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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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基本原则

行政法基本原则
出行 政处罚决定的直接根据。只有在内容上对处罚的内容和幅度 作出明确规定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才能成为执法行为的直 接依据。《行政处罚法》规定对行政相对人来说,法无明文 规定不受罚。
原告所指称的执法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8、39条。 仅在原则上规定了交通管理部门的执法的手段,并没有 明文规定任何具体的处罚内容和幅度。因此,不能以此 为依据对行政相对人进行处罚。所以执勤交警的处罚依 据只能是市政府所发布的“禁摩令”。 那么“禁摩令”的合法性就成了本案的关键。从法理上来
1.依法行政原则.
1.正当法律程序原则.
2.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 2.行政公开原则.
3.越权无效原则.
3.行政公正原则.4.信赖保护原则.4.行 Nhomakorabea公平原则.
5.比例原则.
根据国务院《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学者论述,行 政法的基本原则包括以下四项
合法行政原则 合理行政原则 (又称行政适当原则,是指行政行为在合法 的前提下应尽可能合理、适当和公正。) 诚信原则 高效原则
是对 公民通行权利的限制。《立法法》规定凡与人民基本权利 有密切关系的实现,尤其对公民权利进行限制的事项,应 当由立法机关以法律的形式进行规定。
目前我国颁布的法律看,尚未有禁止或者限制摩托车的
规定。长沙市政府发布的“禁摩令”有两种可能的效力层 级,
一种是普通的规范性文件,一种是经过法定程序制定的地 方政府规章。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普通的规范性 文件是无权设定行政处罚行为的。那么地方政府规章有没 有权力制定一个普遍性的限制公民权利的规定呢?
【法律问题】 本案中执法人员对金键康驯养的31只果子狸进行宰杀和 销毁的行为是否合法? 【参考结论】 执法人员的宰杀和销毁的行政行为超越了法定职权,属 违法行为。行政主体应当依法赔偿此行为给当事人造成 的损失。

第三章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第三章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合法行政 §合理行政 §程序正当 §高效便民 §诚实守信 §权责统一
第三章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对法治政府的扩张解读:
▪ 法治政府应当是 有限政府
▪ 法治政府应当是 服务政府
▪ 法治政府应当是 阳光政府
▪ 法治政府应当是 诚信政府
▪ 法治政府应当是 效能政府
▪ 法治政府应当是 责任政府
第三章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 在适用范围上,法律规则由于内容具体明确,它们只适用于 某一类型的行为。而法律原则对人的行为及其条件有更大的 覆盖面和抽象性,它们是对从社会生活或社会关系中概括出 来的某一类行为、某一法律部门甚或全部法律体系均通用的 价值准则,具有宏观的指导性,其适用范围比法律规则宽广。
第三章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 在适用方式上,法律规则是以“全有或全无的方式”应用于 个案当中的:如果一条规则所规定的事实是既定的,或者这 条规则是有效的,在这种情况下,必须接受该规则所提供的 解决办法;或者该规则是无效的,在这种情况下,该规则对 裁决不起任何作用。法律原则的适用则不同,它不是以“全 有或全无的方式”应用于个案当中的,因为不同的法律原则 具有不同的“强度”,而且这些不同的甚至冲突的原则都可 以共存于一部法律之中。当两个原则在具体的个案中冲突时, 法官必须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及有关背景在不同原则间作出 权衡,强度较高的原则对该案件的裁决具有指导性的作用, 但另一原则并不因此无效,也并不因此被排除在法律制度之 外,因为在另一个案中,这两个原则的强度关系可能会改变。 当然,在权衡原则的强度时,有些原则自始就是最强的,例 如法律平等原则,民法中的“诚实信用”原则,它们往往被 称为“帝王条款”。
服 要求复检,体检医院出具了第二次体检结果为“一、五项阳性”, 但得出的结论仍然是“体检不合格”。

第三章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第三章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法律原则和法律规则同为法律规范,但它们 在内容的明确性、适用范围、适用方式和作 用上存在明显的区别。
在内容上,法律规则的规定是明确具体的,它着眼于主体行 为及各种条件(情况)的共性;其明确具体的目的是削弱或 防止法律适用上的“自由裁量”。与此相比,法律原则的要 求比较笼统、模糊,它不预先设定明确的、具体的假定条件, 更没有设定明确的法律后果。它只对行为或裁判设定一些概 括性的要求或标准,但并不直接告诉指明应当如何去实现或 满足这些要求或标准,故在适用时具有较大的余地供法官选 择和灵活应用。
在适用范围上,法律规则由于内容具体明确,它们只适用于 某一类型的行为。而法律原则对人的行为及其条件有更大的 覆盖面和抽象性,它们是对从社会生活或社会关系中概括出 来的某一类行为、某一法律部门甚或全部法律体系均通用的 价值准则,具有宏观的指导性,其适用范围比法律规则宽广。
在适用方式上,法律规则是以“全有或全无的方式”应用于 个案当中的:如果一条规则所规定的事实是既定的,或者这 条规则是有效的,在这种情况下,必须接受该规则所提供的 解决办法;或者该规则是无效的,在这种情况下,该规则对 裁决不起任何作用。法律原则的适用则不同,它不是以“全 有或全无的方式”应用于个案当中的,因为不同的法律原则 具有不同的“强度”,而且这些不同的甚至冲突的原则都可 以共存于一部法律之中。当两个原则在具体的个案中冲突时, 法官必须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及有关背景在不同原则间作出 权衡,强度较高的原则对该案件的裁决具有指导性的作用, 但另一原则并不因此无效,也并不因此被排除在法律制度之 外,因为在另一个案中,这两个原则的强度关系可能会改变。 当然,在权衡原则的强度时,有些原则自始就是最强的,例 如法律平等原则,民法中的“诚实信用”原则,它们往往被 称为“帝王条款”。

