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 第六章_时效

合集下载

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精彩总结:各章撤销权时效的归纳

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精彩总结:各章撤销权时效的归纳

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精彩总结:各章撤销权时效的归纳
撤销权的时效规定很多,在这里按章节归纳如下:
(1)第一章,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如果自行为成立之日起超过1年,当事人请求变更或者撤销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可撤销合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2)第六章,①企业破产中,债务人企业有无偿转让财产等五种行为的,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1年内,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②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的,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6个月内,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3)第九章,可撤销合同:①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②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4)第九章,合同保全措施中的撤销权:①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②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5)第十章,赠与合同的撤销:①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1年内行使;②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6个月内行使。

经济法-第六章

经济法-第六章

(四)单独保证和共同保证
单独保证是指只有一个保证人担保同一债权的 保证。
共同保证是指数个保证人担保同一债权的保证。
第六章 担保法
四、保证责任
(一)范围
主债权 利息 违约金 损害赔偿金 实现债权的费用
第六章 担保法
(二)保证责任期间
当事人在合同中订明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
第六章 担保法
甲因向乙借款而将自己的一辆汽车抵押给乙,双方 签订了抵押合同,但未办理登记手续。后甲又将该 汽车转让给不知情的丙,并办理了过户手续。如果 甲逾期不能偿还乙的借款,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 A.因没有办理登记手续,造成该汽车的抵押权 没有设立 B.该汽车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 C.因为丙属于善意第三人,乙无权要求丙退还 该汽车 D.乙有权要求丙退还该汽车,以实现抵押权
第六章 担保法
二、担保的分类
(一)法定担保和约定担保 (二)本担保和反担保 (三)人的担保和物的担保 (四)债务人担保和第三人担保
第六章 担保法
第二节 保证
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以其信用向债权人保证债务人 履行债务,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 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的行为。
第六章 担保法
张某向李某借款,李某要求张某提供担保,张某分别找到友人甲、 乙、丙、丁,他们各自作出以下表示,其中构成保证担保的 有( )。 A.甲在张某向李某出具的有保证条款的借据上签署“保 证人甲” B.乙向李某出具字据称“如张某到期不向李某还款,本 人愿代还3万元”,李某表示接受 C.丙在张某向李某出具的没有保证条款的借据上签署 “如张某到期不向李某还款,由本人负责” D.丁向李某出具字据称“如张某到期不向李某还款,由 本人以某处私房抵债”

中级会计经济法第六章增值税法律制度要点归纳

中级会计经济法第六章增值税法律制度要点归纳

第六章增值/税法律制度一、增值/税纳税人经营规模具体情形纳税人类型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可以成为一般纳税人不能满足上述条件小规模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500万元个体工/商户以外的其他个人只能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1)非企业性单位(2)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单位、个体工/商户可以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一般情况应当向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1、单位以承包、承租、挂靠方式经营的,承包人以发包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发包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以该发包人为纳税人。

否则,以承包人为纳税人。

2、除另有规定外,纳税人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二、增值/税征税范围(一)视同销售★对象业务是否视同销售货物代销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个人代销√销售代销货物√设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机构移动至另一机构用于销售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相关机构跨县(市)√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1、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户2、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3、无偿赠送给其他单位或个人√外购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1、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户2、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3、无偿赠送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无偿提供服务;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用于公益事业×以社会公众为对象×其他情形√Flatwhite_imp1、将自产的酸奶赠送儿童福利院,属于将自产货物用于无偿赠送,视同销售2、为儿童福利院免费修建住宿楼,属于向公益事业无偿提供服务,不视同销售三、增值/税税率和征收率(一)税率税率档次业务税率基本税率1、销售或进口货物(适用低税率除外)2、加工、修理修配劳务3、有形动产租赁服务13%低税率11、粮食等农产品(初级产品,如粗加工面粉)、食用植物油、食用盐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二甲醚、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工业用炭为13%)3、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农机配件为13%)5、其他9%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记忆:“房地产”是“交邮”的“基础”)低税率2增值电信、金融、现代(有形动产租赁和不动产租赁除外)、生活服务、销售无形资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除外)6%(二)征收率(简易办法计税项目综述):轻松过关1,P383-P389★1、纳税人销售“旧东西”(不动产除外)的增值/税处理纳税人类型销售对象具体情况税务处理一般纳税人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固定资产按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过进项税(注意2009年1月1日期限)依3%征收率减按2%应交增值/税=含税售价/(1+3%)*2%按规定可以抵扣进项税按适用税率征收销项税额=含税售价/(1+适用税率)*适用税率固定资产以外的其他物品小规模纳税人其他个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免征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3%征收率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依3%征收率减按2%应交增值/税=含税售价/(1+3%)*2%固定资产以外的其他物品3%征收率应交增值/税=含税售价/(1+3%)*3%不区分,统一处理旧货(他人用过的物品)(1)从事二手车经销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0.5%)*0.5%(2)其他二手物品:应交增值/税=含税售价/(1+3%)*2%Flatwhite_imp2、纳税人提供建筑工程服务增值/税处理(老项目指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4-30前的建筑工程项目)纳税人建筑工程性质计税方法税务处理一般纳税人老项目选择简易计税,按3%征收率应纳税额=(全部价款+价外费-支付的分包款)/(1+3%)*3%选择一般计税,按适用税率销项税额=(全部价款+价外费)/(1+适用税率)*适用税率新项目只能一般计税,按适用税率小规模不区分新老选择简易计税,按3%征收率应纳税额=(全部价款+价外费-支付的分包款)/(1+3%)*3%3、纳税人销售不动产的增值/税处理纳税人不动产来源计税方法税务处理一般纳税人(非房地产企业)2016-4-30前自建选择简易计税,按5%征收率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5%)*5%2016-4-30前外购选择简易计税,按5%征收率应纳税额=(全部价款+价外费-购置原价)/(1+5%)*5%2016-4-30前自建或外购选择一般计税,按适用税率销项税额=含税售价/(1+适用税率)*适用税率2016-5-1后自建或外购只能一般计税,按适用税率小规模纳税人(非房地产)自建只能简易计税,按5%征收率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5%)*5%外购只能简易计税,按5%征收率应纳税额=(全部价款+价外费-购置原价)/(1+5%)*5%上述外购指直接购买、接受捐赠、接受投资入股、抵债取得。

