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陈述书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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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XXX领导:

我谨向您提呈以下意见,希望能够对相关问题进行深入讨论和改进。

1. 关于招待费用的支出问题:

最近对招待费用进行了仔细审查,发现存在一些不合理的支

出情况。建议加强对招待费用的审批和监控,设置明确的使用规定和申请程序,以避免不必要的浪费和滥用。

2. 关于员工福利待遇的调整问题:

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我公司人才的流失情况逐渐增多。为

了留住优秀的员工并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建议适当调整员工福利待遇,例如加薪、提供更好的培训机会等。这样不仅能够增加员工的归属感,也能够提高公司的整体业绩。

3. 关于工作流程的优化问题:

在日常的工作中,我发现一些工作流程存在较多的繁琐环节,导致工作效率低下。建议对工作流程进行全面的审查和优化,简化繁杂的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可以通过引入信息化系统和培训员工来实现。

4. 关于沟通和合作问题:

在多个部门间的工作协同中,发现存在沟通和合作不畅的情况。建议加强相关部门之间的沟通,确保信息的流通和共享,避免出现信息不对称和重复工作的情况。同时,建议加强团队

建设,培养员工之间的合作意识和团队精神。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引起您的重视,并能在相关问题上做出进一步的改进。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衷心祝愿您和公司在未来的发展中取得更大的成功!

此致

敬礼

XXX

意见陈述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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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意见陈述书,主要格式

作为一名合格的专利代理人,为了充分维护委托人的利益,谋求尽可能有利的审查结果,在对专利申请文件进行修改的同时,还应当充分地阐述所作修改能够克服审查意见通知书所指出的实质性缺陷的现由。在撰写意见陈述书过程中,应试者应当对修改后的各项权利要求具备新颖性和创造性的理由进行分析阐述,需要注意的是:应遵循“单独对比原则”来就新颖性问题进行意见陈述;应当在创造性评述过程中,运用“三步法”(确定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确定发明的技术特征->发明实际解决的问题->指出现有技术中不存在相应的技术启示)在内的判断基准来就创造性问题进行阐述,而且应当能够正确合理地对事实及技术效果进行分析阐述。

一通或二通…致终通审查意见陈述书,这部分有相对固定的格式,记住以下格式在答题时使用。

正文格式:

意见陈述书

尊敬的审查员:

申请人仔细地研究了您对本案的审查意见(或者是第几次通知),针对该审查意见所指出的问题,申请人对申请文件作出了修改并陈述意见如下:

一、修改说明

1、修改了独立权利要求1,在其特征部分加入了以下技术特征:(抄主权利要求特征部分内容),以使该独立权利要求1符合专利法第

22条第2款和第3款有关新颖性和创造性的规定。该修改的依据来自于说明书(位置或实施例)。

2、修改了从属权利要求几的主题名称,使其与所引用权利要求的主题名称相一致。

(下面分别对从属权利要求分别依次说明)

以上修改均未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所记载的范围,具体修改内容参见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

二、关于新颖性

审查员的审查意见是:(简写审查员提出的意见,主要是与对文件文件而言)。针对上述审查意见,申请人通过(修改独权利内容),使得修改后的独立权利要求1具备了专利法第22条第2款规定的新颖性。(判断新颖性应与对比文件一一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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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陈述书范文【1】

尊敬的审查员:

申请人仔细地研究了您对本案的审查意见,针对该审查意见所指出的问题,申请人对申请文件做出了修改并陈述意见如下:

一、修改说明

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共有1项权利要求,其中独立权利要求2项。

1.修改了独立权利要求1,删除了技术特征“例如马铃薯薄片”、“例如油炸马铃薯薄片”,从而克服了在一项权利要求中出现两个不同保护范围的缺陷。增加了技术特征“对所述经过油炸的食品进行离心处理的步骤”以及“所述离心处理步骤也是在真空条件下进行”,以使该独立权利要求1具备新颖性和创造性。该修改的依据来自于说明书12段和13段。

