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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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一、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执行《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国家处方集》等相关规定及技术规范,加强对抗菌药物遴选、采购、处方、调剂、临床应用和药物评价的管理。

二、医疗机构应当按照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制定本机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并向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包括采购抗菌药物的品种、品规。

未经备案的抗菌药物品种、品规,医疗机构不得采购。

三、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控制本机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的品种数量。

同一通用名称抗菌药物品种,注射剂型和口服剂型各不得超过2种。

具有相似或者相同药理学特征的抗菌药物不得重复列入供应目录。

四、医疗机构确因临床工作需要,抗菌药物品种和品规数量超过规定的,应当向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详细说明原因和理由;说明不充分或者理由不成立的,卫生行政部门不得接受其抗菌药物品种和品规数量的备案。

五、医疗机构应当定期调整抗菌药物供应目录品种结构,并于每次调整后15个工作日内向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调整周期原则上为2年,最短不得少于1年。

六、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公布的药品通用名称购进抗菌药物,优先选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国家处方集》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收录的抗菌药物品种。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只能选用基本药物(包括各省区市增补品种)中的抗菌药物品种。

七、医疗机构抗菌药物应当由药学部门统一采购供应,其他科室或者部门不得从事抗菌药物的采购、调剂活动。

临床上不得使用非药学部门采购供应的抗菌药物。

八、因特殊治疗需要,医疗机构需使用本机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以外抗菌药物的,可以启动临时采购程序。

临时采购应当由临床科室提出申请,说明申请购入抗菌药物名称、剂型、规格、数量、使用对象和使用理由,经本机构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审核同意后,由药学部门临时一次性购入使用。

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制度范本第一条:为了合理规范抗菌药物使用,保护公众健康,维护抗菌药物的疗效,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医疗机构应建立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制度,并将其纳入医疗质量管理体系。

第三条:医疗机构应设立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小组,负责制定本制度的具体实施方案,并监督执行。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加强对医务人员的抗菌药物使用培训,提高其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能力。

定期进行抗菌药物使用知识宣传,增强医务人员的抗菌药物使用意识。

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建立抗菌药物使用审批制度,对使用抗菌药物的临床医生进行审批,并记录该医生使用抗菌药物的原因、剂量、疗程等信息。

第六条:医疗机构应加强抗菌药物使用的监测与评估,定期制作抗菌药物使用报告,分析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并提出合理使用的建议。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建立抗菌药物使用追踪制度,对特殊病情患者的抗菌药物使用情况进行跟踪,并进行处方的审核与指导。

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定期召开抗菌药物使用管理会议,对抗菌药物使用情况进行评估、总结和交流,推广优秀经验。

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加强与药店的联动管理,共同提升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水平,设立抗菌药物使用指导员,负责药店抗菌药物使用的指导与培训。

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加强对抗菌药物的采购管理,严格执行抗菌药物的储存、配送和销毁规程,确保抗菌药物的质量安全。

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应配备临床药学专业人员,负责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指导和监测工作。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制定抗菌药物使用奖惩制度,对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医务人员进行表彰、奖励,对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医务人员进行批评、问责。

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建立抗菌药物使用的宣传教育机制,开展抗菌药物使用知识普及活动,提高公众对抗菌药物使用的认识和意识。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依法予以处理。

注:本范文仅为参考,具体制度内容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制定。

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制度范本(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合理、科学、安全地使用抗菌药物,保护患者的健康和生命安全,规范和改进临床抗菌药物使用行为,提高抗菌药物使用效果,减少抗菌药物滥用和抗菌药物耐药性的发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3.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

13.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1.目的加强我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行为,提高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水平,促进临床合理应用抗菌药物,保障人民群众用药的安全性、经济性、有效性,避免和减少药物不良反应与细菌耐药性的产生,全面提高医疗质量。

2.适用范围适用于本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的各个环节。

3.制度要求3.1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条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版)》3.2组织机构3.2.1抗菌药物管理小组在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中设立抗菌药物管理小组,由医教、药剂、院感、质控、护理、检验、临床等多学科专家组成,多部门、多学科共同协作,职责和分工明确。

日常工作由医务科牵头,各部门通力协作。

3.2.2抗菌药物管理小组工作职责3.2.2.1贯彻执行抗菌药物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制定本院抗菌药物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3.2.2.2制定本院抗菌药物供应目录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相关技术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3.2.2.3对本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与细菌耐药情况进行监测,定期分析评估监测数据并发布相关信息,提出干预和改进措施。

3.2.2.4对医务人员进行抗菌药物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技术规范的培训,组织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宣传教育。

3.2.2.5召开抗菌药物管理小组会议≥4次/年。

3.2.2.6各临床科室主任负责本科室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

3.2.3各部门职责3.2.3.1医务科3.2.3.1.1负责全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指导并监督各临床科室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管理。

3.2.3.1.2负责全院医务人员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相关知识的学习、培训和考核,并授权。

3.2.3.1.3负责医院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点评工作,制定点评计划和方案,并组织实施。

3.2.3.2药学部3.2.3.2.1积极配合医务科和相关职能科室工作,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提供药学专业技术支持。

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

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

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提高抗菌药物合理使用水平,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各临床科室抗菌药物的采购、储存、处方、调剂、使用、监测、评价、培训、教育和宣传等全过程管理。

第三条医院成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负责制定和实施,对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进行监督和管理。

第二章抗菌药物采购与储存管理第四条医院采购抗菌药物应遵循国家相关规定,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药品生产企业和供应商,确保抗菌药物质量安全。

