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纪检监察派出机构管理问题的思考及建议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对纪检监察派出机构管理问题的思考及建议
纪检监察派出机构,既是纪检监察机关同各级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联系的桥梁和纽带,又是深入开展纪检监察工作的助手和“生力军”,他们在各行各业的工作战线上,认真履行“保护、教育、监督、惩处”的职责,默默无闻地从事着反腐倡廉和纪检监察的基础性工作,为从源头防治腐败做了大量的积极有效的工作,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但是,由于受各种主客观因素的制约,纪检监察派出机构在管理工作方面尚有一些问题需要作进一步的研究和探讨:
一是职责权限不够具体。

目前,纪检监察派出机构除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已明确的监察机关和监察人员的一些宏观职责和权限外,暂无一个明确、具体、切合实际、易于操作的“细则”可循;派出机构的工作原则、范围、内容、权限和工作标准尚不明确,应当履行哪些职责?每年应重点抓好哪些常规性的工作?年度工作应达到什么样的目标等等都尚未加以明确,致使多数派出机构的“专职”纪检监察人员成了所在单位的“机动”人员或勤务人员,常出现“种了别人的田,荒了自己的地”的现象;有的甚至长期处于无事可干的“闲置”状态。

二是机构设置不够合理。

从目前的状态看,不管是机关还是企事业单位,不管受派单位人多人少,也不管该单位是管钱、管人还是管物的,不管是行政职权相对集中还是比较单一的单位,基本上是统一的一种模式——“一长带一室”式。

不能因地、因事“量情用兵”,致使比较有限的纪检监察力量在总体分布上出现了“平均分配”、众寡不一、强弱不均的状态,结果出现了“有人无事干”和“有事无人干”的现象。

三是沟通联系不够紧密。

由于派出机构点多面广,且分散“驻扎”在各级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学习、管理教育和成长进步、生活待遇等实际问题都是由所属单位统一领导和安排,“双重管理”逐步被“一元化”管理
所替代;加之上级机关组织开展的活动较少、业务往来和横向联系不多,久而久之对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统一管理观念和领导、指挥意识逐渐地淡化起来,出现了“召之不能来,来之不能战”的现象。

四是管理措施不够完善。

从目前的情况看,派出机构实际上已成为一种“依附”机构,由于受到各种主客观因素和管理机制的制约,工作很难得心应手地开展,普遍存在“在人屋檐下,不能不低头”的现象。

常言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

从近几年查处的一些违纪案件中可以看到,在个别大案尤其是窝案中,少数纪检监察干部同流合污、共同参与作案的也为数不少。

通过多个派出机构的调查,有以上的人认为:在目前状况下,派出机构的纪检监察工作,普遍存在着“七难”现象,即关系难协调、工作难开展、作用难发挥、能力难提高、经费难落实、待遇难兑现、成效难体现。

也有不少人认为:现行的管理机制没能营造出一种栓心留人的工作氛围,缺少一些与所从事的纪检监察工作相配套的保障措施和激励机制,致使一些人总是“人在曹营心在汉”。

当前,监察室主任中途“跳槽”、“改行”的现象时有发生,把监察室当作过渡岗位或“跳板”的也大有人在。

其因何在?“难,使之然也”。

如何妥善地解决好上述问题,充分发挥派出机构的作用,这是当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都十分关心的一个热门话题。

本文试图结合自身的工作体验,从理论上谈几点看法:
一、因事设人精机构。

常言道:兵不在于多而在于精。

作为纪检监察部门最基层的派出机构——监察室,可谓是“岗位重要,责任重大,工作艰辛,使命光荣”。

由于其所处的地位、所履行的职责比较特殊,因此在机构的设置、人员的选配等方面,要坚持“认真、科学、合理、务实”和因事设人的原则,挑选一些“精兵强将”充实到一线,去摔打和磨练。

具体地说,就是要做到“五协调,四便于,三改变,二坚持,一促进”:五协调,即要使机构的设置与被派单位的工作性质、管理职能、行使职权的范。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