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 第一章 第二节 相关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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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相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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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相关法律法规诚信相关法律法规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护消费者权益,促进诚信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法。

第二章诚实信用义务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条市场主体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约定的义务。

第三条市场主体不得编造虚假事实,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欺骗消费者。

第四条商业信用主体应当按照约定履行支付、提供质量合格货物或者按照质量合格标准提供服务等义务。

第五条商业信用主体不得超过约定的合理期限不履行债务,对消费者有不当的胁迫或者限制消费权。

第二节承诺事项第六条市场主体在进行商业宣传时,应当明确其承诺事项,不得隐瞒或者欺骗。

第七条市场主体应当严格按照承诺事项履行,不得无故变更或解除承诺。

第八条商业信用主体应当按照约定的价格、质量、数量履行合同。

第九条市场主体不得无理由拒绝、延迟履行合同。

第十条商业信用主体应当对消费者提供的个人信息进行保密,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使用。

第三节信用记录第十一条市场主体应当如实记录、保留诚信信息。

第十二条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市场主体的诚信信息管理和监督检查。

第十三条市场主体的诚信信息应当及时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四条市场主体应当自觉接受诚信信息的评价和监督。

第二章违约责任第一节经济赔偿第十五条市场主体违反合同约定,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第十六条市场主体对消费者实施欺诈行为,造成消费者经济损失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七条商业信用主体未按照约定时间支付货款,造成对方利益受损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商业信用主体提供质量不合格的货物或者提供不符合约定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相关法律、行政法规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第二节法律责任第十九条市场监管部门发现市场主体存在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应当及时采取行政处罚措施,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条商业信用主体编造虚假信息,误导、欺骗消费者的,应当依法受到行政处罚,并承担法律责任。

法律规定范本

法律规定范本

法律规定范本(正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权益,促进社会发展,根据宪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法律。

第二条本法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法律关系,对于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公民和其他组织的行为有管辖权。

第三条法律规定的一切权利和义务,公民和其他组织必须依法享有和履行。

第四条法律的适用应当遵循平等、公正、公开、便利的原则,不能歧视公民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公民和其他组织在行使自己的权利和履行义务时,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各项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第二章公民权利第六条公民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和名誉权等人身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七条公民享有自由、平等、公正的婚姻权利,任何干涉、歧视行为都是非法的。

第八条公民享有学习、工作、居住和移民的自由权利,法律保障其合法权益。

第九条公民享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和游行等表达观点的自由权利,任何以言论、出版物等方式损害公民合法权益的行为是非法的。

第十条公民享有信仰、宗教和思想自由的权利,不得侵犯公民的信仰自由。

第三章组织权利第十一条组织享有自主管理权和自由协议权,可以根据法律规定的程序成立、运作和解散。

第十二条组织享有财产权利,包括拥有、使用、收益和处置财产的权利,依法保障其合法权益。

第十三条组织享有合法经营的自由权利,不得以垄断或虚假宣传等手段侵犯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组织享有著作权和专利权等知识产权,不得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

第四章法律义务第十五条公民和其他组织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保持社会治安,不得从事危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活动。

第十六条公民和其他组织应当支付税款,依法纳税,不得逃避或拖欠税款。

第十七条公民和其他组织应当尊重和保护国家、社会和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侵犯他人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益。

第十八条公民和其他组织应当履行合同义务,按照约定的内容和方式履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九条公民和其他组织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赔偿损失等。

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精讲)

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精讲)

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辅导教材第一篇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与消防职业道德第一章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第一节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一、关于消防工作的方针、原则和责任制《消防法》在总则中规定“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确立了消防工作的方针、原则和责任制。

二、关于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一)在总则中规定,任何单位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任何单位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加强对本单位人员的消防宣传教育。

(二)规定了单位消防安全职责:1.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2.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3.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4.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5.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6.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三)规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除履行单位消防安全职责外,还应当履行下列特殊的消防安全职责:1.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2.建立消防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3.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4.对职工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

(四)规定同一建筑物由两个以上单位管理或者使用的,应当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并确定责任人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车通道进行统一管理。

(五)规定任何单位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

民法通则第八章

民法通则第八章

第八章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
第一百四十二条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依照本章的规定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民事法律有不同规定的,适用国际条约的规定,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没有
规定的,可以适用国际惯例。

第一百四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定居国外的,他的民事行为能力可以适用定居国法律。

第一百四十四条不动产的所有权,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第一百四十五条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
法律,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涉外合同的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

第一百四十六条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

当事人双方国籍相同或者在同一国家有住所的,也可以适用当事人本国法律或者住所地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认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发生的行为是侵权行为的,不作为侵权行为处理。