公共基础知识 行政法

公共基础知识 行政法

行政法一、行政法的基本原则1、行政法的含义行政法是指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职权和接受行政法治监督过程中与行政相对人、行政监督主体之间发生的各种关系,以及行政主体内部之间发生的各种关系法律总规范。

2、行政法的基本原则⑴合法行政这是行政法的首要原则,要求在行政法领域中必须做到依法行政,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⑴合理行政公平公正对待,行政机关实行裁量权所采用对当事人损害最小的方式⑶程序正当⑷高效便民⑸诚实守信原则⑹权责统一原则3、行政法的特点(1)行政法没有统一、完整的宝典(2)行政法规范的数量较多,内容广泛。

(3)行政法规范具有明显的易变性。

二、行政法的主要考点4、行政主体行政主体是拥有国家国家行政权,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职权,并能独立的对自己行使行政职权的行为产生的后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国家机关或者社会组织。

(1)行政主体范围①政府及其职能部门②国务院、省、市派出机关行政公署: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经国务院批准设立区公所: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街道办事处: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设立③派出机构法律授权才能成为行政主体如:派出所、税务所、工商所。

5、行政相对人行政相对人是指在行政管理关系中与行政主体相对应的另一方当事人,即行政行为影响其权益的个人或组织。

6、行政行为(1)行政行为的效力①公定力行政行为一经成立,除特殊情况,都被推定为合法②确定力行政主体不得随意改变或者撤销③拘束力对相对人的一种约束的效力④执行力行政主体可强制执行(2)具体行政行为与抽象行政行为6、行政许可(1)行政许可的含义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许可是一种禁止的解除。

(2)行政许可的分类①一般许可:从事直接涉及公共利益或者个人利益的特殊活动。

如营业许可、驾驶执照。

②特许:对申请人本身设有特殊限制的许可,主要有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公共资源的配置或者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

行政法基本原则

行政法基本原则

为”国家采用依法征税的办法筹集公路养路金,具体实
施办法和步骤由国务院规定。“
常州市公路管理处的依据:国务院于2000年10月转批国 家计委、财政部等部门共同制定的《交通和车辆税费改 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强调:”在车辆购置税、燃油税 出台前,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继续加强车辆购置附加费、 养路费等国家规定的有关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 的征管工作,确保各项收入的足额征缴。“
《广州市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救济人员参加公益 劳动规定》:2006年元旦起,广州市城镇最低 生活保障救济人员,将按规定参加社区环境卫 生的清洁、社区治安巡逻、社区居家养老服务 等公益劳动,每人每周公益劳动时间不得少于3 个半天、总计10个半小时。如每月两次不参加 公益劳动,经批评教育无效的,将受到包括不 批准低保等处罚。
3、法律优先
在有法律规定的情况下,行政法规、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都不得与法律相抵 触,凡有抵触,都以法律为准,法律 优于任何其他法律规范。
在法律尚无规定,又不属于法律保留
的事项,其他法律规范作了规定时, 一旦法律就此事项作了规定,法律优 先,其他法律规范的规定都必须服从 法律。
案例
长春市居民李某(74岁)在出示老人证要求免费 乘坐专线公车被拒,于是起诉长春市专线车营运公司, 要求公司执行《吉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 权益保障法〉若干规定》的规定:“七十周岁以上的 老年人凭有效证件免费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工具、进入 公园及享受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优待。” 长春市专线车营运公司的答辩依据为长春市政府的政 府规章(长府发[2000]28号):”70周岁以上老人凭 《老年优待证》可免费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客车(除小 公共、出租车、专线承包客车外)。“
分析:民警的行为是否与合法性原则一致?

请简述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请简述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请简述行政法的基本原则行政法是介入全国治理活动的法律制度,它规范了国家在政府行政管理、行政处罚、行政程序等方面的行为,是一种具有自主性和强制性的社会行为规范。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关乎着规范和管理社会关系的本质。

一般认为,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尊重原则、责任制原则、依法行政原则、法治原则、公正原则、民主原则、服务原则和效率原则。

一、尊重原则尊重原则是行政法最基本的原则,要求行政机关在行使法定职权时应当尊重公民的人格尊严、言论自由、宗教信仰自由等自由权利,不得侵犯公民的合法权利。

按照尊重原则,行政机关必须认真遵守宪法和法律,尊重公民的合法权利,不得以任何借口侵犯公民的合法权利,不得无视公民的合法诉求。

二、责任制原则责任制原则要求行政机关在施行行政法律时,对不当行为要追究责任,对不当行为的当事人要处以适当的惩罚。

按照责任制原则,行政机关要认真履行职责,认真执行行政法律,要严格按照规定追究行政责任,不得滥用行政权力,不准对当事人采取任意的行政处罚。

三、依法行政原则依法行政原则是指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时,应当严格遵守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

