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金融支持循环经济发展的实践与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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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循环经济发展实践及对我国的启示

国外循环经济发展实践及对我国的启示

国外循环经济发展实践及对我国的启示在世界各国的发展过程中,环境污染和资源短缺逐渐浮出水面,如何在保证发展速度与成果的同时,使环境污染和资源短缺的危害降到最低,成为各国政府开始考虑的问题。

标签:循环经济;实践;启示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可持续发展相关理论的提出与推广,许多发达国家将发展循环经济、建设循环型社会作为解决上述矛盾的出路,并已取得了显著成效。

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怎样突破传统的发展方式,使经济发展的同时,环境问题资源问题得到合理解决,是实现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关键。

循环经济的发展模式无疑为我们提供了最好的解决方案,但相比于其他发达国家在循环经济方面的实践,我国起步较晚,经验不足,所以在我国发展的同时需要首先研究其他国家的实践,吸取经验教训,为我所用,尽量少走弯路。

本文将在简要分析循环经济相关理论的基础上,分三个不同的层面研究国外循环经济发展实践,并找出其中对我国发展循环经济有益的启示。

1循环经济概述1.1循环经济的概念与内涵20世纪60年代美国经济学家肯尼斯·波尔丁提出了循环经济(Circular Economy)的概念,循环经济是指在人、自然资源和科学技术的大系统内,在资源投入、企业生产、产品消费及其废弃的全过程中,把传统的依赖资源消耗的线性增长经济,转变为依靠生态型资源循环来发展的经济。

在循环经济的概念提出以后,关于循环经济的研究与日俱增,但关于循环经济的研究范围却有着不同的理解。

归纳起来,主要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循环经济追求经济、资源环境和社会三者之间的平衡,以高素质劳动力、低污染的环境质量以及可持续的资源利用等来保障长期持续的经济增长及其结构优化;狭义的循环经济主要强调经济与资源环境之间的协调发展,是指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为原则,以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为基本特征,符合可持续发展理念的经济增长模式。

循环经济的核心内涵是资源的循环利用,“循环”是循环经济的中心含义,但此处的“循环”不是指经济的循环而是指资源的循环利用,这里的资源循环利用包括: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产品加工过程中通过适当采用先进技术将其加工为环境友好型产品并实现回收利用;流通和消费过程中的最终产品的理性消费;最后回到生产加工过程中的资源回收利用。