第五条医院应建立健全抗菌药物采购管理制度,对采购的抗菌药物进行登记备案,内容包括药品名称、规格、生产厂家、批号、有效期、采购数量、采购时间等。

第六条医院应根据临床需求和抗菌药物使用情况,合理采购抗菌药物,避免过度储备和浪费。

第七条医院应建立抗菌药物储存管理制度,确保抗菌药物储存条件符合国家规定,防止药品变质、失效。

第三章抗菌药物处方与调剂管理第八条医院应制定抗菌药物处方权限管理制度,根据医师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和临床经验,合理授权处方权限。

第九条医师开具抗菌药物处方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根据患者病情和病原菌检测结果,选择适宜的抗菌药物;(二)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适应症、剂量、用法、疗程等使用抗菌药物;(三)避免无指征使用抗菌药物,禁止超适应症、超剂量、超疗程使用抗菌药物;(四)加强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管理,严格控制使用范围和审批程序。

第十条药房调剂人员应严格执行处方管理制度,对不符合规定的抗菌药物处方有权拒绝调配。

第四章抗菌药物使用与监测管理第十一条医院应加强抗菌药物使用监测,建立抗菌药物使用数据库,对患者使用抗菌药物情况进行登记、统计和分析。

第十二条医院应定期对临床科室抗菌药物使用情况进行评估,对使用率较高、不良反应较多、细菌耐药率上升的抗菌药物进行重点监测和干预。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制度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制度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制度1.目的1.1确保抗菌药物的正确使用,减少抗菌药物滥用和耐药菌株的产生;1.2保护患者的生命安全和健康,预防临床感染的发生和传播;1.3提高医疗质量,合理利用医疗资源。

2.负责部门2.1医务部门:负责制定和监督抗菌药物的使用政策和流程;2.2临床药师:负责指导临床医生使用抗菌药物,提供药物信息和建议;2.3医院感染管理科:负责监测和防控医院感染,包括管理抗菌药物使用。

3.抗菌药物管理3.1建立抗菌药物目录,明确抗菌药物的适应症和禁忌症;3.2设立抗菌药物审核委员会,定期审查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3.3制定医疗单位内抗菌药物管理的标准治疗方案,以指导医生的处方行为;3.4建立抗菌药物使用审批制度,需经过专业医生的审核和批准方可使用;3.5加强抗菌药物的库存管理,避免过量和过期药物的浪费;3.6定期开展抗菌药物使用的统计分析,评估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的状况。

4.医师的责任4.1根据患者的临床情况和病原学检测结果,选择合适的抗菌药物;4.2严格按照抗菌药物使用的适应症和禁忌症进行处方;4.3严守使用抗菌药物的剂量、疗程和给药方式,不得滥用或过度使用;4.4定期进行用药效果和不良反应的评估,及时调整和终止抗菌药物的使用;4.5增强自身的药学知识和技能,积极参与医院举办的药学培训。

5.患者的权益5.1获得合理的抗菌药物治疗,保证医疗质量和疗效;5.2获得抗菌药物治疗的知情同意,了解治疗方案和可能的不良反应;5.3获得临床药师的解释和建议,了解抗菌药物的正确使用方法;5.4合理控制医疗费用,避免不必要的抗菌药物使用。

6.违规行为处理6.1发现违规使用抗菌药物的医生,将被要求进行纠正,并进行思想教育;6.2重复违规或滥用抗菌药物的医生,将面临相应的行政处分;6.3频繁违规或滥用抗菌药物的医生,将被要求接受进一步的专业培训;6.4严重违规或滥用抗菌药物的医生,将面临撤销执业资格的处理。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XX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定为加强临床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管理,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经医院研究决定特制定本院《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管理规定》。

一、各科室应当严格执行《处方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国家处方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技术规范,加强对抗菌药物调剂、临床应用和药物评价的管理。

二、医院院长XXX为本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各临床科室主任为各科室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第一责任人,实行层层负责制。

三、临床使用的抗菌药物实行分级管理,即分为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特殊使用抗菌药物(详见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以下简称(《指导原则》。

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可以使用“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使用“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医师可以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但须填写《XX医院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审批表》,审批表随病历归档备查。

多肽类抗菌药物的使用须经过XXX主任医师会诊后,并在纸质处方上签字后药房调剂人员方可调配。

四、抗菌药物管理机构。

(一)医院成立抗菌药物管理小组,由XXX任组长,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药剂科,由XXX负责日常工作。

(三)医院决定由XXX主任医师任感染性疾病专业医师,负责对医院临床科室抗菌药物应用进行技术指导。

(四)药剂科负责每月对全院住院患者的抗菌药物使用状况进行分类统计、排名,即使用量前10种抗菌药物(指药物价值金额,以下同)、月使用量(金额)前3种中的前10位医生。

(五)医院抗菌药物管理小组每月对全院抗菌药物使用情况进行调查,并将结果定期在医院《质控简报》上进行通报。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抗菌药物是治疗细菌感染的重要工具,然而过度和不正确的应用导致了抗菌药物耐药性的增加,成为一个全球性的公共卫生问题。

为了合理使用抗菌药物,保护公众健康并减少耐药性的发展,制定和实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至关重要。

1.临床用药指南的制定:医疗机构应根据疾病特点、抗菌药物特点和最新的治疗指南,制定相应的临床用药指南。

此指南应明确推荐的首选和备选药物,并规定抗菌药物的使用适应症、剂量和疗程等。

2.抗菌药物使用评估:医疗机构应建立抗菌药物使用评估系统,跟踪和评估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

