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旅游投诉管理法规制度资料
导游业务(第四版)第12章 游客个别要求的处理 第三节 旅游投诉的心理与处理
旅游投诉的处理 二
1 耐心倾听,不与争辩 2 表示同情和理解,不盲
目做出承诺
3 调查了解,迅速答复
(1)办理及时,不要拖延
遵循“谁的问题谁负责”,争取“就地消化 ,现场解决”。如客房卫生差、饭菜质量 低等类问题,在同相关接待单位磋商后立 即解决。
旅游投诉的处理 二
(1)办理及时,不要拖延
1 耐心倾听,不与争辩 2 表示同情和理解,不盲
求补偿是游客认为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而通过投诉 以获得某种补偿的心理。这种要求补偿的心理可能 是物质上的,例如希望旅行社向其退还部分旅游费用 ;也可能是精神上的,例如希望旅行社和导游向其表 示道歉。
旅游投诉的处理 二
1 耐心倾听,不与争辩 2 表示同情和理解,不盲
目做出承诺
3 调查了解,迅速答复
导游在接受游客口头投诉时,应尽量采取个别接触的 方式,以避免对其他游客形成影响,对于集体投诉,最 好请其派出代表,以免人多嘴杂,分散导游的思考。 在接受游客投诉时,导游要保持冷静,耐心倾听,不管 游客的脾气多大,态度多差,也不管投诉的事情是大 是小,出入多大,都要让其把说完,要善于听其弦外之 音,并请教游客自己的理解是否正确,以体现对游客 的尊重。同时做好必要的记录,捕捉游客投诉的要点 ,既让客人感到接待人员听取投诉的态度是真诚的, 是愿意帮助他们解决问题的,又为导游确定投诉问题 的性质和严重程度提供依据。必要时可请游客签名 留据,以为妥善解决问题提供帮助。若游客投诉时, 态度蛮横、气氛紧张、无任何缓和余地,导游无法同 其交流下去,则可有礼貌地提出建议,另找时间再谈 。
旅游投诉的处理 二
1 耐心倾听,不与争辩 2 表示同情和理解,不盲
目做出承诺
3 调查了解,迅速答复
对于游客的投诉,导游要设身处地地从 游客的角度着想。因为在游客看来,他们投 诉的都不是一般的小问题,而是直接关系到 其利益的大事。因此,导游要表现出充分的 同情和理解,要采取适当的言语来缓和游客 的情绪和现场气氛。
旅行社管理条例28
旅行社管理条例旅行社管理条例(1996年10月15日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205号发布根据2001年12月11日《国务院关于修改〈旅行社管理条例〉的决定》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旅行社的管理,保障旅游者和旅行社的合法权益,维护旅游市场秩序,促进旅游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国境设立的旅行社和外国旅行社在中华人民国境设立的常驻机构(以下简称外国旅行社常驻机构)。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旅行社,是指有营利目的,从事旅游业务的企业。
本条例所称旅游业务,是指为旅游者代办出境、入境和签证手续,招徕、接待旅游者,为旅游者安排食宿等有偿服务的经营活动。
第四条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旅行社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管理旅游工作的部门按照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旅行社的监督管理工作。
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部门统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
第五条旅行社按照经营业务围,分为国际旅行社和国旅行社。
本条例另有特别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国际旅行社的经营围包括入境旅游业务、出境旅游业务、国旅游业务。
国旅行社的经营围仅限于国旅游业务。
第二章旅行社设立第六条设立旅行社,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固定的营业场所;(二)有必要的营业设施;(三)有经培训并持有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人民政府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书的经营人员;(四)有符合本条例第七条、第八条规定的注册资本和质量保证金。
第七条旅行社的注册资本,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国际旅行社,注册资本不得少于150万元人民币;(二)国旅行社,注册资本不得少于30万元人民币。
第八条申请设立旅行社,应当按照下列标准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交纳质量保证金:(一)国际旅行社经营入境旅游业务的,交纳60万元人民币;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交纳100万元人民币。
(二)国旅行社,交纳10万元人民币。
质量保证金及其在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管理期间产生的利息,属于旅行社所有;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从利息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管理费。
《旅游政策与法规》精讲:第12章第2节导游人员的管理
《旅游政策与法规》精讲蔡正敏主讲乐清市雁荡山旅游学校副校长(《旅游政策与法规》,浙江省旅游局编,2014年5月第4版,中国旅游出版社。
)第十二章导游与领队人员法律制度第二节导游人员的管理一、政府层面的管理(一)国家对导游人员实行分级管理《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第二条规定,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对导游人员实行分级管理。
1.国务院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主要从政策制定、监督落实角度进行宏观管理。
2.省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导游人员管理制度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3.所在地县市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本行政区域内负责导游人员管理制度的具体实施。
目前,国家对导游人员的管理主要是三个方面,即从业规范管理、年审管理、等级考核。
从业规范管理主要体现为对导游从业活动实施计分管理,并将计分结果与年审管理相结合。
(二)导游人员计分与年审管理1.导游人员的计分管理(1)国家对导游人员实行计分管理《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国家对导游人员实行计分管理。
