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牧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10年10月) 2010-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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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与股东-西部牧业:关于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及其董事、监事、高级

董事与股东-西部牧业:关于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及其董事、监事、高级

新疆西部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确认意见一、公司基本情况1、中文名称:新疆西部牧业股份有限公司2、英文名称:Xinjiang Western Animal Husbandry Co.,Ltd.3、法定代表人:徐义民4、注册资本:8,700万元5、成立日期:2003年6月18日6、公司住所:新疆石河子市西四路5-2号二、公司股本结构的形成及变化图公司简要历史沿革如下图所示:三、股本演变情况1、前身西部有限的设立新疆西部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牧业”、“公司”或“发行人”)的前身为新疆西部牧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西部有限”)。

西部有限系根据农八师《关于同意成立新疆西部牧业有限责任公司的批复》(师发[2003]45号),并经石河子工商局核准登记,于2003年6月18日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西部牧业有限公司成立时的住所为石河子开发区63小区,法定代表人为王世超,注册资本为660万元;公司成立时的经营范围为:生产加工畜肉制品、农副产品(除专控);养殖业(不含种畜禽);畜牧机械生产;畜牧技术咨询服务。

西部有限由新疆天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融投资”)和新疆西部大众(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大众”)共同出资设立。

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为660万元,其中,天融投资以货币出资61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92.42%;西部大众以货币出资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7.58%。

新疆瑞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公司设立时的股东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03年6月17日出具了新瑞石审验字[2003]68号《验资报告》。

2003年6月18日,公司领取了新疆石河子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6590011099690-2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西部有限设立时各股东的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出资比例((%))出资比例万元)出资额((万元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1 天融投资610 92.422 西部大众50 7.58合计660 1002、2003年10月首次增资2003年8月15日,农八师国资委签发了《关于对新疆西部牧业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扩股请示的批复》(师国资办[2003]27号),同意西部有限增资。

案例分析:上海永宣投资西部牧业

案例分析:上海永宣投资西部牧业

上海永宣投资西部牧业1事件始末2008年8月15日,永宣创投以2520万元认缴西部牧业注册资本1680万元,占股19.49%。

韩宇泽出任董事,汤澄出任监事。

2010年8月19日上午消息,西部牧业(300106)将于20日登陆深交所创业板挂牌交易。

发行价为11.9元/股,发行市盈率为51.74倍。

截至发行前永宣创投持1695.82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14.49%,按首日收盘价29.98元/股计算,投资回报达20倍。

2企业及供应链2.1西部牧业简介西部牧业是新疆石河子市的生鲜乳供应商,拥有种畜良种繁育、饲料生产加工、奶牛集约养殖、牲畜屠宰加工、鲜奶收购及冷链配送等畜牧经济产业链,公司集奶牛集约化养殖、种畜繁育、生鲜乳供应于一体。

2.2供应链分析西部牧业原本处于奶业供应链的中游,通过收购泉牲牧业和波尔多牧业,使其拥有饲草料的生产能力。

生产的饲草料可供给给其控股的奶牛养殖公司,并通过天源奶业和花园乳业进一步对乳品进行加工和销售。

因此,西部牧业处于供应链的上、中游。

3投资分析上海联创永宣对西部牧业的投资主要基于以下几点:1)市场的驱动:永宣发掘到西部牧业时,国内刚爆出三聚氰胺事件。

冯涛在西北寻找项目,希望能找到一家安全的天然奶制品企业。

无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下属企业西部牧业成了不二之选。

“我们相信,军人对于奶源的质量是有保障的。

”2)企业规模化和集约化的实现程度:畜牧业是新疆的支柱产业,同时,西部牧业的商业模式跟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特殊结构相结合,如果其养殖及相关产业在一个兵团发展得好,即可以同样复制到其他兵团。

3)科研水平:中国科学院院士刘守仁是西部牧业的首席科学家和总畜牧师,其在畜牧业的地位就好像袁隆平在农业的地位一样,他都在研究畜牧业方面的相关课题。

而且,西部牧业的管理团队也大都是畜牧行业的专家。

4)基于供应链的考虑:a)上游:新疆天山北坡是全国最优质天然牧场之一,西部牧业地处的石河子市位于天山北坡经济带的中心,有较好的饲草料供应。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制定的目的是规范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和交流,保障投资者知情权、参预权和利益受到合法保护,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提高公司的透明度和形象。

第二条公司投资者关系工作以公开、透明、平等原则为基础,以顺畅、及时、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为核心,以积极、有效、诚信、真正的互动沟通为方式,建立健全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构建互信、互利的合作关系,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实现公司和投资者共同发展。

第二章投资者关系部门第三条公司设立投资者关系部门,代表公司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和协调,负责公司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投资者服务、反馈意见处理、投资者权益保护等工作。

