的行为。
依据预先制定的准则,采用检验检 测机构间比对的方式,评价参加者 的能力。
当检验检测机构需要做出与规范或 标准符合性的声明时,描述如何考 虑测量不确定度的规则。
提供客观的证据,证明给定项目是 否满足规定要求。
2、检验检测机构应确定全权负责的管理层,管理层 应履行其对管理体系的领导作用和承诺: a) 对公正性做出承诺; b) 负责管理体系的建立和有效运行; c) 确保管理体系所需的资源; d) 确保制定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 e) 确保管理体系要求融入检验检测的全过程; f) 组织管理体系的管理评审; g) 确保管理体系实现其预期结果; h) 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客户要求; i) 提升客户满意度; j) 运用过程方法建立管理体系和分析风险、机遇。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
2017-10-16发布 2018-05-01实施 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
2018年8月3日
检验检测机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向社会 出具具有证明作用数据、结果的检验检测活动应 取得资质认定。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是一项确保检验检测数据、 结果的真实、客观、准确的行政许可制度。 本标准是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对检验检测机构 能力评价的通用要求,针对各个不同领域的检验 检测机构,应参考依据本标准发布的相应领域的 补充要求。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PPT63页).pptx
重点关注
法律 责任
检验检测机构必须依法成立, 能够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技术 依据
检验检测的依据为相关标准(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地方标准、国际标准、区域标准等),以及技术规范 (如未上升为标准的,与检验检测有关的技术文件)等非 标准方法。 应当确保标准的最新有效版本。
第三条 检验检测机构从事下列活动,应当取得资质认定: (一)为司法机关作出的裁决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 (二)为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决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 (三)为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决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 (四)为社会经济、公益活动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 (五)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取得资质认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
❖ 第十六条 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的检查机构、实验室, 应当具备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基本条件和能力,并依法经认定后, 方可从事相应活动,认定结果由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公布。
❖ 本办法所称的认定,是指国家认证认可 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 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实验室和检查 机构的基本条件和能力是否符合法律、行政 法规规定以及相关技术规范或者标准实施的 评价和承认活动。
并予以公布。
❖ 关于实施《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 的若干意见
❖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 评审工作程序》 ❖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 评审员管理要求》 ❖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 ❖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 标志及其使用要求》 ❖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 证书及其使用要求》
第七条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工作应当遵循统一规范、客观公正、 科学准确、公平公开的原则。
1、凡是依法设立 的法人和其他组织, 其依法注册、登记 的经营范围或者业 务范围包括检验检 测,并且能够独立、 公正从业的,均可 申请资质认定。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对检验检测机构进行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时,在机构、人员、场所环境、设备设施、管理体系方面的通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检验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也适用于检验检测机构的自我评价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000 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GB/T 27000 合格评定词汇和通用原则GB/T 27020 合格评定各类检验机构运作要求GB/T 27025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JJF1001 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3 术语和定义GB/T19000、GB/T27000、GB/T27020、GB/T27025、JJF1001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检验检测机构 inspection body and laboratory依法成立,依据相关标准或者技术规范,利用仪器设备、环境设施等技术条件和专业技能,对产品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对象进行检验检测的专业技术组织。
资质认定 mandatory approval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技术规范的规定,对检验检测机构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是否符合法定要求实施的评价许可。
资质认定评审 assessment of mandatory approval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自行或者委托专业技术评价机构,组织评审人员,对检验检测机构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是否符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和评审补充要求所进行的审查和考核。
公正性 impartiality检验检测活动不存在利益冲突。
投诉 complaint任何人员或组织向检验检测机构就其活动或结果表达不满意,并期望得到回复的行为。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讲义(PPT49页)
2 、确定质量方针、目标
●质量方针的内涵:
三个承诺: 1,良好职业行为承诺
2,服务质量承诺
3,持续改进承诺
一个框架:为质量目标制定提供框架
●质量目标——在质量方面所追求的目的
注:质量目标通常依据组织的质 量方针制定。
注:通常对组织的相关职能和层 次分别规定质量目标。
1,挑战性; 2,可测性; 3,可实现性
3、设定机构,分配质量职能
●合理设定组织机构是落实质量职能的前提。
●组织机构筹划时要做到三有利: a. 有利于各项质量职能开展和发挥作用; b. 有利于质量管理职能整体发挥作用,并处理好部门间
一、检验检测机构质量管理 体系的建立和运行
质量管理体系概念
1、定义:是把影响检测/校准质量的所有要素综合在一起,在质量 方针的指引下,为实现质量目标而形成集中统一、步调一致、协调 配合的有机整体,使总体的作用大于各分系统作用之和。检验检测 机构建立的体系应能满足本评审准则的要求。
2、目的:检验检测机构建立管理体系是为了实施质量管理,并使其 实现和达到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以便以最好、最实际的方式来指 导实验室的工作人员、设备及信息的协调活动,从而保证顾客对质 量满意和降低成本。
●
○
△
※○
12 设备档案
○
※○
13 抽样
●
※
○
14 样品管理
※△
○
○
15 比对和验证试验
●
※△
○
职责的分类:●领导和决策责任 ※执行责任 ○配合协助责任 △监督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