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扩大免疫规划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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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接种的基本概念
1、预防接种:是指利用疫苗,按照国家规定的免
疫程序,由合格的接种技术人员,给适宜的接种
对象进行接种。提高人群免疫水平,以达到预防
和传染病发生和流行的目的。
2、计划免疫:是指根据传染病疫情监测和人群免疫水平分析,有计划地利用疫苗进行预防接种,以提高人群免疫水平,达到控制乃至最终消灭针对传染病的目的。
3、群体性预防接种:是指在特定范围和时间对某种或者某些传染病的特定人群,有组织地集中实施预防接种的活动。
4、常规接种:接种单位按照国家免疫规划和当地预防接种工作计划定期为适龄人群提供的预防接种服务。承担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工作的接种单位,每年至少应提供6次接种服务。
5、应急接种:在传染病流行开始或有流行趋势时,为控制疫情蔓延,对易感染人群开展的预防接种活动。
6、疫苗:是指为了预防、控制传染病的发生、流行,用于人体预防接种的疫苗类预防性生物制品。
7、效价:病毒或抗原与抗体等活性高低的标志,也用作生物制品活性高低的标志。
8、冷链:是指为保证疫苗从疫苗生产企业到接种单位运转过程中的质量而装备的储存、运输冷藏设施、设备。
13、控制:疾病的发生、流行局限于局部地区,发病率与死亡率下降到可接受的水平。需持续采取各种干预措施,保持疾病下降态势。
14、消除:国际消灭疾病特别委员会(ITFDE)是指某病传播范围的缩小,发病数减少,达到规定的指标,但仍需要继续采取措施,否则发病仍会回升,是不稳定的可逆过程。
15、消灭:(ITFDE)是指从地球上根绝人类病例,达到任何地方均无该病病例的状态,不再需要采取控制措施,具有持久的效益,是不可逆的过程,如全球消灭天花。
国家扩大免疫规划程序
1.乙肝疫苗
接种3剂次,儿童出生时、1月龄、6月龄各接种1剂次,第1剂在出生后24小时内尽早接种。
2.卡介苗
接种1剂次,儿童出生时接种。
3.脊灰疫苗
接种4剂次,儿童2月龄、3月龄、4月龄和4周岁各接种1剂次。
4.百白破疫苗
接种4剂次,儿童3月龄、4月龄、5月龄和18—24月龄各接种1剂次。无细胞百白破疫苗免疫程序与百白破疫苗程序相同。无细胞百白破疫苗供应不足阶段,按照第4剂次至第1剂次的顺序,用无细胞百白破疫苗替代百白破疫苗;不足部分继续使用百白破疫苗。
5.白破疫苗
接种1剂次,儿童6周岁时接种。
6.麻腮风疫苗(麻风、麻腮、麻疹疫苗)
目前,麻腮风疫苗供应不足阶段,使用含麻疹成分疫苗的过渡期免疫程序。8月龄接种1剂次麻风疫苗,麻风疫苗不足部分继续使用麻疹疫苗。18-24月龄接种1剂次麻腮风疫苗,麻腮风疫苗不足部分使用麻腮疫苗替代,麻腮疫苗不足部分继续使用麻疹疫苗。
7.流脑疫苗
接种4剂次,儿童6—18月龄接种2剂次A群流脑疫苗,3周岁、6周岁各接种1剂次A+C群流脑疫苗。
8.乙脑疫苗
乙脑减毒活疫苗接种2剂次,儿童8月龄和2周岁各接种1剂次。乙脑灭活疫苗接种4剂次,儿童8月龄接种2剂次,2周岁和6周岁各接种1剂次。
9.甲肝疫苗
甲肝减毒活疫苗接种1剂次,儿童18月龄接种。甲肝灭活疫苗接种2剂次,儿童18月龄和24—30月龄各接种1剂次。
10.出血热疫苗出血热疫苗
接种3剂次,受种者接种第1剂次后14天接种第2剂次,第3剂次在第1剂次接种后6个月接种。
11.炭疽疫苗炭疽疫苗接种1剂次,在发生炭疽疫情时接种,病例或病畜的直接接触者和病人不能接种。
12.钩体疫苗钩体疫苗接种2剂次,受种者接种第1剂次后7—10天接种第2剂次。疫苗免疫程序见附表。
乡镇防保站的职责
1 根据上级的要求,组织开展或实施预防接种工作,保证预防接种注射安全。
2 提出国家免疫规划疫苗使用计划,建立健全疫苗领发登记,做好疫苗管理。
3 开展冷链温度监测,指导村级冷链设备的使用与管理。
4 进行常规接种率、国家免疫规划疫苗针对传染病和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报告。
5 开展预防接种健康促进、健康教育活动和对村级人员进行培训。
6 收集与预防接种有关的基础资料。
7 以乡镇为单位负责预防接种服务的乡级单位,同时应承担本章3.3中接种单位的职责。
接种单位的职责
1 根据责任区域内预防接种工作需要,按照各项技术规范要求,具体实施预防接种工作。
2 制订第一类疫苗使用计划和第二类疫苗购买计划。做好疫苗管理,保证疫苗冷藏。
3 按照有关规定对新生儿建立预防接种卡(证),及时发现流动人口中的儿童,并按规定建卡,给予接种或补种。
4 开展接种率常规报告和国家免疫规划疫苗针对传染病的报告工作。
5 开展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报告,对预防接种后的一般反应进行处理。
6 开展健康教育和有关咨询活动。
7 收集与预防接种有关的基础资料。
二、预防接种服务的管理
一)设置条件:
1、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2、具有经过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预防接种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护士或者乡村医生。
3、具有符合疫苗储存、运输管理规范的冷藏设施、设备,制定了冷藏保管制定。
4、具有规范的接种场所和其他必备的设施、设备。
5、由当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指定为接种单位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上医疗机构,设立预防接种门诊:按月、旬、周、日接种;
6、具备条件的村卫生室,受接种单位委托,承担预防接种;
7、非接种单位而设产科的医院,必须承担第一针乙肝苗、卡介苗的接种;
8、非接种单位而具备动物咬(抓)伤处置能力和疫苗贮藏条件乡镇卫生院以上医疗机构,只能承担暴露后狂犬疫苗注射。
二)设置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