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入园准则-国家新媒体产业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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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园须知

入园须知

大学科技园企业入驻需知为了既能反映企业文化与特色,又能保持园区整体规划的协调与环境的优化;既能方便企业的运作、经营,又能保持园区整体的管理秩序,请各入驻企业关注下列事项:一、关于企业名称标牌制作与悬挂科技园只设计了入驻企业的名称标牌的大小与悬挂位置,即大小为横向60*40cm, 上边距地面200 cm、侧边距门框20 cm。

至于名称标牌的字体、颜色、背景、版材的设计,以及制作、悬挂等由企业自主完成。

如果企业不准备自行设计与制作,可向科技园提出,由科技园为您企业制作统一规格的标牌,并予以悬挂。

凡大厅隔断区的入驻企业名称标牌由科技园统一设计制作。

二、关于园区及各楼层楼道的环境布置科技园已经进行了园区的总体环境设计与布置,如果企业准备在楼道中展示企业的介绍、产品、文化等,可向科技园提出申请,纳入科技园的环境设计规划,经批准后自行设计、布置。

三、关于园区的作息时间与安保四、关于企业员工就餐企业员工如果愿意到园区食堂就餐,为方便起见,可到科技园“综合部”开具证明、并带身份证复印件和20元钱到园区食堂南边的“校后勤信息中心云龙机房”办理“徐州师范大学校园就餐充值卡”。

五、关于企业运输服务科技园建立了运输服务中心,配有PASSAT轿车和别克商务车,企业可随时与运输服务中心联系用车,服务周到、价格从优。

六、关于园区管理部门的上班时间及联系方式园区管理部门的上班时间:春、秋、冬季:上午8:00-11:30,下午2:00-5:30夏季上午8:00-11:30,下午2:30-6:00联系方式:入驻须知费用缴纳在入驻时,您需一次性缴纳相关费用,包括:预交半年房租作为房租保证金;缴纳半年物业管理费,先缴后用;预交装修保证金及施工保证金;装修时,入驻企业须缴纳垃圾清运费。

装修事宜企业进、退场装修及内部加改工程事宜请参阅《南通科技园装修守则》。

入驻企业在装修前须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并严格遵照执行。

物业管理部及物业公司如发现装修工程中有违规行为的,将有权制止。

娱乐产业的政策法规与监管机制

娱乐产业的政策法规与监管机制

娱乐产业的政策法规与监管机制娱乐产业是一个多元化、快速发展的行业,包括电影、音乐、演艺、体育等各种形式的文化娱乐活动。

为了促进娱乐产业的发展,各国都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法规和监管机制,以保障市场的公平竞争、维护影视文化的健康发展,本文将重点探讨娱乐产业的政策法规和监管机制。

一、政策法规的意义与内容1.1 促进娱乐产业的繁荣发展,是政策法规的重要目标之一。

政府通过制定一系列政策法规,如税收优惠政策、资金扶持政策等,来鼓励和引导娱乐产业的发展。

同时,政策法规也可以帮助规范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

1.2 政策法规的内容主要涉及产业规划、市场准入、版权保护等方面。

例如,国家会制定娱乐产业发展规划,明确行业的发展方向和目标;政府还会设立相关部门,负责娱乐产业市场准入的审核与监管;同时,为了保护艺术家和创作者的权益,政府也会制定版权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

二、监管机制的重要性与构建2.1 监管机制的重要性在于维护市场秩序,保护公众利益。

娱乐产业涉及大量的商业运作和艺术创作,因此监管就显得相当重要。

合理的监管机构和监管措施能够确保市场的公平竞争,防止违规行为的发生。

2.2 构建监管机制需要政府、行业组织和企业共同参与。

政府作为监管主体,负责制定和执行相关的法规和政策;行业组织可以起到自律监管的作用,制定行业准则和规范;企业也应当遵守相关法规和规定,加强自身内部管理,保证市场秩序的良好运行。

三、娱乐产业政策法规的案例分析3.1 中国电影政策法规的演变中国电影市场的崛起得益于多样化的政策法规支持。

自199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管理条例》的颁布,到2016年的《电影产业促进法》,中国电影的政策法规经历了多次修订和完善。

这些政策法规在推动中国电影市场的发展、保护国内电影产业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3.2 韩国音乐产业的政策法规韩国的音乐产业凭借其独特的韩流文化受到全球瞩目。

政府通过制定一系列的政策法规来促进音乐产业的发展,其中包括成立了音乐产业发展基金、设立了音乐产业支持机构等。

整理全国44家产业园区的企业入园标准_附件

整理全国44家产业园区的企业入园标准_附件

整理全国44家产业园区的企业入园标准_附件全国44JUNE 2021家产业园区的企业入园标准附件电镀行业规范条件根据国家《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中关于提高行业准入门槛,严格限制排放重金属相关项目的要求,为加快电镀行业结构调整,提高产业水平,推动节能减排,控制重金属污染,实现可持续发展,制定本规范条件。

纳入本规范条件管理的包括从事各种材料电镀、电铸、电解加工、刷镀、化学镀、热浸镀(溶剂法)以及金属酸洗、抛光(电解抛光和化学抛光)、氧化、磷化、钝化等企业(车间)及电镀集中区。