国务院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全国导游人员计分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
省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导游人员计分管理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在本行政区域内负责导游人员计分管理的具体执行。
(2)导游人员计分办法实行年度10分制《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导游人员计分办法实行年度10分制。
根据违规行为的情节轻重,分为一次扣10分、8分、6分、4分、2分五个档次。
相关阅读:《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扣分规定第十四条导游人员在导游活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除10分:(一)有损害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的言行的;(二)诱导或安排旅游者参加黄、赌、毒活动项目的;(三)有殴打或谩骂旅游者行为的;(四)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的;(五)未通过年审继续从事导游业务的;(六)因自身原因造成旅游团重大危害和损失的。
第十五条导游人员在导游活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除8分:(一)拒绝、逃避检查,或者欺骗检查人员的;(二)擅自增加或者减少旅游项目的;(三)擅自终止导游活动的;(四)讲解中掺杂庸俗、下流、迷信内容的;(五)未经旅行社委派私自承揽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直接承揽导游业务的。
旅客投诉处理管理制度
旅客投诉处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旅客投诉处理工作,提高服务质量,保障旅客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旅客向旅行机构、旅行社、酒店等旅游服务提供方提出投诉的情况。
第三条旅客投诉处理工作应当坚持“客户至上、诚信服务”的宗旨,秉承“诚信治行、用心服务”的理念,积极解决旅客投诉问题,维护旅客合法权益。
第四条旅客投诉处理工作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及时、热情、准确、规范。
第二章投诉受理第五条旅客可以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旅游服务提供方提出投诉。
第六条旅客提出投诉应当包括投诉人姓名、联系方式、具体投诉内容、要求等必要信息。
第七条旅游服务提供方应当及时受理旅客的投诉,并在接到投诉后的24小时内向投诉人确认受理,并介绍投诉处理流程。
第八条旅游服务提供方应当建立完善的投诉受理制度,明确投诉接待人员,及时受理投诉,及时回复投诉。
第九条旅客投诉应当在接到投诉后的3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并向投诉人反馈处理结果。
第十条旅费服务提供方应当建立健全的投诉管理系统,实现投诉受理、处置、评价等各环节的信息共享和流转。
第三章投诉处理第十一条旅游服务提供方应当依法依规办理旅客投诉,妥善解决投诉问题。
第十二条对于一般性投诉,旅游服务提供方应当及时进行调查核实,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解决方案,并在规定时间内向投诉人反馈处理结果。
第十三条对于涉嫌违法犯罪的投诉,旅游服务提供方应当及时报警处理,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
第十四条对于重大投诉,旅游服务提供方应当成立专题调查组,严格核查事实,形成处理意见,并在规定时间内向投诉人反馈处理结果。
第十五条投诉解决后,旅游服务提供方应当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完善服务管理制度,提高服务质量。
第四章监督管理第十六条旅游服务提供方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对投诉处理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七条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旅游服务提供方的监督管理,及时发现并处理违法违规行为。
旅游投诉的处理程序
旅游投诉的处理程序
旅游投诉的处理程序,是指旅游投诉管理机关受理投诉案件后,调查核实案情促进纠纷解决或做出处理决定所必须经过和程式和顺序。
下面一起来了解一下!
(一)旅游投诉处理程序
旅游投诉处理的顺序是:1、及时将受理决定通知被投诉者被投诉者在规定期限内做出书面答复;2、调解;3、做出处理决定,制作《处理决定书》。
4、给违法旅游经营者行政处罚。
旅游投诉管理机关处理投诉案件后,投诉者或被子投诉者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强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后向人民法院起诉。
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理决定和处罚决定的,由做出决定的旅游投诉管理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依法强制执行,前者的执行主体是人民法院,后者的执行主体是做出处理决定的旅游投诉管理机关。
例如,对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的旅行社做出赔偿旅游者损失的决定,旅游不予履行,旅游投诉管理机关可以依据旅行社质量保证金的有关规定以该旅行社缴纳的质量保证金赔付。
执行,亦称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依照执行根据,运用国家司法执行权,采取强制措施迫使义务人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内容的行为。
执行程序,是人民法院执行组织进行执行活动和申请执行人、被申请执行人及协助执行人进行执行活动必须遵守的法律文书;执行措施包括:冻结、划拔被执行人的存款;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执物人的财产,强制被执行人履行一定的行为,有关单位收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告书》,必须按执行内容、要求立即办理。
对于暂无执行人的履行期限,但要承担逾期履行的法律责任。
新旅游法全文及解读
