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
易制毒化学品安全使用管理制度
易制毒化学品安全使用管理制度一、目的和依据1.1 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易制毒化学品的采购、存储、使用和处置,保障易制毒化学品的安全使用,防止易制毒化学品被用于非法制造毒品活动,确保企业生产经营安全和社会稳定。
1.2 依据本制度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学品安全法》、《易制毒化学品定点销售和购买管理办法》等法律和法规。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易制毒化学品的采购、存储、使用和处置。
三、易制毒化学品的安全管理3.1 采购管理1.企业应当严格执行《易制毒化学品定点销售和购买管理办法》的规定,严格控制易制毒化学品的购买和使用情况。
2.采购易制毒化学品的供应商必须是经过政府批准的化学品生产厂家或经销商,严禁向非法渠道购买。
3.进货前,应当对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件进行核查,验证供应商身份的真实性。
4.易制毒化学品的进货数量应当按实际需要采购,严禁存储过量易制毒化学品。
5.易制毒化学品的进货记录应当真实、准确,记录原始数据并保存至少两年。
3.2 存储管理1.企业应当选择合适的存储条件,易制毒化学品应当在专门的储存设施内存放,严禁与其他化学品混放。
2.易制毒化学品的储存设施应当标注易制毒化学品的名称、数量和危险级别等信息,设施门禁应当加装报警器和监控设备。
3.易制毒化学品的储存设施应当保持干燥、通风、防潮、防火、防腐蚀和防盗等条件,并定期检查设施的完好性。
4.易制毒化学品的储存环境应当定期检测,确保储存环境符合设定要求。
3.3 使用管理1.企业应当建立易制毒化学品使用清单,明确易制毒化学品的用途、数量、使用时间等情况。
2.使用易制毒化学品的人员必须有相关岗位职责和工作资质,并经过专门培训和考核。
3.使用易制毒化学品的场所应当设有专门的标识和提示语,并设有专门的安全措施,如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备等。
4.使用易制毒化学品的人员应当定期接受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培训、评估和考核,并签订安全责任书。
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十篇)
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易____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公司易____化学品在采购、运输与装卸、领用、储存、废弃等环节的管理,根据《____禁毒法》、《易____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易____化学品购销和运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____观澜科技有限公司易____化学品的采购、运输、领用、储存(包括临时性存储)、废弃等环节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易____化学品是指国家规定管制的可用于制造____的原料和化学助剂等物质。
公司涉及的易____化学品有:硫酸、盐酸、高锰酸钾。
第四条易____化学品管理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领用,谁负责”的原则,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易____化学品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必须指定专人负责易____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保证本部门的易____化学品安全管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和公司制度要求。
第五条研发中心负责公司易____化学品采购、运输、领用、储存、废弃等环节的安全监管和易____化学品备案手续的办理工作,负责____编制和完善易____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第六条从事易____化学品采购、运输、装卸、储存、领用等其它相关工作的人员,必须接受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遵守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了解相关易____化学品相关知识,并经考核合格后准予参加相关岗位工作。
第七条储存、领用易____化学品的部门,应当根据其种类、特性,在储存、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监测、通风、消防、防爆、防毒、防雷、防静电、防腐等安全设施,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产品安全技术说明书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符合安全运行要求。
储存、领用易____化学品的部门应当每月对易____化学品存储及使用情况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即整改,做好防盗、非正常使用及流失的预防工作。
第八条储存、领用易____化学品的部门,应当在储存和使用场所设置明显标识、通讯、报警装置,必要时设置监视装置,并保证在任何情况下处于正常状态。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2019年最新)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2019年最新)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2019年最新)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维护社会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人民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制订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我国领土内生产、销售、运输、存储、使用易制毒化学品的活动,以及与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相关的行为。
第三条易制毒化学品是指可以用于非法制造毒品的化学品,包括预制品和原料。
第四条国家对易制毒化学品实行分类管理,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的危险性和用途,划分为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的易制毒化学品和限制生产、销售和使用的易制毒化学品。
第五条生产、销售、运输、存储、使用易制毒化学品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履行有关申请、备案、登记、审批、审验等程序,获得相应的许可证、许可证明等法定证照。