国外循环经济发展的经验及启示

国外循环经济发展的经验及启示

国外循环经济发展的经验及启示【摘要】循环经济得提出打破了传统经济进展理论把经济和环境系统割裂得弊端,要求把经济进展建立在自然生态规律得基础上,为传统经济模式转向可持续进展得经济模式提供了新得理论范式.本文重点归纳总结国外发达国家进展循环经济得成功经验,指出我国要探究适合国情得循环经济进展模式,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加快建设社会中介服务组织等.【关键词】循环经济经验启发一、国外循环经济进展得要紧经验1、法律法规体系方面在法治社会,“先进得经济模式要以立法来规范”.世界上一些发达国家在进展循环经济过程中都有自己得循环经济立法,本文以立法进展比较完善得德国、日本、美国等来看立法对进展循环经济得作用.纵观这几个国家得立法,总得来讲:立法目得明确、横向和纵向体系完备、结构合理.立法模式要紧有:单个行业法立法模式和混合立法模式.德国是世界上最早进展循环经济得国家之一,其立法模式为单个行业法立法模式,包过法律、条例、指南三个层面,1972年制定了《废物处理法》,1991年制定了《包装废弃物处理法》,1994年制定了《循环经济和废物处理法》,经三次修改1996年制定了《循环经济和废弃物治理法》.在此基础上,德国于1991年通过《包装条例》,1992年通过《限制废车条例》,逐步建立了完善得法律体系.日本采取自上而下得立法方式,分差不多法、综合法、专项法三个层面,制定《循环型社会形成推进差不多法》,在此基础上建立两部综合法:《废弃物处理法》、《资源有效利用促进法》,在综合法得框架下制定各种专项法律法规,包括:《多氯联苯废弃物妥善处理专门措施法》、《容器和包装物得分类收集与循环法》、《专门在利用法》、《建筑材料循环法》、《绿色采购法》、《化学物质排出治理促进法》、《特种家用机器循环法》等.wcoM而美国采取混合立法模式,尽管没有一部全国性得立法,但各个州都有自己得循环经济法律法规,促进循环经济得进展.2、循环经济政策方面在循环经济得进展过程中,政府应当发挥引导作用,制定财政政策、税收政策、政府奖励惩处政策、政府采购政策、收费政策等相关政策.目前一些发达国家采取得具有不错效果得政策有:(1)征收新材料税,目得是减少厂家对新材料得使用,在生产源头减少资源得使用.(2)征收填埋和焚烧税,从而迫使企业对废弃物进行多层次得利用,减少废弃物得排放.(3)征收生态税,目前德国已开始征收生态税,除风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资源外,其他能源都要征收生态税,间接产品也不例外,鼓舞使用可再生能源.(4)减税退税政策,美国对购买回收再生资源及污染防治型设备得企业可减税(销售税)10%,日本对废塑料制品类再生处理设备在使用年限内,除普遍退税外,还按价格得14%进行专门退税.对废纸脱墨处理装置、铝再生制造设备、空瓶洗净装置等,除实行专门退税外,还可退还3年得固定资产税.(5)垃圾处理预交费制度,一些发达国家采纳预交金制度,一部分用于废弃物得回收处理,另一部分用于回收新技术得研究开发.(6)按垃圾数量收费,从而使企业对自己得生产行为负责,促使其减少垃圾数量得制造.(7)废旧物资商品化收费,即对废弃物再商品化收取一定得费用.(8)收取污水治理费,在德国,居民用水中含有污水治理费,市民用水每立方米为75马克,其中25马克归饮水公司,5马克归废水处理公司.(9)押金抵押返回政策,德国对饮料瓶收取押金制度,非常好地减少了瓶子得白费.(10)政府绿色采购制度,规定政府必须优先采购使用可再生资源得产品.(11)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明确规定了生产者得产品责任和产品使用后废弃物得处理责任.(12)循环目标制度,在开展各项循环经济活动过程中,确立明确、具体得循环目标制度作为导向,有利于实践活动有目得性、有针对性得开展.(13)绿色信贷制度,对采取可再生资源、致力于废弃物回收利用、新节能技术研发得一些企业,提供优惠信贷服务,但同时在对循环经济产业贷款时,要严格把关,防止混水摸鱼.3、企业主体作用方面企业是进展循环经济得主体,企业得进展状况直截了当关系到循环经济进展得好坏.一些发达国家得企业如杜邦公司、丹麦卡伦堡工业园区基本上非常好得企业进展模式,发达国家在完善本国循环经济立法得同时,还注重企业得社会责任.终端产品得生产企业一般都要承产品回收再利用得责任.不管是生产者责任原则,依然家用电器循环利用得法律规定,都要求生产企业必须按照规定处理和循环利用最终使用后得废弃物.生产厂家有责任回收利用自己得产品,并逐步提高这种回收利用得比例.企业要实行绿色设计,推广清洁生产,建立绿色工业园区,实施绿色营销和绿色治理.同时应强调资源利用和环境爱护中权力和责任得相当匹配,逐步形成企业社会责任得社会化、制度化,使得企业从追求利润最大化到社会价值最大化.4、社会舆论宣传方面进展循环经济不仅需要政府得提倡和企业得自律,同时需要全社会公民得共同参与,政府在对循环经济不断地宣传教育得过程中,公众参与得程度也会越来越高.一些发达国家特别重视循环经济得宣传教育,在电视上、报纸上、甚至于街头进行宣传教育,美国把每年11月15日定为“循环利用日”,日本把每年10月定为“循环宣传月”,运用各种手段与传媒加强对循环经济得宣传,提高国民对实现零排放或者低排放得环保意识,从幼儿到老人各个年龄层,在学校、社区、家庭、单位等多种场所进行宣传教育,同时把环保教育列为学校教育,通过小孩来妨碍大人们得消费行为.同时,由于消费者意识得提高,从而促使企业生产行为得改变,消费者对可再生资源得产品得偏好使得企业不得不生产可再生资源得产品.5、社会中介服务组织方面社会中介组织得作用是政府部门和盈利性部门无法代替得,要是做到循环经济在全国开展,公众得参与是必不可少得,下面具体介绍其他一些国家在这些组织建设方面得情况.(1)日本得废旧物品回收情报服务机构.日本大阪有关部门专门建立了废旧物品回收情报服务机构.该机构还出版《大阪资源信息循环月刊》,定期公布各类废旧物品方面得信息.同时,该机构还定期组织废旧物品调剂交易会,及时沟通信息、调剂商品余缺,推动垃圾减量运动得进展和消费得节约,推进循环经济得进展.(2)加拿大得社区服务组织.蒙特利尔市政府定期与社区服务组织签订环境维护与废弃物回收合同,由该组织动员社区群众和志愿者担任区域内环境监督检查工作,协助政府贯彻落实相关政策,推进循环经济得进展.(3)英国得环保团体.该组织是环境领域得非政府组织,其职责是对国家制定得环境法得实施过程进行监测,并关心当地政府把可持续进展得观念贯穿到经济与社会进展得项目中去.同时,监督企业以更加积极自觉得态度爱护环境,在进展循环经济中发挥着重要得作用.二、对我国得启发1、探究适合我国国情得循环经济进展模式发达国家从其本国得国情动身,选择适合其进展循环经济得切入点和进展目标,各有特色,但总得来讲,发达国家差不多上走得是“先污染,后治理”得进展道路.德国源于本国垃圾处理,然后向各领域扩展,因此也称为“垃圾经济”.二战后得日本实行“追赶型”和“赶超型”得进展经济道路,经济得高增长以资源得高消耗为代价,为了解决进展与环境出现得咨询题,日本提动身展循环型社会得进展目标.我国处于工业化中期,在向工业化和都市化得进展转变过程中,处于较低得进展时期,因此我们绝不能走发达国家得“先污染,后治理”得进展道路,我们应该寻求综合性和全然性得战略措施来解决复合型生态环境咨询题.发达国家得循环经济首先是从解决消费领域得废弃物咨询题入手,向生产领域延伸,最终旨在改变“大量生产、大量消费、大量废气”得社会经济进展模式.从当前我国高速经济进展所引发得社会与生态咨询题来看,进展循环经济得全然目得是改变高消耗、高污染、低效益得传统经济增长模式,走出新兴工业化道路,解决复合型环境污染咨询题,实现经济目标与社会目标得和谐进展.因此,我国循环经济实践最先应从工业领域开始,并逐渐拓展到包括企业内部循环经济体系(小循环)、产业循环经济体系(纵向中循环)、区域循环经济体系(横向中循环)和社会整体循环体系(大循环)等四个层面.在小、中、大循环层面上,我国仍存在非常多咨询题:在小层面上,要求企业提高研发清洁生产技术,引进设备,但由于企业为寻求利润增长而引起得外部性咨询题没有付出足够得成本,有得企业并没有进展循环经济得意识,或是缺乏这种技术和信息得猎取渠道,加上政府得赏罚政策并没有落到实处,从而使得他们没有动力去改进生产设备、提高废弃物处理技术以落低环境污染.因此,我们必须转变观念,提高政策执行力度,幸免重蹈发达国家“先污染,后治理”得覆辙.在中层面上,目前我国国内有一些工业园或企业群得产业链建设取得了一定得成果,但还有些不足:生态工业区得共生网络还不够完善合理,产业链还需要加宽加深,整体布局还未形成一种有效得互补状态,各区得建设良好,但区间得联动不足,缺乏自发形成得产业链,多为政府主导型,不能非常好地发挥市场作用.在大得循环层面,我国政府只提出了建设循环型社会得目标,但并没有制定相应得进展战略,法律法规还非常不完善,因此,进展循环经济对我国来讲是一个循序渐进得进展过程,需要全民得共同参与.2、制定完善法律法规体系我国尽管差不多有《清洁生产促进法》、《环境妨碍评价法》等几部立法,但总得来讲立法比较笼统,要紧是宏观得一些概括性讲法,在微观上并不能够得以实现,立法目得不够明确,没有形成一个法律体系,立法跟实际脱节,甚至有违实际情况,与其他部门得法律法规不配套.我国循环经济立法还处于初级时期,我们能够借鉴一些国家得立法经验,比如能够制定一个差不多法,对总目标进行规范,在此基础上建立各项专项法、基础法等,依照各个行业得污染情况,指定一个立法得先后,能够先在汽车、建筑材料、废旧家电、一些电力行业等进行立法,逐步形成一个完善得法律法规体系.但同时我们应注意到我国得特别国情:区域经济不同,有得是工业中心,有得是金融中心,采取得措施所以有不.因此立法不应太笼统,而应有针对性,防止法律一刀切得情况,要结合各种政策,将法律切实落到实处.3、提供循环经济政策支持依照我国得特别国情,进展循环经济得政策尤为重要.与法律法规相比,政策具有相对灵活性和时效性强得特点,因此,在制定一些政策得同时,政府应该看到,在进展循环经济得初期可能会出现短期得“不经济性”,但长期却是“经济性”得,这就要求政府发挥主导作用,重视和推进循环经济得建设,增加公共投入,制定战略打算,同时建立完善得治理体制和监督体制,保证这些政策能够顺利得得以实施.我国在进展循环经济得过程中,能够借鉴国外一些发达国家得做法,结合我国得具体国情,将法律法规与政策良好得结合,保证在法律法规得体制下,将各种政策落实,切实地推进循环经济得进展.目前我国得家电汽车“以旧换新”得政策,确实是一个非常好得尝试,对个体回收人员得清理整顿,建立统一治理和规范化再生资源回收队伍,这基本上我国特别国情下可形成得循环经济政策.4、鼓舞公众参与绿色消费发挥消费者和一般民众得作用,进一步进行宣传,变政府节能环保为全民节能环保,这对我国得节能生产、清洁生产具有重要得意义.我国得资源人均相对匮乏,因此提高我国国民得忧患意识也必须是宣传教育得一个重点,从而激发各种社会资金力量,为循环经济建设服务.5、加快建设社会中介服务组织我国进展循环经济得时刻并不长,没有形成进展循环经济得完善体系,社会中介服务组织得重要作用并没有得到充分重视,一些专门得中介服务组织还非常少.同时,一些差不多建立得中介服务组织得作用并没有得到非常好得发挥,公众得参与积极性不高,政府得宣传鼓舞也不够.因此,首先,我们有必要加快建立国家性和地区性得中介服务组织,尤其是信息服务机构,为政府、企业和消费者及时提供国内外得相关信息和服务,并为政府制定法规政策和企业制定环境治理策略等提供决策依据和服务.其次,各地点政府要通过各种方式发挥社区服务组织得作用,使政府得有关法规和政策通过该组织得到贯彻和落实.而且要积极支持现有得环保团体得进展.目前我国得环保团体还要紧局限于北京,而且这些团体在组织资金、人才方面还十分欠缺,使环保团体得进展受到了限制,因而应从政策上对其进行鼓舞和支持,加快人才得培养,促进其顺利进展.【参考文献】[1] 曹盈:构建第三产业循环经济得进展模式[j]上海商业经济,2007(9)[2] 金晶、曲福田:循环农业经济体系得内涵及其构建[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06,16(6)[3] 刘凝霜:对我国加快进展循环经济得几点考虑[j]现代经济信息,2009(10)[4] 宋德勇、欧阳强、申米玲:循环经济得本质与我国进展循环经济得路径选择[j]当代经济科学,2005,27(3)(责任编辑:胡婉君)。

