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云南发电有限公司2020第一期中期票据信用评级报告及跟踪评级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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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CMDCM (Debt Capital Markets)债券资本市场注册发⾏⼀、超短期融资券(SCP)⼀种回收短期流动性的⼯具,超级短期融资券,SCP。
超级短期融资券(简称“超级短融”)有望在今年年内推出,最先试点的⼀批发⾏主体都是“超级企业”,诸如中国移动、中国⽯油等中字头⼤型企业。
超级短融发⾏规则已经制定完毕,根据拟定规则,超级短融期限为7-270天,将有助于丰富货币市场产品,完善债券收益率曲线。
【定义】所谓超短期融资券(Super & Short-term Commercial Paper,SCP),是指具有法⼈资格、信⽤评级较⾼(⼀般为中央AAA级企业)的⾮⾦融企业在银⾏间债券市场发⾏的,期限在270天(九个⽉)以内的短期融资券。
【功能】SCP期限最短为7天,也可以此类推为14天、21天,最长期限不超过九个⽉。
这意味着SCP不同于⼀般的企业债券产品,发⾏规模将不受净资产40%的红线约束。
这将进⼀步丰富市场的利率期限结构、风险结构以及流动性结构,有利于形成短、中、长期兼备的市场化收益率曲线。
【优势】SCP⽐短期融资券更为灵活,可以满⾜企业短期流动资⾦不⾜的瓶颈,有助于提⾼企业流动性管理⽔平,特别适合财务集中管理的⼤型企业集团;在利率上也⽐银⾏流动性贷款更有竞争优势、更市场化,⽽银⾏贷款还要制约于央⾏的管制利率。
【现状】12⽉22⽇,中国银⾏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推出了⼀种新型短期直接债务融资产品——超短期融资券(SCP)。
虽然与短期融资券⼀样,针对企业发⾏,但最⼤不同在于,央⾏正在研究将SCP纳⼊公开市场操作⼯具箱。
这也意味着,央⾏将货币市场⾦融⼯具的应⽤,从⾦融机构扩展到⾮⾦融机构。
截⾄2012年5⽉初,7家超级央企和3家发电企业发⾏SCP,共注册4300亿元,累计发⾏3480亿,存续期余额1580亿元。
其中3个⽉期占⽐24.7%,6个⽉期占35.9%,9个⽉期占⽐39.4%。
【发⾏范围】⽬前超短期融资券试点范围包括九家⼤型国有企业及中国铁道部,根据试点结果将会决定是否进⼀步扩⼤到其他的企业。
2020年信用评级的分析报告
信用评级的分析报告一、企业概况1 、基本概况XXXXXXXXX(以下简称“公司”),是国有独资进出口贸易企业,成立于198X年。
公司原隶属于交通部,是我国交通行业对外贸易的重要窗口。
1998年,公司成建制加入了招商局集团,是集团专营贸易的企业。
公司注册资本5352万元,实收资本5352 万元。
公司许可经营范围:对外派遣实施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有效期至20XX年12月31日)。
公司一般经营范围:进出口业务;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业务;交通设备的销售、租赁;船舶、汽车等交通运输设备及配件、建筑材料及产品、化工材料及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五金材料及产品、筑路、养护设备及沥青、重油、电子产品、通讯设备材料、印刷设备、轻工、纺织设备、成套机械设备、汽车、日用百货的销售;对外修船业务;招标代理业务。
截至20XX年底,公司资产总额171198.19万元,负债总额161539.22 万元,所有者权益9658.97 万元。
xx 年实现营业收入113102.34 万元,利润总额4029.15 万元。
截至20XX年底,公司资产总额191549.79万元,负债总额181515.81 万元,所有者权益10033.99 万元。
xx 年实现营业收入95871.33 万元,利润总额4340.78 万元。
法定代表人:何***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118号招商局大厦6 层;公司类型:全民所有制。
2 、历史沿革公司成立于1981 年。
公司原隶属于交通部,是我国交通行业对外贸易的重要窗口。
1998 年,公司成建制加入了招商局集团,是集团专营贸易的企业。
二、竞争能力1 .经营环境(1)行业分析公司主要交通行业为主,因此本次行业分析将以交通行业为主。
(2)行业概况交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公路交通是国家优先鼓励发展和重点支持的行业,一直受到中央和各地方政府的高度重视。
现代交通是由公路、铁路、水路、航空、管道等五种运输方式构成的综合运输体系,其中,公路交通在综合运输体系中占主导地位。
中期票据承销规程
附:
企业发行短期融资券备案材料目录
一、发行人出具的《关于×××(企业名称)发行融资券的请示》
1-1发行人的基本情况和历史沿革 1-2发行人累计企业债券余额与净资产的比例 1-3发行人发行融资券募集资金的主要用途 1-4发行人按融资券相关管理规定履行义务的承诺 附录一企业董事会同意发行融资券的决议或具有相同法律效力的文件 附录二在申报时和批准前,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发行人聘请的律师、会计 师、信用评级机构等对发行申请文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书 附录三发行人章程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主承销商出具的《×××(企业名称)申请发行融资券的推荐函》 2-1推荐人的基本资质情况 2-2发行人的简要情况 2-3尽职调查的主要结论和推荐的主要理由 2-4履行发行申请程序的情况 附录一主承销商出具的《尽职调查报告》 附录二《×××(企业名称)申请发行融资券备案材料的核查意见》
(四)按规定向投资人分销融资券。
第十一条 承销机构有以下义务:
(一)承销融资券;
(二)督促发行人进行信用评级并及时公布评级结果;
(三)主承销商应建立发行人质量评价体系,明确推荐标准,在充分尽职调查的 基础上,推荐符合条件的发行人发行融资券;
(四)主承销商对发行人提供发行辅导,确保发行人充分了解其应遵守的法 律、规及所承担的相关责任,为发行人提供切实可行的专业意见及良好的顾 问服务;
附录二注册会计师关于报告期内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如有)的补充 意见
