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资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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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保险行业股权投资分析报告

2014年保险行业股权投资分析报告

2014年保险行业股权投资分析报告2014年10月目录一、股权投资收益风险分析:收益高,风险更高 (4)1、业绩回顾:收益率高,波动性大 (4)2、外部原因:股市波动,监管限制 (6)(1)股市大幅波动,对冲工具不足 (6)(2)鸽笼监管,缺乏前瞻 (7)3、内部原因:战略保守,战术短板 (9)二、股权投资结构分析:结构决定收益 (10)1、股票基金比重:2007年至今下降17PT (10)2、银行板块占比:比重最高,持续上升 (12)3、市值分布变化:大市值公司占比提升 (14)4、未上市类股权:银行、能源与基建 (15)三、国际比较:欧美股票投资特征分化明显 (18)1、美国寿险:一般和独立账户泾渭分明 (18)2、美国财险:权益类占比保持两成 (20)3、英国险资:股权资产在全球布局 (20)4、德国股权:与美国一般账户类似 (22)四、趋势展望:新环境下权益投资突围 (23)1、外部变化:政策是最大红利 (23)(1)新“国十条”铺路多领域股权投资 (23)(2)引入活水,险资与股市相互促进 (25)(3)“沪港通”利好险企国际化 (26)(4)利用权益类衍生产品对冲风险 (27)2、内部变化:风格多元,资产主导 (29)(1)结构更加多样,财务与战略投资并举 (29)(2)向资产配置决定负债转型,催生新的保险产品 (30)五、相关上市公司简析 (31)1、敏感性对比:国寿更高 (31)(1)中国人寿对股权价格波动敏感性更高 (31)(2)资产分类和减值损失决定了对利润的影响 (32)2、中国平安 (34)3、中国太保 (34)4、新华保险 (35)5、中国人寿 (35)。

保险行业热点新闻

保险行业热点新闻

一.保监会22日连续发布了四条新规:《关于保险资金投资有关金融产品的通知》、《保险资金境外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关于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管理暂行规定》。

其中两项为投资新政策,一项扩大了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业务范围,另外一项为基础设施债券计划管理细则。

随后23日,保监会又连续发布《保险资金参与金融衍生产品交易暂行办法》、《保险资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规定》,继续为险资"松绑"。

中国保监会主席项俊波此前表示,发布的一系列新规旨在促进保险市场健康运行,进一步改善保险公司资产结构,完善保险资金投资政策体系。

二.近日,在湖南省委、省政府及相关厅局的重视支持下,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继续承办全省公益林保险业务,在全省系统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各地市公益林保险已陆续签单到位。

截至10月20日,湖南省公益林保险实现签单保费9817.66万元,为林农提供了245.44亿元的保险保障。

预计全年全省将实现公益林保险总保费收入1.16亿元。

、三.截至6月中旬,河南省小麦收获已近尾声,全省小麦保险实现承保面积2804.26万亩,占全省小麦种植总面积的35.05%,是上年的4.89倍,累计提供风险保障87.2亿元,创造了全省政策性农业保险单一品种覆盖面积最广、提供保障最高的新纪录,为河南省夏粮生产“十连增”提供了坚实保障。

四.英国金融服务管理局(FSA)24日表示,持续低利率正威胁着保险公司正确的价值主张,迫使其改变经营理念,把对固定收益资产的投资逐渐转向另类高风险产品,对英国保险业健康发展将造成巨大潜在风险。

该机构表示,将加大对整个金融服务行业的监管,在金融环境稳定受到威胁时,将会要求保险公司进行额外的资产补充或者进行必要的商业模式改革。

五.截至2月29日,中保网发起的“2012全国两会保险热点话题征集”已收到众多网友的反馈意见。

记者从中保网了解到,“诚信经营,改善保险行业形象”成为网友最为关注的话题。

国务院关于印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务院行政法规

国务院关于印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务院行政法规

国务院关于印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现将《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2015年8月17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行为,保护基金委托人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社会保险法、劳动法、证券投资基金法、信托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基金),包括企业职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城乡居民养老基金。

第三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养老基金结余额,可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一定支付费用后,确定具体投资额度,委托给国务院授权的机构进行投资运营。

委托投资的资金额度、划出和划回等事项,要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报告。

第四条养老基金投资应当坚持市场化、多元化、专业化的原则,确保资产安全,实现保值增值。

第五条养老基金投资委托人(以下简称委托人)与养老基金投资受托机构(以下简称受托机构)签订委托投资合同,受托机构与养老基金托管机构(以下简称托管机构)签订托管合同、与养老基金投资管理机构(以下简称投资管理机构)签订投资管理合同。

委托人、受托机构、托管机构、投资管理机构的权利义务,依照本办法在养老基金委托投资合同、托管合同和投资管理合同中约定。

第六条养老基金资产独立于委托人、受托机构、托管机构、投资管理机构的固有财产及其管理的其他财产。

委托人、受托机构、托管机构、投资管理机构不得将养老基金资产归入其固有财产。

第七条委托人、受托机构、托管机构、投资管理机构因养老基金资产的管理、运营或者其他情形取得的财产和收益归入养老基金资产,权益归养老基金所有。

第八条受托机构、托管机构、投资管理机构和其他为养老基金投资管理提供服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等原因进行清算的,基金资产不属于其清算财产。