经济法黄金考点第六章

经济法黄金考点第六章

考点:支票1.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支票的持票人对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在一定期限内不行使而消灭,该期限是()。

A.3个月B.4个月C.5个月D.6个月【答案】D2.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支票的下列记载事项中,可以由出票人授权补记的有()。

A.出票日期B.收款人名称C.票据金额D.付款人名称【答案】BC3.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单位签发支票必须具备的条件是()。

A.开立支票存款账户B.经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批准C.存入足够支付的款项D.预留印鉴【答案】B4.赵某收到一张支票,发现记载金额的中文大写和数码不一致。

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该支票效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支票有效,以数码记载为准B.支票有效,以中文大写记载为准C.支票无效D.将支票金额更改一致后支票有效【答案】C5.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支票记载事项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支票上未记载付款日期的,该票据无效B.支票上未记载付款地的,出票人的营业场所为付款地C.支票上未记载出票日期的,该票据无效D.支票的出票人不得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答案】C【解析】(1)选项A:支票限于见票即付,不得另行记载付款日期;另行记载付款日期的,该记载无效,支票有效;(2)选项B:支票上未记载付款地的,以付款人(而非出票人)的营业场所为付款地;(3)选项D:支票的出票人可以在票据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出票人在票据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该票据不得转让。

6.甲公司为支付货款,签发了一张以同城的乙银行为付款人、以丙公司为收款人的转账支票。

丙公司在出票日之后的第14天向乙银行提示付款。

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A.乙银行可以拒绝付款B.甲公司在乙银行的存款足以支付支票金额的,乙银行应当足额付款C.甲公司应当对丙公司承担票据责任D.乙银行拒绝付款的,丙公司无权对甲公司进行追索【答案】AC【解析】支票的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10日内提示付款。

经济法基础-第六章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

经济法基础-第六章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
2021/7/23
• 【例题】在税款征收过程中,纳税人依法享有一定 权利。下列各项中,属于纳税人权利的有( )。 (2004年) A.要求税务机关对纳税人情况保密 B.对税务机关所作出的决定,享有陈述权、申 辩权 C.要求税务机关退还多缴纳的税款并加算银行 同期存款利息 D.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也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款申请的义务:出示税务检查证明的义务;多征 税款立即返还的义务;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的义 务等。
2021/7/23
• 2.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权利和义务 • (1)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权利 • ①知情权。 •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向税务机关了解国家税收法
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与纳税程序有关的情况。 • ②要求保密权。 •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要求税务机关对自己的生产
2021/7/23
• 【例题1·单选题】下列需办理税务登记的 范围包括( )。
• A.个体户 • B.个人 • C.国家机关 • D.非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 • 『正确答案』A
2021/7/23
• 【例题2·多选题】下列组织和人员中,应 当办理税务登记的有( )。
• A.国有企业 • B.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 • C.出版社 • D.在集贸市场流动卖菜的农村菜农 • 『正确答案』ABC
即征税对象。
2021/7/23
• 【例题1·单选题】税收法律关系中的权利 主体是指( )。
• A.征税方 • B.纳税方 • C.征纳双方 • D.国家税务总局 • 『正确答案』C
2021/7/23
• 【例题2·单选题】税收法律关系中的纳税 主体是指( )。
• A.负税人 • B.纳税义务人 • C.纳税担保人 • D.扣缴义务人 • 『正确答案』B

2023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 第六章 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2023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 第六章 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第一节 合伙企业法基本理论 1.概念 合伙企业,是指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享收益,对合伙企业债务依照《合伙企业法》承担责任的经营性组织。

【注意】合伙企业属于非法人组织。

2.形式 我国的合伙企业形式包括两类: 普通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企业。

3.先分后税 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由合伙人分别缴纳所得税,合伙企业不缴纳企业所得税。

第二节 普通合伙企业一、设立条件★★ 一、设立条件★★ 1.有2个以上合伙人 (1)合伙人可以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或其他组织。

(2)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但可以成为有限合伙人。

2.书面合伙协议 (1)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订立。

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2)修改或者补充合伙协议,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但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3.有合伙人认缴或实际缴付的出资 合伙人的出资形式: (1)货币 (2)非货币 ①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其他财产权利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

②普通合伙人可以劳务出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

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普通合伙企业应当在其名称中标明“普通合伙”字样; 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应当在其名称中标明“特殊普通合伙”字样。

5.登记 (1)合伙企业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登记。

①因虚假登记被撤销的合伙企业,其直接责任人自登记被撤销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合伙企业登记,登记机关应当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予以公示。

②合伙企业变更登记事项,应当自作出变更决议、决定或者法定变更事项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合伙企业的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合伙企业成立日期。