新旅游法全文及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2013年4月2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旅游者第三章旅游规划和促进第四章旅游经营第五章旅游服务合同第六章旅游安全第七章旅游监督管理第八章旅游纠纷处理第九章法律责任第十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保护和合理利用旅游资源,促进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组织到境外的游览、度假、休闲等形式的旅游活动以及为旅游活动提供相关服务的经营活动,适用本法。
第三条国家发展旅游事业,完善旅游公共服务,依法保护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的权利。
第四条旅游业发展应当遵循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相统一的原则。
国家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在有效保护旅游资源的前提下,依法合理利用旅游资源。
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游览场所应当体现公益性质。
第五条国家倡导健康、文明、环保的旅游方式,支持和鼓励各类社会机构开展旅游公益宣传,对促进旅游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六条国家建立健全旅游服务标准和市场规则, 禁止行业垄断和地区垄断。
旅游经营者应当诚信经营,公平竞争,承担社会责任,为旅游者提供安全、健康、卫生、方便的旅游服务。
第七条国务院建立健全旅游综合协调机制,对旅游业发展进行综合协调。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旅游工作的组织和领导,明确相关部门或者机构,对本行政区域的旅游业发展和监督管理进行统筹协调。
第八条依法成立的旅游行业组织,实行自律管理。
第二章旅游者第九条旅游者有权自主选择旅游产品和服务,有权拒绝旅游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旅游者有权知悉其购买的旅游产品和服务的真实情况。
旅游者有权要求旅游经营者按照约定提供产品和服务。
【解读】:明确旅游者有权知悉、或旅行社有义务告知旅游活动的详细内容,如路线、景点、住宿地点等。
第十条旅游者的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应当得到尊重。
旅游政策与法规教学大纲
《旅游政策法规》教学大纲所属学院:课程编号:课程名称:学时/学分:先修课程:导游业务、旅游学概论等适用专业:旅游管理专业一、概述(一)课程性质《旅游政策法规》是旅游管理专业的必修课程,属于专业主干课程,是导游资格证考试的课程。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具备从事旅游行业的基本政策与法规知识,并着重培养学生运用旅游政策与法规知识解决实际从事旅游行业工作的中所遇到的业务问题。
(二)课程基本理念与设计思路按照“以岗位能力为核心,以工作过程为主线,创新双证融通的课程体系,实现综合素质高,职业能力强的人才培养目标”的课程体系建设目标,并结合我国及本地区旅游行业岗位需求现状与发展趋势,本课程采取以能力培养与证书考试为中心来构建课程内容。
课程围绕导游人员的职业特点与知识要求,立足导游人员职业能力的培养,理论与操作实例紧密结合。
二、课程目标(一)总目标通过该课程的学习,理解我国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基本理论、方针政策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熟悉我国旅游立法、旅游法律关系、旅游合同法律制度;熟悉与掌握宪法、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与《民族区域自治法》;掌握旅行社管理法律法规制度、导游人员管理法律法规制度、旅游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制度、旅游保险法律法规制度、旅游出入境法律法规制度、旅游交通运输法律制度、旅游食宿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制度、旅游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制度、保护旅游消费者权益法律制度、旅游投诉管理法规制度等法律法规知识,为参加导游资格证考试打下良好政策法规基础,同时提升学生在今后从事旅游事业时的知识积淀与解决问题能力,更好地服务于地方旅游事业。
(二)分目标第1 页1、知识水平:通过该课程的学习,学生能够掌握我国社会主义的基本政策与基本理论知识;能够掌握旅游业所涉及的基本法律知识。
2、能力目标:培养运用法律法规知识解决旅游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根据所给案例进行法律与政策分析;培养学生的自我学习与创新能力。
3、情感与态度:培养学生的团队合作精神;使学生在学习的过程中更加热爱祖国、热爱内蒙古、热爱旅游事业;能够在不断的讲解训练中逐渐学习与养成良好的旅游职业道德。
熟悉旅游法主要内容课件(共23张PPT)《旅游政策与法规》(江苏大学出版社)
12
(二)旅游者的权利
5.救助请求权和获得赔偿权
《旅游法》不仅设置了旅游安全专章,在相关条文中规定了旅游者的安全保障权,而且在第12条规定: 旅游者在人身、财产安全遇有危险时,有请求救助和保护的权利;旅游者的人身、财产受到侵害时,有 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对该权利的解释如下: ① 请求救助和保护。旅游活动中存在侵害旅游者的生命、身体、健康或其财产的可能性时,
① 人格尊严得到尊重。在旅游活动中,旅游者应当受到旅游经营者和他人的尊重,任何人不
得侵犯其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和肖像权等权利。
② 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我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来自各民族、各地区的旅游者要相
互尊重,和睦相处,旅游经营者应当尊重旅游者的民族风俗习惯。
③ 宗教信仰得到尊重。在旅游活动中,旅游者可以自由地表达自己的宗教信仰,旅游经营者
1.地域范围
《旅游法》适用的地域范围包括:我国公民在境内的旅游活动和外国旅游者的入境旅游活动; 通过旅行社等经营者组织的,由我国境内赴境外的团队旅游活动。
根据属地管辖原则,我国旅游者参加境外旅游活动,应当遵守所在国或地区的法律;根据属人管辖原则,我国 出境旅游者也应当遵守我国旅游及出入境管理的相关法律。
① 保障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尤其是旅游 者的合法权益; ② 规范旅游市场秩序;
③ 保护和合理利用旅游资源;
④ 促进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
最后一项与前 三项互为因果 关系。
5
(二)适用范围
《旅游法》第2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组织到境外的游览、度 假、休闲等形式的旅游活动,以及为旅游活动提供相关服务的经营活动,适用本法。
