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综合防尘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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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综合防尘管理制度

煤矿综合防尘管理制度

煤矿综合防尘管理制度一、综述为了保障煤矿生产作业安全、保护职工健康,本制度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煤矿进行综合防尘管理。

本制度的实施对象为所有煤矿生产作业人员。

二、防尘措施1. 技术措施•采取细化、湿式作业,减少作业粉尘的扬尘过程;•建设通风系统,及时排除煤矿内多余粉尘;•采用封闭、围护式作业方法减少粉尘飞扬;•采用防尘药水、抑尘剂等化学措施进行防尘;•在装置淘洗设备,减少粉尘飞扬率。

2. 行政措施•加强职工防尘知识培训,引导其掌握相应的防尘技能;•应当在进入煤矿作业区域前,穿戴符合要求的防尘防护用品,如口罩、护目镜等;•对不戴防护用品、滥用防护用品的职工严格处罚;3. 园区措施•打造绿化园区,在煤矿区域内种植粉尘吸附性植物,减少粉尘污染;•对煤矿区域内的道路、露天场地进行全天候洒水,降尘抑尘。

三、防尘管理1. 领导层面•建立防尘管理条例,宣传贯彻到位;•设立防尘管理机构,按照运营需求配备防尘管理人员,统筹、协调、管理防尘工作;•建设防尘管理网络,建立煤矿在线监控指挥系统。

2. 监督检查•聘请职业卫生技术人员,对防尘实施效果进行监测,对防尘工作制度进行评估和修改;•采用无人机、网络监控相结合的方式对不便人员进入的区域进行实时监控,保障煤矿生产作业安全。

3. 处罚制度•对未佩戴防护用品的职工、操作不当的人员进行处罚,可视情况给予口头警告、罚款以及停工整顿等措施。

四、安全教育•将煤矿安全管理教育和防尘工作教育贯穿于日常安全教育中;•加强上岗前培训,普及防尘知识和技能;•定期网络教育,免费提供防尘防护用品等。

五、总结综合防尘是煤矿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实施防尘管理,坚持技术、行政、园区、教育等多重措施,能够有效减少煤矿粉尘危害,防止矿井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护职工身体健康,为煤矿生产作业提供坚实保障。

矿井综合防尘措施及管理制度范本

矿井综合防尘措施及管理制度范本

矿井综合防尘措施及管理制度范本一、引言矿井工作环境的尘埃污染是一项严重的职业安全与健康问题,应采取综合防尘措施来保护工人的身体健康。

本文将介绍矿井综合防尘措施及管理制度的范本。

二、矿井综合防尘措施1. 矿井通风系统(1)确保矿井通风系统的正常运行,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2)提高通风风量,保持正常的风速,促进尘埃的扩散与稀释。

(3)优化排风系统,减少尘埃积聚的可能性。

2. 措施防尘设备(1)使用高效过滤器,确保空气中的尘埃颗粒被有效过滤。

(2)定期清洁和更换过滤器,以保持过滤器的良好工作状态。

(3)使用湿式吸尘器清理地面和设备,有效减少尘埃的扬尘。

3. 作业管理措施(1)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避免高风速期间进行扬尘作业。

(2)设置封闭作业区域,减少尘埃的扩散。

(3)采取湿法作业,使用水雾或喷雾系统控制尘埃扬尘。

(4)培训工人,提高他们的防尘意识和技能。

三、矿井防尘管理制度1. 责任分工(1)明确防尘工作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

(2)制定清晰的责任分工和工作流程。

2. 防尘目标(1)确定防尘目标,如降低尘埃浓度、减少尘肺病的发病率等。

(2)制定可量化的目标,并进行定期评估和监测。

3. 防尘计划(1)制定全面的防尘计划,包括具体的工作任务和时间表。

(2)确定所需资源,如设备、人员和培训等。

4. 风险评估和监测(1)定期进行风险评估,识别和评估尘埃污染源。

(2)建立监测系统,监测矿井空气中的尘埃浓度。

5. 预防措施(1)根据风险评估结果,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如改进作业工艺、提高通风效果等。

(2)制定文件,详细说明预防措施的实施方法和要求。

6. 培训和教育(1)定期进行防尘培训,提高员工的防尘意识和技能。

(2)制定培训计划,明确培训内容和培训对象。

7. 监督和检查(1)建立监督和管理机制,确保防尘措施的有效实施。

(2)定期进行现场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四、结论矿井综合防尘措施及管理制度是保护工人健康的重要手段。

矿井综合防尘措施及管理制度

矿井综合防尘措施及管理制度

矿井综合防尘措施及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中关于防治矿井粉尘危害的各项规定,进一步明确各单位、部门在矿井综合防尘工作中的职责,完善制度,规范管理,杜绝井下粉尘堆积和有效降低粉尘对职工的危害,防止煤尘爆炸事故的发生,保护职工的安全和身体健康,结合我矿防尘工作的实际情况,本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明确责任、齐抓共管”和谁使用、谁管理、谁维修”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矿井下的综合防尘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的主要任务是:加强矿井综合防尘工作,控制粉尘的产生、扩散和积累,改善职工的作业环境,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确保矿井的安全生产。

第四条本制度的依据是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中关于防治矿井粉尘危害的各项规定,以及国家和行业标准。

第五条本制度的执行主体是矿井综合防尘工作的各级管理人员和全体职工。

第六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矿长所有。

第二章矿井综合防尘组织管理第七条矿井综合防尘工作实行矿长负责制,矿长是矿井综合防尘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矿井综合防尘工作全面负责。

第八条矿井应设立综合防尘领导小组,组长由矿长担任,副组长由矿总工程师担任,成员由各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综合防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矿井综合防尘工作。

第九条矿井应设立综合防尘管理办公室,负责矿井综合防尘的日常管理工作。

综合防尘管理办公室设在安全监察部,部长由安全监察部长兼任,工作人员由各相关部门抽调。

第十条矿井综合防尘工作应纳入矿井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与矿井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同步计划、同步实施、同步检查、同步考核。

第十一条矿井应定期召开综合防尘工作会议,研究解决综合防尘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部署综合防尘工作任务。

第十二条矿井应建立健全综合防尘工作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全体职工在综合防尘工作中的职责和任务。

第十三条矿井应建立健全综合防尘工作考核制度,对综合防尘工作的质量和效果进行定期考核。

第三章矿井综合防尘技术管理第十四条矿井综合防尘工作应采取综合治理、分区管理、重点控制的技术管理措施。

煤矿综合防尘管理制度范本

煤矿综合防尘管理制度范本

煤矿综合防尘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一、为加强煤矿防尘工作,促进煤矿安全生产,保护矿工身体健康,根据《煤矿安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内所有正在运营的煤矿和有关人员,包括管理人员、作业人员、外包单位和其他与煤矿有业务往来的单位和个人。