第一百四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
法律,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

第一百四十八条扶养适用与被扶养人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

第一百四十九条遗产的法定继承,动产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第一百五十条依照本章规定适用外国法律或者国际惯例的,不得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公共利益。

民法概述民法的基本原则民事法律关系

民法概述民法的基本原则民事法律关系

民法学
第一节 民法的概念
五、民法与民法学
民法(部门法)
民法
狭义(规范学、解释学)* 民法学 广义(哲学、社会学、史学等)
民法学
第一节 民法的概念
《民法通则》第二条规定:“中华人 民共和国民法 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 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 和人身关系。”
民法学
第一节 民法的概念
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
(一)物质资料
民法学
1、天然资源;2、人造产品
(二)非物质事物 1、智力成果:作品、专利等 2、利益:具有经济价值的权利,如债权等; 劳动力,如保管合同、雇佣合同等
第二节 民法的调整对象 一、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 财产关系
纵向财产关系
民法学
财产关系
横向财产关系
所有关系 流转关系
第二节 民法的调整对象
民法学
民法的起源及发展 瑞士民法典
20世纪初,在内容上具有时代 意义的民法典是《瑞士民法典》, 开创了民商合一制的先河。
民法学
民法的起源及发展 苏俄民法典
1922年的《苏俄民法典》是世界上第 一部社会主义性质的民法典。 《俄罗斯联邦民法典》第一部分于 1994年10月通过,第二部分1996年1月通 过,第三部分尚未颁布。
民法学
民法学
第三节 民法的特点
一、民法主要是实体法 二、民法的内容主要是私法 三、民法是权利法 四、民法具有一定程度的任意性 五、民法强调平等协商和等价有偿原则
民法学
第四节 民法与相关法律部门关系
一、民法与经济法
二、民法与行政法
三、民法与劳动法
四、民法与婚姻法
五、民法与商法
民法学
第五节 民法的体系

公路、 桥梁、 隧道工程安全管理制度教育

公路、 桥梁、 隧道工程安全管理制度教育
第三篇 公路、桥梁、隧道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要点与操作规程教育 ……(!#")
第一章 施工测量、拆除和施工现场安全技术控制要点 …………………………(!#() 第一节 测量与拆除工程安全控制要点 ………………………………………(!#() 第二节 施工现场的安全控制要点 ……………………………………………(!#*)
第二篇 公路、桥梁、隧道工程施工人员安全教育与素质培训 ……………($))
第一章 公路、桥梁、隧道工程作业安全注意事项 …………………………………($$) 第一节 总则 ………………………………………………………………………($$) 第二节 施工场地及临时工程 ……………………………………………………($") 第三节 明挖基础施工 ……………………………………………………………("*) 第四节 桩基础施工 ………………………………………………………………(")) 第五节 沉井基础施工 ……………………………………………………………("#) 第六节 管柱基础施工 ……………………………………………………………(#() 第七节 桥墩台施工 ………………………………………………………………(#$) 第八节 桥梁架设 ………………………………………………………………(&%%) 第九节 桥面系施工 ……………………………………………………………(&&’) 第十节 拱桥施工 ………………………………………………………………(&&() 第十一节 涵洞和渡槽施工 ……………………………………………………(&&)) 第十二节 桥涵增建与改建施工 ………………………………………………(&&!) 第十三节 桥梁测量、钻探 ………………………………………………………(&&#)

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科目知识要点

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科目知识要点

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科目知识要点第一章安全生产法律基础知识大纲要求:掌握我国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框架和内容,判断安全生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标准的地位和效力。

第一节法的概念、特征、分类和基本内容法的概念法的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的法是指国家按照统治阶级的利益和意志制定或者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的行为规范的总和。

狭义的法是指具体的法律规范,包括宪法、法令、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判例、习惯法等各种成文法和不成文法。

国际条约也属于成文法的范畴,对缔约国具有约束力。

我国社会主义法的形式以成文法为主。

法律规范规范一般可以分为技术规范和社会规范两大类。

法律规范是社会规范的一种。

法律规范调节人及人之间的行为关系,通过人的行为来调节人及人之间的社会关系。

(即人对人)技术规范是指规定人们支配和使用自然力、劳动工具、劳动对象的行为规则,指向标的物。

(即人对物)法的本质法的最本质的属性是统治阶级的意志,而不是任何个人的意志,更不是超阶级的共同意志。

统治阶级的意志决定于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

体现在三个方面:1、意志内容的一般性。

2、意志内容的客观性。

3、意志内容的统一性。

法的效力1、关于人的效力(对象效力)。

立法原则有三种情况,一是以国籍为主,即属人原则,亦称属人主义;二是以地域为主,即属地原则,亦称属地主义;三是属人原则及属地原则相结合。

我国社会主义法对人的效力,采用属人主义及属地主义相结合的原则。

2、关于地域效力。

指法在什么地域范围内发生效力,即从法律生效的地域角度确定法对人的效力。

有三种情况,一是在全国范围内生效,包括延伸意义上的领域,如驻外使领馆、领海及领空外的船舶和飞机;二是在局部地区有效;三是不但在国内有效,在一定条件下其效力还可以超出国境。