通过对每个病例的抗菌药物使用进行审核和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不恰当的使用行为。

3.临床用药监测和反馈:医疗机构应建立临床用药监测系统,监测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和耐药性的发展趋势。

定期反馈监测结果给临床医生和相关医务人员,增加他们对抗菌药物耐药性问题的认识和意识。

4.医师培训和教育:医疗机构应加强对临床医师和相关医务人员的抗菌药物使用培训和教育。

培训内容包括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原则、耐药性的形成机制以及感染预防和控制等方面的知识。

通过提高医师和医务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意识,提高抗菌药物的合理应用水平。

5.多学科协作:医疗机构应建立多学科的协作机制,包括感染科、临床微生物实验室、药学部门等。

这些部门应定期举行会议,共同制定和评估临床用药指南,监测抗菌药物的使用和耐药性情况,并提供必要的反馈和建议。

6.强调预防控制: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应强调预防控制的重要性。

医疗机构应加强感染预防和控制措施,减少细菌感染的发生率,从根源上降低抗菌药物的使用需求。

7.药物管理: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的抗菌药物管理制度。

该制度应包括抗菌药物的采购、储存、配发和退还等方面的规定,以确保抗菌药物的质量和安全。

通过建立和实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可以更好地保护公众健康,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减少耐药性的发展。

这需要医疗机构中各个部门的协作和共同努力,也需要医务人员的积极参与和持续的培训。

抗菌药物临床的应用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临床的应用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临床的应用管理制度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
1、引言
1.1 目的
1.2 适用范围
1.3 定义
2、抗菌药物管理的原则与目标
2.1 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重要性
2.2 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原则
2.3 抗菌药物管理的目标
3、抗菌药物使用的授权和监管制度
3.1 抗菌药物使用的授予权限
3.2 抗菌药物使用的监管与审批
4、抗菌药物使用的指导原则
4.1 抗菌药物选择原则
4.2 抗菌药物剂量与疗程原则
4.4 抗菌药物预防性使用原则
4.5 抗菌药物应用的注意事项
5、抗菌药物使用的宣教与培训
5.1 医院内部宣教与培训
5.2 患者及其家属宣教
5.3 外部宣教与合作
6、抗菌药物使用监测与反馈
6.1 监测指标
6.2 监测内容
6.3 监测与反馈机制
7、抗菌药物库存管理
7.1 采购与供应管理
7.2 入库与出库管理
7.3 库存监管与报废
8、抗菌药物不良反应与药物安全管理 8.1 抗菌药物不良反应监测与管理
附件:
附件一、抗菌药物管理制度流程图
附件二、抗菌药物使用申请表
附件三、抗菌药物疗效评价表
附件四、抗菌药物使用统计与分析表
法律名词及注释:
1、卫生健康委员会:指负责卫生健康工作的职能部门。

2、医疗机构:指进行医疗活动的各类单位,包括综合医院、专
科医院、基层医疗机构等。

3、合理使用:指医生根据临床实际情况,选择适当的抗菌药物、剂量和疗程,以达到治疗效果的同时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必要的抗菌
药物使用。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一、目的本制度旨在规范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提高医疗机构使用抗菌药物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减少抗菌药物的滥用和不当使用,防止抗菌药物耐药性的发展,保障患者的安全和健康。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内所有使用抗菌药物的临床科室和医务人员。

三、责任与义务1.医院管理层应制定相关政策和规章制度,并保障其执行。

2.临床科室负责医务人员的培训和指导,确保抗菌药物的正确使用。

3.医务人员应按照医院制定的抗菌药物使用规则执行,并及时报告相关信息。

4.临床药师应参与抗菌药物应用的评估和监测工作,提供咨询和建议。

5.药学部门应负责抗菌药物的采购、储存和配送,建立抗菌药物的使用台账。

四、抗菌药物使用管理1.抗菌药物选择和使用应根据以下原则进行:(1)根据患者的病情和病原体的特点,选择合适的抗菌药物。

(2)遵循抗菌药物的使用指南和临床实践指南进行用药。

(3)严禁滥用和不当使用抗菌药物,如预防性使用、自行调整剂量和疗程等。

(4)合理使用联合治疗和转换治疗,避免抗菌药物的重复使用。

2.抗菌药物使用的审批和管理:(1)临床科室需设立抗菌药物使用审批制度,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医师审批抗菌药物的申请和处方。

(2)抗菌药物使用过程中需记录患者的基本信息、用药目的、剂量和疗程等,建立病历和抗菌药物使用记录。

(3)医院应建立抗菌药物使用的监测和评估机制,对使用情况进行统计和分析,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

五、抗菌药物知识普及与培训1.医院应定期组织抗菌药物知识的培训和普及活动,包括抗菌药物的正确使用、抗生素耐药性的防控等内容。

2.抗菌药物的知识培训应覆盖医疗机构内所有使用抗菌药物的医务人员,包括临床医生、护士和药师等。

附件:1.抗菌药物使用申请表2.抗菌药物使用记录表3.抗菌药物使用指南4.抗菌药物知识培训材料法律名词及注释: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stipulate the management of drugs in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2.《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regulate the management of medical institutions in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制度完整版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制度完整版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制度完整版第一条目的和背景为了加强抗菌药物的合理应用,规范临床医务人员对抗菌药物的使用,减少抗菌药物滥用和抗菌药物耐药性形成,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工作制度适用于本医疗机构内所有合格的临床医务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