6.旅游者特别权
旅游景区服务标准化操作手册
旅游景区服务标准化操作手册第1章前言 (4)1.1 景区服务标准化的重要性 (4)1.2 手册使用范围与对象 (4)第2章景区基础设施与服务环境 (4)2.1 景区基础设施标准 (4)2.2 服务环境要求 (4)2.3 安全保障措施 (4)第3章员工着装与仪容仪表 (4)3.1 员工着装规范 (4)3.2 仪容仪表要求 (4)3.3 员工行为规范 (4)第4章售票与入园服务 (5)4.1 售票服务流程 (5)4.2 入园检票服务 (5)4.3 门票优惠政策 (5)第5章导游与讲解服务 (5)5.1 导游资格要求 (5)5.2 讲解服务流程 (5)5.3 导游服务质量评价 (5)第6章游客中心服务 (5)6.1 游客中心功能设置 (5)6.2 咨询服务 (5)6.3 投诉处理 (5)第7章餐饮服务 (5)7.1 餐饮环境卫生标准 (5)7.2 餐饮服务流程 (5)7.3 餐饮安全与质量控制 (5)第8章住宿服务 (5)8.1 住宿设施标准 (5)8.2 客房服务流程 (5)8.3 客房安全管理 (5)第9章购物服务 (5)9.1 商品质量管理 (5)9.2 购物服务流程 (5)9.3 购物退换货政策 (5)第10章交通运输服务 (5)10.1 交通运输工具标准 (5)10.2 交通运输服务流程 (5)10.3 交通安全管理 (5)第11章娱乐项目与活动服务 (5)11.1 娱乐项目设置 (6)11.2 活动组织与实施 (6)11.3 安全应急预案 (6)第12章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 (6)12.1 环境保护措施 (6)12.2 资源合理利用 (6)12.3 可持续发展策略 (6)第1章前言 (6)1.1 景区服务标准化的重要性 (6)1.2 手册使用范围与对象 (6)第2章景区基础设施与服务环境 (7)2.1 景区基础设施标准 (7)2.2 服务环境要求 (7)2.3 安全保障措施 (8)第3章员工着装与仪容仪表 (8)3.1 员工着装规范 (8)3.1.1 工作时间着装 (8)3.1.2 非工作时间着装 (8)3.2 仪容仪表要求 (8)3.2.1 仪容要求 (8)3.2.2 仪表要求 (9)3.3 员工行为规范 (9)3.3.1 工作场所行为 (9)3.3.2 对外交往行为 (9)第4章售票与入园服务 (9)4.1 售票服务流程 (9)4.1.1 购票渠道 (9)4.1.2 选择门票类型 (9)4.1.3 预订门票 (10)4.1.4 取票入园 (10)4.2 入园检票服务 (10)4.2.1 检票方式 (10)4.2.2 检票流程 (10)4.3 门票优惠政策 (10)第5章导游与讲解服务 (10)5.1 导游资格要求 (10)5.2 讲解服务流程 (11)5.3 导游服务质量评价 (11)第6章游客中心服务 (11)6.1 游客中心功能设置 (11)6.1.1 信息查询:提供景区的基本信息、景点介绍、游览路线、交通指南、周边餐饮住宿等信息,帮助游客更好地了解景区。
乡村旅游点经营管理制度(4篇)
乡村旅游点经营管理制度(____字)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乡村旅游点的经营管理行为,提升旅游服务质量,推动乡村旅游业的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乡村旅游点的经营管理活动。
第三条乡村旅游点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按照市场规则运营,保护自然环境,促进乡村经济发展。
第四条乡村旅游点应注重保护和传承当地文化,提供优质的旅游服务,确保游客安全,提升乡村旅游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第二章经营管理机构第五条每个乡村旅游点应设立经营管理机构,负责管理旅游点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工作。
第六条经营管理机构由乡村旅游点的管理者和相关职能部门组成。
第七条经营管理机构应制定工作计划和年度目标,合理安排资源,确保乡村旅游点的正常运营。
第三章乡村旅游点的规划与设计第八条乡村旅游点应根据当地的自然地理和人文环境,进行规划和设计。
第九条乡村旅游点的规划和设计应考虑游客需求和市场需求,合理配置设施和资源。
第十条乡村旅游点的规划和设计应充分保护自然环境,不破坏乡村景观。
第四章乡村旅游点的设施设备第十一条乡村旅游点应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如停车场、厕所、餐厅等。
第十二条乡村旅游点的设施设备应符合相关安全标准,确保游客的安全。
第十三条乡村旅游点应定期检查设施设备,及时修复和更换老化设备。
第五章乡村旅游点的人员管理第十四条乡村旅游点应配备专业的人员,包括导游、保安、服务员等。
第十五条乡村旅游点的人员应经过培训和考核,熟悉相关旅游知识和技能。
第十六条乡村旅游点的人员应守法经营,诚实守信,提供优质的服务,确保游客的满意度。
第六章服务管理第十七条乡村旅游点应提供优质的旅游服务,包括接待、导游、餐饮等。
第十八条乡村旅游点应建立完善的接待制度,做到礼貌热情,及时高效。
第十九条乡村旅游点应提供多样化的旅游产品和活动,丰富游客的体验。
第二十条乡村旅游点应加强对旅游服务质量的监督和检查,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
第七章乡村旅游点的环境保护第二十一条乡村旅游点应注重环境保护,保护当地的自然生态和生物多样性。
旅游法规概述
第一章旅游法规概述1.为什么说旅游法是旅游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2.旅游法的概念与调整对象是什么?3.什么是旅游法律关系?其构成要素是什么?4.我国旅游管理体制变革经历了一个怎样的过程?5.我国旅游法制建设现状如何?6.我国目前是否有必要出台旅游基本法?7.案例分析:2010年1月30日至2月4日,张某等16名游客与某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参加“云南四飞六日游”。
按照日程安排计划,旅游团应于2月3日乘飞机从西双版纳返回昆明,但由于天降大雾和雷雨天气,当天航班被迫取消。
旅行社积极采取补救措施,与游客协商改乘大巴返回昆明,顺利完成本次旅游活动。
试分析旅游者与旅行社的旅游法律关系。
第二章旅游合同法律制度1.什么是旅游合同?旅游合同应当包括哪些内容?2.合同的订立要经过哪些程序?3.如何认定无效合同4.哪几种合同可以撤销?5.采用格式条款订立旅游合同的利与弊?理解相关法律规定。
6.如何理解不可抗力?试列举旅游活动中可能遭遇的不可抗力情况?7.违约承担民事责任有哪些形式?8.案例分析:2009年3月,北京市民郑某等12人参加了北京某旅行社推出的3800元“中越边境五日游”活动。
旅行社提供的旅游格式合同中写明“云南出境书药费不包含在旅游费中,由旅游者另行支付”。
旅游团于3月21日出行,23日上午,郑某等一行随导游来到中越边境城市东兴。
在办理中越边境出境手续时,旅行社要求每位游客补交共计112元的“出境书药费”,其中包括出境费100元,书费和药费12元。
郑某等人认为,“出境书药费”就是出境后的书费和药费,按合同规定,只应支付“出境书药费”12元,而出境费100元包括在旅游费中,应由旅行社支付。
导游解释合同中标明的“云南出境书药费”由两部分组成,即“出境费”和“书药费”,旅行社并不存在多收费用的情况,是游客自己对合同的理解不正确。
