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公共区域出租管理办法
出租房产管理规章制度
出租房产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出租房产管理行为,保障出租双方权益,树立和谐租赁关系,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出租房产管理规章制度适用于出租各类房产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住宅、商铺、厂房等。
第三条出租房产管理规章制度作为双方出租合同的附属文件,具有法律效力,出租双方须认真执行。
第二章出租房产管理的基本规定第四条出租房产管理的基本原则为平等自愿、公平互利、诚实守信。
第五条出租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出租合同,明确租金、租期、押金等重要内容,并保留好合同原件。
第六条出租方应当保证所出租房产的合法权属,并在出租前对房产进行必要检查和维护。
第七条出租双方应当相互尊重,遵守合同约定的内容,不得私自变更。
第八条出租双方应当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及时解决各类问题,保持租赁关系的稳定。
第三章房产管理的具体规定第九条出租方应当对房产进行定期检查,及时处理房屋维修、保养等事项。
第十条出租方应当保证房产的安全性和卫生环境,确保租客的基本生活需求。
第十一条出租方应当及时交付物业管理费等相关费用,并提供必要的服务支持。
第十二条出租方应当保护租客的合法权益,不得擅自进入房产、干涉租客的正常生活。
第四章租金与押金管理第十三条出租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支付方式和时间进行支付。
第十四条出租方应当提供合法发票或收据,明细详细清楚,严格按规定办理。
第十五条出租方应当妥善管理租金和押金,不得挪用或私自使用。
第十六条租客在退租时,应当按合同约定的规定退还押金,出租方应当妥善处理。
第五章违约与解决第十七条出租双方有违反合同约定的情况发生时,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果可向有关部门投诉。
第十八条一方有严重违约行为的情况下,另一方应当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索赔。
第六章附则第十九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变更,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才可执行。
第二十条本规章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出租双方所有。
第二十一条本规章制度至相关法律法规不一致的部分,以法律法规为准。
租户手册
租户手册中 商 实 业投资·开发·运营目录一、前言 (2)二、商场概况 (2)三、物业管理服务及营运管理处 (2)(一)物业管理服务 (2)(二)营运管理处 (2)(三)空调供应时间 (3)(四)物业管理人员 (3)(五)管理费及其它费用 (3)(六)保安 (3)(七)有偿维修服务 (4)(八)指定/核准的承包公司 (4)(九)租户手册 (4)四、商场设施 (10)(一)电梯 (10)(二)中央空调系统 (10)(三)给水系统 (11)(四)消防水系统 (11)(五)火灾自动报警控制系统(含火灾应急广播与消防对讲通讯系统)。
(12)(六)商场安防系统 (12)(七)有线电视系统(CCTV) (12)(八)综合布线系统 (12)(九)电力供应 (12)(十)盥洗间 (13)五、附件 (14)一、前言本手册特为(作为商场之租户)而编制,旨在供各租户参考并解释其权利及责任,内容包括有关本商场的管理制度及运作资料,给各租户遵照执行。
本公司保留随时修改本手册内容的权利,以便能适当地配合政府及商场方针之改变。
本手册之任何部分或文字修改将不会影响租户之权益或与政府、法律有所抵触。
如对本手册的内容有任何建议或疑问,请随时与营运管理处联络。
XXXX公司商场营运管理处地址:电话:传真:邮编:二、商场概况商场位于,包括、和露天停车场等,共可提供个机动车位。
邮政编码:三、物业管理服务及营运管理处(一)物业管理服务商场营运管理处将为各租户提供优质物业管理服务,主要服务包括:1.保持商场服务系统正常及有效地运作;2.保持商场所有公共区域,包括大堂、电梯厅、电梯、楼梯、外墙、盥洗间、走廊等地方的清洁及良好状况;3.确保商场公共区域的安全及秩序;4.处理各租户对有关商场管理的投诉及查询;5.保持及不断改善商场环境,包括适时或在营运管理处认为必要时提供节日装饰等。
(二)营运管理处需要资料和帮助的租户或顾客,可到设立在的问讯服务台询问。
商场公共区域出租管理办法
公共区域场地出租管理规定第一条为规范商场出租行为,保证服务质量,保护出 承 租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商贸城(以下简称商场)所属公共区域,公共区域是指商场正常营业面积中的非商户租用区域。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场地租赁,是指出租方向进入商场进行商品交易或宣传的单位、个人或从事经营活动的个体工商户出租公共区域内一定的场地,并提供一定的摊位设施、工具设施以及服务等并收取费用。
第四条租赁区域仅作为宣传品牌活动之用,承租方不得有任何的商业经营行为,如擅自发生经营行为,出租方将对其追究责任,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由承租方全部承担。
第五条出租场地,应当事先对承租方的经营资质进行必要的审核,包括经营主体资格、资金状况、经营规模、管理能力、服务水准、是否因违法受到查处的情况等。
出租方与承租方签订租赁协议。
协议中除租赁条款外,还应设定安全、卫生、服务、环境、人员培训、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涉及公共利益及守法经营方面的条款,明确双方的权利和职责。
第七条出租房与承租方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单独签订消防、治安、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书,明确双方的责任,落实安全责任制。
