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职业经理人协会分会章程
俱乐部章程以及会员制度完整版
俱乐部章程以及会员制度完整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俱乐部名称为XXX俱乐部(以下简称“俱乐部”),是一个非营利性组织。
第二条俱乐部的宗旨是为会员提供一个交流、学习和共享的平台,促进会员之间的友谊与合作。
第三条俱乐部的活动范围包括XXX。
第四条俱乐部的运作遵循民主、法治和公平原则。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六条俱乐部设主席团、常务委员会、分会等组织架构。
第七条主席团是俱乐部的最高决策机构,由主席、副主席、秘书长等职位组成,任期为两年。
第八条主席团负责制定俱乐部的发展规划、活动计划、财务管理等事务,并向会员报告俱乐部的工作情况。
第九条常务委员会由主席团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具体的俱乐部日常管理和活动组织。
第十条分会是根据各个地区或兴趣领域设立的分支机构,负责俱乐部的基层组织和会员服务。
第三章:会员权益第十一条俱乐部会员分为创始会员、普通会员和荣誉会员。
(一)创始会员是俱乐部成立时的初始会员,享有参与俱乐部决策、推举主席团成员等权益。
(二)普通会员是俱乐部的正式会员,享有参与俱乐部活动、提出建议等权益。
(三)荣誉会员是对俱乐部做出突出贡献的会员,由主席团授予,并享有特殊的荣誉权益。
第十二条会员有权参与俱乐部的各项活动,获得俱乐部提供的各类资源和支持。
第十三条会员有权提出对俱乐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参与俱乐部的决策。
第十四条会员有义务遵守俱乐部的章程和有关规定,维护俱乐部的形象和利益。
第十五条会员有义务积极参与俱乐部的活动,并为俱乐部的发展做出贡献。
第四章:入会和退出第十七条入会申请需要填写申请表格,并经由俱乐部主席团审核通过后,方可成为正式会员。
第十八条会员有权自愿退出俱乐部,需填写书面申请,并经由俱乐部主席团批准方可生效。
第十九条会员严重违反俱乐部的章程和规定的,经由俱乐部的任何一个组织机构讨论,符合条件的会员可通过全体会员投票决定其除名。
第五章:财务管理第二十条俱乐部的财务收支遵循公开、公平、合理的原则,通过会费、赞助、捐助等方式进行。
俱乐部章程以及会员制度完整版
俱乐部章程以及会员制度完整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社区文化建设,促进会员之间的交流与合作,特制定本俱乐部章程以及会员制度。
第二章:俱乐部章程第一条:俱乐部名称为**俱乐部(以下简称“俱乐部”)。
第二条:俱乐部宗旨是为会员提供一个交流、合作、共享的平台,促进会员之间的沟通与发展,丰富会员的生活。
第三章:会员资格第一条:会员资格只对社区居民开放,必须是年满18岁或以上的社区居民,且无犯罪记录。
第三条:俱乐部管理者有权对入会申请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批准加入。
第四条:入会申请一经批准,即为俱乐部的正式会员。
第五条:会员可自愿退出俱乐部,需提前书面通知俱乐部管理者。
第四章:会员权益第一条:会员享有参与俱乐部组织的各类活动的权益。
第二条:会员享有优先参与俱乐部组织的各类培训、讲座、座谈会等活动的权益。
第三条:会员享有优惠参与俱乐部合作商家提供的优惠活动的权益。
第四条:会员享有选择俱乐部领导人的权益。
第五章:会员义务第一条:会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社区规章制度。
第二条:会员应积极参与俱乐部活动,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为俱乐部及会员提供有益的建议与支持。
第三条:会员应尊重俱乐部其他会员的权益与个人隐私。
第四条:会员应保持良好的社区形象,不得以俱乐部名义从事违法违规活动。
第六章:俱乐部管理第一条:俱乐部设立管理委员会,由俱乐部会员推选产生,任期为两年。
第二条:管理委员会负责俱乐部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组织活动、宣传推广、财务管理等。
第三条:管理委员会每半年召开一次全体会员大会,讨论重要事项并听取会员的意见和建议。
第四条:管理委员会每年向会员提交年度工作报告,公布财务状况和活动总结。
第五条:如果会员对管理委员会的工作不满意,可以提出罢免申请,需得到三分之二以上会员的同意才能通过。
第七章:会费及财务第一条:会员每年需缴纳一定数额的会费,用于俱乐部的日常运营和活动组织。
第二条:会费数额由管理委员会商定,并在全体会员大会上进行公示。
钟凯琳同志简介
钟凯琳同志简介一、个人基本情况钟凯琳,女,畲族,香港籍,1988 年 5 月出生,无党派,大学本科学历。
现任山西中远华凯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山西凤凰山生态园文化有限公司董事长、沈阳百能臵地有限公司董事长、山西中远威药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山西省工商联常委、太原职业经理人协会副会长、拟任山西省三明商会(在筹)副会长兼秘书长等职。
个人简历:2005年--2009年上海复旦大学学习2009年—2010年新加坡风险投资银行华登国际(中国)2010年--至今山西中远华凯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沈阳百能臵地有限公司董事长山西中远威药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钟凯琳董事长不忘自己是名少数民族企业家,不忘党和国家的培养,情系各族群众,始终站在维护民族团结的最前列,始终高举民族团结的旗臶,辛勤耕耘,热衷公益事业。
站在时代发展的高度,自觉地把学到的知识,用于工作实践,做到学以致用,学用结合。
不断地用新思维、新方法、新理念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努力提高自己的工作水平和工作能力。