由此,双方发生争议。
请分析,游客是否应支付100元出境费?为什么?9.案例分析:2009年5月,一河南旅游团到张家界旅游,由于天降大雨影响从张家界到长沙的行程,该团应于22日晚8点到长沙,但实际到达时间为凌晨两点。
《旅游景区服务与管理》总复习(1)
第三章旅游景区解说服务
1.旅游解说定义
通过旅游解说系统实现景区与旅游者的对话,方便旅游者游览,加深其对景区资源价值的理解,使其提高鉴赏能力及资源保护意识,并获得满意的经历。
2.旅游解说分类
根据旅游景区解说服务为旅游者提供信息方式来分析,将其分为自导式解说(物化解说)与向导式解说(人工导游)两类。
第七章旅游景区游客行为管管理者使用现代管理手段,通过游客体验与游客责任管理,实现游客满意与目的地可持续的过程。
2.游客流定义
由于旅游需求的近似性而引起的旅游者集体性空间移动现象。
3.景区游客行为引导与管理
游览前游客行为引导与管理:制定景区行为规则、游客行为规则信息的发布、环保物品的发放
景区自主经营:有利于管理和控制,但增加了经营和管理成本。
承包经营:有利于服务质量提高和技术改进,但易出现短期利益行为,破坏形象,甚至危害环境。
特许经营:既可以减轻管理部门的负担,又可以有效地进行监督管理,避免产生不良后果。
第五章旅游景区规划管理
1.影响资源主导型旅游景区选址的主要因素有两个:资源条件和环境状况
主题形象宣传口号要简练、易懂、易记,不能晦涩、深奥。
主题形象的文字表述一定要有美感并能够产生美好的联想,要注意用词的感情色彩
主题形象宣传不能庸俗、粗俗、媚俗,一定要注意用词、提法的格调。
主题形象可以适时做出调整,但要相对稳定。
5.品牌营销策略包括:确定品牌优势、形成自主品牌、品牌营销与推广等内容。
6.旅游景区品牌营销对策
2.影响市场主导型旅游景区选址的主要因素有三个:用地状况、市场范围和区位条件。
3.旅游景区布局定义
通过对旅游景区土地及其负载的旅游资源、旅游设施分区划分,进行各区背景分析,从而将旅游六要素未来不同规划的状态落实到合适的区域,并将空间部署形态进行可视化表达。
旅游景区规范管理制度
旅游景区规范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旅游景区的管理,提升景区服务质量,维护景区秩序,保障游客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景区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景区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本管理制度,做到严格执行、严格管理。
第四条景区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一定的管理能力,保证景区日常管理工作的有效进行。
第五条景区管理人员应当具备较好的服务意识和沟通能力,为游客提供周到的服务。
第六条景区管理人员应当时刻保持形象良好,言行举止符合管理人员的身份。
第七条景区管理人员应当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检查工作,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第八条景区管理人员应当保守景区内部资料及机密,不得泄露。
第二章旅游景区的管理组织第九条景区管理委员会是本景区的最高管理机构,负责景区的全面管理工作。
第十条景区管理委员会成员由景区领导班子及相关部门领导组成,对景区工作进行协调、指导。
第十一条景区管理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研究重大决策及工作部署。
第十二条景区设立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景区设立各部门及岗位,明确工作职责。
第十四条景区每年制定工作计划,按计划完成各项任务。
第十五条景区定期进行工作总结及评估,查找问题及改进工作。
第十六条景区对优秀管理人员进行表彰及奖励,激发工作积极性。
第三章游客服务管理第十七条景区维护景区秩序,保障游客安全。
第十八条景区设立游客服务中心,提供游客咨询、导览等服务。
第十九条景区为游客提供菜单、地图等便民服务。
第二十条景区加强景区环境卫生管理,保持景区清洁整洁。
第二十一条景区加强对游客的安全管理,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加强安全巡查。
第四章景区文物保护管理第二十二条景区加强对景区文物的保护和管理,不得随意触碰、损坏景区文物。
第二十三条景区设立文物保护科,负责景区文物保护工作。
第二十四条景区建立文物保护档案,对文物进行登记、保护。
第五章景区经营管理第二十五条景区积极开展景区经营活动,提高景区的经济效益。
第二十六条景区制定经营计划,确定经营目标。
《政策与法律法规(202x)》读书笔记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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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笔记
输管理法规制
度
5
第十章旅游住 宿、餐饮、娱
乐业管理法规
制度
第十一章旅 游资源管理
法规制度
第十二章旅 游投诉和纠 纷处理法规 制度
【大纲要求】 【要点详解】 【通关练习】
【大纲要求】 【要点详解】 【通关练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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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纲要求】 【要点详解】 【律法规(202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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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思维导图
03 目录分析 05 精彩摘录
目录
02 内容摘要 04 读书笔记 06 作者介绍
思维导图
关键字分析思维导图
部分
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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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
政策
大纲
教材 大纲
纠纷
法律法规
法规
基本知识
制度
我国
旅游
立法
内容摘要
本书是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科目“政策与法律法规”的专用教材。本书遵循最新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大 纲的规定进行编排,共分为12章。每章均由三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为大纲要求,标明了考试大纲规定需要掌握的 知识内容;第二部分为要点详解,根据权威教材及最新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考试大纲的所有考点进行 了解析,特别是对一些难点和重点进行了详细的阐述;第三部分为通关练习,精选各省市近年考试真题,并附有 详尽的答案及解析,对复习备考有很强的参考价值。