第二章防尘管理机构和人员一、煤矿应设立防尘管理机构,具体人员设置和职责如下:(一)防尘管理机构由总经理领导,设立防尘管理办公室,负责煤矿的防尘工作。

(二)防尘管理办公室由专职人员组成,包括防尘工程师、安全工程师和岗前培训师,分别负责防尘设计、防尘设备维护和矿工培训等工作。

二、防尘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的岗位资质和经验,熟悉煤矿防尘工作的理论和实践,能够独立完成本工作职责。

第三章防尘管理制度一、煤矿应建立健全防尘管理制度,确保煤矿防尘工作的有序进行。

(一)煤矿防尘工作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执行,严格控制粉尘超标情况的发生。

(二)煤矿应制定防尘目标和计划,并定期进行评估和调整。

(三)煤矿应落实防尘设备和工艺的改进和更新,确保设备的高效运行。

(四)煤矿应建立防尘监测和报告制度,及时掌握粉尘浓度和防尘效果。

(五)煤矿应加强对矿工的防尘培训和教育,提高矿工的安全意识。

二、煤矿应建立防尘工作台账,详细记录防尘工作的实施情况和效果。

第四章防尘设备和工艺一、煤矿应配备适合的防尘设备和工艺,确保煤矿的防尘效果达到相关标准要求。

(一)煤矿应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防尘设备,确保其性能和质量合格。

(二)煤矿应定期维护和检修防尘设备,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三)煤矿应采取有效的防尘工艺措施,如喷水降尘、覆盖堆场、湿法磨煤等,降低粉尘污染。

(四)煤矿应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和完善防尘设备和工艺,提高防尘效果。

第五章防尘培训和教育一、煤矿应加强对矿工的防尘培训和教育,提高矿工的防尘意识和技能。

(一)煤矿应制定详细的矿工防尘培训计划,并按计划组织培训。

(二)煤矿应培训矿工正确使用防尘设备,了解防尘工艺的操作方法。

矿井综合防尘管理制度

矿井综合防尘管理制度

矿井综合防尘管理制度一、矿井综合防尘工作由矿总工程师负责,并建立有专业防尘队伍。

二、矿井必须建立完善的静压供水系统,地面建筑永久性水池,容量不得小于500立方米。

三、井下防尘管路(包括主管、支管)的管径选择,要满足生产和防尘洒水的需要。

防尘管路必须敷设到矿井主要进回风巷、采区上下山、车场、溜煤眼、转载点和采掘工作面等。

井下煤仓放煤口、溜煤眼放煤口、转送机转载点等地点,都必须安设喷雾装置,作业时进行喷雾降尘。

井下主要运输巷、主要回风巷、上下山及采掘工作面所敷设的防尘洒水管路上,每隔100米安设一个三通阀门,皮带巷每隔50米应设一个三通阀门,皮带机头必须设三通阀门,以供冲刷巷道使用。

四、防尘用水水质必须每年测定一次。

采区巷道、采掘工作面巷道管路中,都要安装过滤器,每月要冲洗一次过滤设施。

五、回采工作面防尘措施1、喷雾洒水设施回采工作面必须有完善的供水管路,运、回两巷管路每隔50米设置一三通阀门,每天冲洗一次巷道,严禁巷道煤尘堆积。

运、回两巷口以里50米、安全出口以外20-50米范围内各安装一道水幕,水幕覆盖全断面、灵敏可靠,出煤期间要正常使用。

综采放顶煤支架,每架都要安装移架喷雾,放煤口必须安装自动喷雾,移架、放煤期间正常使用。

各种喷雾洒水设施在工作面投产时,必须一步到位,安装齐全,坚持谁受益,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由通风科负责监督检查,其完好使用率达到95%以上,失修率在5%以下。

六、掘进工作面防尘措施1、掘进工作面防尘系统完善,三通阀们齐全,必须采取水炮泥、放炮前后洒水降尘、冲刷巷帮、装岩(煤)洒水和净化水流等综合防尘措施。

净化水幕安设两道,距回风口50米处一道,距掘进面30-50米范围安装一道。

2、综掘工作面必须使用机组内外喷雾,使用水压符合要求。

七、运输巷道防尘措施主要进回风巷、主要联络巷每月冲洗一次,主要运输巷每半年刷白一次。

八、隔爆设施生产矿井每延伸一个新水平、新采区、要组织一次煤尘爆炸性鉴定工作。

矿井综合防尘措施及管理制度范文(4篇)

矿井综合防尘措施及管理制度范文(4篇)

矿井综合防尘措施及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矿井防尘工作,保护矿工身体健康,提高矿井生产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矿井的防尘工作,包括矿井的预防措施、监测与测量、卫生管理等方面。

第三条矿井应建立健全防尘工作的组织机构,确保防尘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四条矿井应加强对员工的防尘培训,提高员工的防尘意识。

第二章预防措施第五条矿井应采取以下预防措施,减少扬尘和防止粉尘扩散:1. 加强采掘仓面湿法喷淋,控制采掘喷雾密度;2. 定期清扫控尘系统中的堵塞物,确保系统运行畅通;3. 定期检查和更换损坏的喷粉尘设备和管道;4. 加强对采煤机和输送机的维护,减少故障引起的扬尘;5. 合理布置矿井通风系统,保证新风、回风良好循环,加强风流控制;第六条矿井应加强对地面和井下运输车辆的防尘控制:1. 加装防尘罩和尘土捕集器;2. 定期检查和清扫车辆的防尘装置;3. 限制车辆在井下的速度,减少尘土扬起;4. 定期清洗和维护运输道路,防止尘土飞扬;第七条矿井应加强对矿山建筑物的防尘控制:1. 定期清洗和维护建筑物外墙;2. 安装封闭设施和防尘帘;3. 加强对建筑物内部的清扫和保洁,防止尘土积累;第三章监测与测量第八条矿井应建立完善的粉尘监测与测量系统,确保粉尘浓度的及时监测。

第九条矿井应定期对扬尘源进行测量,以确定采取的防尘措施的效果。

第十条矿井应定期对矿工进行健康检查,判断其是否受到粉尘污染。

第十一条矿井应将监测结果及时上报,并制定相应的纠正措施。

第四章卫生管理第十二条矿井应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切实保护矿工身体健康。

第十三条矿井应建立卫生室,配备必要的防尘设备和药品,并定期开展卫生工作。

第十四条矿井应建立防尘用品发放制度,确保矿工配备必要的防尘用品。

第十五条矿井应加强对矿工的健康教育,提高矿工的卫生意识。

第十六条矿井应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负责人的防尘工作责任。

第五章督导与检查第十七条矿井应建立健全防尘工作的督导与检查制度,定期对矿井防尘工作进行督导与检查。

矿井防尘管理制度范本

矿井防尘管理制度范本

矿井防尘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1.1 为了保障矿井安全生产,减少煤尘对矿工的危害,制定本矿井防尘管理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矿井的防尘管理工作。

