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市宏盛化工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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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市政府办关于成立安顺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的通知

安顺市政府办关于成立安顺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的通知

安顺市政府办关于成立安顺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的通

【法规类别】劳动工会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安府办函[2017]2号
【发布部门】安顺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7.01.10
【实施日期】2017.01.1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安顺市政府办关于成立安顺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的通知
(安府办函〔2017〕2号)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市政府决定成立安顺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委员会组成人员
主任:彭贤伦副市长
副主任:项连枢市政府副秘书长
袁化龙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邓磊市总工会副主席
齐维琼市工商联秘书长
王军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成员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

关于成立工会委员会领导小组的通知汇编五篇

关于成立工会委员会领导小组的通知汇编五篇

关于成立工会委员会领导小组的通知院属各科室:为创造全院职工的学习氛围,加强职工的凝聚力,维护职工的利用,解决职工的困难,经院办公会研究决定,成立工会委员会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成员如下:工会主席:XX:工会委员、出纳:XX工会委员:XX/XX二。

二二年三月五日关于成立工会委员会筹备领导小组的通知各部门:为切实做好公司工会委员会成立的各项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特成立—(单位名称)工会委员会筹备领导小组,其人员组成如下:组长:副组长:成员:特此通知单位(盖章):年月日关于公司成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的通知为进一步加强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人员消防责任,强化公司防火安全,杜绝火灾等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员工生命安全及公司财产安全,公司决定成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

组长:副组长:组员:安全领导小组职责如下: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指示、规定,贯彻落实防火责任制;2、部署和组织公司的防火宣传教育工作;3、组织制定防火责任制和消防规定;4、组织防火检查、研究整改火险隐患;5、加强消防管理,建立健全专、兼职消防队伍;6、落实对消防设施的配置、维修、保养和管理工作;7、加强对公司消防安全隐患的监督检查,制定落实防范措施,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8、明确划分消防设施管理区,做到定期检查、维护、管理消防设备,保证完好可用。

9、积极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增强人员消防安全意识。

关于成立“招投标领导小组”的通知公司各部门:随着公司规模的不断扩大,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招投标工作的领导,明确职责、规范程序、规避经济合同风险、保护企业利益,公司决定成立“招投标领导小组”和“招投标监督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成立“招投标领导小组”和“招投标监督小组”(该小组属于公司内部临时机构,由各职能部门负责人根据招标内容组成,由组长或副组长根据招标事项进展情况可随时召开会议,讨论招标过程中的相关事宜)1、招投标领导小组组长:总经理副组长:成员:各专业负责人员组成2、招标监督小组组长:行政主任成员:各行政口负责人组成以上成员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顺市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顺市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顺市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顺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4.29•【字号】安府办发[2011]52号•【施行日期】2011.04.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商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顺市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府办发〔2011〕52号)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有关部门: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安顺市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九日安顺市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今年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强化责任落实,强化监管执法,强化事故预防,促进了全市安全生产状况的总体稳定,但少数地区和行业(领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现象仍然严重,导致事故多发,全市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安委明电〔2011〕7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电〔2011〕116号)的安排部署,市人民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以下简称“打非”专项行动),现制订实施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1〕11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黔府办发〔2010〕13号)及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更加严密的组织方式、更加有力的打击措施、更加严格的监管手段、更加有效的执法监督,及时发现、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停产整顿、关闭取缔非法违法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切实解决影响和制约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着力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坚决遏制和有效防范较大以上事故,预防和减少一般事故,确保“十二五”安全生产工作开好头、起好步,为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和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提供安全、稳定、和谐环境。

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安委会及各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通知

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安委会及各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通知

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安委会及各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顺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3.09•【字号】安府办发[2011]25号•【施行日期】2011.03.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安委会及各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通知(安府办发〔2011〕25号)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有关部门: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安顺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及各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三月九日安顺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及各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市安全生产委员会职责:(一)在市政府领导下,负责研究部署、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二)分析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研究提出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三)审定和下达年度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四)根据工作需要,协调安顺军分区、市公安局和武警支队调集军队、公安干警、武警参加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五)完成省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职责:(一)研究提出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处置和重要措施的建议;(二)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的安全生产工作;(三)组织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四)参与研究有关部门在产业政策、资金投入、科技发展等工作中涉及安全生产的相关工作;(五)研究拟订年度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六)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负责组织全市范围内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七)组织协调、指导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八)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九)承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召开的会议和重要活动,督促、检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十)承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安顺市政府办关于印发安顺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方案的通知

