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最全的税务风险点汇总(所得税篇)(老会计人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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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47个实例解析如何应对各种税务风险(10集)

齐红-47个实例解析如何应对各种税务风险(10集)

2、税务稽查
三、作为财务人员如何提高自己的税务实操能力?
作为财务人员的亲们,你们有没有想过到 底怎么样才能快速提高自己的税务知识水 平和实际操作能力?怎样才能快速识别企 业存在哪些税务风险?怎么样才能快速提 升自己的税务风险自查和预防技能?
如何讲解企业应对税务风险
通过实际案例来剖析,从以下几个角度:
办公室交来本期电话费支出4500元,现金付讫;同时,
又交来本期水、电费清单,内列电费支出1280元,水费198 元,全部为管理用电,现金付讫。
四、税务风险案列解析—预防企业所得税风险
四、税务风险案列解析—预防企业所得税风险
四、税务风险案列解析—预防企业所得税风险
四、税务风险案列解析—预防企业所得税风险
19980.5元。另外,又查增出企业视同销售收入28090.80元 。
四、税务风险案列解析—预防企业所得税风险
税收政策: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 512号第43条;
2、扣除基数:依据2014年版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一
般企业收入明细表》
四、税务风险案列解析—预防企业所得税风险
4、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特殊规定 (1)、对化妆品制造与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业,不 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30%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
,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
(2)对于烟草公司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一律不得在 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扣除
四、税务风险案列解析—预防企业所得税风险
案例3:不合规票据列支成本费用不得税前扣除 案例分析:
四、税务风险案列解析—预防企业所得税风险
税务风险: 上述案例中,客户名称“商贸有限公司”未使用付款方全称 “金马商贸有限公司”存在不能税前扣除的风险。此笔业务

税务风险点大汇总

税务风险点大汇总

“税务风险点”大汇总一、报表层面的风险点1.税负率明确低于同地区同行业水平;2.成本结构明显区别于同行业同类产品,比如可抵扣进项的成本明显偏高,可能被视为多转了成本;3.成本结构与产品配方不符,比如有的企业发生一个产品耗用多个包装盒的低级错误,再比如,投入材料与产品没有关系;4.成本结构发生明显变化,而又没有推出新配方产品;5.毛利率年与年之间、月份与月份之间起伏明显,又没有合理的解释;6.毛利率或纯利率远远高出同行,或者远远低于同行,都可能被重点检查;7.期间费用率偏高,大部分毛利被费用“吃掉”,导致企业微利或亏损,很容易被发现隐瞒收入;或者,期间费用明显偏低,提示可能“另外有一本账”,大量白条费用做在“另一本账”上面;8.制造费用存在异常,比如水电费与产能不配比、外加工支出与产量不配比;9.资产负债表结构异常,有形资产多,产值却很小,“大公司做小生意”,可能被怀疑有两本账;10.物流费用占的比重偏高,可能被发现隐瞒了收入;11.现金流呈负数,可能牵出“两本账”;12.存货账实差异大,账多存少虚库,或者存货时间太长,一直没有动用;13.生产环节“在产品”账多实少,被视为多转了成本;14.产能分析出现异常,包括设备产能评估、人工产能评估、材耗产能评估、制造费用产能评估、期间费用产能评,这些产能如果明显低于同行水平,可能存在隐瞒收入;15.公司一直亏钱或微利,股东却大量借钱给公司,可能被怀疑有销售收入直接进了股东的口袋;16.预收账款挂账时间太长,被强行要求确认收入履行纳税义务;17.频繁出现大额现金收支,以及大额现金长期挂在账上,可能存在账外收支;18.股东几乎没有缴个税,而股东个人资产很多,提示股东有“账外收入”;二、账务层面的风险点1.股东个人费用,在公司报销;这种情况,将被视为分红,企业须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2.用公司资金购买资产,资产所有人写成股东,资产的费用、折旧却在公司列支;这里有多个问题:股东涉嫌挪用公司资金、股东变相分红当缴个所得税、股东资产费用、折旧在公司列支也将被视为分红,须缴个人所得税;3.没有成立工会,却计提工会经费,发生支出时,没有取得工会组织开具的专用凭据;所得税汇算时,这将被调整;4.跨年度列支费用,比如上年12月的票据,拿到本年来列支;5.不按标准计提折旧;6.制造企业结转完工产品成本、结转销售成本时,无相关附件,或者存在随意性,或者不能自圆其说;7.以现金支付工资时,无相关人员签字;8.工资名单与社保名单、合同名单不一致;9.商业保险计入费用,在税前列支;10.生产用原材料暂估入账,把进项税额也暂估在内,虚增成本;11.过期发票、套号发票、连号发票、假发票等入账列支费用;12.货款收回后,挂在往来科目中,长期不确认收入;13.非正常损失材料、非经营性耗用材料,没有作进项转出;14.捐赠、发福利等视同销售行为,没有确认销售收入;15.福利性质旅游和奖励性质旅游混在一起;前者属于福利费,后者等于工资性收入;16.非本公司人员在本公司报销费用,比如帮助客户、领导、外部专家报销机票、旅游开支等;17.产品移库处理不当,被要求确认为收入;18.总公司与子公司、分公司之间关联关系没有撇清,存在价格转移,被税务要求按市场定价确认收入;19.未经批准,总公司与分公司合并纳税;20.应征消费税的小汽车其费用不得抵扣进项;21.打折销售、买一送一、销售返利等处理不当,导致增加税收;22.股东借支,长期不归还,被视为变相分红,要求缴个人所得税;23.直营店缺乏独立营业执照,涉税事项牵汲总公司;另外,本来可以按个体身份纳税的门店,却要求按总公司一起查账征收;24.对外投资协议不完善,被税务认定为借款,因此所得税的投资收益须再交一次所得税;25.借款给关联企业,不收利息,或者利息不入账;不收利息,属于“利益输出”,不入长属隐瞒收入;26.固定资产或待摊销支出,没有取得正规发票,折旧和摊销额不能税前列支;27.费用项目混肴:业务招待费、广告宣传费、培训费、福利费等有扣除限额的费用,是重点检查项目;28.边角余料销售收入明显较高29.财政补贴性资金,核算不当导致税务风险;30.关系法人之间,无偿划转资产,包括设备,以及无偿提房产等,均要视同销售或租赁,确认收入纳税;31.应收、预收、应付、预付等科目存在虚假户头,并且长期挂账,可能牵出“两本账”;32.非生产经营性资产,比如员工上下班接送班车,不得抵扣进项税;33.非公司名下车辆,费用不得在公司报销列支租给公司的除外;34.不同法人主体之间借货还货,虽然不涉及货币收支,但依然是销售行为,应当缴纳增值税;35.企业将银行借款或自有资金无偿借给关联企业,或非关联企业,涉及营业税风险;36.宣传活动赠送礼品,须代扣代缴个税;37.资本公积转增资本,如果涉及个人股东,须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因此,不要直接转增资本;股东个人借款转资本,也存在类似风险;38.“外账”附件与“内账”明显不一样,包括版式、纸张、签名等;39.几乎没有白条,与当前的环境不符,可能提示还有一本账;40.差旅费用、招待费用等少得可怜,明显与公司规模不符,提示可能因为现金流不足,有大量费用没有入账,或者,有大量白条费用进入了“另一本账”;三、发票层面的风险点1.收到专用发票,却没有用于抵扣,也没有入账;当某一天,供应商涉税时,顺着这些发票摸查过来,就可能发现本企业存在“体外循环”、“两本账”;2.供应商不能开专用发票,供应商让他的上家,开给本企业;这种专用发票,不能用于抵扣;3.专用发票商品品名与实际清单不符,或者没有清单;4.大头小尾发票,手工的是撕下来开,机打的也存在税控机打一联,然后用普通打印机伪造一联的情形;“阴阳发票”性质类似,于客户联和记账联、存根联抬头不一致;5.买发票的风险:买来假发票、套号发票,也有卖真发票的卖给你,但在当月最后一天作废处理,你拿到的发票就成阳废票;6.客户方涉税,或者国企受反腐调查,可能把你买的发票事查出来;7.第三方开发票,委托付款的风险;增值税法规要求,必须“票、款、物三统一”;四、账户管理1.在银行开具辅助账户,不向税务申报,收入进入这个账户,不确认收入;这种查出来性质比较严重;2.个人卡长期使用于收款,而金额进出很大,累计金额也大在;这很容易受到监管,从而查出未确认收入;3.个人卡用于收取货款,却同时用于支付供应商款,一旦供应商涉税被查,这些个个卡也就暴露了;4.个人卡用于收取货款,同时通知经销商,导致很多人知道这些卡在用于收取货款;5.股东个人卡信息被泄露;6.反洗钱监控,牵出个人卡收取大量货款的风险;。

