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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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师《经济法》知识点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中级会计师《经济法》知识点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中级会计师《经济法》知识点合伙企业法律制度合伙企业是指两个或以上的自然人或法人,基于合作共赢的目的,在合作经营中共同承担经济风险和经济责任的企业组织形式。

合伙企业在我国《合伙企业法》中有详细的规定,主要包括合伙企业的设立、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合伙企业的财产和利润分配、合伙企业的管理和清算等方面。

一、合伙企业的设立合伙企业的设立是指合伙人在法律规定的条件下,通过合伙协议或者设立合伙章程,组成合伙企业的过程。

合伙企业的设立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设立合伙企业,但应当依法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合伙协议或者合伙章程应当明确合伙企业的名称、住所、经营范围、出资比例、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管理机构以及其他必要事项;3.合伙企业应当取得营业执照,依法办理税务登记、财务登记等手续;4.合伙企业应当开设独立的记账账簿,按照法律规定的账务制度进行财务管理。

二、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合伙人是合伙企业的主体,合伙人具有以下权利和义务:1.出资权:合伙人应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合伙章程的规定出资,出资额度和方式应当明确,合伙人应当按期出资;2.管理权:合伙人有权参与合伙企业的管理,合伙协议或者合伙章程应当规定管理机构的组成和运作方式;3.分配权:合伙人有权分享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方式应当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合伙协议的约定进行;4.知情权:合伙人有权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合伙协议或者合伙章程应当规定合伙企业定期向合伙人公开财务报告;5.义务:合伙人应当忠实、谨慎地履行合伙协议或者合伙章程规定的义务,保护合伙企业的利益,承担经济风险。

三、合伙企业的财产和利润分配合伙企业的财产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出资组成,合伙企业的利润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合伙章程的规定分配。

合伙企业的财产和利润应当独立于合伙人的个人财产,合伙企业的债务应当由合伙企业的财产承担。

四、合伙企业的管理合伙企业可以设立管理机构,管理机构由合伙人或者经过合伙人授权选举产生,管理机构应当依法行使管理权限,保护合伙企业的合法权益。

普通合伙企业法

普通合伙企业法

沈某和张某、李某于2007年8月设立了一家合 伙企业,其间该企业一直都经营得很好。今年 9月,李某因车祸去世,他除了有一个妻子汪 某外无其他亲人,且他和妻子结婚的时间是 2008年底。如今该企业的经营前景乐观,李 某唯一的继承人汪某要求代替李某取得合伙人 资格,继续共同经营该企业。沈某没有异议, 但合伙人张某不同意,而合伙协议并没有对合 伙人入伙、合伙人资格继承等事宜进行约定, 请问汪某可以取得合伙人资格吗?
业务。 2.禁止自己交易(相对) 禁止自己交易的例外:“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经全体合
伙人一致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3.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甲、乙、丙、丁四人共同投资设立A普通合伙企业。 合伙协议的部分内容如下:由甲、乙执行合伙企业 事务,丙、丁不得过问企业事务;利润和损失由甲、 乙、丙、丁平均分配和分担。在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过程中,为提高管理水平,甲自行决定聘请王某担 任合伙企业经营管理人员。
案例
2007年,公务员甲的父亲与他的朋友乙、丙、 丁合伙开办了一家加油站。2010年7月,甲父 因病去世,甲是他父亲唯一的继承人,同时愿 意继续合伙,其他合伙人也一致同意。
问题: 1.甲能否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2.如果甲不是公务员,但时年13,能否成为
合伙人?
(二)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合伙企业财产的继承
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其在合伙企业中 的财产份额由其具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依照合伙 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从继承开始 之日起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 下列情形,合伙企业应当向合伙人的继承人退还被继 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 1.继承人不愿意成为合伙人 2.法律规定或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 但该继承人未取得该资格 3.合伙协议约定不能成为合伙人的其他情形 特殊:继承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经 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成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 伙企业转为有限合伙。如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则应将 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退还继承人。

合伙企业法

合伙企业法

〔3〕合伙份额的转让〔重点〕: A、对内转让: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局部财产份额的,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 B、对外转让: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局部财产份额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因为涉及合伙协议的变更和第三人入伙的问题,所以必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C、转让合伙份额的协议转让的是持分权,自该协议生效时起受让人即取得该份额。 D、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偿权,除非合伙协议排除了这一权利。 〔4〕出质:普通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直同意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第三人造成的损失,由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合伙企业与第三人的关系 〔1〕对外代表权的效力 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2〕合伙企业与合伙人的债务清偿 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当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普通合伙人应当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A、清偿标的必须是到期债务 B、清偿顺序必须是先以合伙企业的财产清偿,只有当合伙企业财产缺乏以清偿时,才由普通合伙人以其个人财产清偿 C、合伙人的所有可执行财产均可用于清偿
例:合伙人甲因个人炒股,欠债15万元,鉴于甲在合伙企业中有价值15万元的设备出资,所以甲的债权人提出如下几种解决方案。其中哪些是合法的? A、订立偿债方案,以甲在合伙企业中应分得的收益,逐年还清这笔债务 B、债权人直接取得甲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 C、债权人直接将该设备变卖后偿清全部债务 D、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甲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债务 例:某合伙企业欠甲2万元,同时合伙人乙欠甲借款1万元。某日,甲向该合伙企业购置货物一批,应付货款1万元。甲的这一付款义务,可因以下哪些原因而消灭? A、甲向该企业支付1万元 B、甲以对该企业享有的2万元债权的一半相抵消 C、乙向该企业支付1万元,同时结了乙对甲的债务 D、甲以对乙的债权与该付款义务相抵消