1.3 矿井应当依法建立健全防尘管理制度,明确防尘管理职责、目标和措施,确保矿井防尘工作的有效实施。

1.4 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防尘工作的重要性,把矿井防尘工作作为促进矿井安全生产的重要举措。

第二章防尘工作责任2.1 矿井领导班子是防尘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矿井的防尘管理工作。

2.2 矿井领导班子要制定明确的防尘工作目标,保证矿井达到国家防尘标准要求。

2.3 领导班子要加强防尘工作的组织和领导,明确各岗位责任,做好人员培训和技术指导。

2.4 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做好防尘工作,定期检查和评估矿井的防尘情况,并及时采取措施纠正问题。

第三章防尘技术措施3.1 矿井应当建立完善的防尘技术措施,包括矿井通风系统、喷雾降尘设备等。

3.2 矿井通风系统应当按照国家标准和规定进行设计和建造,确保矿井内空气的流通和清新。

3.3 矿井应当配备喷雾降尘设备,对矿井内的煤尘进行有效喷雾和处理,减少煤尘对矿工的危害。

3.4 矿井应当加强煤尘监测和控制,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及时发现和解决煤尘问题。

第四章防尘培训和宣传4.1 矿井应当加强矿工的防尘培训,提高矿工的防尘意识和技能。

4.2 矿井应当制定防尘培训计划,定期组织培训,包括防尘知识、防尘设备使用等内容。

4.3 针对新进矿工和特殊岗位矿工,要加强防尘培训的力度,确保其掌握基本的防尘知识和技能。

4.4 矿井要加强防尘宣传,通过宣传栏、宣传册等方式,向矿工普及防尘知识,增强矿工的防尘意识。

第五章防尘监督和评估5.1 矿井应当建立健全防尘监督和评估制度,对矿井的防尘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5.2 防尘监督和评估要由专门机构进行,确保评估结果的客观和准确。

5.3 矿井应当及时整改评估中发现的问题,确保矿井防尘工作持续改进。

5.4 防尘监督和评估的结果应当及时向矿井领导班子报告,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改进。

矿井综合防尘管理规定(三篇)

矿井综合防尘管理规定(三篇)

矿井综合防尘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矿井防尘工作,保护矿工健康,提高安全生产水平,根据《安全生产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矿井综合防尘管理是指通过科学、系统、综合的方法,对矿井内的粉尘进行控制和管理,减少粉尘对矿工的危害,保护矿工健康。

第三条矿井综合防尘管理工作必须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科学设置矿井防尘目标、制定防尘措施和方案,加强矿井防尘设备的维护和管理,提高防尘设备的使用效果。

第二章防尘设备和设施管理第四条矿井综合防尘管理工作必须配备相应的防尘设备和设施,并保持其正常运行和使用效果。

第五条矿井必须按照要求进行通风工程设计,在矿井内设置适当的通风设施,保证矿井内空气的流通和清新,并配备通风设备。

第六条矿井必须安装并维护矿井防尘设备,包括防尘喷雾设备、防尘布袋过滤器等,并按照规定进行定期检查和维修。

第七条矿井必须建立并维护防尘设施,包括矿井排尘装置、矿井湿煤汽化装置等,并按照要求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第三章防尘工作管理第八条矿井必须设立矿井防尘工作管理组织,建立健全防尘工作人员职责和制度。

第九条矿井必须制定矿井防尘工作方案,明确防尘措施和责任分工,科学合理布置防尘设备。

第十条矿井必须加强对矿工进行防尘知识培训,提高矿工的防尘意识和技能。

第十一条矿井必须对矿工进行定期体检,发现患有职业病的人员,要及时安排治疗,并做好记录和报告。

第四章监督检查和处罚第十二条矿井综合防尘工作必须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并上报相关部门。

第十三条对违反矿井综合防尘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并追究其在安全生产上的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十四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五条本规定解释权归矿井综合防尘管理部门所有。

第十六条本规定中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术语,应参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定义解释。

矿井综合防尘管理规定(二)是为了保护矿工健康和安全,减少矿山灰尘对环境的污染,保证矿山正常生产秩序的规定。

煤矿矿井综合防尘管理制度

煤矿矿井综合防尘管理制度

煤矿矿井综合防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煤矿安全规程》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以保护矿工的身体健康,提高矿井工作环境的安全性。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全矿所有矿井的综合防尘管理工作。

第三条矿井综合防尘管理的目标是控制和降低煤尘产生的数量,以确保矿井工作环境中煤尘浓度在控制范围内,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减少矿工接触煤尘的机会。

第二章煤尘监测第四条矿井应配备煤尘监测设备,定期对矿井空气中煤尘浓度进行监测。

第五条煤尘监测结果应及时上报,并记录在煤尘监测台账中。

第六条煤尘监测结果应保持真实可靠,不得故意篡改、删除或伪造。

第三章煤尘控制第七条矿井应配备相应的除尘设备,确保煤尘能够及时被收集并处理。

第八条除尘设备应按照规定进行定期检修和维护,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第九条煤井通风系统应合理设计,确保矿井内的空气流通畅通,有效降低煤尘浓度。

第四章个体防护第十条矿工在进行作业时,应佩戴防尘口罩,以减少吸入煤尘的可能性。

第十一条矿工在接触煤尘的工作环境中,要穿戴防尘服,保护皮肤免受煤尘侵害。

第十二条矿工应定期接受身体健康检查,确保身体健康。

第五章培训与教育第十三条矿井应定期组织矿工进行煤尘防护知识的培训与教育,提高矿工对煤尘危害的认识和防护意识。

第十四条矿井应制定煤尘防护操作规程,并对矿工进行培训,确保矿工能正确使用防护设备和掌握相应的操作技能。

第六章监督与检查第十五条本煤矿应设立专门的煤尘防护管理部门,负责煤尘防护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十六条煤尘防护管理部门应定期进行煤尘防护工作的检查和评估,对违反煤尘防护规定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

第七章罚则第十七条对于违反煤尘防护规定的行为,矿井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相应的处罚,并及时纠正。

第十八条对于因违反煤尘防护规定而引发的事故,矿井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调查,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究和处理。

第八章附则第十九条本管理制度由矿井相关部门负责解释和执行。

第二十条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如有需要修订,应经矿井相关部门讨论并报批后实施。

矿井防尘管理制度

矿井防尘管理制度

矿井防尘管理制度矿井防尘管理制度一条明确防尘机构的设置矿井综合防尘工作由矿技术矿长负责,通风科长负责全矿防尘技术管理工作,通风科设立专门的防尘队伍,明确生产、队组、运输等的防尘责任和范围,并建立严格的工作制度和考核办法,严格进行考核。

