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托管协议详情
三方设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协议
三方设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协议甲方(发起人):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管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丙方(托管人):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拟发起设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乙方作为基金的管理人,丙方作为基金的托管人,三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
一、基金设立1. 基金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 基金规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元)。
3. 基金期限:自成立之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基金用途1. 基金主要用于投资于具有高成长性的企业或项目。
三、各方权利与义务1. 甲方权利与义务:-提供基金设立所需的资金。
-参与基金的投资决策。
2. 乙方权利与义务:-负责基金的日常管理和投资运作。
-向甲方和丙方提供定期的投资报告。
3. 丙方权利与义务:-负责基金资产的托管。
-审核基金的收支情况,确保基金资产安全。
四、费用及收益分配1. 管理费:基金年管理费为基金总规模的____%。
2. 托管费:基金年托管费为基金总规模的____%。
3. 收益分配:基金收益按照“优先级分配机制”进行分配。
五、违约责任如一方未能履行本协议约定,违约方需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合同总额的____%。
六、争议解决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三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协议的修改与终止合同期间,如需变更或终止本协议,三方应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八、协议生效本协议自三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托管私募合同
托管私募合同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丙方(托管银行):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有意进行私募基金投资,为明确各方权利义务,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合同主体及目的本合同由甲方(委托人)、乙方(受托人)及丙方(托管银行)共同签订,旨在明确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私募基金投资的相关事宜,并由丙方对投资资金进行托管。
二、投资金额及托管1. 甲方投资于私募基金的金额为人民币______元。
2. 乙方负责将甲方投资款项汇入指定的私募基金账户。
3. 丙方负责托管甲方的投资资金,确保资金安全并依照本合同约定进行划款操作。
三、私募基金管理1.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投资偏好、风险承受能力等因素,为甲方提供专业的私募基金投资建议。
2. 乙方应定期向甲方报告投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基金净值、投资组合、持仓情况等信息。
3. 乙方应根据市场情况和投资策略,及时调整投资组合,以最大化甲方的投资收益。
四、托管银行职责1. 丙方应确保甲方投资资金的安全,防止资金被挪用或风险事件发生。
2. 丙方应根据甲方的指令,将投资款项汇入指定的私募基金账户。
3. 丙方有权对乙方的投资行为进行监管,确保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投资操作。
4. 丙方应定期向甲乙双方提供投资资金托管报告。
五、收益分配及风险承担1. 私募基金的投资收益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分配。
2. 甲方承担私募基金投资风险,乙方依据其专业判断进行投资,但不承担投资损失的责任。
3. 甲乙双方应按照国家规定和本合同约定缴纳相关税费。
六、合同期限及终止1. 本合同期限为______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2. 合同期满,如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合同;如未协商一致,本合同自动终止。
3. 合同期内,任何一方均有权在提前通知对方的情况下提出终止本合同。
七、违约责任及赔偿1.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均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2024年专业版私募股权投资公司委托管理协议
2024年专业版私募股权投资公司委托管理协议甲方:(公司名称)
乙方:(公司名称)
鉴于甲方是一家注册于(注册地)的私募股权投资公司,具有丰富的行业经验和专业知识;乙方是一家经过合法注册的专业私募股权投资公司,有着丰富的投资经验和专业团队。
经过友好协商,双方约定如下:
1. 乙方将负责甲方委托的投资管理事务,包括但不限于寻找投资机会、进行尽职调查、制定投资策略、进行投资决策和管理投资组合等;
2. 甲方授权乙方进行上述投资管理事务,并同意按照乙方提供的投资策略和建议进行投资;
3. 乙方应当按照申明原则和谨慎义务履行投资管理职责,切实维护甲方的利益,并尽最大努力确保投资收益最大化;
4. 甲方应当按照约定时间和方式向乙方支付管理费用和绩效报酬;
5.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生效,有效期为(具体时间),届满后可双方协商续约;
在协议期间,双方应当诚实信守本协议的约定,并共同努力实现投资目标和最终收益。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字)
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署日期:(日期)。
私募股权投资公司委托管理协议(精选3篇)
私募股权投资公司委托管理协议(精选3篇)私募股权投资公司委托管理协议篇1甲方:______投资有限合伙企业委派代表:______ 地址:______ 邮编:______ 电话:______乙方:______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______ 地址:______ 邮编:______ 电话:______鉴于:1、甲方是一家依法注册登记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合伙企业,从事股权投资和其他有价证券投资。
2、乙方具有从事股权投资和其他有价证券投资等方面的相关专业人员并具有相关的专业经验。
甲、乙双方现经友好协商,现就甲方委托乙方为其从事股权投资和其他有价证券投资提供项目投资咨询和管理服务相关是以达成协议如下:第一条合作方式1、甲方在进行股权投资和其他有价证券投资过程中,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向甲方提供投资咨询服务和投资项目管理服务。
2、甲方向乙方支付管理费、投资收益成分。
第二条乙方为甲方提供五福的范围和方式1、投资项目筛选(1)寻找具有投资价值的投资项目和投资企业,与可能的合作对象进行初步接触洽谈。
(2)通过各种渠道调查、了解可能的合作对象和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出具并向甲方提供。