合伙企业法律规章制度

合伙企业法律规章制度

合伙企业法律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合伙企业的经营活动,保障合伙企业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合伙企业是指合伙人依法出资,共同经营,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组织形式。

第三条合伙企业应当依法注册,取得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第四条合伙企业的出资比例、权利义务,应当依据出资协议和相关法律规定确定。

第五条合伙企业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商业道德,恪守承诺,增强合作意识,共同发展。

第六条合伙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机制,确保决策科学、机制合理、效率高效。

第七条合伙企业应当依法纳税,履行社会责任,维护员工合法权益。

第八条合伙企业应当自觉接受监督,定期公布财务报表和经营情况,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第二章出资管理第九条合伙企业的出资应当按照出资协议确定的比例缴纳,并记录在册。

第十条出资方式可以是货币出资、实物出资等,但应当符合法律规定,不得违法违规。

第十一条出资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和金额出资,不能拖延或减少出资。

第十二条出资人不得将应当出资的资金挪为他用,否则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合伙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出资管理制度,确保出资的合法合规性和完整性。

第三章经营管理第十四条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应当遵循民主、科学、规范的原则。

第十五条合伙企业应当明确各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建立合理的决策机制。

第十六条合伙企业应当明确经营计划、预算,制定合理的经营策略,并按照法律规定公示。

第十七条合伙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确保财务、人事、营销等方面的有效管理。

第十八条合伙企业应当对经营活动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及时调整经营策略。

第四章分配与转让第十九条合伙企业利润的分配应当按照出资比例和协议约定的方式进行。

第二十条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可以根据出资协议的约定自由转让其份额,但必须经过其他合伙人同意。

第二十一条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等情形,其份额可以通过继承或法院裁定等方式进行转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条文释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条文释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条文释义》一、概述在企业兴起的今天,合伙企业作为一种灵活多样的经营形式,受到了越来越多创业者和投资者的青睐。

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作为规范合伙企业权益和义务关系的重要法律,对于保障各方权益,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的相关法条进行全面解读,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运用相关法律规定。

二、法律定义和主要内容1. 法律定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一条,“合伙企业是指合伙人为了共同经营,并共享经营业绩或者承担经营风险合伙经营的组织。

”从法律的定义中可以看出,合伙企业是由合伙人共同经营,共享经营业绩和承担风险的一种组织形式,其特点是灵活、共享和风险共担。

2. 主要内容合伙企业的主要内容包括合伙人资格、入伙和退伙、出资和利润分配、经营和管理、债务和责任等方面。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对这些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规定,旨在保障各方权益,维护合伙企业的稳定经营和健康发展。

三、深度解读1. 合伙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三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合伙人。

”这一条款明确规定了合伙人的资格范围,不仅包括自然人,还包括法人和其他组织。

这意味着合伙企业可以吸引更广泛的合作对象,提高经营多样性和风险控制能力。

2. 入伙和退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对合伙人的入伙和退伙进行了详细规定,其中包括合伙人的资格条件、程序和方式等。

在实际经营中,合伙人的入伙和退伙关系到合伙企业的稳定经营和发展,因此合伙人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操作,以避免引发不必要的纠纷和风险。

3. 出资和利润分配在合伙企业中,出资和利润分配是合伙人关系中的重要环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明确规定了合伙人的出资义务和利润分配原则,并对出资比例、利润分配方式等进行了详细规定。

合伙人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履行出资义务,并根据协议或者法定规定进行利润分配,以维护各方的利益和合作关系。

合伙企业法全文(详解合伙企业的法律规定)

合伙企业法全文(详解合伙企业的法律规定)

合伙企业法全文(详解合伙企业的法律规定)范本1:一、合伙企业的定义和分类合伙企业的定义合伙企业的分类二、合伙企业的设立1. 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2. 合伙企业的组成形式3. 合伙企业的名称和标志4. 合伙协议的订立和变更三、合伙企业的权利和义务1. 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2. 合伙企业的权利和义务3. 合伙人的出资和分配4. 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方式和方法5. 合伙企业的财产管理和负债承担四、合伙企业的解散和清算1. 合伙企业解散的原因和程序2. 合伙企业的清算程序和责任3. 合伙企业财产的分配和清算五、合伙企业的纳税和监督1. 合伙企业的纳税义务2. 合伙企业的财务监督六、合伙企业的法律责任和争议解决1. 合伙企业的违约和违法责任2. 合伙企业的争议解决方式附件:1. 合伙协议范本2. 合伙企业设立申请表格法律名词及注释:1. 合伙企业:指由两个及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自愿结合,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同承担风险和责任,共享利益的经济组织形式。

