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
解除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
解除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
登处通字[ ]第号
:
本部门于年月日向你(单位)制发《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登存通字[ ]第号),对等证据进行先行登记保存。
根据的规定,现决定自年月日起对有关证据(详见《解除先行登记保存证据清单》第号)解除先行登记保存证据措施。
附件:《解除先行登记保存证据清单》第号
行政执法部门名称(印章)
年月日
制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本文书适用于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解除先行登记保存证据措施的情形。
二、本文书一式二份,一份交被先行登记保存证据人,一份由承办机构留存。
2024最新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城市管理行政执法)
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城管登存通字〔〕第号当事人:(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当事人家庭住址或者住所地)因你(单位)的行为,涉嫌违反了的规定。
为防止证据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下列物品予以先行登记保存证据。
先行登记保存证据物品自年月日至年月日,以(当事人、第三人或行政执法机关)保管方式,存放于(具体地点)。
请你(单位)于年月日前到接受处理。
在此期间,你(单位)或者有关人员不得损毁、销毁或转移证据。
本机关将在七日内对先行登记保存的证据依法作出处理决定,逾期未作出处理决定的,先行登记保存措施自动解除。
附:先行登记保存证据清单及告知事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全称(印章)年月日先行登记保存证据清单告知事项:1.对就地登记保存的物品,在本机关作出处理决定前,当事人负有妥善保管的义务,不得有藏匿、转移或擅自启封、移动物品等行为。
藏匿、转移或擅自启封、移动物品,妨碍本机关办案的,将依法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2.先行登记保存的物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自然损耗、损坏或灭失,本机关不予赔偿或补偿:(1)先行登记保存期限内,因当事人的过错原因导致的;(2)先行登记保存期限内,因第三人犯罪或违法行为导致损坏或灭失的;(3)先行登记保存期限内,因物品的自然属性发生的不可避免的自然损耗;(4)鲜活类等易腐烂、变质的物品先行登记保存后,当事人无法提供食品安全卫生证明导致无法拍卖或变卖的,且当事人在通知接受处理的期限内不来接受处理的;(5)本机关已经告知当事人解除先行登记保存后发生的自然损耗以及当事人疏于管理导致损坏或灭失的;(6)出现法定解除先行登记保存情形后发生的自然损耗以及当事人疏于管理导致损坏或灭失的。
3.上述物品已经解除先行登记保存的,因本机关及本机关工作人员的过错,导致物品损坏或灭失的,本机关将依法予以赔偿或补偿。
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
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一、文书制作的基本知识1.证据种类及提供证据的要求不同性质的案件,根据环境事件的特殊性,所需要收集的证据种类会不一样。
在进行环境行政处罚时,《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环境行政处罚证据,主要有以下几种:书证、物证、证人证言、视听资料和计算机数据、当事人陈述、监测报告和其他鉴定结论、现场检查(勘察)笔录等形式。
(1)书证是指用文字、符号、图形等在物体(主要是纸张)上记载的内容、含义或表达的思想来反映案件情况的材料,如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企业生产记录、合同、发票等缴款凭证等。
提供书证的要求:①应提供书证的原件,书证的原本、正本和副本均属于书证的原件。
确有困难的可提供与原件核对无误的复印件、照片、节录本。
②提供由有关部门保管的书证原件的复印件、影印件、抄录本的,要注明出处,经该部门核对无异后加盖其印章,标明“经核对与原件无误”。
③提供报表、图纸、会计账册、专业技术资料、科技文献等书证要附加说明材料。
④提供陈述、询问、谈话类笔录,要有执法人员、被询问人、陈述人、谈话人签名或盖章。
⑤要收集当事人的身份证明。
对法人和其他组织收集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等能证明企业主体身份的材料;对自然人收集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经执法人员核对后在复印件上标明“经核对与原件无误”并由提供人和执法人员签字或盖章确认。
⑥送达回证要有被送达人的签名或盖章。
被送达人不在由其他有关人员代签收的,送达回证要有代签人的签名或盖章,并注明与被送达人的关系。
被送达人拒绝签收留置送达的,送达回证要有情况说明,并有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
邮寄送达的,收集回执单随卷存档。
公告送达的,收集公告及登载的载体随卷归档。
(2)物证是指以其存在状况、形状、特征、质量、属性等证明案件事实的一切物品和痕迹,如生产设备、环境保护设施、暗管、污水、固体废物擅自投产生产的产品、非法运输危险废物的工具等。
提供物证的要求:①物证要尽可能收集原物。
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及物品处理通知书文本