所得税申报需要注意哪些风险

所得税申报需要注意哪些风险

所得税申报需要注意哪些风险在当今的经济社会中,所得税申报是企业和个人都需要面对的重要事务。

然而,这一过程中存在着诸多风险,如果不加以重视和防范,可能会给申报者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

接下来,让我们一起了解一下所得税申报中需要注意的那些风险。

首先,我们要明确的是,准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是至关重要的。

这就需要对各类收入和扣除项目有清晰的了解和准确的核算。

在计算收入时,要确保所有应计入的收入都被包含在内,不能遗漏。

比如,对于企业来说,除了主营业务收入,还可能有投资收益、资产处置收益等;对于个人来说,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都属于应纳税所得。

同时,在扣除项目方面,也要严格按照税法规定进行,不能随意扩大扣除范围或提高扣除标准。

例如,企业的成本费用支出,必须有合法有效的凭证作为依据;个人的专项附加扣除,要符合相关条件和规定。

如果计算错误,导致应纳税所得额不准确,不仅可能会少缴税款,引发税务处罚,还可能会多缴税款,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其次,申报时间也是一个需要重点关注的风险点。

无论是企业所得税还是个人所得税,都有明确的申报期限。

如果错过了申报期限,将会面临滞纳金和罚款的风险。

对于企业来说,通常是按季度预缴,年度汇算清缴;对于个人来说,如果是综合所得,一般在次年的 3 月 1日至 6 月 30 日进行汇算清缴。

因此,申报者一定要牢记申报时间,提前做好准备,按时完成申报。

再者,税务政策的变化也是一个潜在的风险。

税收政策会根据国家的经济形势和宏观调控需要进行调整和更新。

如果申报者不及时了解最新的政策法规,就可能在申报过程中出现错误。

比如,税收优惠政策的调整、扣除标准的变化等,如果没有及时掌握并应用到申报中,可能会导致多缴或少缴税款。

因此,建议申报者关注税务部门的官方网站、公众号等渠道,及时获取最新的税收政策信息。

另外,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也是不容忽视的风险。

在申报所得税时,需要提供一系列的资料和凭证,如财务报表、发票、合同等。

史上最全的税务风险点汇总企业所得税

史上最全的税务风险点汇总企业所得税

史上最全的税务风险点汇总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是企业纳税的一项重要税种,也是企业税务风险管理中的重点。

税务风险点是指可能导致企业被税务机关认定存在违法行为或纳税不规范的问题的具体情形。

本文将从几个方面总结企业所得税的税务风险点。

一、税务申报与核定风险:1.申报数据真实性风险:申报数据如虚报、瞒报企业利润等,可能导致企业被税务机关认定存在违法行为。

2.核定调整风险:税务机关可能对企业的所得核定进行调整,如调整资产负债表,从而影响企业所得税的计算和缴纳。

二、税务会计与核算风险:1.管理费用的支出风险:企业在计算所得税时,可能将不符合规定的费用计入管理费用,从而减少所得税的缴纳额。

2.流转税的抵免风险:企业在计算所得税时,可能错误的将流转税计入当期费用中,从而减少所得税的缴纳额。

3.折旧费用的核算风险:企业在计算所得税时,可能将不符合规定的折旧费用计入当期费用中,从而减少所得税的缴纳额。

三、税前调整与处理风险:1.企业合并、分立、兼并风险:企业进行合并、分立、兼并等重大交易时,税务机关可能对企业的所得核定进行调整。

2.股权转让风险:企业进行股权转让时,可能会导致对应利润的计税时点产生争议。

3.非居民企业所得税风险:企业与非居民企业存在关联交易时,税务机关可能会对其交易价格进行调整,从而影响所得税的计算。

四、税务检查与稽查风险:1.不正常损失风险:企业在计算所得税时,若无法提供充分的凭证,可能导致不正常损失的扣除被税务机关质疑。

2.难以解释的余额风险:企业在进行所得税申报时,如果存在无法解释的账户余额,可能会被税务机关认定存在问题。

3.跨地区税务管辖风险:企业若在不同地区开展业务,可能需要面对多个税务机关的纳税要求,增加了纳税的复杂性。

所得税申报需要注意哪些风险

所得税申报需要注意哪些风险

所得税申报需要注意哪些风险在个人和企业的财务活动中,所得税申报是一项至关重要的任务。

然而,这一过程中存在着诸多风险,如果不加以注意,可能会导致不必要的麻烦,甚至面临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