第三条定义1.抗菌药物:指具有抑制或杀灭细菌的药物。

2.合理应用:指在明确诊断、合理选药、科学用药的基础上使用抗菌药物。

第四条抗菌药物应用的管理要求1.遵循临床实践指南:医务人员在使用抗菌药物时应依据国家及本医疗机构制定的临床实践指南,选择适当的药物和剂量。

2.严控抗菌药物使用频率:医务人员应遵守抗菌药物使用的指导原则,严格控制抗菌药物的使用频率,避免滥用和过度使用。

3.遵循抗菌药物联合应用原则:医务人员在联合使用抗菌药物时,应以病原微生物的特征、患者的病情和药物相互作用等为基础,明确联合应用的合理性。

4.完善抗菌药物审批制度:本医疗机构应建立抗菌药物审批制度,对临床使用抗菌药物的医务人员进行审批和监督。

第五条监督与处罚1.质控科:本医疗机构设立质控科,负责监督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并及时发现和处理违规行为。

2.处罚措施:对于违反本工作制度的医务人员,本医疗机构将根据情节轻重依法进行处罚,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警告、停职、开除等。

第六条绩效考核医务人员的绩效考核将与抗菌药物的合理应用情况挂钩,达到优秀标准的医务人员将得到相应的表彰和奖励。

第七条附则1.本工作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届满后须重新评估。

2.本工作制度的修改和解释权归本医疗机构所有。

制定单位:制定日期:年月日医疗机构负责人签名:注意:本文档是示例文本,具体合同或协议书内容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化、调整和补充。

附件列表以下为与本工作制度相关的附件列表:1.附件一:临床实践指南 - 该附件包含了国家及本医疗机构制定的临床实践指南,用于指导医务人员在使用抗菌药物时的选择和应用原则。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依据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为严格控制抗菌药物的不合理使用,完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长效工作机制,提高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水平,保障患者合法权益和用药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机构(一)成立医院抗菌药物管理领导小组抗菌药物管理领导小组是在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下设机构。

组长:院长、书记副组长:主管院长成员:医务处、感控处、门诊办公室、药学组、检验科负责人,医院专家代表。

(二)抗菌药物管理领导小组职责1、贯彻执行抗菌药物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定医院抗菌药物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2、审议医院抗菌药物供应目录,制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相关技术性文件,并组织实施;3、对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与细菌耐药情况进行监测,定期分析、评估、上报监测数据并发布相关信息,提出干预和改进措施;4、定期组织全院抗菌药物使用情况进行分析、汇总、评估,同时结合国内外先进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及管理经验,提出适合医院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持续改进意见,并在全院推广实施。

5、对医务人员进行抗菌药物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技术规范培训,组织对患者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宣传教育。

二、抗菌药物遴选和定期评估(一)医院抗菌药物由专职药品采购员统一采购供应,其他科室或者部门不得从事抗菌药物的采购、调剂活动,不得在临床使用非药学部门采购供应的抗菌药物。

(二)按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公布的药品通用名称购进抗菌药物,优先选用《国家处方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收录的抗苗药物品种。

(三)购进抗菌药物品种不得超过35种;同一通用名称抗菌药物品种,注射剂型和口服剂型各不得超过2种,处方组成类同的复方制剂1-2种。

具有相似或相同药学特征的抗菌药物不得重复采购。

三代及四代头孢菌素(含复方制剂)类抗菌药物口服剂型不得超过5个品规,注射剂型不得超过8个品规;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注射剂型不得超过3个品规;氟喹诺酮类抗菌药物口服剂型和注射剂型各不得超过4个品规;深部抗真菌类抗菌药物不得超过5个品规。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控制抗菌药物的滥用和合理使用,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提高医疗质量,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抗菌药物是指对某些细菌或者其他微生物具有杀灭、抑制或者延缓作用的药物。

第三条临床应用抗菌药物应当根据病原菌、药物敏感性、临床类型、病情严重程度和患者情况等因素选择合适的药物,并严格遵守本办法的规定。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制定合理、科学的抗菌药物管理制度,完善抗菌药物管理制度,促进临床合理使用抗菌药物。

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抗菌药物的信息管理,开展对抗菌药物的监测与评估工作,其结果应当做为临床抗菌药物应用管理的依据。

第六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抗菌药物使用档案,按照规定,保存病历、处方等相关记录资料。

保存期限不少于15年。

第七条患者应当积极配合医师治疗,正确使用抗菌药物,根据医师要求及时进行复查,不断调整治疗方案。

第二章抗菌药物的管理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抗菌药物使用审批制度和监督检查制度,对抗菌药物使用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抗菌药物使用评价和反馈制度,及时总结分析抗菌药物使用的情况,可以有效调整抗菌药物使用策略。

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抗菌药物的使用监测体系,对发生在医疗机构内的抗菌药物不良反应和耐药性发生情况予以监测和上报。

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抗菌药物购进、使用、配送和储存等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确保抗菌药物的使用、储存、配送和销毁符合规定。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抗菌药物的应急管理制度,做好临床抗菌药物使用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开展有关抗菌药物使用的教育、培训和宣传,提高临床医务工作者对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的认识和技能水平。

第三章患者的管理第十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开展相关的抗菌药物知识普及教育工作,提高患者对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的意识和素质。

第十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患者的指导和教育,引导患者遵守医生的治疗方案,防止患者自行停药或者自行增减剂量及服用时间。

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制度(六篇)

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制度(六篇)

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制度1、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____》(卫办医政(____)____号)制定本管理制度。