3、关于时间效力。

法律一般只适用于生效后发生的事实和关系,通常不具有溯及力。

但是法不溯及既往并不是绝对的,也可以对法的时间效力作出溯及既往的规定。

综合能力第一讲第一篇-第一、二章

综合能力第一讲第一篇-第一、二章

第二节 相关法律
(四)建筑工程监理制度 《建筑法》第四章是关于建筑工程监理制度的规定。第三十条规定“国家推行建筑工程监理制
度”。第三十四条特别强调工程监理单位须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监理范围内,承担工程监理业务。 工程监理单位与被监理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不得有隶属关系 或者其他利害关系。对工程监理单位不得转让工程监理业务,也做了明确的规定。
《安全生产法》用第二章共32条,为生产经营单位在安全生产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上确立了 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主要包括: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的安 全生产职责;安全生产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的设备和配备以及相关职责;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资格要求;安全设施“三同时”;
《安全生产法》第二条规定了其适用范围和调整事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 活动的单位(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适用本法;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消防安全和 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以及核与辐射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另 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这确定了《安全生产法》的安全生产基本法的地位,也说明了与其他相 关法律、法规的关系。 (三)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
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 ④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
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⑤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⑥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 ⑦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第一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3)规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除履行单位消防安全职责外,还应当履行下列特殊的消 防安全职责:
3)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行政处罚的目的不仅仅在于制裁违法者,更为重要的是纠正违法行 为,教育违法者及广大人民群众,提高人们的法制观念,从而自觉遵守法律规范。

法律实务教程.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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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非法证据排除的概念
二、非法证据排除的程序审查
(一)审查起诉阶段的非法证据排除程序 (二)法庭审理阶段的非法证据排除程序
第三章 刑事一审案件普通程序模拟 审判
第一节 刑事经典案例分析
一、案情简介 二、争议焦点 三、本案涉及的相关法律知识
第二节 模拟开庭
一、开庭前的准备 二、开庭 三、法庭调查 四、法庭辩论 五、被告人的最后陈述 六、休庭评议 七、定期宣判 八、尾声
第二篇民事诉讼实训
第一章民事诉讼基本原理和流程
第一节 庭审前准备
一、书记员需做的准备工作 二、书记员宣布法庭规则和法庭纪律 三、法官入庭和报告庭审前准备情况 四、核对确认诉讼参加人的身份
五、宣布开庭 六、宣告案名、案由、审理程序和方式 七、介绍审判人员
八、告知诉讼权利义务,并征询申请回避意见
附件一:民事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
(二)被告委托代理人的诉讼思路和技巧— —实体法和程序法的综合运用
(三)法官的诉讼思路和技巧——实体法和 程序法的综合运用
(四)知识拓展
第二节 债权法案例模拟开庭
一、案情简介
(一)学习任务 (二)模拟开庭
第三节 债权案例实训练习
一、实训目的 二、案情简介
三、实训要求
(一)实训组织 (二)实训形式
第四篇 刑事诉讼实训
第一章 刑事诉讼基本原理和流程
第一节 立案侦查
一、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一)公安机关立案 (二)公安机关侦查
二、检察机关立案侦查 (一)检察机关立案 (二)侦查 (三)侦查终结
三、人民检察院批准、决定逮捕
(一)审查批准逮捕 (二)审查决定逮捕
三、侦查阶段的律师辩护业务
(一)律师在侦查阶段的法律地位 (二)辩护律师在侦查阶段的工作内容 (三)辩护律师在侦查阶段的工作步骤和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章 基本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章  基本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0年5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2020年5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5号公布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编总则第一章基本规定第一条[立法目的和依据]①为了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调整民事关系,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条文注释② 本条规定了《民法典》五个方面的立法目的:一是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

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包括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兼具人身和财产性质的知识产权等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

二是调整民事关系。

《民法典》调整的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三是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

四是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

五是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包括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证、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

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的是法治与德治并重的治国理念。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母法,是其他法律制定的依据。