第四条投资者关系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完整性,并及时解答投资者的疑问,及时处理投资者的投诉、举报和意见反馈。

第五条投资者关系部门应当定期向公司高层汇报投资者关系工作开展情况和投资者的反馈意见,为公司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第三章公司信息披露第六条公司应当按照法定要求和交易所规定,及时、准确、全面地披露公司信息,包括财务报告、年报、中报、季报等。

除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交易所允许外,公司不得隐瞒、虚假陈述或者误导性陈述。

第七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信息披露制度,明确信息披露工作的职责和程序,制定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全面性和公正性。

第八条公司应当在信息披露过程中注重披露方式和手段的多样化,采用多种形式进行信息披露,如公告、新闻发布会、电话会议、邮件通知、网站信息发布等。

第九条公司应当建立股东信箱和股东服务热线,方便投资者与公司进行沟通和交流。

投资者可以通过股东信箱或者股东服务热线提出意见、建议、批评和投诉,公司应当及时回复并妥善处理。

第四章投资者关系活动第十条公司应当定期组织投资者关系活动,包括投资者见面会、投资者路演、业绩说明会等,增加与投资者的互动和联系,提高公司的知名度和形象。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一、背景和目的为了建立一个健全的投资者关系管理体系,增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和互动,提高信息的透明度和及时性,以及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特制订本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二、管理原则1. 公司遵守法律法规和证券交易所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地向投资者披露相关信息。

2. 公司建立和维护与投资者的稳定而持久的沟通渠道,及时回应投资者的关切和提问。

3. 公司尊重投资者的权益,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提供必要的投资者保护服务。

4. 公司建立和完善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确保投资者关系工作的规范运作。

三、投资者关系工作职责1. 公司设立专门的投资者关系部门,负责与投资者的沟通和互动。

2. 投资者关系部门负责收集、整理和更新公司相关信息,并及时披露给投资者。

3. 投资者关系部门负责处理和回应投资者的查询、咨询和投诉。

4. 公司定期组织投资者定期会议,就公司业绩、战略规划等事项向投资者作出解答。

5. 公司定期发布投资者关系报告,向投资者公开披露公司的财务状况和业务发展情况。

四、信息披露1. 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和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披露要求,及时、真实、准确地披露相关信息。

2. 公司以适当方式进行信息披露,包括但不限于通过公司官网、投资者关系平台、新闻媒体等渠道进行公告、通知等。

3. 公司定期披露的信息包括财务报告、业务发展报告、重大事项公告等。

4. 公司及时回应投资者的关切和提问,确保投资者能够获取到所需的信息。

五、投资者权益保护1. 公司积极开展投资者教育活动,提高投资者的投资意识和风险意识。

2. 投资者关系部门负责处理投资者的投诉和纠纷,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3. 公司建立健全投资者投诉处理机制,并及时、公正、公开地处理投诉和纠纷。

六、评估和完善机制1. 公司定期评估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效果,及时进行调整和改进。

2. 公司定期进行投资者满意度调查,了解投资者的需求和意见,以进一步改进投资者服务。

西部牧业: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

西部牧业: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

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新疆西部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牧业”或“上市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鉴于本次交易事项可能引起上市公司的股票价格波动,为避免因参与人员过多透露、泄露有关信息而对本次交易产生不利影响,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以下合称“交易双方”)对本次交易事宜采取了严格保密措施及制度,具体情况如下:1、交易双方初次接触时,上市公司即告知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对交易筹划信息严格保密,不得利用本次交易筹划信息买卖上市公司股票,内幕交易会对当事人以及本次交易造成的严重后果。

2、本次交易双方参与商讨人员仅限于上市公司和交易对方中少数核心管理层、直接负责本次的人员或中介顾问等机构,以缩小本次交易的知情人范围。

3、经交易双方协商一致,在筹划本次交易过程中,为避免因信息泄露导致股票价格异动,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上市公司于2020年5月19日上午开市起停牌。

4、上市公司股票停牌期间,上市公司对本次交易的方案予以充分论证,与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予以沟通,形成了初步方案,并与拟聘请的为本次交易提供服务的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签署了保密协议。

5、各方对所有未经公开的与本次交易、一方或一方的专有权利有关的信息、文件和记录严格保密,无论该等信息、文件和记录是在本协议签订前、签订时或签订后取得。

除了(1)向为履行职责必须了解这些信息的董事、职员、雇员、代理人或其他专业服务人员或顾问或关联方披露(但条件是保密信息的接收方保证每一该等接受者知晓并遵守保密要求),或(2)适用法律、监管规则或交易所要求接收方或任何其关联方披露该等信息外,各方不得向任何人或实体透露任何该等保密信息。