2、抗菌药物是指应用于治疗和控制细菌真菌、支原体、衣原体、螺旋体、立克次体及部分原虫等病原微生物所致的感染的药物。

3、医院应建立、健全、促进、指导、监督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的管理制度,并将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纳入医疗质量和综合目标管理考核体系。

4、医院药物与治疗学委员会负责督导临床合理用药工作,定期与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内容包括:抗菌药物使用情况调查分析,医师、药师与护理人员抗菌药物知识调查及本院细菌耐药趋势分析等;对不合理用药情况提出纠正与改进意见。

检验科与院感染科定期汇总本院细菌耐药情况,向全院反馈,未临床合理用药提供细菌流行病学依据。

5、诊断为细菌感染者,应有指征应有抗菌药物。

全院抗菌药物的使用率应控制在____%以内。

对感染性疾病应尽早确定病原学诊断,住院病人尽可能在开始抗菌治疗先留取、送检标本,以尽早明确病原菌和药敏结果。

在抗菌药物治疗用药中,细菌培养送检率应达到____%以上。

对于未明确致病菌的危急病例,可根据患者年龄、发病情况、发病场所、原发病灶、基础疾病等临床特点,给予抗菌经验性治疗。

获知细菌培养及药敏结果后,对疗效不佳的患者调整给药方案。

6、抗菌药物治疗方案应综合患者病情、病原菌种类及抗菌药物特点选择用药。

包括选用品种、剂量、给药次数、给药途径、疗程及联合用药。

7、抗菌药物的联合应用要有明确指征:单一药物科有效治疗的感染,不需要联合用药。

8、严格掌握为手术期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的适应症和疗程,严格控制I类切口手术预防用药,加强为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的管理。

9、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应严格遵守《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中对药物选择、给药时间、给药方法、疗程等规定。

10、医院建立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将抗菌药物分为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与特殊使用三类进行管理。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分级管理制度(4篇)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分级管理制度(4篇)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分级管理制度抗菌药物是一类用于治疗和预防细菌感染的药物。

由于细菌的耐药性问题日益严重,为了合理使用和管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抗菌药物的分级管理制度逐渐被建立和完善。

该制度旨在保护抗菌药物的有效性,延缓和减少耐药菌株的产生,同时确保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

本文将介绍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分级管理制度的基本原则和具体内容。

一、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分级管理制度的基本原则1. 优先使用低级别抗菌药物:在治疗细菌感染时,应首先优先选择低级别的抗菌药物进行治疗,以确保对细菌的选择压力较小,减少耐药菌株的产生。

2. 临床需要为导向:抗菌药物的使用应以患者的具体临床情况为依据,根据细菌感染的严重程度和耐药情况,合理选择和使用抗菌药物。

3. 合理的联合使用:对于复杂和严重的感染,可以考虑合理的联合使用抗菌药物,以增加治疗的有效性。

4. 多学科合作: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需要多学科的合作,包括临床医生、药师、微生物学家等,共同制定治疗方案,确保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

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分级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根据抗菌药物的抗菌谱和耐药性情况,通常将抗菌药物分为不同级别,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一线药物:一线药物是指对大多数细菌感染有效的抗菌药物,包括广谱青霉素、头孢菌素、氟喹诺酮类、氨基糖苷类等。

这些抗菌药物在细菌感染治疗中应首选使用,因其广谱性,疗效较好,并且耐药性相对较低。

2. 二线药物:当一线药物无效或耐药时,可以考虑使用二线药物进行治疗。

二线药物包括宽谱青霉素、β-内酰胺酶抑制剂复合物、林可霉素、喹诺酮类、四环素类等。

这些抗菌药物对某些细菌具有较好的疗效,但其广谱性较一线药物要差,耐药性较高,因此使用时应慎重考虑。

3. 三线药物:三线药物是指对少数耐药细菌具有特殊疗效的抗菌药物,包括利奈唑胺、万古霉素、替考拉宁、林可酰胺等。

这些抗菌药物主要用于治疗耐药菌株引起的严重感染,并且通常仅作为后备药物使用。

4. 限制使用药物:限制使用药物包括某些特定的抗菌药物,如万古霉素、替考拉宁等,这些药物使用时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核和审批,通常仅用于严重耐药菌株感染的治疗。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一、抗菌药物分级使用要求(一)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具有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具有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具有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

药师经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获得抗菌药物调剂资格。

(二)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不得在门诊使用。

(三)我院将定期调整抗菌药物供应目录品种结构,并于每次调整后15个工作日内向医科院和卫生处备案。

调整周期原则上为2年,最短不得少于1年。

(四)严格控制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

临床应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应当严格掌握用药指征,经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会诊同意后,由具有相应处方权医师开具处方。

会诊人员名单:闫永建、崔毅、孙少秋、孙波涛、邹建芳、崔平、李侠、张庆华、宫梅、刘培良等临床相应专业的副高级以上职称人员。

(五)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医师可以越级使用抗菌药物。

越级使用抗菌药物应当详细记录用药指证,并应当于24小时内补办越级使用抗菌药物的必要手续。

(六)药剂科不得采购我院抗菌药物供应目录外的抗菌药物品种、品规。

因特殊治疗需要,需使用我院抗菌药物供应目录以外抗菌药物的,应启动临时采购程序:科室申请→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指定专家会诊→填写特殊使用抗菌药物申请单→报院长同意。