国外循环经济发展的经验及启示

国外循环经济发展的经验及启示

国外循环经济发展的经验及启示
现代人类所面临的全球环境挑战无处不在,尤其是全球气候变化问题的关注度持续升温,如何实现可持续发展已成为人类最迫切亟需解决的问题之一、面对气候变化、能源危机及资源稀缺等环境挑战,越来越多的国家开始加强循环经济技术的发展,以达到减少资源消耗、降低能耗以及减少环境污染的目的。

循环经济是以自然发展的原则为基础所建立的协同体系,它提倡资源延续性使用、节约及环保的经济发展理念。

近年来,世界各国已经越来越重视循环经济的发展,积极推行相关政策,取得了许多成果。

首先,要深入推进循环经济的运用,发挥循环经济的作用。

当前,国外已经建立了完善的循环经济体系,鼓励企业采用节约资源、降低污染的新技术,推广循环经济的思想,减少资源的消耗,降低能源的消耗和环境污染。

第二,应加强循环经济的法律保障,通过政策、法律等方式来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

国外采取了多项措施,建立了相关规范和制度,在相应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中加大惩罚和奖励措施,推动循环经济的发展。

国外发展循环经济的经验及其启示

国外发展循环经济的经验及其启示

国外发展循环经济的经验及其启示高红贵2007年第3期——他山之石一、主要经验(一)政府的重视和推动1.政府重视循环经济的立法。

德国是欧洲国家中循环经济发展水平最高的国家之一,它的循环经济系统正变得越来越成熟,德国的《废弃物处理法》最早制定于1972年。

1986年修改为《废弃物限制及废弃物处理法》。

在此基础上,德国于1991年通过了《包装条例》;1992年通过了《限制废车条例》。

在主要领域的一系列实践后,1996年德国提出了新的《循环经济与废弃物管理法》,把废弃物处理提高到发展循环经济的思想高度并建立了系统配套的法律体系。

日本1991年制定《关于促进利用再生资源的法律》;1996年制定《家电回收利用法》?穴到2001年开始实施?雪;1997年,日本又颁布了《容器包装再利用法》。

2000年成为日本建设循环型经济社会史上关键的一年,这一年通过和修改了多项环保法规。

它们是:《推进形成循环型社会基本法》、《特定家庭机械再商品化法》、《促进资源有效利用法》、《食品循环资源再生利用促进法》、《建筑工程资材再资源化法》、《容器包装循环法》、《绿色采购法》、《废弃物处理法》、《化学物质排出管理促进法》。

上述法规都已在2001年4月之前相继付诸实施。

美国虽然在1976年制定了《固体废弃物处置法》,后又经过多次修改,但目前还没有一部全国施行的循环经济法规或再生利用法规,但现在已有半数以上的州制定了不同形式的再生循环法规。

欧洲其他发达国家也正在着手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

2.建立高效的管理机构和监督机构。

在日本、德国等国家,政府对产生废弃物的企业和个人征收废弃物处理费用,集中起来设立专项基金,补贴给处理废弃物的企业,如中国的彩电企业向日本出口彩电时,要向日本政府交纳废弃物处理费。

法国政府为了实现垃圾处理的革命,成立了环境与能源控制署,每年拿出两三亿欧元的预算资金,组织和协调政府、企业及公民从行政管理、科技投入等方向采取措施。

国外发展循环经济的经验及其启示

国外发展循环经济的经验及其启示

国外发展循环经济的经验及其启示国外发展循环经济的经验及启示高洪贵XXXX三号-他山之石1,主要经验(1)政府重视并推广1。

政府重视循环经济立法德国是欧洲循环经济发展水平最高的国家之一。

其循环经济体系日趋成熟。

德国的《垃圾处理法》最早制定于1972年1986年,它被修订为“废物限制和废物处置法”在此基础上,德国于1991年通过了《包装条例》。

1992年,通过了《限制废弃车辆条例》。

经过一系列重大领域的实践,德国于1996年提出了新的《循环经济与废物管理法》,将废物处置提升到发展循环经济的思想层面,建立了系统的法律体系日本于1991年颁布了《促进可再生资源利用法》;1996年,《家用电器回收法》颁布?到2001年要实施的漏洞?雪;1997年,日本颁布了《集装箱包装再利用法》2000年是日本建设循环经济和社会历史上的关键一年。

今年,通过并修订了一系列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它们是:促进循环社会形成的基本法;特定家庭机器商业化法;《促进资源有效利用法》;《促进食品回收资源回收法》;建筑材料再利用法;回收容器包装法;绿色采购法;《废物处置法》;和《促进化学品排放管理法》上述法律法规已于2001年4月前相继实施。