第八条出租方有责任对承租方的遵纪守法、环境卫生、服务管理、人员素质及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等各项工作进行日常检查和必要的指导。
有权利上报并临时加以制止以免照成不良后果。
第九条承租方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本市有关法规、规章以及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合法经营,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严禁损害国家利益和黄、赌、毒等违法行为。
第十条承租方如需要装修场地须报请相关部门进行核查。
第十一条承租方如需使用电力须报请工程部进行协调,按用电量另行收取电费。
承租方应当自觉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出现投诉后,承租方有责任与投诉者积极协商解决。
第十三条商场应对租赁实行备案制度,提交以下备案文件的复印件:一 承租方基本情况,包括企业名称、有无法人资格、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人员构成、持证上岗情况等;二 双方签订的租赁协议;三 双方签订的消防、治安、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书。
商场广告位租赁管理办法
商场广告位租赁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商场广告位日常租赁及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商场所有广告位。
第二章广告位租赁及审批流程(1)商场广告位实行有偿使用,租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
(2)原则上,商场内外广告位只对场内品牌招租。
(3)商户、品牌厂家租用商场广告位的,需提前半个月向营运部提出申请。
企划部审核画面、尺寸、并确认租赁时间后,双方签订《广告位租赁合同》。
(4)因经营需要须支持商户免费广告位的,由招商部或营运部提出申请,经招商营运副总、总经理同意后,相关部门方能执行。
(5)商户须遵照企划部给予的标准尺寸、材质、时间,完成广告制作安装。
(6)企划部对广告牌安装拥有监督、检查权。
(7)广告内容不得违反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有伤风化。
(8)因不可抗因素造成广告位暂停或无法继续租用的,商场退还给商户未到期时间段的租金(9)如需续租,租户提前一个月向营运部提出书面申请,续签广告位租赁合同后方可继续使用。
逾期视为本广告位原租户放弃优先续签权。
(10)各个广告位租决价格不含制作、安装费,同时户外广告位电费另计。
广告位申请流程第三章巡场管理(1)营运部负责场内广告位巡场管理工作,是否逾期、破损、陈旧等,发现广告位与实际租赁位不符及时通知企划部;同时,企划部负责场外广告位巡场管理工作。
(2)商户、品牌厂家未经申批擅自张贴、悬挂广告牌或擅自更换广告内容的,营运部、企划部有权拆除该广告。
(3)合同期内,商户不得私自更改广告内容;确需更换的,须报营运部审批。
(4)财务部要对广告位是否按合同使用进行抽查。
第四章 各部门职责(1)企划部负责租决的确定以及根据市场变化向公司提出租金调整建议;负责商场自用广告位的统一规划、设计、管理、以及画面的及时制作安装更换;负责出租广告位的画面设计审核以及材质、尺寸、安装的要求说明。
(2)营运部对品牌广告位进行招租、落位及租金催缴。
(3)财务部负责审核、检查广告位是否有违规使用。
商业广场使用规章制度
商业广场使用规章制度第一条为了保障商业广场的正常运营秩序,保护商户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提升广场形象,树立文明祥和的消费环境,现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商业广场使用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进入商业广场的商户、员工、顾客及相关人员。
第三条商业广场对所有商户进行资质审查和注册登记,未经审查登记的商户不得在商业广场经营。
商户应当按规定缴纳相关费用,并遵守商业广场的管理规定。
第四条商户经营期限已满或违反规章制度的,商业广场有权终止其经营资格,并对其行为进行处理。
第五条商户在经营过程中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制售假冒伪劣产品,涉嫌走私、偷逃税款等违法犯罪行为。
第六条商户应当妥善保管自己的经营场所,保持经营环境整洁卫生,不得占用他人的场地,不得擅自改变场地用途。
第七条商户应当遵守商业广场的营业时间,不得在规定时间外擅自开门营业或提前关门。
第八条商户应当遵守商业广场的消防安全规定,定期进行消防检查,确保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转。
第九条商户应当遵守商业广场的环保规定,按规定分类投放垃圾,不得乱倒废弃物,不得污染环境。
第十条商户不得擅自进行广告宣传活动,如需开展广告宣传活动,需向商业广场申请并获得许可。
第十一条顾客在商业广场购物消费时应当保持文明礼貌,遵守相关规定,不得擅自在商业广场进行吸烟、吐痰等不文明行为。
第十二条顾客不得在商业广场内损坏公共设施设备,不得骚扰商户经营,否则商业广场有权要求其离开。
第十三条商业广场内禁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进入,禁止携带宠物进入。
第十四条商业广场内禁止进行赌博、斗殴、聚众闹事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报警处理。
第十五条商业广场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商户、员工、顾客等将视情节轻重采取相应措施,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暂停经营资格、暂时禁止进入等处罚。
第十六条商业广场应当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消防演练,确保广场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转,保障商户和顾客的人身安全。
第十七条商业广场应当建立安全监控系统,加强安保力量,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商业广场的安全稳定。