2. 合伙协议:指合伙企业各方就企业的出资、经营管理、利润分配等事项所达成的协议。

3. 财务监督:指对合伙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进行监督和审核。

范本2:一、合伙企业的定义和特点1. 合伙企业的概念2. 合伙企业的主要特点二、合伙企业的设立和注册1. 合伙企业设立的程序和要求2. 合伙企业的注册程序和办理流程3. 合伙企业设立所需的材料和文件三、合伙企业的组织结构和权责关系1. 合伙企业的组织形式和管理方式2. 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身份和权利义务3. 合伙企业的经营决策和管理机制四、合伙企业的财务管理和利润分配1. 合伙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2. 合伙企业的出资和本金管理3. 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方式和比例五、合伙企业的解散和清算1. 合伙企业解散的原因和程序2. 合伙企业的清算责任和程序3. 合伙企业财产的分配和清算流程六、合伙企业的纳税和税务规定1. 合伙企业的纳税义务和税种2. 合伙企业的税务申报和缴纳流程3. 合伙企业税务稽查和风险防范附件:1. 合伙协议范本2. 合伙企业注册申请表格法律名词及注释:1. 合伙企业:指由两个及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自愿结合,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同承担风险和责任,共享利益的经济组织形式。

第三章-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第三章-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第三章 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第一节 合伙企业法概述 第二节 普通合伙企业 第三节 有限合伙企业 第四节 合伙企业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伙企业法概述
一、合伙企业的概念 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
《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 限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 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四、有限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 1.执行方式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并对外 代表有限合伙企业。 注:第三人有理由相信有限合伙人为普通合伙人并与 其交易的,该有限合伙人对该笔交易承担与普通合伙 人同样的责任。 2.有限合伙人的权利 (1)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有限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2)有限合伙人可以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
五、合伙企业的债务清偿
1.合伙企业债务的清偿 2.合伙人的个人债务
(1)企业财产 (2)合伙人负连带责任 欠H--20万 企业财产8万 企业还8万
(1)个人自有财产 (2)合伙企业中分取的 收益或强制执行该合伙 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 份额
其余由ABCD负连带责任
ABCD 险。 (5)合伙企业的经营成本较低。
第二节 普通合伙企业
一、普通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 1.有两个以上合伙人; 2.有书面合伙协议; 3.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普通合伙企业的财产
1.财产的构成 (1)合伙人的出资 (2)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 (3)依法取得的其他财产-----合伙企业以
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 带责任。 (2)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普 通合伙人期间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 任。

2023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 第六章 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2023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 第六章 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第一节 合伙企业法基本理论 1.概念 合伙企业,是指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享收益,对合伙企业债务依照《合伙企业法》承担责任的经营性组织。

【注意】合伙企业属于非法人组织。

2.形式 我国的合伙企业形式包括两类: 普通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企业。

3.先分后税 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由合伙人分别缴纳所得税,合伙企业不缴纳企业所得税。

第二节 普通合伙企业一、设立条件★★ 一、设立条件★★ 1.有2个以上合伙人 (1)合伙人可以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或其他组织。

(2)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但可以成为有限合伙人。

2.书面合伙协议 (1)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订立。

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2)修改或者补充合伙协议,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但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3.有合伙人认缴或实际缴付的出资 合伙人的出资形式: (1)货币 (2)非货币 ①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其他财产权利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

②普通合伙人可以劳务出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

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普通合伙企业应当在其名称中标明“普通合伙”字样; 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应当在其名称中标明“特殊普通合伙”字样。

5.登记 (1)合伙企业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登记。

①因虚假登记被撤销的合伙企业,其直接责任人自登记被撤销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合伙企业登记,登记机关应当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予以公示。

②合伙企业变更登记事项,应当自作出变更决议、决定或者法定变更事项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合伙企业的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合伙企业成立日期。

【例题·单选题】(2016年)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出资形式中,只能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价值评估办法的是( )。

2023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 第五章 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2023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 第五章 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考点一】合伙企业的特征★★★【考点一】合伙企业的特征★★★1.“四共”: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 【注意】若约定一方当事人无论企业盈亏,均有权获得固定金额回报,此类协议不构成合伙协议。

2.不缴纳企业所得税,由各合伙人分别缴纳所得税。

3.合伙企业的信用:取决于普通合伙人的偿付能力。

4.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但可以作为法律关系主体: 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有自己的财产;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起诉和应诉。