尽管美国于1976年颁布了《固体废物处置法》,并多次对其进行修订,但仍没有全国性的循环经济法规或回收法规,但超过半数的州颁布了不同形式的回收法规。

欧洲其他发达国家也开始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

2。

建立高效的管理和监督机构在日本、德国和其他国家,政府向产生废物的企业和个人征收废物处理费,并设立专项基金补贴废物处理企业。

例如,当中国彩电企业向日本出口彩电时,它们必须向日本政府支付废物处理费。

为了实现垃圾处理的革命,法国政府成立了环境和能源管理局,该局每年拨出2 . 3亿欧元的预算资金,组织和协调政府、企业和公民在管理、科技投资等方面采取措施。

在韩国,如果生产商未能回收一定比例的废品,政府将对相关企业处以罚款。

韩国成立了一个名为“资源再生公社”的公共企业,负责管理和监督“废物再利用责任制”的实施根据相关管理规定,“资源再生公社”将通过抽查和现场调查堵塞废物回收的漏洞。

国外循环经济发展的现实启示

国外循环经济发展的现实启示

企 以及 虚拟 生态 工 业 园 . 济 的发展与树立、落实科学发展观 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和建设 物 交 换 系 统 、 业 间 的 闭路 循 环 和 生 态链 . 资源 节 约 型 与 环境 友 好 型 社 会 有机 结 合 起 来 ,变 循 环经 济 的发 展 通 过 企 业 间 的 物 质 集 成 能 量 集 成 和信 息 集成 .形 成 企 业 间 的 工 理 念 为政 府 、企 业 与 全 民 的共 同行 动 。 业 代谢 和 共 生 关 系 。通 过 废 旧 物 资 的再 生 利 用 ,建 立 废 旧物 资循
有 重 要 的现 实 启 示 。 消 除 在 生产 过 程 中 :大 力 发展 以循 环 经 济 为 基 础 的环 保 产 业 ,加 启 示一 : 大新 闻舆论 的 宣传 教 育 力 度 . 养 全 社 会 的 资源 节 强 对 ” 废 “的综 合 利 用 .充 分 开 发 利 用再 生 资 源 新 能 源 和 可 加 培 三 约 和 环境 保 护 意 识 .树 立 落 实循 环 经 济 的 发展 理念 。经 过 长 时 再 生 资 源 ,延 伸 产 业 链 .开 辟 新 的 生 产 领域 ,对 无 法再 次 循 环 利 期 的 工业 发 展 ,西 方 国家 普 遍 对 原 有 的 先 污 染 .后 治 理 的 经 用 的 污 染物 进 行 无 害 化 处 理 。 济 增 长模 式 感 到 非 常担 忧 对 资源 、 环境 问题 愈 加 重 视 。目前 , 在 启示 四 : 索建 立 与 我 国 国情 相适 应 的不 同层次 的循环 经 济模 探 许 多西 方 国家 .循 环 经 济 的 发展 理 念 已 经 深 入 人心 .公 民 的 资源 式 和体 系 。我 国 是一 个 发展 中 的大 国 .地 区与 地 区 之 间 .企 业 与

国外循环经济的发展实践及对我国的启示

国外循环经济的发展实践及对我国的启示

国加 快循 环 经 济发 展 . 实施 可持 续发 展 战略 具 有 重要 启 示 。 关键词 : 环经济 ; 循 国外 实践 ; 示 启
中 图分 类 号 : 103 F2 .
文献标志码 : A
文章 编 号 :08 5O 2【 )5 0 2 10 —82 (O6o — 02—0 ) 3
循 环经 济是 国际社会 推进 可持 续发展 的一 种实 践模式 , 的 内涵 是 生 态经 济 , 本要 点 是 : 生 态 它 基 以
经济的一 个重要 发展 形 态 , 是 指按 照循 环经 济 理 它
念 和 工 业 生 态 学 的原 理 , 过 企 业 问 的 物 质 集 成 、 通 能
量集 成 和信息集 成 , 成 产 业 问 的代 谢 和 共 生耦 合 形
关 系 , 一家 工厂 的废 气 、 使 废水 、 废渣 、 热或副产 品 废 成 为另 一家工 厂 的原 料 和能 源 , 建立 工业 生态 园区 。 目前 , 态工业 园 区 的建 设 已经 在 减 少 工业 体 系 对 生
环 境 的干扰 、 降低工业 园区整体 成本 、 提高 园 区企 业 效益 方 面发挥 了重要 作用 。典 型代 表是丹 麦卡伦 堡 工业 园 区。这个 工 业 园 区 的 主体 企 业 是 电厂 、 油 炼 厂、 制药厂 和石 膏 板 生产 厂 . 以这 四个 企业 为 核 心 . 通过 贸易方式 利用对 方 生产过 程 中产 生 的废弃物 或 副产 品 , 为 自己生产 中的原料 , 作 不仅 减少 了废物 产
物 的再生 利用成 为许 多发 达 国家发展 循环 经济 的侧 重点 。这是 因 为随 着 经 济 的发 展 , 生 了 大量 废 弃 产
物 , 于 处 理 能 力 有 限 加 之 资 源 匮 乏 . 得 废 弃 物 的 由 使

国外循环经济实践对我国发展循环经济的启示

国外循环经济实践对我国发展循环经济的启示

是以资 源节 约为出发点 , 通过重复利用 、
循环利 用的方式来减少资源 消耗、减少
环境污染。
二 、 环经济的国外实践 循
1 . 德国的循环经济实践 。 德国在 发展 循环经济 方面走在了世界 的前 列 ,是最 早 倡导 循环 经济的国家之一 ,其发 展循
环经济 的重 点在于废 弃物 的处理和 循环
源——产品——资源 的物质循环思路 ,
开有名 的 “ 循环 国会 , 通过 了 《 建立循 环 型 社会 基本 法 案 》 ,明确 提 出 :“ 将
2 0 ・5 0 6 1 经济论坛 4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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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场经纬・ A K T M R E

变 成可 以加以利用的资源 ,从 而减少资 源 浪费 , 也减少对环 境的污染程度。 循环 经 济的 3 R原 则实 际上反映 了循环经 济 这种发展模 式的基本特征和 目的。那就
置” 的顺序 。 为了监督企业发展 循环 经济和处理 垃圾的情况 ,德国还设立专门的监督机 构 ,生产企业 必须 要证明其有足够的能 力回收废 旧产 品 ,才会被允许进行生产 和销售 ;产生垃圾 的企业也必须 向监督 机构报告生产垃圾 的种 类 、规模和处理
的废弃 物进 行回收利用的做法 ,即通过 技术手段使原本只能丢弃 的废 弃物重新
制定了 《 包装废弃物处理法 》 《 和 避免和 回收包装品垃圾 条例 》, 扩大 了废 弃物再 利用 的范围。9 6年 , 19 德国的 《 物质循环
现 ,循 环经 济也受到 了越来

发展 循环 经济有助于缓解
2 O世纪 9 0年代 , 国制定 了针对废 美
电池处理的法规 ,对 电池 生产过程中汞

循环经济发展中金融支持的国际实践与实现途径

循环经济发展中金融支持的国际实践与实现途径

循环经济发展中金融支持的国际实践与实现途径内容摘要:我国是自然资源人均占有量极低、环境容量不容乐观的发展中大国,发展循环经济已经成为我国一项基本国策。

金融支持有利于优化经济结构,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从而促进产业发展结构的变动,可以看到金融作为现代经济的核心,在支持循环经济发展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本文力图在循环经济发展过程中研究金融支持的必要性和实现途径。

关键词:循环经济金融支持可持续循环经济是对物质闭环流动型经济的简称,它本质上是一种生态经济,就是把清洁生产和废弃物的综合利用融为一体的经济,其理论基础是工业生态学。

它融合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生态设计和可持续消费等为一体,把经济活动重组为“资源利用—产品—资源再生”的封闭流程和“低开采、高利用、低排放”的循环模式,强调经济系统与自然生态系统和谐共生,并非仅属于经济学范畴,而是集经济、技术和社会于一体的系统工程,在经济活动中主要体现在三个层面:企业层面(小循环);区域面(中循环);社会层面(大循环)。

循环经济的特征新的系统观,循环是指在一定系统内的运动过程,循环经济的系统是由人、自然资源和科学技术等要素构成的大系统。

循环经济观要求人在考虑生产和消费时不再置身于这一大系统之外,而是将自己作为这个大系统的一部分来研究符合客观规律的经济原则,将“退田还湖”、“退耕还林”、“退牧还草”等生态系统建设作为维持大系统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性工作。