一、产业布局(一)根据资源、能源状况和市场需求,科学规划行业发展。

新、改、扩建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选址应符合产业规划、环境保护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环境功能区划以及其他相关规划要求。

(二)在国务院、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自然保护区、生态功能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重点保护区域不得新建、扩建相关项目。

已在上述区域内运营的生产企业应根据区域规划和保护生态环境的需要,依法逐步退出。

(三)新(扩)建项目应取得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依法通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审批不得开工建设,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经竣工环保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使用。

在已有电镀集中区的地市,新建专业电镀企业原则上应全部进入电镀集中区。

企业各类污染物(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厂界噪声)排放标准与处置措施均符合国家和地方环保标准的规定。

二、规模、工艺和装备(一)电镀企业规模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电镀生产环节包括清洗槽在内的槽液总量不少于30000升。

2.电镀生产年产值在2000万元以上。

3.单位作业面积产值不低于1.5万元/平方米。

4.作为中间工序的企业自有车间不受规模限制。

(二)企业选用低污染、低排放、低能耗、低水耗、经济高效的清洁生产工艺,推广使用《国家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技术导向目录》的成熟技术。

《新媒体概论》课程笔记

《新媒体概论》课程笔记

《新媒体概论》课程笔记第一章:新媒体导论1.1 什么是新媒体新媒体是指利用数字技术、网络技术和移动通信技术,通过互联网、无线通信网、卫星等渠道,以及计算机、手机、数字电视等终端,向用户提供信息和服务的传播形态。

新媒体具有以下特点:1. 互动性:用户可以参与内容创作、分享和评论,实现用户与内容、用户与用户之间的双向互动。

2. 即时性:信息传播速度快,可以实现实时更新和传播。

3. 多样性:新媒体内容形式多样,包括文字、图片、音频、视频、动画等。

4. 个性化:根据用户需求和偏好提供个性化内容和服务。

5. 普及性:新媒体设备普及,用户基数庞大。

1.2 新媒体的历史1. 新媒体的起源:新媒体的起源可以追溯到20世纪60年代的美国,当时美国国防部高级研究计划局(ARPA)开发了ARPANET网络,这是互联网的前身。

2. 新媒体的发展阶段:a) 萌芽阶段(1960s-1990s):以计算机技术和网络技术的发展为标志,出现了电子邮件、BBS等早期网络应用。

b) 成长阶段(1990s-2000s):互联网商业化,门户网站、搜索引擎等开始流行。

c) 爆发阶段(2000s-2010s):社交媒体、博客、视频分享网站的兴起,用户生成内容成为主流。

d) 移动阶段(2010s至今):智能手机和移动互联网的普及,推动新媒体向移动端转移。

第二章:新媒体与社会的关系2.1 技术决定论1. 技术决定论的定义:技术决定论是一种理论观点,认为技术发展是社会变迁的主要驱动力,技术的进步决定了社会结构、文化和个人行为的变化。

2. 技术决定论的主要观点:a) 技术是自主的,其发展遵循自身的逻辑和规律。

b) 技术变革是社会变革的先导,技术进步推动社会进步。

c) 技术的发展不受社会因素的限制,社会因素往往适应技术变化。

3. 技术决定论的批评:a) 忽视了社会、经济、政治等因素对技术发展的影响。

b) 过分强调技术的作用,忽视了人的主体性和社会结构的作用。

企业入园准入审查制度

企业入园准入审查制度
4.审查内容
园区管理处应当结合园区的发展规划或产业导向,审查入园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并及时向办事处安监办汇报审查情况。安全生产条件主要指: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保证安全生产资金投入;
(3)按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
(4)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注:本制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编制: 审核: 批准: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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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入园准入审查制度
1.目的
为从源头把好安全关,防止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进入工业园区进行生产而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入园企业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工业园区新入园企业的安全管理。
3.职责
园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对入园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审查并建立“一企一档”档案。
⑸从业人员经安全培训合格;
⑹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
⑺作业所、安全设施、设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要求;
⑻有职业危害防治措施,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标准的劳保用品;
⑼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救援人员,救援器材、设备;
⑽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经审查具备以上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方可入园进行生产经营活动,不具备以上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不得入园进行生产经营活动。

企业入园管理办法(最新版)

企业入园管理办法(最新版)

企业入园管理办法为全面提升工业园区的建设水平,进一步强化对入园企业的服务、指导,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镇党委、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一、入园管理1、企业入园条件:(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忠堡工业园区的产业布局及环境保护要求,达到规定的投资额度和投资强度。

(2)同意工业园建设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园管办)根据企业项目的生产工艺、产业关联、投资强度、污染控制等因素确定的用地选址和面积。

(4)入园企业建设项目的单位用地面积投资额(包括基建、工艺、设备、土地购置等)原则上不低于每亩50万元。

(5)外商投资项目、高新技术项目、投资2000万元以上项目优先入园。

拆迁安置企业入园条件另行确定.2、企业入园程序:(1)用地企业向园管办提出书面申请,并附项目建议书和有关资信证明材料.现有工业企业还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企业经营和纳税等有关证件资料,高新技术、品牌产品、外资企业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园管办接到企业申请后,及时对要求入园的企业进行考察评估,提出入园企业名单及用地安排意向等初步方案。