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建言献策,尽心尽力。
能够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提出自已的合理建议,其中《关于城市河流治理应因地制宜》的建议,受到了各级政府、组织的重视。
担任山西凤凰山生态园文化有限公司董事长期间,积极进行沙漠荒滩、废旧河道治理,同时响应国家政策“兴修水利,造福于民”投资3亿元治理太谷县咸阳河,改善了周边地区人们的生活环境,减轻了咸阳湖的萎缩和泥沙淤积,增加了中下游枯水期流量调节局地气候,增加灌溉水源。
并因地制宜利用当地条件,改造成农业生态观光园、建造养老中心等符合社会需求的机构,为政府带来了巨大经济、文化效益,大大增加了当地劳动就业机会。
适应了新时代的要求,为把农村建设成为经济繁荣、设施完善、环境优美、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贡献了力量。
在繁忙的工作之余,深入基层,深入生活,开展调查老年病工作。
积极致力于各项社会公益事业。
多次为中国老年基金会、希望工程、贫困地区捐款、捐药。
企业家俱乐部章程
企业家俱乐部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企业家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提升企业家的管理能力和创新思维,搭建一个共享资源和经验的平台,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企业家俱乐部(以下简称俱乐部)是一个非营利性组织,由一群志同道合的企业家自愿组成的社团组织。
第三条俱乐部的宗旨是:团结企业家,促进合作,共同发展。
第四条俱乐部的活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定期举办交流会议、论坛、研讨会等;组织企业家参观学习、考察考察等;开展企业家培训、讲座等;组织企业家参预公益活动等。
第五条俱乐部的运作原则是:自愿参加、平等互助、共同发展。
第二章会员第六条俱乐部会员分为创始会员、普通会员和荣誉会员三个等级。
第七条创始会员是指俱乐部的创始人,由创始会员自愿组成。
第八条普通会员是指对俱乐部宗旨认同并愿意遵守章程的企业家,经申请并经俱乐部理事会审批通过后,可成为俱乐部的普通会员。
第九条荣誉会员是指对俱乐部有特殊贡献或者享有崇高声誉的人士,经俱乐部理事会推荐并经全体味员表决通过后,可成为俱乐部的荣誉会员。
第十条会员享有以下权利:1. 参预俱乐部的各项活动,并享受相应的服务和资源;2. 参预俱乐部的决策和管理,有权参加会员大会并行使表决权;3. 提出建议和意见,参预俱乐部的决策和活动策划;4. 享受俱乐部提供的其他权益和服务。
第十一条会员应履行以下义务:1. 遵守俱乐部的章程和规定;2. 积极参预俱乐部的各项活动,并为俱乐部的发展做出贡献;3. 维护俱乐部的声誉和形象;4. 缴纳会费。
第三章组织结构第十二条俱乐部设立理事会,由会员选举产生,负责俱乐部的日常管理和决策。
第十三条理事会由主席、副主席和若干理事组成。
第十四条主席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两年,连续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第十五条副主席由理事会选举产生,任期两年。
第十六条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由主席召集。
第十七条理事会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1. 制定俱乐部的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2. 组织俱乐部的各项活动;3. 管理俱乐部的资金和资源;4. 审核新会员的申请;5. 处理会员的投诉和纠纷;6. 推荐荣誉会员的候选人。
中太经管院企业家校友会联盟章程
文章标题:中太经管院企业家校友会联盟章程的探讨与解读一、中太经管院企业家校友会联盟章程的重要性中太经管院企业家校友会联盟章程是中太经管院企业家校友会联盟的组织架构和管理规范的重要文件,也是中太经管院企业家校友会联盟内部管理和外部交流的基础。
章程的制定对于明确各成员的权利和义务,规范组织运作,促进联盟内部与外部的良好互动具有重要意义。
二、中太经管院企业家校友会联盟章程的相关内容1. 联盟名称和宗旨中太经管院企业家校友会联盟章程第一条规定了联盟的名称和宗旨,明确了联盟的定位和价值取向。
在这一部分,对于联盟的目标、服务对象和服务内容进行详细阐述,为后续章程的规定提供了基础。
2. 成员资格和权利义务中太经管院企业家校友会联盟章程第二条至第四条对成员资格、权利和义务进行了规定。
这些规定具体明确了成员的加入条件、享有的权利以及应尽的义务,保障了联盟内部的公平和正义。
3. 组织架构和管理机制中太经管院企业家校友会联盟章程第五条至第七条规定了联盟的组织架构和管理机制。
这些规定包括了联盟的领导机构、职责分工、议事决策程序等内容,为联盟的日常运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4. 财务管理和监督机制中太经管院企业家校友会联盟章程第八条至第十条规定了联盟的财务管理和监督机制。
这些规定对联盟的经济来源、资金使用和监督机制进行了详细规定,保障了联盟财务的透明和稳健。
5. 章程修订和解散程序中太经管院企业家校友会联盟章程第十一条至第十二条规定了联盟章程的修订程序和解散程序。
这些规定为联盟章程的不断完善和联盟的解散提供了合理的程序规范和程序保障。
三、对中太经管院企业家校友会联盟章程的个人观点和理解中太经管院企业家校友会联盟章程的制定是联盟内部管理和外部交流的基础,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章程的规定有助于明确各成员的权利和义务,规范组织运作,促进联盟内部与外部的良好互动。
章程的不断修订和完善也为联盟的长期发展提供了保障。
总结回顾:通过深度解读和探讨,我们对中太经管院企业家校友会联盟章程有了更深入的理解。