2.增加了新的从属权利要求2~12,修改依据来自于说明书第10-14段。

3.增加了新的独立权利要求13,以保护与独立权利要求1对应的设备权利要求,即“一种用于制作油炸食品的设备”。该修改依据来自于说明书第16段。

4.增加了新的从属权利要求14-15,该修改依据来自说明书第16段。

5.删除了原权利要求4。对比文件2公开了通过所述方法获得的马铃薯薄片,该薄片不仅表面具有较大鼓泡,而且含油量较低,约为13-

18%。由此可见,对比文件2已经公开了与本申请原权利要求4相同的技术方案,使得其不具备新颖性,因此删除该权利要求。

6.将原权利要求书中出现的不一致的术语“马龄薯”和“马铃薯”统一修改为“马铃薯”。

以上修改均未超出原始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所记载的范围,符合《专利法

》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具体修改内容参见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

二、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能够得到说明书的支持

申请人不同审查员所指出的原权利要求1和3得不到说明书支持的审查意见。

行政第三人陈述意见书范文

行政第三人陈述意见书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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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法官:

我作为第三人,在行政诉讼案件中,就案件相关事实和法律问题,向法庭陈述如下意见:

一、背景和事实

(简述案件的背景和事实,包括双方争议的焦点、主要纠纷点等。)

二、案件核心问题

根据本案的争议焦点和主要纠纷点,我认为案件的核心问题有三个方面:

1. 法律适用问题:

(援引相关法律法规,并加以分析和解释,说明我方的理解和主张。)

2. 事实认定问题:

(就双方对于事实的陈述和证据,进行客观分析和评价,指出可能存在的事实争议点,并阐述我方的观点和证据。)

3. 权益保障问题:

(重点强调行政行为对我方合法权益的侵害,以及法院对于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合规性的审查义务。)

三、法律理据及分析

1. 法律理据一:

(引用相关法律法规或其他法律文件,对我方的主张进行法律分析和解释,说明我方的合法依据和舆论支持。)

2. 法律理据二:

(继续引用相关法律法规或其他法律文件,对我方的主张进行法律分析和解释,强调我方的权益受到侵害的严重性和合法保护的合理性。)

四、诉讼请求

基于上述观点和分析,我方就本案提出以下诉讼请求:

1. 撤销被告的行政行为;

2. 要求被告赔偿我方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

3. 其他合理的救济措施。

五、陈述意见的结束语

希望法庭能充分审理本案,依法公正裁决,维护正义和公正。同时,我方将积极配合法院的调查和审理工作,履行好作为第三人的义务和责任。

敬候佳音!

此致

XXX(第三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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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陈述书

尊敬的审查员:

申请人仔细研究了您于××××年×月×日就××号发明专利申请的第一次审查意见,针对该审查意见所指出的问题,申请人对申请文件做出了修改并陈述意见如下:

一、修改说明

3、增加了从属权利要求3,……由于该权利要求限定的技术方案包含在原权利。

要求×和×中,所以该修改符合《专利审查指南》中关于权利要求修改的规定。该修改依据来自说明书第××段、第××段。

4、修改了原独立权利要求2,将其序号调整为×,增加了区别技术特征。

以使其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0条第2款中关于独立权利要求应当记载解决技术问题的必要技术特征的规定,该修改依据来自说明书第××段、第××段。

5、删除了原权利要求4。申请人同意审查员关于该权利要求没有新颖性的审查意见,并删除原权利要求以上修改均未超出原始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所记载的范围,符合《专利法》第33条规定,并且上述修改也是针对通知书指出的缺陷进行修改的,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51条第3款的规定。具体修改内容参见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

1 / 5

二、关于修改后权利要求的新颖性(答复新颖性的模块)

如果还有独立权利要求则需要再论述

三、关于修改后权利要求的创造性(答复创造性的模块)