5.合伙企业内部治理灵活。

 【考点二】合伙企业的设立★★★【考点二】合伙企业的设立★★★普通合伙有限合伙合伙人两个以上合伙人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可做有限合伙人)2-50人,至少一个普通合伙人只剩普通:转普通;只剩有限:解散合伙协议书面合伙协议出资现金、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其他财产权利劳务: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有限合伙人不能以劳务出资名称标明“普通合伙”字样标明“有限合伙”字样 【考点三】合伙企业的登记【考点三】合伙企业的登记项目内容登记事项(1)合伙企业:合伙企业的名称、类型、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执行事务合伙人、合伙人的出资额(总额)(2)合伙人:合伙人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承担责任方式登记管理1.欺诈登记撤销。

因欺诈登记被撤销的合伙企业,其直接责任人自登记被撤销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合伙企业登记。

2.合伙企业登记事项的变更。

应当自作出变更决定或发生变更事由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3.合伙企业因特殊原因歇业的,歇业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年。

 【考点四】合伙企业的财产与合伙份额★★★【考点四】合伙企业的财产与合伙份额★★★普通合伙有限合伙财产构成合伙人的出资 + 以合伙名义取得的财产和收益份额转让对内:通知其他合伙人对外: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协议另有约定除外;其他合伙人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转让完成需修订合伙协议。

第二节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第二节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第二节合伙企业法律制度1. 合伙企业的定义合伙企业是指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或法人共同投资,共同从事某一经营活动的法人实体。

合伙企业因其灵活性、高效性等特点而受到较多创业者的青睐。

2. 合伙企业的类型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合伙企业分为以下两种类型:(1)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是指设立时合伙人至少由一个普通合伙人和一个有限合伙人组成。

其中,普通合伙人需承担无限责任,而有限合伙人的责任限于其出资额。

(2)普通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是指由至少两个合伙人组成的,所有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合伙企业。

3. 合伙企业的注册流程(1)选择专业机构或代理机构合伙企业的组建流程需要经过工商、税务等多个部门的审核和认可,因此,选择专业机构或代理机构帮助注册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2)选择企业名称在完成前期申请资料准备阶段后,选择企业名称是一步必不可少的步骤。

合伙企业的名称应当包括“合伙企业”的字样,并保证独特性。

(3)办理登记合伙企业的注册需要到工商部门进行办理,在审核通过并完成相关手续后,企业的法人身份即确定,可以进行更进一步的经营。

4. 合伙企业的特点(1)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普通合伙人(包括无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相同,包括对公司运营出现亏损需要承担无限责任。

有限合伙人的责任限于其出资额。

(2)公司利润分配在合伙企业中,企业获利的形式呈现为分配给合伙人的利润份额。

在利润分配中,普通合伙人根据协议占有相应的份额,而有限合伙人则根据其出资额分配份额。

(3)代表权和管理权在合伙企业中,代表权和管理权是由普通合伙人掌握的,有限合伙人没有代表权和管理权。

当然,在事先的协议中可以对该规定进行特殊约定。

5. 常见问题及解决方案(1)多个合伙人在经营中产生矛盾若发生合伙人间矛盾,可由合伙人进行沟通和协商。

若仍无法协商解决,则需要根据协议或法律规定进行仲裁或诉讼。

(2)合伙企业的财务管理合伙企业的财务由普通合伙人进行管理,以确保资金使用合法、透明。

经济法 第三章 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经济法 第三章 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1.前置审批 2.申请设立登记 3.登记机关审查
第二节 普通合伙企业
二、合伙企业的财产
(一)合伙 企业财产 的构成
一是合伙人出资形成的财产,这些 出资形成合伙企业的原始财产;
二是合伙经营创造和积累的财产; 三是依法取得的其他财产。
(二)合伙 企业财产 的管理和
使用
第二节 普通合伙企业
【案例】 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下列事项中,不必经合伙企业全体合
第二节 普通合伙企业
【案例】 合伙人甲乙丙以合伙企业名义向丁借款12万,甲乙丙约定该借款由甲乙
丙各自负责偿还4万元。下列关于这笔债务清偿的判断中,那些是错误的? A 丁有权直接向甲要求12万 B 丁只能在乙丙无力清偿的情况下要求甲偿还12万 C 甲有权依据已约定的清偿份额,主张自己只承担4万元 D如果丁根据合伙人的财产的实际情况请求甲偿还8万元,乙丙各偿还2万
第二节 普通合伙企业 三、合伙企业事务执行
1.全体合伙人 共同执行。
2.各合伙人分 别执行。
A
B
3.委托一个或 者数个合伙人 对外代表合伙 企业,执行合 伙事务。
C
4.聘任合伙人 以外的经营管 理人员。
C
第二节 普通合伙企业
四、合伙企业利润分配、亏损分担 五、合伙企业与第三人关系
1.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 限制,不得对抗不知情的善意第三人。

第二节 普通合伙企业
【案例】 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可以采取下列哪些方式? A、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 B、委托一名合伙人执行 C、委托数名合伙人执行 D、招聘经理执行
第二节 普通合伙企业
【案例】 某合伙企业欠甲借款2万元,同时合伙人张某也欠甲借款1万元。某日,