接下来,让我们一起深入探讨所得税申报中需要特别留意的风险点。

首先,准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是申报的关键。

这需要对各类收入和扣除项目有清晰的把握。

对于个人来说,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都属于应纳税所得。

而企业则要考虑销售收入、成本、费用、资产折旧与摊销等众多因素。

如果在计算过程中出现错误,比如遗漏了某些收入或者错误地计算了扣除项目,就可能导致申报的税额不准确。

其次,税务政策的理解和运用不当也是常见的风险之一。

税收政策是复杂且不断变化的,不同的行业、地区可能存在特殊的税收优惠政策。

如果未能及时了解并正确运用这些政策,可能会错失减税的机会,或者错误地享受了不应该享受的优惠,从而引发税务问题。

在申报时间方面,错过申报期限是一个严重的风险。

无论是个人所得税还是企业所得税,都有明确的申报截止日期。

如果未能按时申报,不仅会面临滞纳金的处罚,还可能影响纳税信用评级,给个人或企业的声誉带来负面影响。

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同样不容忽视。

提供虚假的申报资料是严重的违法行为。

有些人为了少交税,可能会虚报收入、夸大扣除项目,或者伪造相关凭证。

一旦被税务机关查处,将面临严厉的处罚,包括罚款、补缴税款,甚至可能涉及刑事责任。

对于企业来说,关联交易的税务处理也是一个容易出现风险的领域。

如果企业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价格不公允,可能会被税务机关进行纳税调整。

此外,企业重组、资产转让等重大经济行为的税务处理也需要格外谨慎,否则容易引发税务争议。

个人所得税申报中,专项附加扣除的申报也存在风险。

比如,对子女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等专项附加扣除的条件和标准理解不准确,可能导致申报错误。

同时,随着个人收入来源的多样化,如兼职收入、投资收益等,如果没有全部纳入申报范围,也会存在漏税的风险。

所得税申报需要注意哪些风险

所得税申报需要注意哪些风险

所得税申报需要注意哪些风险在当今的经济社会中,所得税申报是企业和个人都必须面对的重要事务。

然而,这一过程并非简单的填表和提交,其中蕴含着诸多潜在的风险,如果不加以注意,可能会给申报者带来不必要的麻烦甚至经济损失。

首先,要明确的是申报信息的准确性。

这是所得税申报的基石,任何错误或遗漏都可能引发风险。

比如,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如果对收入的统计不准确,少报了收入,那一旦被税务机关查处,不仅要补缴税款,还可能面临罚款和滞纳金。

同样,如果多报了成本费用,减少了应纳税所得额,也属于违规行为。

对于企业来说,收入的确认时间和方式至关重要。

有些企业可能为了短期的利益,提前或推迟确认收入,以达到调节利润和税负的目的。

这是非常危险的行为,因为税务机关有着严格的收入确认规定和审查机制。

在成本费用方面,企业需要确保其列支的成本费用真实、合法且与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关。

例如,虚构的成本发票、与业务无关的费用支出等,都不能在税前扣除。

有些企业为了增加成本,可能会购买虚假发票,这是严重的违法行为,一旦被发现,将面临严厉的处罚。

个人所得税申报也同样需要注意信息的准确性。

比如,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等,都要如实申报。

如果存在兼职收入、投资收益等未申报的情况,也可能会引发税务问题。

其次,税收政策的变化是一个需要密切关注的风险点。

税收政策并非一成不变,国家会根据经济形势和政策导向进行调整。

如果申报者不及时了解最新的税收政策,可能会导致申报错误。

例如,某项税收优惠政策的适用条件发生了变化,而申报者仍按照原来的标准进行申报,就可能无法享受应有的优惠,甚至被认定为违规申报。

另外,不同地区的税收政策也可能存在差异。

企业在跨地区经营时,要特别注意各地税收政策的不同之处,以免因政策理解偏差而产生风险。

再者,申报期限的遵守也是非常重要的。

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都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所得税申报。

逾期申报不仅会影响纳税信用,还可能面临罚款。

税务检查中常见的100个风险点

税务检查中常见的100个风险点

税务检查中常见的100个风险点⼀、增值税(⼀)进项税额1.⽤于抵扣进项税额的增值税专⽤发票是否真实合法:是否有开票单位与收款单位不⼀致或票⾯所记载货物与实际⼊库货物不⼀致的发票⽤于抵扣。

2.⽤于抵扣进项税额的运输业发票是否真实合法:是否有⽤于⾮增值税应税项⽬、免征增值税项⽬、集体福利和个⼈消费、⾮正常损失的货物(劳务)、⾮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的购进货物(劳务)所发⽣的运费抵扣进项;是否有与购进和销售货物⽆关的运费申报抵扣进项税额;是否有以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发票和国际货物运输发票抵扣进项;是否存在以开票⽅与承运⽅不⼀致的运输发票抵扣进项;是否存在以项⽬填写不齐全的运输发票抵扣进项税额等情况。

3.是否存在未按规定开具农产品收购统⼀发票申报抵扣进项税额的情况。

具体包括:扩⼤农产品范围,把⾮免税农产品(如⽅⽊、枕⽊、道⽊、锯材等)开具成免税农产品(如原⽊);虚开农产品收购统⼀发票(虚开数量、单价,抵扣税款)。

4.⽤于抵扣进项税额的废旧物资发票是否真实合法。

5.⽤于抵扣进项税额的海关进⼝增值税专⽤缴款书是否真实合法;进⼝货物品种、数量等与实际⽣产是否相匹配。

6.发⽣退货或取得销售折让是否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

7.⽤于⾮增值税应税项⽬、免征增值税项⽬、集体福利和个⼈消费、⾮正常损失的货物(劳务)、⾮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的购进货物(劳务)是否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