第六条易制毒化学品应当按照规定的标识进行包装、标志、标识,明示易制毒化学品的种类、性质、用途、危险性等信息。
第七条国家鼓励研究、开发和推广无毒替代品,减少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和使用。
第二章生产经营者的责任第八条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制定并执行相应的责任制、管理措施和安全技术措施。
第九条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者应当购买相关责任保险,确保生产、销售、运输、存储易制毒化学品的风险合理转移。
第十条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配备专职或兼职的易制毒化学品管理人员,负责易制毒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定期对易制毒化学品的化学及物理性质进行检测,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二条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向有关部门报告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销售、使用等相关信息,确保信息的完整和及时。
第十三条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防范教育和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三章销售经营者的责任第十四条易制毒化学品销售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易制毒化学品销售管理制度,制定并执行相应的责任制、管理措施和安全技术措施。
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七篇)
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为加强对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规范易制毒化学品的购买、保管、使用等行为,保证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____《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____令第3____号)和《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____令第4____号)以及公安部门对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要求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申请与购买易制毒化学品专管员负责提供本公司易制毒化学品使用数量,负责人应严格按照易制毒化学品的购买程序完成申请与购买。
二、领取、保管与使用1、易制毒化学品实行购买、发放、使用登记制度。
1)、易制毒化学品购入后应及时登记购买台帐。
2)、使用易制毒化学品必须填写《易制毒化学品出入库登记表》,对使用日期、用途、用量、使用人等信息进行登记。
2、易制毒化学品实行双人领用制度。
领用易制毒化学品必须填写《易制毒化学品领用出入库登记表》,由两名领用人签字。
3、易制毒化学品应本着用多少领多少的原则,严禁超量领用、储存。
4、易制毒化学品的存放场所必须安全可靠,防盗措施务必到位。
易制毒化学品不得与其它化学试剂混放,易燃易爆类和非易燃易爆类1要分别存放于不同区域。
要配备易制毒化学品专用存放橱柜,做到定位摆放,零整分开,存放有序,并定期进行检查核对。
5、对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应严格执行“五双”制度即“双人保管”、“双人双锁”、“双人收发”、“双人领退”、“双人使用”,要建立使用台帐,并保存____年备查。
6、化人员使用易制毒化学品进行实验,要严格按照操作程序和要求进行操作,保证易制毒化学品的使用安全7、使用过程中产生的易制毒化学品,如废水、等必须经处理,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后方可排放,凡能互相互起化学反应成新的危害的废物不能混在一起排放。
8、易制毒化学品只可用于生产产品实验,不得用于其他非法用途。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购买、转让易制毒化学品。
禁止使用现金或实物进行易制毒化学品的交易;禁止将易制毒化学品带出厂外;禁止将易制毒化学品转借给他人使用。
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管理制度
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的管理,确保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等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术语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易制毒化学品指《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中规定分类的可以用于制毒的第三类化学配剂,国家规定管制的可用于制造毒品的前体、原料和化学助剂等物质。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易制爆化学品指公司使用或生产销售的符合《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7版)》中的化学品,本身不属于爆炸品但是可以用于制造爆炸品的原料或辅料的危险化学品。
第三章类别、范围第四条公司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的类别和范围如下:(一)易制毒化学品生产车间:硫酸、盐酸、二甲苯化验室:盐酸试剂、甲苯、丙酮、高锰酸钾、硫酸试剂、三氯甲烷。
(二)易制爆化学品。
生产车间:硝酸、硝酸镁。
化验室:高锰酸钾、硝酸、硝酸铋、高氯酸、硝酸银、重铬酸钾、过氧化氢、六次甲基四胺。
第四章各部门职责第五条易制毒化学品对外沟通协调事宜由采购部牵头负责;易制爆化学品对外沟通协调事宜由综合办公室牵头负责;对内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由安环部牵头负责,并实行属地化管理原则。
第六条综合办公室管理职责(一)对外牵头配合公安机关对现场及台账进行检查,对内督办各部门管理职责落实情况,并进行督导检查、考核。
(二)传达落实公安机关对易制毒、易制爆最新政策要求。
(三)检查责任车间台账及《山东省易制毒化学品信息管理系统》、《山东剧毒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治安管理信息系统》记录是否及时、齐全、准确。
(四)接到易制毒、易制爆信息系统不能使用的报告后,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
(五)接到车间、部门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丢失的报告后,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并配合公安机关开展调查工作。