大厦公共区域管理规章制度
大厦公共区域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大厦公共区域的管理,维护大厦内部环境的和谐秩序,确保住户和访客的安全和舒适,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大厦内所有公共区域的管理,其中包括但不限于大厦入口、大厅、电梯、走廊、楼梯、储藏室、停车场等区域。
第三条所有住户和访客都应当遵守本规章,不得违反规定,如有违反,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四条大厦物业公司负责全面监督和执行本规章制度的内容,同时有权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
第二章大厦公共区域使用规定第五条大厦公共区域的使用时间为每天早上6点至晚上10点,如有特殊情况需延长使用时间,应当提前向物业公司申请,并经物业公司批准。
第六条住户和访客在使用大厦公共区域时,应当保持区域的整洁和安静,不得在公共区域内大声喧哗、乱扔垃圾或任意擅自改变装修。
第七条不得在大厦公共区域内违法乱纪、打架斗殴、吸烟、喝酒、涂鸦等行为,如有违反者将受到相应处罚,包括但不限于罚款、警告、劝阻等措施。
第八条禁止在大厦公共区域内摆放个人物品,如有需要将个人物品放置在公共区域内的,应当向物业公司提前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九条在大厦公共区域内遇到紧急情况时,应当保持冷静,迅速撤离现场,并按照相应的应急预案进行处置。
第十条住户和访客在使用电梯时,应当按照规定的载重量乘坐,不得超载,同时禁止在电梯内吸烟、乱扔垃圾等行为。
第三章大厦公共区域安全管理第十一条大厦公共区域内设置有监控和安保人员,以确保大厦内部环境的安全和秩序,如有异常情况应当及时报警处理。
第十二条禁止在大厦公共区域内私自翻越栏杆、攀爬楼梯等危险行为,如有发现者将被警告并移交给相关部门处理。
第十三条大厦公共区域内应当设置明显的安全标识和应急通道,确保在紧急情况下住户和访客能够快速有序地疏散。
第十四条住户和访客在使用大厦公共区域时,应当保管好个人物品,谨防被盗或丢失,若发生意外事件应当及时报警处理。
第十五条大厦公共区域内禁止私自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等物品,一经发现将予以处罚,并及时清除物品。
公共场所的安全管理规定
公共场所的安全管理规定1. 引言公共场所的安全管理是维护社会安全和公众利益的重要举措。
为确保公共场所的安全,保护公众和财产的安全和利益,本规定旨在明确公共场所的安全管理职责和措施。
2. 责任和职责2.1 政府责任政府应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建立健全公共场所安全管理体系,并加强对公共场所的监督和指导。
2.2 公共场所经营者责任公共场所经营者是公共场所安全的主要责任方。
他们应确保场所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制定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并落实,提供紧急疏散和应急救援设备,并组织定期培训员工和进行实地演练。
2.3 公众责任公众应遵守公共场所的安全管理规定,不得在公共场所从事危险行为或妨碍公共场所的正常秩序和安全。
3. 安全设施和装备3.1 紧急疏散设施公共场所应设置合理规划的紧急疏散通道和出口标识,确保在紧急情况下人员能够迅速、安全地疏散。
3.2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公共场所应安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确保在发生火灾时能及时发出警报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应急处置。
3.3 安全照明设施公共场所应设置充足的安全照明设施,确保场所内部和外部的良好可见性,降低事故发生的概率。
3.4 影像监控设备公共场所应安装适当的影像监控设备,以监测场所的安全情况,并配备专人负责监控系统的运行和数据的管理。
4. 应急处置措施4.1 应急预案公共场所应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预案内容应包括紧急疏散、火灾扑救、急救和人员伤亡情况处理等方面。
4.2 应急救援设备公共场所应配置必要的应急救援设备,如灭火器、急救箱等,并设置相应的标识指示其位置。
4.3 应急救援演练公共场所应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有效提升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和协作能力。
5. 安全培训和教育5.1 培训计划公共场所应制定完善的安全培训计划,确保员工了解和掌握安全管理规定、紧急处置流程和技能要求。
5.2 安全教育材料公共场所应制作安全教育材料,并在场所内进行展示,以提高公众对安全问题的意识和应对能力。
《商业网点管理规定》
《商业网点管理规定》为加强中航城市广场的物业管理,保障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维护业主或使用人的合法权益,营造大厦良好的生活环境,特制定此管理规定。
一、商业网点经营的相关规定1、经营内容不允许产生影响居民正常生活、工作的噪音及污染。
2、经营项目不允许影响园区周围环境卫生及大厦整体形象。
3、与其它非业主使用人建立合法租赁关系时,须事先告知物业服务中心,同时将租约复印件交物业公司存档备查,告知并要求承租人遵守本管理规定。
如承租人违反本管理规定,出租网点的业主应承担连带责任。
4、转让房屋时,须事先通知物业服务中心,告知受让方与物业公司签订本管理规定,并提供相关资料。
5、房屋的公共部位、公共设施设备为大厦业主共同所有,需维修时,相邻商业网点关系人应当积极予以配合,因相邻商业网点关系人阻碍维修造成其他业主、物业使用人财产损失的,责任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商业网点业主或使用人因维修、更新和改造自用部位、自用设施设备,造成相邻关系人的财产损失的,责任人应当予以修复或赔偿。
6、人为造成公共设施设备或其他业主设施设备损坏,由造成损坏责任人负责修复并赔偿经济损失。