六、法律意见书 附录律师工作报告 七、偿债计划及保障措施的专项报告 八、关于支付融资券本息的现金流分析报告 九、承销协议及承销团协议 9-1主承销商和发行人签订的承销协议及补充协议 9-2承销团成员签订的承销团协议 9-3主承销商、承销团成员,信用评级机构、律师、注册会计师等及其所在 机构的从业资格证书(如有)复印件(该复印件需由该机构盖章确认
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内容及文件报送规定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内容及文件报送规定一、信息披露内容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8]第1号)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公告[2012]第2号)等规定,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人应向银行间债券市场信息披露的内容如下:1、当期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文件(除超短期融资券外),包括:(1)发行公告;(2)募集说明书;(3)信用评级报告和跟踪评级安排;(4)法律意见书;(5)企业最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最近一期会计报表。
(6)后续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还应包括《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额度确认函》;(7)在注册有效期内首次发行中期票据的,应一次性披露中期票据完整的发行计划;2、当期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文件包括:(1)发行公告;(2)募集说明书;(3)法律意见书;(4)企业主体评级报告;企业最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最近一期会计报表。
企业如已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披露上述第1条(4)、(5)款要求的有效文件,则在当期发行时可不重复披露。
企业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期限在1个月以内的可在公告发行文件的同时公布本息兑付事项。
3、债务融资工具涉及信用增级的,信用增级机构应披露相关信息。
4、债务融资工具在发行前,应向市场披露该期工具的《申购说明》。
5、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结束后,披露《发行情况公告》。
6、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人、信用增进机构、担保人及债券债务承继机构应披露年度审计报告、半年以及季度财务报表。
7、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应披露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
8、债务融资工具发生本息兑付时,应向市场公布本金兑付、付息事项。
9、根据发行文件中的债务融资工具跟踪评级安排,信用评级机构应每年及时提交已发行债券的跟踪评级报告。
二、信息披露文件报送规定1、依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等文件(以下统称《信息披露规则》)对信息披露时间规定如下: (1)首期发行债务融资工具(除超短期融资券)的,应至少于发行日前5个工作日披露发行文件;后续发行的,应至少于发行日前3个工作日披露发行文件。
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发行的条件、特点以及方式
(一)、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发行条件:A、中期票据发行条件:1、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企业净资产原则上不低于10亿元,注册上限为净资产的40%;2、具有稳定的偿债资金来源;3、拥有连续三年的经审计的会计报表;4、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盈利;5、待偿还债券余额不超过企业净资产的40%。
B、短期融资券发行条件:1、发行人为非金融企业或者金融行业,发行企业均应经过在中国境内工商注册且具备债券评级能力的评级机构的信用评级,并将评级结果向银行间债券市场公示。
2、发行和交易的对象是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不向社会公众发行和交易。
3、对企业发行融资券实行余额管理,待偿还融资券余额不超过企业净资产的40%。
4、融资券的发行由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承销,企业不得自行销售融资券,发行融资券募集的资金用于本企业的生产经营。
5、融资券采用实名记账方式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托管,中央结算公司负责提供有关服务。
6、融资券在债权债务登记日的次一工作日,即可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人之间的流通转让。
短期融资券的发行由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承销,企业不得自行销售融资券,发行融资券募集的资金用于本企业的生产经营。
(4)应由已在中国人民银行备案的金融机构承销。
(二)、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发行特点:A、中期票据发行特点:符合发行要求的非金融企业中期票据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该债券面向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所有投资人发行,由中国银行间交易商协会依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进行发行管理。
1、中期票据期限通常为3-10年;2、放宽发行主体的限制。
只要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理论上均可发行中期票据;3、发行市场化。