8.是否存在将返利挂⼊其他应付款、其他应收款等往来账或冲减营业费⽤,⽽不作进项税额转出的情况。

(⼆)销项税额1.销售收⼊是否完整及时⼊账:是否存在以货易货、以货抵债收⼊未记收⼊的情况;是否存在销售产品不开发票,取得的收⼊不按规定⼊账的情况;是否存在销售收⼊长期挂账不转收⼊的情况;是否收取外单位或个⼈⽔、电、汽等费⽤,不计、少计收⼊或冲减费⽤;是否将应收取的销售款项,先⽀付费⽤(如购货⽅的回扣、推销奖、营业费⽤、委托代销商品的⼿续费等),再将余款⼊账作收⼊的情况。

会计实务:史上最全的税务风险点汇总(消费税篇)

会计实务:史上最全的税务风险点汇总(消费税篇)

史上最全的税务风险点汇总(消费税篇)消费税对个别企业存在的下述税收风险,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08〕167号)等消费税文件的规定作纳税调整。

53.个别应征消费税产品未计提消费税。

【核查建议】核查应交税金-消费税等科目,审核“报表系统”中的“BL\BH”等专项报表,查看是否有应征消费税产品未计提消费税的情况。

54.石脑油对外销售,未取得《石脑油免税证明单》应计提未计提消费税。

【核查建议】核查应交税金-消费税等科目,审核“石脑油证明单”核销情况,对不符合政策的外售石脑油征收消费税。

55.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用于职工福利、作为燃料耗用或生产非应税消费品等其他方面,没有计算缴纳消费税。

【核查建议】核查应交税金-消费税等科目,审核“报表系统”中的“BL\BH ”专项报表及装置投入产出报表,结合生产物料移送情况,对应征消费税的成品油征收消费税。

56.部分产品改变名称后应计提未计提消费税。

【核查建议】核查应交税金-消费税等科目,审核企业提供的未征消费税产品合格证、化验单与应税消费品的合格证、化验单进行比较,查询erp系统“sq01”(发票模块),对比争议产品与应税产品的价格、归集物料组、货物流向等信息,进一步约谈企业生产技术人员和报表管理人员,对产品特征属成品油范畴的产品征收消费税。

57.消费税成品油子税目和税率适用错误。

【核查建议】核查应交税金-消费税等科目,审核企业提供的产品合格证、化验单,查询erp系统“sq01”(发票模块),对比产品价格,约谈企业生产技术人员,对应税产品应属成品油种类进行界定,按照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

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

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

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

【汇缴关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常见的7个涉税风险

【汇缴关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常见的7个涉税风险

【汇缴关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常见的7个涉税风险2018-02-08又到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时间了,今年是《企业所得税法》实施以来的第十个汇算清缴期。

十年里,汇算清缴中有些错误纳税人年年都犯。

今天小编帮各位纳税人梳理一下,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容易出现错误(本文所列举申报表为2017年版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报表)。

一、小型微利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风险(一)企业基础信息填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23号第二条规定,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和年度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时,通过填写纳税申报表相关内容即可享受减半征收政策,无需进行专项备案。

因此,对于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必须通过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企业基础信息表》(A000000)102所属行业明细代码、103资产总额(万元)、104从业人数、105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的填写进行优惠申报备案。

而且必须填报正确,否则无法享受税收优惠。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小型微利企业判断标准 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 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相关指标。

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在汇算清缴,我们发现不少纳税人在填写《企业基础信息表》(A000000)103资产总额(万元)这一项数据容易出现错误,纳税人以“元”为单位填列资产总额的情况时有发生,一旦纳税人按“元”为单位填列资产总额,则103资产总额这项指标就会超过小型微利企业的标准,从而无法享受税收优惠。

还有一种常见的错误情形,不少纳税人在填写资产总额指标时,直接以资产负债表日的数值填列,而文件规定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企业应按规定填写,否则可能存在无法享受税收优惠的风险。

私车公用如何规避税务风险(老会计人的经验)

私车公用如何规避税务风险(老会计人的经验)

私车公用如何规避税务风险(老会计人的经验)企业常常遇到这样的情况,员工的车经常为公司业务所用,所发生的相关油费、过路费等,有的企业直接计入交通费,差旅费。

这样是不妥的,存在税务风险。

政策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企业使用私人汽车,应签订租赁合同,所发生费用为租赁费支出;则相关的汽车油费、过路费、修理费开具公司的名称可以报销并在税前扣除。

也就是说,私车公用的情况,企业可以与车主签订汽车租赁协议,协议中约定汽车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费用由企业承担。

则相关的汽车油费、过路费、修理费开具公司的名称可以报销并在税前扣除。

但以个人名义开具的发票,如保险费、车船使用税等不属于企业应负担的费用,不得在税前扣除。

对于个人而言,公司与车主签订车辆租用协议,车主收取租金。

车主须到税务局申请开租赁业发票给企业入账,个人缴纳租赁业营业税5%、城市维护建设税地区不同税率不同1%、5%、7%、教育费附加3%,并按“财产租赁所得”税率20%缴纳个人所得税。

印花税按照租赁金额依照千分之一税率贴花。

对于公司来说,公司向个人租赁小轿车,公司属于承租方不需缴纳税款,只是缴纳租赁合同的印花税,即按照租赁金额依照千分之一税率贴花。

公司所付租金可以在所得税前扣除,但必须取得正式发票。

规避税务风险的方案:方案一:公司与个签订车辆租用协议,公司所付租金可以在所得税前扣除,但必须取得正式发票;个人须到税务局申请开租赁业发票,缴纳税费。

方案二:签订旧机动车买卖合同,办理车辆过户手续,一次性缴纳二手车交易税费,公司取得交易发票,该车所有权转归公司名下,这样车辆折旧及其保险费、规费支出等均可入账,并在所得税前扣除。

对于私车公用问题,各地规定不同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具体业务问题的通知》(苏国税发[2004]097号)规定,“私车公用”发生的费用应凭真实、合理、合法凭据,准予税前扣除,对应由个人承担的车辆购置税、折旧费以及保险费等不得税前扣除。