安顺市政府办关于印发安顺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方案的通知

安顺市政府办关于印发安顺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特种行业和危险品管理【发文字号】安府办函[2015]102号【发布部门】安顺市政府【发布日期】2015.09.16【实施日期】2015.09.16【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安顺市政府办关于印发安顺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方案的通知(安府办函〔2015〕102号)西秀区人民政府,市有关部门:《安顺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15年9月16日安顺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方案一、演练目的评估各级政府部门应急救援体系响应及协同处置特种设备突发事故的能力;发现并修改现行《安顺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及其执行程序的问题和不足;检验企业和各部门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对预案的了解程度和实际操作技能,提高应急救援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

二、模拟特种设备事故设想9月22日上午9时45分,宏盛化工生产过程中发生事故致大量液氨外泄。

事故发生后,西秀区相关部门赶赴现场并立即启动区级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市人民政府根据事态的发展启动市级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市级相关部门迅速赶赴事故现场,参与现场应急处置指导。

液氨泄漏模拟方案:从锅炉车间安装一条临时蒸汽管道至液氨储罐区,施放密度与氨气相近的蒸汽模拟泄漏。

详细模拟事故情节见本次应急救援演练脚本。

三、演练名称、地点和时间演练名称:安顺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演练地点:安顺宏盛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演练时间:2015年9月22日上午10:00四、演练步骤(一)企业先期处置9月22日上午9时45分,宏盛化工生产过程中液氨储罐区与球罐直接相连的某液相管法兰密封面泄漏,管道紧急切断装置失灵,大量液氨外泄。

事故发生后,企业已启动事故应急预案进行处置,但泄漏点一时不能有效封堵,液氨持续外泄,在采取喷淋吸收等措施情况下仍有大量氨气随风不断向西南方向扩散,危及处于泄漏点下风口的大西桥镇及周边村寨群众安全,企业随即向西秀区政府应急办和质监、安监部门报告,请求救援。

贵州省环境保护厅贵州省各市(州)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工作全年通报

贵州省环境保护厅贵州省各市(州)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工作全年通报

贵州省环境保护厅贵州省各市(州)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工作全年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环境保护厅•【公布日期】2015.02.12•【字号】•【施行日期】2015.02.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监测正文贵州省各市(州)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工作全年通报各市(州)环境保护局:按照有关要求,现对各市(州)2014年全年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通报。

一、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和传输率情况根据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的数据统计。

(一)全省基本情况1、2014年全省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91.15%、传输率97.18%、有效率93.78%,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高于80%,传输率高于95%,符合考核目标要求。

2、依据环保部污染源监控中心的统计情况,全省传输有效率在全国排名第五。

(二)各市(州)情况2014年全省九个市(州)除了黔西南州以外均到达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高于80%、传输率高于95%的相关要求。

各市(州)自动监控数据的具体情况见附件1。

二、影响各市(州)传输有效率的问题或企业根据各市(州)报送的自动监控工作情况报告通报。

1、遵义市:3月份,中国铝业遵义氧化铝有限公司循环流化床废气出口未安装氮氧化物转化装置,且氮氧化物指标未接入监控平台。

4月份,遵义钛业股份有限公司锅炉废气自动监控数据未上传;务川县污水处理厂在线数据异常,出现零值。

5月份,遵义县龙坑污水处理厂数据掉线严重。

7月份,北部污水处理厂出口COD在线故障,无数据上传;余庆污水处理厂出口流量计损坏。

8月份,桐梓污水处理厂出口氨氮在线设施损坏;遵义县三岔拉法基瑞安水泥有限公司窑尾SO2在线分析仪显示为负值,数采仪死机。

9月份,市局污染源监控平台服务器搬迁,有15天处于掉线状态,且部分企业数据补采不成功。

一起上企业均于2014年整改完成。

2、六盘水市:3、4月份,贵州盘南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河西采区的在线监控设备运行不稳定。