(3)镇委、镇政府召开班子会议集体研究讨论,确定入园企业名单及用地安排方案,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七天。

公示期内如对入园企业有异议的,可向工业园建设管理办公室反映。

(4)入园企业确定后,入园企业须对投资总额、开工投产时间、全部投产后的社会经济效益(如产值、税收、利润等)出具承诺书;按规定程序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签订企业入园协议书。

3、入园确认:以企业与园管办签订《入园协议书》并交付首期土地出让金为准.4、入园企业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期限以省政府批文年限为准,入园企业不得改变用地性质。

5、入园企业改变土地用途或转让他人、闲置一年不开发、二年内不投产或企业停产的,园管办可根据《入园协议书》相关条款收回土地使用权。

6、入园企业在签订《入园协议书》之日起三年内未达到约定的投资额,园管办将根据有关规定,收回未达到投资密度部分的土地使用权和享受的优惠政策,并收取《入园协议书》中约定的违约金。

产业园企业入驻守则

产业园企业入驻守则

产业园企业入驻守则为了规范产业园内企业的入驻行为,维护良好的经营环境,特制定本守则。

1. 入驻资格要求: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方可申请入驻产业园:- 具有合法经营资格,持有相关工商注册证件。

- 企业经营活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园规定的产业方向。

- 具备相应的财力和技术能力,能够承担自身经营活动所需的费用和责任。

2. 申请程序:- 企业向产业园管理部门提交入驻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

- 产业园管理部门对入驻申请进行审查,核实企业资质和经营计划。

- 审查合格后,产业园管理部门将发放入驻批准通知书。

3. 入驻合同:- 企业入驻产业园后,需与产业园管理部门签订入驻合同。

- 入驻合同主要包括双方的权益和义务,产权归属、租金及费用、服务内容等详细规定。

4. 守则遵守:- 入驻企业应遵守产业园的管理规定,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 企业应遵循诚实守信、公平竞争原则,不得采取不正当手段损害他企业利益。

- 企业应承担环境保护责任,遵守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保持产业园内的环境卫生。

5. 经营管理:- 企业应按照规定经营,不得擅自改变经营范围和生产工艺。

- 企业应定期向产业园管理部门提供经营情况报告及相关统计数据。

- 企业应积极参与产业园组织的各类培训和交流活动,提升经营管理水平。

6. 纳税缴费:- 企业应按时足额缴纳税款,并按规定向产业园管理部门提供相关纳税证明。

- 对未按时缴纳税款的企业,产业园管理部门有权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7. 安全生产:- 企业应遵守国家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

- 企业应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并及时整改。

- 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产业园管理部门有权要求其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本守则适用于产业园内的所有企业,入驻企业必须严格遵守以上规定。

产业园管理部门有权对违反守则的企业进行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解除入驻合同、限制使用产业园资源、罚款等。

同时,对于有良好表现的企业,产业园管理部门将给予相应的奖励和支持。

企业入驻准则制度模板

企业入驻准则制度模板

企业入驻准则制度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入驻行为,保障入驻企业与产业园区的合法权益,促进产业园区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产业园区内企业入驻的管理工作,包括入驻申请、入驻条件、入驻流程、入驻后的管理与服务等方面。

第三条产业园区运营管理机构(以下简称运营机构)负责企业入驻的日常工作,包括宣传、咨询、申请、审核、签订合同、提供服务等。

第二章入驻条件第四条入驻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一)符合产业园区的产业定位和发展方向;(二)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三)具备良好的信用记录和商业信誉;(四)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体系和经营风险控制能力;(五)符合园区环保、安全、消防等要求;(六)入驻企业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

第五条入驻企业应提交的资料:(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五)入驻申请书;(六)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商业计划书;(七)其他运营机构要求提供的资料。

第三章入驻流程第六条企业入驻流程分为以下几个步骤:(一)咨询:企业向运营机构咨询入驻相关事宜;(二)申请:企业填写入驻申请表,提交相关资料;(三)审核:运营机构对入驻企业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企业进入下一环节;(四)签订合同:运营机构与企业签订入驻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五)入驻:企业按照合同约定进入产业园区开展经营活动;(六)管理与服务:运营机构为企业提供日常管理和服务。

第七条运营机构应在收到企业入驻申请后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将审核结果通知企业。

第四章管理与服务第八条运营机构应为企业提供以下服务:(一)提供完善的园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二)协助企业办理各类证照,提供政策咨询和解读;(三)组织各类培训、交流和宣传活动,促进企业间合作与发展;(四)为企业提供人才招聘、人才培训等服务;(五)协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问题;(六)维护园区内的公共秩序,保障企业安全生产;(七)其他约定服务。