综上,上市公司和交易对方在本次交易中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严格规范,相关人员严格遵守了保密义务,信息披露事宜严格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在整个过程中没有发生不正当的信息泄露的情形。

西部牧业: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备制度(XXXX年10月)

西部牧业: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备制度(XXXX年10月)

新疆西部牧业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备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新疆西部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公司内幕信息的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公平信息披露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新疆西部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负责人。

证券投资部具体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监管及信息披露工作。

第四条 由董事会秘书和证券投资部统一负责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等机构及新闻媒体、股东的接待、咨询(质询)和服务工作。

第五条 证券投资部是公司唯一的信息披露机构。

未经董事会批准,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传送涉及公司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

对外报道、传送的文件、软(磁)盘、录音(像)带、光盘等涉及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内容的资料,须经董事会秘书审核同意(并视重要程度呈报董事会审核)后,方可对外报道、传送。

第六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各部门、子公司、分公司都应配合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备工作。

第二章 内幕信息及内幕人员的范围第七条 本制度所称内幕信息是指,证券交易活动中,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证券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

“尚未公开”是指尚未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或网站上公开披露。

第八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一)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二)公司重大投资行为和重大购置财产的决定;(三)公司订立重要合同,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四)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五)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重大损失;(六)公司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发生的重大变化;(七)公司的董事、三分之一以上监事或者经理发生变动;(八)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九)公司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十)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被依法撤销新疆西部牧业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宣告无效;(十一)公司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十二)公司分配股利或者增资的计划;(十三)公司股权结构发生重大变化;(十四)公司债务担保的重大变更;(十五)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30%;(十六)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可能依法承担重大损害赔偿责任;(十七)公司收购的有关方案;(十八)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对公司证券交易价格有显著影响的其他重要信息。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两篇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两篇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合同文档示例::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甲方:_________(公司名称)乙方:_________(投资者)鉴于甲方是一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公司,乙方是甲方的投资者,为了明确双方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方面的权利和义务,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条定义1.1 投资者关系管理:指甲方为了维护与乙方的良好关系,及时、准确地传递公司信息,提高乙方对公司的了解和信任,促进乙方对公司投资决策的参与,所进行的一系列活动。

1.2 信息披露:指甲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向乙方公开披露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重大事项等信息的行为。

第二条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标2.1 提高乙方对甲方的了解和信任,增强乙方的投资信心。

2.2 促进乙方参与甲方的决策,提高甲方的治理水平。

2.3 建立长期、稳定、良好的合作关系,实现甲乙双方的共同发展。

第三条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内容3.1 信息披露:甲方应当及时、准确地披露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重大事项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临时报告、股东大会通知等。

3.2 互动交流:甲方应当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与乙方进行互动交流,回应乙方的咨询、建议和投诉。

3.3 投资者教育活动:甲方应当开展投资者教育活动,提高乙方的投资知识和风险意识。

第四条信息披露的要求4.1 及时性:甲方应当及时披露信息,确保乙方能够及时了解公司的最新情况。

4.2 准确性:甲方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3 公平性:甲方披露信息应当公平对待所有乙方,不得有选择性地披露信息。

第五条互动交流的方式5.1 股东大会:甲方应当定期召开股东大会,与乙方进行面对面的交流。

5.2 电话会议:甲方可以通过电话会议的方式,与乙方进行远程交流。

5.3 网络平台:甲方可以利用网络平台,如官方网站、社交媒体等,与乙方进行在线交流。

第六条投资者教育活动的内容6.1 投资知识培训: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投资知识培训,帮助乙方提高投资水平。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通用4篇)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通用4篇)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通用4篇)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

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这次为您整理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通用4篇),如果对您有一些参考与帮助,请分享给最好的朋友。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篇一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办法所称项目公司,是指签订正式投资协议,并已完成划款、工商变更登记等工作,正式进入投后管理期并经公司授权由项目投资中心负责管理的公司。

第二条投资后管理投资后管理(以下简称:投后管理),是指对项目公司及影响风险控制的有关因素进行持续监控和分析,提供增值服务,处理突发重大事件的管理过程。

包括投后监督管理、管理咨询、风险预警及退出。

第三条投后管理负责人1、由项目投资总监指定具体投后经理,负责所投项目公司的投后管理业务。

2、投后经理在具体的投后管理中,可根据具体工作需要,申请获得咨询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的支持。

第四条投后管理内容1、监督管理①风险管理②执行投资合同中约定的权利;③出席项目公司董事会议。

2、管理咨询---增值服务①协助项目公司招聘和解雇关键管理人员;②对项目公司的日常运作管理提供咨询与建议;③对项目公司的发展战略提供咨询与建议,并协助其完成;④协助项目公司与关键的原料供应商或产品顾客建立并维持稳定的关系;⑤对项目公司市场营销策略提出建议;⑥对项目公司的财务管理提供建议;⑦为项目公司提供融资方案与建议。