7、大厦及网点门前公共部位为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严禁商业网点占用,严禁在商业网点屋面安装或摆放任何设施及物品。
8、网点内消防设施由业主负责维修维护,消防通道门为紧急情况疏散人员时使用,不得擅自封堵消防通道门,并严禁通过消防通道门及窗户进入大厦内。
9、在经营商业网点时,未经楼上业主同意,严禁任何人员上平台。
10、自觉维护公共场所的整洁、美观、畅通及公共设施的完好。
11、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互助友爱,和睦相处,共同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二、商业网点装饰装修管理规定1、装修前必须到物业服务中心办理备案。
2、不得改变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3、严禁将商业网点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改为厨房、卫生间。
4、为保证大厦整体建筑风格,不得改变商业网点的外观结构,严禁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改变外立面窗户、落地门的样式、材质及颜色,严禁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
购物中心的租赁经营模式总结
■购物中心的租赁经营模式大总结寻找购物中心的最佳赢利模式(二)一、零售产权、整体租赁模式适用类型:大型封闭式购物中心二、零售产权、分权租赁模式适用类型:专业型步行街及底商三、自留产权、整体租赁模式适用类型:中小型百货超市和商场大型专题深度研究报告购物中心的经营方式有自营、联营、租赁等三种,鉴于目前开发商的人力和管理能力的有限,普遍选择租赁的经营模式,而租赁模式具体又分为零售产权整体租赁、零售产权分零租赁和自留产权整体租赁三种模式。
本报告重点分析这三种租赁模式,并提出相关的可行性建议,供开发商能够灵活运用。
一、零售产权、整体租赁的运作模式分析如前面报告1提到的广百新翼在其商铺的销售中,采取了所有权、经营权、使用权三权分离的模式:为提高市场接纳力,将商场产权划整为零,划分为10-100平方米的小产权进行销售回收大量资金。
然后通过回报租金的方法从购房者手中取回商业铺面的经营权,其年回报利率定在8%左右(高于银行贷款利率才有吸引力)。
这样所有权属于投资者、经营权由专业商业管理公司掌控、入场经营商家拥有物业使用权,实现了三权分离。
在统一经营的背景下,最大程度实现商业物业的整体经营价值,同时使建筑单体获得最大的价值与租金增长空间。
这是一种高收益高风险的运作模式,适用于大型封闭式商场。
从广百新翼的运作来看,通过拆零产权、销售旺铺回收了巨额资金,大大缓解了开发商的资金紧张问题。
而广百新翼交由“广百”统一经营管理,则进一步增强了中小投资者的信心,促进了商铺的销售。
业内把零售产权、整体租赁的商业物业又称作“管理型商铺”,其根本特征是开发商拆零销售产权回收资金,通过长达10-20年固定化、利率化的返租回报,将经营权从投资者手中取回,然后委托专业的商业管理公司进行物业的管理和经营,获取租金,回报投资者。
因为由专业公司代为管理,投资者获取长期稳定的返租回报,故名“管理型商铺”。
25(1)对绝大多数开发商而言,是没有足够的资金实力和耐心等待物业的逐渐升值和租金缓慢抬升。
商场广告位管理办法规定
商场广告位管理办法规定一、商场广告位界定(1)各楼层公共区域的墙面、柱面、天花板、地面;(2)各楼层的公共设施、公共空间;(3)楼外墙体固定广告位;(4)商场大楼内外其它可以临时张贴、悬挂商品宣传物的一切设施(临时广告位)。
二、市场部管理职责(1)商场场内外广告位,由商场市场部统一规划、招租和管理。
(2)市场部本着“美化环境,有利传播”的原则,提前对场内广告位进行合理规划,标明位置、尺寸、价格。
(3)临时广告位租用,是指重大节日和品牌促销活动期间,商户有偿占用共享空间进行广告宣传。
(4)商场各楼层经理协助市场部对广告位进行招租。
三、广告位规划原则(1)要保持整合性与一体性广告位是场内空间环境设计的一部份,是商场整体景观的一个重要聚集点和视觉延伸。
整合性是指场内广告与整体环境形象的相融合;一体性强调的是场内广告与周围环境要和谐一致。
(2)要合理控制密度根据每个区域的功能特点,合理控制广告位设置的数量,使其疏密有序,错落有致。
四、广告位使用管理(1)商场广告位实行有偿使用,租期分为:一年、半年、三个月、临时使用等。
(2)原则上,商场广告位只对场内品牌招租。
(3)商户、品牌厂家租用商场广告位的,需提前一个月向市场部提出书面申请。
市场部审核同意后,双方签订《商场广告位租用合同书》。
(4)商户、品牌厂家须遵照合同书约定的尺寸、材质、时间,完成广告牌安装。
(5)市场部对广告牌安装拥有监督、检查权。
(6)广告内容不得违反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有伤风化。
(7)合同期内,商户不得私自更改广告内容;确需更换的,须报市场部审批。
(8)广告位租用期内,商户承担对广告牌的维护责任,商场起协助作用。
(9)租用期满,商户应按市场部要求拆除广告牌;需要续签租用的,提前一个月向市场部提出书面申请,逾期视为本广告位原租户放弃优先续签权。
(10)因不可抗因素造成广告位暂停或不得继续租用的,商场退还给商户未到期时间段的租金。
(11)临时广告位申请应提前3天;临时广告位由市场部审核后方可使用。
商场公共区域出租管理办法
商场公共区域出租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规范商场公共区域的出租管理,充分发挥公共区域的商业价值,提高商场的整体运营效益,同时保障商场的正常运营秩序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商场内所有公共区域的出租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中庭、走廊、广场、停车场等。
三、管理职责(一)商场管理部门负责公共区域出租的规划、审批、监督和协调工作。
(二)招商部门负责公共区域出租的招商工作,包括租户的筛选、洽谈和合同签订。
(三)财务部门负责公共区域出租的费用收取、核算和管理工作。
(四)安保部门负责公共区域出租活动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确保活动的安全有序进行。
四、出租原则(一)合法性原则出租活动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商场的相关规定,不得从事违法违规经营活动。