烟草专卖局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烟存通[ ]第号:因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并经本局负责人批准,现对下列物品予以先行登记保存:烟草专卖局接受调查、处理,逾期不到将按有关规定处理;2、当事人拒绝签字的,由两名以上检查人员注明情况,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3、当事人有权对本通知书内容提出陈述和申辩意见;4、当事人若对本行政强制行为不服,可以于十五日内向上级烟草专卖行政管理机关提出复议申请或于三个月内向同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5、本局地址:当事人(签字):承办人(签字):烟草专卖局(盖章)年月日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是烟草专卖局在办案过程中依法采取先行登记保存证据措施时发给当事人的书面通知性文书。
制作要点:1、本文书中先行登记保存证据的品种规格、数量应当与相应先行登记保存批准书中所批准物品呢的品种规格、数量一致。
2、本文书一式两份。
一份送达,一份归档。
3、承办人应有两名,并应在文书上签字,填写执法证件号。
4、当事人应签名或盖章确认,当事人拒绝签名或盖章的,承办人应在文书上标注“拒签”。
5、先行登记保存需经本级烟草专卖局负责人批准。
6、根据《行政强制法》规定,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应当保护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及行政救济权利,烟草专卖行政管理机关负有告知义务。
烟草专卖局先行登记保存物品处理通知书()烟存处[ ]第号:因你(单位),本局于年月日对你(单位)的物品进行了先行登记保存。
鉴于本案需要进一步调查,现依法对(某)烟存通[ ]第号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中的物品做出如下处理:根据初步调查,你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条之规定,根据《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三十三条规定,我局需要将先行登记保存的证据送交卷烟质量检测机构鉴定,鉴定期限为××日,鉴定期满后将依法作出处理。
烟草专卖局(盖章)年月日先行登记保存物品处理通知书是烟草专卖行政管理机关针对先行登记保存的物品在7日内按照《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处理后,并为了进一步调查的需要,发给当事人的书面通知性文书。
关于证据的先行登记保存
关于证据的先行登记保存1.概念证据先行登记保存是指行政机关为防止证据隐匿、转移、销毁或者防止易于灭失的证据灭失,通过法定程序采取的必要的收集证据的方式。
先行登记保存作为保存固定证据的形式,本身不是证据的种类形式,但有关文书可以起到证据的作用。
2.性质收集保存证据的方式,是保存现场检查笔录中主要证据的重要方法,也是通向抽样取证的重要一环。
取得现场检查笔录、先行登记保存、抽样取证、鉴定报告的过程,是一个对主要证据关联作用加强化、内在性质明晰化的过程,也是一个在证据效力上权威化的过程。
也就是说,是一个主要证据求真、求准的过程。
先行登记保存可以认为具有短期封存扣留证据的作用,但性质上不是扣留封存措施。
先行登记保存具有扣留封存证据的作用,交给当事人自己保存就是封存证据,由行政机关自己保存则是扣留证据。
因此,先行登记保存和查封扣留具有相似之处:两者都是法律赋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时可依职权采取的措施之一;两者都具有保存证据的功能,都是行政机关提取证明违法事实存在的证据来源;两者的实施都需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都应当场清点,开具清单,由当事人和办案人员签名或盖章,交当事人一份,并要送达先行登记保存证据或封存扣留财物通知书。
但因为性质不同,先行登记保存的证据(应当)就地由当事人保存的,为了和封存相区别,不应当加封行政机关的封条。
3.使用条件1)法定情形。
证据先行登记保存是行政执法人员收集证据时,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法定情形下采取的。
证据保存的手段应同证据保存的任务相适应。
选用证据保存手段是应首先弄清被保存的证据是用何种方式承载事实信息的,然后从有利于保存证据所记载的事实信息这一根本任务出发,选择适当保存手段。
它是收集证据的一种方式,但不是唯一的方式。
需要利用涉案物品的实质性特征作为证据、而又不能用其他取证手段代替时,采用证据先行登记保存。
如果可采取调查笔录、视听资料和勘验笔录等其他形式去收集证明和认定行为人违法事实的证据,就不应采取证据先行登记保存这一方法。
《证据的先行登记保存》
《证据的先行登记保存》展开全文《证据的先行登记保存》《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三十二条规定:“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对与涉嫌违法行为有关的证据采取先行登记保存措施。
采取先行登记保存措施或者解除先行登记保存措施,应当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人批准。
”《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规定证据先行登记保存措施的依据来自《行政处罚法》。
《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应当在7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在此期间,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不得销毁或者转移证据。
但除此规定外,《行政处罚法》对证据的先行登记保存并未作出相关的程序及措施规定。
1996年,国家工商局发布58号令,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采取证据先行登记保存措施的具体程序作了明确规定。
2007年制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时,国家工商总局结合多年来的行政执法实践,对证据先行登记保存的方式、先行登记保存证据的处理等问题作了进一步规定。
(一)先行登记保存的概念先行登记保存是我国《行政处罚法》规定的一项证据保全措施,是为了便于行政机关保存证据,授权其对当事人的物品采取先行登记措施,并在法定期间内禁止当事人或有关人员销毁或转移该物品。