二条建立防尘洒水系统、矿井必须建立完善的防尘系统,地面应建立永久性水池,其容量必须满足生产、防尘和防灭火的需要。

、井下所有进风行人巷道,皮带巷每米设置一个洒水闸阀,其它巷道每米设置一个洒水闸阀,并保持正常使用。

、各转载点和采掘工作面以及煤尘易飞扬等其它地方设置喷雾、水幕。

、井下各巷道要定期清扫,任何地点都不得有厚度超过mm,连续长度大于米的煤尘堆积,每冲洗粉刷一次,每月搞一次粉尘测定。

、在主要进回风风流中必须设置净化水幕,且灵敏可靠正常使用。

、根据《安全规程》规定,合理调整风速,严禁因风速超限而造成煤尘飞扬。

三条规定回采工作面的防尘措施、回采工作面进、回风顺槽距工作面米范围内必须设置一道全断面水幕,工作面必须设有洒水管路,各转载点及机头必须设有喷雾,出煤期间正常使用并专人看管。

、皮带顺槽每米设置一个洒水闸阀,轨道顺槽每米设置一个洒水闸阀,五天冲洗一次。

、采煤机有完好的内、外喷雾系统(原无内喷雾系统的的除外),雾化效果好,能覆盖滚筒,有效地抑制煤尘飞扬,并应做到开机先开水,无水不开机。

、综采工作面要设有移架喷雾或架间喷雾装置,应实现自动控制。

、所有装煤点,转载点都必须安装合格的喷雾装置,控制管路和法兰盘必须便于开关。

、必须采取净化风流的措施,工作面的回风道要按规定安设不少于道净化水幕,有条件的安装自动控制水幕。

、必须安排专人负责冲刷巷道和洒水降尘,采面的进、回风巷道至少每日冲刷一次,外围巷道的冲刷周期由技术矿长程师确定。

工作面及外围巷道都不准有厚度超过mm,连续长度超过m的煤尘堆积。

、采煤工作面应实行煤层注水。

、煤层的.注水压力和注水量要达到设计要求,并按规定进(本文转自实用工作文档频道)行注水效果的检验。

2024年矿井综合防尘措施及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2024年矿井综合防尘措施及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2024年矿井综合防尘措施及管理制度范文为改善井下作业环境,保护职工身体健康,杜绝煤尘爆炸事故发生,特制定此措施及制度。

一、成立综合防尘管理领导组组长:通防副总副组长:通防部长成员:通防部人员二、综合防尘措施和管理制度(一)防尘供水系统1、为满足生产和防尘洒水的需要,井下建立了完善的防尘供水系统。

2、防尘管路必须敷设到所有的采掘工作面、煤仓放煤口、溜煤眼放煤口、卸煤点等地点,防尘供水管路接至距采煤工作面不小于____米,距掘进工作面不小于____米。

3、皮带巷管路每隔____米设一组三通阀门,其它管路每隔____米设一组三通阀门。

(二)回采工作面1、工作面煤层注水回采工作面必须进行煤层注水工作,工作面采用静压注水,孔距____米,注水时间、注水量要符合设计要求,探放队负责建立煤层注水台帐。

2、水幕、喷雾洒水设施(1)采煤工作面进、回风巷口以里____米范围内,安全出口距工作面以内____米范围内各安装一道净化水幕。

水幕要覆盖全断面、灵敏可靠,出煤期间要正常使用,并有专人看管。

(2)采煤机必须安装内、外喷雾装置,并安装使用喷雾加压泵,外喷雾压力不得小于4MPa,割煤时必须喷雾降尘,雾化良好,能覆盖切割全部位,外喷雾要在机组机身两端、摇臂、滚筒后端盖等多处设置。

(3)其他各皮带、煤溜转载点喷雾要做到设置适当、雾化良好、使用正常。

坚持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确保其使用完好。

回采工作面必须配备兼职防尘设施维护管理人员。

3、巷道冲洗采煤工作面煤壁每班至少冲洗一次,工作面顺槽每天至少冲一次。

其他粉尘积聚地点及时冲洗,严禁出现积尘。

(三)掘进工作面1、防尘系统(1)掘进工作面防尘系统必须完善,三通阀门必须按规定设置齐全。

(2)掘进队组打眼时必须采用湿式钻眼,用水泡泥充填炮眼。

(3)开拓工作面放炮后采用喷雾泵喷雾、洒水除粉尘。

(4)所有开拓、掘进及井筒、井下巷道都安装风流净化水幕,覆盖全断面。

2、除尘设施(1)掘进工作面掘进机作业时必须使用机组内外喷雾除装置,喷雾水压不得小于3MPa,机组内外喷雾必须雾化良好,能覆盖切割全部位,喷嘴无堵塞现象。

矿井综合防尘安全技术制度

矿井综合防尘安全技术制度

矿井综合防尘安全技术制度第一条总则为了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提高矿井作业环境的清洁度和舒适度,保护环境,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矿山安全规程》,制定本矿井综合防尘安全技术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各类矿井的防尘工作,包括地下开采矿井和露天开采矿井。

矿井综合防尘安全技术制度的实施对象为矿山企业的全体员工和管理人员。

第三条领导责任矿山企业的领导必须高度重视矿井的防尘工作,制定并严格执行相关防尘安全技术制度。

领导层要落实防尘安全工作的责任,确保矿山生产过程中的防尘工作得到充分的重视和支持。

第四条矿山环境监测矿山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矿山环境监测系统,对矿井的防尘工作进行实时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矿井环境中的粉尘浓度异常情况,并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

第五条作业环境改善矿山企业应当加强对矿井作业环境的改善工作,包括矿井内外的通风系统的设计和维护,作业场所的整洁和清洁,对矿山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修,保证矿井作业环境的整体卫生和清洁。

第六条作业管理规范矿山企业应当建立规范的作业管理制度,明确矿工的作业流程和作业要求,提供必要的防尘设施和装备,并对矿工进行必要的培训和教育,使矿工能够正确使用防尘设备,遵守作业规程,防止粉尘的产生和传播。

第七条防尘设备配置矿山企业应当根据矿井的实际情况和粉尘的性质,合理配置各种防尘设备,包括防尘罩、除尘器、湿式喷雾装置等,确保矿井生产作业过程中的粉尘得到有效控制和清除。

第八条事故应急处理矿山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事故应急处理机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对可能发生的粉尘事故进行预防和控制,并及时组织应急救援,妥善处理事故现场,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对矿工生命安全和生产环境的影响。

第九条安全监督管理矿山企业应当加强对防尘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的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加强与相关部门和专业机构的合作,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安全隐患,确保矿山的安全生产。

第十条法律责任对于违反矿井综合防尘安全技术制度的行为,矿山企业应当依法给予处罚,并对有关人员进行相应的教育和培训,以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防护技能。

矿井防尘安全预防管理制度(5篇)

矿井防尘安全预防管理制度(5篇)