学生会新媒体工作总结.doc

学生会新媒体工作总结.doc

学生会新媒体工作总结学生会新媒体工作总结集锦1一、新媒体的特点我国的改革正处于深化巩固时期,多种文化思潮不断相互冲击。

互联网媒体带来时代性变迁,政府实行网络监管的任务十分艰巨。

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监管准则不一致。

在我国,传统媒体不论是在内容监管、质量监管,还是人员管理、业务流程管理上都实行严格的管理机制。

然而,互联网新媒体的运营机构,在内容制作、平台运营、盈利模式等方面并没有获得太多的监督,对于经营业务、运行流程等的管理更是基于不同的标准。

2.多头领导,管理混乱。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下设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司,专门管理互联网视听产品和服务业务。

同时,新媒体相关公司还会受到新闻出版总署(后与广电总局合并)、文化部、新闻办、工商总局的监管指令,有时还会受到工信部、公安部和一些其它部门机构的领导。

各个职能部门对于新媒体监管工作的职责并不十分明确。

3.缺乏专项的法律法规。

新媒体发展速度迅猛,政府对于相关法律的建设却远远滞后,这为监管工作有法可依造成了极大的阻碍。

尽管有关部门已经出台了一些管理条例、部门规章以及一些规范文件,然而,仅仅作为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缺乏强制性的法律效力,给监管带来了很大的难题。

4. 网络监管的技术研发投入不足。

监管技术涉及硬件管理技术、检测技术。

新媒体革命的发展主要依托网络信息的技术,包括数字网络技术、互联网宽带技术、基于设备终端信号接收技术、视频点播技术等。

监管技术无法覆盖新媒体的每一个方面,降低了监管效率和效果。

5.移动互联网媒体发展的不断深化,涌现出了无数个良莠不齐的“自媒体人”。

新媒体用户的门槛低,未经训练的业余媒体人加入传播队伍,增多了信息流中的冗余信息和干扰信息,为新媒体平台的监管制造了更多阻碍,监管工作更加复杂。

同时,信息传播不再局限于原来的平台,而是跨平台、跨地域传播。

这使得监管工作需要多方协调。

6.缺乏科学合理的监管标准和体系。

我国媒介产业整体环境集中度较低,大型传媒集团匮乏,小型传媒公司遍布全国,缺乏必要的资源整合环节和有效管理。

入园企业安全管理制度

入园企业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入园企业的安全管理,保障企业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园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园内所有入园企业及其员工。

第三条企业安全管理工作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第四条本园设立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入园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章安全责任第五条入园企业法定代表人是本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六条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岗位员工的安全生产职责。

第七条企业应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第八条企业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九条企业应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条企业应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三章安全管理措施第十一条入园企业必须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第十二条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1)安全生产操作规程;(2)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3)安全检查制度;(4)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5)应急管理制度;(6)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三条企业应定期对设备设施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设施安全运行。

第十四条企业应加强现场安全管理,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安全。

第十五条企业应加强对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确保储存、使用、运输等环节的安全。

第十六条企业应加强交通安全管理,确保员工上下班、货物运输等交通安全。

第十七条企业应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定期进行消防设施设备检查和维护,确保消防通道畅通。

第四章安全教育与培训第十八条企业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十九条安全教育和培训内容应包括:(1)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2)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3)安全生产操作规程;(4)事故案例分析;(5)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民营经济科技产业基地产业布局及工业项目入园导则的通知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民营经济科技产业基地产业布局及工业项目入园导则的通知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民营经济科技产业基地产业布局及工业项目入园导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温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10.24•【字号】温政办[2008]138号•【施行日期】2008.10.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商管理综合规定正文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民营经济科技产业基地产业布局及工业项目入园导则的通知(温政办〔2008〕13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温州民营经济科技产业基地产业布局及工业项目入园导则(试行)》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八年十月二十四日温州民营经济科技产业基地产业布局及工业项目入园导则(试行)第一章总则为统筹和规范温州民营经济科技产业基地(以下简称民科基地)开发建设和管理,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确保招商选资项目质量和环保要求,重点倾斜科技型项目,并保证项目如期建成,实现“民营经济创新平台、传统产业提升示范区、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地、沿海产业带先行区”的战略目标,本着“优化布局、分类设定、突出核心、从严把关”的原则,特制定以下条款:第一条本导则重点对民科基地拟入驻工业项目的产业选择与布局、入园条件和管理服务做出规定。

本导则第二章的“产业布局”相关条款适用于永兴北园,对于其它部分,永兴北园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第二条本导则第二章、第三章的有关条款,将作为民科基地工业用地项目评估和工业用地招拍挂的前置规定予以执行。

第二章产业选择与布局第三条民科基地工业产业选择如下:(本条只适用于民科基地本区)(一)优先发展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与节能环保等高新技术产业;(二)鼓励发展低污染、低能耗、高效益的高端传统优势产业,以先进装备制造业为主,兼顾科技型兼环保型轻工项目,具体包括:电气、汽车配件、泵阀、模具、金融机具等装备制造业和相配套产业,以及提升后的科技型传统优势轻工产业;(三)禁止引进印染、水泥、炼钢轧钢、电镀、陶瓷、化学样品原料等高耗能、高排放产业,国家和我省、市产业政策禁止发展的产业以及其它工艺落后、资源浪费、效率低下的产业;(四)入驻孵化器和中试基地的工业项目应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和民科基地规划环评的要求。