新的经济观,在传统工业经济的各要素中,资本在循环,劳动力在循环,而唯独自然资源没有形成循环。

循环经济观要求运用生态学规律,不仅要考虑工程承载能力,还要考虑生态承载能力。

在生态系统中,经济活动超过资源承载能力的循环是恶性循环,会造成生态系统退化;只有在资源承载能力之内的良性循环,才能使生态系统平衡地发展。

新的价值观,循环经济观在考虑自然时,将其作为人类赖以生存的基础,是需要维持良性循环的生态系统;在考虑科学技术时,不仅考虑其对自然的开发能力,而且要充分考虑到它对生态系统的修复能力,使之成为有益于环境的技术,当然,循环经济的发展也具有极高的收益性和成长性。

国外循环经济发展模式的借鉴与启示

国外循环经济发展模式的借鉴与启示

摘要:循环经济是当今世界经济体系中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融为一体的新模式,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

发达国家循环经济起步较早,已经形成比较成熟的模式,对这些先进模式进行分析,为我国发展循环经济提供经验和启示。

关键词:循环经济;循环工业园;DSD双元回收系统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世界首脑大会之后,发展循环经济便被各个国家认为是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最重要、最现实的选择。

以德国、日本、美国等为首的发达国家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推动循环经济的政策,并推出了一些成功的实践模式,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我国目前也面临着经济高速增长与生态环境严峻、资源相对匮乏的矛盾,发展循环经济是必然选择。

因此,深入分析国外发展循环经济的模式和实践经验,为推动我国循环经济的发展提供借鉴。

一、循环经济的含义循环经济(Cyclic Economy)是指在人、自然资源和科学技术的大系统内,在资源投入、企业生产、产品消费及其废弃的全过程中,把传统的依赖资源消耗的线形增长的经济,转变为依靠生态型资源循环来发展的经济。

《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法》将循环经济定义为“在生产、流动和消费等过程中进行的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活动的总称”。

循环经济能够以尽可能少的资源消耗取得最大的经济产出。

从环境保护的角度看,循环经济能够以最可能小的环境代价取得最大的经济产出和最小的污染物排放。

因此,发展循环经济有利于实现环境保护由末端治理向源头预防和全过程的控制转变。

循环经济以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为核心,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为原则,以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为基本特征,是符合可持续发展理念的经济增长模式。

二、发达国家循环经济的基本模式发达国家在长期的实践中,逐步摸索形成了发展循环经济的四种基本模式,使循环经济在社会、区域和企业几个层面扎实有效地展开。

1.丹麦的卡伦堡生态工业园区模式丹麦是循环经济的先行者,丹麦卡伦堡循环经济工业园是世界上最早和目前国际上运行最为成功的生态工业园,作为一种生产发展、资源利用和环境保护形成良性循环的工业园区建设模式,它形成了一个能发挥人的积极性和创造力的高效、稳定、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人工复合生态系统。

国外循环经济的发展经验及对我国的启示

国外循环经济的发展经验及对我国的启示

养老保险制度安排时也应首先确定养老保险 理念,并在参保人群体中做进一步的宣传,不 断培育参保人的养老保险理念。只有这样,才 能强化养老保险参与人的参保意识,保证养老 保险制度的有效覆盖面,并进一步扩大养老保 险的覆盖面,促进养老保险的制度优化。从长 期趋势来看,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筹集将从以政 府和企业为主逐步过渡到以劳动者个人为主, 这是大方向。所以,必须不断提高个人的养老 保险意识。
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实践方式,它是符合当代世界发展潮流的。
律规范推动和保障循环经济的发展。
2.加快技术进步,为发展循环经济提供技术支撑。国外在发展循环
2.通过宣传、培训,提高公众的循环经济意识。全民积极主动参与是
经济的过程中,加大科技投入,以技术进步推动循环经济关键技术的发
国外发展循环经济的一个共同特征。国外非常重视运用各种宣传手段加
三、建议 1.转变养老保险理念。纵观西方国家实行 的养老保险制度,其中,瑞典强调以公民权平 等为基础;美国强调养老保险的出发点是保障 居民有一个最基本的生存和生活条件;德国和 日本则强调受益人对社会贡献的大小,将福利 与个人的贡献挂钩。因此,完善养老保险制度 的关键要素就是培育养老保险理念,它是构建 一国养老保险制度安排的宗旨。我国在进行
一个被称为“工业共生体系”的系统内,各种企业按照生态学中动植物的
出的“宇宙飞船理论”,可看作是循环经济思想萌芽,1972 年联合国人类
共生原理,建立一种和谐负责的互利互惠合作体系,各企业通过贸易方
会议和 1992 年里约热内卢环发大会,掀起“可持续发展浪潮”,提出可持
式利用对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作为自己生产中的原料。韩国由
在农村,我国养老保险体制实际上已处于 停滞状态;而在城市,有很大一部分应保对象 游离于该体制之外。这一制度的覆盖范围实 际上已经小得可怜。据资料表明:目前,我国 公共养老保障体系的覆盖面只占人口总数的 15%,低于世界劳工组织确定的 20%的国际最 低标准。就制度惠及主体的城镇各类就业人 员而言,现有的养老保障制度也仅仅覆盖城镇 职工的 55%。占中国绝大多数人口的农村人口 基本上只能依靠土地和家庭养老,仍游离于社 会化和共济性的社会保障体系之外。在此意 义上,社会保障作为一种公共服务表现为供给 严重不足。这也正符合当下我国由生存型向 发展型社会转变过程中,公共需求的全面快速 增长与公共服务不到位、公共产品严重短缺之 间的矛盾。按照社会正义的需要原则,社会保 障应重视由于其大量需要而离常态最远的那 些人,即通过“社会统筹”的功能尽可能更大范 围地实现社会公平,以最大可能地化解社会风 险。

应用文-简述国外发展循环经济对我国的启示

应用文-简述国外发展循环经济对我国的启示

简述国外发展循环经济对我国的启示'循环经济是实施可持续战略的重要途径,本文介绍了循环经济的内涵、特征及实现模式,论述了中国发展循环经济的必要性与重要意义,并通过分析发达国家发展循环经济的先进经验,对我国发展循环经济提出了相应的建设。

1、循环经济的内涵及特征由美国经济学家E·鲍尔丁在20世纪60年代提出的“循环经济”。

是指在人、自然资源和科学技术的大系统内,在资源投入、企业生产、产品消费及其废弃的全过程中,把依赖资源消耗的线形增长的传统经济,转变为依靠生态型资源循环来发展的经济。

循环经济是一种“资源一产品一再生资源”的反馈式流程,特点是两头低、中间高。

循环经济倡导“3R”原则。

就是通过对资源的再使用(Reuse)和再循环利用(Recycle)来促使污染减量化(Reduce),以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循环经济本质上是生态经济,是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途径和实现方式。

2、循环经济的实现模式循环经济具体体现在经济活动的企业、区域和三个层面上,也可以称为小循环、中循环和大循环。

在企业层面上,根据生态效率的理念,推行清洁生产,减少产品和服务中原料和能源的使用量,实现污染物排放的最小量化。

在区域层面上,通常以生态产业链或生态产业园区的形式出现,把不同的企业联合起来形成共享资源和互换副产品的产业共生组合,使得一家企业的废料成为另一家企业的原料或能源。