矿井防尘安全预防管理制度一、每一个矿井必须制定综合防尘和煤尘管理责任制。

二、每一个矿井都必须建立完善的防尘洒水系统。

三、公司、矿必须对尘毒等进行监测、测定时间间隔为:(1)粉尘作业地点,井下每月测定两次,井上每月测定一次;(2)生产性粉尘中游离的Si02含量每半年测定一次,在变更工作面时,也应测定一次。

四、掘进面必须采用湿式凿岩,刷洗井帮巷壁采用水泡泥、放炮喷雾,装岩(煤)洒水和净化通风等综合防尘措施,严禁干打眼。

五、煤层干燥的采煤工作面应采取煤层注水、水泡泥、喷雾洒水或其他防尘措施。

其他采煤面应采取水泡泥、喷雾洒水或其他防尘措施。

六、喷射混泥土工作面:喷射应采用潮喷或湿喷,不得干喷。

喷射前必须冲洗岩帮,工作人员必须佩带劳保用品。

七、井下煤仓、翻罐笼装车和其他转载地点以及地面煤厂,翻罐笼等都应进行喷舞洒水或设置捕尘器。

井下所有的矿车都应保持完好,防止漏煤、漏岩粉。

•八、井上、井下所有人员工作地点和人行道的空气中粉尘浓度应符合下列规定:(1)含____%以上游离SiO2的粉尘,最高允许浓度为2mg/m3(2)含____%以下游离SiO2的粉尘和煤尘,最高允许浓度为10mg/m3九、煤层倾角大于____度的回采工作面,必须采用上行风。

十、保证通风构筑物的质量和正确选择构筑物的位置,并加强支护管理,防止大量漏风。

十一、加强局扇的管理和风筒的维修,防止风筒大量漏风,保证推进工作面有足够的新鲜风流。

十二、正确合理的计算和分配风量,使各采掘工作面、硐室都有足够的风量,即不使瓦斯超限,又能创造良好的气候条件。

十三、定期清扫沉积在巷道壁上和支架上的落尘,是防止煤尘再次飞扬形成煤尘爆炸性的一项重要措施。

矿井防尘安全预防管理制度(2)是指根据矿山实际情况和防尘安全管理的要求,制定、实施和落实的一系列措施和规章制度,旨在预防和控制矿井防尘安全事故,保障矿工的安全和健康。

矿井防尘安全预防管理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1. 预防原则和目标:明确矿井防尘安全的预防原则和预防目标,即通过科学的管理与控制措施,降低矿井的尘源产生和尘埃浓度,保障矿工的健康和安全。

矿山防尘管理制度模板

矿山防尘管理制度模板

一、总则第一条为保障矿山生产安全,防止粉尘危害,保障职工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矿山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矿山所有防尘工作,包括矿井、露天矿山、尾矿库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责任到人、持续改进”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成立矿山防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矿山防尘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

第五条防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防尘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防尘管理工作。

第六条防尘办公室职责:1. 负责编制和修订防尘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2. 负责组织防尘技术培训和宣传教育;3. 负责对防尘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4. 负责对防尘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理;5. 负责收集和整理防尘工作相关资料。

三、防尘设施及管理第七条严格执行防尘设施的设计、安装、验收和使用规定。

第八条防尘设施包括:1. 防尘管道、洒水装置、风流净化水幕、三通阀门、隔爆水袋等;2. 井下所有进风行人巷道、皮带巷道、转载点、放煤点等;3. 地面静压水池、过滤器等。

第九条防尘设施应定期检查、维护和更新,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十条防尘设施丢失、损坏,由所属管辖单位负责赔偿。

四、防尘措施第十一条严格执行防尘洒水制度,确保井下各巷道、转载点、放煤点等部位洒水充分。

第十二条定期冲刷积尘,井下主要大巷每月冲刷一次,每年刷白一次;采掘工作面巷道每三天至少冲刷一次;其他特殊地点、特殊巷道的洒水应视煤尘堆积情况及时清理、冲刷。

第十三条严格执行风速控制,确保风速在规定范围内,防止煤尘飞扬。

第十四条在主要进回风风流中设置净化水幕,确保其灵敏可靠、正常使用。

五、监督检查及责任追究第十五条防尘办公室负责对防尘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第十六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降职、撤职等处分。

第十七条对因防尘工作不力,导致事故发生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煤矿综合防尘管理制度(5篇)

煤矿综合防尘管理制度(5篇)

煤矿综合防尘管理制度(一)为加强煤矿综合防尘管理,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和预防煤尘爆炸,根据《煤矿安全规程》(____)第187条“煤矿应当每年制定综合防尘措施、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措施及管理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煤矿应成立综合防尘领导小组,明确防尘工作责任人、管理者及职能科室。

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鉴定煤尘爆炸性;制定年度综合防尘、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措施,并组织实施。

(三)煤矿总工程师每月应组织召开一次粉尘防治专题会议,研究、总结、布置综合防尘工作,及时解决综合防尘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四)煤矿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____)第644条要求建立完善防尘供水系统。

防尘管路吊挂平直,不漏水;三通阀门便于操作。

(五)煤矿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____)第646-653条要求采取综合防尘措施。

(六)主、副井井底车场,采区进、回风巷,采煤工作面各巷道,掘进巷道,煤仓(溜煤眼)放煤口,转载点等地点必须敷设供水管路,按要求设置风流净化水幕和喷雾洒水装置,胶带输送机巷供水管路每隔50m装设一个三通和阀门,其它巷道供水管路每隔100m装设一个三通和阀门,用于冲洗井壁巷帮。

(七)定期冲洗巷道积尘。

主要大巷、主要进回风巷每月至少冲洗____次,巷道中无连续长5m、厚度超过2mm的煤尘堆积。

(八)通风防尘部门负责全矿井综合防尘工作的业务管理,施工人员认真落实综合防尘措施。

(九)煤矿应当为接触粉尘人员提供符合要求的个体防护用品,指导和督促其正确使用。

煤矿综合防尘管理制度(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煤矿的安全生产工作,保护职工的身体健康,依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煤矿所有工作环节中可能产生粉尘的场所,包括开采、运输、破碎、筛分等。

第三条煤矿应当建立健全综合防尘管理机构,负责煤矿的防尘工作。

综合防尘管理机构由煤矿企业领导班子成员、技术人员和职工代表组成。

第四条煤矿应当通过技术改造、设备更新、管理措施等多种手段,尽量减少粉尘的产生和排放。

煤矿矿井综合防尘管理制度范本

煤矿矿井综合防尘管理制度范本

煤矿矿井综合防尘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矿井防尘工作,保障矿工的健康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煤矿矿井及相关单位,包括但不限于煤矿企事业单位、矿山开采企业、矿工职业健康监测机构等。

第三条煤矿矿井防尘工作应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防治结合、责任落实”的原则,科学合理布置防尘工作,确保矿工的健康安全。