(六)负责检查核对进厂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五证”是否齐全、有效;牵头负责对危险化学品车辆在厂内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第七条安全科管理职责(一)负责定期检查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储存场所是否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二)负责监督检查使用、生产、储存单位对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一书一签的应知应会情况。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规定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其他相关法规,易制毒化学品管理规定如下:
1. 许可制度:对于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使用等活动,需要事先获得有关部门的许可。
2. 专门销售点: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必须在特定的危险化学品销售点进行,不得在非指定场所销售。
3. 资质要求:从事易制毒化学品经营活动的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条件,如企业必须具备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4. 记录和报告: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流通和使用等环节都需要进行详细的记录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5. 监督检查:相关管理部门有权对易制毒化学品企业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其合规运营。
6. 限制使用:易制毒化学品的使用被严格限制,必须符合相关法规和规定,且必须为合法合规的用途。
7. 安全储存:易制毒化学品必须按照规定的安全要求进行储存,并采取适当的安全防护措施。
8. 禁止转移转让:禁止将易制毒化学品转移、转让给未经许可的单位或个人。
9. 停产整治:对于不符合相关法规和规定的易制毒化学品生产企业,相关管理部门有权采取停产整治等措施。
需要注意的是,易制毒化学品管理规定可能因不同国家或地区而有所不同。
因此,请根据所在地的具体法规和规定来进行了解和遵守。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
为切实加强易制毒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工作,保证公司科研及生产的正常运行,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请采购、保管、领用、管理各方遵照执行。
第一条易制毒化学品采购:因研发及生产需采购易制毒化学品,规定由采购部按需向公安机关相关部门提交申请许可或备案,公安机关审核通过之后,采购部统一负责采购。
第二条易制毒化学品验收:易制毒化学品验收入库,由易制毒管理人员按采购清单对药品进行检查、验收、登记,需做到账账相符、帐物相符。
第三条易制毒化学品保管:药品库设置易制毒化学品专柜,实行双人双锁,专人管理。
第四条易制毒化学品领取:申请人提交易制毒化学品领用申请,由相关管理负责人审批通过后,按需按量领取易制毒化学品,管理人员需做好易制毒化学品出库台账。
第五条易制毒化学品使用:申请人按规定使用易制毒化学品,并认真填写《易制毒化学品使用登记本》,剩余化学品按规定退回易制毒化学品库。
第六条易制毒化学品一律不外借或赠送,严防易制毒化学品流入社会,造成危害。
第七条严格遵守本管理制度,严格操作程序,造成易制毒化学
品外流的,将查找责任人,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为切实贯彻《易制毒化学安全管理条例》、《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认真落实各级的安全管理责任,杜绝失控和流失,防止失少和非法领用等不正常情况的发生,保障易制毒化学品的使用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易制毒化学品实行“双本帐、双把锁、双人保管、双人发货、双人领用”的“五双”管理制度;并定期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易制毒化学品的使用,管理到位,帐物一致。
2、易制毒化学品实行专库贮存、专人计量、专职保管、专人领用。
未经部门领导同意,不得擅自领用、更改设备和调动人员。
3、由车间主任全面负责易制毒品在使用过程中的规范管理,物管部主管全面负责易制毒品在储存过程的规范管理。
经常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处理不了的问题立即上报经理、副经理。
4、以双本帐要求:由仓库保管员和当班班组长负责记录好易制毒化学品的领用登记,用多少,记多少,实时实量记录,进出数量经双方确认后签字。
5、以双把锁要求:对易制毒化学品库房大门实行双把锁管理,由物管部主管和仓库保管员各保管一把锁钥匙,使用时开启,用完后及时锁定,并做好交接班记录。
6、禁止外来人员取样和无关人员未经批准擅自领用易制毒化学品,杜绝不正当外流。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责任制1、对易制毒化学品安全工作实行各级负责制。
使到每个职工必须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守,各负其责。
2、建立健全的安全组织和机构,根据本单位实际人数情况配备安全专业人员和技术人员。
3、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销售、管理人员具有易制毒化学品的有关知识,无毒品犯罪记录。
4、各级、各部门设专人负责记录易制毒化学品的流向。
5、定期召开易制毒化学品安全会议,及时研究解决有关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经营问题。
6、定期组织各级人员进行易制毒化学品安全思想、安全管理、安全技术的教育,并定期组织安全考核。
7、主动配合政府职能部门的各项管理工作。
应当积极主动地配合易制毒化学品管理部门组织的实地核查、专家评审、召开会议等各项管理活动,如实填写统计报表及申请表格等材料,服从管理、按时上报。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篇一」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易制毒化学品管理,规范购销和运输易制毒化学品行为,防止易制毒化学品被用于制造毒品,维护经济和社会秩序,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安部是全国易制毒化学品购销、运输管理和监督检查的主管部门。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负责本辖区内易制毒化学品购销、运输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禁毒部门应当设立易制毒化学品管理专门机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设专门人员,负责易制毒化学品的购买、运输许可或者备案和监督检查工作。