(二)安全性原则出租活动不得影响商场的建筑结构安全、消防安全和人员疏散安全,不得妨碍商场的正常运营秩序。
(三)相容性原则出租活动应与商场的整体定位和经营业态相符合,不得对商场内其他商户的正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四)公平性原则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信誉良好、经营实力强、品牌形象优的租户。
五、出租流程(一)申请租户向商场招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商场公共区域出租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资料,包括营业执照、经营方案、品牌介绍等。
(二)审核招商部门对租户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核,评估租户的经营实力、品牌形象和经营方案的可行性。
对于符合条件的租户,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现场勘察和评估。
(三)洽谈招商部门与符合条件的租户进行洽谈,协商出租价格、租赁期限、经营要求等相关事项,并起草租赁合同。
(四)审批租赁合同经相关部门审核后,报商场管理层审批。
(五)签约经审批通过后,商场与租户签订正式租赁合同,租户按照合同约定缴纳租金和押金。
(六)交付商场按照合同约定将公共区域交付租户使用,并向租户提供必要的服务和支持。
六、租金及押金管理(一)租金标准商场根据公共区域的位置、面积、使用时间等因素制定租金标准,并根据市场情况适时调整。
超市外租区规章制度
超市外租区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超市外租区的经营秩序,保障顾客和商家的合法权益,维护超市形象,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超市外租区是指超市出租给商家作为经营场所的区域,商家必须遵守本规章制度的规定,严格执行。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是超市和商家之间的约定,商家必须严格遵守,否则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商家管理第四条:商家必须遵守超市的经营管理规定,严格执行超市的各项制度。
第五条:商家必须按时交纳租金和押金,不得拖欠超市租金。
第六条:商家必须遵守超市的营业时间,不得迟到或早退。
第七条:商家必须保持经营场所的整洁与卫生,禁止乱丢垃圾。
第八条:商家不得在经营场所内损坏超市设施和设备,如有损坏必须及时赔偿。
第九条:商家必须按照超市规定的价格标准制定商品价格,不得恶意哄抬物价。
第十条:商家必须遵守超市的优惠政策和促销活动,不得擅自打折或做出不实宣传。
第十一条:商家必须保障顾客的合法权益,不得以次充好,不得销售假冒伪劣产品。
第十二条:商家必须在经营场所内张贴相关的证照和宣传资料,不得涂改或擅自移动。
第三章:超市管理第十三条:超市必须提供良好的经营环境,保障商家和顾客的安全与权益。
第十四条:超市必须定期检查商家的经营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五条:超市必须配备专业的管理人员,协助商家解决经营中出现的问题。
第十六条:超市必须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保障商家和顾客的人身财产安全。
第十七条:超市必须在经营场所内设置消防设施,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第十八条:超市必须保障商家的合法权益,不得擅自改变出租协议中的条款。
第十九条:超市必须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合理制定超市业务发展规划,为商家提供更好的经营环境。
第二十条:超市必须建立健全的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商家和顾客投诉,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违规处理第二十一条:对于违反本规章制度的商家,超市有权终止其经营资格,解除出租协议。
第二十二条:对于违规行为严重的商家,超市有权要求其立即停止经营,并进行相应的惩罚。
超市外租商户的规章制度
超市外租商户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超市外租商户的经营行为,保障超市内部秩序和消费者权益,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超市外租商户指在超市门店外租用的商铺或摊位,经超市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并签订租赁合同的商户。
第三条超市外租商户应当认真遵守本规章制度,维护超市形象,促进商户合作共赢。
第四条超市外租商户应当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合法经营资质,保证商品质量,遵守商业道德,合法纳税。
第五条超市外租商户应当严格遵守超市的管理规定,接受超市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第六条超市外租商户在超市内经营的商品种类、数量、价格等应当按照超市管理部门的规定操作。
第七条超市外租商户应当积极配合超市的各项促销活动和服务措施,提升客户满意度。
第八条超市外租商户应当对员工进行专业培训,提高服务质量和经营水平。
第二章经营规定第九条超市外租商户的店面装修应当符合超市的整体形象风格,并经过超市管理部门的审核。
第十条超市外租商户应当按照规定时间在经营场所设立经营标志,标志内容应当真实、准确、合法。
第十一条超市外租商户的商品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经过质量检测合格。
第十二条超市外租商户在经营过程中,应当遵守相关商品价格标准,不得私自调整价格。
第十三条超市外租商户应当积极响应消费者投诉要求,及时解决消费者的问题,维护消费者权益。
第十四条超市外租商户应当定期对店面和设备进行检查维护,保证经营环境整洁、安全。
第十五条超市外租商户应当按照超市的营业时间经营,不得擅自延长或缩短营业时间。
第十六条超市外租商户应当按照超市管理部门的要求,及时缴纳租金和相关费用。
第三章管理制度第十七条超市外租商户应当与超市管理部门建立健全的沟通机制,及时反馈经营情况和意见建议。