合伙企业法律制度1

合伙企业法律制度1

合伙企业法律制度什么是合伙企业合伙企业是指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或法人组成,各自出资,共同经营某项生意,共同分享利润和承担风险的组织形式。

合伙企业的种类普通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应当以其自身全部财产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特殊合伙企业特殊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中至少有一名合伙人应当以其自身全部财产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仅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限额责任。

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中至少有一名普通合伙人和一名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人应当以其自身全部财产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仅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限额责任。

合伙企业的设立设立程序合伙企业的设立程序包括协议订立、合伙企业登记等。

合伙企业应当在成立之日起60日内申请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并公告。

未经登记的合伙企业未经登记的合伙企业,其合伙人均应当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因此应当及时申请登记。

合伙企业的组织和管理合伙协议合伙协议是合伙企业的根本制度文件,是管理合伙企业的基本依据,应当明确各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出资比例、利润分配比例、管理权、决策权等。

合伙企业管理普通合伙企业中,各合伙人均有权参与合伙企业的管理和决策;特殊合伙企业中,有义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合伙人有权参与合伙企业的管理和决策;有限合伙企业中,普通合伙人有权参与合伙企业的管理和决策,有限合伙人没有权参与合伙企业的管理和决策。

合伙企业的财务管理合伙企业的财务应当根据合伙协议进行管理,包括会计核算、结账分配等。

合伙企业的退出和解散合伙企业的退出合伙企业的出资人可以以合伙协议规定的方式退出,但必须先通知其他合伙人,并经过合伙企业的决策程序进行确认。

合伙企业的解散会计年度届满后,合伙企业可以决定是否继续经营,如决定解散,应当采取决策程序进行确认,并依照规定进行清算和分配。

合伙企业作为一种重要的企业组织形式,在我国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但是,在实践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如合伙协议不明确、财务管理不规范等。

2024全新合伙企业法全文最新2024

2024全新合伙企业法全文最新2024
详细规定了合伙人的资格要求、权利义务,以及合伙人之间的协作和 决策机制。
合伙企业财产与事务管理
明确了合伙企业财产的构成、管理方式及合伙事务的执行方式,加强 了对企业内部管理的规范。
合伙协议与争议解决
强调了合伙协议的重要性,规定了协议的内容、变更和解除等事项, 同时完善了合伙企业争议解决机制。
未来发展趋势预测分析
03
合伙企业财产与事务管理
财产构成与分配原则
01
02
03
合伙企业财产构成
包括合伙人出资、以合伙 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和其 他合法财产。
财产分配原则
按照合伙协议约定或经全 体合伙人一致同意进行分 配,保障各合伙人权益。
禁止性行为
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转移 或处分合伙企业财产,确 保财产安全。
事务执行方式及权限划分
合伙企业数量与规模增长
创新驱动与高质量发展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合伙企业作为 一种灵活的企业组织形式,其数量和 规模将继续保持增长态势。
合伙企业将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引 导下,更加注重技术研发和品牌建设 ,推动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专业化与规范化程度提升
新法的实施将推动合伙企业向更加专 业化和规范化的方向发展,提高企业 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力。
设立程序
设立合伙企业,应当由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 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申请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相关文件 。
变更事项及程序
变更事项
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办理变更登记:合伙企业的名称改 变;合伙人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变更;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合伙企业变更的其他事项。
合伙企业法规定了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 程序,以及变更和终止的情形和程序。

(法律法规)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法律法规)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法律法规)合伙企业法律制度合伙企业法律制度1. 引言合伙企业是指由两个及以上的自然人或法人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同分担责任和共享收益的经济组织形式。

在许多国家,合伙企业都是一个重要的商业实体类型。

合伙企业法律制度是针对这种组织形式所制定的法律规范,旨在规范合伙企业的设立、运营和解散等各个方面的事项。

2. 合伙企业的种类根据不同国家的法律规定,合伙企业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类型:2.1 普通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是最常见的一种合伙形式。

在普通合伙企业中,合伙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即个人财产与企业债务没有明确的区分,风险较高。

合伙人享有共同管理和决策权,并分享企业的收益。

2.2 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是一种相对风险较低的合伙形式。

在有限合伙企业中,一部分合伙人承担有限责任,只需承担其出资额的责任,而另一部分合伙人则承担无限责任。

有限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通常为出资者,而无限合伙人则负责管理和运营。

2.3 专业合伙企业专业合伙企业是指以专业技术为基础的合伙形式。

通常,专业合伙企业中的合伙人都具有专业背景和专业技能,合伙企业通过提供专业服务来获取收益。

3. 合伙企业的设立程序和条件合伙企业的设立程序和条件在不同国家和地区可能有所不同,但一般包括以下步骤:3.1 编写合伙协议合伙协议是合伙企业设立的基础文件,其中规定了合伙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等事项。

