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废物处理规范
医疗废弃物处理处置规范制度
医疗废弃物处理处理规范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1.为确保医疗废弃物的安全处理和处理,保护医务工作者和公众的健康安全,订立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本医院内产生的医疗废弃物的收集、运输、处理全过程的规范管理。
2.本规范的订立依据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医疗废物处理管理方法》;–《医院感染管理规定》;–《医疗机构职业暴露的卫生防护管理规范》;–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本医院内全部科室和部门产生的医疗废弃物。
第三条定义1.医疗废弃物:指在医疗活动中产生的废弃物,包含感染性废弃物、化学性废弃物、放射性废弃物和普通医疗废弃物。
2.感染性废弃物:指有传染性的废弃物,如血液、体液和病理组织等。
3.化学性废弃物:指有毒、有害的化学物质和药品等废弃物。
4.放射性废弃物:指有辐射性的废弃物,如放射性药品和放射治疗废弃物等。
5.普通医疗废弃物:指除感染性废弃物、化学性废弃物和放射性废弃物之外的废弃物。
第二章医疗废弃物分类和收集第四条分类原则医疗废弃物应依照成分、性质和处理方式进行分类处理,分为感染性废弃物、化学性废弃物、放射性废弃物和普通医疗废弃物。
第五条收集容器1.各科室和部门应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医疗废弃物收集容器,容器应具备防漏、防尘、密闭等特点,并标明废弃物的分类和收集时间。
2.各科室应依据产生医疗废弃物的类型和数量,合理确定收集容器的规格和数量。
第六条分类收集1.各科室应依据废弃物的分类原则,将废弃物投放到相应的收集容器中。
2.感染性废弃物应单独收集,禁止与其他废弃物混合投放。
3.各科室应定期清理收集容器,并按规定时间将收集容器送至医废中心。
第七条感染性废弃物处理1.感染性废弃物应依照规定进行特地的消毒处理。
2.感染性废弃物的消毒处理应由特地的医废中心进行,并记录消毒记录。
3.感染性废弃物的消毒处理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的技术标准。
第三章医疗废弃物运输和处理第八条运输要求1.医疗废弃物的运输应有特地的运输车辆,运输车辆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的技术标准。
医疗废物处理规范
医疗废物处理规范一、背景介绍医疗废物是指在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疫苗生产企业、疫苗经营企业、医疗废物处理单位以及其他产生医疗废物的单位和个人,产生的与医疗活动有关的废弃物。
医疗废物的处理对于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具有重要意义,因此需要制定相应的处理规范。
二、医疗废物分类根据医疗废物的性质和处理方式,将其分为以下几类:1. 感染性医疗废物:包括病理性废物、实验室感染性废物、传染性医疗废物等。
2. 化学性医疗废物:包括药品废物、化学试剂废物、废弃药品包装物等。
3. 辐射性医疗废物:包括放射性药品废物、放射性治疗废物等。
4. 一般医疗废物:包括一般性废物、废纸、废塑料等。
三、医疗废物处理规范1. 废物分类与包装(1) 感染性医疗废物应与其他废物分开收集和包装,避免交叉污染。
(2) 化学性医疗废物应按照其性质进行分类和包装,避免化学品泄漏。
(3) 辐射性医疗废物应按照放射性程度进行分类和包装,防止辐射泄漏。
(4) 一般医疗废物应与其他废物分开收集和包装,便于后续处理。
2. 包装要求(1) 废物包装容器应具有一定的强度和密封性,防止废物泄漏。
(2) 废物包装容器应标明废物的名称、性质以及产生单位等信息。
(3) 废物包装容器应采用专用的医疗废物袋或容器,并进行密封。
3. 废物储存与运输(1) 废物储存室应设立在通风良好、阳光直射少的地方,避免废物滋生细菌。
(2) 废物储存室应定期清理和消毒,保持清洁卫生。
(3) 废物运输车辆应专用,严禁与其他物品混装混运。
4. 废物处理方式(1) 感染性医疗废物应采用高温高压灭菌处理,确保彻底灭活。
(2) 化学性医疗废物应进行专门的化学处理,防止对环境造成污染。
(3) 辐射性医疗废物应交由专业机构进行处理,确保辐射安全。
(4) 一般医疗废物应进行无害化处理,如焚烧、填埋等方式。
5. 废物处理记录与监管(1) 医疗机构应建立废物处理记录,包括废物产生量、分类、处理方式等信息。
医疗废物的处理规范
医疗废物的处理规范医疗废物是指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感染性、毒性、腐蚀性、化学性和放射性等危险特性的废物。
医疗废物的处理对于保护环境和公共卫生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详细介绍我国医疗废物的处理规范。
一、医疗废物的分类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医疗废物主要分为五类:感染性废物、毒性废物、腐蚀性废物、化学性废物和放射性废物。
1.感染性废物:包括破损的医用敷料、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废弃的医学实验动物等。
2.毒性废物:包括废弃的化学消毒剂、废弃的化学药品、废荧光灯管、废汞温度计等。
3.腐蚀性废物:包括废弃的化学消毒剂、废酸、废碱等。
4.化学性废物:包括废弃的化学消毒剂、废弃的化学药品、废荧光灯管等。
5.放射性废物:包括放射性诊断和治疗用品、放射性同位素实验室废弃物等。
二、医疗废物的处理原则医疗废物的处理应遵循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和安全化的原则。
1.无害化:通过物理、化学、生物等方法,破坏医疗废物的有害特性,使其对环境和人体不再构成危害。
2.减量化:通过优化医疗流程、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等措施,减少医疗废物的产生量。
3.资源化:回收和利用医疗废物中的可资源化物质,降低资源浪费。
4.安全化:确保医疗废物处理过程中的安全,防止事故发生。
三、医疗废物的处理流程医疗废物的处理流程包括收集、分类、运输、处理和处置五个环节。
1.收集:医疗机构应设立专门的医疗废物收集点,对产生的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收集。
2.分类:根据医疗废物的特性进行分类,确保同类废物集中处理。
3.运输:医疗废物运输应使用专用的运输工具,避免交叉污染。
4.处理:根据医疗废物的类别,采用相应的处理方法进行无害化处理。
5.处置:对经过处理的医疗废物进行最终处置,如填埋、焚烧等。
四、医疗废物处理的技术方法1.高温焚烧:通过高温焚烧,破坏医疗废物的有害特性,实现无害化处理。
2.化学消毒:利用化学消毒剂对医疗废物进行消毒处理,降低感染性废物中的病原体活性。
医疗废物管理与处理规程