第十八条超市外租商户应当遵守超市的安全生产规定,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
第十九条超市外租商户应当加强员工教育管理,确保员工服从管理部门的统一指挥。
第二十条超市外租商户应当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依法纳税,合法经营。
大楼租户规章制度怎么写
大楼租户规章制度怎么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大楼租户生活环境的安全、整洁和有序,确保大楼租户的正常生活秩序和权益,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大楼租户必须遵守本规章制度的规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共秩序。
第三条大楼租户必须秉承和谐友善的社会风尚,相互尊重、相互理解、相互帮助,共同营造一个和谐、优美、温馨的生活环境。
第四条大楼管理方有权对大楼租户的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并依据本规章制度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第二章大楼租户权利和义务第五条大楼租户享有以下权利:1. 有权按时支付房租。
2. 有权享受公共设施的使用权。
3. 有权保护个人隐私,不受侵犯。
4. 有权向大楼管理方提出合理建议和意见。
第六条大楼租户有以下义务:1. 遵守法律、法规和本规章制度,不得干扰其他租户的正常生活。
2. 维护大楼公共设施的整洁和安全。
3. 爱护大楼环境,不擅自进行违规改造。
4. 积极参与社区活动,共同为和谐社区生活做出贡献。
第三章大楼租户行为规范第七条大楼租户在使用公共设施时,必须保持整洁、安全,不得损坏或污染公共设施。
第八条大楼租户在公共区域不得随意涂抹、张贴广告,不得喧哗、吵闹,不得乱扔垃圾。
第九条大楼租户在使用电梯时,应注意礼让他人,不得长时间按压电梯按钮。
第十条大楼租户在楼道内行走时,应保持安静、整洁,不得在楼道内吸烟、吐痰等不文明行为。
第十一条大楼租户在停车场停放车辆时,必须遵守停车规定,不得占用他人停车位。
第十二条大楼租户不得随意改造、装修房屋,如需改动需提前向大楼管理方申请并取得批准。
第四章违规处理第十三条大楼租户如有违反本规章制度的行为,大楼管理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终止合同等。
第十四条大楼管理方对于违规行为有权对租户进行警告,要求其立即改正,如拒不改正将追究责任。
第十五条大楼管理方对于严重违规行为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租户立即搬离。
第十六条大楼管理方有权要求违规行为的租户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大楼租户规章制度模板范本
大楼租户规章制度模板范本第一章:总则为了维护大楼秩序,保障租户权益,促进良好的居住环境,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章:租户权利和义务1. 租户有权享有合法的居住环境,拥有和使用租赁房屋的权利;2. 租户有义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大楼规章制度,不得从事违法违规行为;3. 租户有义务保持租赁房屋的清洁卫生,不得破坏大楼公共设施和设备;4. 租户有义务按时缴纳租金,并遵守租赁合同的约定;5. 租户有义务尊重其他租户的权利,保持社区和谐稳定。
第三章:大楼管理1. 大楼管理人员有责任保障租户的安全和权益,及时解决租户的问题和投诉;2. 大楼管理人员有权对违规行为的租户进行警告、处罚或解除租赁合同;3. 大楼管理人员有权对大楼公共区域进行管理和维护,确保租户的生活环境整洁安全;4. 大楼管理人员有义务及时处理大楼设施设备的故障,并保持大楼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四章:公共设施和设备使用1. 租户应正确使用大楼公共设施和设备,不得私自改装、破坏或占用公共区域;2. 租户应爱护公共设施和设备,确保设施的正常使用和长久使用寿命;3. 租户应合理利用公共设施和设备,避免浪费资源和造成损坏;4. 租户应遵守公共设施和设备的使用规定,保障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第五章:安全管理1. 租户应加强安全意识,确保大楼和周边环境的安全;2. 租户应注意防火防盗,做好家庭和财产的保护;3. 租户应密切关注大楼管理人员发布的安全提示和通知,配合做好安全工作;4. 租户应妥善保管自己的钥匙和财务,避免造成安全隐患。
第六章:矛盾纠纷解决1. 租户之间发生矛盾纠纷应先协商解决,如无法协商解决可向大楼管理人员求助;2. 大楼管理人员应及时介入处理租户之间的矛盾纠纷,确保问题得到妥善解决;3. 如无法通过协商和调解解决矛盾纠纷,可向有关部门投诉或起诉。
第七章:违规处罚1. 对于违反本规章制度的租户,大楼管理人员有权采取警告、罚款、停止服务等措施;2. 对于严重违规行为的租户,大楼管理人员有权解除租赁合同,要求租户搬离;3. 对于造成损害和危害他人利益的租户,大楼管理人员有权向有关部门报案,并追究法律责任。
房租出租规章制度汇编模板
房租出租规章制度汇编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房租出租行为,维护出租双方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出租房屋者为出租人,承租房屋者为承租人。
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遵守本规章制度的规定,并依法履行出租合同。
第三条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尊重彼此的合法权益,遵守法律法规,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第四条出租人有权对承租人进行必要的背景调查,并可以要求承租人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第五条出租人应当对出租的房屋负责,保证房屋的基本安全和卫生条件。
第六条承租人应当按时交纳房租,并妥善保管租赁房屋的设施设备,不得私自改变房屋结构。