必要情况下,对可能具有投资价值的项目自行或委托相关专业机构进行尽职调查,对投资项目进行可行性分析。
根据调查结果和可行性分子结果,初步选定投资的项目和企业。
(3)对初步选定的投资项目和企业的投资价值、投资回报、投资周期、投资风险等方面进行评估,深入了解初步选定的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出具相应的评估报告并向甲方提供。
(4)向甲方提供初步选定的投资项目和企业的可行性分析意见以及投资方案。
根据甲方要求向甲方投资决策委员会汇报、说明投资方案,接受甲方投资决策委员会的询问,并根据甲方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意见对投资方案进行相应修订。
2、投资协议签订(1) 根据甲方的投资决定制定详细的投资计划和实施计划。
(2) 与合作对象或被投资企业进行协商谈判,根据甲方的意见起草修订投资协议。
2023私募股权投资公司委托管理协议正规范本(通用版)
私募股权投资公司委托管理协议1. 协议背景和目的本委托管理协议(简称“协议”)由私募股权投资公司(简称“委托人”)和委托管理机构(简称“管理人”)共同签订。
本协议的目的是明确委托人与管理人之间的权责关系,规范委托人对公司资金和资产的委托管理行为。
2. 协议条款2.1 委托事项委托人将其投资资金和资产的管理权委托给管理人,管理人应按照法律法规和协议约定,以专业的管理能力对委托人的投资进行管理。
2.2 委托期限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委托期限为_______(起始日期至结束日期)。
如需继续委托管理,双方应协商续签协议。
2.3 委托资金委托人向管理人委托的资金总额为_______(人民币/美元),由委托人按约定方式划付给管理人。
委托资金应在委托人指定的账户上进行存放,并由管理人进行投资管理。
2.4 投资管理方式管理人应根据委托人的风险偏好和投资目标,制定合理的投资管理策略,并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调整投资组合。
管理人需尽职地选择投资标的,并对投资风险进行有效控制。
2.5 报告与信息披露管理人应按照约定周期向委托人提供投资情况报告和财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收益、风险评估、投资组合变动等方面的信息。
委托人有权要求查询和获取投资情况。
2.6 业绩收益与费用结算管理人应根据协议约定的业绩报酬方式计算并支付委托人的投资业绩收益。
同时,管理人有权按约定收取投资管理费用和其他必要费用。
2.7 合规要求和风险提示双方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确保委托管理行为的合规性。
管理人应向委托人提供风险提示,并及时向委托人报告与风险管理相关的事宜。
3. 协议生效与终止3.1 协议生效本协议经双方签署后生效。
双方应本着互利互信、平等自愿的原则执行协议。
3.2 协议终止本协议在情况下终止:•委托期限届满,双方未续签协议;•根据双方协商一致的解除协议;•出现违约、重大风险或违法行为,双方一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
3.3 协议终止后的处理协议终止后,管理人应根据委托人的要求进行结算和清退手续,委托人应全权配合管理人的工作。
私募基金三方协议
私募基金三方协议一、协议背景本协议由以下几方共同签署,即甲方(下称“私募基金管理人”)、乙方(下称“基金托管人”)和丙方(下称“基金托管银行”)。
为确保私募基金运作的顺利进行,各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规范,达成以下协议。
二、定义1. 私募基金:指由甲方分档设立、管理且向特定有限数额的投资者募集资金投资的基金产品。
2. 私募基金管理人:指依法设立并取得相应资质,负责私募基金设立、管理和运作的机构。
3. 基金托管人:指依法设立并取得相应资格,负责私募基金资产的托管、结算和清算等业务的机构。
4. 基金托管银行:指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具有从事基金托管业务资格的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
5. 投资者:指购买私募基金份额的合格投资者。
三、协议内容1. 私募基金管理人权利与义务1.1 私募基金管理人应依法依规设立并取得相应资格,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私募基金。
1.2 私募基金管理人应按照《私募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编制和递交相关报告、备案材料,并及时向投资者披露基金运作信息,保证信息的及时、准确和完整。
1.3 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建立健全投资决策、风险控制和内部管理制度,明确并公平、合理地执行投资策略。
1.4 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加强对私募基金投资者的风险揭示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确保投资者知情权和合法权益的保护。
2. 基金托管人权利与义务2.1 基金托管人应依法依规设立并取得相应资格,提供私募基金存管、清算、结算和资金划转等一揽子托管服务。
2.2 基金托管人应按照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授权和投资组合的实际情况,处理私募基金的交易结算事宜,并保证基金账户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2.3 基金托管人应及时核实私募基金的投资额度和限制,对私募基金投资进行风险监控,并及时提醒和督促私募基金管理人落实风险控制措施。
2.4 基金托管人应定期向私募基金管理人提供私募基金资产托管和运营数据报告,并及时回复私募基金管理人的信息查询和要求。
私募基金资金托管协议
私募基金资金托管协议一、协议目的本协议旨在约定私募基金的资金托管事宜,明确托管方和受托方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基金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二、定义1.私募基金:指按照《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注册的非公开发行的投资基金。
2.托管方:指托管私募基金资金的金融机构。
3.受托方:指接受托管方委托,负责执行私募基金资金托管职责的服务提供商。
4.基金管理人:指负责管理私募基金的专业机构。
三、资金托管范围1.托管方将接受私募基金的募集款项和投资款项的托管,并负责在基金管理人的指令下进行资金划付和划拨。
2.托管方应对托管的资金进行专门账户的开立,并进行核算和监督。
3.受托方将协助托管方进行托管业务的执行,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和服务。
四、资金划付和划拨1.基金管理人作为指定机构,可根据投资计划和基金合同的要求,指导托管方和受托方进行资金划付和划拨。
2.资金划付和划拨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确保资金安全和合规。
3.托管方应将募集款项划入专门账户,并严格核对投资者身份和资金来源。
4.受托方应及时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进行资金划拨和到账确认,并及时向基金管理人提供相关报告和情况说明。
五、资金核算和监督1.托管方应负责对托管的资金进行核算和监督,确保资金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2.托管方应制定合理的资金核算制度,定期对资金流水进行核对和对账,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基金管理人和监管部门。
3.受托方应配合托管方的核算工作,提供必要的资料和信息。