【例题·单选题】(2016年)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出资形式中,只能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价值评估办法的是( )。

注会考试《经济法》第6章

注会考试《经济法》第6章

第六章 公司法律制度 本章简介:1.本章属于重点章节,平均分值在15分以上,大多数年份会考查综合题,并很有可能和证券法结合考查。

本章近几年连续调整,比如公司法司法解释三、优先股等,今年主要做的是结构性调整,实质内容未变。

2.本章需重点把握出资制度、股东和股权问题、股份有限公司的有关规定。

3.本章需要过数字关,知识较为零散,建议边学边记,不要把记忆的任务全部留在考前。

【考点一】公司法人资格(三星)【考点介绍】本考点中的“法人人格否认”是今年新增内容。

本考点在11、13年考查过案例题,07、09考查过客观题,重点为担保的处理。

一、公司的特征公司是指股东依法以投资方式设立,以营利为目的,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独立法人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二、公司法人财产权 1.投资能力的限制:决议向其他企业投资,董事会或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

数额公司章程对投资总额及单项数额有限额,不得超过限额。

——约定事项对象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2.担保的限制: 【口诀】对外担保股董议,对内担保股东议,出席其他表决半,数额不超章程关。

3.借款的限制:决议 除非公司章程有特别规定或股东会的同意,董事、经理不得将公司资金借给他人对象 不得直接或者通过子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

【补充】高级管理人员包括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还包括董事会秘书。

【例题·多选题】根据《公司法》,关于公司提供担保的说法,正确的有( )。

A.公司可以对外提供担保,但不可以为本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 B.董事会、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均有权决定公司对外提供担保事宜 C.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提供担保的数额作出限制性规定D.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可以决定为本公司股东提供担保,但是具体事项表决时需由公司半数以上股东同意才能通过『正确答案』BC『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规定。

经济法第六章 税法

经济法第六章 税法



7.税收减免
目的在于,国家能够充分运用税收对某些企业或
产业予以扶持和照顾。


8.违章处理
违章处理是指对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或其他税收
当事人的漏税、欠税、偷税、抗税或未履行税务登
记、纳税申报等违反税法的行为,税务机关可依法
做出处理。



税收法律关系
税收法律关系是税法确认和调整的,国家税务
主体始终是国家或代表国家行使征税权的专门机关,
包括税务机关、财政机关及海关。

2.权利义务的不对等性
税收法律关系是一种纵向法律关系。税收专门机
关往往是以税收管理者、执法者的身份出现的。

3.财产所有权无偿、单向转移性

在税收法律关系中,纳税人在履行纳税义务后,
其相应的财产就无偿地转让给国家,国家既不直接


4.体现国家主权,维护国家经济利益
设计合理的涉外税收政策,既有利于吸引外资,
引进先进技术,发展外向型经济,又有利于维护国
家的经济利益。

5.监督经济活动,维护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 国家通过征税活动,可以实施对企业生产经营 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的监督,及时反映 国家经济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并通过税务机关的严 格执法,查处有关涉税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正常

税收作为一种特定的分配形式,既是一个历史 范畴,又是一个经济范畴。首先,税收是人类历史 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事物,是伴随着私有制、阶
级、国家的产生而产生的,其内容和性质也因社会
生产力的发展、社会制度和国家性质的变更而变化;
其次,税收是国家参与一部分社会产品的分配和再
分配的手段,其实质是一种以国家为主体的特殊分 配形式。

初级会计考试经济法基础 教材 第六章

初级会计考试经济法基础 教材 第六章

初级会计考试经济法基础教材第六章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第一节税收征收管理概述一、税收法律关系及征纳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一)税收法律关系1.税收法律关系主体(征纳双方)(1)征税主体。

包括各级税务机关、海关等。

(2)纳税主体。

包括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

2.税收法律关系的内容:主体所享受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3.税收法律关系的客体: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

【例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可以成为税收法律关系主体的有( )。

A.税务部门B.在我国境内有所得的外国企业C.海关部门D.在我国境内有所得的外籍个人『正确答案』ABCD『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税收法律关系主体。

税务部门和海关部门是征税主体,在我国境内有所得的外国企业和在我国境内有所得的外籍个人是纳税主体(二)征纳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税务机关的权利和义务(1)职权(6项):法规起草拟定权、税务管理权、税款征收权、税务检查、行政处罚权、其他(如估税权、代位权、撤销权等)。

提示:税务检查职权,包括查账权、场地检查权、询问权、责成提供资料权、存款账户核查权等。

(2)义务:包括宣传税法,辅导纳税人依法纳税;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守秘密;进行回避的义务;受理减、免、退税及延期缴纳税款申请,受理税务行政复议等义务。

2.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权利与义务(1)权利:知情权、要求秘密权、享受减税免税和出口退税权、陈述与申辩权、行政复议和诉讼权等。

(2)义务:包括按期办理税务登记、按规定设置账簿、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按期缴纳或解缴税款、接受税务机关依法实行的检查等。

【例题1·单选题】在税款征收过程中,征税方依法享有一定权利。

下列各项中,属于税务机关权利的有( )。

A.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守秘密B.诉讼权C.估税权D.知情权『正确答案』C【例题2·多选题】在税款征收过程中,纳税人依法享有一定的权利。

下列各项中,属于纳税****利的有( )。

中级经济法基础知识点(诉讼时效的概念)

中级经济法基础知识点(诉讼时效的概念)

诉讼时效的概念(一)诉讼时效的概念与特点1.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不在法定期间内行使权利而失去诉讼保护的制度。