3、投资退出设计与实施①投资退出设计根据项目公司发展态势、市场环境变化和投资公司自身的投资策略、机会,选择适当时机、选择投资退出方式,依据最有利的`方式设计投资退出方案。

②投资退出实施a.已约定退出方式之投资退出实施。

b.未约定退出方式之投资退出实施。

第二章对接协调会第五条投资完成,投资总监负责组织召开项目公司和投后管理对接会,参加人员为投后管理经理和项目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接会上主要有以下两项内容:1、阐述投资理念和投后管理的基本要求;2、明确项目公司总经理助理、行政部门负责人、财务部门负责人(财务总监)等人员作为日常对接人,建立日常对接的长效机制。

西部牧业: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11-04-07

西部牧业: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11-04-07

股票简称:西部牧业 股票代码:300106 公告编号:临2011-012号 新疆西部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西部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1年4月1日北京时间10:3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会议通知于2011年3月21日以专人、传真方式送达了全体董事, 会议通知的时间及方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徐义民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一、《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得通过。

此预案需经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董事会报告”部分。

二、《总经理工作报告》;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得通过。

三、《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得通过。

此预案需经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0年全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9,463.36 万元,同比增长10.25%;实现利润总额3,420.93万元,同比增长1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415.70万元,同比增长12.2%。

四、《2011年财务预算报告》;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得通过。

此预案需经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1年公司根据各单位生产经营情况预计营业收入达3.86亿元,预计产生营业总成本3.54亿元,预计2011年度争取申请国家及政府各项项目经费、贴息及补形成营业外收入900万元,预计营业外支出50万元,预计实现利润总额4050万元。

(免责声明:上述各项指标不是公司盈利预测,公司能否实现上述指标存在不确定因素。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1. 引言本文档旨在制定一套完整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以有效管理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关系,并提供透明、真实的信息披露机制,保护投资者权益,提高公司形象和声誉。

2. 目标与原则2.1 目标- 建立健全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维护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合作关系;- 提供全面、准确、及时的信息披露,保证投资者获得真实、完整的信息;- 保护投资者权益,提高市场透明度与公司声誉。

2.2 原则- 公开透明:以公开、透明的原则向投资者披露信息,保证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平等互利: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对投资者的权益保护应一视同仁;- 及时迅速:及时回应和处理投资者的问题、请求和投资咨询。

3. 组织与责任3.1 组织机构公司设立投资者关系管理部门,负责投资者关系的统筹协调和管理工作。

3.2 责任与职责- 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接收投资者的意见、建议和投诉,并及时回应;- 组织投资者活动和会议,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 监测投资者关注度,及时了解市场反馈,向公司管理层提供相关报告和建议。

4. 信息披露4.1 披露原则- 以全面、准确、真实为准则,确保信息披露公开透明;- 披露信息要及时、定期,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

4.2 披露渠道公司将信息披露渠道分为内部和外部渠道:4.2.1 内部渠道- 公司内部网站:为公司内部人员提供最新的财务、业务和市场信息;- 公司内部内部邮件通知及时更新和披露的信息,确保公司内部人员都能及时获得相关信息。

4.2.2 外部渠道- 公司网站:在公司网站上定期更新和披露重要的财务报告、公告、业绩报告等信息;- 报纸媒体:适时通过报纸等媒体发布公告和重要信息;- 官方信息披露平台:在相关的官方信息披露平台上按时、按规定披露信息。

5. 投资者关系活动5.1 投资者会议公司定期举办投资者会议,向投资者分享公司的战略规划、业绩表现以及未来发展计划,并接受投资者提问和建议。

股东权益保护与投资者关系制度

股东权益保护与投资者关系制度

股东权益保护与投资者关系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本制度的订立目的是为了保护公司股东的权益,维护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关系稳定和谐,促进公司的连续发展。

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订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股东、投资者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

第三条基本原则1.公司应乐观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及时公开紧要信息,确保投资者公平知情。

2.公司应公正对待全部股东,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

3.公司应建立健全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维护与投资者的沟通和互动。

4.公司应遵守法律法规和商业道德准则,敬重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股东权益保护制度第四条股东权益保护原则1.公司应确保股东的知情权、参加权、表决权、选择权等基本权益不受侵害。

2.公司应供应充分的信息,并向股东供应定期报告、投资回报情况、关键决策等紧要信息。

3.公司应建立健全的股东权益保护机制,保护股东的合法利益。

第五条股东大会1.公司股东大会是股东行使权力和监督公司的最高权机构,公司应依照法定程序和程序规定召开股东大会。

2.公司应供应充分的时间和充分的信息,使股东能够充分了解议案内容并作出明智的决策。

3.公司应确保股东大会的决策公正、公平,保护小股东的权益,不得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的共同利益。