4.基金管理人有权随时对托管方和受托方的托管工作进行核查,并要求提供相关的报告和资料。
六、资金安全措施1.托管方应建立健全的资金安全体系,采取必要的措施确保资金的安全。
2.托管方应制定差错处理制度,确保托管业务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3.受托方应遵守托管方的业务规范,制定相应的内部控制措施,确保资金的安全运作。
七、违约责任1.若托管方和受托方未能履行相关义务,造成投资者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私募股权投资有关基金托管协议
私募股权基金有限合伙协议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公司法》(以下简称“《合伙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例、规章的有关规定,经磋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二条本合伙公司为有限合伙公司,是依据协议自发构成的额共同经营体。
全体合伙人原由恪守中国国家有关的法律、法例、规章,依法纳税,守纪经营。
第三条本协议条款与法律、行政法例、规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例、规章为准。
第四条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订后奏效。
合伙人依照本协议享有权益,履行义务。
第五条本协议承诺,不以任何方式公然召募和刊行基金。
第二章合伙公司的名称和住处第六条合伙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该名称为暂命名,应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校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本合伙公司”或“合伙公司”)。
第七条住处:第三章合伙目的和合伙经营范围及合伙限期第八条合伙目的:从事投资事业,为合伙人创建满意的投资回报。
第九条合伙经营范围:受托管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从事投中小公司融资管理及有关咨询服务。
第十条合伙限期为7年,上述限期自合伙公司的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全体合伙人一致赞同后,能够延伸或缩短上述合伙限期。
第四章合伙人的姓名或名称及其住处、合伙人的性质和肩负责任的形式第十一条本合伙公司的合伙人共【】人,此中一般合伙人为【】人,有限合伙人为【】人。
除本协议还有规定外,未经全体合伙人一致赞同,不得增添或减少一般合伙人的数目。
各合伙人名称及住处等基本状况以下:(一)一般合伙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住处:证件名称:证件号码:(二)有限合伙人1、身份证2、3、第十二条一般合伙人对合伙公司债务肩负无穷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对合伙公司的责任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
第十三条经全体合伙人一致赞同,一般合伙人能够转变成有限合伙人,或者有限合伙人能够转变成一般合伙人,但须保证合伙公司起码有一名一般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转变成一般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时期合伙公司发生的债务肩负无穷连带责任。
2024年私募基金托管协议
2024年私募基金托管协议托管主体为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托管人”)和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双方受此协议约束,共同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就托管基金达成如下协议:一、托管人的主要职责和权利:1. 接收存款或者基金管理人为基金提供的资金,保管基金资产;2. 依法、依规对基金资产及基金账户进行管理;3. 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指示,将资金划拨至基金账户;4. 协助基金管理人进行基金净值核算和信息披露工作;5. 接受监管机构对托管业务的监督检查,提供必要的协助和配合。
二、基金管理人的主要职责和权利:1. 向托管人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基金资产信息,确保基金资产及基金账户安全;2. 根据基金合同要求,按照法律法规和投资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3. 对托管人提出的合理要求予以合理支持;4. 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纪律,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5. 开展自身职能,保障基金的正常运作及基金资产的安全。
三、托管费用的支付:1. 基金管理人应按照约定,及时向托管人支付相应的托管费用;2. 如因基金管理人原因未按时支付托管费用,托管人有权采取相应措施对其进行督促,否则可能会影响托管业务的正常开展。
四、协议终止及争议解决:1. 本协议终止时,基金管理人应按照约定将基金资产及相关文件、资料等交还给托管人;2. 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果,可通过仲裁等方式予以解决。
五、其他约定:1. 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约定;2.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届满后如需延期、终止,双方应提前_______个月书面通知对方;3. 本协议一式备_____份,双方各执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上为本次私募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双方应严格履行协议约定,共同维护基金资产及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托管私募合同5篇
托管私募合同5篇篇1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丙方(托管银行):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有意进行私募基金投资,为明确各方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合同目的本合同旨在明确甲方、乙方和丙方在私募基金托管业务中的权利义务关系,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私募基金业务的健康发展。
二、托管事项甲方委托乙方对私募基金进行托管,乙方接受委托并委托丙方进行资金托管。
托管期间,乙方负责监督私募基金的资金使用,确保资金安全。
丙方负责资金的保管和划转。
三、基金托管期限本基金托管期限为_____年,自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
托管期限届满后,经各方协商一致,可续签托管协议。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和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托管义务。
2. 甲方应按时足额缴纳基金份额,确保资金来源合法。
3. 甲方应遵守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约定,不得干预乙方和丙方的正常托管业务。