入园企业与园区发展的关系及问题

入园企业与园区发展的关系及问题

入园企业与园区发展的关系及问题入园企业与园区发展之间存在着密切的关系,这种关系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产业集聚效应:入园企业的聚集有助于形成产业集聚效应,从而提升整个园区的竞争力和品牌形象。

企业之间的合作与交流可以形成优势互补的局面,进一步增强园区的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2. 资源共享:园区可以为企业提供硬件资源、软件资源和人力资源等方面的共享资源。

例如,公共技术平台、公共实验室、公共办公场所等硬件资源可以提高企业的生产效率和质量水平,同时降低企业的运营成本和风险。

3. 政策支持:政府为了鼓励企业入园,会出台一系列的优惠政策,包括财政补贴、税收优惠、人才引进等方面。

这些政策有助于降低企业的经营成本,帮助企业扩大规模、提升竞争力。

4. 提高企业形象:园区通常会设立展示厅、会议室等公共场所,为企业提供展示自身形象和实力的机会。

这有助于提高企业的形象和知名度。

5. 降低风险:园区通常会设立物业管理、安全保卫等机构,为企业提供安全、稳定的生产环境。

同时,园区还会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知识产权保护等服务,帮助企业解决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各种纠纷和问题。

这些措施可以降低企业的经营风险。

在实践中,入园企业与园区发展之间可能存在一些问题:1. 缺乏有效的商业模式:文化产业园区需要有效的商业模式来吸引和留住企业。

如果园区没有合适的商业模式,可能无法长期吸引和留住企业,导致企业流失或经营不善。

2. 利益协调机制不完善:文化产业园区需要协调好入驻企业之间的关系,建立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

如果园区内部利益分配不公或合作机制不健全,可能会导致企业之间的矛盾和冲突,影响园区的整体发展。

3. 政策支持不足:政府的政策支持对于文化产业园区的发展至关重要。

如果政府政策支持不足,园区可能无法享受到应有的优惠政策和资金支持,这会影响企业的发展和园区的整体竞争力。

4. 资源共享不足:资源共享是文化产业园区的重要优势之一。

如果园区无法提供足够的共享资源,如技术平台、人才培训等,入驻企业可能会面临生产效率低下、成本过高等问题,影响企业的发展和园区的整体竞争力。

中国和另一个国家的传媒产业有何异同?

中国和另一个国家的传媒产业有何异同?

中国和另一个国家的传媒产业有何异同?传媒产业是现代社会综合性的产业体系之一,在国家建设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中国是一个高度重视传媒行业的国家,与其他国家相比,其传媒产业的发展具有一定的特点。

下面将与您分享中国和另一个国家的传媒产业之间的异同,以便于更好地了解两国传媒产业的发展状况。

一、传媒产业的现状1.1 中国中国的传媒产业具有发展潜力和广阔的市场空间。

截至2021年,中国的传媒产业规模已经达到2.4万亿元,传媒业占到了文化产业的62.6%。

中国媒体主要有新闻媒体、广告媒体、出版媒体、电影媒体以及网络媒体等,其中新媒体发展得最为迅猛。

另外,中国的传媒产业还具有强烈的国家意识,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充分发挥传媒的舆论引导作用,助力国家和社会的发展。

1.2 另一个国家相较于中国,该国的传媒产业规模较小,但是发展潜力和市场化程度却较高。

除了新闻、广告、出版、电影和网络媒体外,该国的传媒产业还涵盖了广播电台以及电视媒体。

该国的传媒行业重视市场竞争,十分注重公信力和职业道德,但是由于无法摆脱政治和商业的牵制,很难发挥独立公正的作用。

二、传媒内容及规范2.1 中国中国的传媒内容主要以国内为主,注重传播的价值观念和文化底蕴。

对于一些敏感和政治性的内容,具有强烈的审查和审批标准。

此外,中国的传媒规范主要由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进行约束,具体体现在宪法、民法典、媒体法以及其他法律条例中。

2.2 另一个国家该国的传媒内容不仅覆盖国内,也会涉及到国际国内的事情,对于一些敏感和政治性的话题进行公正严谨的报道,强调公民时刻关注事态的变化。

该国传媒规范主要由媒体协会所制定的自律准则进行约束,并根据需要进行相应的修改或调整。

三、传媒产业的技术创新3.1 中国中国的传媒产业在技术创新上具有巨大的潜力。

随着互联网、移动手机的普及以及人工智能的兴起,中国的传媒产业正在朝着智能化、多媒体化、个性化、移动化、互联网化的方向进行创新。

互联网已经成为中国传媒产业发展的最重要的动力之一,中国的新媒体发展也日益壮大。

公司入园管理制度范本

公司入园管理制度范本

一、总则为加强公司园区管理,确保园区环境整洁、安全、有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园区内所有员工及外来人员。

二、园区管理职责1. 公司行政部负责园区整体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环境卫生、安全保卫、设施维护等。

2.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员工在园区内的行为负有管理责任。

三、园区管理规定1. 环境卫生(1)园区内禁止乱扔垃圾,各区域设置垃圾桶,员工应自觉将垃圾投入垃圾桶。

(2)各部门应定期组织员工开展卫生大扫除,保持办公区域整洁。

(3)园区内禁止吸烟,吸烟区设置明显标志。

2. 安全保卫(1)园区大门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外来人员进入园区需登记并接受安全检查。