第3步:本申请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与对比文件的区别特征在于××××。该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由于存在上述区别特征解决了如下实际技术问题:××××。

意见陈述书参考

意见陈述书参考
区别特征3:所述活动保护片(102)具有环形套(102b)、位于环形套上方的一对接触片(102a、102a/)和位于环形套下方的一对支撑扇片(102c);
区别特征4:所述一对接触片(102a、102a/)均为内缩型的弧面结构,两片接触片对称设置,两者之间留有间隙,构成内缩型双弧面结构;
区别特征5:所述盖板(101)的内壁设有圆柱形凸台(101a),所述底座(106)的内部与所述盖板凸台相对应位置处设置有阶梯状的圆柱形凸台(106a),所述活动保护片的套孔(102d)套装在所述底座(106)的凸台(106a)上;
综上所述,上述区别特征1至5均没有被对比文件2所公开,新的权利要求1由于上述区别特征与其他特征组合的共同作用,使得该插座的结构既满足安放活动保护片和复位弹簧的作用,又起到定位活动保护片和复位弹簧的作用,并且可以使得活动保护片和复位弹簧能够自动复位,不会因为使用时间过长和频率过繁而产生磨缺损蚀,导致活动活动片出现歪斜而无法准确归位或不能归位的现象发生。新的权利要求1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是申请人经过长期的实践经验所得的,对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是非显而易见的,因此,申请人认为新的权利要求1所保护的技术方案与对比文件2相比均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区别特征5:所述底座(306)的内部具有定位挡板(306a),所述活动保护片(302)抵住所述的定位挡板(306a);

意见陈述书-新创性答复模板

意见陈述书-新创性答复模板

意见陈述书

2010.2

附页

尊敬的审查员:

申请人仔细研究了您于××××年×月×日就××号发明专利申请的第×次审查意见,针对该审查意见所指出的问题,申请人对申请文件做出了修改并陈述意见如下:

一、修改说明

1、修改了权利要求#,其中,增加了技术特征××××,该技术方案修改依据来自于说明书第@页第××段第---行及附图×或者权利要求&。

2、适应性删除权利要求&。

3、适应性修改其余权利要求的编号和引用关系,形成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

以上修改具体请参见修改对照页。

申请人对以上权利要求的修改未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符合专利法第33条的规定。并且上述修改也是针对通知书指出的缺陷进行修改的,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51条第3款的规定。

二、关于新颖性(单独对比原则)

1、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属于P技术领域,记载了技术特征X、Y、Z,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A。

1)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其未公开上述技术特征X,因此,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1的技术方案不相同,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1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2款规定的新颖性。

2)对比文件2公开了一种、、、、、,其虽然公开了上述技术特征X、Y、Z,但对比文件2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B,与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要解决的技术

问题不同,因此,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2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2款规定的新颖性。

3)对比文件3公开了一种、、、、、,其虽然公开了上述技术特征X、Y、Z,但对比文件3属于M技术领域,与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属于不同的技术领域,因此,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3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2款规定的新颖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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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睹报告书籍范文之阳早格格创做

尊敬的查看员:

申请人小心天钻研了您对付本案的查看意睹,针对付该查看意睹所指出的问题,申请人对付申请文献干出了建改并报告意睹如下:

一、建改证明

建改后的权利央供书籍公有1项权利央供,其中独力权利央供2项.

1.建改了独力权利央供1,简略了技能特性“比圆马铃薯薄片”、“比圆油炸马铃薯薄片”,进而克服了正在一项权利央供中出现二个分歧呵护范畴的缺陷.减少了技能特性“对付所述通过油炸的食品举止离心处理的步调”以及“所述离心处理步调也是正在真空条件下举止”,以使该独力权利央供1具备新颖性战创制性.该建改的依据去自于证明书籍12段战13段.

2.减少了新的从属权利央供2~12,建改依据去自于证明书籍第10-14段.