4. 甲方有权获取基金管理报告、审计报告等相关资料。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 乙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收取托管费。
2. 乙方应对基金资产进行独立管理,确保基金资产的安全。
3. 乙方应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行为,确保投资合规。
4. 乙方应定期向甲方提交基金管理报告。
5. 乙方应对丙方的资金托管行为进行监督。
六、丙方的权利和义务1. 丙方负责基金的资金托管,确保资金安全。
2. 丙方应按照乙方的指令进行资金的划转。
3. 丙方应定期向乙方提交资金托管报告。
4. 丙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收取资金托管费。
七、基金的运作和管理1. 基金由甲方、乙方和基金管理人共同管理。
2. 基金的投资决策应遵循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约定。
3. 基金管理人应及时向乙方提交投资报告。
4. 乙方应对基金管理人的投资决策进行监督。
私募基金托管协议
私募基金托管协议1. 引言私募基金托管协议是私募基金和托管人之间签订的协议,用于规定私募基金的资金托管、运作流程以及双方权利和义务等事项。
本协议旨在明确托管人将如何托管私募基金的资金,确保私募基金的资产安全,维护投资者的利益。
本文档将详细介绍私募基金托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2. 背景私募基金作为一种专业投资工具,具有灵活度高、回报率较高等特点,吸引了越来越多的投资者。
然而,由于私募基金的投资范围和运作方式较为复杂,存在一定的风险,因此需要引入托管机构进行资金托管,确保投资者的资金安全。
3. 协议主体协议主体包括托管人和私募基金管理人。
托管人是指具备相应资质的金融机构,负责托管私募基金的资金,并按照协议的约定进行操作。
私募基金管理人是指负责管理私募基金的机构,包括基金的投资决策、运作等。
4. 托管职责4.1 资金托管:托管人负责接收、保管和核对私募基金的资金。
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将私募基金募集到的资金划入托管人指定的账户,并与投资者的资金进行隔离。
4.2 出入金操作:托管人按照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指令,办理私募基金的出入金操作。
私募基金管理人应提供足够的信息和文件支持,确保托管人可以进行及时、准确的操作。
4.3 资产估价:托管人应按照约定的估值规则进行私募基金资产的估价,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私募基金管理人提供估值报告。
4.4 资产清算:在私募基金解散、清算或终止时,托管人应协助私募基金管理人进行资产清算工作,并按照约定的方式处理资产。
5. 托管费用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向托管人支付托管费用,具体费用标准和支付方式应在协议中进行约定。
托管费用的支付应符合相关法规和监管要求。
6. 信息披露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向托管人提供足够的信息和文件支持,确保托管人可以履行相关职责。
托管人在履行资金托管职责的同时,应对私募基金的资产状况和估值情况进行定期披露。
7. 保密义务私募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应对协议中涉及的商业秘密和投资者个人信息等保持保密,并在协议终止后仍然承担保密义务。
私募托管合同协议书
私募托管合同协议书这是小编精心编写的合同文档,其中清晰明确的阐述了合同的各项重要内容与条款,请基于您自己的需求,在此基础上再修改以得到最终合同版本,谢谢!私募托管合同协议书甲方(委托人):【甲方名称】乙方(受托人):【乙方名称】鉴于甲方作为委托人,拟将拥有的私募基金(以下简称“基金”)委托给乙方进行托管管理,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私募基金的定义与托管1.1 本合同所称私募基金,是指甲方根据中国法律法规设立,面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募集的资金,用于投资于股票、债券、期货、期权及其他金融资产等。
1.2 甲方同意将基金委托给乙方进行托管,乙方作为受托人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妥善保管基金资产,确保基金资产的安全完整。
第二条 乙方的义务与职责2.1 乙方作为私募基金的托管人,应按照中国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及本合同的约定,履行托管职责,确保基金资产的安全、合规运作。
2.2 乙方应建立健全内部托管管理制度,对基金资产进行独立、公正、专业的保管和核算,确保基金资产与乙方的其他资产相互独立。
2.3 乙方应及时、准确、完整地提供基金资产的保管、核算、投资运作等各项信息,供甲方查阅、监督。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3.1 甲方应按照基金合同及本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基金托管费用。
3.2 甲方有权查阅、复制乙方提供的基金资产的相关资料,了解基金资产的保管、核算、投资运作等情况。
3.3 甲方应遵守中国法律法规,不得利用基金进行非法交易、操纵市场等行为。
第四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4.1 本合同的变更或解除,应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
4.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1)基金合同约定的存续期届满;(2)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3)发生本合同约定的其他终止情形。
第五条 违约责任5.1 双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赔偿对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
私募基金托管协议(通用4篇)
私募基金托管协议(通用4篇)私募基金托管协议篇1甲方:股权投资基金(天津)合伙企业住所:天津市滨海新区法定代表人:乙方: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北京市法定代表人:鉴于1、甲方是一家注册于天津的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2、乙方是一家注册于北京的投资管理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为了发挥双方各自优势,共同发展创业投资分享中国经济增长成果,经双方友好协商,在获得甲方股东会批准后,就甲方将资产委托给受委托管理人进行管理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释义为本协议之目的,除非上下文另有明文规定,本协议中的下列术语应当具有以下含义:1.1“甲方”指股权投资基金(天津)合伙企业1.2“乙方”指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3“委托资产”是指甲方委托受托管理人管理的其名下的全部资产。
1.4“委托期限”指本协议第三条规定的甲方委托受托管理人经营管理其名下全部资产的期限。
第二条委托事项在委托期限内,甲方将名下的全部资产委托乙方在本协议第五条规定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权限内进行管理经营。
第三条委托期限3.1甲方将其名下全部资产委托乙方经营管理的期限为十年,自甲方成立之日起计算。
3.2甲方、乙方除出现第15条情形外,不得擅自终止委托管理关系。
第四条委托资产4.1委托资产的范围委托资产是指甲方委托乙方管理的其名下的全部资产,以及甲方存续期间资产的增值部分。