第六条股东提案权1.公司股东在股东大会上享有提案权,公司应依照法律法规和章程规定,认真审查和回复股东提案。

2.公司应及时向股东公开提案的审查、回复和结果,并保持与股东的沟通,切实解决股东关注的问题。

第七条股权转让管理1.公司应建立健全股权转让管理制度,订立明确的股权转让程序和规定,确保股权转让公开、公平、合法。

2.公司应及时披露股权转让信息,确保股东有平等的参加权利,并保护股东的权益不受侵害。

第八条非公开信息保护1.公司应建立健全非公开信息保护制度,确保内幕信息不被泄露,并采取相应的措施防止内幕交易的发生。

2.公司应对掌握非公开信息的人员进行教育和监督,严禁利用内幕信息取得欠妥利益,并追究相关责任。

股东权益保护与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股东权益保护与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股东权益保护与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与股东及投资者的沟通沟通,保障股东权益,提高公司的整治水平,遵守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特订立本《股东权益保护与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全部股东和投资者,是保护股东权益、维护投资者关系的基础准则,具有管束力。

第三条本制度的核心目标是建立一个公开、公平、公正的投资者关系管理机制,确保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并及时、准确地向投资者供应必需的信息。

第二章股东权益保护制度第四条公司应当乐观保护股东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在公司经营中的利益得到合理回报。

第五条公司应当保证股东在公司供应的股东大会上行使股权的权利,包含但不限于提案、质询、表决等权益。

第六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投资者保护机制,设立特地的内部机构或委员会负责股东权益保护工作,定期组织相关培训与学习,并及时公布机构设置和相关职责。

第七条公司应当敬重股东知情权,向股东及时供应公司经营情况、重点决策、财务情形以及其他影响股东权益的紧要信息,确保信息公开透亮。

第八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投诉机制,指定相关部门负责受理、调查和处理股东投诉,并及时向股东反馈处理结果。

第九条公司应当建立股东酬劳制度,确保股东能够合理共享公司的经营成绩。

第三章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第十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确保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好互动。

第十一条公司应当设立特地的投资者关系部门,负责与投资者的沟通联系,及时回复投资者的查询与咨询。

第十二条公司应当及时、准确、全面地向投资者披露与公司相关的重点信息,包含但不限于财务报告、法律诉讼、紧要合同、环境保护等。

第十三条公司应当建立定期与不定期沟通的机制,例如投资者说明会、电话会议等形式,向投资者通报公司运营情况,并就投资者关注的问题作出解答。

第十四条公司应当乐观参加投资者关系活动,例如投资者教育培训、投资者关系沟通会等,增长与投资者的互动和信任。

投资者关系管理8大流程

投资者关系管理8大流程

投资者关系管理8大流程Investor relations management is a critical aspect of any company's operations. It involves building and maintaining relationships with current and potential investors, as well as communicating the company's financial performance and other relevant information to the investment community.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公司运营中至关重要的一个方面。

它涉及与现有和潜在投资者建立和维护关系,以及向投资社区传达公司的财务表现和其他相关信息。

One of the key processes in investor relations management is communication. This involves not only disseminating information to investors, but also listening to their concerns and feedback. Effective communication can help build trust and confidence in the company, and can also provide valuable insights into investor sentiment. 投资者关系管理中的一个关键流程是沟通。

这不仅涉及向投资者传递信息,还包括倾听他们的关注和反馈。

有效的沟通可以帮助建立对公司的信任和信心,并可以提供有价值的投资者情绪洞察。

Another important aspect of investor relations management is financial reporting. Companies must ensure that their financialreports are accurate, transparent, and in compliance with relevant regulations. These reports are crucial for investors to make informed decisions about their investments.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另一个重要方面是财务报告。

投资者关系管理方案

投资者关系管理方案

投资者关系管理方案投资者关系管理(Investor Relations, IR)是指上市公司与股东、投资者、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相关利益相关方之间建立和维护健康良好的沟通和互动关系的管理活动。

一个全面有效的投资者关系管理方案对于公司的发展和投资者信任至关重要。

本文将详细讨论投资者关系管理方案的各个方面,并提供相关实例和补充说明。

一个成功的投资者关系管理方案需要涉及以下几个关键要素:1. 透明度和信息披露:公司应该向投资者提供全面、准确、及时的信息披露,包括财务状况、经营业绩、风险因素等。