医疗废物管理与处理规程一、引言医疗废物是指在医疗、疾病防治活动中产生的含有传染性、化学性、放射性等危险因素的废弃物。
合理、规范地管理和处理医疗废物是保障医疗服务质量、维护环境卫生和公共安全的重要环节。
本文将从医疗废物管理与处理的流程、分类与标识、贮存与运输、处理与处置等方面进行论述。
二、医疗废物管理与处理的流程1.收集与分类医疗废物应按照不同性质进行分类,并在源头进行收集。
一般来说,医疗废物可以分为感染性废物、化学性废物、药品废物、放射性废物等。
对不同类别的废物采取不同的收集方式,确保废物分类准确。
2.贮存与运输医疗废物在收集后,需要妥善贮存,并按照相关要求进行运输。
废物的贮存应遵守相应的容器要求,密闭、防漏。
运输过程中,应注意避免废物泄漏,确保废物不对环境造成污染。
3.处理与处置医疗废物的处理与处置是确保废物不再对健康和环境造成危害的重要步骤。
常见的处理方式包括焚烧、高温蒸汽灭菌、化学处理等。
处置则是指将经过处理的废物投放至安全的场地并予以填埋或埋藏。
三、医疗废物分类与标识1.感染性废物感染性废物是指带有细菌、病毒等传染病原体的废物。
对于感染性废物的管理要求较高,应采取专门的处理方式。
感染性废物应进行密闭包装,并且在包装上作出明确的标识,以便识别和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2.化学性废物化学性废物指的是含有易燃、易爆、腐蚀等化学危险物质的废物。
对于化学性废物的管理,应遵循安全使用化学品的原则,将其进行分类和密闭包装,并在包装上明确标识化学危险性,以便进行相应的处理。
3.药品废物药品废物是指废弃的药品、药品包装材料等。
药品废物的处理应符合相关法规和规定,将废弃药品按照分类要求进行存储,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方式。
同时,药品包装材料应根据材质进行分类回收或处理。
4.放射性废物放射性废物是指含有放射性物质或遗留有放射性能量的废物。
放射性废物的管理应遵循相关法规和操作规程,对其进行专门的处理和处置。
在贮存和运输时,应加强防护措施,以确保人员和环境安全。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与处理规范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与处理规范一、引言医疗废物是指在医疗卫生机构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
医疗废物不仅对人体健康和环境产生严重威胁,还可能成为疾病传播的途径。
因此,加强医疗废物的管理 and处理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二、医疗废物管理制度1. 建立医疗废物管理组织:医疗机构应成立医疗废物管理领导小组,明确各级负责人,制定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 分类收集医疗废物:根据医疗废物的性质,将其分为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和化学性废物等五大类,并分别采用相应的收集容器和措施。
3. 规范包装和标识:医疗废物应采用专用包装材料,并在包装物上明显标识医疗废物的类别、产生日期和必要的警示语。
4. 储存和管理:医疗废物应储存于专用储存间,远离医疗区、食品加工区、人员活动区和生活垃圾存放场所。
储存间应具备良好的封闭措施,防止非工作人员接触医疗废物。
5. 运输和处置:医疗废物应采用专用运输工具,按照规定的路线和时间将医疗废物运送至指定的处理场所。
医疗废物处理场所应具备相应的处理设施和技术,确保医疗废物得到安全、有效的处理。
6. 培训和宣传:医疗机构应定期对医务人员和工作人员进行医疗废物管理培训,提高医疗废物管理的意识和水平。
同时,加强医疗废物管理的宣传,提高公众对医疗废物管理重要性的认识。
三、医疗废物处理规范1. 感染性废物处理:感染性废物应采用高温蒸汽灭菌、化学消毒或其他有效的方法进行处理,确保病原体被彻底杀灭。
2. 病理性废物处理:病理性废物应采用焚烧、医学处置或其他有效的方法进行处理,防止对人体和环境产生危害。
3. 损伤性废物处理:损伤性废物应采用破坏、焚烧或其他有效的方法进行处理,避免造成刺伤或割伤等伤害。
4. 药物性废物处理:药物性废物应采用化学分解、焚烧或其他有效的方法进行处理,防止药物残留和环境污染。
5. 化学性废物处理:化学性废物应根据化学性质进行分类,采用化学分解、焚烧、填埋或其他有效的方法进行处理,确保化学废物得到安全处理。
医疗废物处理规范
医疗废物处理规范随着医疗行业的不断发展,医疗废物的处理成为一个重要的问题。
不正确的处理方法可能对环境和公共健康带来严重影响。
因此,建立医疗废物处理规范十分必要。
本文将介绍医疗废物的分类、处理流程以及相关的规范和标准。
一、医疗废物的分类医疗废物主要可分为以下几类:常规废物、传染性废物、有害化学品废物和尖锐器械废物。
常规废物主要是一般性的废纸、废布等,不会对环境和人体造成直接危害。
传染性废物包括感染性的材料,如病人体液、器官等,具有传染性。
有害化学品废物主要是含有毒性、危险性的废物,如过期药品、废弃化学试剂等。
尖锐器械废物主要是一次性使用的锐利医疗器械,如注射器、手术刀片等。
二、医疗废物的处理流程1. 收集和分类医疗废物的第一步是收集和分类。
根据不同的废物类型,采用相应的容器进行收集与分类。
传染性废物需要使用密封的容器,以防止污染扩散。
2. 暂存和加工收集后的医疗废物需要进行暂存和加工。
传染性废物需要进行高温蒸汽消毒或化学消毒,有效杀灭病原体。
有害化学品废物则需要进行正确的中和处理,以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3. 输送和储存经过暂存和加工后的医疗废物需要正确地进行输送和储存。
在输送过程中,需要遵循相关的运输标准和安全措施。
储存时需要选择合适的容器和场所,避免交叉污染。
4. 最终处理最终处理是医疗废物处理的最后一步。
根据医疗废物的不同类型,采用不同的处理方法。
例如,传染性废物可以经过高温焚烧或经过微生物处理。
有害化学品废物则需要采用专门的化学处理方法。
三、医疗废物处理的规范与标准1. 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医疗废物处理必须符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规定,医疗废物的收集、运输、暂存、加工和处置等环节都需要遵守相应的规定。
2. 《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医疗废物管理办法》是我国对医疗废物处理进行具体规范的法规文件。
该办法规定了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暂存、加工和处置等方面的要求,以及相关的责任追究机制。
医疗废物处理技术规范
医疗废物处理技术规范一、医疗废物的分类和处理原则医疗废物是指医疗机构在诊疗活动中产生的废弃物,包括感染性废物、化学药品废物、放射性废物、医疗器械废物和一般医疗废物等。
为了规范医疗废物的处理,保障公众健康和环境安全,以下是医疗废物处理技术的规范和原则。
1. 感染性废物的处理感染性废物是指含有病原体或其致病源的废物,如病人体液、用过的注射器、纱布等。
处理感染性废物时,应采取以下措施:(1)隔离:将感染性废物与其他废物分开存放,使用特殊的标识和包装材料,避免交叉感染。