企业发行中期票据只需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并由交易商协会向央行备案;4、发行方式灵活。
中期票据完成注册之后,可以采用小额、连续或周期性的方式发行,在金额、期限和发行时间的选择上有很大的灵活性。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投资项目经济评价办法
附件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投资项目经济评价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集团公司投资项目前期工作质量,规范投资项目经济评价,切实反映投资项目收益水平,根据《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投资项目经济评价是项目投资管理工作的组成部分和重要环节,是投资项目决策的重要依据,是引导和促进资源合理配置、降低和规避投资风险,充分发挥投资效益的主要手段。
第三条投资项目经济评价工作以集团公司战略规划为统领,坚持科学发展观和价值思维理念,遵循独立、公正、客观、科学的原则,建立和完善投资决策体系,为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提供保障。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系统全资和控股项目的投资管理工作。
参股项目参照执行。
第二章项目经济评价主要内容第五条项目经济评价主要是对投资项目进行价值判断,重点分析项目的投资条件、盈利能力、竞争力、风险和技术经济可行性。
各类项目立项申请报告主要评价内容如下:(一)新建电源项目1. 项目基本情况,项目所在领域、区域市场状况分析,以及对集团公司在结构、布局、效益等方面的影响。
2. 项目建设条件分析,包括厂址、原料供给、产品消纳以及对外部事物的影响(环保、资源消耗)等。
3. 工程设想,造价、成本、能耗、环保等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的先进性、合理性分析,“同时期、同区域、同类型”项目竞争力分析。
4. 投资方案和融资方案合理性分析。
合作方应是经营业绩、投资实力和资信状况良好,对项目开发、建设及经营有积极作用,与公司形成优势互补的投资者。
5. 测算项目资本金内部收益率、投产后前三年净资产收益率及主要参数盈亏平衡点、发电成本,进行主要影响因素的敏感性分析。
6. 项目技术、市场、政策和配套设施等风险分析和规避措施。
7. 根据项目特点需要评价的其他内容。
(二)收购项目(含增资扩股项目)1. 项目基本情况,包括历史沿革、企业规模、项目批复情况、投资造价、股权结构、人员状况、生产设备状况、市场竞争能力、技术经济指标、近三年的财务数据、负债结构、对外担保情况、法律诉讼情况、财产权属情况、环保情况、经营管理状况、其它或有事项、以及存在或潜在的重大问题。
华电国际: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公司代码:600027 公司简称:华电国际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一、重要提示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王绪祥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冯荣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丁圣民先生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2.1主要财务数据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适用□不适用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单位:股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适用√不适用三、重要事项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适用□不适用1、本公司第一季度的营业收入为人民币221.16亿元,同比下降6.01%,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发电量降低。
2、本公司第一季度的营业成本为人民币184.68亿元,同比下降9.51%,主要原因是发电量降低及电煤价格下降的影响。
3、本公司第一季度的投资收益为人民币1.74亿元,同比增加36.34%,主要原因是参股发电企业收益增长的影响。
4、本公司第一季度的所得税费用为人民币4.73亿元,同比增加33.73%,主要原因是本公司盈利增加的影响。
5、本公司第一季度营业利润为人民币20.43亿元,同比增长46.09%;净利润为人民币16.00亿元,同比增长45.82%;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1.89亿元,同比增加54.44%,剔除永续债等权益工具持有人享有的收益人民币2.10亿元,实际为人民币9.79亿元,同比增加48.15%。
6、截至第一季度末,本公司应付票据为人民币4.56亿元,较期初下降42.25%,主要原因是燃料结算开具的银行承兑汇票到期解付的影响。
评级报告规范
评级报告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评级机构各类信用评级报告(以下简称“评级报告”)的出具行为,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评级机构出具的评级报告应当遵循信用评级的行业标准和自律规范。
第三条本评级机构在出具评级报告前必须履行实地调查义务。
必要时应予以回避或做出相应的人员回避安排,保证有充分的理由确认出具评级报告的数据、资料和结果的客观、准确、公正和及时。
第四条本评级机构出具各类评级报告应按照统一的信用评级标准和程序操作,保持所依据的标准和程序的一致性。
第五条评级报告应当采用浅显、简练、平实的语言,对评级结论做出明确释义。
第六条本评级机构出具评级报告应严格按照内部控制机制操作,实行有效的内部审核和质量控制。
第二章主体信用评级报告内容第七条主体信用评级报告应当包括概述、声明、评级报告正文、跟踪评级安排和附录等五部分。
对比较复杂的信用评级或特殊评级,可根据评级分析需要适当增加或调整内容,但须充分揭示出受评对象的信用风险。
第八条评级报告概述应包括受评对象的名称、主要财务数据、信用等级、评级展望、评级观点(主要优势与风险)、评级工作组成员及联系方式和出具报告的时间等内容。