由药学部门临时一次性购入使用。

并报卫生厅备案。

同一通用名抗菌药物品种启动临时采购程序原则上每年不得超过5例次。

药剂科每半年将抗菌药物临时采购情况向医务部报告,医务部报院领导、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二、监督及处罚(一)药剂科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工作,分析本院及临床各专业科室抗菌药物使用情况,评估抗菌药物使用适宜性;对抗菌药物使用趋势进行分析,对抗菌药物不合理使用情况应当及时采取有效干预措施。

每月上报医务部。

(二)医务部组织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对抗菌药物处方、医嘱实施点评,并将点评结果上报院作为临床科室和医务人员绩效考核依据。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定全文完整版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定全文完整版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定全文Document serial number【NL89WT-NY98YT-NC8CB-NNUUT-NUT108】《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全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第84号2012-05-10 15:52:02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大、中、小】《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已于2012年2月13日经卫生部部务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发布,自2012年8月1日起施行。

部长陈竺二○一二年四月二十四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行为,提高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水平,促进临床合理应用抗菌药物,控制细菌耐药,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相关卫生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抗菌药物是指治疗细菌、支原体、衣原体、立克次体、螺旋体、真菌等病原微生物所致感染性疾病病原的药物,不包括治疗结核病、寄生虫病和各种病毒所致感染性疾病的药物以及具有抗菌作用的中药制剂。

第三条卫生部负责全国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

第五条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

第六条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行分级管理。

根据安全性、疗效、细菌耐药性、价格等因素,将抗菌药物分为三级:非限制使用级、限制使用级与特殊使用级。

具体划分标准如下:(一)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是指经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二)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是指经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大,或者价格相对较高的抗菌药物;(三)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抗菌药物:1.具有明显或者严重不良反应,不宜随意使用的抗菌药物;2.需要严格控制使用,避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的抗菌药物;3.疗效、安全性方面的临床资料较少的抗菌药物;4.价格昂贵的抗菌药物。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提高抗菌药物治疗水平,促进抗菌药物合理、安全、有效使用,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药品管理法》和《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院范围内抗菌药物的采购、供应、处方、调剂、使用、监测和评估等环节的管理。

第三条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管理应遵循科学、规范、合理、安全的原则,确保患者用药安全,降低细菌耐药性,提高医疗质量。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成立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由医务、药学、感染性疾病、临床微生物、护理、医院感染管理等部门负责人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组成。

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负责全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监测、评估和指导工作。

第五条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设立抗菌药物管理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医务部负责。

抗菌药物管理办公室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协调各部门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工作。

第三章抗菌药物采购和供应第六条抗菌药物采购应遵循质量优先、价格合理、供应稳定的原则。

采购抗菌药物应严格按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生产企业和产品目录进行。

第七条抗菌药物供应目录应包括非限制使用级、限制使用级和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

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经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与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相比较,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大,或者价格相对较高;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是指具有明显副作用、细菌耐药性较高、临床应用经验较少或价格较高的抗菌药物。

第八条抗菌药物采购过程中,应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评估,确保抗菌药物的质量和供应稳定性。

第四章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第九条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内容包括:抗菌药物使用情况、细菌耐药性、药物不良反应、临床疗效等。

第十条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定期收集、分析、评估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数据,发布监测报告,提出干预和改进措施。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及管理制度模板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及管理制度模板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及管理制度模板一、目的为了规范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提高治疗质量和安全性,减少细菌耐药性的产生,保障患者健康,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医疗机构内所有涉及抗菌药物使用的部门和个人。

三、管理原则1. 合理使用:根据病情需要,合理选择抗菌药物的种类、剂量和疗程。

2. 规范操作:严格按照抗菌药物使用指南和操作规程进行。

3. 监测评估:定期对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估,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四、组织机构成立抗菌药物管理小组,由医务部门牵头,成员包括临床医师、药师、感染控制专家等。

五、抗菌药物的采购与储存1. 采购:根据临床需求合理采购抗菌药物,优先选择性价比高、副作用小的药物。

2. 储存:抗菌药物应按照规定条件储存,确保药品质量。

六、抗菌药物的使用1. 处方:医师应根据患者病情和药品说明书开具抗菌药物处方。

2. 药师审核:药师负责审核处方的合理性,对不合理处方有权拒绝调配。

3. 患者教育:医师和药师应向患者提供抗菌药物使用的相关知识,包括适应症、副作用、用药指导等。

七、抗菌药物的监测与评估1. 建立抗菌药物使用监测系统,定期收集和分析使用数据。

2. 对抗菌药物的使用效果和细菌耐药性进行评估,及时调整用药策略。

八、教育培训定期对医护人员进行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的相关培训,提高其专业水平。

九、监督检查医务部门应定期对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制度的执行。

十、违规处理对于违反抗菌药物管理制度的行为,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或更严重的处分。

十一、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对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医务部门所有。

3. 本制度如与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相抵触,以上级规定为准。

请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上述模板内容,以符合具体医疗机构的需求。

抗生素临床应用管理制度(五篇)

抗生素临床应用管理制度(五篇)

抗生素临床应用管理制度1.卫生行政部门与医疗机构负责人、医疗机构负责人与临床科室负责人分别签订抗菌药物合理应用责任状,明确抗菌药物合理应用控制指标。

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把抗菌药物合理应用情况作为院长、科室主任综合目标考核以及晋升、评先评优的重要指标。

2.医疗机构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不超过门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____%,抗菌药物使用强度力争控制在40ddd以下;3.i类切口手术患者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比例不超过;住院患者外科手术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时间控制在术前____分钟至____小时,i类切口手术患者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时间不超过____方可在本机构开具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但不得为自己开具该类药品处方。