第九条养老基金资产的债权,不得与委托人、受托机构、托管机构、投资管理机构和其他为养老基金投资管理提供服务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固有财产的债务相互抵销;养老基金不同投资组合基金资产的债权债务,不得相互抵销。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保险资金境外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保险资金境外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保险资金境外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2012.10.12•【文号】保监发[2012]93号•【施行日期】2012.10.1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部分失效•【主题分类】保险正文本篇法规中关于保险资金直接股权投资行业范围的条款已被《中国银保监会关于保险资金财务性股权投资有关事项的通知》(银保监发〔2020〕54号)自2020年11月12日起停止执行。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保险资金境外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保监发〔2012〕93号各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为规范保险资金境外投资运作行为,防范投资管理风险,实现保险资产保值增值,根据《保险资金境外投资管理暂行办法》,我会制定了《保险资金境外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2012年10月12日保险资金境外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保险资金境外投资运作行为,防范投资管理风险,实现保险资产保值增值,根据《保险资金境外投资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保险资金境外投资当事人,应当根据《办法》和本细则规定,充分研判拟投资国家或者地区的政治、经济和法律等风险,审慎开展境外投资。

第三条中国保监会依法对保险资金境外投资当事人的管理能力进行持续评估和监管。

第二章资质条件第四条委托人除符合《办法》第九条规定外,还应当满足下列条件:(一)设置境外投资相关岗位,境外投资专业人员不少于3人,其中具有3年以上境外证券市场投资管理经验人员不少于2人;(二)投资时上季度末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20%;(三)投资境外未上市企业股权、不动产及相关金融产品,投资管理能力应当符合有关规定。

第五条境内受托人除符合《办法》第十条规定外,还应当满足下列条件:(一)具有3年以上保险资产管理经验;(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受托管理资产规模不低于100亿元人民币;(三)境外投资专业人员不少于5人,其中具有5年以上境外证券市场投资管理经验人员不少于3人, 3年以上境外证券市场投资管理经验人员不少于2人。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模拟题基础知识押题二(含答案)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模拟题基础知识押题二(含答案)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模拟题基础知识押题二(含答案)基础知识押题二一、单选题(共60题,每题0.5分)1、以在NASDAQ市场上市的、所有本国和外国的上市公司的普通股为基础计算的是()。

A. NASDAQ100指数B. NASDAQ全国市场综合指数C. NASDAQ综合指数D. NASDAQ全国市场工业指数2、中国期货交易进行套期保值的基本做法是:在现货市场买进或卖出某种金融工具的同时,做一笔与现货交易()的期货交易。

A. 品种相同、数量相当、期限相当、方向相反B. 品种不同、数量不同、期限相当、方向相同C. 品种不同、数量相当、期限相当、方向相同D. 品种相同、数量不同、期限不同、方向相反3、下列不属证券市场中介机构的有()A. 证券公司B. 证券业协会C. 证券投资咨询公司D. 证券资信评级机构4、基金运作费用若大于基金净值十万分之一,应采用()的方法计入基金损益。

A. 待摊B. 预提或待摊C. 预提D. 直接计入5、下列哪些行为会增加公司的财务风险()。

A. 发行新债B. 发放股票股利C. 增发新股D. 拆股6、关于IB业务,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 证券公司在中间介绍业务中可以直接代理客户进行期货交易B. 证券公司中间介绍业务起源于英国C. 证券公司能接受被同一机构控制的期货公司的委托从事中间介绍业务D. 证券公司代期货公司收的保证金应当立即划至期货公司专户7、我国目前的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是在()进行交易的,A.深圳证券交易所B.上海期货交易所C.上海证券交易所D.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8、购买公司型基金的投资人是基金公司的()。

A. 股东B. 管理人C. 委托人D. 债权人9、我国《证券法》规定了对证券公司()进行管理。

A. 按照规模不同B. 分为综合类和经纪类C. 分为创新类和规范类D. 按照业务类型10、只有在公司有盈利时才会支付利息的公司债券是()A. 信用公司债券B. 可转换公司债券C. 收益公司债券D. 保证公司债券11、利用利率政策和信贷政策对证券市场进行干预属于()A. 经济手段B. 自律手段C. 行政手段D. 法律手段12、国家为弥补政府预算赤字所发行的债券称之为()A. 赤字国债B. 重点建设债券C. 特别债券D. 国家建设债券13、上市公司中期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内编制完成并披露。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_金融市场基础知识_真题模拟题及答案_第14套_练习模式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_金融市场基础知识_真题模拟题及答案_第14套_练习模式

***************************************************************************************试题说明本套试题共包括1套试卷答案和解析在每套试卷后证券从业资格考试_金融市场基础知识_真题模拟题及答案_第14套(99题)***************************************************************************************证券从业资格考试_金融市场基础知识_真题模拟题及答案_第14套1.[单选题]狭义的有价证券是指( )。

A)政府债券B)商品证券C)货币证券D)资本证券2.[单选题]王某进行融资交易,买入100手甲公司股票,后甲公司股票涨势良好,王某以较高的价格卖出了所持的甲公司股票,顺利归还了欠款并大赚了一笔,这体现了融资交易的( )性质。

A)收益性B)扩大性C)杠杆性D)特殊性3.[单选题]M公司将自己拥有的10%的资金资产投资于股票,剩余的90%用于投资国债,则该证券投资基金为()。

A)偏债基金B)股票基金C)混合型基金D)债券基金4.[单选题]基金管理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 )元人民币,且必须是实缴货币资本。