3.减少了新的独力权利央供13,以呵护与独力权利央供1对付应的设备权利央供,即“一种用于创制油炸食品的设备”.该建改依据去自于证明书籍第16段.

4.减少了新的从属权利央供14-15,该建改依据去自证明书籍第16段.

5.简略了本权利央供4.对付比文献2公开了通过所述要收赢得的马铃薯薄片,该薄片不然而表面具备较大饱泡,而且含油量较矮,约为13-18%.由此可睹,对付比文献2已经公开了与本申请本权利央

供4相共的技能规划,使得其不具备新颖性,果此简略该权利央供.

6.将本权利央供书籍中出现的纷歧致的术语“马龄薯”战“马铃薯”统一建改为“马铃薯”.

以上建改均已超出本初证明书籍战权利央供书籍所纪录的范畴,切合《博利法》第三十三条的确定.简直建改真量拜睹建改后的权利央供书籍.

二、建改后的权利央供书籍不妨得到证明书籍的收援

外观专利半年没有进度怎么写意见陈述书范文

外观专利半年没有进度怎么写意见陈述书范文

外观专利半年没有进度怎么写意见陈述书范文我方与贵方就上述外观专利纠纷一事进行多次协商,双方就该专利是否有半年未有新申请专利的状态存在重大分歧。对此,特写意见陈述书如下:

一、对方的涉案专利1、专利号: zlxxx。 2、专利权人: XXX 公司。 3、专利申请日: xxxx。 4、专利申请号: xxx。 5、专利

授权公告日: xxxx。二、我方要求

三、在现有技术情况下,若我方发现对方在半年内未提交过任何新的专利申请文件,也未提出专利无效宣告请求,我方视为对方无新申请的专利权。四、其他相关问题1、如果对方想让我方修改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需征得我方同意后再变更。 2、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七条之规定,“依照专利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宣告专利权无效

的程序”可以采用修改权利要求书的形式进行。 3、专利局驳回了原告专利复审申请。 4、原告的起诉属于滥用诉权的恶意诉讼。

对方称,我方所有专利均系基于现有技术的专利技术,所以不存在没有新申请专利的状态,而且我方也并没有向专利局提出专利无效的宣告请求。我方答辩认为,我方现有技术中所有的专利技术是被告方的涉案专利及其专利申请记录中的现有技术中自动获得的信息,故不能将我方专利和被告的涉案专利归类到一个技术领域。另外,被告方称对我方在2010年就已经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在当时享有的权利,却从未提出专利无效宣告请求的主张,本院认为,被告方应承担举证责任,证明其在2010年就已经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在当时享有的权

利,但被告方至今未能举证证明,故本院对被告的主张不予支持。

意见陈述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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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11

2010.4 意见陈述书 此框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填写 ①

专 专 利 或 申 请 利

申请号或专利号 :

递交日 发明创造名称 :

申请号条码 申请人或专利权人 : 挂号条码

② 陈述事项:

针对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2年09月26日开出的费用收据陈述意见.

缴纳专利费用两个月后尚未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开出的费用收据。

针对国家知识产权局于 年月日发出的 通知书(发文序

号 )陈述意见。

陈述的意见:

申请人已同时针对本案提交撤回专利申请声明,兹申请退回2500元的实质审查

费,恳请审查员批准退款,谢谢!