第七条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积极配合,及时沟通解决可能出现的问题,维护出租关系和谐。
第二章出租合同第八条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出租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合同内容应包括房屋基本信息、租金、租赁期限、押金等条款。
第九条出租合同应当加盖双方签字、日期,并要保留一份备查。
第十条出租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
双方应当严格按合同执行,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约定。
第三章房租第十一条房租应当按合同约定的金额及时间节点缴纳,承租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全额交纳。
第十二条房租支付方式可以选择银行转账、现金支付等方式,双方应当约定并遵守。
第十三条若承租人拖欠房租超过合同约定的时间,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承租人立即腾空房屋。
第十四条出租人应当保证房屋的基本设施设备完好,如有损坏需及时维修或更换,并不得因此要求承租人支付额外费用。
第十五条若承租人发现房屋存在安全隐患或其他问题,应当及时向出租人报告,出租人应积极协助解决。
第四章维修与保养第十六条出租人应当负责房屋的大修、维修工作,承租人应当负责日常保养和清洁。
第十七条承租人在使用房屋时应当注意保护房屋设施设备,不得私自拆卸或损坏。
第十八条如果承租人发生损坏房屋设施设备的情况,应及时通知出租人并承担相应的修复费用。
第十九条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共同维护房屋的环境卫生,保持房屋整洁。
商场外租区规章制度
商场外租区规章制度第一条外租区的定义为了规范商场外租区的管理,提升商场整体形象,保障商场内外环境的整洁和安全,制定本规章制度。
商场外租区指商场内的非商场自有的商铺、摊位、广告位、停车场等经商场出租或委托管理的租赁区域。
第二条外租区的管理主体商场外租区的管理主体为商场管理公司,商场管理公司有权对外租区进行管理和监督。
外租区租户需遵守商场管理公司的管理规定,接受管理公司的监督。
第三条外租区的使用权商场外租区的使用权由商场管理公司持有,外租区租户仅享有使用权,不得擅自将外租区转让或转租给第三方。
第四条外租区的使用目的外租区租户仅可将外租区用于商业目的,不得将外租区用于非商业活动或违法活动。
外租区租户需合法经营,不得从事违法、违规活动。
第五条外租区的装修规定外租区租户需按照商场管理公司的规定进行装修,装修过程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商场管理公司的规定。
装修完成后需报备商场管理公司验收,合格后方可开始营业。
第六条外租区的环境卫生外租区租户需保持外租区的环境卫生整洁,不得随意乱扔垃圾或污染环境。
外租区租户需按时清理外租区内的垃圾,保持外租区的卫生、整洁。
第七条外租区的安全管理外租区租户需遵守商场管理公司的安全管理规定,确保外租区的安全。
外租区租户需加强防火安全,定期进行安全演练,确保外租区的安全和稳定。
第八条外租区的经营行为外租区租户应合法经营,不得从事违法或违规经营行为。
外租区租户需按照商场管理公司及相关部门的要求,进行营业许可申请,并遵守营业许可的相关规定。
第九条外租区的租金管理外租区租户需按照与商场管理公司签订的合同支付租金,不得拖欠租金。
如有拖欠租金行为,商场管理公司有权采取相应措施,包括终止租约等。
第十条外租区的违约处理外租区租户如有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商场管理公司有权对其进行违约处理,包括警告、罚款、停止合作等措施。
在严重违约情况下,商场管理公司有权终止租约。
第十一条外租区的争议解决外租区租户与商场管理公司之间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如无法协商解决,可向相关行政部门、仲裁机构或法院申请处理。
公共场所安全管理制度条例
公共场所安全管理制度条例1. 引言公共场所安全管理是一项重要的社会问题,为了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加强公共场所的安全管理,制定本条例。
2. 目标本制度的目标是建立全面的公共场所安全管理体系,提高公共场所的安全性,减少事故和灾难的发生,保护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3. 责任和义务3.1 业主责任•公共场所业主要负责公共场所的安全设施建设、运营和维护。
•业主应组织制定安全管理制度,落实责任到岗位和人员。
3.2 监管机构责任•监管机构应加强对公共场所的安全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安全问题。
•监管机构应责成业主进行安全演练和培训,提高应急反应能力。
3.3 员工责任•公共场所员工要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员工应参加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4. 安全措施4.1 防火措施•公共场所应配备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消防设施,并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
•公共场所应制定防火演练计划,并组织员工参与演练。
4.2 人身安全措施•公共场所应设置监控系统,定期检查和维护设备的正常运行。
•公共场所应建立安保巡逻制度,确保安全隐患得到及时发现和处理。
5. 应急处理5.1 应急预案编制•公共场所应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应急预案应包括灾害发生时的应对措施、人员疏散计划等。
5.2 应急通讯•公共场所应建立健全的应急通讯系统,保证与外部应急机构的有效沟通。
•公共场所应配备应急通讯设备,以应对紧急情况。
6. 处罚与责任追究6.1 违规处罚•对于违反本条例的公共场所,监管机构有权采取行政处罚措施,如罚款、停业整顿等。