A)0.5万B)1亿C)2亿D)3亿5.[单选题]根据《证券公司参与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交易指引》规定,证券公司以受托管理资金参与股指期货进行股指期货、国债期货投资。

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在资产管理合同中明确约定参与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交易的目的、比例限制、估值方法、信息披露、风险控制、责任承担等事项B)在《证券公司参与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交易指引》实施前,证券公司已签署的资产管理合同未约定可参与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交易的,仍可继续投资股指期货、国债期货C)拟变更合同投资股指期货、国债期货的,应当按照资产管理合同约定的方式及有关规定取得客户、资产托管机构同意并履行有关报批或报备手续D)证券公司应当在资产管理合同中明确约定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保证金的流动性应急处理机制,包括应急触发条件、保证金补充机制、损失责任承担等6.[单选题]下列股票能被选人沪深300指数的有( )。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保险资金参与金融衍生产品交易办法等三个文件的通知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保险资金参与金融衍生产品交易办法等三个文件的通知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保险资金参与金融衍生产品交易办法等三个文件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20.06.23•【文号】银保监办发〔2020〕59号•【施行日期】2020.06.2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保险正文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保险资金参与金融衍生产品交易办法等三个文件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0〕59号各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为规范保险资金参与金融衍生产品交易,防范资金运用风险,维护保险当事人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银保监会制定了《保险资金参与金融衍生产品交易办法》《保险资金参与国债期货交易规定》和《保险资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规定》。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0年6月23日附件:1.保险资金参与金融衍生产品交易办法2.保险资金参与国债期货交易规定3.保险资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规定附件1保险资金参与金融衍生产品交易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保险资金参与金融衍生产品交易,防范资金运用风险,维护保险当事人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及《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机构(以下统称保险机构)参与金融衍生产品交易,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金融衍生产品(以下简称衍生品),是指其价值取决于一种或多种基础资产、指数或特定事件的金融合约,包括远期、期货、期权及掉期(互换)。

本办法所称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以下简称衍生品交易),是指境内衍生品交易,不包括境外衍生品交易。

第四条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可以自行参与衍生品交易,也可以根据本办法及相关规定,委托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及符合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保监会)规定的其他专业管理机构,在授权范围内参与衍生品交易。

第十章 保险经营原则《保险法学》PPT课件

第十章 保险经营原则《保险法学》PPT课件
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的企业股权和不动产; (四)直接从事房地产开发建设; (五)从事创业风险投资; (六)将保险资金运用形成的投资资产用于向他人提供担保或者发放贷款
,个人保单质押贷款除外; (七)中国保监会禁止的其他投资行为。 中国保监会可以根据有关情况对保险资金运用的禁止性规定进行适当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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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保险资金运用规则的新发展(续)
第二十一条 被依法撤销或者依法实施破产的保险公司的清算资产不 足以偿付人寿保险合同保单利益的,保险保障基金可以按照下列规则 向保单受让公司提供救助:
(一)保单持有人为个人的,救助金额以转让后保单利益不超过转 让前保单利益的90%为限;
(二)保单持有人为机构的,救助金额以转让后保单利益不超过转 让前保单利益的80%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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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我国保险资金运用规则的演变(续) (二)保险资金运用的逐步放松管制
-《保险公司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1999年颁布) -《保险公司购买中央企业债券管理办法》(1999年颁布) -《关于批准保险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办理债券回购业务的通知》 (1999年颁布) -我国原《保险法》(2002年版)第105条规定:“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必须 稳健,遵循安全性原则,并保证资产的保值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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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保险资金运用的规则源自一、保险资金运用与其监管的重要性- 承保利润与投资利润 - 金融市场上保险公司作为机构投资者的地位
二、我国保险资金运用规则的演变 (一)早期的严格限制原则
-我国原《保险法》(1995年版)第104条规定:“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必须 稳健,遵循安全性原则,并保证资产的保值增值。 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限于在银行存款、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和国 务院规定的其他资金运用形式。 保险公司的资金不得用于设立证券经营机构和向企业投资。 保险公司运用的资金和具体项目的资金占其资金总额的具体比例,由金 融监督管理部门规定。”

2023年证券从业之金融市场基础知识题库附答案(典型题)

2023年证券从业之金融市场基础知识题库附答案(典型题)

2023年证券从业之金融市场基础知识题库附答案(典型题)单选题(共40题)1、(2020年真题)在我国金融中介体系中,信托机构属于()A.银行机构体系B.房地产中介体系C.保险中介体系D.投资中介体系【答案】 D2、金融期权的基本功能包括()。

A.Ⅱ、ⅢB.Ⅰ、Ⅱ、ⅣC.Ⅰ、Ⅱ、ⅢD.Ⅱ、Ⅲ、Ⅳ【答案】 C3、资金盈余单位和赤字单位之间以有价证券为媒介实现资金融通的金融活动被称为()。

A.股票融资B.债券融资C.证券融资D.金融机构融资【答案】 C4、以下关于有价证券的分类,说法正确的有( )。

Ⅰ.按证券发行主体的不同,分为政府证券、政府机构证券和公司证券Ⅱ.按是否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分为上市证券与非上市证券Ⅲ.按募集方式,分为公募证券和私募证券Ⅳ.按证券所代表的权利性质,分为股票、债券和其他证券三大类A.Ⅱ. Ⅲ. ⅣB.Ⅰ. Ⅱ. ⅢC.Ⅰ. Ⅱ. Ⅲ. ⅣD.Ⅰ. Ⅱ. Ⅳ【答案】 C5、在资产证券化各方参与者中,被称为“原始权益人”的是()。

