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税降费相关政策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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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缴纳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 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规定转登
记为小规模纳税人的,自成为小规模纳税人的当月起适用减征优惠。
2.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规定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自一般纳税人生 效之日起不再适用减征优惠。
3.增值税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应当登记为一般纳税 人而未登记,经税务机关通知,逾期仍不办理登记的,自逾期次月起不 再适用减征优惠。
减税降费相关政策简介
2020.3.23
房产税
一
本市层面
城镇土地使用税
车船税
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 资源税
二
国家层面
城市维护建设税 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
耕地占用税
教育费附加
地方教育附加
1.房产税
根据沪府规(2019)5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本市 房产税房产原值减除比例的通知》之规定,自2019年1月1 日起,本市按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房产税的纳税人,房产 原值减除比例调整为百分之三十。
1.财税〔2019〕13号
第三条: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
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 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
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 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
房产税 从价计征 从租计征
新减除比例 原减除比例
30%
20%
-
-
税率 1.2% 12%
2.城镇土地使用税
根据沪府规(2019)6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 发《上海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规定》的通知,自 2019年1月1日起,降低本市城镇土地使用税第一至
第五级纳税等级适用税额标准,降幅为50%,具体
是:一级区域由30元下调至15元、二级区域由20元 下调至10元、三级区域由12元下调至6元、四级区域 由6元下调至3元、五级区域由3元下调至1.5元,并与 原六级区域合并。
2.城镇土地使用税
纳税等级
一级区域
新税额标准
15
二级区域
Fra Baidu bibliotek
10
三级区域
6
四级区域
3
五级区域
六级区域
1.5
原税额标准
30
20
12 6 3 1.5
每平米年税额 每平米年税额 每平米年税额 每平米年税额 每平米年税额 每平米年税额
3.车船税
根据沪府规(2019)4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关 于印发《上海市车船税实施规定》的通知, 自2019 年1月1日起,全面调整本市车船税的税率水平, 将所有车辆的税额标准降低至法定税率最低水平。
关于减征优惠的办理方式:
纳税人自行申报享受减征优惠,不需额外提交资料。
关于纳税人未及时享受减征优惠的处理方式:
纳税人符合条件但未及时申报享受减征优惠 的,可依法申请退税或者抵减以后纳税期的应纳税 款。
感谢聆听
谢谢您一如既往的支持!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对本市增值税小规模纳税 人减征部分地方税费的通知》(沪府规(2019)10号), 自 2019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对本市增值税小规模
纳税人减按50%征收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
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1.财税〔2019〕13号
第四条: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已依法享受资源税、城 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 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优惠政策的,可
叠加享受本通知第三条规定的优惠政策。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
两个叠加!
关于纳税人类别变化时减征政策适用时间的确定:
记为小规模纳税人的,自成为小规模纳税人的当月起适用减征优惠。
2.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规定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自一般纳税人生 效之日起不再适用减征优惠。
3.增值税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应当登记为一般纳税 人而未登记,经税务机关通知,逾期仍不办理登记的,自逾期次月起不 再适用减征优惠。
减税降费相关政策简介
2020.3.23
房产税
一
本市层面
城镇土地使用税
车船税
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 资源税
二
国家层面
城市维护建设税 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
耕地占用税
教育费附加
地方教育附加
1.房产税
根据沪府规(2019)5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本市 房产税房产原值减除比例的通知》之规定,自2019年1月1 日起,本市按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房产税的纳税人,房产 原值减除比例调整为百分之三十。
1.财税〔2019〕13号
第三条: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
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 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
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 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
房产税 从价计征 从租计征
新减除比例 原减除比例
30%
20%
-
-
税率 1.2% 12%
2.城镇土地使用税
根据沪府规(2019)6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 发《上海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规定》的通知,自 2019年1月1日起,降低本市城镇土地使用税第一至
第五级纳税等级适用税额标准,降幅为50%,具体
是:一级区域由30元下调至15元、二级区域由20元 下调至10元、三级区域由12元下调至6元、四级区域 由6元下调至3元、五级区域由3元下调至1.5元,并与 原六级区域合并。
2.城镇土地使用税
纳税等级
一级区域
新税额标准
15
二级区域
Fra Baidu bibliotek
10
三级区域
6
四级区域
3
五级区域
六级区域
1.5
原税额标准
30
20
12 6 3 1.5
每平米年税额 每平米年税额 每平米年税额 每平米年税额 每平米年税额 每平米年税额
3.车船税
根据沪府规(2019)4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关 于印发《上海市车船税实施规定》的通知, 自2019 年1月1日起,全面调整本市车船税的税率水平, 将所有车辆的税额标准降低至法定税率最低水平。
关于减征优惠的办理方式:
纳税人自行申报享受减征优惠,不需额外提交资料。
关于纳税人未及时享受减征优惠的处理方式:
纳税人符合条件但未及时申报享受减征优惠 的,可依法申请退税或者抵减以后纳税期的应纳税 款。
感谢聆听
谢谢您一如既往的支持!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对本市增值税小规模纳税 人减征部分地方税费的通知》(沪府规(2019)10号), 自 2019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对本市增值税小规模
纳税人减按50%征收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
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1.财税〔2019〕13号
第四条: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已依法享受资源税、城 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 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优惠政策的,可
叠加享受本通知第三条规定的优惠政策。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
两个叠加!
关于纳税人类别变化时减征政策适用时间的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