从社会层面上来看,主要有两方面的内容,即政府的宏观引导和公众的微观生活行为。

循环经济的实施要求人们从生产到消费各个环节改变思想观念。

要求社会从物质方面、体制方面、价值方面实行全方位的变革,以提供法律支撑、经济奖励、优惠和相应的社会中介,并需要公众的积极参与。

1、循环经济是最科学的经济发展模式从资源流程和对影响的角度看,人类在经济发展过程中,经历了三种模式。

第一种是传统模式,即资源消费一产品一废弃物的单向线性过程,其特征是高投入、高消耗、高排放、低效率。

国外循环经济发展的现实启示

国外循环经济发展的现实启示

国外循环经济发展的现实启示循环经济已在西方国家走过了30余年的发展历程。

它们在循环经济发展实践中积累起来的丰富经验给予我国许多现实启示。

标签:国外循环经济启示与知识经济一样,循环经济也是当今世界最新的一种经济形态与经济增长模式。

就循环经济的发展历程看,它最早开始于上个世纪70年代,当时,西方国家普遍感觉到匮乏的资源已经严重制约了本国经济的进一步发展,而传统的工业发展模式又对资源、环境和人们的生活质量造成了巨大破坏,为此,必须寻找一种新的经济增长模式,以使本国走上一条可持续发展道路。

在长达30多年的循环经济发展实践中,西方国家积累了一整套有利于循环经济发展的方式方法。

这些方式方法对于我国循环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启示。

启示一:加大新闻舆论的宣传教育力度,培养全社会的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意识,树立、落实循环经济的发展理念。

经过长时期的工业发展,西方国家普遍对原有的“先污染,后治理”的经济增长模式感到非常担忧,对资源、环境问题愈加重视。

目前,在许多西方国家,循环经济的发展理念已经深入人心,公民的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意识非常强烈。

反观我国,在此方面却有很大的欠缺。

如果我国还不及时改变传统的经济增长模式,大力发展循环经济,那么,不久的将来,我国的可持续发展就要面临严峻挑战。

借用西方国家循环经济的发展经验,现阶段,我国要特别加强对循环经济的宣传与报道力度,增强国民对发展循环经济的必要性与重要性的认识,树立全民资源节约与环保意识,把循环经济的发展与树立、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和建设资源节约型与环境友好型社会有机结合起来,变循环经济的发展理念为政府、企业与全民的共同行动。

启示二:建立有利于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法律政策保障机制。

当一个国家的国民普遍对循环经济比较认可并加以接受时,执政者就应顺应民意,把民众的思想上升为国家意志,用法律、规章和制度的形式加以确立下来。

西方国家在促进本国循环经济的发展过程中,走的无不是这样一条道路。

国外发展循环经济的经验及启示

国外发展循环经济的经验及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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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力于探索发展风能、 太阳能、地 热能源、生物能源和燃料等可再生 能源。
(二)将立法作为发展循环经 济的首要工作
凡是循环经济发展较好的国 家都将立法工作放在首要位置。 德国采取先在个别领域建立相关 法规, 随后才出台整体性循环经 济法律的立法步骤, 如从 1972 年 的 《废弃物处理法》 到 1991 年的 《包 装 条 例 》以 及 1992 年 的 《限 制 废 车 条 例 》,再 到 1996 年 《循 环 经 济 与 废 弃 物 管 理 法 》。 通 过 30 年 的努力, 德国现已形成条款日益 严密、 结构不断完善的循环经济 法律体系,涉及社会的各行各业。 日本采用的是自上而下的立法办 法,即以《促进循环社会形成基本 法》作为基本法,在其指导下建立 各领域循环经济的法律法规。 有 关立法分基本法、 综合性法律和 为各行业和产品制定的具体法规 三个层面。 这些法律法规集中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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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与借鉴
功并不代表全国建设低碳城市的 成功,在建设低碳城市的时候需要 因地适宜,政府在城市规划(包括 城市更新和新城建设)中应把低碳 城市的建设和发展观念加以考虑, 应让“城市化和低碳化”成为城市 建设中的新的定位和目标,要以自 然的生态环境及区域性负载容量 为依据, 保持生态平衡, 资源节 约,全面促进城市的发展。 要发展 理想的低碳城市,低碳城市规划理 论和方法是必然的关键技术。 也 就是说,仅仅通过节能减排的技术 手段尚不足以解决减少二氧化碳 排放问题,还需要以更加多元的标 准衡量城市规划与建设,通过低碳 城市规划寻求城市发展的低碳化 方向,探索可持续的低碳城市发展 模式。 要揭示低碳城市规划建设、 低碳城市生产生活方式、低碳城市 运行系统之间的耦合关系,研究低
HONG GUAN JING JI GUAN LI

国外循环经济的发展经验及对中国的启示

国外循环经济的发展经验及对中国的启示

国外循环经济的发展经验及对中国的启示[摘要]循环经济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

20世纪90年代以来,发达国家就把发展循环经济作为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途径和实现方式,并取得了成功的实践。

中国对发展循环经济相对是滞后的,这与我国环境与资源恶化及短缺状况极不相称。

但党和政府对发展循环经济高度重视,面对我国在发展循环经济方面存在的问题,我们更应借鉴和吸取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把循环经济放到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框架下来推进,在现阶段重点解决节能降耗、推进清洁生产、开展资源综合利用、发展环保产业和开展循环经济试点。

脚踏实地、因地制宜、有条不紊地将循环经济引向深入。

[关键词]循环经济;经验;启示1国外循环经济发展的主要经验1.1制定强制性法律法规作保证,立法过程循序渐进发达国家法律具有充分的严肃性,是各种法规得以产生效果的前提。

从国外的实践来看,发展循环经济首先必须由立法机构和政府制定一系列强制性的法律和政策规则,规范企业和消费者的市场行为。

发达国家循环经济立法几乎都是由废弃物处理处置法开始,在所有的国家中,当推德国和日本的循环经济法律制度最具代表性。

德国在立法方面先在有关具体领域实施循环经济思想,然后建立系统整体的循环经济法规。

早在1972年就制定了《废弃物处理法》,但当时强调废弃物排放后的末端处理。

1986年对其进行了修订并改称为《废弃物限制处理法》,发展为从“怎样处理废弃物”提高到“怎样避免废弃物的产生”,强调避免废弃物产生和循环利用废弃物。

1996年10月,颁布施行《物质闭路循环与废物管理法》,这一法令被认为是德国发展循环经济的重要标志,真正将废弃物的处理提高到循环经济的高度上。

该法律的主要宗旨是:促进循环经济发展,保证垃圾得到最大限度的再利用。

在《物质闭路循环与废物管理法》的框架下,德国还根据各个行业的不同情况,制定了促进各行业垃圾再利用的法规,使饮料、废铁、矿渣、废旧车辆、废1日电子商品等都变废为宝。