?A.发起人B.承销人C.证券化产品投资者D.资金和资产存管机构【答案】 A6、运用信用打分模型进行信用风险分析的过程是()。

A.①②③B.①②④C.②③④D.①②③④【答案】 D7、证券交易通常都必须遵循()。

A.价格优先原则和时间优先原则B.时间优先原则和价格优先原则C.价格优先原则和数量优先原则D.客户优先原则和时间优先原则【答案】 A8、场外市场价格决定的主要方式是( )。

A.公开竞价B.连续竞价C.集合竞价D.协商议价【答案】 D9、《货币市场基金管理暂行规定》规定:“对于每日按照面值进行报价的货币市场基金,可以在基金合同中将收益分配的方式约定为(),并应当()进行收益分配。

”A.现金分红,每日B.现金分红,每周C.红利再投资,每日D.红利再投资,每周【答案】 C10、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对上市公司进行监管的类型的是( )。

A.信息披露的监管B.公司治理监管C.并购重组的监管D.内幕交易行为的监管【答案】 D11、根据《证券公司参与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交易指引》规定,证券公司以受托管理资金参与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交易的,应当选择适当的客户开展参与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交易的资产管理业务,审慎进行股指期货、国债期货投资。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保险资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规定》的通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保险资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规定》的通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保险资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2012.10.12•【文号】保监发[2012]95号•【施行日期】2012.10.1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保险,期货正文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保险资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规定》的通知(保监发〔2012〕95号)各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为规范保险资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有效防范风险,我会制定了《保险资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2012年10月12日保险资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规定第一条为规范保险资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有效防范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法律法规及《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保险资金参与金融衍生产品交易暂行办法》(以下简称衍生品办法)等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股指期货,是指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在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上市的以股票价格指数为标的的金融期货合约。

第三条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以下统称保险机构)参与股指期货交易,应当根据衍生品办法的规定,以对冲风险为目的,做好制度、岗位、人员及信息系统安排,遵守管理规范,强化风险管理。

第四条保险机构参与股指期货交易,应当以确定的资产组合(以下简称“资产组合”)为基础,分别开立股指期货交易账户,实行账户、资产、交易、核算和风险的独立管理。

第五条保险机构参与股指期货交易,应当根据资产配置和风险管理要求,制定合理的交易策略,并履行内部决策程序。

第六条保险机构参与股指期货交易,应当根据衍生品办法规定,制定风险对冲方案,明确对冲工具、对象、规模、期限以及有效性等内容,并履行内部审批程序。

内部审批应当包括风险管理部门意见。

第七条保险机构参与股指期货交易,任一资产组合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所持有的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其对冲标的股票及股票型基金资产的账面价值。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_金融市场基础知识_真题模拟题及答案_第03套_背题模式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_金融市场基础知识_真题模拟题及答案_第03套_背题模式

***************************************************************************************试题说明本套试题共包括1套试卷每题均显示答案和解析证券从业资格考试_金融市场基础知识_真题模拟题及答案_第03套(99题)***************************************************************************************证券从业资格考试_金融市场基础知识_真题模拟题及答案_第03套1.[单选题]按照《证券公司另类投资子公司管理规范》的规定,证券公司设立另类子公司,应当具备( )核准的证券自营业务资格。

A)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B)中国证监会C)注册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D)证券交易所答案:B解析:按照《证券公司另类投资子公司管理规范》的规定,证券公司设立另类子公司,应当具备中国证监会核准的证券自营业务资格。

2.[单选题]区域性股票市场实行的制度是( )。

A)投资者制度B)准入制度C)核定制度D)合格投资者制度答案:D解析:区域性股票市场实行合格投资者制度。

3.[单选题]以下( )股票发行监管制度是证券监管机构对申报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做合规性的形式审查,而将发行人的质量留给证券中介机构来判断和决定( )。

A)审批制B)核准制C)注册制D)审定制答案:C解析:注册制的特点是证券监管机构对申报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做合规性的形式审查,而将发行人的质量留给证券中介机构来判断和决定。

4.[单选题]以下关于银行中间业务和表外业务的说法正确的是( )。

A)中间业务包括表外业务B)中间业务是源于会计准则而生成的类别C)表外业务是源于业务类型而生成的类别D)相比于表外业务,中间业务更强调业务的风险特征答案:A解析:中间业务包括两类:一般意义上的金融服务业务类业务和一般意义上的表外业务。

保险资金参与国债期货交易规定

保险资金参与国债期货交易规定

保险资金参与国债期货交易规定为规范保险资金参与国债期货交易,有效防范风险,依据《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保险资金参与金融衍生产品交易办法》(以下简称衍生品办法)等规章办法,制定以下规定:一、本规定所称国债期货,是指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在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上市交易的以国债为标的的金融期货合约。

二、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机构(以下统称保险机构)参与国债期货交易,应当根据衍生品办法的规定,做好制度、岗位、人员及信息系统安排,遵守管理规范,强化风险管理。