工作服发放规定

工作服发放规定

安顺市宏盛化工有限公司工作服发放穿戴管理规定为加强员工劳动保护,规范员工统一着装,特制订本规定如下:一、发放范围在册员工、外聘人员、长期临时工(短期临时工以及公司对外发包项目和工程的人员不在发放范围)。

二、发放标准1、2年发放一次。

2、每次发2套。

3、新员工试岗合格后,可以享受发放工作服的待遇。

在岗不满半年离(辞)职的,须向公司缴纳工作服成本费220元;在岗半年以上不满一年离(辞)职的,须向公司缴纳工作服成本费的50%即110元,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4、公司员工(老员工)在工作服发放之日起半年内离(辞)职的,须向公司缴纳工作服成本的50%即110元,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5、损坏或丢失,本人提出申请,按成本价110元/套缴费领取。

三、发放使用细则:1、所有员工进入厂区,接班后、接班前15分钟为换衣时间,在班期间一律穿戴公司统一工作服,违者按20元/次处罚。

2、产假、病假和长期工伤工作人员的工作服暂停发放,待上岗后补发。

3、公司配发给员工的工作服,使用年限已到的,由相关部门按规定换发工作服。

4、如因丢失需要更换工作服的,一律按工作服成本价110元/套缴费后方可补发;确因工作损坏严重不能穿戴的,可由本人申请,经本单位与生产管理部门审核确认,报公司领导批准后再补发。

5、员工必须爱护工作服,严禁在工作服上乱涂乱画,一经发现,视情节轻重给予20~50元处罚。

四、发放程序各车间、部门按本单位现有在岗人数及原统计的服装型号填写领料单(附人员名单),经所在车间、部门领导签字,由分管副总审核,安环部备案后,由物资部仓库发放。

五、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施行,原相关规定同时废止。

安顺市宏盛化工有限公司 2014年3月10日。

贵州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转发《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推进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贵州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转发《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推进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贵州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转发《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推进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贵州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8.01.31
•【字号】黔经信园区〔2018〕2号
•【施行日期】2018.01.3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贵州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转发《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推进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黔经信园区〔2018〕2号
各市(州)经信(工信、工能)委、贵安新区经发局、仁怀市工信局、威宁县工能局,各产业园区:
现将《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推进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的通知》(黔消委〔2017〕33号)转发你们,请结合实际,逐条对照,将园区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作为近期重点抓好的工作,相关举措要长期坚持。

在做好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的同时,认真对照《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做好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产业园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黔经信园区〔2017〕24号)、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切实做好春节、元宵节期间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黔消委〔2018〕3号)等文件要求,高度重视春节等节假日及重大会议、重大活动期间园区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
决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为产业园区营造良好安全生产环境。

附件:《关于推进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的通知》(黔消委〔2017〕33号) (略)
贵州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1月31日。

安顺市政府办关于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审查工作的通知

安顺市政府办关于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审查工作的通知

安顺市政府办关于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审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顺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5.04.08•【字号】安府办发〔2015〕10号•【施行日期】2015.04.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市政府办关于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审查工作的通知安府办发〔2015〕10号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省驻安单位:为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做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审查工作,根据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贵州省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和监督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152号)、《贵州省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规定》(黔府法发〔2014〕35号)、《中共安顺市委办公室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律顾问工作的通知》(安市办发电〔2013〕149号)和《关于在重大经济和社会管理活动中规范和加强法律审查工作的通知》(安府办发〔2013〕57号)的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审查工作通知如下:一、为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精神,全市各级各部门(单位)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应当经过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五个法定程序,确保决策制度合法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全市各级各部门(单位)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应当按照《贵州省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和监督管理规定》报送相应的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合法性审查不合法的,不得出台。

起草规范性文件的部门(单位)将规范性文件送审稿送交相应法制机构审查时,应同时提交送审稿经过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单位内部法制机构或法律顾问合法性审查、单位内部集体讨论决定五个法定程序的所有证明材料。