依法行政原则要求行政机关要严格按照法律,以法治的手段解决社会问题,不得以口头命令或其他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手段行事。

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时,并不是自行决定,而是依法行事,全程受到法律制约。

四、法治原则法治原则是指行政法应当赋予法治的功能和作用,要求行政行为应当遵守法律的规定和要求,行政机关应当完全受到法律的约束。

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时,不得超出法定职权,不得超越法律规定,不得侵犯公民的合法权利,要坚持依法行政、以法治国,坚决抵制行政法外乱权。

五、公正原则公正原则是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时,要求他们公平正直,不得滥用职权,不得歪曲事实,不得满足个人意愿,不得与当事人关系化,遵守宪法、法律、行政机关规定。

行政机关要以公正、公平、客观的态度行使职权,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不得以任何借口作出歧视性的行政行为。

行政法知识

行政法知识
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的区别:行政处罚是一种以惩戒违法为目的、具有制裁性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强制是指有关国家机关对个人或者组织的身体、财产、行为等予以强制而采取的、除了行政处罚以外的措施。行政强制并不一定指向违法行为,即使有的行政强制确实针对违法行为,其直接目的不在于惩戒和制裁,而在于调查或者制止违法行为,更多地是阻止违法行为的继续,或者在于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两者的区别在于行政处罚针对的主要是行政相对人的违法行为,带有惩戒性质。行政强制并不是在任何情形下都带有惩戒性质,当事人通常没有违法的故意或过失。
(2)行政公正原则
实体公正,就是行政组织作出的行政决定,在内容上必须达到不徇私情,不存偏见,不武断专横;总而言之,即相同情况相同对待,不同情况不同对待;合理考量相关因素,不考量不相关因素。
程序公正,就是指行政组织在作出行政决定时,必须遵循形式上符合正义要求的程序。行政法在制度设计上也更多强调程序上看得见的公正,具体包括:自己不得决定与自己切身利益有关的事项;在对两个以上行政相对人尤其是有着相互冲突之利害关系的行政相对人作出决定时,不得进行单方接触;在作出对行政相对人不利的行政决定之前应听取行政相对人的意见。
4行政行为的成立要件
行政行为是指具有公共行政职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而作出的对外直接产生法律后果的行为。
从以上对行政行为的界定看,公共行政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必须具备若干构成要件:
(1)主体要件,即行政行为是由具有公共行政职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作出的。
③行政信息公开

第三节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第三节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第三节行政法的基本原则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行政法治原则。

行政法治原则包括:行政合法性原则、行政合理性原则。

一、行政合法性原则合法性原则:是指行政权的存在、行使必须依据法律,符合法律,不得与法律相抵触。

具体内容:1、行政职权必须基于法律的授予才能存在。

2、行政职权必须依据法律行使,不得违法。

3、行政授权、行政委托必须有法律依据,符合法律要旨。

法律优先原则:要求行政机关必须遵循现行法律不得违反。

法律保留原则:积极地要求行政活动必须具有法律依据。

“法无明文规定即禁止。

”二、行政合理性原则行政合理性原则是指行政行为的内容要客观、适度、合乎理性。

具体内容:1、行政行为应符合立法目的;2、行政行为应建立在正当考虑的基础上,不得考虑不相关因素;3、平等适用法律规范,不得对相同事实给予不同对待;4、符合自然规律;5、符合社会道德。

三、行政应急性原则是指在某些特殊的紧急情况下,出于国家安全、社会秩序或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机关可以采取没有法律依据的或与法律相抵触的措施。

符合以下条件:1、存在明确无误的紧急危险;2、非法宝机关行使了紧急权力,事后应由有权机关确认;3、行政机关作出应急行为应受有关机关的监督;4、应该适当,将负面损害控制在最小的程序和范围内;5、造成他人合法权益受损,应在事后予以补偿。

第三节被授权的组织与受委托的组织和个人一、行政授权是指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直接规定将某项或者某一方面的行政职权的一部分或者全部授予某个组织,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由特定的行政主体,通过法定方式,将某一方面的行政职权的一部分或者全部授予某个组织的法律行为。

授权主体的具体形态一、行政机构1、专门机构;2、内部机构;3、派出机构。

二、其他社会组织1、行政性公司;2、事业单位;3、企业单位;4、社会团体、社会组织二、行政委托:行政委托是指行政主体将其职权的一部分,依法委托给其他组织的法律行为。

第二节行政行为的内容与效力一、行政行为的内容1、赋予权益或科以义务2、剥夺权益或免除义务3、变更法律地位4、确认法律事实与法律地位二、行政行为的效力1、公定力2、确定力3、拘束力4、执行力三、行政立法的主体及其权限1、国务院---------------法规2、国务院各部委、直属机构---------部门规章3、省级政府、省级政府所在市的市政府、经济特区、较大的市政府----------地方规章第三节行政许可一、概念、特征行政许可:行政主体在法律一般禁止的情况下,应相对人的申请,通过颁发许可证、执照等形式,依法赋予其从事某种活动、实施某种行为的法律资格或权利的具体行政行为。