职业经理人俱乐部规章制度
职业经理人俱乐部规章制度
《职业经理人俱乐部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职业经理人俱乐部成员的行为,提升俱乐部的凝聚力和影响力,俱乐部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职业经理人俱乐部的所有成员,包括会员、理事会成员等。
第三条成员在俱乐部内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社会公德,遵守俱乐部的章程和组织纪律,维护俱乐部的正常秩序。
第四条本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职业经理人俱乐部理事会所有。
第二章会员资格
第五条申请成为职业经理人俱乐部会员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备正式就职于管理岗位三年以上的工作经验;
(二)有较高的职业素养和道德修养;
(三)在行业内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和人脉资源。
第六条会员资格需要由俱乐部理事会审批,并缴纳一定的会员费用。
第三章会员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会员有权享受俱乐部提供的各项服务,包括参加俱乐部举办的学术交流、职业培训、社交活动等。
第八条会员有义务维护俱乐部的形象,遵守俱乐部的章程和组织纪律,积极参与俱乐部的各项活动。
第四章俱乐部管理
第九条俱乐部设立理事会负责俱乐部的日常管理和决策。
第十条理事会成员由俱乐部会员选举产生,任期为两年,可连任一次。
第五章处罚规定
第十一条对于违反俱乐部规章制度的行为,俱乐部理事会有权采取警告、限制会员权利或者取消会员资格等处罚。
第六章附则
第十二条本规章制度如有变更,须经理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第十三条本规章制度解释权归职业经理人俱乐部理事会所有。
以上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往届回顾
往届回顾作者:来源:《经济》2016年第30期第一届山西·太原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精神,推进我国经理人职业化进程,全国各省市职业经理人协会联合发起全国职业经理人协会联盟,秘书处设在中国中小企业协会。
在各省市协会一致推荐下,由山西省职业经理人协会担任首届2008年全国职业经理人协会联盟轮值主席单位。
经全国职业经理人协会联盟常务理事会决定,于2008年10月29-30日在山西省太原市,召开首届全国职业经理人高峰论坛暨全国优秀职业经理人颁奖大会,本次大会由全国职业经理人协会联盟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共同主办,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经济委员会、山西省商务厅、山西省国资委、山西省职业经理人协会等承办,全国职业经理人协会联盟成员单位共同协办。
大会以“企业职业化管理与职业经理的健康成长、国有企业职业经理人的使命和责任、民企职业经理人与企业和谐发展、外企职业经理人的本土化团队建设”等为主题,举办了高峰论坛,并对全国各省市协会推荐的优秀职业经理人进行了颁奖。
第二届广东·广州2009年12月4日,由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中国中小企业协会、全国职业经理人协会联盟、南方报业传媒集团联合主办的第二届中国职业经理人大会在广东省广州市举行。
此次大会以“国际金融危机背景下中国职业经理人发展的机遇”为主题,以“职业创造价值,价值成就人生”为主旨,旨在在丰富多姿的新经济形势下,充分展望未来经济趋势与企业发展机遇,全力打造一场特色鲜明的商业领袖国际峰会。
第三届辽宁·沈阳2010年12月10-11日,由中国中小企业协会、全国职业经理人协会联盟联合主办的2010中国职业经理人年会暨全国优秀职业经理人颁奖盛典在辽宁省沈阳市举办。
中国中小企业协会会长、全国职业经理人协会联盟理事长李子彬出席开幕式并发表讲话。
出席开幕式的嘉宾还有中华民营联合会会长保育钧、中国国情调查研究中心主任刘吉、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专、辽宁省政协副主席程亚军等。
晋商经理管理制度
晋商经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经理管理制度,建立科学的管理体系,提高管理效率,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经理和相关管理人员,旨在加强管理、规范行为,推动公司健康发展。
第三条公司经理管理应遵循科学、公平、规范的原则,加强团队协作,提高管理效率。
第四条经理应严格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履行管理职责,维护公司利益。
第五条公司经理应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和管理技能,能够有效带领团队,实现公司目标。
第六条公司经理有权利享受公司提供的相关管理培训和学习机会,提高管理水平。
第七条公司经理应遵守公司的工作时间安排,做好管理工作的周密安排。
第八条公司经理应领导团队成员,共同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九条公司经理应积极配合公司其他部门进行沟通协作,加强团队合作,优化公司管理效率。
第十条公司经理应加强对团队成员的日常管理和督促工作,保证工作按时完成。
第二章经理任职条件第十一条公司经理应具备本科以上学历,具有多年的管理经验。
第十二条公司经理应具备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管理能力。