泗阳宏盛化工有限公司介绍企业发展分析报告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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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terprise Development专业品质权威Analysis Report企业发展分析报告泗阳宏盛化工有限公司免责声明:本报告通过对该企业公开数据进行分析生成,并不完全代表我方对该企业的意见,如有错误请及时联系;本报告出于对企业发展研究目的产生,仅供参考,在任何情况下,使用本报告所引起的一切后果,我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本报告不得用于一切商业用途,如需引用或合作,请与我方联系:泗阳宏盛化工有限公司1企业发展分析结果1.1 企业发展指数得分企业发展指数得分泗阳宏盛化工有限公司综合得分说明:企业发展指数根据企业规模、企业创新、企业风险、企业活力四个维度对企业发展情况进行评价。

该企业的综合评价得分需要您得到该公司授权后,我们将协助您分析给出。

1.2 企业画像类别内容行业空资质空产品服务: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1.3 发展历程2工商2.1工商信息2.2工商变更2.3股东结构2.4主要人员2.5分支机构2.6对外投资2.7企业年报2.8股权出质2.9动产抵押2.10司法协助2.11清算2.12注销3投融资3.1融资历史3.2投资事件3.3核心团队3.4企业业务4企业信用4.1企业信用4.2行政许可-工商局4.3行政处罚-信用中国4.4行政处罚-工商局4.5税务评级4.6税务处罚4.7经营异常4.8经营异常-工商局4.9采购不良行为4.10产品抽查4.11产品抽查-工商局4.12欠税公告4.13环保处罚4.14被执行人5司法文书5.1法律诉讼(当事人)5.2法律诉讼(相关人)5.3开庭公告5.4被执行人5.5法院公告5.6破产暂无破产数据6企业资质6.1资质许可6.2人员资质6.3产品许可6.4特殊许可7知识产权7.1商标7.2专利7.3软件著作权7.4作品著作权7.5网站备案7.6应用APP7.7微信公众号8招标中标8.1政府招标8.2政府中标8.3央企招标8.4央企中标9标准9.1国家标准9.2行业标准9.3团体标准9.4地方标准10成果奖励10.1国家奖励10.2省部奖励10.3社会奖励10.4科技成果11土地11.1大块土地出让11.2出让公告11.3土地抵押11.4地块公示11.5大企业购地11.6土地出租11.7土地结果11.8土地转让12基金12.1国家自然基金12.2国家自然基金成果12.3国家社科基金13招聘13.1招聘信息感谢阅读:感谢您耐心地阅读这份企业调查分析报告。

安顺市政府办关于印发安顺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安顺市政府办关于印发安顺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安顺市政府办关于印发安顺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顺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3.19•【字号】安府办发[2010]17号•【施行日期】2010.03.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正文安顺市政府办关于印发安顺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安府办发〔2010〕17号)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有关部门:《安顺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九日安顺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根据全国全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要求,按照《贵州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安顺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

一、全市非煤矿山现状目前,全市已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非煤矿山382座,其中地下矿山2座,露天矿山380座;在建地下矿山2座,露天矿山170座。

近几年来,在全市各级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市非煤矿山企业生产规模有了明显提升,矿山机械化生产水平有了很大提高,矿山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得到明显加强,正逐步从粗放管理向精细管理转变,矿业秩序有了明显好转,非煤矿山事故多发势头得到明显遏制。

但总的来看,事故总量仍然偏大,较大事故仍时有发生,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其主要原因:一是我市小型露天采石场准入门槛低,数量大,保障安全生产的能力差,“小、乱、散、差”的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二是安全生产“两个”主体责任没有完全落实到位,企业从业人员素质低,基础管理薄弱。

监管失之于宽,执法失之于软。

这些问题的存在,使我市非煤矿山长期处于点多面广,安全保障能力差,事故控制难度大,发展水平低的状况。

为保障非煤矿山企业安全发展,促进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必须继续深化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安顺市政府关于全面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

安顺市政府关于全面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

安顺市政府关于全面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顺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10.12•【字号】安府发[2010]16号•【施行日期】2010.10.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正文安顺市政府关于全面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安府发〔2010〕16号)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各有关企业:抓好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对保持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具有重要意义。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精神和《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黔府发〔2010〕13号)有关要求,切实做好我市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落实好企业主体责任,全面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防止和减少企业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现将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1、工作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切实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提供安全可靠的保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安全标准,提高企业技术水平,加大安全投入,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全面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推进企业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管理,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坚持依法依规生产经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切实加强安全监管,为我市安全生产状况实现根本好转打下坚实基础。