“一元转股”与“平价转股”的税务风险(老会计人的经验)

“一元转股”与“平价转股”的税务风险(老会计人的经验)

“一元转股”与“平价转股”的税务风险(老会计人的经验)“平价转股”、“一元转股”的税务合规是律师在实务中经常遇到的热点问题。

“平价转股”是指转让方以等于股权的计税原值的价格向受让方转让股权;“一元转股”是指转让方以人民币一元的价格向受让方转让股权。

股权的计税原值一般等于转让方在取得股权时所付出的全部对价的金额。

例如,在现金出资取得股权的情况下,股权的计税原值等于该等现金及取得股权须交纳的合理税费之和;在非货币资产出资取得股权的情况下,股权的计税原值等于非货币资产的价格及取得股权须及交纳的合理税费之和。

2015年1月1日起实施的《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下称“《管理办法》”)开始施行。

国税总局此次发布的该税收文件对之前在自然人股东转让股权的个人所得税征管中的诸多法规空白领域及征纳双方存有争议的问题予以明确,该文的施行有利于帮助投资者在股权投资中事先预测税务成本,防弊税务风险,亦可筹划设计以合理避税。

税务机关对低价转股的认定权在绝大多数情况下,“一元转股”都将被税务机关视为转让价格明显偏低且不具有合理理由,“平价转让”会遭遇税务机关的重点核查,以确认股权无增值是否真正符合被投资企业的真实财务状况。

《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列举了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的具体情形:(一)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股权对应的净资产份额的。

其中,被投资企业拥有土地使用权、房屋、房地产企业未销售房产、知识产权、探矿权、采矿权、股权等资产的,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股权对应的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二)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初始投资成本或低于取得该股权所支付的价款及相关税费的;(三)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一企业同一股东或其他股东股权转让收入的;(四)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类行业的企业股权转让收入的;(五)不具合理性的无偿让渡股权或股份;(六)主管税务机关认定的其他情形。

《管理办法》对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的具体情形进行了广泛列举,同时在第六项中赋予了主管税务机关更大的主动权以否定申报的股权转让价格的公允性。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涉税风险点及防范措施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涉税风险点及防范措施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涉税风险点及防范措施
一、涉税风险点
1、税收征收范围模棱两可。

增值税预征税收的纳税义务人,可能对
增值税的征收范围有不同的理解或判断,致使错缴或漏缴税收。

2、不因时间错配产生重复缴纳增值税。

企业进行结转抵扣时,由于
存在风险或者一些原因没有及时结转增值税税款,容易出现对同一笔货物
或服务产生多次税收。

3、存在不一致的纳税行为。

由于增值税的抵扣,企业容易采取各种
手段减少税收,例如选择低税率、采取税收优惠政策等,而因此而产生的
不一致纳税行为可能会遭受税务机关的处罚。

4、记账账本证明的漏洞。

在增值税的缴纳过程中,企业的记账凭证、记账账本和国家税务机关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互相之间可能存在漏洞,甚至
有可能导致未缴纳税款的发生。

二、消除风险的措施
1、增加增值税的征缴知识的普及。

企业和纳税人应该对增值税的征
缴知识有充分的了解,以便正确缴纳税款,减少涉税风险。

2、建立和完善相关政策和制度。

企业应该加强对增值税的政策法规
和规则的落实,制定出各项确保税收准确缴纳的措施,并及时更新和完善。

3、增强对税收准确缴纳的监督管理。

【老会计经验】签好成本分摊协议可规避税务风险

【老会计经验】签好成本分摊协议可规避税务风险

【老会计经验】签好成本分摊协议可规避税务风险在《特别纳税调整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七章中,国家税务总局对企业的成本分摊协议管理作出了明确规定。

用好成本分摊协议可节约税款支出《办法》规定,如果企业和关联企业共同开发、受让无形资产,或者共同提供、接受劳务,应符合成本分摊协议管理的规定。

《企业所得税法》对成本分摊协议管理早有规定,即成本分摊协议应符合独立交易原则和成本与预期收益相配比的原则。

纳税人应在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内,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报送有关资料,否则其自行分摊的成本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成本分摊协议在国际税收中并非新概念,但在中国立法实践中却姗姗来迟。

虽然此前国家税务总局曾在专门的案例中批复同意个别的企业集团可以在成员间分摊共同受益的费用,但从未对成本分摊协议的管理进行详细的规定。

对于纳税人而言,成本分摊协议管理规定的出台具有重大意义。

企业签订好成本分摊协议,可以节约税款支出,规避税务风险。

我们先通过一个简单的案例说明成本分摊协议的概念和应用。

假设A公司、B公司和C公司为关联公司,B和C均为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A是B和C的境外母公司。

三家公司均从事相同产品的制造和销售活动,而A更拥有其他两家公司所不具备的技术研究资源,可以对产品进行升级换代和从事新产品的研发,并将技术成果提供给B和C。

在没有成本分摊协议的情况下,B和C 需要向A支付特许权使用费,作为使用技术成果的回报。

如果三家公司签订成本分摊协议,且均同意各自在其所在地为研发成果的合法经济权益人,则对于A所发生的技术开发成本,三家公司可以按照成本与预期收益相配比的原则进行分摊,并在所得税前进行列支。

通过成本分摊协议的签订,B和C无需再支付特许权使用费,也就不用就支付的此项费用代扣代缴营业税和预提企业所得税。

成本分摊协议的内容和原则对于成本分摊协议,《办法》规定了10项主要内容,包括具体职责任务、签订期限、关键假设、会计处理、加入退出、补偿支付等各个方面。

税务风险提示

税务风险提示

税务风险提示一、背景介绍税务风险是指企业在税务管理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潜在风险。

税务风险的存在可能导致企业面临罚款、税务调查、声誉损失等不利后果。

为了帮助企业更好地管理税务风险,本文将从税务风险的常见类型、风险评估和防范措施等方面进行详细介绍。

二、税务风险的常见类型1. 税收政策风险:税收政策不断调整可能导致企业面临税务风险,例如税率变化、减免政策调整等。

2. 税务合规风险:企业未按照税法规定履行纳税义务可能面临税务处罚,例如逃税、偷税漏税等。

3. 税务审计风险:税务机关对企业进行税务审计时,可能发现企业存在的税务违法行为,导致罚款和利息的支付。

4. 跨境税务风险:企业在跨境业务中可能面临税务风险,例如跨国税收协定的适用、转移定价等。

三、税务风险评估为了有效管理税务风险,企业应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

以下是一些常用的税务风险评估方法:1. 内部控制评估:评估企业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完善,是否存在漏洞和风险点。