“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的规定明确了《民法典》的立法依据。

第二条[调整范围]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条文注释:人身关系是指民事主体之间基于人格和身份形成的无直接物质利益因素的民事法律关系。

财产关系是指民事主体之间基于物质利益而形成的民事法律关系。

财产关系既包括静态的财产支配关系,如所有权关系;又包括动态的财产流转关系,如债权债务关系等。

需要注意的是,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之间的社会关系多种多样,并非所有社会关系都由民法调整,民法仅调整他们之间的民事关系。

关联法规《民事诉讼法》第3条第三条[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侵犯。

条文注释:人身权利包括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等;财产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股权等。

国际经济法第一篇1-2章

国际经济法第一篇1-2章

由于一名遭到起诉的印度高管已经死亡,这家法院7日 以玩忽职守致他人死亡判决余下7名印度籍高管有罪, 但没有立即宣布量刑。这7名被告包括当时的印方主席 克沙布· 马欣德拉,很多人已经是70多岁,按照这项罪 名,他们最多将被判处两年监禁。 毒气泄漏事件的幸存者和家属以及当地的活动家7日早 早聚集到法院周围,举着横幅抗议对肇事者的惩罚太轻 太晚。由于做出有罪判决的是印度的一家地方法院,被 告还有权向高一级法院提出上诉。“博帕尔毒气泄漏受 害者抗争”组织的卡尔尼克无奈地说:“即使最后被判 定有罪,2年的监禁又能代表什么,再说他们还可以上 诉。”“只有当有罪的公司和个人得到足够的惩罚,才 能实现公平公正。” 美方被告赔钱了事 作为本案的主要负责人,公司的美国老板安德森没有出 庭受审。灾难发生后,安德森曾在印度遭警方拘捕,但 很快就离开印度回国,之后就再也没有在印度法院的审 理程序中露面,目前他生活在纽约。

最严重工业灾难 1969 年,美国联合碳化物公司在印度中央邦博 帕尔市北郊建立了联合碳化物(印度)有限公司, 专门生产滴灭威、西维因等杀虫剂。这些产品的 化学原料是一种叫异氰酸甲酯(MIC)的剧毒气体。 1984年12月3日凌晨,这家工厂储存液态异氰酸 甲酯的钢罐发生爆炸,40吨毒气很快泄漏,引发 了20世纪最著名的一场灾难。 根据印度政府公布的数字,在毒气泄漏后的头3 天,当地有3500人死亡。不过,印度医学研究委 员会的独立数据显示,死亡人数在前3天其实已 经达到8000至1万之间,此后多年里又有2.5万人 因为毒气引发的后遗症死亡。还有10万当时生活 在爆炸工厂附近的居民患病,3万人生活在饮用 水被毒气污染的地区。
第三节
国际经济组织
一、国际经济组织作为国际经济法主体的资格 (一)国际经济组织的法律人格 (二)国际经济组织的特权与豁免 二、几种主要的国际经济组织 (1)普遍性国际经济组织; (2)区域性国际经济组织; (3)专业性国际经济组织 (一)国际货币基金组织 (二)世界银行集团 (三)世界贸易组织

安全生产法律基础知识培训

安全生产法律基础知识培训
2、意志内容的客观性
法所反映的意志内容是由统治阶级物质生活 的客观要求决定的。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 决定法的内容。
3、意志内容的社会性
法所反映的意志内容往往不仅是统治阶级的 特定利益,还包括关系整个社会共同生存的必 要条件,甚至包括被统治阶级的某些要求(以
一、法的特征和分类
不危及统治阶级的统治为限)。但法不是各阶 级意志的混合物,而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是以统治阶级的国家机关制定的社会规范,它 是一种国家意志。
1、法的一般分类:世界上所有国家都可适用 的法的分类。
一、法的特征和分类
(1)成文法和不成文法:成文法由国家特定机 关制定和公布,并以成文形式出现;不成文法 指由国家认可其法律效力,但又不具有成文形 式的法,包括习惯法、判例法。
(2)实体法和程序法:实体法指以规定和确认 权利和义务或职权和职责为主的法律;程序法 指以保证权利和义务得以实现或职权和职责得 以履行的有关程序为主的法律。
(2) 在局部地区有效,一般是指地方国家机关 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在该地区有效,如省、 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 的地方性法规,只在本行政区域内有效。
(3) 有的法律不但在国内有效,在一定条件下 其效力还可以超出国境,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
一、法的特征和分类
法规定:“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而按本法 规定的最低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适 用本法;但是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不受处罚的除 外”。
宪法中与安全生产相关条款
宪法第43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 有休息的权利。国家发展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 设施,规定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
其作用和意义有两个方面:
(1) 劳动者的休息权利不容侵犯;