5.导原则,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

6.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____日常用量;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____日常用量。

哌醋甲酯用于治疗儿童多动症时,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第二类精神药品一般每张处方不得超过对于慢性病或某些特殊情况的患者,处方用量可以适当延长,医师应当注明理由。

抗生素临床应用管理制度(二),是指医疗机构为保障抗生素的合理应用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

其目的是提高抗生素的临床疗效、减少不良反应和抗生素耐药性的发生,保护患者的安全和健康。

抗生素临床应用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内容:1. 抗生素使用指南:制定具体的抗生素使用指南,包括适应症、用药剂量、使用时机和疗程等。

指导医生合理、准确地选择适当的抗生素。

2. 抗生素使用审核制度:建立抗生素使用审核制度,对医生开具抗生素处方进行审核和监督。

只有经过审核的处方才能发放抗生素药物。

3. 抗生素使用培训:对医务人员开展抗生素使用培训,提高其抗生素使用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4. 抗生素消耗管理:对医疗机构的抗生素消耗进行监测和管理,包括抗生素的采购、库存管理和药品消耗情况的统计分析。

5. 抗生素预防性使用管理:对于抗生素的预防性使用,制定严格的适应症和用药时间限制,避免滥用抗生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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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医院2016.12目录一、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管理实施细则二、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三、抗菌药物处方权管理规定四、抗菌药物处方专项点评制度五、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督管理制度六、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与公示制度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诫勉谈话制度八、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质量持续改进制度九、抗菌药物新药遴选和定期评估制度十、抗菌药物采购供应目录调整办法十一、目录外抗菌药物临时采购使用管理制度与程序十二、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合理使用评价标准一、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管理实施细则根据国家、省、市卫生行政部门的相关要求,以《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办法》(卫生部令第84号)、《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国卫办医发〔2015〕43号)、《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09]38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发〔2015〕42号)为主要依据,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管理及部门职责(一)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实行责任制。

院长是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第一责任人,各临床科室主任及相关科室主要负责人是本科室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第一责任人。

抗菌药物合理应用情况作为科室及相关工作人员综合目标考核及晋升、评先树优等的重要指标。

(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行分级管理。

根据安全性、疗效、细菌耐药性、价格等因素,将抗菌药物分为三级,即:非限制使用级、限制使用级与特殊使用级,具体划分标准如下:1、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经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病原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2、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与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相比较,在安全性、疗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药品价格等方面存在局限性,不宜作为非限制级药物使用;3、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具有明显或者严重不良反应,不宜随意使用的抗菌药物;需要严格控制使用避免病原菌过快产生耐药的抗菌药物;疗效或安全性方面的临床资料较少,不优于现用药物的抗菌药物;价格昂贵的抗菌药物。

(三)在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下设立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由医务科、药剂科、感染性疾病科、微生物检验室、护理部、感染管理科等部门的负责人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有关专家组成。

主要职责是:1、贯彻执行抗菌药物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定医院抗菌药物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2、制定医院抗菌药物供应目录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相关技术性文件,并监督实施;3、组织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与细菌耐药监测,定期分析、评估、上报监测数据并发布相关信息,提出干预和改进措施。

4、对医务人员进行抗菌药物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技术规范培训,对患者及其陪护人员进行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宣传教育。

(四)成立抗菌药物合理应用技术支持专家组,主要由有丰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经验的感染性疾病科、儿科、重症监护室、新生儿科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医师、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微生物检验人员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抗菌药物专业临床药师组成。

主要职责是:1、承担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应用的会诊任务;2、承担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的指导、咨询任务;3、参与组织抗菌药物合理应用培训或病例讨论;4、参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五)我院临床应用的抗菌药物由药剂科统一采购供应,其他科室不得从事抗菌药物的采购、调剂活动,不得在临床使用非药剂科采购供应的抗菌药物。

我院遴选和新引进抗菌药物品种,应当由临床科室提交申请报告,经药剂科提出意见后,报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审议。

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2/3以上成员审议同意,并经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2/3以上委员审核同意后方可列入采购供应目录。

对存在安全隐患、疗效不确定、耐药率高、性价比差或者违规促销使用等情况的抗菌药物品种或品规,临床科室、药剂科、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可以提出,清退或者更换。

清退意见经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1/2以上成员同意后执行,并报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备案;更换意见应当经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执行。

清退或者更换的抗菌药物品种或品规原则上12个月内不得重新进入我院抗菌药物供应目录。

(六)因特殊感染患者治疗需要,需使用我院抗菌药物目录以外的抗菌药物品种时,必须通过临时采购程序采购。

由临床科室主任写出书面申请,说明申请引进的抗菌药物名称、剂型、规格、数量、使用对象和使用理由,报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办公室,经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及有关专家讨论通过后,由药剂科临时一次性购入使用。

同一通用名抗菌药物品种启动临时采购程序原则上每年不得超过5例次。

如超过5例次,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办公室应及时提请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及有关专家讨论,决定是否列入我院抗菌药物供应目录。

引进新品种的同时,必须淘汰目录中疗效差、细菌耐药率高的品种,调整后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总品种数不得增加。

(七)药剂科要在信息科的技术支持下,认真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并履行好以下职责:1、根据监测结果分析全院和各临床科室的抗菌药物使用情况,评估抗菌药物使用的适宜性。

