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施德: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2010-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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沃施股份:关于对子公司银行借款进行担保的公告

沃施股份:关于对子公司银行借款进行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83 证券简称:沃施股份公告编号:2020-032上海沃施园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子公司银行借款进行担保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沃施园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沃施股份”)于2020年3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子公司银行借款进行担保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一、担保情况概述为支持子公司的发展,提高子公司贷款效率,降低公司融资成本,在综合分析子公司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风险控制能力基础上,沃施股份拟为全资子公司上海益森园艺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益森园艺”)进行银行借款提供人民币9,000万元的担保,实际担保情况以担保合同为准,具体办理担保事项时,拟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代理人)代表公司与相关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担保合同。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公司名称:上海益森园艺用品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0年8月24日住所:上海市闵行区元江路5000号法定代表人:吴君亮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整经营范围:自营或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会务展览,自有产权厂房租赁。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股权结构:沃施股份持有100%股权财务指标:截至2019年12月31日,益森园艺资产总额23,365.04万元,负债总额16,580.93万元,净资产6,784.10万元,营业收入26,400.48万元,利润总额-231.75万元,净利润-330.28万元。

三、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概况公司拟为益森园艺向建设银行申请的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9,000万元,担保期限计划为一年。

公司后续将根据实际银行提供授信情况,选择其中一家金融机构签订担保合同。

具体情况如下:被担保单位担保金额(万元)贷款银行上海益森园艺用品有限公司9,000 建设银行合计9,000以上担保计划是益森园艺与相关金融机构初步协商后制订的计划,提请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在担保额度9,000万元的前提下签署相关业务合同及其它相关法律文件,实际担保金额以正式签署的文件为准。

爱施德(002416)2016-2020年二季度财务报表数据-原点参数

爱施德(002416)2016-2020年二季度财务报表数据-原点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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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施德(002416)2016-2020年二季度财务报表数据-原点参数
目录
公司基本信息 资产负债表-BS(本币) 资产负债表-BS(人民币) 资产负债表-BS(美元) 利润表-IS(本币) 利润表-IS(人民币) 利润表-IS(美元) 现金流量表-CF(本币) 现金流量表-CF(人民币) 现金流量表-CF(美元) 报表货币换算汇率表
公司基本信息表
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 Shenzhen Aisidi CO.,LTD. 爱施德 002416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07-10-22 2010-05-28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泰然大道东泰然劲松大厦20F 2228
公司简介
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主要从事移动通讯产品销售 及数码电子产品连锁零售的中国公司。该公司通过四个业务部 门运营,包括开放市场分销部门、平台分销部门、数码电子产 品连锁零售部门及运营商分销部门。该公司还从事增值分销业 务、关键客户综合服务及其他。该公司主要于国内市场开展业 务。
报表期间: 2016-2020
内容
说明 — 原始财报,可登陆原点参数"全球上市企业数据库"查看。 — 文件格式为EXCEL,按表分开存放,详见附表。 — 所有科目为中文 — 所有货币换算为报告期当期汇率— 本币为公Fra bibliotek财报原始的货币
公司名称 公司英文名称 公司简称 股票代码 交易所 成立时间 上市时间 注册地址 员工数
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详细报表,见EXCEL附表。

002416爱施德2023年三季度现金流量报告

002416爱施德2023年三季度现金流量报告

爱施德2023年三季度现金流量报告一、现金流入结构分析2023年三季度现金流入为3,949,818.5万元,与2022年三季度的4,018,319.39万元相比有所下降,下降1.70%。

企业通过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所收到的现金为2,609,434.71万元,它是企业当期现金流入的最主要来源,约占企业当期现金流入总额的66.06%。

企业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所产生的现金能够满足经营活动的现金支出需求,经营活动现金净增加68,787.27万元。

在当期的现金流入中,企业通过收回投资、变卖资产等大的结构性调整活动所取得的现金也占不小比重,占企业当期现金流入总额的21.09%。

二、现金流出结构分析2023年三季度现金流出为3,839,598.56万元,与2022年三季度的3,990,621.96万元相比有所下降,下降3.78%。

最大的现金流出项目为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占现金流出总额的64.81%。

三、现金流动的稳定性分析2023年三季度,营业收到的现金有所增加,经营活动现金流入的稳定性有所增强。

2023年三季度,工资性支出有所增加,企业现金流出的刚性增加。

2023年三季度,现金流入项目从大到小依次是: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现金流出项目从大到小依次是: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投资支付的现金;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四、现金流动的协调性评价2023年三季度爱施德投资活动收回资金33,886.51万元;经营活动创造资金68,787.27万元。

