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卫生综合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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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卫生综合管理制度
目录
一
业危
害防
治责
任制.......
二
、职
业危
害警
示与
告知
制度 (11)
三、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 (13)
四、职业危害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15)
五、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 (17)
六、职业危害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19)
七、职业危害监测与评价管理制度 (22)
八、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 (25)
九、劳动者职业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 (29)
十、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 (31)
十一、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 (33)
十二、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36)
十三、职业病诊断鉴定及治疗康复制度 (44)
十四、职业危害防治经费保障及使用管理制度 (46)
十五、职业病防治专项基金制度 (47)
十六、职业危害作业场所工作时间制度 (48)
十七、职业健康工作情况统计报表制度 (50)
十八、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及考核制度 (52)
十九、天恒石化劳动保护用品配备标准 (54)
一、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预防职业病事故,保护全体员工的身体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管理原则与范围
职业卫生管理与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的原则。
本制度适用于钦州天恒石化有限公司及相关方。
第三条术语与定义
1、职业病:是指企业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及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2、职业病危害:是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
3、职业禁忌症:是指企业员工从事特定职业、接触特定职业病危害,在从事作业过程中诱发可能导致对他人生命健康构成危害的疾病,及个人特殊生理和病理状态。
4、有害作业:是指在生产环境和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影响健康的因素(包括物理因素、化学因素、生物因素等)。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四条组织机构与责任
公司设立职业健康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管理机构设置在安全环保部,总经理全面负责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主管副总经理负责监护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负责组织实施职业健康管理与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职业病防治组织机构具体组织实施各项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具体职责:
1.组织制定(修订)职业危害防治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督促贯彻执行。
2.组织制定职业危害管理职责。
3.制定公司年度职业危害防治计划与方案,并组织具体实施,保证经费的落实和使用。
4.直接领导公司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建立公司职业健康管理台帐和档案。
5.组织对公司干部、职工进行职业危害防治法规、职业危害防治知识培训与宣传教育。对在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中有贡献的进行表扬、奖励,对违章者、不履行职责者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
6.定期检查公司和各部门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开展情况,对查出的问题及时研究,制定整改措施,落实部门按期解决。
7.定期听取各单位、职业健康管理人员、职工关于职业危害防治有关情况的汇报,及时采取措施。
8.对公司内发生职业危害事故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报告,并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和处理,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第三章职责
第五条管理职责
1.总经理职责:
1.1 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
1.2 设置与企业规模相适应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建立三级职业卫生管理网络,配备专业或兼职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1.3 每年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规划和落实情况,主动听取职工对公司职工卫生工作的意见,并责成有关部门及时解决提出的合理建议和正当要求。
1.4 每季召开一次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作汇报,亲自研究和制订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落实职业病防治所需经费,督促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1.5 根据“三同时”原则,企业新、改、扩建或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应由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方可进行建设,切实做到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1.6 亲自参加企业内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和分析,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1.7 对公司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公司分管职业卫生的副总职责:
2.1 在总经理的领导下,根据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的规定,具体组织实施各项职业病防治工作。
2.2 组织制定(修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并督促执行。
2.3 制定公司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职责。
2.4 制订企业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和方案,并组织具体实施,保证经费的落实和使用。
2.5 直接领导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建立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台账和档案。
2.6 组织对全公司职工进行职业卫生法规、职业知识培训与宣传教育。对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对有贡献的进行表扬、奖励,对违章者、不履行职责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
2.7 经常检查全厂和各部门职业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对查出的问题及时研究,制定整改措施,落实部门按期解决。
2.8 经常听取各部门、车间、安技人员、职工关于职业卫生有关情况的汇报,及时采取措施。
2.9 对企业内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报告,并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和处理,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2.10 对公司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直接责任。
3.生产部及储运部的职责:
3.1 编制本属地生产工艺、技术改进方案,规划安全技术,劳动保护、职业病防治措施等,改善职工劳动条件,促进文明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