第二章购销管理第三条购买第一类中的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应当向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申请购买许可证;购买第二类、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
取得购买许可证或者购买备案证明后,方可购买易制毒化学品。
第四条个人不得购买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和第二类易制毒化学品。
禁止使用现金或者实物进行易制毒化学品交易,但是个人合法购买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药品制剂和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的除外。
第五条申请购买第一类中的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和第二类、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应当提交下列申请材料:(一)经营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和复印件),其他组织的登记证书或者成立批准文件(原件和复印件),或者个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二)合法使用需要证明(原件)。
合法使用需要证明由购买单位或者个人出具,注明拟购买易制毒化学品的品种、数量和用途,并加盖购买单位印章或者个人签名。
第六条申请购买第一类中的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由申请人所在地的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审批。
负责审批的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对符合规定的,发给购买许可证;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负责审批的公安机关对购买许可证的申请能够当场予以办理的,应当当场办理;对材料不齐备需要补充的,应当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补充的内容;对提供材料不符合规定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3篇)
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防止其被非法使用和非法交易,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所有涉及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部门、岗位和人员。
第三条本单位应建立健全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明确相关部门、岗位的职责和权限,确保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安全管理。
第四条本单位应加强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采购和库存管理,核实供应商的合法资质,进行合法采购,并按照规定方式储存。
第五条本单位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其安全管理水平,增强安全意识。
第六条本单位应建立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出入库登记制度,记录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数量、用途和使用人员等相关信息。
第七条本单位应定期进行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盘点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并做好相关记录。
第八条本单位应严格控制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使用范围和使用方式,防止非法使用和滥用。
第九条本单位应建立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报废制度,对过期和废弃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进行专门处理。
第二章部门职责第十条药品采购部门负责对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采购进行审核和核实供应商的合法资质,确保采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来源合法。
第十一条物资管理部门负责对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库存进行管理,确保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储存安全,并建立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出入库登记制度。
第十二条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安全意识和管理水平,并定期进行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盘点和检查。
第十三条使用部门负责对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使用进行管理,确保其使用范围和使用方式符合相关规定,并做好使用记录。
第十四条财务部门负责对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采购和使用款项进行核算和管理,确保相关款项的合理使用。
第三章相关措施第十五条采购措施: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采购应由专门部门负责,采购前应对供应商进行评估,核实其合法资质,确保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来源合法,并按照规定方式采购。
易制毒化学品安全使用管理制度
易制毒化学品安全使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易制毒化学品的安全使用管理,防止易制毒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和服务过程中易制毒化学品生产、销售、储存、运输、使用、处置和申购的安全监督管理。
第三条公司应建立健全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职责,确保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的全面落实。