申请人可接收退款账号信息如下:

收款人名称:

收款人账号:

收款人银行:

申请人联系电话:

④ 附件清单

银行汇单原件 邮局汇单原件 费用收据原件

加盖公章或经公证的银行汇单复印件 加盖公章或经公证的邮局汇单复印件

费用收据复印件

已备案的证明文件名称: ,证明文件备案编

号:

⑤ 当事人或专利代理机构签字或者盖章 ⑥ 国家知识产权局处理意见

2013年07月22日

年 月 日

请按照“注意事项”正确填写本表各栏100011

2010.4

意见陈述书

一、本表应当使用中文填写,字迹为黑色,文字应当打字或印刷,提交一式一份。

二、本表第①栏所填内容应当与该专利申请请求书中内容一致。其中,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应为

第一署名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如果该申请或者专利办理过著录项目变更手续,应当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变更后的内容填写。

三、本表第②、④栏中的方格供填表人选择使用,若有方格后所述情况的,应当在方格内作标

记。

四、本表第②栏,针对国家知识产权局开出的费用收据有意见的,应当提供费用收据复印件。

专利催促意见陈述书范文

专利催促意见陈述书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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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专利审查员:

我是一位申请人,特此向您提交本专利催促意见陈述书,以推动我的专利申请得到审查进展。以下是我对申请的专利的重要性、技术方案的创新性以及已有技术的差异性的阐述。

一、申请专利的重要性

本专利申请涉及的技术领域具有重要的实用价值和经济效益,对于相关行业的发展和进步具有积极意义。该专利将为现有技术带来显著的改进,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问题,并提供更加高效、可靠和可持续的解决方案。此外,申请专利还具有巨大的市场潜力,可为企业带来可观的经济利益。

二、技术方案的创新性

本专利申请的技术方案在以下几个方面具有创新性:

1. 创新的技术原理:本专利申请基于全新的技术原理,与现有技术方案存在明显差异。通过详细的技术描述和实验数据,我们清楚地展示了该技术方案的创新性和独特性。

2. 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问题:本专利申请的技术方案能够有效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问题,提高产品的性能和质量。通过详细的比

较分析,我们证明了该技术方案对于解决这些问题的有效性和可行性。

3. 具有可实施性和工业应用价值:本专利申请的技术方案不仅具有创新性,还具备实际可行性和广泛的工业应用价值。我们通过详细的实施方案和实验结果,证明了该技术方案的实施可行性和经济效益。

三、与已有技术的差异性

本专利申请的技术方案与已有技术在以下几个方面存在明显的差异:

1. 工作原理的差异:本专利申请的技术方案基于全新的工作原理,与已有技术的工作原理存在明显的差异。这种差异使得我们的技术方案能够更好地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问题。

2. 解决问题的方法的差异:本专利申请提出的解决问题的方法与已有技术存在差异。通过比较分析,我们证明了该方法的有效性和优越性。

事情陈述书|意见陈述书范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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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简历范文】

意见陈述书范文

尊敬的审查员

申请人仔细地研究了您对本案的审查意见,针对该审查意见所指出的问题,申请人对申请文件做出了修改并陈述意见如下

一、修改说明

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共有1项权利要求,其中独立权利要求2项。

1.修改了独立权利要求1,删除了技术特征“例如马铃薯薄片”、“例如油炸马铃薯薄片”,从而克服了在一项权利要求中出现两个不同保护范围的缺陷。增加了技术特征“对所述经过油炸的食品进行离心处理的步骤”以及“所述离心处理步骤也是在真空条件下进行”,以使该独立权利要求1具备新颖性和创造性。该修改的依据来自于说明书12段和13段。

2.增加了新的从属权利要求2~12,修改依据来自于说明书第10-14段。

3.增加了新的独立权利要求13,以保护与独立权利要求1对应的设备权利要求,即“一种用于制作油炸食品的设备”。该修改依据来自于说明书第16段。

4.增加了新的从属权利要求14-15,该修改依据来自说明书第16段。

5.删除了原权利要求4。对比文件2公开了通过所述方法获得的马铃薯薄片,该薄片不仅表面具有较大鼓泡,而且含油量较低,约为13-18%。由此可见,对比文件2已经公开了与本申请原权利要求4相同的技术方案,使得其不具备新颖性,因此删除该权利要求。

6.将原权利要求书中出现的不一致的术语“马龄薯”和“马铃薯”统一修改为“马铃薯”。

以上修改均未超出原始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所记载的范围,符合《专利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具体修改内容参见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