第十三条公司经理应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抗压能力,能够有效应对工作中的各种挑战。
第十四条公司经理应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素养,具备较强的行动力和决策力。
第十五条公司经理应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服务意识,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
第十六条公司经理应具有良好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独立完成各项管理工作。
第十七条公司经理应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适应能力,能够快速适应公司工作环境。
第十八条公司经理应具有很强的执行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能够按时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任务。
第十九条公司经理应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能够有效领导团队。
第三章经理任职程序第二十条公司经理的任职程序应符合公司相关管理规定,经公司领导准许后方可上任。
第二十一条公司经理应签订书面聘任合同,明确工作职责和权利义务。
第二十二条公司经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相关证件和材料,由公司进行审核。
关于成立运行管理委员会的决定
关于成立运行管理委员会的决定
为提高组织工作效率,加强工作规范化,经管委会研究决定成立运行管理委员会,具体如下;
一、运行管理委员会组织架构:
主任:李爱华
常务副主任:李文革;
副主任:范建彪、申叶冰、王志钦、攸瑞霞;
成员:
三中心主任、人力主任、财务主任、相关经理;
二、工作职责:
1、对各中心的事项进行相应职责及流程的监控及服务的监督。
2、对月度任务书的审核确定及下发。
3、跟进月度任务书的审核确定及下发。
4、对月度工作的绩效考核总结评价。
三、工作制度:
1、运行管理制度和流程的建设及指导执行。
2、运行办召集召开会议,对各中心任务书、预算等相关表格进行讨论。
3、组织会议安排布置月度工作。
4、按流程及时跟正指导中心工作。
5、按时对阶段工作进行考核评估。
6、按时做出工作的改进措施方案。
此决定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太原职业经理人协会运行办
二0一0年五月十八日。
企业家俱乐部章程
企业家俱乐部章程标题:企业家俱乐部章程引言概述:企业家俱乐部是一个为企业家提供交流、学习和合作机会的组织。
章程是企业家俱乐部的基本法规,规范了俱乐部的组织结构、会员资格、权利义务等内容。
一、组织结构1.1 俱乐部理事会:由俱乐部会员选举产生,负责俱乐部日常管理和决策。
1.2 俱乐部主席:由俱乐部理事会选举产生,负责俱乐部整体工作的协调和领导。
1.3 俱乐部秘书处:负责俱乐部的日常事务管理和会员服务。
二、会员资格2.1 企业家身份:俱乐部会员必须是在职企业家或已创业成功的企业家。
2.2 会员费用:会员需按规定交纳会费,以维持俱乐部的正常运转和发展。
2.3 会员权利:会员享有参加俱乐部各类活动、提出建议和投票表决的权利。
三、会员权利与义务3.1 参加活动:会员有权参加俱乐部组织的各类活动,包括座谈会、研讨会等。
3.2 遵守规章:会员需遵守俱乐部章程和各项规定,维护俱乐部的声誉和形象。
3.3 互助合作:会员应积极参与俱乐部的合作项目,共同推动企业家事业的发展。
四、俱乐部活动4.1 座谈会:定期举办企业家座谈会,分享经验、交流思想。
4.2 研讨会:组织专题研讨会,探讨行业发展趋势和创新思路。
4.3 合作项目:俱乐部组织会员参与各类合作项目,促进企业家间的合作与交流。
五、章程修订5.1 修订程序:俱乐部章程的修订需由理事会提出,经全体会员讨论通过。
5.2 修订原则:修订章程应遵循公平、公正原则,维护会员的共同利益。
5.3 生效时间:章程修订后立即生效,所有会员应遵守新的规定。
结语:企业家俱乐部章程的制定和执行,有利于促进企业家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推动整个行业的发展和壮大。
希望通过章程的规范管理,俱乐部能够为会员提供更好的服务和支持,共同促进企业家事业的繁荣。
行业协会章程实用版
行业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会的名称是“行业协会”,英文名称是,缩写。
第二条本会是由从事服务相关的企事业单位以及相关的机构自愿组成的行业性的非盈利性的社会团体法人。
第三条本会的宗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遵守中国新闻媒体的职业道德规范以及社会道德风尚,维护网络视听媒体经营企事业单位的合法权益,加强行业自律,在政府和企业之间发挥桥梁与纽带的作用,为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服务。
第四条本会的登记管理机关是市社会团体管理局,业务主管单位是管理局。
本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会的住所设在市。
第二章任务、业务范围、活动原则第六条本会的主要任务1、组织和推动本行业学习国家有关管理法规、政策,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断提高行业的整体水平;2、不断加强法制建设,宣传、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和健全行业的行约、行规,严格行业自律工作,并提供法律法规咨询服务;3、向政府反映会员单位的意见和要求,维护会员单位的合法权益,促进网络视听媒体行业健康有序地发展;4、组织网络视听媒体行业从业人员开展各项教育、培训工作,开展学术研究与业务交流,促进从业人员综合素质的提高;5、加强与国外、兄弟省市相关行业的业务交流,增进往来,促进合作;6、协调本行业各企事业单位之间的业务关系,调解纠纷,促进本行业的共同发展;7、抵制盗版,并在会员单位的委托下,开展有关版权保护工作;8、开展本行业内及从业单位间的节目交流及技术交流;9、为促进网络视听节目媒体行业的发展,组织举办有关网络视听媒体研讨会、市场推广活动及市场调查活动;10、承担政府管理部门委托的相关事项。