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 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提出请求的, 人民法院会受理并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权利人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 人民法院对权利人的权利不再进行保护的制度。

2.诉讼时效的特点( 1)诉讼时效以权利人不行使法定权利的事实状态的存在为前提。

(2)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时消灭的是胜诉权, 并不消灭实体权利。

①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后起诉的, 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受理后, 义务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 人民法院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 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

义务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 人民法院不应对诉讼时效问题进行释明及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进行裁判。

②当事人一审期间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 在二审期间提出的, 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但其基于新的证据能够证明对方当事人的请求权已过诉讼时效期间的情形除外。

③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 当事人自愿履行义务的, 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义务人履行了义务后, 又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的, 法律不予支持。

(3)诉讼时效具有法定性和强制性。

诉讼时效的期间、计算方法以及中止、中断的事由由法律规定, 当事人约定无效。

当事人对诉讼时效利益的预先放弃无效。

【例1-2016 单选】根据诉讼时效法律制度的规定, 下列关于诉讼时效制度适用的表述中, 不正确的是( )。

A.当事人不可以约定延长或缩短诉讼时效期间B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 当事人自愿履行义务的, 不受诉讼时效限制C .当事人未按照规定提出诉讼时效抗辩, 却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申请再审, 人民法院不予支持D.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可以主动适用诉讼时效规定进行审判【答案】D(二)【解析】义务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 人民法院不应对诉讼时效问题进行释明及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进行裁判。

帮您恢复记忆-经济法第6章--证券法律制度

帮您恢复记忆-经济法第6章--证券法律制度

“我领大家过中级”《经济法》第六章证券法律制度(上)本章属于自助型章节,不好理解的地方很少,但需要记忆的地方很多,严重考验大家的记忆力。

因此,为了给大家节约宝贵的学习时间,本斑竹将本章需要记忆的内容总结了一下,分三贴列示。

需要声明的一点是:大家需要在细读教材内容的基础上来阅读这三贴,而且本斑竹并不能保证考试所考到的本章考点全部在本斑竹所总结的这三贴之内,敬请大家勿迷信这三贴。

本章共讲述了十大问题:一、公开发行的界定;二、股票;三、公司债券;四、证券投资基金;五、股份转让的法律限制;六、持续信息公开;七、禁止的交易行为;八、上市公司收购;九、证券公司;十、法律责任。

本贴总结问题一至三,明天的贴子总结问题四至六,周一的第三篇贴子总结问题七至十。

一、公开发行的界定1、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的2、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累计超过200人的3、向200人以下的特定对象发行证券,不得采取广告、公开劝诱和变相公开方式,否则就属于公开发行二、股票(一)股票的发行条件1、首次发行股票的条件(1)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2)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3)最近3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无其他重大违法行为(4)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2、募集资金用途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必须按照招股说明书所列资金用途使用。

改变招股说明书所列资金用途,必须经“股东大会” 作出决议。

(二)证券的承销1、证券承销采取代销、包销方式。

2、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的证券票面总值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应当由承销团承销。

3、证券的代销、包销期限最长不得超过90日。

4、证券公司在代销、包销期内,对所代销、包销的证券应当保证先行出售给认购人,证券公司不得为本公司预留所代销的证券和预先购入并留存所包销的证券。

5、股票发行采用代销方式,代销期限届满,向投资者出售的股票数量未达到拟公开发行股票数量“70%”的,为发行失败;发行人应当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股票认购人。

2023年中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真题及答案(9月10日)

2023年中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真题及答案(9月10日)

2023年中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真题及答案(9月10日)第1题单选题(每题1分,共20题,共20分)1.下列请求权中,属于诉讼时效适用对象的是()。

A.支付违约金请求权B.支付银行存款本金请求权C.排除妨碍请求权D.支付抚养费请求权【参考答案】A【参考解析】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1)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2)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3)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4)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当事人对下列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1)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请求权;(选项A正确)(2)兑付国债、金融债券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企业债券本息请求权;(3)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4)其他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规定的债权请求权。

【考查考点】第一章诉讼时效的适用对象。

2.根据物权法律制度规定,下列物权中,物权客体只能是动产的是()。

A.留置权B.质权C.抵押权D.所有权【参考答案】A【参考解析】选项A:可以留置的客体只能是动产;选项B:可供交付的质权的客体可以是动产,也可以是权利;选项C:抵押权的客体可以是动产,也可以是不动产;选项D:所有权的可以是动产、不动产或权利等。

【考查考点】第四章物权的客体3.合伙企业变更经营范围应当自作出变更决定之日起()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A.7B.10C.15D.30【参考答案】C【参考解析】合伙企业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应当自作出变更决定或者发生变更事由之日起15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考查考点】第二章变更登记4.()属于无偿的法律行为。