第九条评级报告声明应包含以下内容:(一)除因本次评级事项评级机构与受评对象构成委托关系外,评级机构、评级人员与受评对象不存在任何影响评级行为独立、客观、公正的关联关系;(二)本评级机构与评级人员履行了实地调查和诚信义务,有充分理由保证所出具的评级报告遵循了真实、客观、公正的原则;(三)信用评级报告的评级结论是评级机构依据合理的信用评级标准和程序做出的独立判断,未因受评对象和其他任何组织或个人的不当影响而改变评级意见;(四)已对受评对象的跟踪评级做出明确安排;(五)信用评级报告用于相关决策参考,并非是某种决策的结论、建议等;(六)说明评级结果的时效限定;(七)本评级机构自愿接受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对评级工作的监管。
第十条主体信用评级报告正文包括评级报告分析及评级结论两部分。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承销业务介绍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承销业务介绍一、产品定义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包括CP和MTN等产品。
中期票据(MTN)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按照计划分期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债务融资工具,是交易商协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在银行间市场推出的创新产品。
短期融资券(CP)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约定在1年内还本付息的债务融资工具。
最初由人民银行在2005年根据《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推出,2008年4月9日开始纳入《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管理,涉及的产品结构等要素没有明显变化。
短期融资券与中期票据对比:二、监管政策(一)注册要求1.企业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债务融资工具均需在交易商协会注册,且均需申请成为特别会员,相关中介机构应为一般会员。
2.注册额度有效期2年,有效期内企业外部评级下降、改变注册额度、改换主承销商等均需重新注册,前次注册失效。
各债务融资产品待偿还余额合计(含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企业债、公司债、财务公司金融债等额度)不应超过企业净资产的40%。
3.企业可同时注册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协会对两种产品分别进行余额管理,即各产品的待偿还余额不超过各自注册额度。
4.前次注册未通过的企业,可在6个月后重新上报注册申请材料。
(二)滚动发行1.两次注册的间隔期要求:就发行人注册的每一种债务融资工具来说,前次注册额度内各期产品的最后兑付日期与下次注册额度内的首期产品发行日间隔至少应为45天。
2.两期产品的间隔期要求:对于发行人注册发行的各种债务融资工具中任何两期产品(可能均为CP或均为MTN,也可能是CP和MTN)的兑付日与发行日间隔至少为20天,即:发行日的选择应比兑付日提前20天以上或比兑付日靠后20天以上。
中期票据发行管理办法
中期票据发行管理办法1、期限在1年以上,大部分期限为3-10年,属于中长期票据融资工具,与期限在1年以内的短期融资券及10年以上的公司债券有着显著区别。
2、作为直接融资方式,融资成本明显低于银行贷款等间接融资方式。
3、一次注册可分期发行,发行方式灵活。
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会遇到一系列的困难,比如融资、偿债等。
应对这一类困难,发行中期票据是一种办法。
那么,我国有关中期票据发行管理办法是怎样的,有何具体要求?针对这一关乎政府、企业与投资人三方的重要问题,将在本文中为大家讲解相关知识。
一、中期票据英文Medium-term Notes的缩写。
中期票据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按照计划分期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债务融资工具。
公司发行中期票据,通常会透过承办经理安排一种灵活的发行机制,透过单一发行计划,多次发行期限可以不同的票据,这样更能切合公司的融资需求。
二、中期票据发行管理办法1、表达发行意向企业向承销银行表达发行意向,金融机构开展前期营销和调查工作,并将相关信息和初步营销情况上报总行公司银行部,重点包括:企业基本情况,财务状况,企业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发行意向、条件和拟发行规模,企业的持续经营能力与偿债能力等信息。
2、确立初步意向承销银行在初步营销并经企业同意后,可与客户签订承销合作意向书,并上报总行批准。
同时与发行人商定承销方式、发行费用等条款,与发行人签署主承销协议。
3、开展尽职调查签署主承销协议(或联合主承销协议)后,承销机构组成尽职调查项目小组,对发行人历史沿革、股权结构、产品市场、财务状况、募集资金用途、发展前景等进行调查分析研究,对发行人可能面临的各项风险及规避措施进行调查和披露,对有关部门及投资者关注的重要问题进行调查和披露。
协助发行人制定募集资金的使用监管制度、偿债保障措施,与发行人洽商具体的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额度、期限、利率区间等。
4、完成申请及注册文件尽职调查项目小组在完成尽职调查工作后,应会同发行人及有关中介机构按照交易商协会有关规定制作完成发行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的申报及注册文件。
中期票据
市场影响
中期票据中期票据对银行中期贷款具有明显的替代效应,一旦高信用品质的客户转移运用中期票据融资,商 业银行就面临着传统资产业务利润受到侵蚀的威胁,从而迫使商业银行进行深刻的转型,主动调整客户结构和业 务结构,提高风险定价能力,寻求风险和收益匹配的新型客户和新型业务,适应直接融资占比上升而贷款相对规 模萎缩的形势。
业界分析,在紧缩的货币政策环境下,直接融资的比重有望在短期融资券和拟推出的中期票据的带动下继续扩 大。在央行的年度工作会议上,央行表示将继续上调存款准备金率和公开市场操作等方式加大对冲流动性,加强窗 口指导,引导商业银行控制信贷投放,抑制银行体系的货币创造能力。