第四条公司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开展易制毒化学品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第五条公司应加强易制毒化学品的储存、运输、使用、处置等环节的安全管理,确保易制毒化学品不发生火灾、爆炸、中毒及环境污染等灾害事故。
第六条公司应严格执行国家关于易制毒化学品的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办理相关手续,确保公司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合法性。
第二章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销售与储存第七条公司应建立健全易制毒化学品生产、销售和储存的管理制度,明确生产、销售和储存易制毒化学品的程序、要求和责任。
第八条公司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易制毒化学品进行生产、销售和储存。
生产、销售和储存易制毒化学品,必须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并成立易制毒化学品生产、销售和储存管理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并确定1名专兼职易制毒化学品管理人员。
第九条公司应定期对易制毒化学品生产、销售和储存人员进行考察,定期对上述人员进行教育和培训。
第十条公司应对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销售和储存场所进行安全评价,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消防、防爆、防毒等设施设备。
第十一条公司应建立健全易制毒化学品销售管理制度,加强对易制毒化学品销售活动的监控,确保易制毒化学品不流入非法渠道。
第三章易制毒化学品的使用第十二条公司应建立健全易制毒化学品使用管理制度,明确易制毒化学品使用的程序、要求和责任。
第十三条公司应加强对易制毒化学品使用环节的监控,确保易制毒化学品用于合法用途,不得用于非法活动。
企业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3篇)
企业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一、概述易制毒化学品是指可通过简单的操作和简单设备,以易得的原辅料和普通化学设备进行制备的化学品,具有较强的毒性和危险性。
为了确保企业在生产运营中对易制毒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制定本制度,明确相关责任和操作流程,保障企业的生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部对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
具体包括但不限于易制毒化学品的存储、购进、使用、销售、监测、报告等方面。
三、易制毒化学品管理责任1. 企业负责人是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的直接责任人,负责制定和实施相关管理制度,并确保其有效执行。
2.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易制毒化学品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化学品的注册登记、监测和巡查等。
3. 相关部门负责易制毒化学品的购进、使用和销售等工作,并严格按照管理制度执行。
四、易制毒化学品的存储管理1. 易制毒化学品必须单独存放在专用储存区域内,与其他化学品分开存放,标明“易制毒化学品”的标志。
2. 储存区域必须符合相关安全规定,有防火、防爆、通风等设施,避免因温度、湿度以及其他物质引起的安全事故。
3. 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等与易制毒化学品相容性差的物品。
五、易制毒化学品的购进管理1. 购进易制毒化学品必须经过严格的申请、审批流程,必须有真实合法的用途。
2. 购进易制毒化学品应向供应商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和证明,确保供应商的合法性。
3. 购进易制毒化学品的记录必须详细,包括采购数量、日期、供应商信息等,存档备查。
六、易制毒化学品的使用管理1. 使用易制毒化学品必须按照企业的相关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和持证上岗。
2. 使用易制毒化学品必须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如防护眼镜、手套等,避免直接接触。
3. 使用后的易制毒化学品残余物必须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
七、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管理1. 销售易制毒化学品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进行,必须与购买单位签订正式销售合同。
2. 销售易制毒化学品必须向购买单位提供必要的安全操作规程和个人防护装备,确保其正确使用。
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运输、进出口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严格遵守以下安全管理制度。
一、保证将易制毒化学品用于合法用途,在任何情况下不用于制造毒品,不挪作它用,不私自转让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确保易制毒化学品不流入非法渠道。
二、严格遵守《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规定要求办理许可、备案等手续,不得将许可证或者备案证明转借他人使用。
三、不得走私或者非法生产、经营、购买、转让、运输易制毒化学品。
四、不得使用现金或者实物进行易制毒化学品交易。
但是,个人合法购买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药品制剂和
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的除外。
五、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销售、管理人员应当具有易制毒化学品的有关知识,要开展《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和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与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六、自觉接受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材料、物品,不得拒绝或者隐匿。