无论是从制度设计的科学性,还是从执法实践的情况来看,先行登记保存措施都有一定的局限性。
例如,《行政处罚法》没有规定经行政机关先行登记保存的物品被当事人或有关人员销毁或转移的法律后果,下位法对此难以作适当处理,直接影响这项措施在行政处罚案件办理过程中的实施。
(二)先行登记保存的特征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先行登记保存措施有以下几个特征:1.先行登记保存是行政机关在法定条件下为保存证据主动采取的一种证据保全措施,属于具体行政行为。
与民事诉讼中一方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对另一方当事人的物品采取证据保全措施不同,先行登记保存措施只发生在行政处罚案件办理过程中。
先行登记保存的法律依据
先行登记保存的法律依据一、《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
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应当如实回答询问,并协助调查或者检查,不得阻挠。
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
行政机关在收集证据时,可以采取抽样取证的方法;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应当在七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在此期间,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不得销毁或者转移证据。
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第三十一条行政执法机关在调查、收集证据过程中,需要抽取样品的,按本规定第十九条第(六)项规定办理。
行政执法机关在调查、收集证据过程中需要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按本章第五节的规定办理。
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行政执法机关经负责人批准,可以将证据先行登记,由相对人就地保存。
先行登记保存的证据,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在此期间,相对人或者有关人员不得销毁或者转移证据。
行政执法人员采取证据登记保存措施,应出具本机关负责人签发的证据登记保存通知书,并制作登记保存笔录。
登记保存笔录要经行政执法人员、相对人或见证人签名或盖章。
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28号《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三十二条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对与涉嫌违法行为有关的证据采取先行登记保存措施。
采取先行登记保存措施或者解除先行登记保存措施,应当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人批准。
第三十三条先行登记保存有关证据,应当当场清点,开具清单,由当事人和办案人员签名或者盖章,交当事人一份,并当场交付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
先行登记保存期间,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不得损毁、销毁或者转移证据。
第三十四条对于先行登记保存的证据,应当在七日内采取以下措施:(一)根据情况及时采取记录、复制、拍照、录像等证据保全措施;(二)需要鉴定的,及时送交有关部门鉴定;(三)违法事实成立,应当予以没收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没收违法物品;(四)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查封、扣押(包括封存、扣留,下同)的,决定查封、扣押;(五)违法事实不成立,或者违法事实成立但依法不应当予以查封、扣押或者没收的,决定解除先行登记保存措施。
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
先行登记保存证据是行政处罚法中规定的一项新的制度,该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行政机关在收集证据时,可以采得的情况下,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应当在七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在此期间,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不得销毁或者转移证据。”由此可见,先行登记保存证据是执法人员在调查取证过程中的一项重要的执法手段。根据上述规定,58号令对此作了进一步具体的规定,如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
综合上述法律、规章的规定,采取先行登记保存证据措施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调查取证过程中采取该项措施,其先决条件是“在证据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不具备该条件的,则没有必要采取先行登记保存证据措施。
2.采取先行登记保存证据措施,应当经过本局局领导批准。
3.对于先行登记保存的证据,应当登记造册,开具清单,并予以封存固定,贴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封条,就地由当事人保存。
登记保存的证据,存放在______________ ,由____________负责保管。在此期间,不得隐匿、销毁或者转移。
附:《财物清单》第________号
____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本文书一式三份,一份送达,一份归档,一份承办机构留存。)
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