正式推出
中期票据备战多日之后,首批392亿元中期票据22日招标发行,正式亮相债券市场。生逢市场资金充裕、机 构配置欲望较高,投资者对首批登台的7家发行人发行的8只中期票据均表现出了较高的投资热情。
从短期融资券的发展历史看,中期票据的发展潜力可谓巨大。作为直接融资的工具,短期融资券从2005年上市 至 今 , 已 经 走 过 了 两 个 多 年 头 , 发 行 量 和 发 行 规 模 都 有 了 很 大 的 增 长 。 截 止 至 2 0 0 7 年 11 月 末 , 市 场 上 发 行 的 短 期 融 资 券已经达到565只,发行总额已经超过7500亿,远远高于其他企业债的发行规模。短期融资券的发展为企业提供了 一种直接融资的手段,为改变我国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失调状况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同时也有利于完善货币政策传 导机制,维护金融整体稳定,促进金融市场全面协调发展,短期融资券也日益成为国内货币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
相关研究
继推出短期融资券之后,央行另一项扩大直接融资的工具--中期票据也在酝酿之中。在1月3日召开的央行2008 年度工作会议上传出信息,央行将创新直接融资产品,研究开发能够实现企业直接融资的中期票据(期限为3-5年的票 据)。
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0第八期中期票据信用评级报告及跟踪评级安排
声明⏹本次评级为发行人委托评级。
除因本次评级事项使中诚信国际与评级对象构成委托关系外,中诚信国际与评级对象不存在任何其他影响本次评级行为独立、客观、公正的关联关系;本次评级项目组成员及信用评审委员会人员与评级对象之间亦不存在任何其他影响本次评级行为独立、客观、公正的关联关系。
⏹中诚信国际及其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机构没有对该受评对象提供其他非评级服务,经审查不存在利益冲突的情形。
⏹本次评级依据评级对象提供或已经正式对外公布的信息,相关信息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由评级对象负责。
中诚信国际按照相关性、及时性、可靠性的原则对评级信息进行审慎分析,但对于评级对象提供信息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不作任何保证。
⏹本次评级中,中诚信国际及项目人员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相关要求,按照中诚信国际的评级流程及评级标准,充分履行了勤勉尽责和诚信义务,有充分理由保证本次评级遵循了真实、客观、公正的原则。
⏹评级报告的评级结论是中诚信国际依据合理的内部信用评级标准和方法,遵循内部评级程序做出的独立判断,未受评级对象和其他第三方组织或个人的干预和影响。
⏹本信用评级报告对评级对象信用状况的任何表述和判断仅作为相关决策参考之用,并不意味着中诚信国际实质性建议任何使用人据此报告采取投资、借贷等交易行为,也不能作为使用人购买、出售或持有相关金融产品的依据。
⏹中诚信国际不对任何投资者(包括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使用本报告所表述的中诚信国际的分析结果而出现的任何损失负责,亦不对发行人使用本报告或将本报告提供给第三方所产生的任何后果承担责任。
⏹本次评级结果中的信用等级自本评级报告出具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受评债券的存续期。
债券存续期内,中诚信国际将按照《跟踪评级安排》,定期或不定期对评级对象进行跟踪评级,根据跟踪评级情况决定评级结果维持、变更、暂停或中止评级对象信用等级,并及时对外公布。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南竹杆胡同2号银河SOHO6号楼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受贵公司委托,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对贵公司及贵公司拟发行的“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八期中期票据”的信用状况进行了综合分析。
华电国际: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027 公司简称:华电国际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一重要提示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无二公司基本情况2.1公司简介2.2公司主要财务数据2.3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2.4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适用√不适用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适用√不适用2.6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适用□不适用单位:亿元币种:人民币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关于逾期债项的说明□适用√不适用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3.1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本公司按照中国会计准则财务报告合并口径计算的2020年上半年累计发电量为929.76亿千瓦时,比2019年同期降低约8.66%;上网电量完成870.62亿千瓦时,比2019年同期降低约8.53%。
发电量及上网电量同比降低的主要原因是受新冠病毒及山东区域外购电增长的影响。
报告期内,本公司发电机组的平均利用小时为1,638小时,其中燃煤发电机组的利用小时为1,830小时;供电煤耗为288.52克/千瓦时,显著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报告期内,本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为人民币415.31亿元,比上年同期减少5.91%;营业成本为人民币345.70亿元,比上年同期减少9.45%;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3.86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43.49%;基本每股收益为人民币0.198元。