民法学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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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民法是实体法
• 实体法规定的是法律主体在社会生活中发生的具 体权利义务,民法主要规定的是民事主体间的实体 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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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民法既是行为规范,又是裁判规范
•民法作为实体法,既是行为规范又是裁判规范。 •作为行为规范,民法是民事主体的行为准则,具 有确立交易规则和确立生活规则两方面的功能。 •作为裁判规范,民法是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判民事 案件的准则。
• 习惯法是法律的最早的渊源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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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法理
• 法理是指法律的基本精神和原则。 • 虽然我国现行立法没有明确规定法理作为民法的 渊源之一,但我们认为,法理作为民法的基本精神 和基本原则的体现,无论法律是否明确规定,都应 当是民法的法律渊源之一。
四、国家政策
• 我国《民法通则》第6条规定:“民事活动必须遵 守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应当遵守国家政策。” 据此,国家政策也是我国民法的渊源之一。 • 国家政策是国家对民事立场所表达的观点和态度 ,是国家处理其民事领域事务的一系列路线、方针 、原则和指示的总和。
民法的概念 民法的调整对象 民法的性质 民法与相关法律部门的区别 民法的法律渊源 民法的适“民法”一词来源于日本,其根源可以追溯 于罗马私法,即市民法。
对民法这一概念可以从不同的角度理解。
一、形式意义上的民法与实质意义上的民 法
形式意义上的民法是指以一定体例编纂的并以民法 命名的成文法典(即民法典),也包括单行的民事法 律和其他法律、法规中的民事法律规范。实质意义上 的民法是指作为部门法的民法,是指所有调整民事法 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包括民法典和其他民事 法律、法规。
一、民法与经济法
• 对于经济法的概念,学术界存在着很多争议,目 前通说认为:经济法是调整政府在干预、管理社会 经济活动中形成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 民法与经济法的主要区别在于 :调整对象不同、 被调整主体的地位不同、调整方法不同。

网络安全工程职称考试知识大纲(网络安全技术研发与应用—初级)

网络安全工程职称考试知识大纲(网络安全技术研发与应用—初级)

网络安全工程职称考试知识大纲网络安全技术研发与应用—初级2022年版目录第一篇公共知识 (1)第一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 (1)第二章网信领域法律法规 (1)第一节法律 (1)第二节政策法规 (1)第三节部门规章 (2)第四节司法解释 (2)第五节规范性文件 (3)第三章专业技术人员职业道德 (3)第二篇专业知识 (3)第一章网络安全数学基础 (3)第一节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3)第二节密码学 (4)第二章计算机软件基础知识 (5)第一节程序设计 (5)第二节数据结构 (5)第三节操作系统 (6)第四节数据库 (6)第三章计算机硬件基础知识 (7)第一节计算机体系结构 (7)第二节计算机组成原理 (7)第四章软件工程及项目管理 (8)第一节软件工程 (8)第二节软件过程管理 (9)第三节项目管理 (10)第五章计算机网络与网络安全技术 (11)第一节计算机网络 (11)第二节网络安全监测 (11)第三节防火墙 (14)第四节渗透技术 (15)第五节网络安全管理 (16)第六章网络安全技术发展趋势 (18)第一节零信任网络架构 (18)第二节可信网络架构 (18)第三节5G移动互联网 (19)第四节人工智能 (19)第五节量子密码技术 (19)第六节区块链 (19)第七节物联网 (19)第一篇公共知识第一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出发,重视互联网、发展互联网、治理互联网,统筹协调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军事等领域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重大问题,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实施一系列重大举措,推动我国网信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走出一条中国特色治网之道。

习近平同志围绕网络强国建设发表一系列重要论述,提出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为新时代网信事业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

广大网络安全工程专业技术人员须学习、理解、掌握习近平同志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论述。

治安案件相关法律(3篇)

治安案件相关法律(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预防、制止和惩治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治安案件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违反治安管理法律法规,扰乱公共秩序,侵犯公民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依照本法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行为。

第三条治安管理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预防为主,教育、管理、处罚相结合;(二)依法行政,公正、公平、公开;(三)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合法权益;(四)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治安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治安管理工作责任制,保障治安管理工作所需经费。

第二章治安管理机关及其职责第五条公安机关是维护社会治安秩序,预防和制止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主管机关。

第六条治安管理机关的职责:(一)预防、制止和查处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二)对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人进行教育、训诫;(三)对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人依法作出处罚决定;(四)对涉嫌犯罪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五)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