(2)园区内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物品、管制刀具等危险品。

(3)员工应遵守交通规则,驾驶车辆应在规定区域内行驶,不得在园区内随意停放车辆。

(4)园区内禁止赌博、酗酒、打架斗殴等违法行为。

3. 设施维护(1)园区内公共设施、设备应妥善使用,禁止私自拆卸、损坏。

(2)发现设施、设备故障,应及时向行政部报告,由行政部负责维修。

(3)园区内禁止乱涂乱画、乱贴广告。

4. 办公秩序(1)员工应按时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2)办公区域应保持安静,禁止大声喧哗、播放音乐。

(3)员工应爱护办公设施,不得私自挪用、转借。

四、奖惩措施1. 对遵守本制度、表现突出的员工,公司给予表扬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公司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辞退等处分。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司行政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公司入园管理制度旨在营造一个安全、舒适、有序的工作环境,希望全体员工共同遵守,共同维护。

哈尔滨宾州经济产业园入园须知、方案

哈尔滨宾州经济产业园入园须知、方案

企业入园需知为方便企业进入园区设立公司、顺利开展及拓展业务,现将总部经济产业园运营中心入园企业设立形式进行列举并简要分析:企业入驻园区形式灵活可实际入驻亦可虚拟入驻,虚拟入驻指企业无需将经营地迁至园区,只需在园区内注册即可。

(一)工商行政管理:我园区负责代为办理工商注册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等行政事项,至证照齐全,我园区将全部证照原件及印章交还企业,发票专用章及IC卡留存园区以便园区为企业购买和开具发票时使用,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其他与工商行政有关事宜均由我园区代为协助办理;因企业行业及经营需办理的行政许可,在企业具备申请条件前提下,我园区代为办理;代理企业工商年检。

(二)财务管理:企业将其实际发生的合理合法的原始凭证传递至园区,由我园区为每个企业配备会计一名进行账务处理,编制及对外报出12个月的报表;企业将取得的需在当月认证的进项发票及各种票据传递至园区,由我园区负责认证及记账;企业在园区购置电脑、打印机各一台,园区为企业配备财务助理一名、开票员一名为企业抄税报税,企业需开出的销售发票,我园区在收到有企业经手人签字确认的《企业开票信息明细表》后,按企业要求开具发票。

入园方案(一)、概要为方便企业入驻园区及入驻园区后方便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特制订本方案。

企业可以选择本方案中的任意一种方案或者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与园区另行商定入园方案。

(二)、工业企业入园方案方案一、工业企业以独立贸易公司形式入园方案⑴、工业企业在我园区内成立一家完全独立的贸易公司(完全独立是指:名称不同、投资人不同、法定代表人不同);⑵、工厂将发票开给园区内的贸易公司,再由贸易公司将发票开给工厂的各个客户;⑶、以园区内贸易公司的名义支出各种费用;⑷、工厂负责生产,园区内的贸易公司负责销售,与工厂有关的生产许可由工厂办理,与园区内贸易公司有关的经营许可由园区内贸易公司办理。

本方案的特点:独立缴纳企业所得税。

本方案适用于成本费用可以转移到园区、供应商无法将进项发票开到园区且客户对于发票开出方不做过多关注的企业。

《国家新闻出版产业基地(园区)管理办法》

《国家新闻出版产业基地(园区)管理办法》

国家新闻出版产业基地(园区)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新闻出版产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加快产业升级步伐,规范新闻出版产业基地(园区)的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其在深化新闻出版业改革,促进制度创新,带动产业发展中的示范、引领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新闻出版产业基地(园区)是指经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认定,以新闻出版创意策划、内容采集加工、产品生产制作、数字内容服务、绿色印刷复制、出版物物流配送、版权交易、进出口贸易等为主要发展方向,以聚集新闻出版企业,及为其提供技术支撑、原料设备供给、行业服务企业为主的产业集聚群。

第三条国家新闻出版产业基地(园区)建设的总体要求是:产品内容导向正确,符合国家区域经济发展布局的总体要求,符合新闻出版产业发展实际,符合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要求,有利于体制机制、发展模式、管理方式创新,有利于产品内容、产品服务和产业形态创新,有利于资源合理配置、有效整合和综合利用,有利于推动科技与文化的融合,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和协调发展。

第四条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负责对国家新闻出版产业基地(园区)总量、结构、布局进行宏观指导,对国家新闻出版产业基地(园区)进行认定和监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对本地区国家新闻出版产业基地(园区)的建设与发展进行指导,制定鼓励与支持发展的政策。

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负责对本地区国家新闻出版产业基地(园区)进行日常监管与指导。

第五条国家新闻出版产业基地(园区)应具备下列条件:(一)基地(园区)所在地应具有新闻出版资源优势,相关产业发展基础雄厚,已经形成产业聚集,对周边地区具有带动、辐射作用,区位优势明显,产业发展环境良好。

(二)当地政府已经制定切实可行的配套财税、用地、融资等优惠经济政策,支持基地(园区)的建设发展,能够保障基地(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重大项目实施、骨干企业培育、战略人才引进等方面工作顺利开展。