(2)消毒:采用高温、压力或化学消毒剂进行彻底消毒。
(3)隔离储存:将消毒后的感染性废物密封储存,避免外界接触,减少二次污染。
(4)安全处置:委托专业医疗废物处理机构进行安全处理,确保病原体的完全灭活和无害化。
2. 化学药品废物的处理化学药品废物是指医疗机构产生的废弃药品、瓶盒和药品包装等。
对于化学药品废物的处理要求如下:(1)分类储存:将不同种类的化学药品废物分类存放,避免发生反应或污染。
(2)中和处理:采用中和剂对酸碱废物进行中和处理,使其pH值接近中性。
(3)安全包装:将中和处理后的化学药品废物装入符合规范的密闭容器,避免外界接触或泄漏。
(4)专业处置:将安全包装的化学药品废物交由专业机构进行安全处置,避免对环境和人体造成伤害。
3. 放射性废物的处理放射性废物是指医疗机构使用的放射性物质或放射性药品产生的废物。
对于放射性废物的处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密封包装:将放射性废物进行密封包装,以防止辐射泄漏。
(2)贮存和运输:将密封包装的放射性废物存放在专门的贮存设施中,并按照规定的标志标识,避免误导和交叉污染。
(3)追踪管理:建立放射性废物的追踪记录,确保其收集、存储、运输和最终处置的安全性和合规性。
(4)专业处置:委托具备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放射性废物的最终处置,确保安全无害。
4. 医疗器械废物的处理医疗器械废物是指因医疗操作产生的废弃器械、设备和耗材等。
医疗废物处理规范
医疗废物处理规范第一章总则1.1 目的和原则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防治医疗废物在暂时贮存、运送和处置过程中的环境污染,防止疾病传播,保护人体健康,制定本规范。
医疗废物处置应遵循环境健康风险预防、安全无害、废物减量的原则。
1.2 适用范围1.2.1 本规范规定了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过程的暂时贮存、运送、处置的技术要求,规定了相关人员的培训与安全防护要求、突发事故的预防和应急措施、重大疫情期间医疗废物管理的特殊要求。
1.2.2 对于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执行本规范确定的“焚烧炉温度”和“停留时间”指标;对于医疗废物分散处理,执行《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表2中“医院临床废物”的“焚烧炉温度”和“烟气停留时间”指标;对于同时处置医疗废物和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表2中“危险废物”的“焚烧炉温度”和“烟气停留时间”指标。
本规范未规定的其他要求按《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执行。
1.2.3 医疗卫生机构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药品及其相关废物的暂时贮存、运送不适用本规范,应遵守国家有关规定。
废弃放射源的污染控制按有关放射性污染防治规定执行。
有关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和包装规范,专用包装物、容器标准和警示标识的规定另行发布。
1.2.4 本规范适用于医疗、预防、保健、计划生育服务、医学科研、医学、教学、尸体检查和其他相关活动中的医疗废物产生者和集中处置者(包括运送者)。
1.3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标准和文件所含的条文,通过本规范引用而构成本规范的条文。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医疗废物分类目录GB309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838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5085.3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GB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15562.2 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8484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 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9217医疗废物转运车技术要求当上述标准和文件被修订时,应使用其最新版本。
医疗废物处理要求规范
医疗废物处理规范第一章总则1.1目的和原则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防治医疗废物在暂时贮存、运送和处置过程中的环境污染,防止疾病传播,保护人体健康,制定本规范。
医疗废物处置应遵循环境健康风险预防、安全无害、废物减量的原则。
1.2适用范围1.2.1本规范规定了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过程的暂时贮存、运送、处置的技术要求,规定了相关人员的培训与安全防护要求、突发事故的预防和应急措施、重大疫情期间医疗废物管理的特殊要求。
1.2.2对于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执行本规范确定的“焚烧炉温度”和“停留时间”指标;对于医疗废物分散处理,执行《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表2中“医院临床废物”的“焚烧炉温度”和“烟气停留时间”指标;对于同时处置医疗废物和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表2中“危险废物”的“焚烧炉温度”和“烟气停留时间”指标。
本规范未规定的其他要求按《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执行。
1.2.3医疗卫生机构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药品及其相关废物的暂时贮存、运送不适用本规范,应遵守国家有关规定。
废弃放射源的污染控制按有关放射性污染防治规定执行。
有关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和包装规范,专用包装物、容器标准和警示标识的规定另行发布。
1.2.4本规范适用于医疗、预防、保健、计划生育服务、医学科研、医学、教学、尸体检查和其他相关活动中的医疗废物产生者和集中处置者(包括运送者)。