2、主要任务。

以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水上)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烟花爆竹、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场所等行业(领域)为重点,全面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顺市2017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顺市2017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顺市2017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9.13•【字号】安府办函〔2017〕95号•【施行日期】2017.09.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食品安全正文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顺市2017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安顺市2017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9月13日安顺市2017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7〕28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17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黔府办函〔2017〕110号)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全市食品安全工作的统一安排部署,现就我市2017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作出如下安排:一、加强食品安全法治建设(一)深入贯彻落实新颁布的《贵州省食品安全条例》,积极做好相关制度的完善和落实工作。

(责任单位:市政府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二)推动食品生产经营小作坊、小餐饮管理办法的实施,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农药管理条例》。

(责任单位:市农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政府法制办)完善食品安全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责任单位:市农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三)加大食品掺假造假行为刑事责任追究力度。

(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四)加强食品安全法治教育,各级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主要从业人员全年接受不少于40小时的食品安全集中培训。

完善食品安全行政执法程序,加强行政处罚法律适用的指导。

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开展执法检查,做好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

安顺市宏盛化工有限公司(企业信用报告)- 天眼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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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
董事 总经理 董事 董事 监事 监事 董事长 监事 董事
二、股东信息
序号
1 2
股东
谭天圣 孙金良
股东类型
自然人 自然人
投资数额(万元)
/ /
三、对外投资信息
企业名称
注册时间
注册资本
安顺市四方运输有限公司 2014-11-04
100 万元
状态 法定代表人
存续(在 曾明 营、开 业、在 册)
投资数额(万 元)
变更前内容
新添股东 黄晓方
新添股东 黄晓方
1.4 主要人员
变更后内容
孙向明,0% 庞健 '孙向明' 庞健
6
变更日期
2014-04-08 2014-04-08
2014-04-08 2014-04-08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姓名
张铁 孙向明 黄晓方 张洪友 蒋仁华 谢兆伟 谭天圣 高乃钧 帅国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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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一、企业背景
1.1 工商信息
企业名称:
安顺市宏盛化工有限公司
工商注册号: 522501000021153
统一信用代码: 91520402761388142G
法定代表人: 谭天圣
组织机构代码: 761388142

安顺市宏盛化工有限公司
企业信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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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企业背景:工商信息、分支机构、变更记录、主要人员 二.股东信息 三.对外投资信息 四.企业发展:融资历史、投资事件、核心团队、企业业务、竞品信息 五.风险信息:失信信息、被执行人、法律诉讼、法院公告、行政处罚、严重违法、股权出质、

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顺市盐业监管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府办函〔2017〕116号

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顺市盐业监管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府办函〔2017〕116号

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顺市盐业监管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 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顺市盐业监管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府办函〔2017〕116号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安顺市盐业监管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10月31日安顺市盐业监管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盐业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25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做好盐业体制改革工作的通知》(发改电〔2016〕357号)、《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盐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函〔2016〕261号)精神,稳步推进我市盐业监管体制改革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盐业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遵循“突出食盐安全、注重统筹兼顾、坚持依法治盐”的基本原则,以确保食盐质量安全和供应安全为核心,在坚持食盐专营制度基础上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创新管理方式、严格市场监管,建立公平竞争、监管到位的市场环境,建立符合我市市情的新型盐业监管体制。

二、主要目标2017年6月30日前编制完成我市盐业监管体制改革实施方案,2017年12月31日前实现政企分离,2018年12月31日前全面完成国家、省部署的各项任务。

通过改革,建立符合我市市情的盐业管理体制,完善食盐专营制度、专业化监管体制和食盐储备制度,实现盐业市场监管到位、竞争有序、供应安全、储备充足。

落实省政府下达的政府食盐储备和企业社会责任储备任务。

安顺市政府办关于对普定县煤矿进行安全生产督查的通知-安府办发[2010]41号

安顺市政府办关于对普定县煤矿进行安全生产督查的通知-安府办发[2010]41号

安顺市政府办关于对普定县煤矿进行安全生产督查的通知正文:---------------------------------------------------------------------------------------------------------------------------------------------------- 安顺市政府办关于对普定县煤矿进行安全生产督查的通知(安府办发〔2010〕41号)普定县人民政府、市有关部门:为了加大对普定县煤矿安全生产督查力度,经与贵州煤监局盘江监察分局协商,决定成立“普定县煤矿安全生产联合督查组”,对普定县辖区内33个煤矿企业进行逐矿督查。