第七条本协会的业务范围第八条本会的活动原则 1、本会按照核准的章程开展公益性或者非盈利性活动,不超越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2、本会开展活动时,诚实守信,公正公平,不弄虚作假,不损害国家、会员和个人利益;3、本会遵循“自主办会”原则,努力做到工作自主、人员自聘、经费自筹。
职业经理人管理暂行办法之欧阳引擎创编
职业经理人管理暂行办法欧阳引擎(2021.01.0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关于推进金融产业市场化改革发展的有关要求,加强公司职业化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建立“责权明晰、奖惩分明、特点突出、流动有序”的职业经理人管理模式,根据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精神,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之职业经理人是指公司系统通过市场化机制选聘和管理的企业中高级管理人员,包括但不限于企业专职董事长、总经理(总裁)、副总经理(副总裁)、总会计师等企业经营班子成员和企业总师助理、内设事业部制经营部门负责人、省级分支机构经营班子成员。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系统所属下列单位:(一)市场化业务所占比例较高的;(二)确立市场化改革发展方向的;(三)其他因工作需要的。
第四条职业经理人选聘和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党管人才原则;(二)股权管理和人事管理相统一的原则;(三)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四)权利与责任义务统一、激励与监督约束并重的原则;(五)任人唯贤、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的原则;(六)分级分层管理的原则;(七)契约化管理原则。
第二章管理权限和职责分工第五条公司系统职业经理人分为高级职业经理人和中级职业经理人。
高级职业经理人包括企业专职董事长、总经理(总裁)、副总经理(副总裁)、总会计师等企业经营班子成员。
中级职业经理人包括企业总师助理、内设事业部制经营部门负责人和省级分支机构经营班子成员等。
第六条公司人力资源部在公司党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组织开展公司系统高级职业经理人的选聘和管理工作,参与和指导各单位开展中级职业经理人的选聘和管理相关工作。
各单位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按照公司人力资源部要求,协助开展高级职业经理人选聘和管理相关工作,并根据本级党组(党委)的安排,具体负责组织开展本单位中级职业经理人的选聘和管理工作。
第七条公司和各单位经营考核部门根据职能分工,参与开展经济目标责任制考核相关工作。
第八条公司和各单位审计、纪检、监察部门根据职能分工,参与开展有关纪律监督工作。
俱乐部管理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俱乐部管理,保障俱乐部成员的合法权益,提高俱乐部整体水平,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所有俱乐部成员,包括会员、理事、工作人员等。
第三条俱乐部以团结、互助、发展、创新为宗旨,致力于为广大成员提供一个交流、学习、娱乐的平台。
第四条俱乐部管理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主席负责制。
第二章俱乐部组织机构第五条俱乐部设理事会,负责俱乐部的全面管理工作。
第六条理事会由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各部部长组成。
第七条理事会成员的产生和罢免:1. 理事会成员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
2. 理事会成员因故不能履行职责时,可由理事会提名更换。
3. 理事会成员罢免需经会员大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
第八条俱乐部设主席一名,副主席若干名,负责主持理事会工作。
第九条俱乐部设秘书长一名,负责俱乐部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条俱乐部设各部部长若干名,负责各部具体工作。
第三章俱乐部成员的权利和义务第十一条俱乐部成员享有以下权利:1. 参加俱乐部组织的各项活动;2. 对俱乐部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3. 选举和被选举为理事会成员;4. 享有俱乐部提供的各项服务;5. 俱乐部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二条俱乐部成员承担以下义务:1. 遵守俱乐部章程,执行理事会决议;2. 积极参加俱乐部组织的各项活动;3. 维护俱乐部形象,不得损害俱乐部利益;4. 俱乐部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四章俱乐部活动与经费第十三条俱乐部活动分为定期活动和临时活动。
1. 定期活动包括:会员大会、理事会会议、各类培训、比赛等。
2. 临时活动包括:庆典、公益活动、主题聚会等。