三、保险资金参与国债期货交易,不得用于投机目的,应当以对冲或规避风险为目的,包括:(一)对冲或规避现有资产风险;(二)对冲未来半年内拟买入资产风险,或锁定其未来交易价格;(三)对冲或规避资产负债错配导致的利率风险。

本条第(二)项所称拟买入资产,应当是机构按其投资决策程序,已经决定将要买入的资产。

未在决定之日起的半年内买入该资产,或在规定期限内放弃买入该资产,应当在规定期限结束后或做出放弃买入该资产决定之日起的15 个交易日内,终止、清算或平仓相关衍生品。

本条第(三)项是指人身保险公司按其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或资产负债管理执行委员会决策程序,决定缩短资产负债久期缺口,从而对冲由此带来的利率风险。

风险对冲方案一经确定须严格执行,未经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或资产负债管理执行委员会决策,不得更改。

四、保险资金参与国债期货交易,应当以确定的资产组合(以下简称资产组合)为基础,分别开立期货交易账户,实行账户、资产、交易、核算等的独立管理。

五、保险机构参与国债期货交易,应当根据资产配置和风险管理要求,制定合理的交易策略,并履行内部决策程序。

六、保险机构自行或受托参与国债期货交易,应当根据衍生品办法规定,制定风险对冲方案,明确对冲目标、工具、对象、规模、期限、风险对冲比例、保证金管理、风险敞口限额,对冲有效性的相关指标、标准和评估频度,相关部门权限和责任分工,以及可能导致无法对冲的情景等内容,并履行内部审批程序,包括征求风险管理部门的意见。

保险资产13项新政

保险资产13项新政

保险资产13项新政目录一、中国保监会关于印发《保险资产配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保监发〔2012〕61号) (1)二、中国保监会关于印发《保险资金委托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保监发〔2012〕60号) (7)三、关于保险资金投资股权和不动产有关问题的通知(保监发〔2012〕59号) (13)四、关于印发《保险资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规定》的通知(保监发〔2012〕95号) 17五、中国保监会关于印发《保险资金投资债券暂行办法》的通知(保监发〔2012〕58号) (20)六、保险资金参与金融衍生产品交易暂行办法(保监发〔2012〕94号) (28)七、关于印发《保险资金境外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保监发〔2012〕93号) (34)八、关于印发《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保监发〔2012〕92号) (41)九、关于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有关事项的通知(保监发〔2012〕90号) (54)十、关于保险资金投资有关金融产品的通知(保监发〔2012〕91号) (55)十一、关于债权投资计划注册有关事项的通知(保监资金〔2013〕93号) (60)十二、中国保监会关于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开展资产管理产品业务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保监资金〔2013〕124号) (61)十三、关于加强和改进保险机构投资管理能力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保监发〔2013〕10号) (63)一、中国保监会关于印发《保险资产配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保监发〔2012〕61号)保监发〔2012〕61号各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为加强保险公司资产配置管理,防范保险资产错配风险,保护保险当事人合法权益,我会制定了《保险资产配置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二○一二年七月十六日保险资产配置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保险公司资产配置管理,防范保险资产错配风险,保护保险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发挥保险资金优势 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发挥保险资金优势 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发挥保险资金优势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保险资金运用是指保险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将积聚的闲置资金合理运用,使保险资金增值的活动,也是保险业发挥资金融通功能,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途径。

保险资金具有期限长、规模大、持续稳定等特点,在支持实体经济、服务国家战略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因此,我们应创新体制、机制,积极运用保险资金,服务我省经济社会发展。

一、保险资金运用优势从国际经验看,主要发达国家均将保险资金运用摆在战略位置。

比如,美国二战后至70年代,55%的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来源于保险资金;日本主要经济行业的贷款30%以上由保险资金提供。

具体来看,保险资金作为经济发展的稳定器和“压舱石”,其优势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能跨周期提供长期稳定的资金保障保险资金以长期投资为主,是股票市场、基金市场、中长期债券市场最大的机构投资者之一,秉承长期投资、价值投资、稳健投资的投资理念,成为金融市场的重要稳定力量。

在资金供应上,保险业可以提供大量中长期资金,与其他金融部门短期性、流动性资金形成明显优势;在资金价格上,以固定利率为主,追求资产负债匹配和合理回报,成本相对稳定。

特别在经济周期变化的情况下,更能起到“雪中送炭”的作用。

(二)保险资金投资的灵活多样一是在产品形式方面,保险资金可以通过基础设施投资计划、不动产投资计划、项目资产支持计划、保险私募基金等投资产品对接具体融资项目。

二是在投资方式方面,保险资金可以根据不同融资需求和风险偏好选择债权、股权和股债结合等多种形式。

三是在交易结构方面,保险资金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创新和转换为实体经济最合适的交易结构。

这样,既充分演绎了保险的金融属性与特征,又密切结合了实体经济的要求与需求,增强了保险资金对于实体经济的契合度。

(三)保险资金的专业化管理一是专业化的监管,保监会于2004年初成立保险资金运用监管部,陆续颁布了《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暂行规定》、《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法规。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调整年金基金投资范围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95号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调整年金基金投资范围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95号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调整年金基金投资范围的通知正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调整年金基金投资范围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9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各计划单列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企业年金理事会:为促进年金市场健康发展,实现年金基金资产保值增值,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11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印发职业年金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92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商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现就调整年金基金投资范围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本通知所称年金基金,是指根据依法建立的年金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保险基金,包括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