1.3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标准和文件所含的条文,通过本规范引用而构成本规范的条文。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医疗废物分类目录GB3095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838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5085.3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GB897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15562.2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8484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9217医疗废物转运车技术要求当上述标准和文件被修订时,应使用其最新版本。
医疗废物处理管理规范
医疗废物处理管理规范概述医疗废物是指生活、临床、保健等医疗机构产生的废弃物品,其中包括使用过的药品、器械、生物制品等。
由于这些废物具有潜在的危害性和传染性,正确的处理和管理至关重要。
本文将探讨医疗废物处理的规范和流程,以确保公共卫生和环境保护。
一、分類和包装医疗废物根据危害程度和特性分为四类: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药品废物和一般废物。
在处理过程中,应根据不同类别采取不同的措施。
医疗机构应提供标识准确的可重用容器,确保废物分类完整,并将其正确密封和包装,以防止交叉感染和泄漏。
二、收集和存储医疗机构应设置专门的废物收集区域,确保科学合理的收集和储存。
感染性废物应单独存放,避免与其他废物混合。
存放区域应干燥、通风良好,并设有足够的容器、垃圾袋和密封装置。
废物集装箱应定期清理和消毒,避免恶臭和传染病病原体的繁殖。
三、运输和处置医疗废物的运输应遵循相关的技术规范和法律法规。
运输工具应具备合适的容量和设备,并经过消毒处理。
运输过程中,应确保废物不泄漏、不散落,并且避免与其他物品接触。
废物的处置包括焚烧、高温高压灭菌、化学处理和埋地填埋等方法。
不同类型的废物应选择相应的处理方式,并遵守环保部门的要求。
四、培训和教育医疗机构应定期组织医务人员参加废物处理管理的培训和教育活动。
培训内容应包括废物分类、包装、存储、运输和处置等方面的知识。
同时,还应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卫生行为的培养,确保废物处理过程的安全和可靠。
五、监督和检查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医疗废物处理管理规范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
医疗机构应配备有关的设备和人员,以确保废物处理程序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违法行为应及时发现并进行处理,对违规单位和个人进行纠正和处罚,从而提高废物管理的整体效果。
六、资源回收和再利用医疗机构应积极参与医疗废物的资源回收和再利用工作。
例如,废弃药品可以进行安全回收和销毁,废旧器械可以经过消毒和修复后重新使用。
通过资源回收和再利用,可以减少废物排放,降低环境压力,实现资源的循环利用。
医疗废物处理规范
医疗废物处理规范医疗废物是指在医疗活动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包括医疗废弃物、医疗废水和医疗废气。
由于医疗废物中可能含有病原体、化学药品和放射性物质等有害物质,如果不得当处理,可能对环境和人类健康造成严重威胁。
因此,制定医疗废物处理规范非常重要。
一、医疗废物分类根据医疗废物的特性和处理要求,将其分为四类:一类废物、二类废物、三类废物和四类废物。
1. 一类废物:指含有病原体的医疗废物,如病人排泄物、分泌物、血液和体液等。
2. 二类废物:指有化学药品残留的医疗废物,如过期药品、废弃的药品包装物等。
3. 三类废物:指有放射性物质污染的医疗废物,如放射治疗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
4. 四类废物:指其他医疗废物,如废旧器械、废弃物品等。
二、医疗废物处理方法根据医疗废物的分类,采取相应的处理方法是非常重要的。
1. 一类废物的处理:一类废物中含有病原体,因此必须进行高温高压的无害化处理。
常用的方法包括高温蒸汽灭菌、高压灭菌和微波灭菌等。
2. 二类废物的处理:二类废物中含有化学药品残留,因此需要进行专门的处理。
常用的方法包括化学灭菌、化学中和和化学固化等。
3. 三类废物的处理:三类废物中含有放射性物质,因此需要进行放射性废物的专门处理。
常用的方法包括密封、贮存和安全运输等。
4. 四类废物的处理:四类废物中包括废旧器械和废弃物品等,需要进行分类采集和分类处理。
常用的方法包括分类回收、焚烧和填埋等。
三、医疗废物处理的注意事项在进行医疗废物处理时,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 分类采集:医疗废物必须按照分类要求进行采集,确保不同类别的废物不混合在一起。
2. 安全包装:医疗废物必须采取合适的包装方式,防止泄漏和传播病原体。
3. 标识标记:医疗废物必须进行明确的标识和标记,以便于识别和处理。
4. 安全运输:医疗废物在运输过程中必须采取安全措施,防止污染和事故发生。
5. 监督检查:医疗废物处理过程中应进行监督检查,确保符合相关法规和规范要求。
医疗废物处理规定
医疗废物处理规定1. 引言为了保护环境和公共卫生,防止疾病传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制定本规定。
2. 医疗废物的定义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教学、科研等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
3. 医疗废物的分类医疗废物分为五类: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和化学性废物。
4. 医疗废物的收集4.1 医疗卫生机构应设立医疗废物收集点,并按照类别进行收集。
4.2 医疗废物应采用专用包装物、容器收集,并标明废物类别和警示标识。
4.3 医疗废物应日产日清,避免长时间存放。
5. 医疗废物的运输5.1 医疗废物运输工具应保持清洁、卫生,并定期进行消毒处理。
5.2 医疗废物应按照类别、重量、距离等因素合理装载,防止倾倒、渗漏和混淆。
5.3 医疗废物运输过程中,应采取措施防止废物受到污染或者造成污染。
6. 医疗废物的处理6.1 医疗废物处理应遵循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的原则。
6.2 医疗废物处理方法包括:焚烧、填埋、化学消毒、高温蒸汽消毒等。
6.3 医疗卫生机构应根据废物类别和处理要求,选择合适的处理方法。
7. 医疗废物的处置7.1 医疗废物处理后的产物应按照相关法规和标准进行安全处置。
7.2 医疗废物处置场所应符合环境保护和公共卫生要求,并定期进行监测和评估。
7.3 医疗废物处置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和固体废物应进行处理,达到排放标准。
8. 医疗废物的管理8.1 医疗卫生机构应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