二、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能够得到说明书的支持

申请人不同审查员所指出的原权利要求1和3得不到说明书支持的审查意见。

被告法庭陈述书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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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法庭陈述书》

尊敬的法庭:

我是被告人,就本案事实及法律问题,我在此作如下陈述:

一、关于本案事实

本案涉及XXXX(案件的相关要点),在此我完全承认我参与了XXXX行为。然而,我认为

需要对这一行为进行客观的事实和证据评估,以便能够更全面和准确地理解整个事件的背景。二、关于证据的评估

在本案中,我要求法庭对所有的证据进行仔细的评估。证据应当是真实、可信和合法的,并且

应当经过适当的程序收集和保管。我希望起诉方能够提供明确的证据链,以确保相关证据的完

整性和可靠性。

三、关于案件法律问题的讨论

针对本案的法律问题,我认为有必要对相关法律条文及解释进行详细的分析。我将仔细研究适

用于本案的法律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提出我对相关法律问题的观点和理解。我相信仅有对法

律问题充分的讨论和解读,才能够得出更准确和公正的结论。

四、关于辩护质证

作为被告人,我将提供必要的辩护质证,包括证人证言、物证和书证。我计划通过这些证据进

一步辩述我对本案的观点,并希望能够充分保障我的合法权益。

五、关于量刑意见的表述

在案件进入量刑阶段时,我希望法庭能对我的个人情况进行充分了解,包括但不限于家庭背景、职业状况和社会关系。希望法庭能够考虑我积极改过的态度,并适用适当的量刑标准进行公正

判决。

六、对庭审流程的期待

最后,我对庭审流程提出如下期望:一是希望法庭能设法保证公正、公平和公开的庭审环境;

二是希望能充分听取辩方和起诉方的意见并保证双方的平等权利;三是希望能够充分保护我的

合法权益,在庭审过程中得到充分表达自己观点的机会。

意见陈述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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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本文意见陈述书,仅供参考,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意见陈述书(一)

尊敬的审查员:

申请人仔细地研究了您对本案的审查意见(或者是第几次通知),针对该审查意见所指出的问题,申请人对申请文件作出了修改并陈述意见如下:

一、修改说明

1、修改了独立权利要求1,在其特征部分加入了以下技术特征:(抄主权利要求特征部分内容),以使该独立权利要求1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2款和第3款有关新颖性和创造性的规定。该修改的依据来自于说明书(位置或实施例)。

2、修改了从属权利要求几的主题名称,使其与所引用权利要求的主题名称相一致。

(下面分别对从属权利要求分别依次说明)

以上修改均未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所记载的范围,具体修改内容参见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

二、关于新颖性

审查员的审查意见是:(简写审查员提出的意见,主要是与对文件文件而言)。针对上述审查意见,申请人通过(修改独权利内容),

使得修改后的独立权利要求1具备了专利法第22条第2款规定的新颖性。

(判断新颖性应与对比文件一一对比)

具体地说,(说明原有什么问题,对比文件还没有解决),但是,申请人有什么特点,并且与对文件1不同……

对比文件2(解决了什么问题,还有什么问题),申请人的文件可见,其构思与本发明的构思并不相同。

(答完主权利不要记对从属权利也简写一下)

权利要求(2-?)是对独立权利要求1进一步限定的从属权利要求,由于修改后的独立权利要求具备新颖性,因而其从属权利要求2-?也具备新颖性。

三、关于创造性

(答发明,先确定最新近的现有技术)

在审查意见通知书中所引用的两份对比文件中,由于对比文件1与本申请的技术领域相同,所解决的技术问题相近,且公开本申请的技术特征最多,因此可以认为对比文件?是最接近的现有技术【说明:三步法第一步】。

审查意见陈述书模板

审查意见陈述书模板

尊敬的审查员:

您好,针对您发出的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申请人通过认真阅读并分析后,进行答复。具体修改说明和陈述意见如下:

一、修改说明

将权5与权1合并。

二、关于新颖性

(1)对比文件为本申请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对比文件公开了XXX,与本申请区别特征包括:

对比文件未公开XXX(权5的内容);

对比文件所解决的问题是XXX,本申请实际所解决的问题是XXX;对比文件中并未对解决该问题提出相应的技术方案,由此可知,相比于对比文件,本申请权1的技术方案不能解决相同的技术问题,不能产生相同的技术效果,因此,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2款规定关于新颖性的规定。

(2)从属权利要求2-4为独立权利要求1的从属权利要求,权利要求1具有新颖性的情况下,其从属权利要求2-4也具有新颖性。

申请人认为,上述修改克服了通知书所指出的缺陷,并且也未超出原始申请记载的内容,符合专利法第33条规定。恳请审查员在此基础上继续审查,上述内容,如您有任何疑问,请与我们联系。

再次感谢您的辛勤劳动,谢谢!

意见陈述书

意见陈述书

尊敬的审查员:

感谢您为审查本案所付出的辛勤工作。

本意见陈述书是针对专利局于2016年10月20日对申请号为201410147311.0、发明名称为《一种变压器铁芯V型冲操作法》、申请人为南通龙翔电器设备有限公司的发明专利申请发出的第三次审查意见通知书所做的答复。

一、权利要求修改说明

申请人根据审查员的审查意见对原权利要求1中的超范围内容进行了修改,具体将权利要求1中的“非直角靠山”修改为“靠山”。

二、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符合专利法第三十三条

申请人根据说明书实施例第【0011-0012段】以及说明书附图1公开的技术内容,将原权利要求1中的“非直角靠山”改为“靠山”,从而使得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克服了超范围的缺陷,即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符合专利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

经过上述的意见陈述,申请人认为,本申请修改后的各项权利要求均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希望审查员在考虑上述意见后,尽快批准本申请为发明专利。如果审查员考虑上述意见后,认为本申请仍然不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恳请审查员再给申请人一次修改或意见陈述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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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陈述书范文

尊敬的审查员:

申请人仔细地研究了您对本案的审查意见,针对该审查意见所指出的问题,申请人对申请文件做出了修改并陈述意见如下:

一、修改说明

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共有1项权利要求,其中独立权利要求2项。

1.修改了独立权利要求1,删除了技术特征“例如马铃薯薄片”、“例如油炸马铃薯薄片”,从而克服了在一项权利要求中出现两个不同保护范围的缺陷。增加了技术特征“对所述经过油炸的食品进行离心处理的步骤”以及“所述离心处理步骤也是在真空条件下进行”,以使该独立权利要求1具备新颖性和创造性。该修改的依据来自于说明书12段和13段。

2.增加了新的从属权利要求2~12,修改依据来自于说明书第10-14段。

3.增加了新的独立权利要求13,以保护与独立权利要求1对应的设备权利要求,即“一种用于制作油炸食品的设备”。该修改依据来自于说明书第16段。

4.增加了新的从属权利要求14-15,该修改依据来自说明书第16段。

5.删除了原权利要求4。对比文件2公开了通过所述方法获得的马铃薯薄片,该薄片不仅表面具有较大鼓泡,而且含油量较低,约为13-18%。由此可见,对比文件2已经公开了与本申请原权利要求4相同的技术方案,使得其不具备新颖性,因此删除该权利要求。

6.将原权利要求书中出现的不一致的术语“马龄薯”和“马铃薯”统一修改为“马铃薯”。

以上修改均未超出原始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所记载的范围,符合《专利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具体修改内容参见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