6.2 责任追究•对于因公共场所安全管理不善造成事故或损失的,相关责任人员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 监督与检查7.1 监督机构•环境保护部门和公安机关等相关监管部门应加强对公共场所安全管理的监督和检查工作,确保其落实到位。
7.2 自查自纠•公共场所业主和员工应定期组织自查自纠活动,发现并纠正安全问题。
门面房出租规章制度
门面房出租规章制度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爲了保護門面房的租賃穩定,維護門面房的品質,確保房東和租戶的權益,制定本管理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門面房的出租行爲。
第三條每一家門面房都應當爲門面房出租制定正式的合同。
第四條門面房的出租押金應當按照當地政府的規定辦理,不得私自增加。
第五條房東應當按時收取租金,稅費由房東負擔;租戶應當按時支付租金,不得拖欠。
第六條門面房的租賃期限應當根據合同協商一致,不得隨意更改。
第七條門面房出租時應當保證門面房的安全、衛生和整潔。
第八條租戶應當嚴格遵守門面房的使用規定,不得進行非法經營等行爲。
第九條門面房的房東和租戶應當遵守當地政府的相關規定,共同維護社會治安。
第十條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如有爭議應當依法解決。
第二章管理機構第十一條本規定的管理機構爲門面房的房東。
第十二條管理機構應當依法履行門面房的管理職責,保護門面房的利益。
第十三條管理機構應當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確保門面房的穩定經營。
第三章責任和義務第十四條門面房的房東應當保證門面房的質量和安全性,維護租戶的合法權益。
第十五條門面房的租戶應當按時繳納租金,嚴格遵守合同規定,不得擅自改變門面房的用途。
第十六條門面房的房東和租戶應當相互尊重,協商解決爭議,不得有不良行爲。
第四章處分和執行第十七條如有違反本規定的行爲,管理機構有權處以相應的懲戒措施,包括警告、罰款等。
第十八條如有不服從管理機構的處分,可以向有關部門申訴。
第十九條如有違法行爲,將依法追究相應法律責任。
第五章附則第二十條本規定的最終解釋權歸管理機構所有。
第二十一條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如有爭議,將依法解決。
以上就是對門面房出租規章制度的規定,希望大家都能夠理解和遵守,共同保護門面房的穩定和安全。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公共区域场地出租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商场出租行为,保证服务质量,保护出(承)租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商贸城(以下简称商场)所属公共区域,公共区域是指商场正常营业面积中的非商户租用区域。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场地租赁,是指出租方向进入商场进行商品交易或宣传的单位、个人或从事经营活动的个体工商户出租公共区域内一定的场地,并提供一定的摊位设施、工具设施以及服务等并收取费用。
第四条
租赁区域仅作为宣传品牌活动之用,承租方不得有任何的商业经营行为,如擅自发生经营行为,出租方将对其追究责任,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由承租方全部承担。
第五条
出租场地,应当事先对承租方的经营资质进行必要的审核,包括经营主体资格、资金状况、经营规模、管理能力、服务水准、是否因违法受到查处的情况等。
第六条
出租方与承租方签订租赁协议。
协议中除租赁条款外,还应设定安全、卫生、服务、环境、人员培训、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涉及公共利益及守法经营方面的条款,明确双方的权利和职责。
第七条
出租房与承租方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单独签订消防、治安、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书,明确双方的责任,落实安全责任制。
第八条
出租方有责任对承租方的遵纪守法、环境卫生、服务管理、人员素质及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等各项工作进行日常检查和必要的指导。
有权利上报并临时加以制止以免照成不良后果。
第九条
承租方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本市有关法规、规章以及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合法经营,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严禁损害国家利益和黄、赌、毒等违法行为。
第十条
承租方如需要装修场地须报请相关部门进行核查。
第十一条
承租方如需使用电力须报请工程部进行协调,按用电量另行收取电费。
第十二条
承租方应当自觉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出现投诉后,承租方有责任与投诉者积极协商解决。
第十三条
商场应对租赁实行备案制度,提交以下备案文件的复印件:
(一)承租方基本情况,包括企业名称、有无法人资格、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人员构成、持证上岗情况
等;
(二)双方签订的租赁协议;
(三)双方签订的消防、治安、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书。
第十四条
如遇租赁当期冲突,又无法协调可进入竞价阶段,具体办法为承租方分别给出预计租赁报价金额,隔日统一公布,但不公布具体报价金额。
常规报价
相关程序:
1、承租方提前10个工作日向客服部提供申请,并查询相关当期;
2、承租方填写表格并提供相应材料;
3、承租方准备设计方案并报请客服部,客服部将方案报策划部;
4、策划部应在2个工作日内答复相关申请批复情况和方案相关意见;
5、准备入场阶段(如有特殊执行方案应在策划部引导下报请相关部门批准);
6、展示期;
7、承租方在撤场阶段应做好场地的清理工作,并回执企划部。
本规定自2012年8月10日起实施。
此前颁布的与本规定相抵触的有关文件,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