美国、日本金融支持循环海洋经济发展的成功经验和借鉴

美国、日本金融支持循环海洋经济发展的成功经验和借鉴

1、美国金融支持循环海洋经济 发展的成功经验
美国政府为了支持循环海洋经济发展,制定了一系列政策和法规,如《海岸 带管理法》和《海洋保护法》等。这些政策旨在促进海洋资源再生和环境保护。 此外,美国还通过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的方式,大力推动海洋产业 的发展。
在金融工具方面,美国采用了多元化融资方式,包括财政拨款、绿色金融债 券、海洋产业基金等。其中,绿色金融债券具有较低的利率和较长的偿还期限, 为循环海洋经济项目提供了稳定的资金支持。
在美国,中小企业融资模式多样化,包括直接融资、间接融资和政府资助等。 直接融资主要包括股票上市和发行债券等,而间接融资则主要依赖于商业银行和 小额贷款公司等金融机构。同时,政府资助也是中小企业融资的重要来源之一, 如小企业管理局提供的贷款担保和资金支持等。
美国中小企业融资政策的借鉴意义在于,政府通过设立专门的机构和提供资 金支持等方式,有力地推动了中小企业的发展。同时,多元化的融资模式也为中 小企业提供了更多的选择,降低了融资成本和风险。
2、加强产学研合作。高校和研究机构是科技创新的重要力量,我们应该加 强产学研合作,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提高创新效率。
3、优化融资环境。为了解决科技创新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我们应该优化融 资环境,建立多层次的资本市场,加大对科技创新企业的投融资支持。
4、加强法律保障。为了保障科技创新企业的合法权益,我们应该加强法律 保障,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加大对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
3、加强科技创新:要加大对海洋科技研发的投入,鼓励企业、高校和研究 机构加强合作,推动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在创新科技的支持下,推动循环海洋 经济项目的实施和技术水平的提升。
4、强化国际合作:我国应积极参与国际海洋经济合作,加强与美国、日本 等国家的交流与学习。通过共享经验、技术交流等方式,提升我国循环海洋经济 的国际竞争力。

循环经济的国外实践对我国循环经济政策的启示

循环经济的国外实践对我国循环经济政策的启示

循环经济的国外实践对我国循环经济政策的启示摘要:循环经济是一种新的经济增长模式。

在德国、日本和美国等发达国家,循环经济正在成为一股潮流和趋势。

从中国当前的情况来看,发展循环经济既是一种必然选择,同时也是一种机遇和挑战,应追求经济和环境相协调发展之路,注重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的一致性。

关键词:循环经济;可持续发展;经济政策世界经济的持续增长带来的“资源危机”或“资源安全”问题,早已受到国内外科学家和政治家们的广泛重视,纷纷从人口、环境、社会、经济发展等不同角度,探索缓解资源危机的各种途径,提出可持续发展和循环经济、资源集约型经济等不同理念。

在我国,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了“五个统筹”的新发展观。

科学发展观呼唤循环经济,尤其要确立资源循环利用的理念,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

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目标的中国,必须开拓新的资源观,着眼于资源利用方式和经济发展模式的转变,寻求以最有效利用资源和保护环境为基础的循环经济之路,实现资源、环境与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20世纪90年代以来,德国、日本、美国等发达国家陆续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推动循环经济的发展,并且取得了比较好的成效。

因此,深入分析在发展循环经济方面的“先行者”的做法,对于我国更好的推动循环经济的发展有着重要意义。

本文旨在从国外循环经济实践经验出发,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循环经济政策。

1循环经济的概念及理论内涵循环经济是对物质闭环流动型经济的简称。

从物质流动的方向看,传统的工业经济是一种单向流动的,即按照“资源--产品--废物”的流程进行生产的线性经济,依靠的是高强度开采和消耗资源,不可避免地对生态环境造成高度破坏。

循环经济要求以“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为社会经济活动的行为准则(简称3R 原则),把经济活动组织成一个“资源--产品--再生资源”的反馈式流程,合理和持久地利用所有物质,最大限度地减少经济活动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2循环经济的国外实践2.1日本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经验构成日本循环型社会内容的主要是法律体系,它是世界各国中循环经济立法最为完善的国家之一。

国外循环经济发展的经验及启示

国外循环经济发展的经验及启示

国外循环经济发展的经验及启示【摘要】循环经济的提出打破了传统经济发展理论把经济和环境系统割裂的弊端,要求把经济发展建立在自然生态规律的基础上,为传统经济模式转向可持续发展的经济模式提供了新的理论范式。

本文重点归纳总结国外发达国家发展循环经济的成功经验,指出我国要探索适合国情的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加快建设社会中介服务组织等。

【关键词】循环经济经验启示一、国外循环经济发展的主要经验1、法律法规体系方面在法治社会,“先进的经济模式要以立法来规范”。

世界上一些发达国家在发展循环经济过程中都有自己的循环经济立法,本文以立法发展比较完善的德国、日本、美国等来看立法对发展循环经济的作用。

纵观这几个国家的立法,总的来说:立法目的明确、横向和纵向体系完备、结构合理。

立法模式主要有:单个行业法立法模式和混合立法模式。

德国是世界上最早发展循环经济的国家之一,其立法模式为单个行业法立法模式,包过法律、条例、指南三个层面,1972年制定了《废物处理法》,1991年制定了《包装废弃物处理法》,1994年制定了《循环经济和废物处理法》,经三次修改1996年制定了《循环经济和废弃物管理法》。

在此基础上,德国于1991年通过《包装条例》,1992年通过《限制废车条例》,逐步建立了完善的法律体系。

日本采取自上而下的立法方式,分基本法、综合法、专项法三个层面,制定《循环型社会形成推进基本法》,在此基础上建立两部综合法:《废弃物处理法》、《资源有效利用促进法》,在综合法的框架下制定各种专项法律法规,包括:《多氯联苯废弃物妥善处理特别措施法》、《容器和包装物的分类收集与循环法》、《专门在利用法》、《建筑材料循环法》、《绿色采购法》、《化学物质排出管理促进法》、《特种家用机器循环法》等。

而美国采取混合立法模式,虽然没有一部全国性的立法,但各个州都有自己的循环经济法律法规,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

2、循环经济政策方面在循环经济的发展过程中,政府应当发挥引导作用,制定财政政策、税收政策、政府奖励惩罚政策、政府采购政策、收费政策等相关政策。

循环经济的发展国际经验借鉴及启示

循环经济的发展国际经验借鉴及启示

循环经济的发展国际经验借鉴及启示编者按:当今世界发达国家的后工业化,发展中国家的新型工业化,均遵循循环经济发展理念。

我国在工业化过程中,资源短缺和环境污染问题日显突出,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上升为指导社会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重要。

日本是发展循环经济较为成功的国家,借鉴该国的经验,对我国经济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日本发展循环经济的经验(一)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日本的循环经济立法是世界上最完备的,在立法体系上采取了基本法统率综合法和专项法的模式。

该国自上而下制定了综合性循环利用法,然后向具体领域推进。

具体可分为三个层面:一是基础层,即《促进建立循环社会基本法》;二是综合性法律,如《固体废弃物管理和公共清洁法》和《资源有效利用促进法》等;三是针对各种产品的性质制定的具体法律法规,如《促进容器和包装物分类回收法》、《家用电器回收法》、《食品回收法》、《建筑及材料回收法》、《车辆再生法》、《绿色采购法》等,这些法律对不同行业的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循环利用等作了具体规定,并相继付诸实施。

(二)有力的政策扶持一是政府奖励政策。

日本设立资源回收奖,旨在激发市民回收有用物质的积极性,该奖项实施后收到了良好效果;二是税收优惠政策。

日本政府对发展循环经济有成就的企业予税收方面的优惠政策,如企业设置资源回收系统,非盈利性的金融机构将向其提供中长期优惠利率贷款;凡修建废弃物处理设施,皆会得到部分财政补贴;三是价格优惠政策。