8.2 医疗卫生机构应定期对医疗废物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8.3 医疗卫生机构应定期对从事医疗废物处理、处置的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
9. 法律责任9.1 违反本规定的,由环境保护、卫生行政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医疗废弃物处理规范
医疗废弃物处理规范医疗废弃物是指在各类医疗活动中产生的废弃物,包括医院、诊所、研究机构和家庭等单位产生的废弃物。
这些废弃物中含有感染性、有毒、可燃、腐蚀性等危险特性,如果不正确处理和处置,会对人体和环境造成严重危害。
为了保护人民健康和环境安全,各国都制定了医疗废物的处理规范、规程和标准。
一、医疗废弃物分类处理医疗废弃物应按照其特性进行分类处理,主要包括以下几类:1. 感染性废弃物:包括使用过的注射器、针头、手术刀片等。
此类废物应在严密密闭的容器中收集,并进行高温、高压灭菌处理。
2. 化学性废弃物:包括废弃药品、化学试剂、废油漆、荧光灯管等。
此类废物应单独收集,标明化学性质,并采取安全稳定的方式进行储存和处置。
3. 辐射性废弃物:包括使用过的放射性药品、废弃的放射源等。
此类废物应按照国家相关法规进行封存、运输和处置,确保人员和环境的安全。
4. 有害废弃物:包括废电池、废灯泡等。
此类废物应影响合规的方式进行收集、储存和处置,防止对环境造成污染。
5. 市政垃圾:包括废纸张、废塑料等。
此类废物应按照当地环保要求进行分类和处理,以最大限度地实现资源的回收利用。
二、医疗废弃物收集和储存1. 收集设备:医疗机构应配置专门的收集设备,包括颜色标识明确的废物分类容器、密封性好的储物柜和标识鲜明的标签。
2. 收集人员培训:医疗机构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废物分类和处理的相关培训,确保他们了解废物分类的重要性和正确的处理方法。
3. 废物储存:医疗废弃物应储存在防腐蚀、防吸附、密闭和易清洁的容器中,以避免废物泄漏和交叉感染的发生。
三、医疗废弃物运输和处置1. 运输工具:医疗废弃物的运输应使用专门的运输工具,确保废物在运输过程中不会泄漏或对环境造成污染。
2. 处置场所选择:医疗机构应选择符合国家要求的处置场所,确保废物能够得到安全处理,避免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3. 处理方法:医疗废弃物的处理应根据不同的性质进行合理选择,包括高温焚烧、高压蒸煮、化学处理、辐射处理等方法。
医疗废物处理规范
医疗废物处理规范第一章总则1.1 目的和原则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防治医疗废物在暂时贮存、运送和处置过程中的环境污染,防止疾病传播,保护人体健康,制定本规范。
医疗废物处置应遵循环境健康风险预防、安全无害、废物减量的原则。
1.2 适用范围1.2.1 本规范规定了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过程的暂时贮存、运送、处置的技术要求,规定了相关人员的培训与安全防护要求、突发事故的预防和应急措施、重大疫情期间医疗废物管理的特殊要求。
1.2.2 对于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执行本规范确定的“焚烧炉温度”和“停留时间”指标;对于医疗废物分散处理,执行《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表2中“医院临床废物”的“焚烧炉温度”和“烟气停留时间”指标;对于同时处置医疗废物和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表2中“危险废物”的“焚烧炉温度”和“烟气停留时间”指标。
本规范未规定的其他要求按《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执行。
1.2.3 医疗卫生机构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药品及其相关废物的暂时贮存、运送不适用本规范,应遵守国家有关规定。
废弃放射源的污染控制按有关放射性污染防治规定执行。
有关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和包装规范,专用包装物、容器标准和警示标识的规定另行发布。
1.2.4 本规范适用于医疗、预防、保健、计划生育服务、医学科研、医学、教学、尸体检查和其他相关活动中的医疗废物产生者和集中处置者(包括运送者)。
1.3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标准和文件所含的条文,通过本规范引用而构成本规范的条文。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医疗废物分类目录GB309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838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5085.3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GB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15562.2 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8484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 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9217医疗废物转运车技术要求当上述标准和文件被修订时,应使用其最新版本。
医疗废物处理技术规范
医疗废物处理技术规范引言:医疗废物是指在医疗活动中产生的具有传染性、有毒性和危险性的废弃物品。
良好的医疗废物处理技术规范对于保护环境和公众健康至关重要。
本文将从废物分类、收集与贮存、转运与处置等角度,探讨医疗废物处理技术规范。
1. 废物分类医疗废物应按照不同类型、性质和危险程度进行分类。
常见的分类包括感染性废物、尖锐器械、化学品废物、药物废物及其他类别。
合理的分类可以减少废物处理的工作量,提高处理效率。
感染性废物的分类应根据传染性,如高致病性废物、感染性废物和非感染性废物。
尖锐器械的分类应将其分为带有血液或体液的尖锐器械和无血液或体液的尖锐器械。
化学品废物的分类应根据不同化学品的性质及危险程度,如酸性废物、碱性废物、有机溶剂等。
药物废物的分类应根据处方药物、非处方药物和过期药物进行区分。
其他类别的医疗废物需根据特定的性质和危险程度予以分类。
2. 收集与贮存医疗废物的收集与贮存环节至关重要,直接关系到废物的后续处理效果和环境安全。
医疗机构应建立科学合理的废物收集与贮存系统。
感染性废物应通过密闭的容器进行收集与贮存,以避免废物对环境和人体的污染。
尖锐器械应采用专用的容器进行收集,并做好标识,以免造成意外伤害。
化学品废物应妥善存放,避免与其他废物混合,以防止危险物质的泄漏和扩散。
药物废物在收集与贮存时应采用密闭的容器,并设置专用标识,以避免药物的误用和滥用。