第四条所有煤矿矿井及相关单位应建立健全矿井防尘管理机构,明确相关职责和权限,统一协调进行防尘工作。

第五条煤矿矿井防尘管理应遵循科学化、规范化、系统化和持续性的原则,定期进行技术更新和管理改进,提高防尘措施和效果。

第二章防尘技术措施第六条煤矿矿井应采取有效的防尘技术措施,确保矿井内空气的质量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第七条煤矿矿井应进行科学合理的通风系统设计,保证矿井内空气的流通和新鲜度。

第八条煤矿矿井应采用设备封闭、防尘覆盖、湿法作业等措施,减少粉尘产生和扩散。

第九条煤矿矿井应加强对矿工的个人防护,提供防尘口罩、防尘服等防护用品,并确保其正确佩戴和使用。

第十条煤矿矿井应配备防尘设备和器材,如防尘喷淋系统、防尘设施等,确保防尘效果。

第三章防尘监测与评价第十一条煤矿矿井应建立防尘监测与评价体系,定期对矿井内空气进行监测和评价。

第十二条煤矿矿井应配备合格的防尘监测设备和专业人员,确保监测工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十三条煤矿矿井应将防尘监测数据及时上报相关部门,接受监督检查。

第十四条煤矿矿井应根据防尘监测结果,及时调整防尘措施,确保防尘工作的有效性。

第四章人员培训与安全教育第十五条煤矿矿井应定期组织矿工进行防尘知识培训和安全教育,提高矿工的防尘意识和技能。

第十六条煤矿矿井应建立健全培训档案和安全教育记录,记录矿工的培训和教育情况,加强管理和追踪。

第十七条煤矿矿井应开展定期的防尘知识考核,评估矿工的掌握程度,并对不合格者进行再培训。

第十八条煤矿矿井应建立安全文化,倡导矿工积极参与防尘工作,形成人人关心防尘、人人参与防尘的良好氛围。

矿井综合防尘管理规定范文

矿井综合防尘管理规定范文

矿井综合防尘管理规定范文一、总则为了加强矿井防尘工作,保护矿工的身体健康,提高矿井环境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矿井综合防尘管理规定》。

二、矿井防尘责任1. 矿井所有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防尘管理制度,明确防尘工作责任人,落实防尘工作责任制。

2. 矿井防尘责任人应当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对矿井防尘工作进行全面管理。

3. 矿井防尘责任人应当制定防尘工作计划,并监督执行情况,及时调整措施。

4. 矿井防尘责任人应当组织开展防尘培训,加强员工的防尘意识和技能培养。

三、矿井防尘管理措施1. 确保矿井通风系统正常运行,保持矿井空气清新。

2. 加强矿井道路、巷道的湿法喷雾,降低粉尘扬尘浓度。

3. 开展矿井除尘工作,保持工作面尘埃浓度在规定范围内。

4. 严格控制矿井采煤机等设备的排放污染物,减少粉尘污染源。

5. 加强对矿工个人防护用品的管理,确保矿工佩戴合适的口罩、帽子等防尘装备。

6. 定期进行矿井通风系统、除尘设备的检修与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四、矿井防尘监测与评估1. 矿井应当配备必要的防尘监测设备,定期对矿井内空气质量进行监测。

2. 矿井防尘责任人应当根据监测结果,及时采取措施降低尘埃浓度。

3. 矿井应当定期进行防尘效果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改进措施。

五、矿工防尘措施1. 矿工应当按照规定佩戴防尘口罩,避免直接吸入粉尘。

2. 矿工在工作中应当注意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合理储存和处理工作服、防尘装备等物品。

3. 矿工应当定期参加防尘培训,增强防尘意识和技能。

六、防尘事故应急管理1. 矿井应当建立健全防尘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各级责任人和应急措施。

2. 矿井应当定期开展防尘事故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3. 发生防尘事故后,矿井应当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采取紧急措施降低事故风险。

七、监督与管理1. 地方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矿井防尘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矿井防尘管理规定的落实.2. 矿井防尘责任人应当配合监管部门的检查工作,积极接受监管指导。

煤矿综合防尘管理制度

煤矿综合防尘管理制度

煤矿综合防尘管理制度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中关于防治粉尘危害的各项规定,进一步明确各单位、部门在矿井综合防尘工作中的职责,完善制度,规范管理,杜绝井下粉尘堆积和有效降低粉尘对职工的危害。

防止煤尘爆炸事故的发生,保护职工的安全和身体健康,结合我矿综合防尘工作的实际情况,本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明确责任、齐抓共管”和“谁使用、谁管理、谁维修”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综合防尘齐抓共管责任制第一条矿长对综合防尘工作全面负责,定期检查各有关部门综合防尘工作开展情况,解决综合防尘工作所需人力、物力和资金,及时分析存在的问题,采取措施,保证综合防尘工作正常进行。

第二条总工程师直接领导综合防尘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审批、实施、检查综合防尘工作规划、计划和措施。

第三条通风科对矿井综合防尘的技术管理工作全面负责,负责组织制定每年度综合防尘措施、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措施及相关管理制度;参与编制矿井采区防尘系统设计,审批采掘作业规程中的综合防尘措施;负责呈报综合防尘报表;负责组织防尘设施的交接、验收。

第四条通风科、安全科负责对有关防尘法规及各项防尘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各业务科室和采掘及二线各队所承担的综合防尘工作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对违反综合防尘法规,破坏各种防尘设施的单位和个人实行考核;参与新采区、采掘工作面的综合防尘措施的验收。

第五条抽放队负责矿井公共区域防尘设施管理和维护;负责采掘工作面和皮带运输巷防尘设施的初次安装;负责矿井隔爆设施的安装与维护;负责责任范围内的巷道的粉尘冲刷;通风科负责矿井粉尘测定工作。

第六条采、掘各队负责作业范围内防尘管路的拆除,隔爆设施、防尘设施的使用、管理及维护;负责工作面石门及两巷规定区域的粉尘冲扫工作;负责做好职工的个体防护工作。

第七条机电一队负责主井+100煤仓至二区+100N3#石门煤仓转载点、三水平三区+5主石门至三水平一二采区+5边界石门、主斜井+335至+100段等责任范围内防尘设施的使用、管理与维护;负责清理管辖范围内各转载点50m范围内顶板、底板及巷帮的浮煤、煤尘的清扫。

矿井综合防尘管理制度范本

矿井综合防尘管理制度范本

矿井综合防尘管理制度范本1. 引言1.1 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矿井的防尘管理工作,保障矿工的健康和安全。

1.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矿井中的防尘管理工作。

2. 责任与义务2.1 矿井管理部门的责任与义务矿井管理部门有责任制定和实施矿井的防尘管理措施,并监督落实情况。

2.2 矿工的责任与义务矿工有责任严格遵守矿井的防尘管理制度,配合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3. 防尘管理措施3.1 矿井通风系统矿井通风系统应当设计合理,确保矿工在工作期间得到足够的通风,并减少粉尘的积聚。