A.赠与B.买卖C.租赁D.承揽【参考答案】A【参考解析】无偿法律行为,是指当事人一方无须为给付而获得利益的法律行为,例如赠与、无偿委托、借用等。

经济法 第六章 时效

经济法 第六章  时效

三、诉讼时效与除斥期间的区别
• (一)成立条件不同。 成立条件不同。
STAT
• 诉讼时效只有在同时具备权利人不行使权利的 诉讼时效只有在同时具备权利人不行使权利的 以及该事实状态持续达到法定期间 事实状态以及该事实状态持续达到法定期间两 事实状态以及该事实状态持续达到法定期间两 个条件时,才能成立; 个条件时,才能成立; • 除斥期间只需具备法定的权利存续期间已经经 除斥期间只需具备法定的权利存续期间已经经 一个条件即可成立。 过一个条件即可成立。 • (二)法律效果不同。 法律效果不同。 • 诉讼时效届满后只发生消灭胜诉权的效果,不 诉讼时效届满后只发生消灭胜诉权的效果, 发生消灭实体权利的效果; 发生消灭实体权利的效果;除斥期间届满后发 实体权利消灭的效果。 生实体权利消灭的效果。
STAT
五、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
• (一)诉讼时效的起算 • 诉讼时效的起算, 诉讼时效的起算,也就是开始计算诉讼时 效期间。 民法通则》 137条规定 条规定: 效期间。《民法通则》第137条规定:“诉讼 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 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 计算。但是, 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 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第二节 诉讼时效
• 一、诉讼时效的概念和特点
STAT
• 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于一定期间内不行使请求 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于一定期间内不行使请求 人民法院保护其权利的请求, 人民法院保护其权利的请求,就丧失请求法院 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律制度。 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律制度。 • 《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 民法通则》 135条规定 条规定: 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 二年, 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 另有规定的除外。” 另有规定的除外。

经济法第六章 合同法

经济法第六章 合同法

第五节 合同的担保
▪ 合同的担保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或由当事 人双方经过协商一致而约定的,为保障合 同债权实现的法律措施。
一、保证
▪ 保证是指第三人为债务人地履行作担 保,由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 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 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二、抵押
▪ 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其确定的财产 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 承诺的撤回是指受要约人阻止承诺发生法律效 力的意思表示。
▪ 6.承诺对要约内容的变更
▪ 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 新要约。
六、合同成立的时间和地点
▪ (一)合同成立的时间 ▪ 合同成立的时间是指合同当事人从何时开始享有合同
权利、承担合同义务。 ▪ (二)合同成立的地点 ▪ ①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 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
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 ③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
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经常居住地 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 ④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七、缔约过失责任
▪ ▪ 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
因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给对方造成损失时所应承 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 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当事人在 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 定金合同从交付之日起生效。定金的 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 同标的额的20%。
第六节 合同的变更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转让
▪ 一、合同的变更 ▪ (一)合同变更的概念 ▪ 是指合同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完全履行时,当事
人双方根据客观情况的变化,依照法律规定的 条件和程序,对原合同进行修改和补充。

经济法基础 第六章 工业产权法律制度

经济法基础 第六章 工业产权法律制度

第二节 商标法
一、 商标的概述 (一) 商标与《商标法》
商标:
是指生产经营者使用于商品或服务上与其他商品 或服务区别开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 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 要素的组合。
法律驿站 6-2
商标的作用
(1) 商标是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标志; (2) 注册商标是取得专用权的前提,只有注册商标才能受到 法律保护; (3) 商标是企业的无形资产,是信誉的载体; (4) 注册商标有利于企业品牌的宣传、推广及加大市场竞争 的优势。
第二节 商标法
优先权原则
商标注册申请的优先权是指商标注册申请人 在外国第一次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之日起6个 月内,若向中国提出同样申请的,将优先于 他人在该申请日后提出的申请,取得申请在 先的地位。
《商标法》第24条规定:
商标注册申请人自其商标在外国第一次提出商 标注册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商 品以同一商标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依照该外 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 或者按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 先权。
甲厂去年以来生产土豆片、锅巴等小食品,使用“香脆”二字 做未注册商标。现甲厂决定提出“香脆”商标注册申请,使用 商品仍为土豆片、锅巴。
请问: (1) 该商标注册申请能否被核准?为什么? (2) 如果商标局驳回该注册申请,甲厂不服,应 在何时向谁提出复审请求?
第二节 商标法
三、 商标注册的申请
(一)商标注册的原则
工业产权与知识产权是有区别的。知识产权是指智力成果的创 造人依法所享有的权利和生产经营活动中标记所有人依法所享 有的权利的总称,包括著作权和工业产权。工业产权是指人们 对应用于商品生产和流通中的创造发明和显著标记等智力成果 享有的专有权。在我国,工业产权主要包括专利权和商标权。 知识产权的范畴要比工业产权的范畴广。