2. 税务合规性评估:评估企业是否按照税法规定履行纳税义务,是否存在逃税、偷税漏税等行为。

3. 税务政策评估:评估企业所处行业的税务政策是否稳定,是否存在变化的风险。

4. 跨境税务评估:评估企业在跨境业务中是否遵守相关税收协定和转移定价规则。

四、税务风险防范措施为了降低税务风险,企业可以采取以下防范措施:1. 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税务合规性。

2. 加强税务合规培训:培训企业员工了解税法法规,提高纳税意识,避免违法行为。

3. 密切关注税务政策变化:及时了解税收政策的变化,调整企业的税务筹划和运营模式。

4. 合理规划跨境业务:遵守相关税收协定和转移定价规则,避免跨境税务风险。

五、税务风险应对策略当企业发现存在税务风险时,应采取以下策略进行应对:1. 及时纠正错误:发现税务违法行为或错误,应及时纠正并主动向税务机关申报,避免进一步的处罚。

2. 主动配合税务机关的调查:如接到税务机关的调查通知,企业应积极配合,提供相关资料,并按要求配合调查。

税务风险点及防控措施

税务风险点及防控措施

税务风险点及防控措施
税务风险是企业面临的一种重大风险,它将直接影响公司的经营状况,并带来法律和利益损失。

税务风险和信息不透明、审计违规、财务失控等问题有紧密联系,这要求企业必须有效地监督其税务行为,在增强税务管理水平和税务风险防范上发挥积极作用。

首先,企业应建立有效的税务风险管理体系。

有效的税务风险管理体系可以帮助企业充分了解和把握其税务风险,避免企业在税务上出现违法的行为。

其次,企业应加强税务规范和审计。

企业要对自身财务支出情况进行相关审计,并依据相应税务政策,妥善处理税务问题,有效地避免企业支付过多税款或缴税不当等风险。

此外,可以采取有效的人身保险管理措施,以免受员工危害造成的税务风险的影响,从而使企业更加安全。

另外,企业应充分利用财务技术手段,进行税务风险的管理。

企业可以利用各种财务技术工具,包括税收尽职调查、税务自动化、税收风险分析、税务分析、税收审计等,有效地控制税务风险,并确保税务管理符合法律法规,保证税务效率。

最后,企业还要遵守国家有关税务法律法规,及时向主管税务部门汇报情况,以免受国家税务管理措施的影响,这也有利于企业稳定经营发展。

总之,企业要采取有效的管理措施,有效监控税务行为,对税务风险进行有效的防范和控制,以降低税务风险的发生几率,确保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税务风险汇总

税务风险汇总

税务风险汇总一、背景介绍税务风险是指企业在纳税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各种潜在风险,包括税收政策变化、税务法规不合规、税务管理不规范等方面的问题。

对于企业而言,及时发现和应对税务风险,是保障企业经营稳定和合规运营的重要环节。

二、税务风险汇总的目的税务风险汇总的目的是对企业在纳税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类风险进行全面梳理和总结,以便企业能够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来规避或者降低这些风险的影响。

通过对税务风险的汇总,企业可以更好地了解自身在税务方面的薄弱环节,进而制定相应的风险防范和管理策略,确保企业的税务合规性和稳定性。

三、税务风险汇总的内容1. 税收政策风险- 对企业经营产生直接影响的税收政策变化,如增值税税率调整、所得税优惠政策变动等。

- 对企业行业特定的税收政策,如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等。

2. 税务法规合规风险- 对企业纳税申报和缴纳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合规风险,如发票管理不规范、税务登记不完善等。

- 对企业涉及跨境交易、资产重组等特殊情况下的税务合规风险。

3. 税务管理风险- 对企业内部税务管理风险,如税务数据记录不许确、税务档案管理不规范等。

- 对企业外部税务管理风险,如税务检查、税务争议处理等。

4. 税务审计风险- 对企业可能面临的税务审计风险,如税务机关对企业纳税申报的审查、调查等。

- 对企业可能面临的税务违法行为的审计风险,如虚开辟票、偷逃税款等。

四、税务风险汇总的方法1. 采集信息- 通过查阅相关税务法规、政策文件、税务部门公告等渠道,获取最新的税务风险信息。

- 与企业内部相关部门进行沟通,了解企业在纳税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点和问题。

2. 分类整理- 将采集到的税务风险信息进行分类整理,按照风险类型和影响程度进行归类。

- 对每类风险进行详细描述,包括风险的具体内容、可能引起的影响和应对措施等。

3. 风险评估- 对每类风险进行评估,确定其对企业的影响程度和可能造成的损失。

- 根据评估结果,确定风险的优先级,以便企业能够有针对性地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策略。

企业所得税申报有哪些风险

企业所得税申报有哪些风险

企业所得税申报有哪些风险为帮助纳税⼈及时发现企业所得税申报风险,根据近年来市局组织的企业所得税风险核查,将相关风险点进⾏归纳汇总,以仅参考。

⼀、业务招待费的扣除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43条,《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业务招待费只能扣除发⽣额的60%,且不超过销售或营业收⼊的5‰,扣除额度为两者数低者;股权投资业务企业分回的股息、红利及股权转让收⼊可作为收⼊计算基数。

⼆、补充养⽼保险、补充医疗保险扣除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补充养⽼保险、补充医疗保险费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27号)的规定,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付的补充养⽼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予扣除。

三、公益性捐赠⽀出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于公益性的捐赠⽀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利润总额等于或⼩于零,发⽣的公益性捐赠⽀出不能税前扣除。

因此,除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针对特定事项规定允许在税前全额扣除的公益性捐赠⽀外,在税前扣除的捐赠⽀出⾦额,均不应超过当年利润总额的12%。

四、资产减值损失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五条的规定,不符合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风险准备等准备⾦⽀出,不得税前扣除。