第三讲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第三讲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一)行政合法性原则
(2)法律优位(或称优先),指法律位阶高于行政法规、 法律优位(或称优先)
行政规章和行政命令,一切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和行政命令 皆不得与法律相抵触。含义主要有三。第一,行政法规、规 章的规定不得与法律的规定相抵触,凡有抵触,应当以法律 的规定为准,如果需要行政法规、规章对法律已经规定的事 项作出具体规定,则行政法规、规章必须要在法律规定的范 围内作出具体规定,不能超出法律已经规定的范围;第二, 根据特别授权,行政法规、规章可以就法律尚未规定的事项 作出规定,而一旦法律就该事项作出了规定,则行政法规、 规章应当服从法律;第三,在具体的执法活动中,在有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规定的情况下,应当优先适用法律的规定。
(二)行政合理性原则
2、行政合理性原则主要内容 (1)行政行为符合法定目的; (2)行政行为具有合理动机; (3)行政行为需考虑相关因素; (4)行政行为符合公正法则。 3、行政合理性原则的意义(自由发挥)
(三)比例原则
1、含义:行政法意义上的比例原则是指行政权力的行使除 、
了有法律依据这一前提外,行政主体还必须选择对人民侵害 最小的方式而进行。(其他教材的定义均可,如:行政机关 实施行政行为应兼顾行政目标的实现和保护相对人的权益, 如为实现行政目标可能对相对人权益造成某种不利影响时, 应使这种不利影响限制在尽可能小的范围和限度,保持二者 处于适度的比例。狭义的比例原则又称最小损害原则,指行 政机关实施行政行为,其目的和手段必须对称和相适应。行 政机关不得采取超过目的需要的过度的措施,应尽可能使行 政相对人的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2、主要内容:(1)妥当性、目的性;(2)必要性,也 、 称不可替代性;(3)比例性,也称相称性。
一、基本原则概述

第三章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第三章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第二节 行政合理性原则
一、客观合理性
1、平等对待 平等对待原则适用于行政主体针对多 个相对人实施行政决定的情形,具体包括 三种情况:
(1)同等情况同等对待(同时或先后面对多 个相对人时) 注意 :先后面对多个相对人时,如果法律作出了改 变,可以允许区别对待。
案例:平等对待原则是否保护违法行为? 某市卫生防疫站工作人员王某在卫生检查中发现个体 户张某的糕点加工房有多处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为此作 出了“限三天改进,罚款300元 的处理意见,张某第2 出了“限三天改进,罚款300元”的处理意见,张某第2天 缴纳了罚款。两天后,卫生防疫站再次派人到张某的糕点 加工房进行检查,仍认为不符合要求,要求张某两天内改 进。后来,卫生防疫站又派人检查时,发现加工房上锁, 便通知张某第二天同去加工房检查改进情况,张以“ 便通知张某第二天同去加工房检查改进情况,张以“没有 时间” 时间”拒绝前往。张某认为卫生防疫站的行政处罚对事实 的认定不准确,处罚过重,于是向直接主管市卫生防疫站 的市卫生局申请复议,并提出与自己相邻的一家面包厂存 在同样的问题,而卫生防疫站检查后却没有作出任何处罚 决定,原因是该面包厂的厂长李某与卫生防疫站的工作人 员王某是战友。 问题:1 问题:1、法院可否以平等对待原则裁定撤销卫生防 疫站的处罚决定? 2、对于面包厂的问题,应当如何处理?
四、行政应变性原则 (一)何谓行政应变性原则 面对特殊情形或突发事件时,原有的行政 法律规范如果继续适用,会导致不公或无法实 现行政之目的,此时就要求行政主体按公共利 益原则直接表达其意志,这就是行政应变性原 则。 (二)适用行政应变性原则的条件: 1、符合法定之条件(立法宜列出特殊情 形) 2、符合公共利益 3、符合法定程序(事前报批或事后追认)
(2)不同情况区别对待 案例:纪某诉某县标准计量局行政处罚案 原告在修理第三人陈某的木杆秤时发现该 称是可大可小的“抹头称” 称是可大可小的“抹头称”,便当场教授第 三人使用方法。第三人为此酬谢原告价值5.4 三人使用方法。第三人为此酬谢原告价值5.4 元的长颈鹿牌香烟一条。另查明,原告未取 得台秤修理许可证,多次为他人修理已禁用 的市制木杆秤。基于以上事实,被告对原告 处以罚款1630元、没收非法所得79.9元,对 处以罚款1630元、没收非法所得79.9元,对 第三人处以没收非法计量器具的处罚。

第三章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第三章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务员回避
? 四、高效便民原则
?
第一是行政效率原则。
?
第二是便利当事人原则。
? 最重要的体现就是就是《行政许可
法》,行政许可申请提出的便利,一
站式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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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 高效便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要求,也是行 政法的基本原则。关于高效便民,下列哪些说 法是正确的?( )(2011年)
? A.是依法行政的重要补充 ? B.要求行政机关积极履行法定职责 ? C.要求行政机关提高办事效率 ? D.要求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管理时排除不相关
?
合理行政原则的主要含义是行政决定应当具有
理性,属于实质行政法治的范畴,尤其适用于裁量 性行政活动。
?
第一,公平公正原则。
?
第二,符合法律授权目的。
?
第三,比例原则。
? 合法行政是前提,是基础,只有在合法行政的前
提下,才能谈合理行政 ;另一方面,我们在坚持合
法行政时,必须追求合理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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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性规范,对行政关系
进行整体和宏观的调
整、规制;
?
转接
三、行政法基本原则的形成和确定
? 行政法在调控行政权的长期历史中形成, 并由行政法学者所概括归纳的。
? 行政法一般基本原则是指各国行政法基本 原则中形成历史较长,适用较普遍,为较 多学者所认同的原则
? 分为两类:实体与程序基本原则
行政法的一般基本原则
? 具体要求为:职权合法;内容合法;程序合法。
? 判断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有五个方面的标准: (1)不得超越职权。(2)不得滥用职权。(3) 主要证据确凿。(4)适用法律正确。(5)符合 法定程序。
? 判断抽象行政行为是否合法的标准,主要有:(1) 有无权力制定。(2)是否符合法定程序。(3) 是否与上位法相抵触。