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拥有的有形资产、无形资产,及现金、银行存款、股权、债券等。
4.2委托资产的账户甲方授权乙方以甲方的名义在指定委托管理银行开立人民币一般结算账户,用于存放委托管理的所有现金资产。
甲方资产人民币一般结算账户,与乙方自有的资产账户以及其他委托资产账户相独立。
4.3委托资产的处理委托资产应独立于乙方的资产,由乙方根据甲方的章程及本协议的有关规定,以甲方的名义进行处置。
第五条委托资产的管理范围和管理权限5.1管理范围乙方需在甲方授权范围内管理委托资产,开展投资交易。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托管协议详情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托管协议(适用于股权类契约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托管协议(适用于股权类契约型)基金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营业地址:联系人:联系:基金业协会登记编号:基金托管人(以下简称“托管人”):浦东发展银行股份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主要营业地址:联系人:联系:一、托管协议的依据、目的、原则和解释(一)依据本协议依据《中华人民国合同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私募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订。
(二)目的本协议的目的是明确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之间在开展所有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相关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登记、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财产的保管、基金财产的管理和运作、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申购、赎回及相互监督等)过程中的有关权利、义务及职责,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三)原则基金管理人对拟发起设立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委托基金托管人对基金财产进行托管。
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四)解释除非文义另有所指,本协议的所有术语与《私募基金合同》的相应术语具有相同含义。
二、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之间的业务监督、核查(一)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核查1、根据本协议和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托管人应对基金管理人就基金财产的投资围、基金管理费的计提和支付、基金托管费的计提和支付、基金收益分配的提取及基金运营所需支取的其他各项费用等行为进行监督和核查。
(1)投资围本基金投资围主要为。
(2)托管人对管理人关联方交易的监督以管理人提供的关联方关系为限。
2、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本协议规定的行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并以书面形式对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说明违规原因及纠正期限,并保证在规定期限及时改正。
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委托投资管理协议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委托投资管理协议一、委托方信息:委托方(以下称为“委托方”):注册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传真:电子邮件:二、受托方信息:受托方(以下称为“受托方”):注册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传真:电子邮件:三、协议目的本协议旨在明确委托方与受托方之间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委托关系以及相关权利和义务。
四、委托内容委托方将委托受托方以其自身名义管理投资行为,并按照约定的投资策略和目标进行投资。
五、委托方式1.委托方将以书面形式向受托方提出具体的投资意向并提供相关资料。
2.受托方根据委托方的意向进行初步尽职调查,并向委托方提供建议和投资方案。
3.委托方接受受托方的建议和投资方案后,双方签署正式的投资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进行资金划拨和投资。
六、投资策略和目标1.受托方将根据委托方的需求和市场状况提出投资策略和目标,并与委托方最终确定。
2.受托方将按照投资策略和目标进行投资,并在投资过程中及时向委托方提供相关信息与报告。
3.若受托方认为有必要调整投资策略和目标时,应提前征得委托方的同意。
七、投资管理费用1.受托方根据约定的投资管理费率收取管理费用,具体费率和计算方式见附表。
2.受托方还有权根据实际投资情况收取其他可能发生的相关费用,如尽职调查费、交易费等。
八、风险提示与责任限制1.委托方已充分了解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风险特点,并自愿承担相应的风险。
2.受托方基于其专业判断进行投资,但不能对投资的盈利程度提供任何明确的承诺。
3.受托方在投资过程中尽力维护委托方的利益,但不能保证投资的绝对安全与收益。
4.受托方不承担由于市场波动、政策变化或其他不可控因素导致的投资损失。
5.受托方和委托方应按照约定进行保密,不得将涉及商业秘密的信息泄露给第三方。
九、合同变更和解除1.若双方有变更合同的需要,应及时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
2.双方还可以根据协议约定的方式解除本协议,但应提前通知对方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处理相关事务。
私募托管合同范本
私募托管合同范本合同编号:_______甲方(托管方):_______乙方(委托方):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甲方为乙方提供私募基金托管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托管基金的基本情况1.1 基金名称:_______1.2 基金类型:私募股权基金/私募证券基金1.3 基金规模:_______1.4 基金期限:_______1.5 基金投资范围:_______二、托管服务内容(1)基金资产的保管;(2)基金资产的结算;(3)基金资产的估值;(4)基金资产的会计核算;(5)基金资产的监督;(6)其他与基金托管相关的服务。
2.2 甲方按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及甲方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为乙方提供托管服务。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3.1 甲方有权依据本合同的约定收取托管费。
3.2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投资指令进行审核,对不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及甲方内部管理制度的投资指令,甲方有权拒绝执行。