2023年三季度爱施德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546.15万元。

五、现金流量的变化2023年三季度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108,779.67万元,与2022年三季度的27,705.3万元相比成倍增长,增长2.93倍。

2022年三季度经营活动现金净亏空141,580.9万元,2023年三季度扭亏为盈,现金净增加68,787.27万元。

爱施德: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爱施德: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16 证券简称:爱施德公告编号:2020-056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爱施德”)于2020 年 5 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或终止后的节余募集资金约2831.15万元及其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后实际金额为准),用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所需。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该募投项目变更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1、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555号)核准,公司于2010年5月17日分别采用网下配售方式向询价对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000,000股、网上定价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00,000股,共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0,000,000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45.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250,000,000.00元(大写:贰拾贰亿伍仟万元整),扣除剩余承销费(含保荐费)及上市辅导费人民币98,750,000.00元(承销费和保荐费用合计为人民币101,750,000.00元,发行前公司已预付3,000,0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151,250,000.00元,由主承销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5月20日存入公司指定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心区支行44201566400059008888账户内。

另扣除审计费、律师费、路演及法定信息披露费等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5,542,167.69元后,本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132,707,832.31元。

爱施德: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2010年8月) 2010-08-19

爱施德: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2010年8月) 2010-08-19

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经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在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的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的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强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公司及其所属部门,全资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及其所属部门,公司分支机构(含办事处),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公司对外报送信息涉及的外部单位或个人。

第三条本制度所指信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影响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临时公告、财务数据、需报批的重大事项。

第二章外部信息的报送和使用第四条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应当遵守信息披露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公司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重大事项履行必要的传递、审核和披露流程。

第五条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涉密人员在定期报告编制、公司重大事项筹划期间,负有保密义务。

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公布前,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途径向外界或特定人员泄漏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业绩座谈会、分析师会议、接受投资者调研座谈等方式。

第六条在公开披露年度报告前,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公司不得向外部单位提前报送年度统计报表等资料。

对于外部单位提出的报送年度统计报表等无法律法规依据的要求,公司应当拒绝报送。

公司依据法律法规向特定外部信息使用人报送年度报告相关信息的,提供时间不得早于公司业绩快报的披露时间,向外部信息使用人提供的信息内容应与业绩快报的披露内容相匹配。

第七条公司依照统计、税收征管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政府有关部门或其他外部单位报送年度统计报表等资料的,或公司在进行申请授信、贷款、融资、招投标、商务谈判等事项时因特殊情况确实需要向对方提供公司的未公开重大信息的,公司应当将报送的外部单位和相关人员作为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在案备查。

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0]61号

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0]61号

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有关问题的通知正文:---------------------------------------------------------------------------------------------------------------------------------------------------- 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有关问题的通知(二000年六月六日证监公司字〔2000〕61号)各上市公司: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上市公司财产安全,防范证券市场风险,现就上市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上市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和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披露信息。

二、上市公司不得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或者个人债务提供担保。

三、上市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互利的原则。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令上市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上市公司对强令其为他人提供担保的行为有权拒绝。

四、上市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应当采用反担保等必要措施防范风险。

五、上市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必须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

董事会应当比照公司章程有关董事会投资权限的规定,行使对外担保权。

超过公司章程规定权限的,董事会应当提出预案,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上市公司董事会在决定为他人提供担保之前(或提交股东大会表决前),应当掌握债务人的资信状况,对该担保事项的利益和风险进行充分分析,并在董事会有关公告中详尽披露。

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对担保事项做出决议时,与该担保事项有利害关系的股东或者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董事会秘书应当详细记录有关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讨论和表决情况。

有关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决议应当公告。

六、当出现被担保人债务到期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未履行还款义务,或是被担保人破产、清算、债权人主张担保人履行担保义务等情况时,上市公司有义务及时了解被担保人的债务偿还情况,并在知悉后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爱施德:关于公司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2011-04-19