第七条治安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年满十八周岁;(三)品行良好;(四)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三章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及处罚第八条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依照本法应当给予以下处罚:(一)警告;(二)罚款;(三)行政拘留;(四)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五)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处罚。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一)情节轻微的;(二)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的;(三)有立功表现的;(四)其他依法应当从轻、减轻或者不予处罚的情形。

第十条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处罚:(一)有前科或者被追究过治安管理责任的;(二)胁迫、教唆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三)对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证人打击报复的;(四)故意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五)其他依法应当从重处罚的情形。

79年刑法

79年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颁布时间】1979年07月06日【实施时间】1980年01月01日目录第一编总则第一章刑法的指导思想、任务和适用范围第二章犯罪第一节犯罪和刑事责任第二节犯罪的预备、未遂和中止第三节共同犯罪第三章刑罚第一节刑罚的种类第二节管制第三节拘役第四节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第五节死刑第六节罚金第七节剥夺政治权利第八节没收财产第四章刑罚的具体运用第一节量刑第二节累犯第三节自首第四节数罪并罚第五节缓刑第六节减刑第七节假释第八节时效第五章其他规定第二编分则第一章反革命罪第二章危害公共安全罪第三章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罪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第五章侵犯财产罪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第七章妨害婚姻、家庭罪第八章渎职罪第一编总则第一章刑法的指导思想、任务和适用范围第一条相关法规:1篇1处相关司法解释:4篇8处相关判例:2篇2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针,以宪法为根据,依照惩办与宽大相结合的政策,结合我国各族人民实行无产阶级领导的、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即无产阶级专政和进行社会主义革命、社会主义建设的具体经验及实际情况制定。

第二条相关法规:1篇1处相关司法解释:1篇1处相关判例:6篇8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任务,是用刑罚同一切反革命和其他刑事犯罪行为作斗争,以保卫无产阶级专政制度,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维护社会秩序、生产秩序、工作秩序、教学科研秩序和人民群众生活秩序,保障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第三条相关法规:1篇1处相关司法解释:3篇3处相关判例:5篇5处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飞机内犯罪的,也适用本法。

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

第一章 奴隶制法律制度

第一章 奴隶制法律制度

第一章奴隶制法律制度第一节中国法的起源一、中国国家与法起源于夏朝主要证据1、夏启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凌驾于全社会之上的世袭****帝王。

2、夏已开始按地域划分统治区域。

3、夏已建立了完备的国家机器,包括军队、职官、监狱以及贡赋制度。

4、夏还建立了以国家强制力为直接后盾的法律制度。

国家与旧的氏族组织的区别1、按地域划分国民2、公共权利的设立二、中国国家与法的起源的特点1、浓厚的宗法氏族血缘色彩。

2、以家长制的集权统治为基本统治方式。

3、法律与道德互相结合,界限不清。

4、刑事法规相对发达,民事法规相对落后。

第二节法制指导思想一、夏、商法制指导思想神权法思想一直是占统治地位的法制指导思想,他是原始自然宗教与阶级社会有政治目的的天神崇拜和祖先崇拜相结合的产物。

影响了后世家天下的政治理论和社会格局。

神权法的主要内容是1、王权神授(听命于天,听命于神是夏商法制的主导思想)2、天讨与天罚二、西周法制指导思想1、以德配天(上天只把天命交给有德者,德包括3个方面:敬天、敬宗、保民。

认为民心向背决定王朝的盛衰,能否实行德政又关系到民心向背。

)2、明德慎罚(实施德教,用刑宽缓,周公制礼形成西周时期礼、刑相结合的特点。

)3、刑罚世轻世重根据时世的变化来确定用刑的轻与重。

刑新国用轻典(以安定人心),刑平国用中典,刑乱国用重典(维持社会秩序)。

4、西周法制指导思想的影响以德配天、明德慎罚被后世奉为法律制度的理想的原则与标本。

后被儒家发展为德主刑辅,礼刑并用的基本策略,从而为以礼法结合为特征的中国封建法制奠定了理论基础。

三、春秋时期的法制指导思想第三节立法活动一、夏、商立法概况除夏、商王发布的各种命令外,主要表现为不成文的习惯法,由于没有成熟的文字,主要靠代代口传而流传和遵循的。