3.2 工作场所的清洁矿井内的工作场所应定期清洁,特别是要清除粉尘的堆积,保持清洁和干燥。

3.3 防尘设备的使用矿工应当正确使用和检查防尘设备,如防尘口罩等。

4. 防尘培训4.1 矿工防尘培训矿工应接受防尘管理相关的培训,了解防尘的重要性和正确使用防尘设备的方法。

4.2 管理人员培训矿井管理部门的管理人员应接受防尘管理方面的培训,提高他们的防尘管理能力。

5. 监督与检查5.1 管理部门的监督与检查矿井管理部门应定期对矿井的防尘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5.2 自查与自纠矿工应加强自我管理,及时发现和改正存在的防尘管理问题。

6. 管理制度的完善6.1 反馈建议与意见矿工可以提出防尘管理方面的建议和意见,帮助管理部门完善制度。

6.2 制度的修订矿井管理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定期评估和修订矿井的防尘管理制度。

7. 处罚与奖励7.1 处罚制度对违反矿井防尘管理制度的行为,将按照规定予以相应的处罚。

7.2 奖励制度对在防尘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单位,将给予适当的奖励和表彰。

8. 不断改进防尘管理工作我们会不断总结经验和教训,改进矿井的防尘管理工作,确保矿工的健康和安全。

结语本制度是矿井综合防尘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每个矿工都应认真遵守并配合落实。

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我们相信可以保持矿井的良好环境,保障矿工的健康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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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综合防尘管理制度一、总则1、矿井成立矿井综合防尘领导小组,研究、制定粉尘治理措施,实施方案和考核办法,落实综合防尘齐抓共管责任制。

2、矿长是防治粉尘危害的第一责任者,矿总工程师主管粉尘防治工作。

矿长安全办公会要及时研究解决综合防尘工作的重大问题,矿总工程师每月应组织召开一次防尘专业会议,研究、总结、布置综合防尘工作,及时解决综合防尘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3、采掘队组、运输队、机电科、通风科、矿调度室、生产科等单位必须认真执行本部门在防治粉尘危害工作中的部门责任,各有关队组设专职防尘员负责本队粉尘防治工作。

4、通风科负责全矿综合防尘工作的业务管理;负责矿井粉尘浓度的测定,并按要求定期取样送化验部门化验,及时取得粉尘分散度及粉尘中游离二氧化硅含量数据;负责防尘报表填写上报,做到报表及时、准确、真实、可靠,并将各类报表装订成册,记录存档。

5.安监科应对粉尘防治措施计划进行审查,并对措施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者,要认真追查处理。

6.通风科必须做好综合防尘的监督检查工作,瓦检员每班负责对生产班组综合防尘工作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做为对生产班组“一通三防•”质量定级的依据,并执行好没有或不使用防尘设施停工和”干打眼”停工的原则.通风科每旬组织两次大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并结合瓦检员的评估情况每旬对有关单位进行综合防尘工作考核定级,并作为月底有关单位结构工资考核依据。

7.全矿井建立完善的防尘供水系统。

主、副井井底车场、采区进、回风巷、采煤工作面各巷道、掘进巷道、煤仓(溜煤眼)放煤口、卸载点等地点必须敷设供水管路,胶带输送机巷供水管路每隔50米装设一个三通和阀门,其它巷道供水管路每隔100米装设一个三通和阀门。

采掘工作面的防尘设施应与采掘设备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移交。

没有防尘洒水管路的采掘工作面,不得生产;没有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措施的采掘工作面,不得生产。

回采工作面、新采区移交生产前,要由矿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综合防尘设施和措施的验收,不符合标准,不准生产。

所有防尘水管三通阀门必须编号管理。

8、凡采高大于1.3m,煤层内在水份含量低于4%的回采工作面都必须执行煤层注水。

如因地质构造复杂、残采等原因不能进行注水的,应报公司总工程师批准。

9.各生产单位必须及时冲洗巷道,杜绝出现粉尘堆积巷道.10.拆除采区防尘管路时,必须提前通知通风科,得到许可后,方可拆除,防尘管路不得改作它用。

11.矿井每延伸一个新水平,必须进行一次煤尘爆炸性试验;井上下作业场所粉尘中游离二氧化硅含量每年至少测定一次;每半月必须对全矿井下产尘地点的全尘和呼吸性粉尘测定一次;每月测尘点次不低于应测点次的90%,粉尘点次合格率不低于90%。

12.矿井对接触粉尘人员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对检查出的职业病患者,按国家规定及时给以治疗、疗养和调离尘害作业岗位。

并按国家规定做好接触粉尘工人健康档案管理及职业病防治工作。

二、综合防尘的工作标准及责任范围1、矿井综合防尘设施安设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及集团公司的有关要求。

2、各种综合防尘设施要按质量标准进行安装,设施位置合理、固定牢靠,并在作业规程和安全措施中明确规定。

3、巷道冲洗刷白要求矿井各进回风巷及采掘工作面必须定期进行冲洗刷白工作,不得有粉尘堆积,冲洗刷白要有记录,每月25日前将有关情况报送通风科。

冲洗刷白周期如下:⑴.主、副井井底车场及主要进、回风巷每年至少刷白一次,要用石灰、白水泥等不燃性材料,刷白要均匀。

⑵.主要进回风巷每月至少冲洗一次积尘⑶.采煤工作面进风巷至少每5天冲洗一次积尘;采煤工作面、回风巷距工作面100米范围内巷道每班冲洗一次积尘,回风巷距工作面100米以外每天冲洗一次。

⑷.掘进工作面30米范围巷道每班冲洗一次积尘(炮掘工作面放炮前后各冲洗一次),30米以外巷道每周冲洗一次。

⑸.采煤工作面尾巷至少每5天冲洗一次积尘。

根据生产布局及综合防尘条件划分防尘区域:4、采煤队责任范围:⑴.负责工作面及距工作面30米的进回风巷道,本单位使用的管、线、设备。

⑵.搞好接触粉尘人员的个体防护工作。

5、掘进队责任范围:(1).负责距工作面迎头30米内及本单位使用的管、线、设备;溜子运输的掘进工作面,包括溜子头前、后各10米;上、下山掘进、溜煤的包括转载点前、后各10米。