行政总务-第三章行政法 精品

行政总务-第三章行政法 精品
C
3、行政处罚的设定
法律 行政法规 地方性法规
规章
各种行政处罚
不可设置行政拘留
不可设置行政拘留 吊销企业营业执照 仅可设置警告、罚款
多选 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可以规定的事项有(
A.犯罪与刑罚 B.对公民财产权利的剥夺 C.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D.外贸的一般制度
)。
BD
单选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
单选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
的规定进行;没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行政机关不得 作出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公民,法 人和其他组织义务的决定”。这主要体现了依法行政中的哪 一项要求?( ) A. 合法行政 B. 合理行政 C. 程序正当 D. 诚实守信
A
律加以设定. A.责令停产停业 B.吊销企业营业执照 C.限制人身自由 D.没收非法时产
)的行致处罚只能由法
C
4、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与管辖
(1)实施机关: 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委托的组织
(2)行政处罚的管辖 由违法行为发生地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单选 住在甲县的王某,在乙县生产伪劣商品经过丙县运输到
D
二、行政行为分类
以调整对象是否特定为标准 1.抽象行政行为:行政机关的“立法”行为
对象不确定 反复适用 不可诉 准立法性 2.具体行政行为:行政主体针对特定对象,就特定事项
作出的处理决定。
多选 下列选项属于具体行政行为的是( )。
A.交通局发布《桥道收费管理办法》 B.教育局向李某颁发《教师资格证书》 C.农业局与张某签订《粮食收购合同》 D.税务局向孙某送达《个人所得税缴费通知》
(三)非行政主体: 受委托的组织和个人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第三章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二)

一、行政合法性原则
二、行政合理性原则 三、行政应急性原则
教学目的



理解行政合理性原则存在的原因,对 于行政合理性原则与行政自由裁量权 之间的关系有正确的认识。 理解行政合理性原则具体要求,重点 理解行政比例原则和行政信赖保护原 则。 能运用行政合理性原则分析具体问题。
行政自由裁量权存在的方式



事实认定方面的裁量权 法律适用方面的裁量权 行为程序选择上的裁量权 是否作为的裁量权 法定种类和法定幅度内的选择的裁量 权
《集会游行示威法》

第二十八条 举行集会、游行、示威,有违反治安 管理行为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有关规定予以 处罚。 举行集会、游行、示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 机关可以对其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处以警告或者 十五日以下拘留: (一)未依照本法规定申请或者申请未获许可的; (二)未按照主管机关许可的目的、方式、标语、 口号、起止时间、地点、路线进行,不听制止的。
进一步阅读

朱新力主编:《法治社会与行政裁量的基 本准则研究》,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 [美]肯尼斯.卡尔普.戴维斯:《裁量正义 》,商务印书馆,2009年版。

二、行政合理性原则

(一)行政合理性原则存在的原因
(二)行政自由裁量权存在的方式
(三)行政合理性原则的具体要求
(四)行政合理性原则的子原则— —比例原则、信赖保护原则
治理超载成吃“唐僧肉” 执法部门罚款为饱私囊
这是内蒙古准格尔旗 一个体卖煤点乘着夜色 正为逃过检查的运煤车 加载。
治理超载成吃“唐僧肉” 执法部门罚款为饱私囊
正在煤管站排队 交罚款的运煤车。

行政法基本原理

行政法基本原理

行政法基本原理行政法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和管理公共事务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是规范国家行政机关活动的法律体系,是国家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和管理公共事务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行政法的基本原理是行政法治原理、行政法定原则、行政法责任原则、行政法公正原则和行政法效率原则。