第十四条俱乐部经费来源:1. 会费收入;2. 社会赞助;3. 俱乐部活动收入;4. 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五条俱乐部经费使用:1. 俱乐部日常管理费用;2. 会员活动经费;3. 俱乐部发展基金;4. 其他必要开支。
第五章章程的修改与终止第十六条本章程的修改需经会员大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
行业协会章程范本
行业协会章程范本协会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和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英文名称:The China Certified Tax Agents Association ,缩写CCTAA,)是由中国注册税务师和税务师事务所组成的独立、民间和自律的全国性一级社会团体,受民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的指导和监督。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以下简称本会)经民政部注册登记。
第三条本会的宗旨是服务会员,建立与完善会员职业道德规范和执业准则,监督实施注册税务师行业自律管理,协调行业内、外部关系,维护国家和社会公众利益,维护纳税人和会员合法权益,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第四条本会设在北京市。
第二章职责第五条本会的主要职责是:(一)办理会员注册入会和变更管理;(二)参与制定本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拟订注册税务师执业准则,制定操作指南;(四)制定注册税务师行业自律管理制度;(五)开展行业党建和统战工作;(六)向国家税务总局提交行业立法和税收政策建议,参与行业立法工作;(七)向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行业及会员的意见和诉求;(八)支持会员依法诚信执业,监督会员遵守执业准则;(九)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十)协调行业及会员内、外部关系,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十一)开展税务师事务所等级认定工作;(十二)开展会员年度检查工作,监督检查行业管理制度实施情况;(十三)组织和推动会员继续教育及专业培训工作;(十四)组织业务交流,开展理论研究,提供业务援助;(十五)负责注册税务师行业宣传,出版会刊及有关业务书刊,建立行业信息网络,提供专业信息服务;(十六)开展国际交往活动;(十七)办理国家税务总局及有关部门授权和委托的有关事项;(十八)指导地方注册税务师协会的工作。
第三章会员第六条本会会员分为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
团体会员是:依法定程序设立的税务师事务所。
经理人联谊会章程
湖南酒店职业经理人联合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会定名为:湖南酒店职业经理人联合会英文译名:HuNan Of Hotel Mananger缩写:HM 会标颜色:红色第二条本会性质是由从事酒店业、餐饮业、娱乐业经营管理者。
担任职务为部门经理(含总厨)及以上人员、行业、相关院校、新闻传媒工作者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法人社会团体。
第三条本会的宗旨是:拥护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领导,遵守法律,依法开展活动;本会通过专业沟通、职业素质提升、专业资源共享和个人职业生涯发展,为职业经理人创造价值。
是致力提升酒店经理人素质及管理能力,团结广大酒店职业经理人,举办各种关于酒店经营与管理的交流论坛、培训班,使之促进酒店业良性的发展。
编辑和出版与酒店职业经理人经营管理有关的杂志和刊物,彼此分享不同酒店职业经理人对经营管理的各种心得。
定期表彰酒店行业有着突出贡献、杰出的职业经理人。
目标是建立并努力发展成为一个以友谊和专业精神为纽带的职业经理人之家。
第四条本会秘书处单位在“”办公地址设在********第二章业务范围第五条本会的业务范围交流联谊:举办各种为会员、广大酒店职业经理人和餐饮娱乐业经理人的交流和联谊活动,推动专业的沟通,促进职业素质的提升,为投资者与经理人之间、经理人与经理人之间的协作搭桥筑路,拓展与有关组织的联系,创造更多的商机。
讲座培训:举办各种酒店职业经理人专题系列的培训班、讲座、研论会,介绍和推广国内外知名酒店的经营管理经验,学习先进的现代酒店经营管理理论和实务,提高酒店经理人的自身素质,提高其服务之酒店抵御经营风险的能力,提高其个人与酒店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
社会活动:参与或举办各种类型的社会活动,包括公益活动。
扩大联谊会的社会影响力,提高联谊会的知名度,为广大的酒店经理人提供更多更优质的服务,并服务社会和造福社会。
经营协作:协助会员和所服务之酒店企业或有需要之酒店经理人举办各种旨在提高酒店企业知名度、推广酒店企业形象的活动,帮助其树立良好的形象,创造最佳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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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职业经理人协会专业分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协会名称太原市职业经理人协会专业分会第二条协会性质太原市职业经理人协会专业分会(以下简称分会)是由职业经理人和具有职业经理人性质的个人自愿组成的自律性组织,是非盈利性社会团体。
分会以市场需求为准则,在政府、企业和职业经理人之间搭建沟通与交流的桥梁,并为会员提供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的服务,建立一个高起点、高水准、高质量、高效率的沟通交流平台。