3.2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适用√不适用3.3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银行间交易商协会产品
融资券对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人发行,只在银行间债券市场进 行交易。融资券不对社会公众发行。
中国人民银行依法对融资券的发行、交易、登记、托管、结算、兑付 进行监督管理。
企业短期融资券的相关政策法规
中国人民银行令〈2005〉第2号(2005年5月23日) 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5〉第10号(2005年5月23日) 《短期融资券承销规程》(2005年5月23日)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中国工商银行等12家金融机构从事短期融 资券承销业务的通知——银发〈2005〉133号(2005年5月25日)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交通银行银行等6家商业银行从事短期融资 券主承销业务的通知——银发〈2005〉174号(2005年7月7日)
21
主管机关
2.3 主要特点
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发行制度
注册制(窗口指导)
注册额度上限 不超过净资产的40%(扣除企业债、短期融资券)
期限
不超过5年
发行方案
最高额度和期限内,可分期发行,也可一次性发行
发行人资质
具有法人资格的优质非金融企业
资金用途
流动资金、调整债务结构、固定资产投资等
发行及交易市场 银行间债券市场(银行、保险、基金、财务公司购买持有)
水平
以上
优势对比
优势
劣势
➢ 发行采用交易商协会注册 制,在额度有效期内经过 申请备案即可,发行手续 相对而言非常简便,发行 效率较高。
➢ 初期只有资信评级为AAA的企业才能发行 ;对发行人的资信要求较高,发行主体受 限。
➢ 相对公司债、企业债发行期限短。
中期票据
➢ 发行利率水平较低,有利 于低成本筹资。
电力行业报告:云南省电力实现量价齐升,推荐关注当地运营商
行业报告 | 行业点评请务必阅读正文之后的信息披露和免责申明1电力证券研究报告 2020年08月18日投资评级 行业评级 强于大市(维持评级)上次评级 强于大市作者郭丽丽 分析师SAC 执业证书编号:S1110520030001 ****************杨阳SAC 执业证书编号:S1110520050001 ******************靳晓雪SAC 执业证书编号:S1110520050002 *******************资料来源:贝格数据相关报告1 《电力-行业点评:需求平稳复苏,三月发用电降幅收窄》 2020-04-182 《电力-行业专题研究:火电行业系列报告1:火电估值如何修复?》 2020-04-133 《电力-行业点评:11月用电量增速4.7%环比微升,火电增速4.4%仍较可观》 2019-12-23行业走势图云南省电力实现量价齐升,推荐关注当地运营商事件:近日,昆明电力交易中心披露了2020年8月云南电力交易月报,7月份云南省内用电量172.1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6.35%;2020年7月云南电网发电量(含小电)389.4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8.32%。
点评:云南用电需求快速增长,重点行业开工率持续攀升7月份云南省内用电量172.1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6.35%。
主要用电行业开工率方面,2020年7月,省内重点用电行业开工率为68.1%,环比上升3.38个百分点,同比上升4.36个百分点。
其中,黄磷、电石、化肥、水泥行业开工率同比上升15.45、6.74、4.23、3.49个百分点;电解铝7月开工率为95.02%,同比提高2.6个百分点。
西电东送电量同比增长20.26%,超月度计划39.7%2020年7月,云南省西电东送电量完成216.0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0.26%,比年度分月计划增送61.4亿千瓦时。
其中,云南电网送广东和广西分别为82.74和35.95亿千瓦时,同比-7.85%和+80.67%;滇西北送广东电量41.64亿千瓦时,同比+7.72%。
云南山区规模化开发风电项目风机选型和布置方案优选方法思考
云南山区规模化开发风电项目风机选型和布置方案优选方法思考发布时间:2022-12-05T03:06:17.697Z 来源:《当代电力文化》2022年14期作者:徐茜[导读] 我国风电行业经过近20年的努力,已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截止2020年底,我国风电装机容量达到2.1亿千瓦。
徐茜中国电建集团昆明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我国风电行业经过近20年的努力,已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截止2020年底,我国风电装机容量达到2.1亿千瓦。
伴随着风电行业的茁壮成长,随之而来的是风力发电上网电价补贴的取消,从2021年起新核准的风电项目全部实行平价上网,对风电行业带来了新的挑战。
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能源局下发的《关于印发云南省在适宜地区适度开发利用新能源规划及配套文件的通知(云能源水电〔2020〕153号)》,云南省风电项目枯平期(1~5月,11~12月)2000小时内的上网电量电价执行燃煤发电上网基准电价0.3358元/kWh,汛期发电量中500小时电量部分执行2020年省内集中交易撮合下限价格,超发电量上网电价在市场化配置资源中竞争形成。
也就是说,云南省新建风电项目年综合上网电价将低于0.3358元/kWh,约在0.29元/kWh,比2019年风电上网指导电价0.39元/kWh(二类资源区)还低0.1元/kWh左右。
一方面是上网电价降低,另一方面是风能资源条件相对较差,开发限制因素也增多。
因此,项目的风机选型和方案优选就成为项目决策的关键,为选择经济性较优的方案,除了对项目进行精细化设计外,有必要从云南山区规模化开发风电项目的特点出发,探索适合项目特点的风机选型和方案优选方法。