爱施德:关于公司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2011-04-19
资金占用方类 别 资金占用方名称 深圳市神州通物 流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 实际 控制人及其附 属企业 深圳市酷奇投资 有限公司 深圳市酷奇投资 有限公司 小 计 —— 占用方与上市公 司的关联关系 同受深圳市神 州通投资有限公 司控制 同受深圳市神 州通投资有限公 司控制 同受深圳市神 州通投资有限公 司控制 —— 上市公司核算 的会计科目 应收账款 2010 年期初占用资 金余额 2010 年度占用累计发 生金额 20.68 2010 年度偿还累计 发生额 12.05 2010 年期末占用资 金余额 8.63
33,657.75 38,945.57 39,877.40
1,153.77 4,345.98 5,225.81
40,632.23 45,336.64 45,420.19
资金往来 —— ——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Tel: +86(10)88095588 传真:+86(10)88091190 Fax: +86(10)88091190
关于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中瑞岳华专审字[2011]第 1088 号 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在审计了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 ) 及其子公司 (以下简称 “贵集团” ) 2010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及公司的资产负债表, 2010 年度合并及公司的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的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公司的所有 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的基础上,对后附的《上市公司 2010 年度控股 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 (以下简称 “汇总表” ) 进行了专项审核。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规 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 (证监发 [2003]56 号)的规定,编制和披露汇总表、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审核证据 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汇总表发表专 项审核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 中国注册会计师 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 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汇总表是否不存 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重新 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审 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 后附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贵集团 2010 年度财务报表时所 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 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 致。 为了更好地理解贵集团 2010 年度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 后附汇总 表应当与已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爱施德: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2010-10-16

爱施德: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2010-10-16

证券代码:002416 证券简称:爱施德 公告编号:2010-021
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于2010年10月14日召开,出席会议的职工代表137名。

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会议选举温秉汉(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与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监事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137人赞成、0人反对、0人弃权,赞成人数占出席会议职工代表人数的100%。

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四日
附:温秉汉简历
男,36岁,大学本科学历。

曾在中企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神州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从事法律工作。

2008年加盟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任职法务部经理。

温秉汉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五年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爱施德: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

爱施德: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

关于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二○二○年四月十七日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2019年度目录一、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 1-2二、2019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3-4三、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说明亚会A核字(2020)0077号关于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我们审计了后附的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19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该汇总表已由贵公司管理层按照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编制以满足监管要求。

一、管理层对汇总表的责任管理层负责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及其他相关规定编制汇总表以满足监管要求,并负责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汇总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汇总表发表专项审计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对汇总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汇总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

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汇总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

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注册会计师考虑与汇总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汇总表的总体列报。

002416爱施德2023年上半年决策水平分析报告

002416爱施德2023年上半年决策水平分析报告

爱施德2023年上半年决策水平报告一、实现利润分析2023年上半年利润总额为48,595.47万元,与2022年上半年的57,731.21万元相比有较大幅度下降,下降15.82%。

利润总额主要来自于内部经营业务。

2023年上半年营业利润为48,029.08万元,与2022年上半年的57,100.47万元相比有较大幅度下降,下降15.89%。

在营业收入增长的情况下,营业利润却出现了较大幅度的下降,企业未能在销售规模扩大的同时提高利润水平,应注意增收减利所隐藏的经营风险。

二、成本费用分析爱施德2023年上半年成本费用总额为4,602,712.93万元,其中:营业成本为4,517,031.5万元,占成本总额的98.14%;销售费用为59,855.98万元,占成本总额的1.3%;管理费用为13,596.54万元,占成本总额的0.3%;财务费用为5,333.97万元,占成本总额的0.12%;营业税金及附加为5,188.52万元,占成本总额的0.11%;研发费用为1,706.42万元,占成本总额的0.04%。

2023年上半年销售费用为59,855.98万元,与2022年上半年的60,630.55万元相比有所下降,下降1.28%。

从销售费用占销售收入比例变化情况来看,2023年上半年在销售费用下降情况下营业收入却获得了一定程度的增长,企业销售政策得当,措施得力,销售业务的管理水平明显提高。

2023年上半年管理费用为13,596.54万元,与2022年上半年的12,562.05万元相比有较大增长,增长8.24%。

2023年上半年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0.29%,与2022年上半年的0.27%相比变化不大。

企业经营业务的盈利水平有所下降,管理费用支出正常,但其他成本费用支出项目存在过快增长情况。

三、资产结构分析爱施德2023年上半年资产总额为1,359,670.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为1,159,310.74万元,主要以货币资金、存货、应收账款为主,分别占流动资产的29.61%、25.15%和21.89%。

爱施德: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部分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专项核查意见 2011-05-27

爱施德: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部分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专项核查意见
 2011-05-27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部分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专项核查意见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施德”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以下简称“《管理规则》”)、《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票行为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就爱施德限售股解禁出具本核查意见。