第三条协会宗旨分会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依法维护会员的权益,并依法约束会员的职业行为。
职业经理人队伍的培育、建设、管理和发展是协会的根本责任。
第四条分会的业务主管单位为太原市经济委员会。
协会分会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太原市民政局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分会为太原市工业经济联合会、太原市企业联合会、太原企业家协会的团体会员。
第二章业务范围第六条分会业务范围(一)进行企业高级管理人才的市场化管理的研究。
(二)总结和整合职业经理人的聪明才智和管理经验。
(三)建立健全职业经理人职业道德约束和自律机制,促进职业经理人队伍的健康发展。
(四)维护职业经理人的合法权益,发挥职业经理人和用人单位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五)建立职业经理人数据库,提供人才交流和推介服务。
(六)建立职业经理人和用人单位评价体系,组织优秀职业经理人和最佳用人单位的评选活动。
(七)开展各种形式的教育、培训、研讨、座谈、沙龙等学习交流活动,不断提升职业经理人职业素质。
(八)加强与国内外同行和社团的联系开展学术研讨,业务考察、商贸洽谈等经济和基础交流活动。
(九)为会员提供经营管理资讯、健康保健、休闲娱乐等个性化服务。
(十)编辑、出版发行相关的报刊、书籍。
第三章会员第七条会员种类分会会员均为个人注册会员。
第八条申请加入分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拥护本协会分会章程,有加入本分会的意愿;(二)具有职业经理人资格或具有职业经理人工作性质;第九条会员入会的程序:(一)提交入会申请书;(二)经分会理事会讨论通过;(三)由理事会发给会员证。
第十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一、社会荣誉与人脉拓展权益(一)参加“最具价值职业经理人评选”等各种奖项的年度评选活动,具有参选报名权。
(二)个人资料编入职业经理人协会分会《人脉网》。
(三)免费参加会员沙龙、文体活动、社会公益活动。
二、人才项目服务权益(一)个人资料免费录入协会的《山西职业经理人才库》,用于人才交流或各种评选活动。
(二)免费参加“山西企业·经理人才对接会”。
(三)免费享受人才推荐、猎头推荐服务,根据企业需求从《人才库》中选择符合条件者进行推荐。
(四)选择协会推荐的人才测评、职业生涯规划等人力资源项目服务时,享受折扣优惠价。
三、学习提升权益(一)免费参加协会、分会组织的专业交流会和学习活动。
(二)参加“经理人职业化训练班”培训时享受折扣优惠价。
(三)免费参加协会组织的公益讲座。
(四)参加协会的公开培训课、EDP训练班等学习时享受九折优惠价。
四、会内权益(一)分会内本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协会分会的活动。
(三)获得协会分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获得协会分会所属项目的优惠权。
(五)拥有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要求权。
(六)对协会分会工作的批评权、知情权和监督权。
(七)入会资源、退会自由。
五、其他权益就个人职业发展问题与协会的人才项目专家进行沟通咨询。
第十一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一)执行分会的决议;(二)维护分会的合法权益;(三)完成分会交办的工作;(四)按规定交纳会费;(五)向协会反映情况;(六)提供属实的个人有关资料;第十二条收费标准普通会员:500常务理事:1000副会长:2000会长:3000第十三条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协会,并交回会员证。
会员如果1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协会活动,视为自动退会。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组织机构和负责人的产生、罢免第十四条分会设名誉顾问、顾问若干名,会长一名、副会长若干名。
分会设专家顾问委员会,聘请经济管理界专家学者、政府官员、知名人士,为分会提供专业服务;分会设行业委员会若干个,由相同行业的通用职业经理人组成,分会设专业委员会若干个,由同一专业职业经理人组成,各委员会针对行业、专业职业经理人特点开展活动。
分会日常办公机构为秘书处,秘书处由秘书长负责领导。
秘书处下设日常办事和服务机构若干个,为会员提供服务。
分会最高权力机构是理事会,理事会的职权是:(一)制定和修改章程;(二)选举和罢免常务理事;(三)审议常务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四)决定终止事宜;(五)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五条理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因特殊情况不能到会,须派专人将意见带到大会或形成书面材料报送大会。
第十六条理事会每届3年。
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
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第十七条常务理事会是理事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由秘书长领导常务理事会开展日常工作。