3.3 甲方应按照基金合同及甲方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妥善保管基金资产,确保基金资产的安全。
3.4 甲方应按照基金合同及甲方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及时、准确地办理基金资产的结算、估值、会计核算等业务。
3.5 甲方应按照基金合同及甲方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对乙方的投资运作进行监督。
3.6 甲方应保守乙方的商业秘密,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4.1 乙方有权按照基金合同及甲方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向甲方发出投资指令。
4.2 乙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了解基金资产的托管情况,查询基金资产的相关信息。
4.3 乙方应按照基金合同及甲方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及时向甲方支付托管费。
4.4 乙方应确保其投资指令的合法性、合规性,不得要求甲方执行违法违规的投资指令。
4.5 乙方应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2024年专业版私募股权投资公司委托管理协议(二篇)
2024年专业版私募股权投资公司委托管理协议甲方(委托方):_____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乙方(受托方):_____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甲方为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委托乙方进行资产管理,乙方以人才和信息优势为依托,接受甲方的委托,双方就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一、委托资产的种类及评估办法甲方保证委托资产的合法性,甲方委托管理的资产为下列第(_____)项:1.货币资金,计人民币(或美元、港币等)_____元;2.合法托管、登记的证券,详见清单,计_____股,折合人民币_____元。
并按下列方法评估价值:(1)已上市证券按委托前一日证券收盘价。
(2)尚未上市证券按发行价____倍计。
(3)其他资产,详见清单,折合人民币_____元。
二、账户管理甲方以自己的名义在乙方的营业部设置股票在账户和资金账户,授权乙方在下列账户中进行资产管理:账号名称_____,账号_____。
三、委托期限____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具体从甲方在乙方开设专门账户并将资产交付给乙方管理之日起算起。
四、投资限制甲方委托乙方管理的资产投资范围仅限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交易品种,其运作范围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授权范围甲方授权乙方进行投资,具体交易品种与买卖时机由乙方决定。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按照本协议规定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并有权对乙方管理资产的行为进行监督;2.甲方确保未利用银行信贷资金进行委托投资,并保证委托资产的合法性,且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障碍;3.甲方保证委托资产的足额按时到位;4.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在未通知乙方或未取得乙方同意的情况下自行动用其委托乙方管理的资产,也不得擅自将相关委托资产私自留存或另立账户存储。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有权依据本协议的有关规定对甲方的资产进行合理管理并有权在授权范围内自主决定最佳投资组合;2.乙方应依据本协议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谨慎尽职原则,对甲方的资产进行管理;3.乙方不得在未通知甲方或未取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为自己的经济利益动用甲方资产;4.乙方保证执行证券投资的合法合规性;5.乙方保证委托资产的安全性,不得从事有损于甲方利益的活动;6.及时清算甲方委托资产的投资收益。
2023私募股权投资公司委托管理协议
私募股权投资公司委托管理协议一、协议的目的和背景本协议是为了明确私募股权投资公司(简称“委托方”)与受委托的管理公司(简称“管理方”)之间的权益和责任,并规定双方在合作过程中的各项事宜。
在此之前,委托方已经充分了解并同意管理方的管理经验和能力,愿意委托管理方通过专业的投资管理服务进行资产管理。
二、双方的权益和责任1. 委托方的权益和责任委托方有权利根据业务需要向管理方提供必要的资料和信息,并确保提供的信息真实、完整、准确。
委托方有权利随时了解本协议的执行情况,以及管理方的投资操作和资产状况。
委托方有权利根据需要合理调整投资计划,并书面通知管理方。
委托方应当按照约定的方式和时间向管理方支付管理费用,并确保及时支付。
2. 管理方的权益和责任管理方应当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和约定,进行私募股权的投资和管理,并积极为委托方获取投资收益。
管理方应当向委托方提供投资决策和风险评估的建议,并在委托方同意并确认后进行操作。
管理方应当按照约定向委托方提供定期的投资报告和资产状况报告。
管理方应当保守委托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将相关信息披露给任何未经授权的第三方。
三、投资管理费用和报酬委托方应当按照约定向管理方支付相应的投资管理费用。
管理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时间由双方另行约定。
管理方的报酬是根据委托资金的投资收益和业绩进行计算的,具体报酬方式和计算标准由双方另行约定。
四、风险提示和免责条款委托方在投资过程中应当了解并知晓投资市场的风险,并承担相应的风险。
管理方在提供投资建议和操作时应当尽职尽责,但无法对投资收益做出绝对的保证,亦不对投资损失承担责任。
如因不可抗力或其他合理的事由导致投资损失,管理方不承担责任。
五、合作期限和终止条件本协议的合作期限为双方另行约定的日期,双方需在合作期限届满前达成续签协议。
如双方中的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严重影响合作关系的,另一方有权利提前解除本协议。
合作终止后,管理方应当及时向委托方交还资产,并协助委托方完成相关清算工作。
私募股权投资公司委托管理协议
私募股权投资公司委托管理协议甲方:(私募股权投资公司名称)地址:(私募股权投资公司注册地址)电话:(私募股权投资公司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私募股权投资公司法定代表人姓名)乙方:(受托管理人名称)地址:(受托管理人注册地址)电话:(受托管理人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受托管理人法定代表人姓名)鉴于:1. 甲方是一家合法设立并有效存在的私募股权投资公司,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2. 乙方是一家具备投资管理资质和经验的信誉良好的受托管理机构;3. 甲方希望委托乙方进行其股权投资业务的管理和运作,乙方愿意接受甲方的委托,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基于上述事实和合作意愿,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委托范围1.1 甲方委托乙方作为其独立的受托管理人,对甲方的私募股权投资业务进行管理和运作。