4.采取先行登记保存证据,应当向当事人制发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向当事人交代有关情况以及应遵守的义务。
5.采取先行登记保存证据以后,应视具体案情作出处理决定。
在填写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时应注意以下两点:
1.在①栏中填写证据保存时存放的地点。
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
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工商____ 字(____ 第 _____ 号为调查你(单位)涉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行为,根据________ ■勺规定,本局决定对有关证据(详见《财物清单》第)采取先行登记保存措施。
登记保存的证据,存放在_______________ ,由_____________ 负责保管。
在此期间,不得隐匿、销毁或者转移。
附:《财物清单》第_______ 号_______ 商行政管理局________ 年月 _ 日(本文书一式三份,一份送达,一份归档,一份承办机构留存。
)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办案过程中依法采取先行登记保存证据措施时发给当事人的局面通知文书。
先行登记保存证据是行政处罚法中规定的一项新的制度,该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行政机关在收集证据时,可以采取抽样取证的方法;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应当在七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在此期间,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不得销毁或者转移证据。
”由此可见,先行登记保存证据是执法人员在调查取证过程中的一项重要的执法手段。
根据上述规定,58号令对此作了进一步具体的规定,如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
综合上述法律、规章的规定,采取先行登记保存证据措施时,应注意以下几点:1.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调查取证过程中采取该项措施,其先决条件是“在证据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不具备该条件的,则没有必要采取先行登记保存证据措施。
2. 采取先行登记保存证据措施,应当经过本局局领导批准。
3. 对于先行登记保存的证据,应当登记造册,开具清单,并予以封存固定,贴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封条,就地由当事人保存。
4. 米取先行登记保存证据,应当向当事人制发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向当事人交代有关情况以及应遵守的义务。
先行登记保存的实施程序
先⾏登记保存的实施程序先⾏登记保存的实施程序 1.根据《⾏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三⼗⼆条的规定,采取先⾏登记保存措施或者在法定期限内解除先⾏登记保存措施,应当经⼯商⾏政管理机关负责⼈批准。
也就是说,有独⽴办案权(有权以⾃⼰的名义作出⾏政处罚决定的⾏政执法主体)的机关的正、副职负责⼈才有权决定是否需要采取或解除先⾏登记保存措施。
2.根据《⾏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三⼗⼆条的规定,办案⼈员在具体实施先⾏登记保存措施时,应当场清点有关证据,开具清单,由当事⼈和办案⼈员签名或者盖章,交当事⼈⼀份,并当场交付先⾏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
当然,先⾏登记保存证据的清单应留有副本,先⾏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应留有存根,以便存档备案。
(五)先⾏登记保存证据的处理措施 先⾏登记保存措施的法定期限是7天,超过规定期限先⾏登记保存措施⾃动解除。
鉴于先⾏登记保存是⼀项时效性很强的证据保全措施,⼯商⾏政管理机关应当在先⾏登记保存措施的法定期限内对证据进⾏审查、判断,鉴别真伪,视情况及时作出处理决定,不能久拖不决。
《⾏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三⼗四条对在法定期限内应作出的处理决定作了规定,可分为3类: 1.证据转化。
(1)根据情况及时采取记录、复制、拍照、录像等证据保全措施。
(2)需要鉴定的,及时送交有关部门鉴定。
针对在先⾏登记保存措施法定期限内⽆法结案的情况,通过记录、复制、拍照、录像或者送交鉴定等⽅式将先⾏登记保存的证据转化为书证、物证、录像资料、鉴定结论等,以便继续办案。
2.依法处分。
(1)当事⼈的违法事实成⽴,违法物品应予没收的,应作出⾏政处罚决定,没收违法物品。
(2)当事⼈的违法事实不成⽴,或者违法事实成⽴但依法不应查封、扣押或者没收违法物品的,应决定解除先⾏登记保存措施。
3.改变措施。
对于不能在7天内判定违法⾏为是否成⽴,需进⼀步调查取证的,可以依据《⾏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三⼗四条第⼀款第(四)项的规定,依法决定查封、扣押。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先行登记保存证据处理决定书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
先行登记保存证据处理决定书
(×)安监管先保处〔2016〕1号
××市××贸易公司:
本机关于 2016 年 5月10日对你(单位)的××牌鞭炮50箱、××牌礼花50箱、××牌烟花150箱等物品进行了先行登记保存[文号:(×)安监管先保通字〔2016〕1号 ]。
现依法对上述物品作出如下处理:解除对××牌鞭炮50箱、××牌礼花50箱、××牌烟花150箱的先行登记保存措施。
(以下空白)。
如果不服本决定,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市人民政府或者××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指令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公章) 2016年×月×日