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加强对易制毒、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制定本企业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的易制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的安全管理。
3、职责3.1供销人员负责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的采购,办理易制毒化学品准购证和易制爆化学品备案,联系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车辆、人员进行运输,做好系统报备。
3.2仓库部门负责对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的收发并记录台账,易制毒化学品需要双人收发、双本账的由两个仓管员执行。
3.3车间负责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的装卸。
3.4车间负责罐区、棚库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的保管,负责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的使用过程的控制和管理,需要双人保管、双把锁、双人使用的由相关车间岗位操作工和班长共同负责,负责对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相关的治安防范设施进行管理、维护。
3.5安全部负责制定《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负责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调查,并建立相关管理类台账。
4、控制程序4.1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的储存、使用部门,应当对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的流向、储存量和用途如实记录,并采取必要的保安措施,防止易制毒化学品被盗、丢失、误用;发现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被盗、丢失、误用时,必须立即向公司和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4.2易制毒、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包装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国家标准的要求。
易制毒危险化学品包装的材质、型式、规格、和单件质量(重量),应当与所包装的易制毒、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和用途相适应,便于装卸、运输和储存。
4.3易制毒、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包装物、容器,必须由质检人员认可的专业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方可使用。
重复使用的易制毒、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在使用前,应当进行检查,并作出记录;检查记录应至少保存2年。
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的原包装容器必须退回危险品库,不得丢失和擅自处理。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社会公共安全,保障公民身体健康,规范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和使用行为,加强易制毒化学品的管控,保障国家安全,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经营、使用易制毒化学品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易制毒化学品是指具有易制毒性、易用于生产和制造毒品的化学品,包括易制毒前体化学品、易制毒中间体化学品、易制毒药品与稀释剂及其他易制毒化学品。
第四条国家实行易制毒化学品的分类管理制度。
易制毒化学品分为极限管理化学品、特定管理化学品、一般管理化学品三类。
第五条生产、经营易制毒化学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具备相关资质,配备专业人员,遵守本条例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确保化学品生产、储存、销售和使用过程中的安全和合法性。
第六条国家针对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供应、运输和使用等环节,加强监督检查和管理,对违法行为实行严厉打击,保障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
第二章生产管理第七条生产易制毒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工厂、设施和设备,实行专人管理和批次管理制度,做好产品质量监控工作,并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管机构报告工厂和设施的安全情况。
第八条生产易制毒化学品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生产,保证产品质量符合要求,在产品包装和标签上标明产品名称、成分、危险性级别等相关信息,并在存储、运输和使用过程中做好相应的安全保护和管理工作。
第九条生产易制毒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销售、使用和废弃的记录管理制度,记录易制毒化学品的采购、储存、销售和使用情况,如有废弃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安全处理。
第十条生产易制毒化学品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开展相关的职业危害防护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确保员工的安全和合法性。
第三章经营管理第十一条经营易制毒化学品的单位应当获得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许可证,发现易制毒化学品的购买者,应当进行实名登记,确保销售对象的身份真实性和合法性。
第十二条经营易制毒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建立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开展采购、销售和储存等管理工作,并按要求定期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管机构报告工作情况。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范文(4篇)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范文一、目的和适用范围:本制度旨在加强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防止其被非法使用和滥用,维护社会安全和公共利益。