其他类别的废物亦应有相应的收集与贮存措施。
3. 转运与处置医疗废物的转运与处置是整个处理过程中的关键环节,必须按照国家的标准和规定进行操作,确保废物安全处理和环境的保护。
感染性废物的转运与处置应由专业的废物处理公司进行操作,确保废物的安全处置,防止废物对环境和公众健康造成威胁。
尖锐器械的转运与处置应按照相关的规范进行操作,确保器械的安全处置和防止再利用。
化学品废物的转运与处置应由合格的环境保护机构进行操作,以防止化学品对环境的伤害。
药物废物的转运与处置应按照国家相关法规进行操作,确保药物的安全处置和防止药物滥用。
医疗废物处理操作规范
医疗废物处理操作规范【医疗废物处理操作规范】一、引言医疗废物是指由医疗机构产生的一切固态、液态和气态废物,其中包括感染性废物、化学药品废物、放射性废物等。
正确处理医疗废物对环境和人类健康至关重要。
为确保医疗废物处理的操作规范和安全性,本文将详细阐述医疗废物处理操作规范。
二、收集1. 定期收集:医疗机构应设立固定收集点、容器或储藏室,定期进行医疗废物收集。
收集点应位于医疗废物产生的场所附近,便于操作人员及时投放。
2. 废物分类:医疗废物应根据性质和特点进行分类,分为感染性废物、化学药品废物、放射性废物和普通废物。
收集容器应进行明确标识,以方便日后处理和处置。
3. 保质保量:在医疗废物收集过程中,应确保废物不泄漏、不外溢,并在收集容器上加盖密封。
及时更换容器,避免超负荷使用。
三、包装1. 包装材料:选择符合国家标准的医疗废物专用包装材料,如聚乙烯塑料袋等。
包装材料应具有防渗透性、耐化学腐蚀性等特点。
2. 包装方法:将医疗废物按照分类要求投放到相应的包装容器中。
密封包装后,采取二次包装措施,确保废物不外溢、不破损、不散落。
3. 标识要求:每个包装容器上必须标明废物分类的名称、收集时间、医疗机构名称等信息。
标识应清晰、醒目,避免混淆和误判。
四、存放与运输1. 存放场所:医疗机构应设立相应的储存间或储存设施,确保医疗废物存放区域干燥、通风、整洁,并与其他区域隔离开来。
2. 存放方式:感染性废物应单独存放,放置于密闭容器中。
化学药品废物应与其他废物分开存放,避免相互污染和反应。
放射性废物应按照规定的安全存放措施进行处理。
3. 运输管理:医疗机构需与专业的医疗废物处理公司合作,确保运输过程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运输过程中,应注意车辆密封性和集装箱的稳定性。
五、处理与处置1. 合规处理:医疗机构应选择合格的医疗废物处理公司进行处理与处置。
处理过程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规,并获得相应的证照和资质。
2. 环境保护:医疗废物处理应考虑环境保护和资源化利用。
医疗废弃物安全处置规范
收集容器选择与标识
01
02
03
专用收集容器
医疗废弃物应使用专用收 集容器进行收集,容器应 具有防渗漏、防破裂、防 穿刺等特性。
标识清晰
收集容器上应明确标识医 疗废弃物的种类、产生单 位、收集日期等信息,以 便于识别和管理。
分类收集
不同种类的医疗废弃物应 使用不同的收集容器进行 收集,避免混合收集导致 交叉感染或环境污染。
网络推广
利用微博、微信等社交媒体平台 ,发布医疗废弃物安全处置相关 信息和科普文章,扩大宣传覆盖
面。
行业交流合作平台搭建
学术研讨会
01
定期组织医疗废弃物处理领域的学术研讨会,交流最新研究成
果和技术进展。
行业协作组织
02
成立医疗废弃物处理行业协作组织,促进成员单位之间的信息
交流和技术合作。
国际合作与交流
消毒频次
根据医疗废弃物的种类和数量,以及暂存设施的条件,制定合理的消毒频次。一 般情况下,每天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消毒,并确保消毒效果符合相关标准。
04 专业化处置方式探讨
焚烧法原理及操作要点
焚烧法原理
通过高温燃烧,使医疗废弃物中 的有害物质氧化分解,达到减量 化、无害化的目的。
操作要点
严格控制焚烧温度和时间,确保 有害物质充分燃烧;对焚烧产生 的烟气进行净化处理,防止二次 污染。
医疗废弃物安全处置规范
汇报人:文小库 2024-01-14
目录
• 医疗废弃物概述 • 安全收集与运输 • 分类处理与暂存管理 • 专业化处置方式探讨 • 监督管理与责任追究 • 宣传教育与培训提高
01 医疗废弃物概述
定义与分类
定义
医疗废弃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 、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 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 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
医疗废物处理规范
病理性废物
定义:指诊疗过程 中产生的人体废弃 物和医学实验动物 尸体
分类:手术及其他 诊疗过程中产生的 废弃的人体组织、 器官、血液等
收集:使用专用容 器进行收集,并按 照规定进行无害化 处理
处理:由具有相应 资质的单位或机构 进行无害化处理
损伤性废物
添加项标题
定义:指能够刺伤或者割伤人体的废弃的医用锐器,主要包括医 用针头、手术刀片、玻璃试管等。
处置方式:根据医 疗废物的类型和危 险程度,选择合适 的处置方式,如焚 烧、深埋等。
处置要求:处置医 疗废物时应遵守相 关规定,确保安全 、无害化处理。
处置后的环境监测与评价
监测内容:对处理后的废水、 废气等进行检测
监测方法:采用专业的监测 仪器和设备
监测目的:确保医疗废物处 理后对环境无害
评价标准:依据相关法律法 规和标准进行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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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处理规范
汇报人:XXX
汇报时间:20XX/01/01
目录
01.
添加标题
02.
医疗废物 处理的基 本原则
03.
医疗废物 的分类与 收集
04.
医疗废物 的处理方 式
05.
医疗废物 的包装与 运输
06.
处置后的环境恢复与治理
清理现场:对处置后的现场进行 清理,确保无残留物
土壤修复:对受污染的土壤进行 修复,恢复其生态功能
添加标题
添加标题
添加标题
添加标题
消毒灭菌:对处置后的环境进行 消毒灭菌,确保无病菌残留
水质监测:对受影响的地下水、 地表水进行监测,确保水质达标
医疗废物处理规范37570
医疗废物处理规范为规范我院医疗废物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医疗废物对人体健康和环境产生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380号)令《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第36号)令《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标准和警示标识规定》制定本规范。
一、适用范围本规范所称“医疗废物”是指在诊断、治疗、卫生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和患者生活中产生的排泄物及垃圾,这些废弃物均有病原微生物污染的可能,也有可能对公众健康造成危害,本规范主要提供了对医疗废物消毒和处理的方法和要求。