如规定废旧物资实行商品化收费,即废弃者应支付与废旧家电收集和商品化相关的费用;四是大力发展绿色消费市场。

在绿色消费中,贴有政府认可的环境标志的商品可出售,表明该产品从生产到使用和回收的全过程符合环保要求;五是强化行政管理机制,保障政策实施。

日本环境厅在机构改革中升格为环境省,将原来多部门执掌的废弃物管理职能统一划归环境省,由下属的废弃物回收利用对策部统一管理。

(三)全社会共同努力1.政府主导。

日本各级政府将发展循环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战略规划和日常管理中,使其成为国民经济和社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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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金融支持循环经济发展的实践与启示
作者:高翔
来源:《时代金融》2014年第26期
2009年12月,国务院批复了《甘肃省循环经济发展规划》,规划中全面部署了甘肃省循环经济的实施方案。

目前,各项工作已有序开展,如何引导金融业支持循环经济发展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课题。

为此,笔者对国外金融支持循环经济发展实践进行了比较研究,认为美、日、德等主要发达国家金融支持循环经济的手段和方式已十分发达,循环经济的快速发展与金融的大力支持分不开,我国循环经济的发展也离不开金融的支持,但金融制度、金融市场和金融产品发展滞后,必须以金融创新来更好地发挥金融对循环经济发展的助推作用。

一、国外金融支持循环经济的探索与实践
(一)环境金融的兴起与发展
1992年,联合国环境署正式推出了《银行界关于环境可持续发展的声明》标志着环境金融思想的正式诞生。

(二)英、美、日、德等发达国家的主要做法
1.英国。

1988年,英国就率先推出了第一只生态基金—Merlin生态基金。

这类基金产品将投资者对社会以及环境的关注和他们的金融投资目标结合在一起。

2.美国。

大力推动金融衍生品市场发展。

以天气衍生品市场作为新崛起的金融衍生品市场得到迅速发展,不仅交易显著增长,交易品种也越来越多样化,目前已成为美金融衍生品市场中最新、最具活力的市场之一。

积极推动风险投资基金的发展,主要为科技型的高成长性创业企业提供股权资本,并为其提供经营管理和咨询服务,以期在被投资企业发展成熟后,通过股权转让获取中长期资本增值收益的投资行为。

3.日本。

侧重于通过政策性银行来间接调控或引导相关金融机构对循环经济的发展进行支持。

例如日本政策投资银行从政策角度指导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对于企业的环保活动,从金融方面给予了低息、固定、长期的投融资鼓励措施,支持环境技术开发和援助,减轻环境风险等;日本开发银行对环保设施建设提供中长期优惠贷款;国民金融金库从1970年开始实施对环保设备投资提供优惠贷款制度;中小企业事业团对环保设施的贷款也给予了资金和政策倾斜。

这些措施较好地促进了日本循环经济的发展。

4.德国。

以德国为代表的欧盟很多国家的政策性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针对环境问题都给予特定的金融支持,作为政策性金融机构,德国复兴银行在环保领域充当了经济界伙伴、联邦政府环保目标的执行者、实现可持续发展项目的融资者等三种角色,致力于为能够提高能耗使用
效率、使用可再生能源、用循环经济的方法处理垃圾、减少废水产生、排放要达标的项目建设,加大能减轻环境污染的环保设施、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等循环经济项目提供金融服务。

(三)“赤道原则”的发布与推广,标志着国际社会对环境金融理念的实践已进入快速发展阶段
2002年10月,伦敦召开了由9个商业银行参加的会议,与会的荷兰银行、巴克莱银行、西德意志州银行、花旗银行和国际金融公司经过对项目融资中的环境和社会问题进行多轮磋商,制定了“环境与社会风险的项目融资指南”,即现行的赤道原则(The Equator Principles),它要求金融机构对于项目融资中的环境和社会问题尽到审慎性审核调查义务,只有在项目发起人能够证明该项目在执行中会对社会和环境负责的前提下,金融机构才能对项目提供融资。

赤道原则确立了国际项目融资的环境和社会的最低行业标准,并将其成功地应用于国际融资实践中,在国际金融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的意义。

二、几点启示
启示之一:金融创新是实现经济金融科学发展的战略选择。

丹尼斯·梅多斯
(D.H.Meadows)增长极限理论认为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不可能长期超越自然环境的承载力,只有建立在生态环境平衡稳定基础上的经济发展才具有可持续性。

循环经济是一种以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为核心的经济发展模式,具有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的特征,不仅有利于生态的有效保护和资源的可持续开发利用,而且有利于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升级,实现经济的跨越式发展,是当前我国经济发展模式的必然选择。

因此,银行业金融机构不仅要致力于增加盈利额和纳税额,而且要通过经营战略、商业行为等方面的实施调整增大对社会的利益关系者的影响力,进而实现环境保护和经济可持续发展。

启示之二:金融创新是金融支持循环经济发展的前提和基础。

发达国家对循环经济的金融支持具有相对发达的金融体系和资本市场。

而我国资本市场发展滞后、政策性金融功能不完善、以自然和环境为基础的金融衍生品欠缺,因此,必须通过全面的系统的金融创新来推动循环经济的发展。

银行业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和枢纽,从而对其社会责任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即主动把对经济、社会和环境和谐统一的追求纳入自身发展目标,真诚推动与各利益相关者的互动。

金融业要通过信贷等金融工具支持客户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激发企业和群众参与循环经济发展的热情,进而形成“政府推动、市场引导,企业实施、公众参与”的循环经济发展合力机制。

三、对金融支持我国循环经济发展的建议
(一)创新金融支持体系
为了给循环经济发展提供持续的动力,必须形成分工协作,优势互补的金融支持格局。

为此,商业银行要根据各地方的循环经济发展特点,制定不同的贷款政策;政策性银行可通过优
先贷款、低息贷款、提前贴现等手段,给予循环经济相关企业、工程等一定的投资倾斜和资金支持,要重点加大对循环经济发展中的基础设施建设、环保类中小企业和环保类高科技产业等社会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

尤其是要加大对农业循环经济的支持力度,促使农业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全面提高;积极引入其他长期性的社会资金,构建不同层次、不同循环经济领域的发展基金;为环保类企业或特定资源类企业创造可持续性的直接资金来源,推进循环经济主体的市场化与规模化发展。

(二)创新金融支持政策
一是人民银行总行应出台金融支持循环经济发展的信贷指导意见,对循环经济企业、工程等贷款比重较大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享受循环经济企业及工程等贷款利率浮动幅度扩大政策,同时综合运用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引导各商业银行加大对循环经济企业信贷投入的积极性;二是建立金融支持循环经济发展信贷风险补偿机制。

(三)创新金融服务产品
拓宽抵押担保范围,创新担保方式,研究推动应收账款、收费权质押以及包括专有知识技术、许可专利及版权在内的无形资产质押等贷款业务,努力提高对涉及“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循环型企业和项目的授信管理能力,并做好相应的投资咨询、资金清算、现金管理等金融服务。

积极发展证券化产品,进一步提升金融支持循环经济的力度。

(四)创新信贷政策与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的协调配合机制
循环经济的发展具有长期性和系统性的特点,因此要从推动全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高度出发,充分考虑各地经济社会的发展阶段与不同经济政策的针对性和效力,因地制宜,优化政策的协调性和统一性,增强政策对接实施对区域经济发展的“造血”功能,促进可持续信贷投入机制的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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