适用于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销售、储存、使用、进出口等相关单位和个人。
二、管理机构和职责:1. 管理机构:设立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委员会,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和专业人员组成,负责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2. 职责:- 制定易制毒化学品的分类和命名标准,并及时更新;- 制定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销售、储存、使用、进出口等管理办法;- 开展易制毒化学品的监管、巡查和抽检工作;- 加强对易制毒化学品从业人员的培训和管理,确保其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向公众宣传易制毒化学品相关知识,提高社会的安全意识。
三、生产经营管理:1. 生产经营单位:- 生产易制毒化学品的单位必须具备相关资质,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和备案;- 销售易制毒化学品的单位必须具备相关资质,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管理。
2. 进出口管理:- 对于易制毒化学品的进出口,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部门的管理要求,进行备案、申报和审批;- 进口易制毒化学品必须符合国家的标准,没有被列入禁止进口的化学品清单。
3. 储存管理:- 储存易制毒化学品的单位必须具备相关资质,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管理;- 储存易制毒化学品的仓库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消防演练。
四、使用管理:1. 使用单位:- 使用易制毒化学品的单位必须具备相关资质,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管理;- 在使用易制毒化学品过程中,必须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止泄露和事故发生。
2. 追踪管理:- 易制毒化学品使用单位必须建立使用记录和追踪机制,对于易制毒化学品的使用情况进行记录和汇报;- 定期向相关部门报告易制毒化学品的使用情况,确保使用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五、培训管理:1. 对于易制毒化学品的相关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岗前培训和定期培训,确保其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2. 培训内容包括易制毒化学品的性质、危险特性、安全使用和紧急处理等。
易制毒化学品、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责任制度
易制毒化学品、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责任制度1. 安全管理的目的易制毒化学品和剧毒化学品是一类特殊的化学品,具有特别高的不安全性和社会风险。
为了保障企业内部人员、环境和社会的安全,在生产和使用过程中减少事故的发生,订立本安全管理责任制度。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司生产、储存、销售、运输易制毒化学品和剧毒化学品的相关部门和人员。
3. 安全管理的原则3.1 安全第一原则: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安全必需放在首位。
3.2 风险防备原则:通过全面的风险评估,采取相应措施防备和减少事故的发生。
3.3 依法合规原则:遵守国家、地方和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确保企业的安全合规。
3.4 全员参加原则:全部员工都要参加安全管理,共同维护企业安全。
3.5 连续改进原则:不绝总结和改进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4. 安全管理的责任4.1 企业领导层责任:4.1.1 树立安全意识,确立安全第一的理念,订立和贯彻企业安全方针。
4.1.2 调配充分的资源,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供应必需的培训和教育。
4.1.3 审核安全风险评估报告,并采取措施除去或减少潜在的安全风险。
4.1.4 定期组织安全演练和应急救援演练,确保全部人员熟识应急处理程序。
4.1.5 审查并完善公司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和流程,提高管理水平。
4.1.6 对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和分析,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改进管理措施。
4.1.7 合作并搭配有关监管部门的检查和调查工作,及时报告相关情况。
4.2 部门负责人责任:4.2.1 负责本部门易制毒化学品和剧毒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工作。
4.2.2 订立本部门具体的安全管理方案和措施,确保其可行性和有效性。
4.2.3 负责本部门相关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安全素养。
4.2.4 引导本部门的安全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的订立,定期进行复查和更新。
4.2.5 组织并参加安全演练和应急救援演练,掌握应急处理本领。
4.2.6 对本部门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和分析,及时整改和报告。
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模板(7篇)
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模板1目的为了加强易制毒化学品管理,规范公司内易制毒化学品在采购、储存、运输、使用、废弃等环节的管理行为,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____号令)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2.1本制度适用于易制毒化学品在本公司的采购、储存、运输、使用、废弃等环节的安全管理。
2.2本公司易制毒化学品有:醋酸酐、硫酸、甲苯、盐酸。
3职责与分工主管部门:安全环保部。
组织编制和完善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负责易制毒化学品在公司内各环节的安全管理。
相关部门:采购部;负责易制毒化学品准购证的申办、易制毒化学品采购及运输过程的安全管理。
物管科;负责易制毒化学品在装卸、储存中的安全管理。
生技科、各车间。