二、医疗废物处理原则(一)、分类回收原则:减少有害有毒医疗废物和带传染性医疗废物的数量,有利于医疗废物的回收利用和处理.(二)、回收利用原则:避免浪费、减少环境污染。
(三)、减量化原则:通过重复利用、破碎、压缩、焚烧等手段减少固体废物的体积和数量。
(四)、无公害原则:医疗废物处理必须遵守环保及卫生法规标准要求。
(五)、分散与集中处理相结合的原则:对分类收集的废物分别进行处理。
三、医疗废物包装的基本要求(一)包装袋用聚乙烯(PE)塑料为制造原料,正常使用时不得渗漏、破裂、穿孔;(二)包装袋的颜色为黄色,并有盛装医疗废物类型的文字说明,如盛装感染性废物,应在包装袋上加注“感染性废物”字样;(三)利器盒用聚乙烯(PE)塑料作为制造原材料,整体颜色为黄色,在盒体侧面注明“损伤性废物”品处理的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要加强个人防护.四、医疗废物的收集与运送(一)、医院建立严格的污物分类收集制度,所有废弃物应放入黄色污物袋中,应及时清运或在装满3/4时有人负责封袋运送。
(二)、利器不应与其他废弃物混放,用后必须稳妥安全地置入利器盒中。
高危区的污物使用双层医疗废物袋,并及时密封。
放射性废物应存放在特制的容器中防止扩散.(三)、分散的医疗废物袋每日一次收集,医疗废物袋应每日运出病房或科室,根据医院《污物焚烧规范》决定搬运时间,运往医院中心医疗废物存放地,防止医疗废物袋的泄漏。
医疗废物处置处理标准
医疗废物处置处理标准在医疗行业中,医疗废物是一种特殊的废物类别,其处理对于保障公共卫生和环境安全至关重要。
本文将对医疗废物的处置处理标准进行论述,包括分类、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等方面的规范。
1. 医疗废物分类医疗废物根据其性质和危险程度可分为一般医疗废物、感染性医疗废物、化学性医疗废物和放射性医疗废物四类。
- 一般医疗废物:指未发生感染或化学、放射性污染的一般废弃物品,如废纸、废塑料、废胶带等。
应严格按照垃圾分类标准进行分类投放和收集。
- 感染性医疗废物:指在医疗过程中与感染性病原体直接接触或携带感染性病原体的废弃物,包括医疗废弃物、器械、血液制品等。
应在使用特定的感染性医疗废物容器进行收集和贮存,并按照相应的处理方法进行处置。
- 化学性医疗废物:指含有化学药品、创伤药物等的废弃物,如过期药品、废弃药瓶等。
应分类贮存,并由专门受训的人员进行处理,防止对环境和人体造成污染和伤害。
- 放射性医疗废物:指在医疗和科研活动中产生的放射性废弃物,包括放射性核素、放射性药物等。
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包装、标识和处置,以确保对环境和人员的防护安全。
2. 医疗废物的收集和贮存医疗机构应建立专门的医疗废物收集和贮存区域,确保废物收集的专业化和安全性。
- 收集容器要符合医疗废物的性质和危险程度,分为不同颜色和标志的容器,以便于分类投放和识别。
同时,容器应具备密闭性,防止废物外溢和二次污染。
- 收集容器应定期清理和消毒,防止交叉感染的发生。
清理和消毒过程中应使用专门的工具和消毒剂,并做好相应的防护措施,保障工作人员的安全。
- 贮存区域要设立明显的标识和警示标志,以提醒工作人员注意安全。
废物应按照分类存放,防止不同性质的废物交叉污染。
同时,贮存区域要保持通风良好,防止异味和有害气体滞留。
3. 医疗废物的运输对于医疗废物的运输,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操作,以确保废物不会对环境和人员造成伤害。
- 运输车辆应具备专门的医疗废物运输资质,并在车身明显位置标识相关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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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卫生院医疗废物处理规范(试行)为规范我院医疗废物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医疗废物对人体健康和环境产生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380号)令《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第36号)令《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标准和警示标识规定》制定本规范。
一、适用范围本规范所称“医疗废物”是指在诊断、治疗、卫生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和患者生活中产生的排泄物及垃圾,这些废弃物均有病原微生物污染的可能,也有可能对公众健康造成危害,本规范主要提供了对医疗废物消毒和处理的方法和要求。
二、医疗废物的分类详见附件《XXX卫生院废物分类目录》。
三、医疗废物处理原则(一)分类回收原则:减少有害有毒医疗废物和带传染性医疗废物的数量,有利于医疗废物的回收利用和处理。
(二)回收利用原则:避免浪费、减少环境污染。
(三)减量化原则:通过重复利用、破碎、压缩、焚烧等手段减少固体废物的体积和数量。
(四)无公害原则:医疗废物处理必须遵守环保及卫生法规标准要求。
(五)分散与集中处理相结合的原则:对分类收集的废物分别进行处理。
四、医疗废物包装的基本要求(一)包装袋用聚乙烯(PE)塑料为制造原料,正常使用时不得渗漏、破裂、穿孔;(二)包装袋的颜色为黄色,并有盛装医疗废物类型的文字说明,如盛装感染性废物,应在包装袋上加注“感染性废物”字样(三)利器盒用聚乙烯(PE)塑料作为制造原材料,整体颜色为黄色,在盒体侧面注明“损伤性废物”(四)医疗废物专用警示标识如下图:医疗废物MEDICAL WASTE五、医疗废物的收集与运送(一)医院建立严格的污物分类收集制度,所有废弃物应放入黄色污物袋中,应及时清运或在装满3/4时有人负责封袋运送。
(二)利器不应与其他废弃物混放,用后必须稳妥安全地置入利器盒中。
高危区的污物使用双层医疗废物袋,并及时密封。
放射性废物应存放在特制的容器中防止扩散。
(三)分散的医疗废物袋每日一次收集,医疗废物袋应每日运出病房或科室,根据医院《污物焚烧规范》决定搬运时间,运往医院中心医疗废物存放地,防止医疗废物袋的泄漏。
六、医院中心医疗废物存放地(一)医疗废物袋在焚烧之前,要集中存放在医院中心废物存放地,有害废物和普通垃圾分开存放,并有明显标识。
(二)存放地有遮盖设施,防止污染周围环境;设有冲洗及消毒设施,清洗过程的废水排入医院污水系统。
七、感染性废弃物的消毒处理(一)固体医疗废物处理:1、无利用价值的可燃性污物,采用焚烧处理。
2、非可燃性固体污物应先消毒,然后根据物品的再利用价值,送废旧物品收购站或城市垃圾处理站。
消毒方法可选用含有效氯500mg/L-1000mg/L的消毒液或0.5%过氧乙酸消毒液浸泡60min。
(二)感染症病人污物的消毒处理:1、病人的粪便加2倍量10%-20%漂白粉乳液;呕吐物加1/5量干漂白粉,搅匀后加盖作用2h,再倒入厕所。
2、伤寒病人的尿液每100ml加漂白粉3g,搅拌后加盖,作用2h。
3、患者使用过的便器用含有效氯2000mg/L的消毒液或0.5%过氧乙酸浸泡30min。
4、病毒性肝炎病人衣物可用具有消毒杀菌作用的洗涤剂进行浸泡清洗。