(2).搞好接触粉尘人员的个体防护工作。

6、机电科责任范围:负责机电硐室、绞车房、变电所,非采、掘单位管理的电缆、2寸以上(含2寸)管道及临时变电所设施、设备等。

(2).搞好接触粉尘人员的个体防护工作。

7、运输队责任范围⑴.负责主、副井底轨道大巷、胶带大巷、地面煤炭转载点以及地面储煤场的防尘、隔爆设施的使用和管理。

(2).搞好接触粉尘人员的个体防护工作。

8、通风科责任范围⑴.负责全矿井所有隔爆水袋、水幕等设施的安装、使用、维护和移置。

全矿采、掘、机、运单位责任区以外的所有区域的防尘。

⑵.搞好接触粉尘人员的个体防护工作。

9、生产科责任范围负责在采区及采掘工作面设计的同时,同时设计与之相配套的防尘管路及设施。

矿井综合防尘管理制度为了切实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加强煤矿综合防尘工作,防止煤尘爆炸事故,保证职工身体健康实现安全生产。

现将管理制度制定如下:一、矿井综合防尘工作由生产矿长负责,总工程师负责防治粉尘技术管理工作。

矿井要成立综合防尘领导组。

通风部门要有专门防尘队伍。

综合防尘工作必须齐抓共管,明确生产井区沉降、生产队组专业队伍的防尘责任和范围,并建立严格的工作制度和考核办法,严格进行考核。

二、每个矿井必须建立完善的静压洒水系统,地面建筑永久性水池,容量不得小于200立方米。

三、井下防尘管路(包括主管、支管)的管径选择,要满足生产和防尘洒水的需要,防尘管路必须敷设到所有的采掘工作面、溜煤眼、翻罐笼、运输机转载点、回采工作面回风道。

井下主要运输巷、主要回风巷上下山及正在掘进的巷道中所敷设的防尘洒水管路上,每隔100米应安设一个三通、阀门,以供清洗巷道使用。

回采工作面的进、回风顺槽敷设的防尘洒水管路,必须每隔100米设一个三通、阀门,皮带机头必须设三通并安阀门。

四、防尘用水水质,要达到下列要求:1、悬浮物含量不得超过150mg/L;2、悬浮物粒度不得大于0.3mm;3、水的PH值在6—9.5范围内。

水质必须每季测定一次。

采区巷、裁决工作面巷道管路中,都要安装过滤器,每月要冲洗一次过滤设施。

五、回采工作面防尘措施:1、煤层注水:2、喷雾洒水设施:回采工作面必须有完善的管路系统,顺槽管路按百米一处(皮带巷每50米一处)标准设置三通阀门,每三天冲洗一次巷道,严禁巷道煤尘堆积。

各种喷雾设施要符合下列要求:①进、回风顺槽口以里50米、安全出口以外20—50米范围内安装一道水幕,水幕覆盖全断面,灵敏可靠。

出煤期间要正常使用,专人看管。

②若使用机组,外喷雾必须使用加压泵,喷雾水压必须达到0.8—1MPa。

③切眼内挂一趟防尘软管,每隔10米设一个自动喷雾设施,喷雾总水量30L/min,水压达到0.8—1MPa。

④各转载点喷雾要设施就位,使用正常,必须采用喷咀型结构。

各种喷雾洒水设施在工作面投产时必须一步到位安装齐全。

坚持谁受益,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执行包保合同,其完好使用率达95%以上,失修率在5%以下。

工作面必须配备专职防尘工。

六、掘进工作面防尘措施:1、掘进工作面防尘系统管理完善,三通阀门齐全,必须采用湿式钻眼、水炮泥、放炮喷雾、冲刷井壁巷帮、装岩(煤)洒水和净化风流等综合防尘措施。

净化水幕安设两道,开口抬棚以里30米处一道,距掘进面20—50米范围安装一道,其中岩巷掘进要安装压气喷雾器。

2、掘进工作面使用机组必须内外喷雾降尘,内喷雾装置的使用水压不得小于3MPa,外喷雾装置的使用水压不得小于1.5 MPa。

七、运输巷道防尘措施:主要运输大巷每半年冲洗一次,每年刷白一次,主要进、回风巷每半年冲洗一次采区上下山巷道每季冲洗一次。

主要运输大巷4Km以上时,必须配备洒水、喷浆和,冲洗刷白巷道。

主要运输大巷底卸仓,小井煤仓绕道等处,连通的采区巷上部车场绕道,全部安装自动喷雾洒水装置降尘。

运输系统的防尘,由运输队负责,通风科配合。

八、隔爆设施:生产矿井每延深一个新水平、新采区,要由公司组织一次煤尘爆炸性鉴定工作。

凡鉴定有煤尘爆炸危险的矿井必须采取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的措施,并符合粉尘防治规范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的有关规定,其中:1、凡采区以上巷道必须设置主要隔爆水棚,用水量按巷道断面积计算,不小于400L/m²,水棚排距1.2—3m,棚区长度>30m,在采区巷口以里50—70米巷道内设置。

2、采掘工作面隔爆水袋,用水量按巷道断面积计算,不小于200 L/m²,水棚排距1.2—3m,棚区长度>20米,在进、回风顺槽口、掘进巷开口抬棚以里50—70米范围内设置,并距风门大于25米。

3、隔爆设施要实行挂牌管理,牌板标明:地点、水袋、棚区长度、水量、断面、棚距等参数,水棚检查每半月一次,要经常保持水袋的完好和规定的水量,由通风科负责。

九、粉尘测定:矿井必须按粉尘防治规范要求,配备专职测尘员,进行粉尘测定工作,粉尘测点布置按公司统一要求执行。

规定次数要符合要求:1、井下每个测尘点粉尘每半月测定一次,测定全尘,同时测呼吸性粉尘。

2、综采、综掘工作面每季度进行一次,全工班连续粉尘测定。

3、粉尘分散度每季测定一次。

4、粉尘中游离SiO2含量每半年测定一次。

粉尘测定要采用常规粉尘采样器和连续粉尘采样器两种。

粉尘测定结果要每月上报矿总工程师和通风科一份。

十、矿组织对采煤工作面验收时,防尘系统设施不完善,不予验收。

综合防尘管理制度执行中的分工,检查与考核办法参与月度经济责任制考核。

矿要定期检查矿井防尘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并结合矿井综合防尘质量标准化,每季进行一次检查定级。

矿井综合防尘管理办法 1、为了给井下职工创造良好的作业环境,保证其在作业过程中的安全,防止矿井煤尘事故的发生,特制定矿井综合防尘管理办法如下:2、综合防尘领导机构(1)、矿综合防尘领导组(2)矿防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综合防尘的日常检查、评比、奖罚。

办公室设在通风队,由通风队长负责具体工作。

3、防尘责任及管辖范围划分:(1)、按照“责任法人”制要求,各单位行政职为防尘第一责任者,技术员是直接责任者。

(2)、矿长负责每月召开一次防尘工作例会。

总工程师对矿井粉尘防治工作全面负责。

采掘队组、维修队、机运队、通风队等井下各部门要设专人分管防尘工作。

(3)、采、掘、开队要明确指定一名副队长分管防尘工作,班组要设防尘管理员,建立工种岗位防尘制任制。

(4)、通风区负责的防尘工作:(4.1)、负责全矿的防尘业务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各单位防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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