负责易制毒化学品在使用、废弃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4内容与要求4.1在生产过程中,因工作需要使用易制毒化学品时,应经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负责人批准,向公安部门申办易制毒化学品准购证后,方可采购。
4.2易制毒化学品的装卸与运输4.2.1必须委托符合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的运输单位承担运输任务,对不符合规定的,不得委托运输。
4.2.2运输路途中,必须有公司安全保卫人员负责路途押运,禁止无关人员搭乘装运易制毒化学品的车(船)。
4.2.3易制毒化学品的装卸人员,应按装运物料的性质,佩戴相应的防护用品,装卸时必须轻装轻卸,堆放稳妥,严禁摔拖、重压和摩擦,防止包装破损。
4.3易制毒化学品的贮存保管4.3.1管理易制毒化学品人员应责任心强,经培训考核,熟知危险物品的性质和安全防护知识。
4.3.2易制毒化学品必须贮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专用贮存室内,并设有专人管理。
4.3.3易制毒化学品仓库应当符合有关安全、防火规定。
4.3.4入库前,必须进行检查登记,入库后应当定期检查。
4.3.5生产车间领料人员凭领料单通知仓库保管员领料,仓库保管人员认真核对品名、数量后发货。
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是指针对易制毒化学品进行的安全管理措施和规定。
该制度旨在确保易制毒化学品的存储、运输、销售和使用过程中的安全,防止易制毒化学品被非法使用和滥用。
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方面:
1. 注册和备案: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使用单位需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注册或备案,确保其资质符合安全管理要求。
2. 安全保管:易制毒化学品的存储和使用单位需要建立相应的存储设施,确保易制毒化学品的安全保管,防止被窃取、盗用或损坏。
3. 运输管理:易制毒化学品的运输需要符合相关的安全规定,包括运输工具、包装方式、装载量和运输路线等方面的要求,确保运输过程中不发生泄漏或事故。
4. 销售管理: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单位需要对购买易制毒化学品的客户进行严格的核实和登记,确保易制毒化学品不被非法人员获取和使用。
5. 使用管理:易制毒化学品的使用单位需要建立相应的使用登记和核查制度,确保易制毒化学品只被用于合法的用途,防止滥用和非法制毒行为的发生。
6. 监管和执法:相关部门需要加强对易制毒化学品的监管和执法力度,对违反安全管理制度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和惩戒,维护社会的安全和稳定。
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对于打击非法制毒活动、维护社会的安全和稳定具有重要的意义。
相关单位和个人应严格遵守这一制度的规定,加强对易制毒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共同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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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范公司内危险化学品在采购、储存、运输、使用、废弃等环节的安全行为,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445号令)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2 适用范围
2.1 本制度适用于危险化学品在本公司的采购、储存、运输、使用、废弃等环节的安全管理。
2.2 本制度所述危险化学品包括本公司使用的易制毒化学品:硫酸、盐酸。
3 职责与分工
3.1生产技术考核管理部(安环部):组织编制和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在公司内各环节的安全管理。
3.2综合管理部:负责危险化学品准购证的申办、采购及运输过程的安全管理。
3.3仓库:负责易危险化学品在装卸、储存中的安全管理。
3.4各车间:负责危险化学品在使用、废弃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4 内容与要求
4.1 在生产过程中,因工作需要使用危险化学品时,应经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负责人批准后采购。
易制毒化学品应向公安部门报备申请,取得易制毒化学品准购证后方能采购。
4.2 危险化学品的装卸与运输
4.2.1 必须委托符合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的运输单位
承担运输任务,对不符合规定的,不得委托运输。
4.2.2 运输路途中,禁止无关人员搭乘装运易制毒化学品的车(船)。
4.2.3 危险化学品的装卸人员,应按装运物料的性质,佩戴相应的防护用品,装卸时必须轻装轻卸,堆放稳妥,严禁摔拖、重压和摩擦,防止包装破损。
4.3 危险化学品的贮存保管
4.3.1 管理危险化学品人员应责任心强,经培训考核,熟知危险物品的性质和安全防护知识。
4.3.2 易制毒化学品必须贮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专用贮存室内(双把锁),并设有专人管理。
4.3.3 危险化学品仓库应当符合有关安全、防火规定。
4.3.4 入库前,必须进行检查登记,入库后应当定期检查。
4.3.5 生产车间领料人员凭领料单通知仓库保管员领料,仓库保管人员认真核对品名、数量后发货。
易制毒化学品应双人领用。
4.3.6 危险化学品发出后,仓库保管人员应立即根据领料单据登入台帐进行核销,做到账与实物相符。
易制毒化学品应建立双本台账并由双人分别入账。
4.4 危险化学品的使用
4.4.1 使用危险化学品的操作人员,必须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并严格执行相关安全操用规程。
4.4.2 盛装危险化学品的容器,使用前后,必须进行检查,消险隐患,防止火灾、爆炸、中毒等事故发生。
4.4.3 使用易制毒化学品的单位在使用中必须有二人以上同时操作,投料计量必须经班长或指定主操作人员复核,并做好记录。
(双人使用)
4.4.4 剩余危险化学品必须严格交接班,接班人员必须认真复核。
4.4.5 不再使用时,必须将剩余危险化学品退库,并办理相关手续。
4.5 危险化学品的报废
4.5.1 危险化学品的废弃处理,必须制订周密的安全保障措施,并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处理。
4.5.2 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化学品,如废水、废气、废渣等必须经处理,符合有关规定后方可排放,凡能互相起化学反应成新的危害的废物不能混在一起排放。
4.5.3 凡拆除的容器、设备和管道内带有危险化学品的,必须清洗干净,验收合格后方可报废。
五附则
5.1本制度自发放之日起同时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