年金基金投资管理应当遵循谨慎、分散风险的原则,充分考虑年金基金财产的安全性、收益性和流动性,实行专业化管理。

二、年金基金财产限于境内投资和香港市场投资。

境内投资范围包括银行存款,标准化债权类资产,债券回购,信托产品,债权投资计划,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股票,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养老金产品。

香港市场投资指年金基金通过股票型养老金产品或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投资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下允许买卖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股票(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

三、年金基金可投资的标准化债权类资产指依法发行的固定收益证券,包括国债,中央银行票据,同业存单,政策性、开发性银行债券,以及信用等级在投资级以上的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可转换债、可交换债、(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信贷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票据、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资产支持证券。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保险机构投资证券交易问题的通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保险机构投资证券交易问题的通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保险机构投资证券交易问题的通知【法规类别】证券综合规定【发文字号】保监发[2011]77号【发布部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日期】2011.12.30【实施日期】2011.12.30【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保险机构投资证券交易问题的通知(保监发[2011]77号)各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为规范保险资金投资证券行为,防范交易结算风险,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 (以下简称保险机构)参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证券投资,可以采取租用符合条件的证券公司(以下简称服务券商)交易单元模式,也可以参与特殊机构客户模式试点。

本通知所称交易单元模式,是指保险机构与服务券商签订交易单元租用协议,通过自有交易系统直接向交易所发送交易指令,参与交易所市场证券买卖,并由托管银行负责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登记公司)进行证券与资金结算的行为。

本通知所称特殊机构客户模式,是指保险机构与服务券商签订证券交易委托代理协议,作为服务券商特殊机构客户开立证券账户,通过服务券商的交易系统发送交易指令,参与交易所市场证券买卖,并由服务券商负责与登记公司进行证券与资金结算,托管银行与服务券商进行二次结算的行为。

二、保险机构租用交易单元,除符合《保险机构投资者股票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规定外,选择的服务券商还应当满足以下条件:(一)经营业务比较全面,能够覆盖证券经纪、证券研究、投资银行、股指期货和融资融券等领域;(二)拥有独立的研究部门和50人以上的研究团队,研究范围覆盖宏观经济、金融市场和相关行业,建立完善的研究报告质量保障机制;(三)投资银行实力较强,能够提供优质服务;(四)建立相关业务利益冲突防范机制,完善隔离墙制度,确保研究、投行服务客观公正;(五)承诺接受中国保监会有关保险机构证券交易情况的监督,并履行本通知规定的相关要求和报告义务;(六)符合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2020年等级考试《金融市场基础知识》每日一练(第26套)

2020年等级考试《金融市场基础知识》每日一练(第26套)

2020年等级考试《金融市场基础知识》每日一练考试须知:1、考试时间:180分钟。

2、请首先按要求在试卷的指定位置填写您的姓名、准考证号和所在单位的名称。

3、请仔细阅读各种题目的回答要求,在规定的位置填写您的答案。

4、不要在试卷上乱写乱画,不要在标封区填写无关的内容。

5、答案与解析在最后。

姓名:___________考号:___________一、单选题(共70题)1.从基金管理人的角度看,基金运作可分为基金的( )三大部分。

Ⅰ、市场营销Ⅱ、投资管理Ⅲ、后台管理Ⅳ、前台管理A.Ⅰ、Ⅱ、ⅢB.Ⅱ、Ⅲ、ⅣC.Ⅰ、Ⅲ、ⅣD.Ⅰ、Ⅱ、Ⅳ2.根据证券化的基础资产不同,可以将资产证券化分为( )债券组合证券化等类别。

Ⅰ.不动产证券化Ⅱ.应收账款证券化Ⅲ.信贷资产证券化Ⅳ.未来收益证券化A.Ⅱ、Ⅲ、ⅣB.Ⅰ、Ⅱ、ⅢC.Ⅰ、Ⅱ、Ⅲ、ⅣD.Ⅰ、Ⅱ、Ⅳ3.下列属于我国企业债券和公司债券的区别的有( )。

①发行主体不同②发行申报程序不同③发行期限不同④发行持续时间不同A.①②③B.①②③④C.①②④D.②③④4.享有优先认股权的股东可以( )。

Ⅰ.行使此权利来认购新发行的普通股票Ⅱ.将该权利转让给他人,从中获得一定的报酬Ⅲ.按超出其持股比例5%以内的数量,优先认购一定数量的新发行股票Ⅳ.不行使此权利而听任其过期失效A.Ⅰ、ⅣB.Ⅰ、Ⅱ、Ⅲ、ⅣC.Ⅰ、Ⅱ、ⅣD.Ⅱ、Ⅲ、Ⅳ5.沪深证券交易所对股票交易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涨跌幅比例为( )。

A.5%B.8%C.10%D.15%6.在证券交易所内,债券成交就是要使买卖双方在价格和数量上达成一致。

这一程序必须遵循特殊的原则,又被称为竞价原则。

这种竞价规则的主要内容是( )。

①价格优先②时间优先③客户委托优先④合同优先A.①②③B.①③④C.①②④D.①②③④7.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央银行职能的变化突出表现在( )。