合伙协议应当明确合伙企业的名称、地址、经营范围、合伙人的出资额和比例、分配收益的方式、决策机构等内容。

3.2 注册登记合伙企业需要在相关机构进行注册登记,以便合法运营。

通常,合伙企业需要提供合伙协议、合伙人联系明等文件,填写相关申请表格,并缴纳注册费用。

注册登记完成后,合伙企业才具备法人地位。

3.3 办理税务登记合伙企业在设立后,还需要根据相关国家和地区的税法规定前往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以便履行税务义务。

4. 合伙企业的运营和管理合伙企业的运营和管理涉及到合伙人之间的协作和决策。

合伙企业管理条例全文

合伙企业管理条例全文

合伙企业管理条例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合伙企业的组织和经营管理行为,促进合伙企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合伙企业应当以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为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共同从事经营活动,共同享有经营收益、承担经营风险。

第三条合伙企业的出资可以以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劳务、债权等财产权利为形式。

第四条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比例分担出资,合伙人的出资比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但应当经过所有合伙人一致同意。

第五条合伙企业应当依法进行登记,取得合伙企业的营业执照,并在规定的期限内报经营所在地的登记机关备案。

第六条合伙企业的营业执照应当载明以下内容:合伙企业的名称、住所、出资比例、合伙期限、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等。

第七条合伙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明确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明确决策程序和决策机构,确保合伙企业的正常运营。

第二章合伙协议第八条合伙协议是合伙企业的基本法律文件,是合伙人之间共同出资、共同经营的约定。

第九条合伙协议应当明确合伙企业的名称、住所、出资比例、合伙期限、经营范围、利润分配办法等内容。

第十条合伙协议应当经过所有合伙人的签字或者盖章,并应当保存合伙企业的档案。

第十一条合伙协议的修订、解除应当经过所有合伙人的一致同意,并应当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二条合伙协议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合同的约定,不得违反公序良俗,不得损害国家、社会、他人的利益。

第三章合伙企业的权利和义务第十三条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应当共同维护合伙企业的利益,忠实履行合伙协议的约定。

第十四条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共同参与经营管理,也可以委托一人或者数人负责经营管理。

第十五条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比例共享经营收益,承担相应的经营风险。

第十六条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应当共同承担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七条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履行出资义务,不得擅自撤回出资。

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合伙企业法律制度引言合伙企业是一种由两个或多个合伙人共同经营的企业形式。

合伙企业的法律制度主要涉及合伙合同、合伙协议、合伙人权利和义务等方面。

本文将介绍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基本概念、要素和主要内容。

合伙企业的基本概念合伙企业是一种无限责任的商业组织形式,由两个或多个合伙人组成,共同承担企业的风险和利润。

合伙人之间通过合伙协议约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合伙合同合伙合同是合伙企业的基本法律文件,也是合伙人之间达成协议的依据。

合伙合同通常包括以下内容:1.合伙企业的名称和地址2.合伙期限和终止条件3.合伙企业的目的和经营范围4.合伙人的股权比例和投资额5.合伙人的义务和责任6.利润和亏损的分配方式7.管理和决策机构8.合伙人退出和继承的规定合伙协议合伙协议是合伙企业的详细规定合伙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的文件。

合伙协议通常包括以下内容:1.合伙人的具体权利和义务2.合伙企业的运营方式和管理机构3.合伙人的退出和继承方式及条件4.共同经营的原则和规定5.争议解决方式和程序合伙人权利和义务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享有以下权利:1.共同参与企业的经营和决策2.共享企业的利润和分担亏损3.参与企业的管理和监督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承担以下义务:1.按约定出资,并按照约定分担亏损2.遵守合伙协议和合伙企业的经营规则3.忠诚于合伙企业,并不得违背合伙企业的利益合伙企业通常被视为个人所得税纳税实体,合伙企业的利润按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分配给合伙人后,再由合伙人个别缴纳个人所得税。

合伙人的退出和继承合伙人的退出和继承通常在合伙协议中有明确规定。

合伙人可以通过协商一致解除合伙关系,或者按照协议规定的程序退出。

合伙人的继承通常需要经过其他合伙人的同意,并按照协议规定的程序和条件进行。

合伙企业的争议解决通常有以下方式:1.协商解决:合伙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争议,达成一致意见。

2.仲裁解决:合伙协议中可以约定争议必须通过仲裁解决,选择仲裁机构进行解决。

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合伙企业法律制度合伙企业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或法人组成的共同经营的企业组织形式。

合伙企业的法律制度是指对于合伙企业的组织形式、权益分配、责任承担等方面的法律规定和制度安排。

下面将从合伙企业的基本概念、产生方式、权益分配、责任承担、税务安排等方面具体介绍合伙企业的法律制度。

合伙企业的基本概念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合伙人组成的共同经营的经济组织形式。

合伙人之间以控股变量表示各自的出资比例,共同经营和共同承担责任。

合伙企业可以是自然人组成的自然人合伙企业,也可以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组成的法人合伙企业。

合伙企业是自然人、法人通过达成合伙协议,共同组成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经济组织。