景区旅游投诉处理制度
景区旅游投诉处理制度
景区旅游投诉处理制度是为了保障游客的合法权益,提升景区服务质量而制定的投诉处理程序和规定。
下面是一个简要的景区旅游投诉处理制度的流程:
1. 投诉受理:游客可以通过电话、邮件、网上投诉等方式向景区投诉部门提出投诉。
景区投诉部门应当及时受理并记录相关信息。
2. 投诉调查:景区投诉部门应当对投诉内容进行调查核实,并与游客进行沟通交流,了解具体情况和要求。
3. 投诉处理:根据调查结果和相关规定,景区投诉部门应当对投诉进行处理。
处理方式可以包括道歉、赔偿、整改等。
4. 处理结果通知:景区投诉部门应当向游客及时通报处理结果,告知具体处理意见和措施。
5. 投诉跟踪:景区投诉部门应当跟踪投诉处理结果并进行记录,以便今后对相关问题进行分析和改进。
6. 投诉反馈:景区投诉部门可以向游客索取对投诉处理情况的反馈意见,以便改善服务质量。
通过建立完善的景区旅游投诉处理制度,可以有效解决游客的投诉问题,增强景区的公信力和形象,提升游客满意度,促进旅游产业的健康发展。
张掖市旅游投诉和旅游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暂行办法
张掖市旅游投诉和旅游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暂行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02.24•【字号】张政办发〔2016〕15号•【施行日期】2016.02.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旅游综合规定正文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掖市旅游投诉和旅游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张政办发〔2016〕15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及省属驻张各单位:根据市政府的部署要求,市旅游局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张掖市旅游投诉和旅游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暂行办法》,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2月24日张掖市旅游投诉和旅游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暂行办法为了进一步健全完善反映迅速、责任明确的旅游投诉和旅游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积极营造健康和谐有序的旅游市场环境,不断提升全市旅游服务质量,依据《旅游法》、《旅游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受理范围(一)旅游者认为其人身、财产受到损害或其他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投诉;(二)旅游经营者认为其人身、财产受到损害或其他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投诉;(三)旅游交通事故、旅游道路拥堵、旅游设施安全事故、旅游群体性矛盾纠纷、景区游客大规模滞留、游客人身伤害等旅游突发事件;(四)其他旅游投诉和突发事件。
第二条受理主体按照“一部门受理,多部门处理”的要求,市县(区)旅游局为旅游投诉的受理主体,相关部门单位以及涉旅企业均可受理投诉。
第三条投诉(报告)渠道和方式(一)旅游景区景点、旅游饭店、旅行社和旅游汽车公司等涉旅企事业单位要在各自网站和游客服务中心、售票窗口、景区观光车内、重点观景台,饭店服务大厅、客房服务指南、旅行社门店、旅游汽车内等醒目位置公布市县(区)旅游局及本单位投诉电话、邮箱地址。
(二)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可采取书面材料、电话、电子邮件、现场投诉等形式进行投诉和报告。
旅游投诉处理程序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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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纠纷处理工作的意见
畅通投诉渠道,建立旅游投诉处理联动机制。 坚持端口前移、重心下移、强化指导、减少纠纷。 旅游投诉与行政处罚相结合 继续做好品质保障系统推广使用 旅游质监与投诉管理系统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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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束语:
坚持 --便捷、高效; --自愿、合法; --规范、完善; --科学、灵活。 处理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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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投诉调解
旅游投诉调解书应载明的内容: --投诉人的请求; --查明的事实; -处理过程和调解结果; --双方签字并加盖投诉处理机构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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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投诉调解
“135”调解处理方法 :
一个中心:
--围绕和服务于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
一致意见、签订调解协议,最终实
现相互理解和谅解这个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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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投诉调解
“135”调解处理方法 :
三个基本点:
--找准争议焦点;
--找准利益平衡点;
--找准情与法的结合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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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投诉调解
“135”调解处理方法 :