5、结核病人的痰盒收集后焚烧;也可加等量10%~20%漂白粉乳液(或1/5量的干粉),作用2h~4h或加等量1%过氧乙酸作用30min-60min。
6、真菌病人使用过的毛巾、衣物等可用含0.2%过氧乙酸溶液浸泡30min后清洗。
7、无经济价值的可燃性污物采用焚烧处理。
八、一次性使用注射器、输液器、输血器等使用后的处理1、使用过的一次性使用注射器、输液器、输血器等物品必须就地进行消毒毁形,并由供应室回收,集中处理,严禁出售给其他非指定单位或随意丢弃。
2、一次性使用输血器(袋)、采血后的一次性使用注射器可放入专用收集袋直接焚烧;不能采用焚烧方法的,必须先用含有效氯2000mg/L的消毒液浸泡60min(针筒要打开)后,方可毁形处理。
3、一次性使用输液器使用后先剪下针头部分,用含有效氯1000mg/L的消毒液浸泡60min以上,放入专用的收集袋即可。
4、使用后的一次性使用注射器用含有效氯10000mg/L的消毒液浸泡60min以上,由供应室回收毁形;没有接触病人的一次性使用注射器毁形后即可回收。
5、明确没有污染的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如输液袋(瓶)、配制药物的针筒等,使用后不需浸泡消毒,只要毁形后即可回收。
6、医院建立定点回收制度,供应室有专人负责定点回收工作。
每个科室使用后加强管理,严防人为流失,凡参与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处理的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要加强个人防护。
九、放射性废弃物的处理1、使用放射性核素量比较大、产生污水比较多的核医学科室,建有废水专用处理装置或分隔污水池,以存放和排放废水。
2、产生放射性核素废液而无废水池的核医学科室,应将废液注入容器存放10个半衰期后,排入下水道系统。
如废液含长半衰期核素,可先固化,然后按固体放射性废物进行处理。
3、放射性浓度不超过1×104Bq/L的废闪烁液,或仅含有浓度不超过1×105Bq/L的3H或14C的废闪烁液,可按一般废弃物进行处理。
4、对使用放射性药物进行治疗病人的排泄物应实施统一收集和处理。
应为病人提供具有放射防护性能的尿液收集器、粪便收集器,最初几天的收集物存放10个半衰期后作一般废弃物处理;含有131I 病人排泄物时,必须同时加入NaOH或10%KI溶液后密封存放待处理。
5、对同时含有病原微生物的病人排泄物,应备有专用容器单独收集,经存放衰变、消毒处理后,排入下水道系统。
十、固体医疗废物处理1、医疗废物袋、废物桶以及其他存放废物的容器必须在显著位置,标有废物类型、存放日期等的说明。
2、内装注射器及碎玻璃等物品的废物袋应附加外套。
3、焚化可燃性固体废物必须在具备焚烧放射性条件焚化炉内进行。
4、同时污染有病原微生物的固体废物,必须先消毒,然后按固体放射性废物进行处理。
十一、锋利物的处理锋利物品应尽量焚化,可以和其他感染性废弃物一起焚化处理。
十二、遗传性废弃物1、返还给供应商2、高温焚化:应采用双室热解焚化炉,最高温度达到1200°C 以上。
3、对环磷酰胺、异环磷酰胺、硫酸长春新碱等可采用化学降解法。
4、也可选择封存或使之自动失效的方法处理。
十三、药物性废弃物的处理1、对少量药物性废弃物可选用填埋、封存处理,也可和感染性废弃物一起焚化处理。
2、对大量药物性废弃物首选焚化;也可封存后在卫生填埋点处置。
静脉注射液可采用排入下水道或填埋方式处理;玻璃安瓿不能焚化处理,可以先压碎,然后与锋利物品一起处理。
十四、化学性废弃物的处理1、一般的化学性废弃物,如糖、氨基酸和特定的盐类,可以与市政垃圾一起处置,或者排入下水道。
2、少量的危险化学废弃物如包装内的残留化学物,可采用热解焚化炉、封存或填埋处理。
3、大量的危险化学性废弃物,可返还给供应商;某些可燃性的可采用焚化处理(含大量卤代有机溶剂的不能焚化处理);也可采用化学法处理;但不能排入下水道系统,也不能采取封存或填埋方法处理。
附:XXX卫生院医疗废物分类目录一、感染性废物携带病原微生物具有引发感染性疾病传播危险的医疗废物。
(一)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包括:1、棉球、棉签、引流棉条、纱布及其他各种敷料;2、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及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3、废弃的被服;4、其他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
(二)收治的隔离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
(三)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
(四)各种废弃的医学标本。
(五)废弃的血液、血清。
(六)使用后的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及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视为感染性废物。
二、病理性废物诊疗过程中产生的人体废弃物和医学实验动物尸体等。
1、手术及其他诊疗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的人体组织、器官等。
2、医学实验动物的组织、尸体。
3、病理切片后废弃的人体组织、病理腊块等。
三、损伤性废物能够刺伤或者割伤人体的废弃的医用锐器。
1、医用针头、缝合针。
2、各类医用锐器,包括:解剖刀、手术刀、备皮刀、手术锯等。
3、载玻片、玻璃试管、玻璃安瓿等。
四、药物性废物过期、淘汰、变质或者被污染的废弃的药品。
1、废弃的一般性药品,如:抗生素、非处方类药品等。
2、废弃的细胞毒性药物和遗传毒性药物,包括:致癌性药物,如硫唑嘌呤、苯丁酸氮芥、萘氮芥、环孢霉素、环磷酰胺、苯丙胺酸氮芥、司莫司汀、三苯氧氨、硫替派等;可疑致癌性药物,如:顺铂、丝裂霉素、阿霉素、苯巴比妥等;免疫抑制剂。
3、废弃的疫苗、血液制品等。
五、化学性废物具有毒性、腐蚀性、易燃易爆性的废弃的化学物品。
1、医学影像室、实验室废弃的化学试剂。
2、废弃的过氧乙酸、戊二醛等化学消毒剂。
3、废弃的汞血压计、汞温度计。
注:1、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是指使用一次后即丢弃的,与人体直接或者间接接触的,并为达到人体生理卫生或者卫生保健目的而使用的各种日常生活用品。
2、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是指临床用于病人检查、诊断、治疗、护理的指套、手套、吸痰管、阴道窥镜、肛镜、印模托盘、治疗巾、皮肤清洁巾、擦手巾、压舌板、臀垫等接触完整粘膜、皮肤的各类一次性使用医疗、护理用品。
3、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指《医疗器械管理条例》及相关配套文件所规定的用于人体的一次性仪器、设备、器具、材料等物品。
4、医疗卫生机构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药品及其相关的废物的管理,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