首先,行政法治原则是行政法的核心原则之一。

它要求国家行政机关必须依法行使职权,不得任意滥用职权,不得违法行使职权。

行政法治原则是行政法的灵魂,是行政法的根本原则,是行政法的首要原则。

行政法治原则是行政法的灵魂,是行政法的根本原则,是行政法的首要原则。

行政法治原则是行政法的灵魂,是行政法的根本原则,是行政法的首要原则。

其次,行政法定原则是行政法的重要原则之一。

它要求国家行政机关必须依法行使职权,不得违法行使职权,不得滥用职权,不得超越职权。

行政法定原则是行政法的灵魂,是行政法的根本原则,是行政法的首要原则。

行政法定原则是行政法的灵魂,是行政法的根本原则,是行政法的首要原则。

行政法定原则是行政法的灵魂,是行政法的根本原则,是行政法的首要原则。

再次,行政法责任原则是行政法的重要原则之一。

它要求国家行政机关必须依法行使职权,不得违法行使职权,不得滥用职权,不得超越职权,必须对行政行为负责。

行政法责任原则是行政法的灵魂,是行政法的根本原则,是行政法的首要原则。

行政法责任原则是行政法的灵魂,是行政法的根本原则,是行政法的首要原则。

行政法责任原则是行政法的灵魂,是行政法的根本原则,是行政法的首要原则。

最后,行政法公正原则和行政法效率原则是行政法的重要原则之一。

它们要求国家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和管理公共事务时,必须保证公正和效率。

行政法公正原则和行政法效率原则是行政法的灵魂,是行政法的根本原则,是行政法的首要原则。

行政法公正原则和行政法效率原则是行政法的灵魂,是行政法的根本原则,是行政法的首要原则。

行政法公正原则和行政法效率原则是行政法的灵魂,是行政法的根本原则,是行政法的首要原则。

行政法基本原则(讲授综合版)

行政法基本原则(讲授综合版)

• 4.行政行为程序合法。行政主体必 须依照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行为。
• 如:法定的方式、步骤、顺序以及时 限等。 “先调查后裁决”
• 5.行政行为形式合法。指行政行为的表 现形式必须符合法律规范的要求。行政行 为形式合法是作为的行政行为在形式上应 当合法,不作为的行政行为没有直观的外 在的表现形式,因而一般不纳入行政行为 形式合法的范畴。行政行为形式合法主要 是表现为语言文字的行为形式和表现为动 作的行为形式要合乎法律规范的规定。 • 例如行政处罚决定书必须是书面的,口头 无效;例如上海市地方规章的颁布必须由 市长签署等等。
第三节
行政合理性原则
• (一)行政合理性原则的概念 • 行政合理性原则是指行政权的行使,特别是行 政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必须客观、适度,符合公 平正义等理性。 • 其他定义:行政合理性原则是指行政主体不仅 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种类和幅度 范围作出行政行为,而且要求这种行为应符合 法律的意图和精神,符合公平正义等法律理性。 行政合理性原则中的“理”,是指体现全社会 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的法理。
传统经典划分 法治主义原则
合法性 原则
合理性 原则
应急性原则
第二节 行政合法性原则
(一)行政合法性原则的概念 行政合法性原则是行政法基本原则中最重要的一 个原则,是指行政主体行使行政权必须依据法 律,符合法律,不得与法律相抵触。 德国: (1)法律优越原则:行政不得与法律相抵触。 (2)法律保留原则:必须依据法律,若未经法 律授权不得行使,行政行为由立法机关以 法律形式规定。
二、“法律”属性
•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一种法律原则,而 不是一种理论原理。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是一种法律准则。法律准则,是指经利 益主体制定或认可的,具有普遍性法律 效力的行为准则。行政法基本原则与具 体的法律规范一样,是一种法律准则, 是必须得到贯彻执行的。这是行政法基 本原则的法律属性。

第三章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第三章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4. 法律审查
• 1. 法律审查:对于是否遵守了法律优先, 必须经由特定的程序加以保障。否则, 法律优先无法得到保障。
• 2. 对于违背了法律优先原则的行政命令 及行政行为,经审查得予以撤销。
案例:全国首例公民告警方非法查验 身份证案
2003年5月23日,徐建国在湖北 麻城火车站出站时,麻城铁路公安处 车站派出所的三名警察强行要求检查 居民身份证。徐建国要求警察严格依 照《居民身份证法》的规定,说明理 由且出示执法证件方可查验原告身份 证,但遭警察拒绝,并被其强行带至 民警值班室继续接受盘问。
问:法院应当以哪个法律规范为依据?
(一)法律优越(先)
法律优先,强调的是行政机关在政治制度 上对立法机关的从属性,它是消极地禁 止公行政违反法律,所以又称为“消极 意义上的依法行政”。其含义如下:
1,行政行为应受宪法的直接
拘束
• 我国宪法第5条第3款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 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国家机关和武 装力量、各政党和社会团体、各企事业组织都必须遵 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 追究。”
比例原则
德国学者Otto Mayer最先提出依法行政原则: (1) 法律创制,法律创制原则。指法律对行 政权的运作、产生具有绝对有效的拘束力, 行政权不可逾越法律而行为;
(2)法律优先:指法律位阶高于行政法规、 行政规章和行政命令 ,一切行政法规、行政 规章和行政命令皆不得与法律相抵触 。[消极]
拘束
• 行政行为除应受宪法的拘束之外,也应受 作为公意之代表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 定的法律、地方性法规及其它决议的约 束。
– (1)行政行为应受该制定机关在组织法上所 赋予的职权职务范围限制,不得逾越组织权 限。[具体]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和规则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和规则