1、禹刑(不是成文法,而是泛指夏朝的法律和刑罚。

除习惯法外,夏王针对各种具体情况发布的王命和誓也是法律渊源之一)2、汤刑(商有乱政而汤作刑不成文的习惯法仍占很大比重,除此誓、诰、命也是当时重要的法律渊源。

版注册消防工程师《消防安全综合能力》教材电子版目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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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第一篇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与消防职业道德第一章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1第一节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1第二节相关法律 5第三节部门规章16第四节规范性文件25第二章注册消防工程师职业道德30第一节注册消防工程师职业道德概述30第二节注册消防工程师职业道德的原则31第三节注册消防工程师职业道德规范32第四节注册消防工程师职业道德修养34第二篇建筑防火检查第一章建筑分类和耐火等级检查38第二节建筑耐火等级41第二章总平面布局与平面布置检查45第一节总平面布局45第二节平面布置50第三节救援设施的布置59第三章防火防烟分区检查 62第一节防火分区62第二节防烟分区67第三节防火分隔设施69第四章安全疏散设施检查 77第一节安全出口与疏散出口77第二节疏散走道与避难走道82第三节疏散楼梯间84第四节避难疏散设施86第五章防爆检查90第一节建筑防爆90第二节电气防爆92第三节设施防爆93第六章建筑装修和保温系统检查96第一节建筑内部装修96第二节建筑外墙的装饰98第三节建筑保温系统99第三篇消防设施安装、检测与维护管理第一章消防设施质量控制、维护管理与消防控制室管理101 第一节消防设施安装调试与检测验收101第二节消防设施维护管理 106第三节消防控制室管理110第二章消防给水113第一节系统构成113第二节系统组件(设备)安装前检查114第三节系统安装调试与检测验收118第四节系统维护管理132第三章消火栓系统135第一节系统构成135第二节系统组件(设备)安装前检查136第三节系统安装调试与检测验收142第四节系统维护管理145第四章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148第一节系统构成148第二节系统组件(设备)安装前检查151第三节系统组件安装调试与检测验收154第四节系统维护管理165第五章水喷雾灭火系统177第一节系统构成177第二节系统组件(设备)安装前检查178第三节系统安装调试与检测验收178第四节系统维护管理181第六章细水雾灭火系统183第一节系统构成183第二节系统组件(设备)安装前检查184第三节系统组件安装调试与检测验收186第四节系统维护管理194第七章气体灭火系统202第一节系统构成202第二节系统组件、管件、设备安装前检查 206第三节系统组件的安装与调试207第四节系统的检测与验收 211第五节系统维护管理215第八章泡沫灭火系统218第一节系统构成218第二节泡沫液和系统组件现场检查222第三节系统组件安装调试与检测验收224第四节系统维护管理239第九章干粉灭火系统243第一节系统构成243第二节系统组件(设备)安装前检查245第三节系统组件安装调试与检测验收247第四节系统维护管理254第十章建筑灭火器258第一节安装设置258第二节竣工验收262第三节维护管理265第十一章防烟排烟系统274第一节系统构成274第二节系统组件(设备)安装前检查276第三节系统安装检测与调试278第四节系统验收284第五节系统维护管理286第十二章消防用电设备的供配电与电气防火防爆288 第一节消防用电设备供配电系统288第二节电气防火防爆要求及技术措施290第十三章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298 第一节系统分类与构成298第二节系统安装与调试300第三节系统检测与维护304第十四章火灾自动报警系统309第一节系统构成309第二节系统安装调试311第三节系统检测与维护324第十五章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331第一节系统构成331第二节系统安装前检查332第三节系统安装与调试333第四节系统检测与维护336第四篇消防安全评估方法与技术第一章区域消防安全评估方法与技术342第一节评估方法342第二节评估范例348第二章建筑火灾风险评估方法与技术362第一节评估方法362第二节评估范例367第三章建筑消防性能化设计评估方法与技术380第一节消防性能化设计的适用范围380第二节建筑消防性能化设计的基本程序与设计步骤383第三节资料收集与安全目标设定387第四节软件选取394第五节火灾场景和疏散场景设定403第六节计算分析及结果应用412第七节消防性能化设计文件编制416第四章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评估方法与技术424 第一节评估工作程序及步骤424第二节评估范例427第五篇消防安全管理第一章消防安全管理概述 437第一节消防安全管理的发展437第二节消防安全管理的性质和特征438第三节消防安全管理的要素439第二章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445第一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445第二节消防安全组织及其职责448第三节消防安全制度及其落实454第四节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确定和管理459第五节火灾隐患及重大火灾隐患的判定461第六节消防档案466第三章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宣传与教育培训 470第一节消防安全宣传与教育培训概述470第二节消防安全宣传与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和形式471 第四章应急预案编制与演练475第一节应急预案概述475第二节应急预案编制476第三节应急预案演练480第五章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489第一节施工现场的火灾风险489第二节施工现场总平面布局491第三节施工现场内建筑的防火要求493第四节施工现场临时消防设施设置496第五节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500第六章大型群众性活动消防安全管理505第一节大型群众性活动概述505第二节大型群众性活动消防安全管理507第三节大型群众性活动消防工作实施511 附录常用消防检测仪器的使用514。