合伙企业的产生方式主要有合伙协议与公司设立两种形式。

合伙协议是指合伙人通过书面形式或其他形式建立合伙关系,约定合伙关系的内容和经营原则。

而公司设立是指合伙人以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法定形式设立合伙企业。

合伙企业的产生方式由合伙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经济利益选择。

合伙企业的权益分配是指合伙人根据合伙协议或公司章程约定,按照出资额或其他约定方式,分享合伙企业的经济利益。

权益分配可以按照出资额比例分配利润,也可以根据各方的贡献或风险承担程度进行分配。

同时,合伙人还可以根据劳动分工或额外贡献进行权益分配。

合伙企业的责任承担是指合伙人对于合伙企业负有的义务和责任。

合伙企业的责任承担包括无限责任和有限责任两种方式。

无限责任是指在一些情况下,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有限责任是指合伙人根据法律规定,仅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限于其出资额或约定的责任范围内。

合伙企业的税务安排是指合伙企业在税收方面的制度和政策。

对于合伙企业而言,利润分配不会直接缴纳企业所得税,而是通过合伙人承担个人所得税的方式进行。

在税务安排方面,合伙企业需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合理合法地进行纳税申报和缴纳。

综上所述,合伙企业的法律制度主要包括合伙企业的基本概念、产生方式、权益分配、责任承担和税务安排等方面。

合伙协议法律依据

合伙协议法律依据

合伙协议法律依据在商业活动中,合伙形式是一种常见的合作方式。

为了确保各方权益的合理保护和业务合作的顺利进行,合伙协议作为合伙关系的法律依据和约束性文件,起着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探讨合伙协议的法律依据及其重要性。

一、合伙协议的法律依据1. 合伙企业法律制度:合伙协议的法律依据主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中。

该法规定了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权益分配、义务和责任等基本规范,为合伙协议提供了法律框架。

2. 合同法:合伙协议属于合作协议的一种,其订立和履行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

合同法规定了合同的订立、内容约定、履行、违约责任等方面的规范,为合伙协议的有效性和履行提供了保障。

3.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在制定和执行合伙协议时,还需考虑其他涉及合伙企业的法律法规,如《公司法》、《劳动法》等。

这些法律法规对合伙企业的组织形式、合伙人权益和劳动者权益等方面有所规定,也会对合伙协议产生影响。

二、合伙协议的重要性1. 确定各方权益和责任:合伙协议是合伙关系的约定书,通过细致的条款约定,可以明确各合伙人的权益和责任。

例如,合伙人的出资比例、利润分配方式、管理权力等,都可以在协议中明确规定,避免纠纷和分歧的产生。

2. 明确合伙事务的管理方式:合伙协议也可以规定合伙企业的决策方式和运营管理机制。

例如,合伙人会议的召开方式、投票权的行使方式等,都可以在协议中约定。

这有助于提高决策效率,减少合伙关系的风险。

3. 约束合伙人行为:合伙协议约束合伙人在合作期间的行为,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

例如,在协议中规定合伙人不能违反法律法规、不能擅自决定重大事项等,有助于规范合伙关系,防止合伙人行为的滥用和对合伙企业利益的损害。

4. 解决纠纷和退出机制:合伙协议可以约定纠纷解决途径和合伙人退出机制,为解决潜在的合伙纠纷提供法律依据。

合伙人之间的分歧和冲突是难免的,通过协议中预设的解决机制,可以更好地保护各方权益,避免合伙关系的破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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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合伙企业清算 1. 通知和公告债权人 2. 确定清算人 3. 财产清偿顺序:(1)清算费用(2)所欠职工工资和社 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3)所欠税款(4)合伙企业 的债务(5)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 清算结束 合伙企业注销后,原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 债务仍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人民 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也可以要求普通合伙人清偿。 合伙企业依法被宣告破产的,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 务仍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 合伙人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 伙企业债务,以合伙企业财产对外承担责任后, 该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对给合伙企业 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 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应当建立执业风险基金、办 理职业保险。 • 执业风险基金用于偿付合伙人执业活动造成的债 务。执业风险基金应当单独立户管理。具体管理 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第一节 合伙企业法律制度概述 一、合伙企业的概念 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依照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 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是由普通合伙 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 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 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 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 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 务承担责任
合伙人性质的转变
•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 合伙人,或者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应 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 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 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 带责任。 • 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普通 合伙人期间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 任。
第五节违反合伙企业法的法律责任
(一)合伙人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二)合伙企业职工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 责任 (三)合伙企业清算人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 律责任 (四)国家行政管理机关及其人员违法行为 的法律责任 合伙人违约责任的争端解决
受托人或被聘用人不得从事下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行为