1.2 乙方将根据甲方的要求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投资决策、项目筛选、尽职调查和投后管理等各项工作,并保证甲方的投资安全和收益最大化。
1.3 乙方应遵守甲方的委托限制和投资方向,并在甲方的授权范围内行使权力。
1.4 乙方委托管理的私募股权投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投资、股权转让、股权估值、投资风险评估等。
第二条投资目标2.1 甲方的投资目标是寻求资本的价值增长和收益最大化,乙方应按照这一目标进行运作和管理。
2.2 甲方在委托乙方管理的资金总额及细分投资额度由甲方提出,并在双方协商一致后明确。
第三条投资决策3.1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委托和投资目标,进行投资决策并向甲方提出投资方案。
3.2 甲方有权审查和决定是否接受乙方提出的投资方案,如果甲方对投资方案有异议或疑问,应及时向乙方提出,乙方应对甲方的意见作出解释和回应。
3.3 甲方对乙方提出的投资方案表示同意后,即视为甲方授权乙方进行投资操作和行动。
第四条投后管理4.1 乙方应对已投资的项目进行监督、协调和管理,及时了解项目的运营状况、财务状况和风险变化情况,并及时向甲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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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托管协议(适用于股权类契约型)标准文案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托管协议(适用于股权类契约型)基金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营业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基金业协会登记编号:基金托管人(以下简称“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主要营业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一、托管协议的依据、目的、原则和解释(一)依据本协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私募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订。
(二)目的本协议的目的是明确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之间在开展所有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相关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登记、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财产的保管、基金财产的管理和运作、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申购、赎回及相互监督等)过程中的有关权利、义务及职责,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三)原则基金管理人对拟发起设立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委托基金托管人对基金财产进行托管。
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四)解释除非文义另有所指,本协议的所有术语与《私募基金合同》的相应术语具有相同含义。
二、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之间的业务监督、核查(一)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核查1、根据本协议和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托管人应对基金管理人就基金财产的投资范围、基金管理费的计提和支付、基金托管费的计提和支付、基金收益分配的提取及基金运营所需支取的其他各项费用等行为进行监督和核查。
(1)投资范围本基金投资范围主要为。
(2)托管人对管理人关联方交易的监督以管理人提供的关联方关系名单为限。
2、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本协议规定的行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并以书面形式对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说明违规原因及纠正期限,并保证在规定期限内及时改正。
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
托管人的监督责任仅限于发出通知,如基金管理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按照基金托管人的通知对违规行为进行纠正,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如因基金管理人未能及时改正或者造成委托资产损失的,基金托管人应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3、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其他重大违规行为,应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并将纠正结果报告基金管理人中国证监会。
4、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及《私募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投资比例和禁止投资行为进行监督。
(二)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的业务监督、核查1、根据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就基金托管人是否及时执行基金管理人合法合规的指令、妥善保管基金的有关财产、是否将基金财产分账管理、是否擅自动用基金财产等事项,对基金托管人进行监督和核查。
2、基金管理人发现基金托管人的行为违反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具体集合资产管理合同的规定,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托管人限期纠正。
基金托管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并以书面形式给基金管理人发出回函,说明违规原因及纠正期限,并保证在规定期限内及时改正。
基金管理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 督促基金托管人改正。
3、基金管理人发现基金托管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立即报告基金管理人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托管人限期纠正,并将纠正结果报告基金管理人中国证监会。
(三)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理人在业务监督、核查中的配合、协助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有义务配合和协助对方依照本协议对基金业务执行监督、核查。
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无正当理由,拒绝、阻挠对方根据本协议规定行使监督权,或采取拖延、欺诈等手段妨碍对方进行有效监督,情节严重或经监督方提出警告仍不改正的,监督方应报告基金管理人中国证监会。