电大《经济法概论》第六章

电大《经济法概论》第六章

第六章一、单项选择题1.合同是两个以上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A)A.民事法律行为什B.行政法律关系C.民间行为D.行政主体行为2.双务合同是指( A)A.合同双方当事人互相马给付义务的合同B.借用合同与赠与合同C.合同双方当事人一方享有权利,另一方承担义务合同D.合同双方当事人都只享有权利合同3.实践性合同是指( B )A.合同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成立的合同B.除合同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处,还须交付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C.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D.要式合同4.合同自愿原则是( B )A.计划经济的核心B.商品经济有内在要求在法律上的表现C.近代税法的核心D.近代公司法的核心5.诚实信用原则是( A)A.民法的基本原则,也是合同法的基本原则B.所有法律的基本原则C.合同正义原则D.鼓励交易原则6.要约和要约邀请的根本区别是( D )A.是否以作广告为目的B.是否以报告价格为目的C.是否以电视广告为目的D.是否以缔约为目的7.我国《合同法》对要约生效的时间( B )A.采用发信主义B.采用到达主义C.采用投邮主义 C.采用实践主义8.要约的撤回是指( B )A.要约在发生法律效力之后,要约人欲使其失去法律效力的意思表示B.要约在发生法律效力之前,要约人欲使其失去法律效力的意思表示C.在承诺发出之前,使其法律效力归于消灭的意思表示D.在承诺发出之后,使其法律效力归于消灭的意思表示9.导致要约失效的原因不包括( B )A.要约人依法撤消要约B.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受要约人C.受要约人期限届满未作出承诺D.受要约人更改要约的实质内容10.无效合同,( C )A.自成产后有效B.经当事人同意后而有效C.自始无效D.经当事人追认后而有效11.合同履行( D )A.是债权人完成受领义务的行为B.不是合同目的体现和要求C.不是其他合同法律制度的归宿D.是整个合同法的核心12.双务合同中履行抗辩权包括( D )A.同时履行抗辩权和一般抗辩权B.同时履行抗辩权和请求权C.同时履行抗辩权和拒绝权D.同时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13.合同保全的两种方法是( C )A.代位权和抗辩权B.代位权和请求权C.代位权和撤消权D.代位权和人身权14.广义的合同变更是指( A )A.合同主体与内容变更B.合同主体的变更C.合同内容的变更D.合同客体的变更15.违约责任是当事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而产生的( A)A.民事责任B.行政责任C.刑事责任D.过错责任16.赔偿损失是违约责任中最普遍的补救方式( A)A.赔偿损失具有补偿性,也具有惩罚性B.赔偿损失都是约定的C.赔偿损失都是任意的D.赔偿损失都是法定的二、多项选择题1.合同是法律特征为(ABCD )A.是一种民事行为B.是两个以上当事人意思表示一样的民事法律行为C.以设立、变更、终止债权和债务关系D.主体的法律地位平等E.是一种民事法律关系2.合同法的基本原则为( ABCDE )A.合同自愿原则B.合同合法原则C.合同诚实信用原则D.合同公平原则E.合同平等原则3.要约的构成在件有( ABCDE )A.必须是特定的当事人所为的意思表示B.必须具有缔结合合同目的C.必须向要约的相对人发出D.要约内容具体确定E.须表明一经爱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4.承诺的构成要件有( ABCD )A.承诺须由受要约人作出B.承诺须向要约人作出C.承诺的内容应和要约的内容相一致D.承诺须在要约存续期间内作出并在要约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E.承诺不得由授权代理人作出5.合同的主要条款有( ABCDE )A.标的B.质量和数量C.价款或报酬D.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E.违约责任及解决授权人代理人作出6.合同的有效要件包括( ABCD )A.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B.意思表示真实C.不违反法律或公共利益们D.符合法律要求的形式E.应经公共机关公证7.确认无效合同的依据为( ABCDE )A.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B.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C.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前D.损害社会公共利益E.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8.可撤消合同的原因有( ABCD )A.重大误解B.显失公平C.乘车之危D.欺诈、胁迫E.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9.合同被确认无效和被撤消的后果为( ABC )A.返还财产B.损害赔偿C.追缴财产收归国有或返还给集体、第三人D.恢复原状E.修补替换10.不安抗辩权的成立条件为( ABC )A.当事人一方便先为给付的义务B.后给付义务人的履行能力明显降低C.后给付义务未提供适当担保D.当事人一方不具有任何义务E.后给付义务人的履行能力明显提高11.合同变更的条件为( ABCD )A.变更合同已有合同关系有效存在B.合同变更须依当事人约定或法定C.合同变更须遵守法定形式D.合同内容须发生变化E.合同主体已转移12.法定解除合同的条件有( ABCDE )A.不可抗力B.履行期届满前,当事人一方表明产履行主要是债务C.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债务,经催告在合理期限内未履行D.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E.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13.对于违约责任,法律规定的免责条件有( ABC )A.不可抗力B.相对方有过错C.免责条款D.债务人的过错E.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共同过错14.违约金( ABCDE )A.可以代替赔偿损失B.与实际履行不能并存(单纯迟延除外)C.与定金不能并存D.具有补偿性而非惩罚性E.单纯为迟延履行设定时具有惩罚性15.定金( ABC )A.是债权的担保形式B.可以抵作价款C.可以收回D.就是预付款E.与违约金可以并存16.免责条款( ABCDE )A.是当事人要合同中约定的B.是当事人要合同的一部分C.效力以合同的有效成立为前提D.以排除或限制当事人的未来责任为目前E.以意思表示为要素17.严格责任的优点为( ABCDE )A.原告只需要向法庭证明被告未履行合同的事实B.不要求原告证明被告有过错C.免去了证明过错的困难D.方便裁判,有利于诉讼E.不履行与违约责任二者互为因果,有利于当事人严肃对待合同18.提存须符合下列条件( ABCDE )A.提存之债真实合法B.提存人具有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C.符合提存的原因D.有适宜提存的标的物E.提存在标的与债的标的相符19.合同变更的特点为( ABC )A.合同变更须当事人协商一致B.合同变更是合同内容易局部变更C.合同变更会产生新的权利、义务D.合同变更必然导致合同的无效E.合同变更是合同内容彻底改变20.撤消权( AD )A.自债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撤消事由之日起1个内行使B.自债务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撤消事由之日起1个内行使C.自债权人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的,该撤消权消灭D.自债务人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的,该撤消权消灭E.可以中止、中断或延长三、判断分析题1.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协议。

2020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第六章_增值税法律制度习题及答案

2020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第六章_增值税法律制度习题及答案

2020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第六章_增值税法律制度习题及答案2020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第六章_增值税法律制度习题及答案第六章增值税法律制度⼀、单项选择题1.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企业发⽣的下列⾏为中,不属于视同销售货物的是()。