通过对云南省“在适宜地区适度开发利用新能源规划”中规划项目进行初步分析,项目普遍具有以下特点:1、项目规模较大,单个项目装机规模从200MW到500MW;2、由于项目规模大,按目前的主流的风机单机容量考虑,所需机位上百个,所需机位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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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a Chengxin International Credit Rating Co.,Ltd .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南竹杆胡同2号银河SOHO6号楼邮编:100010 电话:(8610)6642 8877 传真:(8610)6642 6100华电云南发电有限公司:受贵公司委托,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对贵公司及贵公司拟发行的“华电云南发电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的信用状况进行了综合分析。
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委员会最后审定,贵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 +,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中期票据的信用等级为AA +。
特此通告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信用评级委员会二零二零年一月九日 [2019]2003D华电云南发电有限公司2020发行主体 华电云南发电有限公司 发行主体信用等级 AA +评级展望 稳定 中期票据信用等级 AA + 注册额度 5亿元 本期发行规模 5亿元 发行期限 5年 偿还方式 每年付息一次,到期还本付息 发行目的 偿还到期债务及公司金融机构借款 概况数据 华电云南 2016 2017 2018 2019.9总资产(亿元) 586.19 309.87 762.77 753.31 所有者权益合计(亿元) 100.01 47.51 185.96 183.07 总负债(亿元) 486.18 262.35 576.82 570.24 总债务(亿元) 460.87 252.63 488.30 506.49 营业总收入(亿元) 44.18 30.19 31.72 51.22 净利润(亿元) -14.95 -5.09 42.05 -1.43 EBIT (亿元) 3.92 3.14 55.55 -- EBITDA (亿元) 24.67 14.81 67.40 -- 经营活动净现金流(亿元) 28.14 15.29 13.86 29.24 营业毛利率(%) 13.74 11.06 7.70 33.01 总资产收益率(%) 0.66 0.70 10.36 -- 资产负债率(%) 82.94 84.67 75.62 75.70 总资本化比率(%) 82.17 84.17 72.42 73.45 总债务/EBITDA(X) 18.68 17.06 7.215 -- EBITDA 利息倍数(X) 1.16 1.25 5.50 -- 注:公司财务报表均采用新会计准则编制;2017年财务数据取自2018年报期初数;2019年前三季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在计算债务及相关财务指标时,将应付(超)短期融资券科目金额调整至短期债务,公司融资租赁款已由长期应付款调入长期债务;由于缺乏有关数据,2019年前三季度部分财务指标无法计算。
分析师 项目负责人:李雪玮 xwli@ 项目组成员:王琳博 lbwang@ 电话:(010) 66428877 传真:(010) 66426100 2020年1月9日 基本观点中诚信国际评定华电云南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云南”或“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 +,评级展望为稳定;评定“华电云南发电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的债项信用等级为AA +。
中诚信国际肯定了公司股东及政策支持力度很强、资本实力大幅提升、财务杠杆有所下降、水电资产优质、上网电量持续增长以及融资渠道畅通等优势。
同时,中诚信国际也关注电量消纳情况、云南省电改进展以及公司盈利能力较弱等因素对公司经营和整体信用状况的影响。
优 势股东及政策支持力度很强。
公司的控股股东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集团”)是国务院国资委直属的大型综合性发电集团之一,公司作为华电集团在云南省唯一的电力业务运营平台,可得到股东的大力支持。
另外,近年来,国家相继出台多项政策以改善西南水电消纳情况。
其中,公司龙头电站龙盘水电站推进进度将有所加快,其多年调节水库将大幅改善金沙江流域水电的调节性能,提高机组利用效率。
同时,公司部分煤电机组可获得电价水平相对较高的政策性电量。
资本实力大幅提升,财务杠杆有所下降。
2018年12月,公司债转股资金到位,使得实收资本增加20.00亿元,同时受合并范围变化的影响,2018年末公司所有者权益大幅增长,公司资本实力明显提升,受益于此,公司财务杠杆有所下降。
水电资产优质,具备一定的区域垄断优势。
公司水电资产主要位于金沙江中游河段和怒江流域,径流丰沛而稳定、落差大,水电资产优质。
另外,金沙江中游梯级电站和怒江中下游水电站合计开发容量约占全国经济可开发水电站装机容量的17.05%,在我国水电开发规划中的战略地位显著,具有一定的区域资源垄断优势。
公司上网电量持续增长。
受益于用电需求回升、促进清洁能源消纳政策的不断落实以及政策支持等,公司上网电量逐年增长,2016~2018年及2019年1~6月,公司分别完成上网电量235.39亿千瓦时、262.64亿千瓦时、331.25亿千瓦时和139.64亿千瓦时。
融资渠道畅通。
截至2019年9月末,公司获得银行授信总额为388.55亿元,其中未使用授信额度82.96亿元,良好的银企关系为公司资金需求和债务本息偿付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CCXI-20192003D-02关注电量消纳情况。
2018年以来,云南省内用电需求增速开始逐步回升,但省内用电市场仍供大于求,电量消纳有限。