因此,当前除了银⾏、保险等⾦融企业可以按规定提取准备⾦外,其他企业不应存在税前可以列⽀的准备⾦。

企业申报所得税时,应根据已计⼊会计利润中的“资产减值损失”⾦额相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五、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六条的规定,企业持有各项资产期间资产增值或者减值,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确认损益外,不得调整该资产的计税基础。

申报所得税时,应将计⼊会计利润中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额相应调整应纳税所得额。

2022年需要重点关注的税务风险点(个人所得税篇)

2022年需要重点关注的税务风险点(个人所得税篇)

2022年需要重点关注的税务风险点(个人所得税篇)2022年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需要重点关注的风险,个人所得税部分主要有以下部分,下面就给大家整理一下。

一、是否依法履行扣缴义务1、未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发给职工的奖金,实物以及其他各种应税收入。

2、为职工购买的各种商业保险、超标准的补充养老保险、企业年金等。

3、发放的交通补贴、午餐补助、加班补助、通讯费补贴等(交通补贴、通信补贴在省政府批准的扣除标准内的部分可免征个人所得税)。

4、发放奖金或支付给个人手续费、回扣、奖励等。

5、向个人支付债权、股权利息、红利。

6、房地产销售人员的销售佣金(并入本人的工资薪金所得)。

7、为管理人员购买住房,支付房贷。

8、股票期权收入(员工股票期权计划,员工在行权获得的差价收益)。

9、各种促销活动向客户赠送礼品。

二、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契税房产税1、土地价值是否计入房产销售价值缴纳房产税。

2、是否存在与房屋不可分割的负数设施、改良支出未计入房产原价值缴纳房产税。

3、未竣工验收但是已经实际使用的房产是否缴纳房产税。

4、企业清产核资房屋价值重估后新增价值是否缴纳房产税。

5、自用、出租、出借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是否缴纳房产税。

6、无租使用房产是否按照规定缴纳房产税。

7、是否将房屋租金直接冲减企业管理费或挂在其他应付款上未缴纳房产税、8、应予资本化的利息是都计入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

土地使用税1、已征用未开发的土地是否按照规定申报缴纳土地使用税。

2、开发用地的开发期间是否按照规定计征土地使用税。

3、土地等级和使用税额变更后是否及时调整纳税申报。

4、未销售的商品房占用的土地是否按照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5、土地实际面积与土地使用证登记面积有差异的情况下,是否按照土地实际面积缴纳土地使用税。

契税1、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是否按照取得该土地使用权支付的全部经济利益计缴契税。

2、以协议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权的,契税计税价格里是否包括土地补偿税、安置补偿费等承受方应支付的货币、实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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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上最全的税务风险点汇总(所得税篇)(老会计人的经验)在对集团部分企业开展税收风险状况管理的税收实践中,梳理其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和纳税申报等实际业务,对企业风险管理的效果和效率进行评价,下面核实确认了9大类67个税务风险点,其中企业所得税风险点42个、增值税风险点10个、消费税风险点5个、营业税风险点3个、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风险点1个、印花税风险点1个、个人所得税风险点3个、房产税风险点1个和土地使用税风险点1个。

具体风险点按税种归类如下:一、企业所得税(一)收入类1.取得手续费收入,未计入收入总额。

如: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取得手续费收入。

【核查建议】核查其他应付款科目下的“其他”、“手续费”等明细科目贷方发生额及余额,是否存在收到手续费挂往来不作收入。

2.确实无法支付的款项,未计入收入总额。

【核查建议】核查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明细科目中长期未核销余额。

3.违约金收入未计入收入总额。

如:没收购货方预收款。

【核查建议】核查预收账款科目,了解往来核算单位中贷方金额长期不变动的原因。

4.取得补贴收入,不符合不征税收入条件的,长期挂往来款未计入收入总额。

【核查建议】核查其他应付款、专项应付款等科目贷方发生额,以及其相关拨付文件是否符合不征税财政性资金的相关规定。

5.取得内部罚没款,长期挂往来款未计入收入总额。

【核查建议】核查其他应付款—其他—监察部门、其他应付款—其他—纪检部门等科目贷方发生额及相关原始凭证,有无可以确认不再退还当事人的罚款或违纪款。

6.用于交际应酬的礼品赠送未按规定视同销售确认收入。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

【核查建议】核查产成品科目贷方直接对应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营业外支出等科目是否在所得税申报时视同销售确定收入。

7.外购水电气用于职工福利未按规定视同销售确认收入。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

【核查建议】核查管理费用、职工福利费等科目,审核水电气使用分配表等管理报表,是否存在用于职工福利的未确认收入。

8.集团公司收取的安全生产保证基金,扣除当年实际发生的损失赔付以及返回给下属企业金额等后,余额(含利息)未确认收益,未并入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纳税。

【核查建议】核查安保基金等科目,审核安保基金使用的相关文件,对计提安保基金使用后的余额应作纳税调整。

9.租金收入未按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确认收入。

如:土地使用权出租,跨年度取得租金收入,相关摊销已经计入成本,但是租金收益没有确认。

政策依据: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

【核查建议】核查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审核租赁合同,按照税法规定进行纳税调整。

10.政策性搬迁收入扣除固定资产重置、改良支出、技术改造支出和职工安置支出后的余额挂往来,未计入收入总额。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政策性搬迁或处置收入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118号)。

【核查建议】核查其他业务支出或专项应付款等科目,审核搬迁合同、立项合同等搬迁过程中相关文书,对收入扣除支出后的余额进行纳税调整。

(二)扣除类11.下属企业收到总部返回的安全生产保证基金,未冲减相关费用;返回款形成资产的,其折旧和摊销在税前重复列支,未作纳税调整。

【核查建议】核查安保基金等科目,审核安保基金返还的相关文件,看安保基金返还及使用是否符合税法规定。

12.安保基金返回款用于有税前扣除标准规定的支出,合并计算后超标准部分未做纳税调整。

如用上级返还的安保基金直接发奖金或补助未计入工资薪金总额计算纳税调整;用上级返还的安保基金直接列支职工教育经费,造成实际列支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超标,超过部分未作调整。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第二条和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

【核查建议】核查企业是否将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直接冲销上级返还的安保基金,以及其他科目下列支职工教育经费未并入应付职工薪酬—职工教育经费科目核算,其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部分是否未作纳税调整。