A.将购进的⽉饼礼盒发放给职⼯作为节⽇礼物B.将本企业⾃产的货物分配给投资者C.将委托加⼯收回的货物⽤于集体福利D.将购进的⼀台⽣产设备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2.某⽣产企业是增值税⼩规模纳税⼈,2020年1⽉销售低值易耗品,取得不含税收⼊15万元;销售⾃⼰使⽤过的货车1辆,取得含税收⼊5.67万元(未放弃减税优惠)。

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该⽣产企业上述业务应缴纳增值税()万元。

A.0.62B.0.59C.0.56D.0.603.下列承包经营的情形中,应以发包⼈为增值税纳税⼈的是()。

A.以承包⼈名义对外经营,由承包⼈承担法律责任的B.以发包⼈名义对外经营,由发包⼈承担法律责任的C.以发包⼈名义对外经营,由承包⼈承担法律责任的D.以承包⼈名义对外经营,由发包⼈承担法律责任的4.甲企业为增值税⼀般纳税⼈,2020年2⽉,销售天然⽓取得价税合计⾦额210000元;外购劳保⽤品⼀批,取得的普通发票上注明⾦额3520元。

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不考虑其他因素,甲企业当期增值税应纳税额为()元。

A.18900B.17339.45C.16934.49D.19090.915.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般纳税⼈发⽣的下列业务中,允许开具增值税专⽤发票的是()。

A.百货商场向消费者个⼈销售电器B.商贸企业向⼩规模纳税⼈零售服装C.⼿机专卖店向消费者个⼈提供⼿机修理劳务D.商贸公司向⼀般纳税⼈销售办公⽤品6.2020年1⽉,某酒⼚(增值税⼀般纳税⼈)销售⼀批⽩酒和啤酒,其中销售⽩酒开具的增值税专⽤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50000元,另外收取包装物押⾦2260元;销售啤酒开具的普通发票上注明价税合计⾦额为33900元,另外收取包装物押⾦4520元。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中断的法定事由。 依《民法通则》第140条之规定,可使诉讼时 效中断的法定事由有权利人提起诉讼,当事人 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
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况:
以当事人的主观意志实施的行为
1. 起诉。即权利人依诉讼程序主张权利,请求人 民法院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
广义的起诉:仲裁委员会、人民调解委员会、行政机关
诉讼时效期间的中止和中断

1.诉讼时效中止的概念。 指在诉讼时效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 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暂时停止计算诉讼 时效期间,待阻碍时效进行的法定事由消除后, 继续进行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


2.中止的法定事由。 依《民法通则》第139条之规定,不可抗力和其他障 碍,为使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 不可抗力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情 况。自然灾害如地震、洪水、,人的活动如战争、罢 工,皆可构成不可抗力。发生不可抗力时,权利人主 观上要求行使权利,但客观上无法行使,法律予之以 中止的救济手段。
甲公司与乙公司于1990年7月10日签订一份合同,约定由甲向乙供应一套 设备并负责送货、安装,货款总额300万元。同年10月10日,甲公司将设备运 抵乙方,设备安装后,调试运转正常。乙公司即付货款280万元,双方同意剩 余20万元待设备运转3个月后如果没有质量问题时再行支付。3个月后,乙未 向甲提出质量问题,甲去函要求乙支付余款20万元。乙以目前尚不能肯定设 备有无质量问题为由,要求再等3个月。甲未允,去函要求乙方至迟到1991年 1月10日前结清全部货款及迟延利息。乙未答复。 此后3年内,双方未再就此事交涉。1994年5月,甲公司清理合同时发现乙公 司尚欠其20万元设备款,遂派人到乙公司追讨,经双方协商,于1994年5月30 日达成书面协议,乙公司同意于1994年6月30日前付清所欠货款。至6月30日, 乙公司仍未付清此款。甲公司遂起诉于法院。问: ①甲乙于1990年7月10日所签买卖合同的诉讼时效应截止于何时? ②设乙公司在1991年3月10日发现设备有质量问题,能否要求甲公司承担 违约责任?为什么? ③一种意见认为,本案诉讼时效已过,乙公司有权拒付余款20万元,这 种意见是否对?为什么? ④如何看待甲乙双方于1994年5月30日达成的协议?
第六章 时效
本章主要内容
一、时效的概念及意义
二、诉讼时效 三、诉讼时效中止和中断 四、占有时效 五、除斥期间
诉讼时效(消灭时效)的概念

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身合法权 益遭受侵害后的一定期限内应当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期 间,如果在此期间内未向人民法院起诉,则丧失了权 利获得司法保护的机会。
诉讼时效期间的分类

1.普通诉讼时效——2年 2.特别诉讼时效——特别规定 3.权利的最长保护期限——20年
特别诉讼时效——特别规定
只适用于特殊的民事法律关系。《民法通则》第136 条规定了下列民事法律关系的特别诉讼时效期间为1 年: (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2)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3)延付或拒付租金的; (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此外,《铁路货物运输合同实施细则》规定,承运人 与托运人、收货人相互间要求赔偿或退补费用的时效 期限为180天;要求铁路支付运到期限违约金的时效 期限为60天。技术合同法规定,技术合同争议的时效 期限为1年。
20年
权 利 受 侵 害时
知道或 应当知 道
一般 2年
(一)人身伤害赔偿的诉讼时效起算:《民法通则司法解释》168条: 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 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 伤势确诊之日起算。 (二) 合同的诉讼时效的起算: 1、约定履行期限的债权,自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开始计算。 2、未约定履行期限的债,自权利人提出履行要求的次日或 优惠期结束的次日开始计算。 3、关于分期履行的合同的诉讼时效的起算。 最高法院2003年11月对有关法院类似问题的个案请示中作出 了答复:应按每笔相对独立的债权履行期限届满时分别起算。