法律法规手册范本

法律法规手册范本

法律法规手册范本(以下是一个范本,供参考,具体内容需要根据需求进行相应的修改和补充)第一章介绍本手册是为了帮助人们更好地了解和应用相关法律法规而编写的,旨在提供权威且易于理解的指导。

法律法规是社会治理的基础,对制定公平规则、维护公共秩序以及保障公民权益具有重要作用。

通过本手册的使用,读者可以更好地了解各个领域的法律法规,从而更好地融入社会并保护自身权益。

第二章宪法法律法规1.宪法解读宪法是国家根本法,也是最高法律法规。

本节对宪法进行了概述,并对其中一些重要条款进行解读,包括但不限于公民权利、国家机构、权力分配等内容。

2.民法典民法典是我国的基础民事法律,对个人、家庭、财产等方面的法律关系进行了规范。

本节对民法典的主要内容进行了介绍,包括但不限于人格权、婚姻家庭、物权等方面。

3.刑法刑法是犯罪行为及其法律责任的规定与适用的基本法律。

本节对刑法的主要内容进行了梳理,包括但不限于犯罪构成要件、刑罚种类与适用等方面。

4.行政法规行政法规是政府行为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行政管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方面的规定。

本节对行政法规的主要内容进行了概述,以便读者更好地了解政府行为的依据和程序。

第三章经济法规1.公司法公司法是对公司组织与运作进行规范的法律法规,主要包括公司设立、股东权益、合并重组等方面。

本节对公司法的主要内容进行了介绍,并结合实例进行解析。

2.劳动法劳动法是保护劳动者权益的法律法规,主要包括劳动合同、工资福利、劳动保护等方面的规定。

本节对劳动法的主要条款进行了梳理,并提供了一些常见问题的解答。

3.知识产权法知识产权法是保护知识创造者权益的法律法规,主要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方面的规定。

本节对知识产权法的主要内容进行了介绍,并说明了保护知识产权的重要性。

第四章社会法规1.教育法教育法是对教育事业进行管理的法律法规,主要涉及学校管理、教师权益、学生权益等方面的规定。

本节对教育法的主要内容进行了概述,并指出了教育法的作用和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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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责任事故罪
概念:
违反消防管理法规,经消防监督机构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立案标准:
1)导致死亡1人以上,或重伤3人以上的。
2)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
3)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2公顷以上或者过火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面积4公顷以上的。
4)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第二节相关法律
7部相关法律:
《城乡规划法》《建筑法》《质量法》《安全生产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刑法》。
七、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教材P11)
失火罪
概念:
由于行为人的过失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立案标准:
1)导致死亡1人以上,或重伤3人以上的。
2)导致公共财产或他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
D.导致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55万元
E.导致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65万元
答案:ADE
【解析: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罪立案标准: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的。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万以上的。3)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
概念:
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立案标准:
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的。
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万以上的。
3)发生矿山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以上的。
4)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刑罚
《刑法》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例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罪是指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下列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导致严重后果中,符合立案标准的是_______。
A.2人死亡
B.2人重伤
C.导致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45万元
3)导致10户以上家庭的房屋以及其他基本生活资料烧毁的。
4)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2公顷以上或者过火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面积4公顷以上的。
5)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刑罚:
《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犯失火罪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
概念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
立案标准
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重伤3人以上的。
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
3)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刑罚
《刑法》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负责人员,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发生矿山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
4)其他造成严重后果情形。
刑罚:
《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清洁特别恶劣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
刑罚
《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犯消防责任事故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重大责任事故罪
概念:
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立案标准:
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重伤3人以上的。
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
概念:
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立案标准:
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的。
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万以上的。
3)发生矿山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以上的。
4)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刑罚:
《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清洁特别恶劣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
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罪
概念:
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立案标准:
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的。
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万以上的。
3)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刑罚:
《刑法》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3年以上或者7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篇 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与消防职业道德
第一章 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学习要求
了解与消防工作相关的法律、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基本内容,熟悉《消防法》、《规划法》等法律以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行政法规的主要内容,掌握消防工作方针、原则和消防工作责任制。运用相关法律法规,分析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制度、消防安全检查制度等消防管理制度的法律依据及其完整性,辨识消防违法行为及其相应的法律责任,提出整改违法行为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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