五个步骤:
--焦点问题涉及的有关法律、法规,
向双方当事人进行阐述和解释;
--焦点问题涉及的赔偿事项,告知当
旅游投诉案件的审理
指定2名审理旅游投诉工作人员; 向被投诉人发送要求书面答复通知书; 书面审理、调查取证; 制定调解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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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投诉调解
旅游投诉实行调解制度,在调查核实、 双方自愿调解的基础上,60日内积极组织 旅游投诉调解会,提出调解方案,促使双 方达成调解协议,达成协议制作旅游投诉 调解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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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旅游投诉管理法规制度知识要点旅游投诉、旅游投诉者、旅游被投诉者、投诉状、旅游投诉管辖、级别管辖、地域管辖第一节旅游投诉概念一、旅游投诉概念指:旅游者认为旅游经营者损害其合法权利,请求:1-旅游行政管理部门2-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机构3-旅游执法机构,对双方发生的民事争议进行处理的行为。
指:旅游者、海外旅行商、国内旅游经营者为维护自身和他人的旅游合法权益,对损害其合法权益的旅游经营者和有关服务单位,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出投诉,请求处理的行为。
主体——旅游者、海外旅行商、国内旅游经营者目的——维护自身和他人的旅游合法权益对象——旅游经营者和有关服务单位形式——书面或口头受理机关——3个旅游投诉的特点:1.【对象】投诉者是旅游者,是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
2.【状态】有损害行为发生。
3.【时间】投诉所涉及的纠纷应当发生在旅游活动中。
4.【责任】被投诉者主观上有过错:故意和过失。
5.【受理】A-旅游行政管理部门B-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机构C-旅游执法机构。
6.【性质】处理行为是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
二、旅游投诉者与被投诉者(一)旅游投诉者3权利2义务:【权利】1.理解投诉的处理情况2.与投诉者和解3.放弃和变更投诉请求。
【义务】向旅游投诉管理机关递交书面诉状.【义务】投诉事项可以口诉,由旅游投诉管理机关记入笔录,本人签字。
投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应当向旅游投诉处理机构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权限。
投诉人4人以上,以同一事由投诉同一被投诉人的,称为“共同投诉”。
共同投诉可以由投诉人推选1到3名代表进行投诉,这行为对全体投诉人发生效力。
代表人变更放弃投诉请求或进行和解,应当经全体投诉人同意。
(二)旅游被投诉者的权利义务1.有权与投诉者自行和解;2.有权依据事实,反驳投诉请求,提出申辩,请求保护其合法权益;A被投诉者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10日内作出书面答复;B协助旅游投诉管理机关调查核实旅游投诉,提供证据,不得隐瞒,阻碍调查工作进行;C确有过错并损害投诉者利益的,应主动赔礼道歉,赔偿损失,争取与投诉者和解。
旅游投诉制度是我国旅游管理活动中相对完善一项法律制度,是处理旅游纠纷五种方式(和解、调解、仲裁、诉讼、投诉)中最具有旅游特色的一种。
(三)投诉状旅游者在其合法权益受侵害,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投诉,陈述事实和理由,要求旅游投诉管理机关依法解决旅游纠纷,维护其合法权益的一种书状。
投诉状采用书面形式。
投诉事项可以口述,由旅游行政管理机关记录笔录,本人签字。
制作旅游投诉状必须符合规定的要求:1.具状人必须是与案件有直接厉害关系的人。
2.确实是发生了旅游纠纷。
3.有明确的被告、具体的投诉请求、充足的理由、确凿的法律根据。
4.属于旅游投诉管理机关受理范围和管辖并且在时效期间内。
投诉状应当符合《旅游投诉暂行规定》规定的格式和要求。
投诉状应当记明以下事项:1.投诉者的基本情况。
投诉者的姓名、性别、国籍、年龄、单位(团队)名称及地址;2.被投诉者的基本情况。
包括被投诉者的单位名称或姓名、所在地;3.有投诉请求。
包括事实根据和理由。
投诉请求也称请求事项,是投诉的目的和要求。
事实和理由是投诉状的重点部分。
(四)投诉时效《处理办法》规定:“超过旅游合同结束之日90天的不予以受理”。
诉讼时效计算:1.确诊之日开始2.知道时间计算。
第二节旅游投诉管辖级别管理地域管辖指定管辖一、旅游投诉管辖的概念指各级旅游投诉管理机关和旅游投诉管理机关之间受理旅游投诉案件的分工和权限。
二、级别管辖指划分上下级旅游投诉管理机关之间对处理投诉案件的分工和权限。
上级旅游投诉处理机构有权处理下级旅游投诉处理机构管辖的投诉案件。
三、地域管辖指同级旅游投诉管理机关之间横向划分在各辖区内处理旅游投诉案件的分工和权限,即确定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实施其行政权利的地域范围。
《投诉规定》确定了三个标准,即被投诉者所在地、损害行为发生地或损害结果发生地。
(一)被投诉者所在地的确定被投诉者是公民的,其所在地是他长久居住地。
《民法通则》规定,公民以他的户籍所在地为住所,经常居住地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住地被视为住所;被投诉者是法人的,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法人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
(二)损害行为发生地的确定损害行为发生地是指导致投诉人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或其他权利受到损害的被投诉人的过错行为发生地。
(三)损害结果发生地的确定损害结果发生地是指被投诉人的过错行为对投诉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或其他权利产生损害后果的显现地。
上述三个标准,允许投诉者自愿选择。
只要提出投诉,而且属于受理范围的,投诉机关都有权管辖该投诉案件。
四、指定管辖发生管辖争议的,旅游投诉处理机构可以协商确定,或者报请共同的上级旅游投诉处理机构指定管辖。
旅游投诉处理机构对不属于本机关管辖范围的旅游投诉案件,应及时告知投诉人向有管辖权的旅游投诉处理机构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投诉。
第三节旅游投诉的受理与处理一、旅游投诉受理的程序(一)旅游投诉受理的概念及特征指有管辖权的旅游投诉管理机关接到旅游投诉者的投诉状或者口头投诉后,经审查认定符合受理条件予以立案的行政行为。