公司可以通过定期报告、公告、电话会议、投资者关系网站等渠道向投资者提供信息。

此外,公司还应制定信息披露政策,并与内部各部门进行协调,确保信息披露的一致性和准确性。

举例来说,在2019年,某上市公司的利润出现大幅增长。

该公司及时公布财务报告并通过电话会议与投资者进行沟通,解释了此增长的原因以及未来的发展计划。

这种及时的信息披露和沟通有效地增强了投资者对公司的信任和对未来业绩的预期。

2. 投资者沟通和互动:公司应该建立和维护与股东和投资者的积极互动,以了解他们的需求、关切和期望,并及时回应他们的问题和反馈。

公司可以通过定期举办投资者关系活动(如投资者会议、路演等)以及通过投资者关系热线和电子邮件与投资者进行沟通。

例如,某公司定期组织投资者会议,允许投资者直接与公司管理层交流。

公司高层向投资者介绍了公司的发展战略,回答了他们的问题,并提供了适当的解释和分析。

这种积极的投资者互动有助于增加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信任。

3. 市场情报和竞争分析:公司应该密切关注市场和行业动态,及时了解竞争对手的动向与策略,并进行分析和评估。

这有助于公司及时调整自身战略,提高竞争力,并向投资者传递正确的信息。

举个例子,某公司进行了对竞争对手的深入分析,了解到对方计划推出一款新产品。

为了稳住投资者信心,该公司及时公布了相应的信息,并解释了自身的竞争优势以及对这一新产品的应对策略。

黑牛食品: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10年10月) 2010-10-25

黑牛食品: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10年10月) 2010-10-25

黑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10年10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黑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建立长期、稳定的良好关系,提升公司的诚信形象,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以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投资者利益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黑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投资者关系”是指上市公司与其投资者以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和交流。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战略管理的基本内容,是指公司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运用金融和市场营销的原理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实现投资者利益最大化。

第二章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原则与目的第三条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基本原则是:(一)充分披露信息原则。

除强制的信息披露外,公司可主动披露投资者关心的其他相关信息。

(二)合规披露信息原则。

公司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规定,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在开展投资者关系工作时应注意对尚未公布信息及其他内部信息的保密,一旦出现泄密的情形,公司应当按有关规定及时予以披露。

(三)投资者机会均等原则。

公司应公平对待公司所有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避免进行选择性信息披露。

(四)诚实守信原则。

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客观、真实、准确,避免过度宣传和误导。

(五)高效低耗原则。

选择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方式时,公司应充分考虑提高沟通效率,降低沟通成本。

(六)互动沟通原则。

公司应主动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建议,实现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双向沟通,形成良性互动。

第四条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目的是:(一)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和熟悉;(二)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三)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四)促进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投资者财富增长并举的投资理念;(五)增加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改善公司治理。

投资者关系管理政策梳理

投资者关系管理政策梳理

投资者关系管理政策梳理投资者关系管理在公司治理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它不仅关乎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有效沟通和关系维护,更牵扯到公司的声誉和信誉。

一家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质量往往能够反映出其治理水平和透明度,对于公司的长期发展和稳健经营也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

因此,建立健全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对于企业来说是非常必要的。

一、投资者关系管理的概念与意义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向外界投资者传递信息、保障投资者权益、维护公司声誉和提高透明度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

一个公司要想提高其在资本市场上的声誉和形象,就必须建立起一套完善的投资者关系管理,以更好地与内外部投资者进行交流和互动,提高其公司的管理透明度和经营质量,从而增强其在市场中的竞争力。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主要目的在于维护公司的形象和声誉,保障股东权益,提高公司透明度,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一个公司只有与其投资者建立起强有力的信任和良好的关系,才能吸引更多的投资,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广阔的空间。

二、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内容与要点1.信息披露在投资者关系管理中,信息披露是其核心内容之一。

公司应当通过及时、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向投资者主动公布公司的业绩、财务状况、重大事项等关键信息,以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

信息披露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投资者在知情的基础上进行投资决策,同时加强对内幕信息的管理与披露,杜绝内幕交易的发生。

2.投资者沟通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规范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交流方式和沟通渠道,建立定期的投资者沟通机制,引导投资者对公司进行深入了解,增加公司的透明度和认知度。

投资者关系部门应当及时回应投资者的咨询和疑问,为投资者提供准确、及时的信息,并建立起长期的信任关系。

3.投资者权益保护公司应当在投资者关系管理中规定完善的投资者权益保护措施,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公司应当尊重投资者的知情权、参与权、表决权等权益,同时建立有效的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妥善处理投资者的诉求,维护公司和投资者之间的稳定关系。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新疆西部牧业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公开谴责处分的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新疆西部牧业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公开谴责处分的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新疆西部牧业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公开谴责处分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布日期】2017.09.13•【文号】•【施行日期】2017.09.13•【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证券正文关于对新疆西部牧业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公开谴责处分的公告经查明,新疆西部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牧业”或“公司”)存在以下违规事实:2017年2月27日,西部牧业披露《2016年度业绩快报》,预计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473.92万元。