为使督查工作有序推进,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组织领导“普定县煤矿安全生产联合督查组”由市工信委任组长单位,贵州煤监局盘江监察分局、市安监局任副组长单位,成员单位市发改委、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市供电局、市气象局组成,督查组在安顺市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督查组下设三个督查小组。

组长:程明芳(安顺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副组长:谢志昌(贵州煤监局盘江监察分局副局长)齐维林(安顺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李圣文(安顺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总工程师)成员:市工信委、贵州煤监局盘江监察分局、市安监局、市发改委、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市供电局、市气象局抽调同志参加第一督查小组组长:李圣文成员:市工信委,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供电局各1名同志。

负责督查:雷家桥、黄金、打磨冲、兴源、东光、大坡、莆华、川黔、长兴、肖家湾10个煤矿。

第二督查小组组长:齐维林成员: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气象局各1名同志。

负责督查:荔上、普鑫、元江、普盛、高龙、普琼、星红、桐鑫、莆龙、红岩10个煤矿。

第三督查小组组长:谢志昌成员:贵州煤监局盘江监察分局,市工信委、市安监局、市国土资源局各1名同志。

工会委员会调整请示

工会委员会调整请示

( 请示报告)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编号:YB-BH-002342工会委员会调整请示Trade union committee adjustment request工会委员会调整请示工会委员会调整请示一县总工委:安徽瑞田机械有限公司是青年企业家、林勇董事长由浙江台州来安徽舒城创办的的一家专门生产空压机的高新技术企业。

经过20xx年奋斗,已成为安徽空压机行业的重点龙头、全国空压机行业的后起之秀,其优质产品内销20多个省市自治区,外销13个国家。

安徽瑞田还成为“安徽省优秀民营企业”、舒城非公企业党建示范点。

安徽瑞田工会于20XX年5月成立,一年来积极开展活动,为推动企业民主管理,加强团队建设,促进企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但由于原工会委员会组成人员一直没有履行报批手续,随着管理人员的变动,现根据全国及安徽省工会《条例》关于“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不得作为本企业基层工会委员会成员的人选”的规定和上级关于实行党工共建的新要求,在董事长建议的基础上,瑞田工会决定由党支部书记郭世明兼任工会主席、汤友余(生产部经理)任副主席。

安徽瑞田机械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组成人员调整以后,将进一步充分发挥作用,朝着打造先进工会的方向努力,坚持党工共建,加强全体员工尤其是青年员工的思想教育工作,培养团队精神,弘扬正气,鼓舞士气,凝心聚力,推动安徽瑞田进一步做大做强,认真实施新的创业规划,瞄准打造全国行业十强的发展目标奋力迈进!特此报告,请予批复。

工会委员会调整请示二江山市总工会:鉴于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并报乡党委同意,决定调整乡工会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如下:主任:XXX副主任:XXX委员:XXXX工会委员会调整请示三市总工会: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朱少灵同志担任市直机关工会工作委员会委员。

龚小庆同志不再担任市直机关工会工作委员会委员。

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协安顺市第三届委员会第三次常委会议有关意见和建议责任分解的通知

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协安顺市第三届委员会第三次常委会议有关意见和建议责任分解的通知

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协安顺市第三届委员会第三次常委会议有关意见和建议责任分解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2.08.16
•【字号】安府办发〔2012〕149号
•【施行日期】2012.08.1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协安顺市第三届委员会第三次常委会议有关意见和建议责任分解的通知
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市直有关单位、省驻安有关单位:
政协安顺市第三届委员会第三次常委会议就我市贯彻落实国发〔2012〕2号、黔党发〔2012〕15号文件及经济社会发展有关工作提出了若干意见和建议,按照市领导意见,现将会议有关意见和建议进行责任分解,形成了《政协安顺市第三届委员会第三次常委会议有关意见和建议责任分解表》,共确定了五个大项、16个小项工作任务,并明确了责任单位。

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并将各项工作落实情况于2012年9月底前报市政府办公室督查室、市政协秘书科。

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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