一、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及目前股本情况爱施德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555号”文批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000万股,于2010年5月2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公司总股本49,330万股。

二、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东的承诺及承诺履行情况1、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东的承诺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为郭绪勇、夏小华等90名自然人股东。

根据《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如下:“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自本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持有本公司股票的,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黄绍武、董事长兼总裁黄文辉、主要股东神州通投资、全球星投资分别承诺:自本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上述承诺期限届满后可上市流通和转让。

爱施德:公司章程修正案 2011-04-19

爱施德:公司章程修正案
 2011-04-19

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修正案1.原章程第三十九条“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违反规定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和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负有诚信义务。

控股股东应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控股股东不得利用利润分配、资产重组、对外投资、资金占用、借款担保等方式损害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其控制地位损害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修订为:第三十九条“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违反规定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和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负有诚信义务。

控股股东应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控股股东不得利用利润分配、资产重组、对外投资、资金占用、借款担保等方式损害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其控制地位损害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公司董事会建立对大股东所持股份“占用即冻结”的机制,即发现大股东侵占公司资产时应立即申请对其所持公司股份进行司法冻结,凡不能以现金清偿的,应通过变现该股东所持公司股份偿还侵占资产。

公司董事长作为“占用即冻结”机制的第一责任人,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协助其做好“占用即冻结”工作。

”2.原章程第一百零六条“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设董事长1人。

”修订为:第一百零六条“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

”3.原章程第一百九十八条“本章程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适用。

”修订为:第一百九十八条“本章程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

企业信用报告_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信用报告_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
5.1 被执行人 ....................................................................................................................................................22 5.2 失信信息 ....................................................................................................................................................22 5.3 裁判文书 ....................................................................................................................................................23 5.4 法院公告 ....................................................................................................................................................25 5.5 行政处罚 ....................................................................................................................................................26 5.6 严重违法 ....................................................................................................................................................26 5.7 股权出质 ....................................................................................................................................................26 5.8 动产抵押 ....................................................................................................................................................27 5.9 开庭公告 ....................................................................................................................................................27

爱施德: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爱施德: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16 证券简称:爱施德公告编号:2020-085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2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定期)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一、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一)2020年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酷动数码有限公司申请增加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1、担保情况概述为满足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施德”或“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酷动数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酷动数码”)的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为酷动数码向金融机构申请增加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共计人民币伍亿元整(5亿元)。

2、被担保人基本情况(1)基本情况被担保人名称:深圳市酷动数码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6年10月19日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泰然大道东泰然劲松大厦20G注册资本:16,0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季刚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数码电子产品及相关配件、通讯产品、家电的批发、销售,电动车销售、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数码电子产品及相关配件、通讯产品、家电的维修(仅限分支机构经营);数码电子产品延长保修服务、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从事货物、技术进出口业务(不含分销、国家专营专控商品)。

许可经营项目:预包装食品销售。

(2)与本公司关系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3)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截至2019年12月31日,酷动数码资产总额46,264.29万元,负债总额24,754.65万元,净资产21,509.64万元,资产负债率53.51%;2019年,酷动数码实现营业收入178,937.93万元,利润总额3,976.45万元,净利润3,502.19万元。

爱施德:日常经营重大合同公告 2011-01-25

爱施德:日常经营重大合同公告 2011-01-25

证券代码:002416 证券简称:爱施德公告编号:2011-002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日常经营重大合同公告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于美国时间1月21日上午10:20(北京时间1月22日00:20)在美国与美国摩托罗拉移动公司(下称“摩托罗拉”)签署了《框架协议》。

该协议约定在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期间,公司预计向摩托罗拉采购总计约5亿美元移动电话及配件。

一、协议主要内容协议签署时间:美国时间1月21日上午10:20(北京时间1月22日00:20)协议对方:美国摩托罗拉移动公司协议标的:摩托罗拉移动电话及配件协议金额:约5亿美元协议生效时间:在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公司名称:美国摩托罗拉移动公司业务地址为:600 N. U.S. Highway 45, Libertyville, IL 60048, U.S.A 主营业务:移动电话及配件摩托罗拉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协议履行对公司的影响(一)2010年度,公司向摩托罗拉采购金额为人民币11亿元。