入园企业安全评估管理制度

入园企业安全评估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确保入园企业的安全生产,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园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园区所有入园企业及其相关项目。

三、工作职责1.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入园企业安全评估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2.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入园企业安全评估工作。

3. 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负总责,确保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满足。

四、评估内容1. 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落实到位。

2. 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否完善。

3. 企业的安全生产投入是否充足。

4. 企业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是否到位。

5. 企业的安全生产设备设施是否完好。

6. 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措施是否有效。

7. 企业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是否健全。

8. 企业的安全生产事故处理是否及时、准确。

五、评估程序1.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对企业进行初步审查,对符合入园条件的企业,通知其进行安全评估。

2. 企业按照要求提交安全评估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投入、教育培训、设备设施、管理措施、应急预案、事故处理等。

3.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专家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必要时可进行现场检查。

4. 专家组对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综合评定,提出评估意见。

5.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根据评估意见,对企业进行审批。

六、评估结果处理1. 对评估合格的企业,准予入园。

2. 对评估不合格的企业,要求其限期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入园。

3. 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责令其停业整顿,直至消除安全隐患。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企业入园区活动策划方案

企业入园区活动策划方案

企业入园区活动策划方案第一章引言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园区经济的兴起成为各地发展的重要方向。

企业入园区不仅可以享受政府的政策支持和高效的配套服务,还能与其他企业共享资源,提高自身的竞争力。

然而,企业入园区面临着激烈的竞争,如何吸引人才、扩大市场份额、提升品牌形象就显得尤为重要。

本篇方案将就企业入园区活动策划进行详细的说明和总体规划。

第二章活动目标1. 吸引人才:通过举办各类专业人才招聘会、技术交流会等活动,吸引高素质人才加入企业。

2. 扩大市场份额:通过展览、推广、培训等活动,提升客户对企业产品和服务的认可度,增加市场份额。

3. 提升品牌形象:通过举办企业文化展示、社会公益活动等,增强企业品牌形象,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第三章活动策划3.1 人才招聘活动1) 专业人才招聘会:组织企业入园区的企业共同参与人才招聘会,提供就业机会,促进企业之间的合作与交流。

通过网络、媒体等方式广泛宣传,邀请各行业的专业人才参与。

2) 校园招聘活动:与高校合作,组织企业入园区的企业走进校园,与毕业生进行面对面的沟通和交流,展示企业优势与发展前景,吸引毕业生加入企业。

3) 技术交流会:邀请行业专家进行技术交流,分享最新的行业发展动态和技术应用,吸引专业人才参与,提高人才的专业素质。

3.2 市场推广活动1) 产品展览会:组织企业入园区的企业共同参与产品展览会,展示企业产品和服务的优势,吸引潜在客户前来了解和洽谈合作。

2) 客户培训活动:邀请企业客户参与产品培训活动,提升客户对产品的认识和使用技能,增加客户的粘性和忠诚度。

3) 优惠促销活动:通过优惠促销活动,吸引消费者前来购买企业产品,增加市场份额。

可以组织抽奖、赠品等活动,提高活动的吸引力。

3.3 品牌形象活动1) 企业文化展示:举办企业文化展示活动,通过展示企业的文化内涵、核心价值观等,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吸引人才加入企业,增加客户对企业的认可度。

2) 社会公益活动:组织企业员工参与社会公益活动,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同时提升企业的社会形象和公众认可度。

大学生创业园入驻企业管理制度

大学生创业园入驻企业管理制度

大学生文化创意创业园规章制度一、驻园管理(一)根据《锡林浩特市创业孵化基地认定和管理办法》,入驻企业经市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审批,审批合格后,可营业;(二)由创业孵化园区服务管理机构负责对企业的日常服务和管理;(三)入驻企业应在协议指定区域内经营项目,不得私自占用公共区域;(四)入驻企业的“门面”设计要规范化和个性化相结合,美观大方,不得擅自对园区既定的格局和装修等进行改造;(五)入驻企业在园区内举行大型活动,需提前三天到创业孵化园区服务管理机构报批;(六)各入驻企业必须严格遵守创业孵化园区作息时间,上班时间:上午9:00至12:00,下午2:30至5:30;(七)如有事需向孵化园区服务管理机构请假,请假期间商户留人开业;二、经营管理(一)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合法经营,入驻企业自行承担入园期间发生的所有经营风险和因企业运营、管理而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二)遵守创业孵化园区的各项规章制度和与市就业局创业指导服务中心签订的协议;(三)各团队在创业孵化园区的统一管理与指导下,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四)入驻企业的管理成果、科研成果归企业所有;(五)入驻企业应及时准确地向创业孵化园区报送不涉及经营机密的报表和数据,支持管理服务中心完成相关工作;(六)创业孵化园区针对团队经营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邀请创业专家志愿服务团对其进行指导。

三、安全管理(一)创业孵化园区内不得用于居住;(二)各入驻企业必须做到离开园区时,锁门关窗,关闭电源;(三)各入驻企业成员无论发现任何安全隐患,有义务立即向保卫处或者管理服务机构报告;(四)由于入驻企业管理不善,发生安全事故,损失由入驻企业承担;后果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四、卫生管理(一)各入驻企业有义务维护公共区域内的环境卫生;(二)各入驻企业保证自己区域内干净整洁;五、退出机制管理。