本文书一式两份:一份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一份交被取证单位。
27.解除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
市场监督管理局
解除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
市监解登字〔〕号
:
本局于年月日作出《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市监〔〕号),对你(单位)有关证据采取先行登记保存措施,现决定自年月日起对全部/部分证据[详见《场所/设施/财物清单》(文书编号:)]予以解除先行登记保存措施。
联系人:联系电话:
附件:《场所/设施/财物清单》(文书编号:)
市场监督管理局
(印章)
年月日
本文书一式份,份送达,一份归档,。
制作说明
《解除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是在查办案件过程中,对于先行登记保存的证据,决定解除先行登记保存措施时所使用的文书。
一、文书适用范围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三十条第二款、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对于先行登记保存的证据,决定解除先行登记保存措施的,使用本文书。
二、文书使用注意事项
1. 当事人是个体工商户且有字号的,以字号名称为当事人名称;没有字号的,填写经营者的姓名。
2. 部分解除先行登记保存措施的,应当另行制作《场所/设施/财物清单》,写明解除财物的名称、规格、型号及数量等,并由办案人员和当事人在《场所/设施/财物清单》上签名或者盖章。
3. 使用本文书需填报《行政处罚案件有关事项审批表》,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
4. 本文书需送达当事人,并归档。
教育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
教育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XXX 教保字〔XXXX〕XX 号XXXX 小学(民办):因你校财务账目管理混乱,收费不入账、支出不用于教育教学活动,而任由办学出资人王 XX、郑 X 用于经营与教育无关的水果批发生意。
由于你校的办学管理行为严重损害了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涉嫌教育违法。
现因办案需要,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之规定,决定对存放于你校财务室的财务账本 6 本,发票 20 张,土地使用权证等资料(详见证据物品保存清单)先行登记保存,保存期间由你校自行保管。
保存期限从 XXXX 年 X 月 X 日起至 X 月 X 日止。
我局在本通知书送达之日起 7 日内,对先行登记保存的证据作出处理决定。
在此期间,你校的负责人或其他有关人员不得销毁或者转移已经登记保存的证据。
XX 县教育局(印章)XXXX 年 X 月 X 日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制作要点1.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应当载明当事人名称(姓名)、登记保存事由、登记保存法律依据、登记保存的时间和地点、教育行政部门的印章、通知书制发日期等要素。
2.当事人是公民的,姓名应与身份证相关记载一致;当事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单位名称应与办学许可证(或者经营执照)等证照内容一致。
单位名称要写全称。
3.先行登记保存证据事由应当简要注明当事人涉嫌存在的违法行为。
4.先行登记保存的法律依据一般适用《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专业法律法规规章有明文规定的,也可适用专业法律法规规章,适用的法律要写全称,并明确具体条款。
5.先行登记保存证据,应填写证据物品保存清单,清单写明具体的保存地点。
就地保存的,要写明保存要求,如:由当事人妥善保管,不得在保存期间使用、处分、损毁或转移证据等。
6.先行登记保存证据应写明具体的保存期限,依照《行政处罚法》规定,不得超过 7 日。
7.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应当加盖教育行政部门的印章,注明时间日期(一般与先行登记保存证据的起始日期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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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
工商行政管理局
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
工商字〔〕号
:
为调查你,单位,涉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本局决定对有关证据,详见《,场所、设施、财物,清单》第号,采取先行登记保存措施。
先行登记保存的证据~存放在
~由负责保管。
在此期间~不得损毁、销毁或者转移证据。
本局将在七日内对先行登记保存的证据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逾期未作出处理决定的~先行登记保存措施自动解除。
附件:《,场所、设施、财物,清单》第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印章,
年月日
送达回证
送达地点送达方式
收件人见证人
,签名或者盖章, ,签名或者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送达人
,签名或者盖章,
年月日
备注
本文书一式三份~一份送达~一份归档~一份承办机构留存。
本文书一式三份~一份送达~一份归档~一份承办机构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