(二)由于该协议对方是本公司重要合作伙伴之一,如该协议得以顺利履行,将对本公司2011年的财务状况和盈利水平产生正面积极影响。

但因本协议仅为对双方合作当前意图所作的阐述,不对任何一方构成约束,也不会在摩托罗拉与本公司之间设定任何法律权利或义务,因此其影响的具体金额目前尚无法预测。

本协议的签订,将进一步密切和加强本公司与摩托罗拉的合作关系,也会对本公司提高市场份额和扩大市场影响力起到积极作用。

(三)该协议的签署和履行不会对本公司的业务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

四、协议履行的风险提示由于此协议下的实际产品的交易是基于双方签订的《分销协议》和《分销协议》所作的修订,以及双方在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之间实际执行的订单来确定,且会存在不可抗力,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上述风险。

002416爱施德:关于2021年增加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002416爱施德:关于2021年增加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16 证券简称:爱施德公告编号:2021-041
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增加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06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增加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2021年向以下银行机构增加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共计壹拾柒亿元整(17亿元),最终以授信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明细如下:
1、拟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增加综合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壹拾亿元整(10亿元);
2、拟向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贰亿元整(2亿元);
3、拟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增加综合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伍亿元整(5亿元)。

公司提议授权董事长黄文辉先生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本授信事项尚须提交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有效期为一年。

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2021年银行综合授信累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贰佰肆拾捌亿元整(248亿元)。

特此公告。

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06月10日
1。

同意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开展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的批复

同意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开展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的批复

同意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开展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的批复第一篇:同意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开展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的批复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同意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开展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的批复工信部电管函[2014]37号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你公司关于申请开展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的材料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一步进入电信业的实施意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工作的通告》以及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一、同意你公司与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在北京、上海、天津、重庆4个直辖市以及惠州、汕头、珠海、深圳、广州、东莞、中山、湛江、佛山、保定、唐山、邯郸、石家庄、无锡、南京、苏州、徐州、南通、临沂、济南、青岛、济宁、烟台、昆明、杭州、嘉兴、绍兴、温州、台州、宁波、湖州、合肥、厦门、福州、泉州、成都、郑州、洛阳、哈尔滨、武汉、长沙、长春、太原、西安、沈阳、大连46个城市范围内开展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

同意你公司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合作,在北京、上海、天津3个直辖市以及惠州、汕头、珠海、深圳、无锡、保定、唐山、临沂、昆明、杭州、嘉兴、绍兴、温州、宁波、台州15个城市范围内开展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

试点截止日期为2015年12月31日。

二、你公司开展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应遵守下列规定:(一)执行电信网码号资源、业务资费、市场管理、服务质量、设施建设和运行、安全生产及网络与信息安全等行业管理要求,按照业务界定范围,依法开展移动通信转售业务经营活动。

(二)未取得国内通信设施服务业务经营许可时,不得投资建设无线网、核心网、传输网等移动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开展移动通信转售业务如需使用上述设施,应当使用已取得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的经营者提供的网络设施,不得从无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者处购买、租用电信传输网络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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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16 证券简称:爱施德 公告编号:2010-028
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一、拟对外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0年10月25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与会董事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深圳市酷动数码有限公司向中信银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拟为深圳市酷动数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酷动数码”)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景田支行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肆仟万元提供担保。

二、对外担保履行的程序
2010年10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深圳市酷动数码有限公司向中信银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全体独立董事均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被担保人(酷动数码)基本情况介绍
(一)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福田天安科技创业园大厦B602。

(二)法定代表人:黄文辉
(三)注册资本(实收资本):16,000万元
(四)经营范围:数码电子产品及相关配件、通讯产品的销售与维修;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从事货物、技术进出口业务(不含分销、国家专营专控商品)。

(五)股东构成:公司占其股权比例为100%。

(六)与本公司关系: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010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37,933.58万元,实现净利润187.09万元。

截至2010年9月30日,总资产37,749.97万元,净资产13,988.19万元,负债23,761.78万元,资产负债率63%。

(数据未经审计)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担保方式:担保。

(二)担保金额:为酷动数码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景田支行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肆仟万元提供担保。

(三)期限:两年。

五、公司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为酷动数码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有利于支持子公司的经营发展,且被担保对象经营稳定,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担保事项,本担保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公司累计担保情况
截止本次董事会召开日,实际生效的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24,500万元,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为24,500万元,占公司2009年末经审计净资产比例24.28%(按母公司口径计算)或22.03%(按合并报表口径计算)。

公司无逾期担保。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为酷动数码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景田支行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肆仟万元提供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酷动数码扩大经营规模的需要,该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为酷动数码提供担保。

根据公司相关规定,上述担保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一)《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为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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