投诉主要特征:受理应当符合旅游投诉的受理条件,并属于受理机关的管辖范围。
投诉的事实:1.认为旅游经营者不履行合同或协议的;2.认为旅游经营者没有提供质价相符的旅游服务的;3.认为旅游经营者故意或过失造成投诉者行李物品破损或丢失的;4.认为旅游经营者故意或过失造成投诉者人身伤害的;5.认为旅游经营者欺诈投诉者,损害投诉者利益的;6.旅游经营单位职工私自收受回扣或索要小费的;7.其他损害投诉者利益的。
投诉构成的条件?1.投诉者是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旅游者。
2.有明确的被投诉者、具体的投诉请求、事实和理由。
3.属于本规定所列举的旅游投诉范围。
旅游投诉机构不予以受理的?1.人民法院、仲裁机构、其他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社会调解机构已受理或处理的。
2.旅游投诉处理机构做出处理,且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
3.不属于旅游投诉处理机构职权范围或管辖范围的。
4.超过旅游合同结束之日90天的。
5.不符合下列条件的:投诉人与投诉事项有直接关系的,有明确的被投诉人、具体的投诉请求、事实和理由。
6.规定情形之外的其他经济纠纷。
受理与否的决定是旅游投诉管理机关所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
投诉者认为旅游投诉管理机关的不予受理的决定侵犯了自己的权利,可以向上级旅游投诉管理机关申请复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二、旅游投诉处理程序(一)概念指旅游投诉管理机关受理投诉案件后调查核实案情、促进纠纷解决或做出处理决定所必须经过的程序和顺序。
程序:◆及时将受理决定通知被投诉者;◆被投诉者在规定的期限内做出书面答复;◆调解;◆做出处理决定,制作处理决定书;◆予以违法旅游经营者行政处罚。
(二)被投诉者的书面答复被投诉者政治在接到通知之日10日内做出书面答复,提出答辩的事实、理由和证据。
(三)调解旅游投诉处理机构主持投诉双方通过和解解决纠纷而达成协议的行为。
旅游投诉的调解的2个特点:1.调解是一种行政行为。
2.调解的主体是:旅游兴投诉处理机构。
调解虽不是投诉的必经程序,但提倡调解。
调解的原则是:第一,合法原则;第二,自愿原则。
旅游投诉处理机构处理旅游投诉,实行调解制度,旅游投诉机构应当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遵循:自愿、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
(四)处理决定◆原则: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根据的原则。
◆处理的基础:调查核实,认清事实、证据充分的基础。
◆处理决定:有以下几种:第一,属于投诉者自身的过错,可以决定撤消立案,通知投诉者并说明原因。
第二,属于投诉者与被投诉者的共同过错,可以决定双方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三,属于被投诉者的过错,可以决定由被投诉者承担责任。
第四,属于其他部门的过错,可以决定转送有关部门处理。
承担责任以行为人的主观过错为前提,过错的大小决定承担责任的大小。
(五)行政处罚和其他处罚,具体为:第一,警告;第二,没收非法收入;第三,罚款;第四,限期停业整顿;第五,吊销旅游业务经营许可证及有关证件;第六,建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
二调解程序:1.填写《旅游投诉立案表》,附相关投诉材料。
在受理投诉投诉之日起5个工作日,将通知书和投诉书副本送达被投诉人。
被投诉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10日内作出书面答复,提出答辩的事实、理由、证据。
2.机构查证、鉴定、检测。
3.安排调解,提出方案,自行和解,记录在案。
4.记录当事人、投诉处理人员签名盖章.三调解决定:旅游投诉处理机构应当在受理旅游投诉之日起60日你做出调解决定:(1)双方达成协议的,由当事人签字并加盖旅游投诉处理机构印章。
(2)调解不成,终止调解,出具《旅游投诉终止调解书》。
调解不成的,或调解书生效没执行的,投诉人可以向:1.仲裁机构申请仲裁2.法院提起诉讼。
(六)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决定和行政处罚提出划拨旅行社质量保证金的情形:1.旅行社因解散、破产或者其他原因凿成旅游正预交旅游费用损失的。
2.旅行社中止旅行旅游合同义务、造成旅游者滞留,产生交通食宿或返程必要及合理费用的。
以上2点是,经过旅游投诉处理机构调解,投诉人与旅行社不能达成调解协议的,旅游投诉处理机构作出划拨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的决定,或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出划拨旅行社质量保证金的建议。
旅游经营者损害投诉者权益的行政处罚?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做出行政处罚、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提出行政处罚建议或移交司法机关。
旅行社责任保险管理办法《旅行社责任保险管理办法》本办法由国家旅游局和中国保监会负责解释,2011.2.1起施行。
为保障旅游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和《旅行社条例》,制定《旅行社责任保险管理办法》。
旅行社应当依照《旅行社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
旅行社责任保险:指以旅行社因其组织的旅游活动对旅游者和受其委派并为旅游者提供服务的导游或者领队人员依法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的旅行社和承保旅行社责任保险的保险公司,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旅行社责任保险的保险责任,应当包括旅行社在组织旅游活动中依法对旅游者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承担的赔偿责任和依法对受旅行社委派并为旅游者提供服务的导游或者领队人员的人身伤亡承担的赔偿责任。
具体包括下列情形:(一)因旅行社疏忽或过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二)因发生意外事故旅行社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三)国家旅游局会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旅行社责任保险的保险费率应当遵循市场化原则,并与旅行社经营风险相匹配。
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的,应当与保险公司依法订立书面旅行社责任保险合同(以下简称保险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