第十八条常务理事会的职权是:(一)执行理事会的决议;(二)选举和罢免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三)筹备召开理事会;(四)向理事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五)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七)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八)领导本协会下属机构开展工作;(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十)决定其它重大事项。
第十九条常务理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条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常务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
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
常务理事会人数不超过理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
第二十一条协会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二)在本协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三)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65周岁;(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二条分会会长任期一般为一届。
因特殊情况需延长的,经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但任期延长最多不能超过2届。
会长不在任期间,由副会长主持协会工作。
为保证协会的连续性和先进性,换届时,应有三分之一的副会长同时也卸任。
第二十三条分会秘书长为协会法定代表人。
分会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四条协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主持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二)检查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三)代表协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二十五条协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一)在理事会闭会期间,主持并领导理事会日常工作;(二)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三)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四)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决定;(五)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六)处理其它日常事务。
第五章资产管理、使用原则第二十六条分会经费来源:(一)会费;(二)社会各单位、各组织、各界人士赞助、捐赠;(三)进行开创性建设性项目,争取政府资助;(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五)利息;(六)兴办经济实体收入;(七)其它合法收入;第二十七条分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第二十八条分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二十九条分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条分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
会计不得兼任出纳。
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
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一条分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
第三十二条分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三条分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章程的修改程序第三十四条分会章程的修改,须经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理事会审议。
第三十五条分会修改的章程,须在理事会通过15日内,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第三十六条分会终止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第三十七条分会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三十八条本分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分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八章附则第三十九条本章程须经会员代表大会通过。
第四十条秘书处可根据本章程原则精神,制定有关具体规章制度。
第四十一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协会的理事会。
第四十二条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