2017年4月19日,西部牧业披露《2016年度业绩快报修正公告》,将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修正为亏损5,437万元。

2017年4月28日,西部牧业披露《2016年年度报告》,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亏损5,221.47万元。

西部牧业业绩快报披露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与2016年年报相比,存在重大差异且盈亏性质发生变化,业绩快报修正严重滞后。

西部牧业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2.1条、第2.4条、第11.3.4条和第11.3.8条的相关规定。

西部牧业董事长徐义民,董事兼总经理陈光谱,财务总监张予惠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2.2条、第3.1.5条的相关规定,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依据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6.2条、第16.3条的规定,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一、对新疆西部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予以公开谴责的处分;二、对新疆西部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徐义民、董事兼总经理陈光谱、财务总监张予惠予以公开谴责的处分。

对于新疆西部牧业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的上述违规行为和本所给予的处分,本所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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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西部牧业股份有限公司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新疆西部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与投资者或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关系管理指引》(以下称“《证券交易所管理指引》”)和《新疆西部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合理运用金融和市场营销的原理,通过多种方式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双向沟通与交流,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的重要管理行为。

本制度所称投资者,包括公司在册与潜在的股票、债权及公司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的投资者。

第三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规性原则: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深圳交易所管理指引》的相关规定向投资者披露信息;(二)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平等、坦诚的对待所有投资者,保障所有投资者的知情权及其他合法权益。

(三)及时性原则:公司应当及时披露应当向投资者披露的所有信息;(四)充分性原则:向投资者全面、完整地传递公司相关信息;(五)主动性原则:公司应借助各种媒体或其他方式,积极、主动地与投资者保持畅顺的沟通;(六)互动性原则:公司与投资者实行良好的双向沟通机制;(七)真实性原则:本着实事求是的宗旨,如实向投资者报告公司的经营状况和发展战略;(八)保障原则:公司应当适当投入,建设必备的信息交流设施,采用先进的技术手段,努力提高沟通效果,拓展沟通渠道。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1、树立尊重投资者及投资市场的管理理念;2、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和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3、促进公司诚信自律、规范运作;4、提高公司透明度,改善公司治理结构。

第五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目标为:1、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2、建设尊重投资者、尊重市场的企业文化;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第六条 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和反映公司的实际状况,避免过度宣传可能给投资者造成的误导。

第七条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时应注意尚未公布信息及内部信息的保密,避免和防止由此引发泄密及导致相关的内幕交易。

第八条 除非得到明确授权并经过培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应避免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代表公司发言。

第九条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主要内容包括:(一)公司的发展战略,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的产业发展方向、竞争战略、研发战略和市场营销战略等;(二)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及运营过程中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新产品或新技术的研究开发、重大投资决策、资产重组、对外合作、管理层变动、财务状况、经营业绩、股利分配、管理模式、股东大会、董事会及监事会决议等各种有关公司的重大信息等;(三)企业文化,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员工所共有的企业理念、价值取向以及公司的发展和追求等;(四)公司外部环境及其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市场竞争环境变化以及产业政策等变化对企业的影响等。

(五)对公司有重要意义或投资者关心的其他信息。

第十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客观、真实、准确、完整的介绍和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避免过度宣传可能给投资者造成的误导。

公司不对本公司股票价格的走势公开作出预期或承诺。

投资者关系管理部门、负责人及职责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长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全面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主持参加公司重大投资者关系活动,包括股东大会、业绩发布会、新闻发布会及路演推介等。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为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日常负责人,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全面统筹协调与安排。

第十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日常负责人的主要职责包括:(一)应在全面了解公司运作和管理、经营状况、发展战略等情况下,在上一年度末制定公司下一年度的投资者关系工作计划,并报第一负责人批准后实施;(二)负责具体策划、安排、组织和参加各类投资者关系活动;(三)负责制订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报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并负责具体落实和实施;(四)制定公司投资者关系工作的评价及考核体系;(五)负责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就投资者关系管理进行全面和系统的培训;(六)在进行投资者关系活动之前,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和指导;(七)持续关注新闻媒体及互联网上有关公司的各类信息并及时反馈给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

(八)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第一负责人授予的其他与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相关的职权。

第十四条 公司设证券部作为投资者关系的日常管理部门,具体承办投资者关系日常管理工作,设专人负责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日常事务。