(一)申请退出。

孵化对象在孵化期内或孵化期满,生产经营状况良好,具有稳定的市场占有率和销售网络,具有一定的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可申请孵化成功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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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新媒体产业基地企业入园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及疏解非首都核心功能战略,加快构建国家新媒体产业基地(以下简称“基地管委会”)高精尖产业结构,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2015年版)》等有关规定,同时结合北京市大兴区委区政府相关规定、北京市工商局大兴分局(以下简称“区工商局”)注册管理规范及《关于推进国家新媒体产业基地园区孵化器建设和发展的若干意见》(京兴新管文【2015】37号)要求,进一步规范基地准入、注册、登记管理,特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基地管委会,依据本准则对进驻企业行使审核、审批及核查职能。

第三条凡属园区范围内(四至范围:北至北兴路、南至科苑路、西至京开辅路、东至东环路)孵化器、招商楼宇、在售楼宇及转型升级厂房(以下简称“孵化楼宇”),应依照《国家新媒体产业基地企业入园准则》对入驻企业进行审批,并主动配合基地管委会做好园区招商选资工作。

第四条凡属园区范围内涉及转型升级、装修、改造的项目,应在启动招商工作前,将方案报基地管委会规划、企业服务、综合治理、安全监管等相关部门备案。

第五条基地园区内孵化楼宇,应安排专人与基地管委会建立日常对接,负责企业注册手续办理等相关事宜。

第二章准入条件
第六条进驻企业发展业务应符合园区的产业定位,以新媒体产业为核心,以影视制作、数字出版、设计创意、电子商务、科技、研发等为重点发展领域(包
括:艺术品交易、互联网、广告会展、文化旅游、金融等)。

凡是属于法律法规和《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2015年版)》禁止和限制发展的产业(包括但不限于从事生产、组装、加工、仓储、物流等业务的企业),一律禁止进驻园区。

第七条进驻企业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万元人民币。

第八条孵化楼宇应要求入住企业在其所租赁的办公场所地址进行注册。

孵化楼宇及进驻企业应自觉服从基地管委会的统一管理,根据国家《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北京市统计管理条例》,在园区范围内进行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及统计登记,应严格遵守国家及基地管委会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九条凡在新媒体园区内通过竞拍、转让或其他方式取得土地、地上物所有权及使用权的企业,须在园区范围内进行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及统计登记。

第三章办理入园程序
第十条孵化楼宇启动注册办理工作,应由孵化楼宇所属公司法人签署《孵化楼宇企业注册申请单》(详见附件一),也可签署《委托授权书》(详见附件二)授权相关负责人签署。

如遇孵化楼宇法人或被授权人变更时,应重新备案。

第十一条孵化楼宇应在基地管委会进行房产证备案。

第十二条企业进驻应严格按照进驻审批流程办理备案手续。

1、进驻企业选定办公住所。

2、进驻企业将相关备案资料报租住地所属孵化楼宇相关对接人。

3、孵化楼宇对接人确认企业提交材料准确无误,代企业填写《孵化楼宇企业注册申请单》,孵化楼宇相关负责人签字(按第八条规定),加盖楼宇产权单位公章,向基地管委会提交备案申请。

4、基地管委会招商部对孵化楼宇提交材料进行审核,并依照基地管委会内部审批流程,对孵化楼宇进驻企业申请材料逐级审批。

五个工作日内为进驻企业
出具《审核意见》(详见附件三),并将该意见反馈至孵化楼宇。

(外资企业办理审批手续前,应在北京市大兴区商务委员会备案。


5、进驻企业携基地管委会出具的《审核意见》及工商要求的其他备案材料到工商局办理注册或变更手续。

第四章资料提交
第十三条申请进驻企业提交以下资料:
(一)新注册
1、由工商局出具的《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复印件1份。

2、公司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份。

3、《入区企业承诺书》(详见附件四)原件1份,新公司无公章,法人签字即可。

4、《公司简介》及项目介绍(详见附件五)原件1份。

5、《孵化楼宇企业注册申请单》原件1份,孵化楼宇法人或被授权人签字,加盖楼宇产权单位公章。

(二)地址变更
1、公司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2、《入区企业承诺书》原件1份,法人签字,加盖公章。

3、《公司简介》及项目介绍原件1份,加盖公章。

4、《孵化楼宇企业注册申请单》原件1份,孵化楼宇法人或被授权人签字,加盖楼宇产权单位公章。

5、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第五章经营准则
第十四条在企业经营过程中,应自觉遵守国家政策、法律和法规,合法经营,诚信经营,不出现环保、消防、信访、上访、扰乱园区秩序、危及社会稳定等责任事故。

如出现上述问题,孵化楼宇及进驻企业应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五条企业应遵守基地管委会各项管理条例,如遇国家、北京市及大兴区政策调整,应自动配合执行。

如有违背,应自愿接受相关部门处罚和处理,情节严重的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六条《国家新媒体产业基地企业入园准则》自公布之日起即刻生效。

此管理准则最终解释权归基地管委会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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