行政行为应当符合法律目的
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行为时,必须明确其法律依据和目的 ,确保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立法宗旨和目的。
行政行为应具有合理动机
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行为时,必须基于合理的动机,不得 因个人偏见、恶意或不当利益等因素而作出不公正的决定 。
行政行为应考虑相关因素
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行为时,应全面考虑与行为相关的各 种因素,包括事实、证据、法律、政策等,确保决策的科 学性和合理性。
02
合法性原则
依法行政的内涵与要求
依法行政是指行政机关必须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行使行政权力,管理公共事务。
依法行政要求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时,必须遵循法律、法规的实体性和程序性规定 ,不得违反或超越法律、法规的授权范围。
依法行政还要求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行为时,必须遵循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 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定。
违反合理性原则的法律责任
行政行为无效
如果行政行为严重违反合理性原则,可能导致该行为无效,行政 机关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行政赔偿
如果行政行为给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造成了实际损失,行政机关 需要依法进行赔偿。
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如果行政行为的作出存在违法行为或严重过失,相关责任人需要依 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行政处分、刑事处罚等。
违反诚实守信原则的法律责任
行政行为的无效或撤销
如果行政机关违反诚实守信原则,作出的行政行为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或被撤销。
行政赔偿
如果行政机关的违反诚实守信原则的行为给行政相对人造成了损失,行政机关应当承担相 应的赔偿责任。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纪律处分
如果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诚实守信原则,可能会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如警告、记 过、降级、撤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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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是一种普遍性规范,它对行政关系进行 整体的宏观的调控、规制。
• 4、不仅指导、调整行政执法行为,而且指 导、调整行政法的整个立法行为。
• 5、不仅指导、调整行政法的整个立法行为, 而且在一定场合也直接规范行政行为的实施 和行政争议的处理。
• 6、是在行政法调控行政权的历史中形成, 并由行政法学者所概括的,而并非由某一个 或某几个具体法律、法规所规定。
(3)法律保留:1、指宪法关于人民基本权 利限制等专属立法事项,必须由立法机关透
过法律规定,行政机关不得代为规定[立法法第 八条],2、行政机关实施任何行政行为必须有 法律授权。[积极]
二、行政合法性原则的具体要求
• 1、任何行政职权都必须基于法律的授予才能存在。 这是指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权限划分、行政专业 部门与综合部门的权限划分、上级与下级的权限划 分等都必须依据法律确立,行使行政权力不能超过 法律赋予的权限,否则即构成违法;
– 二是避免偏私规则,即任何人不能成为自己案件的法官,也就是说某案件 的裁决人不得对该案持有偏见和拥有利益。(注:[英]威廉·韦德:《行政 法》,徐炳等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7年版,第95页。)
• 3.行政合理性原则。韦德认为:“合理原则,已成为近年赋予行 政法生命力量最积极和最著名理论之一”“今天该原则几乎出现 在每星期所发布的判例中”。(《行政法》P67)
比例原则
德国学者Otto Mayer最先提出依法行政原则: (1) 法律创制,法律创制原则。指法律对行 政权的运作、产生具有绝对有效的拘束力, 行政权不可逾越法律而行为;
(2)法律优先:指法律位阶高于行政法规、 行政规章和行政命令 ,一切行政法规、行政 规章和行政命令皆不得与法律相抵触 。[消极]
• (四)正当程序原则。
指行政机关作出影响行政相对人权益的行 政行为,必须遵循正当法律程序,包括事 先告之相对人,向相对人说明行为的根据、 理由,听取相对人的陈述、申辩,事后为 相对人提供相应的救济途径等。
第二节
实体性基本原 则
实体性基本原则
依法行政原则
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
越权无效原则
信赖保护原则
– (3)行政行为的内容亦不得与同级及其上级 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决定
3. 行政行为应受一切有效规则的
拘束
• 行政行为在法律规定之范围内,固然有自 由行动的权利,但除了应受宪法、法律与 其它权力机关的意志的拘束之外,也应遵 守一切有效地的成文或不成文法源。
– 平等保护原则;明确性原则;信赖保护原则 – 其他成文法 – 其他不成文法源
• 中国台湾学者由于受德国和日本行政法学的影响, 认为行政合法性原则的基本内容主要包括法律优先
• 学界借鉴国外行政法原则,从中国行政 法实际中,进行概括。认识很不一致 (曾多达30多个,目前还有10多个): 如:
• 行政法治、依法行政、职权法定、有限 权力,越权无效,公民权益保障,行政 合法,行政合理,行政效公正 原则。
如何理解依法行政原则中的 “法”?
• 依法行政原则中的“法律”首先是指实定法。奥托·迈耶最早提 出依法律行政原则时,将其中的法律仅限于国会通过的、实定的 法律。
• 二战后,实质法治国理论的兴起,实定法必须受超实定的法的约 束,尤其是在缺乏实定法的前提下,行政还必须服从于超实定的 法,这种超实定的法,比如宪法精神、公平、正义的法律理念等 等,从而使“依法律行政”走向“依法行政”。
• 日本行政法治原则的基本内容有三项:
–(1)法律保留原则。这一原则的基本要求是:政府的行政 活动必须有国会制定的法律依据。
–(2)法律优先原则。这一原则的基本内容是:法律高于行 政;一切行政活动都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机关制定的规 范不得在事实上废止、变更法律。