• • • •
利用职务之便索取或收受贿赂
六、入伙与退伙
(一)入伙 入伙是指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以外 的第三人加入合伙,从而取得合伙人资格 • 全体合伙人同意并订立书面协议 • 向新合伙人告知原合伙企业经营状况和财 务状况 • 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和义务 • 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 带责任
(二)退伙
1.自愿退伙:基于自愿的意思表示而退伙 • 协议退伙(约定合伙期间) 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出现 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有上述任一情形,可以退伙
有限合伙企业的退伙
• 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有限合伙人的,应当解散;有限合伙企 业仅剩普通合伙人的,转为普通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人的当然退伙 • 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在有限合伙企业存续期间丧失民 事行为能力的,其他合伙人不得因此要求其退伙 • 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被依法宣告死亡或者作为 有限合伙人的法人及其他组织终止时,其继承人或者权利 承受人可以依法取得该有限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资 格。 • 有限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有限合 伙企业债务,以其退伙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取回的财产承 担责任。
2.合伙人的义务
① 报告事务的义务 ② 竞业禁止的义务 ③ 交易禁止的义务 ④ 损害禁止的义务
(三)合伙企业的损益分配
1.合伙损益的内容 ① 合伙利润:营业利润、投资净收益、营业外收 支净额 ② 合伙亏损 2.合伙损益分配原则 ① 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分配和分担 ② 未约定的,由各合伙人协商决定 ③ 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 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 配、分担 ④ 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由部 分合伙人承担全部责任
合伙人分别执行

• •
不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对其他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
提出异议时,应当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 如果发生争议,则表决(无约定时,一人一票过半数通过) 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的事项
(二)合伙人在执行合伙事务中的权利和义务
1.合伙人的权利 ① 合伙人平等享有合伙事务执行权 ② 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 ③ 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有监督、检查权 ④ 各合伙人有权查阅企业帐簿和其他文件 ⑤ 合伙人提出异议权和撤销委托执行事务
二、有限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
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执行事务合 伙人可以要求在合伙协议中确定执行事务 的报酬及报酬提取方式。) 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 表有限合伙企业 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的行为 有限合伙企业不得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 合伙人;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有限合伙企业进行交易;但 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有限合伙人可以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有 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但是,合伙协议另有 约定的除外。 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 额出质;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有限合伙人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向合伙人以 外的人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但 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第三节 有限合伙企业
一、有限合伙企业的设立 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 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 有限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有限合伙”字样 合伙协议 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 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 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 有限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按期足额缴 纳出资;未按期足额缴纳的,应当承担补缴义务, 并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违约责任。


被除名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通知之日起 30日,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伙人退伙后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 业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
• 以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 专业服务机构,可以设立为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 • 应当标明“特殊普通合伙”字样 • 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 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 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 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 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 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及合伙企业的其他债务,由全 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二)合伙企业财产的转让
1. 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财 产份额,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另有 约定的除外) 2. 合伙人以外的人受让份额的,经修改合伙 协议成为合伙人 3. 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 应通知其他合伙人 4. 合伙人转让财产份额时,在同等条件下, 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另有约定 的除外)
有限合伙人的对外关系
有限合伙人的个人债务清偿 第三人有理由相信有限合伙人为普通合伙人并与 其交易的,该有限合伙人对该笔交易承担与普通 合伙人同样的责任。 有限合伙人未经授权以有限合伙企业名义与他人 进行交易,给有限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 损失的,该有限合伙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 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合伙人被依法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 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其他合 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人, 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其 他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该无民事行为 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合伙人退伙。
• 除名
① 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③ 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 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被除名人接到除名书面通知之日起,除 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三)合伙企业财产的出质
1. 合伙人可以其财产份额出质,但须经其他 合伙人一致同意 2. 未经一致同意的,出质行为无效,或作为 退伙处理 3. 如因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依法赔偿
四、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
(一)合伙事务的执行方式 委托执行

2.
作为合伙人的法人、其他组织执行合伙事务的,由其委派的 代表执行合伙事务
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 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 得成为普通合伙人
二、合伙企业的设立 (一)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书面协议 (二)设立登记 (1)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文件 (2)登记机关审核决定
• 营业执照签发之日为合伙企业的成立日期
(三)合伙企业及合伙人合法财产及权益受法律保护
(四)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国家有关
税收规定,由合伙人分别缴纳所得税
第二节 普通合伙企业
一、合伙企业的设立
(一)设立条件 1. 有两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如果是自然人, 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 有书面合伙协议 3. 有各合伙人认缴或实际缴付的出资 4. 有合伙企业名称(普通合伙)和生产经营 场所 5.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利用职务或工作之便侵占企业财产 挪用企业资金归个人使用或借贷他人 擅自将企业资金以个人名义或他人名义开 立帐户储存 擅自以企业财产提供担保
• 未经投资人同意,从事与本企业相竞争的 业务
• 未经投资人同意,同本企业订立合同或进 行交易 • 未经投资人同意,擅自将企业商标或其他 知识产权转让给他人使用 • 泄露本企业的商业秘密 • 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返回
三、合伙企业财产
(一)合伙企业财产的构成
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的出资和所有以 合伙人名义取得的收益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 1. 合伙人的出资 2. 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 3. 依法取得的其他财产
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不得请求分割 合伙企业的财产;但是,本法另有规定的 除外 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私自转移或者处 分合伙企业财产的,合伙企业不得以此对 抗善意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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