第十五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日常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为:(一)汇集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等相关信息,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与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相关的信息;(二)筹备股东大会;(三)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传真、接待来访等方式回答投资者的咨询;(四)定期或在出现重大事件时组织分析说明会等活动,与投资者进行及时、充分沟通;(五)在公司网站中设立公司公告及定期报告等投资者关系管理专栏,网上披露信息,方便投资者查询;(六)与机构投资者、中小投资者保持经常性联系,提高投资者行使权利;(七)加强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合作关系,引导媒体的报道,安排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重要人员的采访、报道;(八)跟踪和研究企业的发展战略、经营状况、行业动态及有关法律法规,通过适当的方式与投资者沟通;(九)与监管部门、行业协会、证券交易所等保持经常性接触,形成良好的沟通关系;(十)与其他上市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部门、专业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咨询公司、财经公关公司等保持良好的合作与交流关系;(十一)调查、研究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状况、撰写反映投资者关系状况的研究报告,供公司决策层参考;(十二)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负责人交办的其他事宜。

公司信息披露第十六条 公司应认真执行公司制定的信息披露制度,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依法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公司所有的重大信息。

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主要通过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公告(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方式进行。

第十七条 公司可以通过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各种活动和方式,自愿披露现行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应披露信息以外的信息。

第十八条 公司遵循公平披露的原则,面向公司的所有投资者,使其均有同等机会获得同质、同量的信息,确保各机构、专业和个人投资者能在同等条件下进行投资活动,避免进行选择性信息披露。

公司避免向来电、来函或来访股东、机构投资者、专业证券分析机构、新闻媒体或者其他机构或人员透露公司尚未公开披露的重大信息。

第十九条 公司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在投资关系活动中就公司经营状况、经营计划、经营环境、战略规划及发展前景等持续进行自愿性信息披露,帮助投资者作出理性的投资判断和决策。

第二十条 公司在自愿披露具有一定预测性质的信息时,应以明确的警示性文字,具体列明相关的风险因素,提示投资者可能出现的不确定性和风险。

第二十一条 在自愿性信息披露过程中,当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已披露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或者已披露的预测难以实现的,公司应对已披露的信息及时进行更新。

对于已披露的尚未完结的事项,公司有持续和完整披露义务,直至该事项最后结束。

第二十二条 公司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一旦以任何方式发布了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应披露的重大信息,应及时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尽快进行正式披露。

第二十三条 证券时报为公司的信息披露指定报纸,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为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同时,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在公司官方网站上进行披露。

投资者关系活动第一节 股东大会第二十四条 公司应根据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认真准备和组织好股东大会的召开工作,积极探索各种适合公司实际情况的方式,扩大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范围。

第二十五条 公司应努力为中小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创造条件,在召开时间和地点等方面充分考虑便于股东参加。

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可以利用互联网络对股东大会进行直播。

第二十六条 为了提高股东大会的透明性,公司可以广泛邀请新闻媒体参加并对会议情况进行详细报道。

第二十七条 股东大会过程中如对到会股东进行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司应尽快在公司网站或以其他可行方式公布。

第二节 网站及其他信息交流设备第二十八条 公司应配备必要的信息交流设备,保持包括公司网站、咨询专用电话、传真和电子信箱等各种联系渠道的畅通。

公司对外联系渠道发生变化时,应及时予以公告。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日常负责人负责组织专人回答投资者提出的问题。

第二十九条 公司通过公司的官方网站并通过在网站开设投资者关系专栏的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

第三十条 公司应对官方网站进行及时更新,并将历史信息与当前信息以显著标识加以区分,对错误信息应及时更正,避免对投资者产生误导。

第三十一条 公司可在网站上开设论坛,投资者可以通过论坛向公司提出问题和建议,公司可以通过论坛直接回答有关问题。

第三十二条 公司开设公开电子信箱与投资者进行交流。

投资者可以通过向公司提出问题和了解情况,公司也可以通过信箱回复或解答有关问题。

第三十三条 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开设投资者咨询专用电话和传真,并及时在定期报告中对外公布咨询电话号码。

如有变更要尽快在公司网站公布,并及时在正式公告中进行披露。

咨询电话应有专人负责,并保证在工作时间电话有专人接听和线路畅通。

如遇重大事件或其他必要时候,公司应开通多部电话回答投资者咨询。

第三十四条 对于论坛及电子信箱中涉及的比较重要的或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及答复,公司投资者关系日常管理部门应加以整理后在网站的投资者专栏中以显著方式刊载。

第三节 分析师会议、业绩说明会及路演第三十五条 公司可在定期报告结束后、实施融资计划或其他公司认为必要的时候举行分析师会议、业绩说明会或路演活动。

第三十六条 分析师会议、业绩说明会和路演活动应采取尽量公开的方式进行,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可采取网上直播的方式。

第三十七条 分析师会议、业绩说明会或路演活动如采取网上直播方式,可事先以公开方式就会议举办时间、登陆网址以及登陆方式等向投资者发出通知。

第三十八条 公司可事先通过电子信箱、网上论坛、电话和信函等方式收集中小投资者的有关问题,并在分析师会议、业绩说明会及路演活动上通过网络予以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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