权利的最长保护期限——20年

《民法通则》第137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 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 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 予保护。其意思为,权利人不知或不应当知道 权利己被侵害,自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经过20年 的,其权利也失去法律的强制性保护。
期间起算示意图

特别诉讼时效

5、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知 道或者应当知道受到污染损害时起计算 6、有关船舶发生油污损害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三年,自损害发 生之日起计算;但是,在任何情况下时效期间不得超过从造成损 害的事故发生之日起六年。”规定诉讼时效为三年 7、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 仲裁的期限为四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 之日起计算。因其他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依 照有关法律的规定
[例] 如果债权人通过特快专递向债务人发出了逾期贷款 催收通知书,债权人能够提供特款专递的邮件存根和邮电局 的收据。但是不能提供债务人对这个邮件是否签收、拒收或 者其他方面的证据。债务人否认受到过这个邮件。那么诉讼 时效是否中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债权人在保证期间以特快专递向保证人发 出逾期贷款催收通知书但缺乏保证人对邮件签收或拒收的证 据能否认定债权人向保证人主张权利的请示的复函

其他障碍为概括性规定。根据学说的解释,主要包括 如下情况: (1)权利人为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而无 法定代理人或法定代理人已死亡或丧失行为能力; (2)继承开始后,没有确定继承人或遗产管理人; (3)其他构成行使权利之障碍的事由,由法官以自 由裁量权决定之。



3.诉讼时效可以中止的时间。 依《民法通则》第139条的规定,诉讼时效可以中止 的时间,为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 4.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律效果。 诉讼时效中止后,中止的期间不计入时效期间内。待 中止事由消除后,时效期间继续进行,与中止前已经 过的时效期间合并计入总的时效期间。

区别对比:
公法上的“消灭时效”——刑事犯罪的“追诉时效”: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 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 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 院核准。 《刑法》第88条: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 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 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第89条: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 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 计算。

债权人通过邮局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向保证人发 出逾期贷款催收通知书,在债权人能够提供特 快专递邮件存根及内容的情况下,除非保证人 有相反证据推翻债权人所提供的证据,应当认 定债权人向保证人主张了权利。




3.中止与中断的区别 ①发生的事由不同。中止的法定事由出自当事人的主观意志所不 能决定的事实;中断的法定事由为当事人的主观意志所能左右的 事实。 ②发生的时间不同。中止只能发生在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中 断可发生于时效期间内的任何时间。 ③法律效果不同。中止的法律效果为不将中止事由发生的时间计 入时效期间,中止事由发生前后经过的时效期间合并计算为总的 时效期间。而中断的法律效果为于中断事由发生后,已经经过的 时效期间全部作废,重新开始起算时效期间。
2. 请求。 这里指权利人直接请求义务人履行义务; 3. 认诺。 即义务人在诉讼时效进行中直接向权利 人作出同意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
明示或者推论
如何证明权利人曾经向义务人做出了请求履行义 务的意思表示,是实践中最困难的事情。从理论上来 讲,债权人应该是享有主动权,可以在任何时候向债 务人主张债务。但在实践里面,债权人不仅要及时行 使权力,而且还要取得相应的证据,证明自己在债权 期限届满之前,向债务人主张过自己的权利,从而引 起诉讼时效的中断。
除斥期间


法律规定的权利存续期间在此期间内不行使权利权利 即行消灭的制度。 例如《继承法》规定,受遗赠人在知道受遗赠的二个 月内不作出接受遗赠的意思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这里的二个月就是除斥期间。 《合同法》第95条规定:“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 消灭。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 期限,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 消灭。”这一规定明确了合同解除可以由法律规定除 斥期间,也可以由当事人直接约定除斥期间,并允许 在法律没有规定或当事人未约定期限时由对方催告确 定合理期间。
诉讼时效的要素



(1)权利人不行使权利,例如,侵权行为的受害人 不主张损害赔偿请求权; (2)权利人不行使权利的状态在法律规定的权利行 使期限内始终不间断地持续。《民法通则》就侵权行 为损害赔偿请求权规定的行使期限为2年; (3)导致一定法律效果的发生。即权利人丧失请求 法院保护其权利的胜诉权。
案例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张某于1997年将其股票账户委托给一好朋友进行交易, 但是证件没有给他,2004年3月份张某发现朋友已在 2002年1月份将其账户上的部分资金和股票转出,但 是并没有告诉张某,证券公司也承认在此问题上有过 失,请问张某可以用什么方法挽回损失?
分析

张某与其朋友之间已形成委托代理关系,并且其作为委托人 的合法权益已受到其朋友的侵害。另外由于证券公司在交易 过程中,未尽到审慎审查的义务,因此,与该股民的朋友一 起构成共同侵权,应当承当对该股民的连带赔偿责任。对该 共同侵权行为,适用诉讼时效期间中的一般诉讼时效期间— ——2年。 张某的诉讼时效期间应当从证券公司承认其过失并同意进 行赔偿之日的第二天开始起算。否则,则丧失了权利获得司 法保护的权利。该事件教育广大股民,应当加强风险防范意 识,对自身财产应定时进行核查。一旦发现自身权益遭受不 法侵害,则应及时向人民法院起诉,以免超过诉讼时效而遭 受不必要的损失。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