①货币政策职能与金融监管相分离,突出货币政策调控职能②货币政策职能与金融监管日益紧密,相辅相成③强调金融稳定职能,维护金融体系安全④金融政策的制定A.①②B.②③C.③④D.①③8.关于证券自营业务,以下说法正确的有( )。

2021年金融市场基础知识单选题与答案解析(26)

2021年金融市场基础知识单选题与答案解析(26)

2021年金融市场基础知识单选题与答案解析26一、单选题(共60题)1.根据《证券公司参与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交易指引》规定,证券公司以受托管理资金参与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交易的,应当选择适当的客户开展参与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交易的资产管理业务,审慎进行股指期货、国债期货投资。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参与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交易的,应当按合同约定的方式向客户充分披露资产管理业务参与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交易的有关情况,包括投资目的、持仓情况、损益情况等,并在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年度报告中披露相应内容②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参与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交易的,应当按合同约定的方式向客户充分披露资产管理业务参与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交易的有关情况,包括投资目的、持仓情况、损益情况等,并充分说明投资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对资产管理计划总体风险的影响以及是否符合既定的投资目的③在集合资产管理报告中充分披露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参与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交易的有关情况,包括投资目的、持仓情况、损益情况等,并充分说明投资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对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总体风险的影响以及是否符合既定的投资目的④在集合资产管理报告中充分披露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参与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交易的有关情况,包括投资目的、持仓情况、损益情况等,并在资产管理业务年度报告中披露相应内容A:①③B:①④C:②③D:②④【答案】:A【解析】:根据《证券公司参与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交易指引》规定,证券公司以受托管理资金参与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交易的,应当选择适当的客户开展参与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交易的资产管理业务,审慎进行股指期货、国债期货投资。

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参与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交易的,应当按合同约定的方式向客户充分披露资产管理业务参与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交易的有关情况,包括投资目的、持仓情况、损益情况等,并在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年度报告中披露相应内容。

在集合资产管理报告中充分披露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参与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交易的有关情况,包括投资目的、持仓情况、损益情况等,并充分说明投资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对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总体风险的影响以及是否符合既定的投资目的。

保险机构衍生品运用管理能力标准—股指期货

保险机构衍生品运用管理能力标准—股指期货

保险机构衍生品运用管理能力标准—股指期货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机构(以下统称保险机构)自行或受托参与股指期货交易,其组织架构、专业队伍、投资规则、系统建设和风险控制等应当符合本标准规定的条件。

一、基本条件(一)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自行参与衍生品交易,应当符合以下要求:1.董事会知晓相关风险并承担参与衍生品交易的最终责任;2.财产保险公司和人身保险公司上一年资产负债管理能力评估结果不低于85分;3.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以及健全的衍生品交易业务操作、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4.建立投资交易、会计核算和风险管理等信息系统;5.配备衍生品交易专业管理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分析研究、投资交易、财务处理、风险控制和审计稽核等。

(二)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受托参与衍生品交易,应当符合以下要求:1.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以及健全的衍生品交易业务操作、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2.建立投资交易、会计核算和风险管理等信息系统;3.配备衍生品交易专业管理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分析研究、投资交易、财务处理、风险控制和审计稽核等。

二、组织架构(一)董事会1.董事会应当知晓相关风险并承担参与衍生品交易的最终责任;2.董事会应当根据公司管理情况,制定授权制度,建立决策机制,明确管理人员职责及报告要求。

(二)部门设置1.保险机构应当设立负责股指期货交易的投资交易、风险管理、清算核算、内部稽核等部门;2.保险机构应当在不同部门之间设立防火墙体系,实行严格的业务分离制度,确保投资交易、风险管理、清算核算、内部稽核等部门独立运作。

3.保险机构设立前述相关部门,应当下发正式文件,并在发文中明确部门职责、岗位职责、部门负责人及人员配置等。

三、专业队伍1.保险机构应当配备股指期货交易专业管理人员,至少包括分析研究、投资交易、财务处理、风险控制和审计稽核等人员;2.资产配置和投资交易专业人员不少于5名,风险控制专业人员不少于3名,清算和核算专业人员不少于2名,投资交易、风险控制和清算岗位人员不得相互兼任;3.保险机构同时参与其他衍生品交易的,资产配置和投资交易专业人员人数不得重复计算,风险控制、清算和核算专业人员人数可重复计算;4.从事资产配置和投资交易、风险控制、清算和核算等业务的专业人员均应通过期货从业人员资格考试,负责人员在此基础上还应当具有5年以上期货或证券业务经验,业务经理应当具有3年以上期货或证券业务经验。

关于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参与期货交易的规定

关于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参与期货交易的规定

关于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参与期货交易的规定
佚名
【期刊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
【年(卷),期】1995(000)011
【摘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政府期货监管部门,经贸委(经委),商业、物资、粮食厅(局、总公司),供销社: 为了防止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盲目参与期货交易,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根据国办发[1994]92号文件关于"从严控制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参与期货交易"的精神,现对国有
【总页数】2页(P430-431)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724.5
【相关文献】
1.南宁市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失信人员从业惩戒规定(试行) [J], 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国有企事业单位参与期货交易存在的问题和相关对策 [J], 许启光;潘钜利;
3.保险资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规定 [J], 无;
4.国有企业参与期货交易问题初探 [J], 文琴
5.企业涉足高风险投资问题应该引起重视——对国有企事业单位参与期货交易的调查与思考 [J], 娄荣民;夏有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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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资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规定
为规范保险资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有效防范风险,依据《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保险资金参与金融衍生产品交易办法》(以下简称衍生品办法)等规章办法,制定以下规定:
一、本规定所称股指期货,是指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在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上市的以股票价格指数为标的的金融期货合约。