二、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能够得到说明书的支持

申请人不同审查员所指出的原权利要求1和3得不到说明书支持的审查意见。

在判断权利要求是否得到说明书的支持时,应当考虑说明书的全部内容,而不是仅限于具体实施方式部分的内容。本申请的说明书第6段中明确记载,本发明所述方法和设备适用于除马铃薯薄片以外的油炸玉米饼薄片、油炸春卷、油炸排叉等油炸食品。说明书第13段记载了真空离心具有防止破碎、进一步降低含油量的技术效果,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可以推知该技术效果同样适用于除马铃薯之外的其它油炸食品。由此可见,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够确定本申请的方法和设备适用于除马铃薯之外的其油炸食品,因此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能够得到说明书的支持,符合《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四款规定。

三、关于新颖性

1.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12具备新颖性

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1具备新颖性。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油炸薯片的方法,包括将马铃薯片送入真空油炸装置内进行油炸,油炸完毕后使油炸装置内恢复大气压,再将油炸后的薯片送入脱油机进行脱油,然后排出。将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对比文件1相比,可以看出对比文件1并没有公开权利要求1中的“离心处理步骤也是在真空条件下进行的”这一技术特征,因此,权利要求1保护的技术方案不同于对比文件1公开的技术方案,相对于对比文件1具备新颖性。

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具备新颖性。对比文件2公开一种制备含油量较少的油炸马铃薯薄片的方法,该方法包括将马铃薯薄片焙烤后,放入油炸器中油炸,然后将薄片和过热蒸气接触。通过此方法,不仅使马铃薯薄片含油量较少,而且表面形成较大鼓泡。修改后权利要求1包括在真空条件下油炸食品原料,并且在真空条件进行离心处理步骤。而对比文件2中并没公开这两个技术特征。由此可见,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对比文件2公开的技术方案不同,因此,权利要求1具备新颖性,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

权利要求2-12是独立权利要求1进一步限定的从属权利要求,由于修改后独立权利要求1具备新颖性,因而从属权利要求2-12也具备新颖性,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

2.修改后的权利要求成13-15具备新颖性

修改后的独立权利要求13相对于对比文件1具备新颖性。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油炸薯片,包括进料装置,油炸装置,离心况油装置、出料室。但是,对比文件1没有公开本申请权利要求`13中的技术特征“油炸装置的输出口与离心装置的输入口密封连接,出料阀设置在离心装置输出口处”,两者的技术方案不同,所能实现的技术效果也不同,因此,权利要求13相对于对比文件1具备《专利法》第二十二第二款的新颖性。修改后的独立权利要求13相对比文件2具备新颖性。对比文件2没有公开一套完整油炸薯片设备,特别是没有公开独立权利要求13中的抽真空装置、离心装置,因此,权利要求13具备新颖性,《专利法》第二十二第二款的新颖性。

省略

四、关于创造性

1.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12具备创造性

在审查员所提供的对比文件中,可以将对比文件1作为最接近的现有技术。

将本申请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1相比,后者没有公开在真空条件下进行离心这一技术特征,也没有给出任何相应的技术启示,无法解决现技术中存在的油炸新产品含油量高、容易破碎无法获得具有完整外形油炸食品的技术问题。因此,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1具备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关于创造性的规定。

而对比文件2的技术方案是通过使过热蒸汽与油炸食品接触的手段,来解决含油量高的问题,没有公开权利要求1中采用真空离心的技术手段,也不存在应用该技术手段解决上述“现技术中存在的油炸新产品含油量高、容易破碎无法获得具有完整外形油炸食品”的技术问题的任何技术启示,更不存在将该技术手段应用到最接近的对比文件1中以解决上述技术问题的任何技术启示,因此,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不是显而易见的,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

由此可见,本发明通过采用真空离心的技术手段,获得了进一步减少油炸食品含油量,防止油炸食品破碎、保持完整外形的技术效果,具有显著的技术进步。

综上所述,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具备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相对于对比文件1、2或者两者的给均具备创造性,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

省略

2.修改后的权利要求成13-15具备创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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