另外,云南省政府根据省内扶贫等情况,每年核定西电东送计划电量,未来公司外送电量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另外,云南省政府每年核定优先发电计划,公司煤电机组政策性电量亦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中诚信国际将持续关注云南省用电供需、政策调整及外送情况等因素对公司电量消纳的影响。
云南省电改情况。
根据云南省电力市场化交易实施方案,公司所有机组均需通过电力市场交易,竞价上网。
但受电量消纳有限的影响,竞价上网电价远低于公司机组核定电价,对公司机组盈利能力产生很大影响,中诚信国际将持续关注云南省电改进展情况。
经营性盈利能力较弱。
受电力市场化改革不断推进,同时下游用电需求不足,公司机组利用效率虽然同比提升,但仍处于全国相对较低水平。
另外,受市场竞价等因素影响,上网电价低位运行,同时煤炭价格快速上涨,使得公司机组盈利能力较弱。
2016~2018年及2019年1~9月,公司经营性业务利润分别为-13.87亿元、-7.34亿元、-9.32亿元和-1.32亿元,虽然亏损面有所收窄,但经营性盈利能力仍较弱。
评级历史关键信息声明一、本次评级为发行人委托评级。
除因本次评级事项使中诚信国际与评级对象构成委托关系外,中诚信国际与评级对象不存在任何其他影响本次评级行为独立、客观、公正的关联关系;本次评级项目组成员及信用评审委员会人员与评级对象之间亦不存在任何其他影响本次评级行为独立、客观、公正的关联关系。
二、中诚信国际及其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机构没有对该受评对象提供其他非评级服务,经审查不存在利益冲突的情形。
三、本次评级依据评级对象提供或已经正式对外公布的信息,相关信息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由评级对象负责。
中诚信国际按照相关性、及时性、可靠性的原则对评级信息进行审慎分析,但对于评级对象提供信息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不作任何保证。
四、本次评级中,中诚信国际及项目人员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相关要求,按照中诚信国际的评级流程及评级标准,充分履行了勤勉尽责和诚信义务,有充分理由保证本次评级遵循了真实、客观、公正的原则。
五、评级报告的评级结论是中诚信国际依据合理的内部信用评级标准和方法,遵循内部评级程序做出的独立判断,未受评级对象和其他第三方组织或个人的干预和影响。
六、本信用评级报告对评级对象信用状况的任何表述和判断仅作为相关决策参考之用,并不意味着中诚信国际实质性建议任何使用人据此报告采取投资、借贷等交易行为,也不能作为使用人购买、出售或持有相关金融产品的依据。
七、中诚信国际不对任何投资者(包括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使用本报告所表述的中诚信国际的分析结果而出现的任何损失负责,亦不对发行人使用本报告或将本报告提供给第三方所产生的任何后果承担责任。
八、本次评级结果中的信用等级自本评级报告出具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受评债券的存续期。
债券存续期内,中诚信国际将按照《跟踪评级安排》,定期或不定期对评级对象进行跟踪评级,根据跟踪评级情况决定评级结果维持、变更、暂停或中止评级对象信用等级,并及时对外公布。
发行主体概况华电云南发电有限公司前身为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云南公司。
2005年6月,华电集团以在滇5家内部核算电厂净资产以及对云南华电昆明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明公司”)、云南华电巡检司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巡检司公司”)以及云南华电镇雄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镇雄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出资,设立了华电云南发电有限公司,注册资本4亿元。
2016年11月,华电集团在云南区域实施管理整合,将所持云南华电金沙江中游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中公司”)、云南华电怒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怒江公司”)以及云南华电鲁地拉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地拉公司”)股权无偿划转给公司。
2018年12月,公司收到中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增资款10.00亿元,认缴注册资本2.42亿元;收到工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增资款10.00亿元,认缴注册资本2.41亿元,截至2019年9月末,公司实收资本达25.83亿元,控股股东为华电集团,持有公司81.28%股权;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负责管理华电集团在滇的所有资产,主要为开发、建设和生产经营管理的金沙江中游“上四级电站”龙盘(420万千瓦)、两家人(300万千瓦)、梨园(240万千瓦)和阿海(200万千瓦)、“下四级电站”中鲁地拉(216万千瓦)、怒江中下游水电(2,130万千瓦)以及中小水电机组(41.05万千瓦);并参股开发金沙江中游“下四级电站”的金安桥(240万千瓦)、龙开口(180万千瓦)和观音岩(300万千瓦)水电站;公司还开发建设云南省内的风电和火电项目,并托管华电福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福新”)1在云南的风电资产(31.30万千瓦)。
截至2019年6月末,公司已投产可控装机容量953.65万千瓦;其中水电已投产可控装机容量697.05万千瓦,风电已投产可控装机容量16.60万千瓦,火电已投产可控装机容量240万千瓦。
截至2018年末,公司总资产规模762.77亿元,所1华电福新为华电集团全资子公司,主要从事福建省水电和煤电项目,以及华电集团在全国范围内风电和其他清洁能源项目的开发、管理和运营,截至2017年6月末,华电福新已投产可控装机容量为有者权益185.96亿元,资产负债率75.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