三、基金财产的保管(一)基金财产保管的原则1、基金托管人按照规定代理开立基金财产的银行托管账户。
基金托管人对在基金托管人处开立的银行托管账户内的资金负有安全保管职责。
对于基金管理人在基金托管人之外开立的银行账户内的资金,基金托管人仅负责保管基金管理人提供的相关凭证。
2、基金托管人未经基金管理人的指令,不得自行运用、处分、分配基金的任何财产(不包含基金托管人托管资产开户银行扣收汇划费、结算费和账户维护费等费用)。
3、对于因为基金投资产生的应收资产,应基于基金财产产生的全部收入,包括但不限于股权转让收入、股权红利股息、存款利息、补贴收入等,管理人须提前通知托管人各类收入的预计到账时间,并按照要求划入托管账户,管理人负责各类收入的催收管理,托管人负责跟踪确认实际到账情况,发生未及时到账情况时,托管人应及时提示管理人进行催收。
4、基金托管人应当设立专门的托管部门,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配备足够的、合格的熟悉基金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负责基金资产托管事宜;建立健全内部风险监控制度,防范和减少风险。
5、除依据有关规定外,基金托管人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资产。
6、基金托管人不对处于自身实际控制之外的账户及财产承担责任。
(二)基金银行托管账户的开设和管理1、基金托管人应于管理运作起始日前,在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银行营业机构以管理人加产品联名开立专用存款账户作为本投资资产的银行托管专户。
基金管理人应根据法律法规及开户行的相关要求,为托管人开立银行托管账户提供必要协助。
本基金的银行托管账户的预留印鉴的印章由基金托管人保管和使用。
2、基金银行账户的开立和使用,限于满足开展本基金业务的需要。
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不得假借本基金的名义开立任何其他银行账户;亦不得使用基金的任何账户进行本基金业务以外的活动。
3、基金银行账户的开立和管理应符合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有关规定。
4、根据管理人的有效指令,基金托管人可以通过基金银行托管账户办理基金资产的支付。
(三)私募基金募集完毕后,基金管理人应将属于基金的全部资金划入托管人代理开立的基金银行托管账户。
(四)与基金资产有关的重大合同和股权凭证的保管1、与基金资产有关的重大合同的原件由基金管理人保管。
重大合同包括《私募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及其附件等。
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基金管理人在代表基金签署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时应保证基金一方持有两份以上的正本,以便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至少各持有一份正本的原件。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资产对外投资或对外签署的各种合同、协议、章程、决议、备忘录等法律文件及其附件,原件均由基金管理人保管,但基金管理人应向基金托管人提供加盖基金管理人公章的复印件。
2、基金管理人保留对外投资时形成的股权凭证或权利证明文件等原件,基金托管人不承担对上述文件的保管职责,或仅保管加盖基金管理人公章的复印件。
3、管理人所投资股权转让、变现或作其他处分,管理人须在三(3)个工作日内通知托管人,同时向托管人提供股权处置的书面证明文件,以及负责将股权处置资金足额、及时划入托管账户。
托管人应依据管理人提供的股权处置证明文件核对股权处置资金是否足额、及时到账。
4、甲方承诺对上述文件不得擅自转让、变现、抵质押或作其他处分,乙方不对因甲方的前述行为对基金所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5、管理人所投资股权可上市公开流通时,应提前由各方与管理人指定证券经纪商另行签署补充协议,具体约定股权上市后或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转让后的操作流程。
四、指令的发送、确认和执行(一)划款指令的内容1、管理人根据《私募基金合同》中规定的公司投资目标、投资方向和范围、投资策略、投资限制以及投资禁止行为等,编制《划款指令事项表》(附件1),明确各项划款指令内容,经协议三方确认后作为乙方执行划款指令的唯一依据。
2、在管理人向托管人发出投资划款指令之前,应向托管人提供与该项投资相关的各项法律文件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投资协议正本或加盖管理人公章的复印件;若管理人不能完整提供上述文件,托管人将暂缓执行指令直至管理人补齐所有文件;管理人有义务应托管人要求提供一切托管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书面说明、解释或承诺。
3、在托管人完整地接收到与投资相关的各项法律文件和资料之后,执行管理人的划款指令之前,应审核管理人的投资行为是否违背《划款指令事项表》的各项约定。
如果管理人的投资行为没有违背《划款指令事项表》的各项约定,托管人应在划款指令送达或视为送达并确认有效后在一(1)个工作日内执行划款。
4、托管人发现管理人的投资行为或日常运作违反《划款指令事项表》有关规定的,应停止执行划款指令,并在划款指令送达或视为送达后二(2)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提示函的方式通知管理人,指明违规事项,管理人收到提示函后二(2)个工作日内应予以正式回函,说明缘由并明确纠正期限。
如果管理人在规定期限内对违规事项仍未予纠正,托管人将以书面报告形式报告管理人。
5、管理人应保证上述与投资相关的各项法律文件和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和完整性,如因管理人提供的上述文件不合法、不真实、不完整或失去效力而影响托管人对《划款指令事项表》各项约定的审核或给管理人或任何第三人带来损失,托管人不承担任何形式的责任。
(二) 资金划拨的种类和方式1、管理人对托管资产的资金划拨包括投资资金划拨和非投资资金划拨,资金划拨通过划款指令(附件2)来完成。
划款指令系指管理人对托管资产进行投资或支付相关费用时,在甲方的授权范围内向乙方发出的资金划拨指令。
2、投资划款指令是指管理人进行对外投资时,向托管人发出的资金划拨指令,适用范围包括股权投资和其他投资。
3、非投资划款指令适用范围包括管理人各项费用和税收;公司的投资收益分配;其他符合《私募基金合同》及本协议约定的支出。
4、划款指令应由管理人加盖预留印鉴并由授权签发人签字(或盖名章)。
5、划款指令应先以传真形式发送给托管人,并在付款有效日期前将原件送达托管人。
(三)划款指令的发出和接收1、管理人应事先指定并向托管人提供有权签署划款指令的人员名单、权限,同时预留印鉴或签字样本(附件3)。
其名单或权限有变化时,管理人应提前三(3)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托管人并提供新的印鉴和签字样本,该变更将在托管人收到正式书面通知后正式生效。
2、托管人负责划款指令的接收,确保划款指令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托管人事先制作并向管理人提供划款指令接收人员情况表,列明托管人接收和处理人员的姓名、电话、传真等。
托管人上述接收和处理人员如果出现变化,应提前三(3)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管理人,并提供变更后的人员情况表。
该变更将在管理人收到正式书面通知后正式生效。
(四)划款指令的确认1、托管人仅对划款指令进行书面形式审查,验证指令的书面要素是否齐全,指令的印鉴或签名是否与预留印鉴或签名一致。
如为投资划款指令,则需根据投资协议核对划款金额、方式等是否一致;如为非投资划款指令,则需根据基金预算和其他法律文件核对划款金额、方式等要素是否一致,是否符合托管资产的支付范围,是否按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