二、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机构(以下统称保险机构)参与股指期货交易,应当根据衍生品办法的规定,做好制度、岗位、人员及信息系统安排,遵守管理规范,强化风险管理。

三、保险资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不得用于投机目的,应当以对冲或规避风险为目的,包括:
(一)对冲或规避现有资产风险;
(二)对冲未来三个月内拟买入资产风险,或锁定其未来交易价格。

本条第(二)项所称拟买入资产,应当是机构按其投资决策程序,已经决定将要买入的资产。

未在决定之日起的三
个月内买入该资产,或在规定期限内放弃买入该资产,应当在规定期限结束后或做出放弃买入该资产决定之日起的10个交易日内,终止、清算或平仓相关衍生品。

四、保险资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应当以确定的资产组合(以下简称资产组合)为基础,分别开立期货交易账户,实行账户、资产、交易、核算等的独立管理。

五、保险机构参与股指期货交易,应当根据资产配置和风险管理要求,制定合理的交易策略,并履行内部决策程序。

六、保险机构自行或受托参与股指期货交易,应当根据衍生品办法规定,制定风险对冲方案,明确对冲目标、工具、对象、规模、期限、风险对冲比例、保证金管理、风险敞口限额,对冲有效性的相关指标、标准和评估频度,相关部门权限和责任分工,以及可能导致无法对冲的情景等内容,并履行内部审批程序。

内部审批应当包括风险管理部门意见。

七、保险资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任一资产组合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所持有的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其对冲标的股票、股票型基金及其他净值型权益类资产管理产品资产账面价值的102%,所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与股票、股票型基金及其他净值型权益类资产管理产品市值之和,不得超过资产组合净值的100%。

保险机构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与权益类资产的账面价值,合计不得超过规定的投资比例上限。

本条所指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与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合并轧差计算。

八、保险资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任一资产组合在任何交易日结算后,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应当保持不低于轧差后的股指期货合约价值10%的符合银保监会规定的流动性资产,有效防范强制平仓风险。

九、保险机构参与股指期货交易,应当根据公司及资产组合实际情况,动态监测相关风险控制指标,制定风险对冲有效性预警机制,及时根据市场变化对交易作出风险预警。

十、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委托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及其他专业管理机构参与股指期货交易的,应在保险资金委托合同或投资指引中明确约定参与股指期货交易的目的、比例限制、估值方法、信息披露、风险控制、责任承担等事项。

十一、保险机构自行或受托参与股指期货交易,除符合衍生品办法规定外,信息系统还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股指期货交易管理系统和估值系统稳定高效,且能够满足交易和估值需求;
(二)风险管理系统能够实现对股指期货交易的实时监控,各项风险管理指标固化在系统中,并能够及时预警;
(三)能够与合作的交易结算机构信息系统对接,并建立相应的备份通道。

十二、保险资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专业管理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自行参与股指期货交易的,资产配置和投资交易专业人员不少于5名;风险控制专业人员不少于3名;清算和核算专业人员不少于2名。

投资交易、风险控制和清算岗位人员不得相互兼任。

(二)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委托保险资产管理机构或者其他专业管理机构参与股指期货交易的,专业人员不少于2名,其中包括风险控制人员。

受托管理的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及其他专业管理机构,专业人员应当符合本条第(一)项规定的要求。

其他专业管理机构应当同时满足银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险机构及其他专业管理机构同时参与国债期货等其他衍生品交易的,资产配置和投资交易专业人员人数不得重复计算,风险控制、清算和核算专业人员人数可重复计算。

上述专业人员均应通过期货从业人员资格考试,负责人员应当具有5年以上期货或证券业务经验;业务经理应当具有3年以上期货或证券业务经验。

十三、保险机构参与股指期货交易,应当根据相关规定,与交易结算机构确定股指期货业务交易、保证金管理结算、风险控制及数据传输等事项,通过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保险机构与资产托管机构应当根据相关规定,确定股指期货业务的资金划拨、清算、估值等事项,并在托管协议中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保险机构可以根据业务需要,与期货交易结算机构、资产托管机构签订多方合作协议。

十四、保险资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所选期货公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成立5年以上,上季末净资本达到人民币三亿元(含)以上,且净资本与公司风险资本准备的比例不低于150%;
(二)期货公司分类监管评价为A类;
(三)书面承诺接受银保监会的质询,并向银保监会如实提供保险机构参与股指期货交易涉及的各种资料;
(四)其他规定条件。

十五、保险机构参与股指期货交易,应当向银保监会报送以下文件:
(一)衍生品办法规定的材料,其中专业人员证明材料应当符合本规定的要求;
(二)与期货交易结算、资产托管等机构签署的协议文件;
(三)银保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十六、保险机构参与股指期货交易,持仓比例因市场波动等外部原因不再符合本规定要求的,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调整完毕,并在季度报告中向银保监会报告,列明事件发生的原因及处理过程。

保险机构应每半年回溯股指期货买入计划与实际执行的偏差,纳入每半年及年度稽核审计报告,并按规定向银保监会报告。

十七、《保险资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规定》(保监发〔2012〕95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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