分析和评估结果及相应建议要及时与医务科商讨,医务科要将商讨意见及时报告分管院领导。

2、每月向分管院领导报告全院及各临床科室的以下数据:①使用量和金额排名前10位的抗菌药物品种及使用量和具体金额;②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使用强度;③I类切口手术抗菌药物预防使用率;⑤门诊抗菌药物处方比例。

3、出现使用量异常增长、使用量排名半年以上居于前列且频繁超适应证或超剂量使用、企业违规销售以及频繁发生药物严重不良反应等情况,要及时报告医务科,医务科要及时会同纪委采取有效干预措施。

对使用频率过高或频率变化显著异常的抗菌药物品种要随时限制使用直至停用。

对未达到相关目标要求和存在严重问题的科室,由医务科报请院长召集科室负责人诫勉谈话,并将有关情况予以通报。

(八)感染管理科与临床微生物室要认真做好细菌耐药监测工作,定期发布细菌耐药信息,建立细菌耐药预警机制,针对不同的细菌耐药水平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根据有关要求向相关细菌耐药监测网报送耐药菌分布和耐药情况等信息。

l、对主要目标细菌耐药率超过30%的抗菌药物,应当及时将预警信息通报各临床科室;2、对主要目标细菌耐药率超过40%的抗菌药物,应当及时提示各临床科室慎重经验用药;3、对主要目标细菌耐药率超过50%的抗菌药物,应当及时提示各临床科室参照药敏试验结果选用;4、对主要目标细菌耐药率超过75%的抗菌药物,应当及时提示各临床科室暂停针对此目标细菌的临床应用,根据追踪细菌耐药监测结果,再决定是否恢复临床应用。

(九)临床微生物室要对各临床科室送检的样本进行严格的质量评价,对不合格的送检样本要求重新采集样本送检,以免对治疗造成误导;每季度进行一次送检样本情况分析,并书面通报各临床科室送检样本的合格率。

药敏试验所用抗菌药物的主要品种应与我院抗菌药物供应目录相符合。

(十)医务科在药剂科及信息科的技术支持下,每月对各临床科室和医务人员抗菌药物使用量、使用率和使用强度等情况进行排名并予以公示,并每月向分管院领导或院长报告以下数据:(1)就诊使用抗菌药物的百分率;(2)住院患者人均使用抗菌药物品种数;(3)住院患者人均使用抗菌药物费用;(4)住院患者使用抗菌药物的百分率;(5)抗菌药物使用强度;(6)抗菌药物费用占药费总额的百分率;(7)抗菌药物特殊品种使用量占抗菌药物使用量的百分率;(8)接受抗菌药物治疗的住院患者病原学检查百分率;(9)清洁手术预防用抗菌药物百分率;(10)清洁手术预防用抗菌药物人均用药天数;(11)接受清洁手术者,术前0.5~2.0小时内给药百分率;(12)剖宫产脐带结扎后抗菌药物预防使用及时率。

(十一)医务科要每年度组织对执业医师和药师进行抗菌药物相关专业知识和规范化管理培训。

执业医师和药师经过培训并考核合格后,由医务科授予相应的抗菌药物处方权或调剂资格;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抗菌药物处方权或调剂资格。

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医师,可授予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医师,可授予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

(十二)医务科、感染管理科、药剂科、科教科、护理部应做好全院医务人员合理应用抗菌药物的培训与教育工作,定期举办全院性合理应用抗菌药物培训班,必要时聘请国内外知名专家来院讲课。

(十三)医务科要切实落实抗菌药物处方点评制度,做好以下工作:1、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在药剂科、信息科协助下,开展对抗菌药物处方、医嘱的点评工作。

具体点评工作由临床药学室实施,每月组织对25%的具有抗菌药物处方权的医师所开具的处方、医嘱进行点评,每名医师不少于50份处方、医嘱,重点抽查感染性疾病科、外科、妇科、产科、儿科、急诊科、内科、重症监护室等临床科室以及I类切口手术病例。

2、根据点评结果,对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前10名的医师,向全院公示;对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前10名的医师,在全院范围内进行通报。

点评结果作为科室和医务人员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3、对出现抗菌药物超常处方3次以上且无正当理由的医师提出警告,限制其特殊使用级和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限制处方权后,仍连续出现2次以上超常处方且无正当理由的,取消其抗菌药物处方权。

(十四)临床药学室要积极参加临床查房、会诊、病例讨论等,为各临床科室合理应用抗菌药物提供技术支持;配合各临床科室做好病人及其亲属的合理用药教育工作。

(十五)各临床科室要加强抗菌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发现产生抗菌药物不良反应的病例要及时报临床药学室;临床药学室负责全院抗菌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应定期对监测资料进行统计、分析并提出对策,及时向临床科室反馈。

对短时间内发生多起不良反应的抗菌药物,应严密观察,必要时向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提出停止使用的建议。

(十六)纪委、纠风办要通过明察暗访等方式纠正药品推销中的不正之风,遏制药品促销活动对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的干扰。

对因不合理应用抗菌药物而导致严重药源性疾病的医务人员要进行严肃处理。

(十七)医务科、感染管理科要定期和不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我院抗菌药物应用与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对不按本规范合理用药或不履行本规范所规定的职责的科室,发现一次将根据具体情况扣其科室质量分3~10分。

对违反本规范滥用抗菌药物或不履行本规范所规定的职责的医务人员,将视情节及后果给予相应处罚。

二、基本要求(一)各级医师必须严格遵守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根据我院的《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和本人的抗菌药物处方权限,按照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及我院制定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使用抗菌药物。

(二)医师选用抗菌药物应遵循《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及《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09]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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