13.计提但未实际支出的安全生产费,未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核查建议】核查其他应付款—其他—安保基金返还科目年末贷方余额是否在企业所得税申报时作纳税调整。

14.应视同工资薪金的各种劳动报酬支出,未作纳税调整。

一是补贴性质的劳动报酬支出,如:年终奖、岗位能手奖金、码头津贴等,未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也未合并计入工资薪金总额计算纳税调整。

二是临时工、返聘离退休人员以及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工资薪金性费用,未合并计入工资薪金总额计算纳税调整。

三是超过政府有关部门给予限定数额的工资薪金性支出未作纳税调整。

【核查建议】核查管理费用,其他应付款等科目,审核政府发布的工资支出标准,对于不符合税法规定的应作纳税调整。

15.计提但未实际支出的福利费和补充养老保险等,以及计提但未实际拨缴的工会经费,未作纳税调整。

【核查建议】核查其他应付款科目,审核企业在当年发生的工资、福利费、工会经费和补充养老保险在汇算清缴时的有效凭证是否能提供齐全,否则不能在税前扣除。

16.支付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未作纳税调增。

如:奥运会和世博会门票等。

【核查建议】核查管理费用等科目,审核相关支出费用的合同或管理规定,有无支付与取得收入无关的费用。

17.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作为企业发生费用列支,未作纳税调整。

如:个人车辆消费的油费、修车费、停车费、保险费以及其他个人家庭消费发票;已出售给职工个人的住房维修费;职工参加社会上学历教育以及个人为取得学位而参加在职教育所需费用。

【核查建议】核查企业是否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营业费用等科目中列支应由职工个人负担的个人所得税、私人车辆维修费、养路费、年检费和保险费等费用。

18.列支以前年度费用,未作纳税调整。

【核查建议】核查企业以前年度应计未计费用、应提未提折旧是否在当年及以前补计或补提。

19.职工福利费超过税法规定扣除标准,未作纳税调整。

如发生一些福利费性质的费用,防暑降温费、食堂费用等,未通过职工福利费科目核算,也未并入福利费总额计算纳税调整。

政策依据: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

【核查建议】核查企业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营业费用科目下其他—专项费用、差旅费用、特批开支等明细科目,是否有应作为工资薪金的津贴、补贴、奖励、加班工资等支出未在企业所得税申报时作调整。

20.工会经费税前扣除凭据不合规,未作纳税调整。

如用普通收款收据拨缴工会经费。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会经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据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4号)。

【核查建议】核查企业管理费用—其他—特批费和应付职工薪酬—工会经费等科目,上缴时是否取得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

21.补充养老保险费和补充医疗保险费超过税法规定扣除标准,未作纳税调整。

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27号)。

【核查建议】核查管理费用等科目,审核经批准的扣除标准,超过标准部分进行纳税调整。

22.业务招待费用支出超过税法规定扣除标准,未作纳税调整。

如:部分企业技术开发、消防警卫、外宾接待、在建工程、特批费和奥运会专项经费中发生的业务招待费,未并入业务招待费总额计算纳税调整。

【核查建议】核查企业是否将管理费用科目下警卫消防费、其他—专项经费、外宾接待等明细科目和销售费用科目下差旅费等明细科目以及研发支出、在建工程等科目里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在所得税申报时一并作纳税调整。

23.为职工支付商业保险费税前扣除,未作纳税调整。

如:为职工支付人身意外险,为高管支付商业险。

【核查建议】核查企业是否在管理费用—其他科目和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科目下列支各种商业险,未在企业所得税申报时作纳税调整。

小编寄语:不要指望一张证书就能使你走向人生巅峰。

考试只是检测知识掌握的一个手段,不是目的。

千万不要再考试通过之后,放松学习。

财务人员需要学习的有很多,人际沟通,实务经验,excel等等等等,都要学,都要积累。

要正确看待考证,证考出来,可以在工作上助你一臂之力,但是绝对不是说有了证,就有了一切。

有证书知识比别人多了一个选择。

会计学的学习,必须力求总结和应用相关技巧,使之更加便于理解和掌握。

学习时应充分利用知识的关联性,通过分析实质,找出核心要点。

24.赞助性支出,未作纳税调整。

如:向武警支付的慰问金和补助。

【核查建议】核查营业外支出或管理费用等科目,对赞助性质的支出,进行纳税调整。

25.税收滞纳金和罚款支出,已在税前扣除,未作纳税调整。

【核查建议】核查企业在管理费用和营业外支出等科目里支付的税收滞纳金和各种行政罚款是否在企业所得税申报时作纳税调整。

26.建造、购置固定资产发生的应予资本化的利息支出,作为财务费用税前列支,未作纳税调整。

【核查建议】核查财务费用、在建工程、固定资产等科目,审核相关借款合同,用途支出,将应资本化的利息进行纳税调整。

27.应予资本化的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一次性列支,未作纳税调整。

【核查建议】核查企业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是否同时符合修理支出达到取得该资产时的计税基础50%以上,以及修理后使用年限延长2年以上的两个条件。

28.不符合规定的劳动保护支出,未作纳税调整。

【核查建议】根据《劳动保护用品管理规定》(劳部发〔1996〕138号)规定,劳动保护用品是指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或职业危害所配备的防护装备,凡以劳保为名向职工发放的现金、人人有份的生活用品和非防护装备等福利和劳动报酬支出应作纳税调整。

(三)资产类29.资产处置所得,未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如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财产的处置。

【核查建议】核查其他业务收入、其他应付款等科目,审核资产处置合同,看是否按税法规定进行纳税调整。

30.资产损失未按规定审批直接在税前申报扣除,未作纳税调整。

政策依据:《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税发〔2009〕088号)第五条和《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第五条。

【核查建议】核查企业发生的资产损失是否经过审批或申报后在税前扣除,申报的损失是否符合税法文件规定。

31.无形资产摊销年限不符合税法规定,未作纳税调整。

【核查建议】核查企业累计摊销科目中发生摊销时间是否低于税法规定的最低摊销年限。

32.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继续计提折旧,未作纳税调整。

【核查建议】核查长期停工费用科目,结合企业财务报告,审核停工项目费用明细,对不符合税法规定的项目进行纳税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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