–(3)司法救济原则。这一原则的基本内容是:一切司法权 归属于法院;法院具有行政纠纷的终裁权;公民的合法 权益受到行政机关的不法侵害时,享有不可剥夺的获得
问:法院应当以哪个法律规范为依据?
(一)法律优越(先)
法律优先,强调的是行政机关在政治制度 上对立法机关的从属性,它是消极地禁 止公行政违反法律,所以又称为“消极 意义上的依法行政”。其含义如下:
1,行政行为应受宪法的直接
拘束
• 我国宪法第5条第3款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 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国家机关和武 装力量、各政党和社会团体、各企事业组织都必须遵 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 追究。”
• 3、行政公开原则:
– 国会于1966年修改1946年行政程序法中关于政府文件公开的决定,制 定了《情报自由法》,规定除该法列举的九项情况外,全部政府文件必 须公开,任何人有权要求得到政府文件,行政机关不得拒绝;
– 1974年制定《隐私权法》,规定行政机关所保持的个人记录,有对本人 公开的义务等。
• 在行政法领域的原则: • 1.越权无效------与职权法定原则相联系。英国法院对于行政诉
讼的管辖权,只在行政机关行为超越其法律权限时才发生。
• 2.自然正义------是关于公正行使权力的“最低限度”(因而也是 最“自然”的)的程序要求,其核心思想有二:
– 一是公平听证规则,即任何人或团体在行使权力可能使别人受到不利影响 时必须听取对方意见,每一个人都有为自己辩护和防卫的权利;
一般法律原则:如平等原则 部门法的原则:如行政法上的行政合法性原则 部门法中某一领域的原则:如行政组织法上的精简效率原则 某部法律的原则:如《行政复议法》上的全面审查原则
• 西方国家行政法一般以三权分立和法治 的宪政原则为主要依据,衍化并确立其 基本原则。
– 英美法系 –
• 英国――总的法律原则是:议会主权原则、法治原则。
• 随着行政立法活动在世界各国普遍发展,依法行政从依照国会立 法行政逐渐走向了依照一切制定法律行政。
• 在我国现阶段,行政合法原则要求行政机关进行行政活动时应遵 循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以 及行政规章等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案例
长春市居民李某(74岁)在出示老人证要求免费 乘坐专线公车被拒,于是起诉长春市专线车营运公司, 要求公司执行《吉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 权益保障法〉若干规定》的规定:“七十周岁以上的 老年人凭有效证件免费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工具、进入 公园及享受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优待。” 长春市专线车营运公司的答辩依据为长春市政府的政 府规章(长府发[2000]28号):”70周岁以上老人凭 《老年优待证》可免费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客车(除小 公共、出租车、专线承包客车外)。“
拘束
• 行政行为除应受宪法的拘束之外,也应受 作为公意之代表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 定的法律、地方性法规及其它决议的约 束。
– (1)行政行为应受该制定机关在组织法上所 赋予的职权职务范围限制,不得逾越组织权 限。[具体]
– (2)行政行为也应受执行特定职务的拘束,即 负有公正执行其职务的义务。[抽象]
participation • 理性政府 rationality • 责任政府 accountability
第一节 概述
• 一、行政法基本原则的涵义 • 行政法基本原则的涵义: • 是指指导和规范行政立法、执法以及指导、规
范行政行为的实施和行政争议的处理的基础性 规范,它贯穿于行政法具体规范之中,同时又 高于行政法具体规范,体现行政法的基本价值 观念。 • 从六个方面理解行政法基本原则的涵义: • 1、是一种“基础性规范”,是产生其他具体 规则和原则的规范。 • 2、是一种高度抽象的并体现行政法基本价值 观念的规范。
• 二 、行政法的一般基本原则 • (一)依法行政原则。
1、法律创制原则 2、法律优越原则 3、法律保留原则——再授权禁止原则 • (二)越权无效原则。 • (三)比例原则——过度禁止原则 指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行为应兼顾行政目标的实现和保 护相对人的权益。如果为了实现行政目标可能对相对 人权益造成不利影响时,应使这种不利影响限制在最 小的范围和限度,使二者处于适度的比例。
第三章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本章知识点
行政法基本原则的含义 行政法基本原 则的性质和功能 依法行政原则 尊重 和保障人权原则 越权无效原则 信赖 保护原则 比例原则 正当法律程序原 则 行政公开原则 行政公正原则 行政公平原则
• 分析:行政法的制度基础 • 守法政府 legality • 有限政府 limited power • 开放政府 openness and public
– 1976年制定《阳光下的政府法》,规定合议制机关的会议必须公 – 行政公开作为一项重要的行政法基本原则的地位由此得以确立。
• 德国――法律原则也是法治和分权,(荷兰、葡萄牙等同之) • 在行政法领域的原则:
– 1.行政合法性原则-----强调法律至上,一切行政行为都必须服从法律, 否则无效;一切行政行为都必须符合法律授权,越权无效。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的意义
• (一)指导功能 指导行政法律规范制订[行政立法]、实施[行政过程+行政救济过 程]是行政法基本原则的基本使命。
• (二)解释功能
• (三)整合功能 行政法基本原则的统一性和稳定性维系着行政法制 的统一、协调和稳定
• (四)补缺功能
行政法中的原则
第一层次: 第二层次: 第三层次: 第四层次:
• 美国――总的法律原则是-------分权、法治。
• 在行政法领域的原则: • 1.基本权利原则:强调维护公民权利,凡违背人类固有基本权
利的无约束力;
• 2.正当程序原则:不通过正当程序的行为无效
– “正当程序”最早出于1787年美国宪法第5条规定。1946年《联邦行政 程序法》给予进一步规定。但何谓正当------有不同理解,且内涵是发展 着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 十九条:人民警察有下列行为之 一的,根据情节轻重,依法给予 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 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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