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妇女权益保障法》宣传讲课稿
妇女权益保障法宣讲稿
妇女权益保障法宣讲稿尊敬的各位女士,先生们:大家好!今天,我非常荣幸地为大家讲解妇女权益保障法。
作为中国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这项法律为保护和促进妇女权益的实现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
首先,让我们来了解妇女权益保障法的主要内容。
这一法律明确规定为保障妇女的平等权利和机会,预防和惩治各种形式的妇女歧视和侵害行为,推动男女平等与社会进步。
具体而言,妇女权益保障法包含了以下几个方面:一、保护妇女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
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男女差别为由,对妇女实施侵害行为或歧视行为。
同时,法律还规定了各种保护妇女权益的具体措施,比如规定性骚扰、家庭暴力等行为是禁止的,为妇女提供了法律保证。
二、促进妇女的社会地位提升。
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保障妇女平等参与社会和经济生活。
比如在就业方面,各级政府应当制定扶持女性就业的相关政策,保证妇女获得平等的就业权利。
三、加强妇女权益保障的监督和法律责任追究。
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监督机制,及时发现、查处对妇女权益的非法侵害行为,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
同时,法律还规定对侵犯妇女权益的行为进行法律追究,确保侵权行为得到及时的制裁和纠正。
除此之外,妇女权益保障法还包含了如何宣传和普及妇女权益保障法的相关规定、以及如何实施妇女权益公益诉讼等措施。
这些措施都为保障妇女权益提供了有效的法律依据和手段。
那么,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又应该如何积极维护妇女权益呢?以下几点供大家参考:一、增强妇女权益保障的认识。
只有全面了解妇女权益保障法以及其相关规定,才能将法律运用到实际生活中,并且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权益。
二、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切勿过于相信他人,并要时刻保持警惕。
如遇到对妇女进行性骚扰、家庭暴力等行为,一定要及时报警,并妥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积极参与到维护妇女权益的组织和活动中。
维护妇女权益不是个人的事情,我们需要积极参与到各种组织和活动中,发出有力的声音。
妇女权益保障法讲座稿
妇女权益保障法讲座稿[注意:由于无法确定具体格式要求,下文以议论文的形式来撰写妇女权益保障法讲座稿。
]妇女权益保障法讲座稿尊敬的各位听众,大家好!今天我非常荣幸能够在此向大家分享关于妇女权益保障法的相关内容。
妇女权益保障法作为一项重要法律,对于促进性别平等、保护女性权益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在接下来的讲座中,我将从法律的背景、内容以及重要意义三个方面来为大家详细介绍。
一、法律背景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出台源于对于妇女权益的认识和保障的需要。
尽管在过去几十年间,世界各国在妇女权益方面取得了一些进展,但仍然存在着性别不平等、婚姻家庭暴力、职场歧视等问题。
因此,为了进一步完善法律保护机制,根据我国实际情况,妇女权益保障法应运而生。
二、法律内容妇女权益保障法包含了多个方面的内容,其中最核心的是针对婚姻家庭暴力的保护措施。
该法律明确规定了对于家庭暴力行为的惩罚和保护措施,并强调了防止家庭暴力行为的重要性。
此外,妇女权益保障法还保障了女性在婚姻、财产、继承等领域的平等权益,并明确规定了针对性别歧视的禁止行为和相应的制裁措施。
此外,妇女权益保障法还强调了女性在就业、教育、健康等领域的权益保护。
该法律规定了对于性别歧视行为的禁止和惩罚措施,并且鼓励和支持女性参与各个领域的发展。
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出台,可以说是推动我国社会向着更加平等和包容的方向迈进的重要一步。
三、法律意义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出台对于促进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具有深远的意义。
首先,该法律的出台有助于缩小性别差距,促进性别平等。
通过制定明确的法律条文,可以更好地保护妇女的权益,并明确了违反性别平等原则行为的法律责任,使得社会对于这些问题有了更高的重视。
其次,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出台有助于构建和谐的家庭和社会环境。
通过对于婚姻家庭暴力的严厉打击,该法律有助于减少家庭暴力案件的发生,并保护受害者的权益。
这不仅有利于促进家庭的稳定和幸福,也有助于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石。
最后,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出台有助于提升女性在社会各个领域的地位和能力。
妇女权益保障法宣讲
妇女权益保障法宣讲一、引言妇女权益保障法是我国第一部专门保障妇女权益的法律,自2005年实施以来,对于推动妇女地位的提升、促进妇女全面发展、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因此,宣讲妇女权益保障法对于普及法律知识、提高公民意识、推动社会进步具有积极意义。
二、法律背景1. 制定背景我国长期存在着男尊女卑的思想观念和传统文化影响,导致妇女在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长期处于不平等地位。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国先后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1980年)等一系列相关法律。
但是,在实践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如性别歧视现象依然存在,婚姻家庭暴力事件频发等。
因此,制定专门保障妇女权益的法律显得尤为必要。
2. 制定过程《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制定经历了多年的酝酿和讨论。
1992年,全国妇联、司法部等部门联合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草案)》,并于1993年提交全国人大审议。
但是,由于一些原因未能通过。
随后,相关部门对草案进行了修改和完善,并于2001年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
三、法律主要内容1. 基本原则《妇女权益保障法》明确规定了“男女平等”、“尊重和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消除一切形式的性别歧视”等基本原则,为保障妇女权益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2. 保护范围《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所有在我国境内的妇女都应该受到平等的待遇,并且不受任何形式的歧视。
同时,该法还规定了对于涉及到妇女权益方面的问题,如就业、教育、医疗、社会福利、家庭暴力等方面都应该得到有效的保护。
3. 主要措施为了落实《妇女权益保障法》的相关规定,该法还规定了一系列主要措施,如鼓励妇女参加经济建设、加强对于妇女教育的投入、加强对于家庭暴力等问题的打击力度等。
四、宣讲重点1. 男女平等男女平等是《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基本原则之一。
在宣讲中,应该重点强调男女平等的意义和作用,并且提醒大家不论在工作、生活还是学习中都应该尊重和支持性别平等。
三八妇女节暨妇女权益保障法治讲座PPT模版
妇女享有的特殊权益
• 安全和健康保障的权利 • 不因某些特殊事由被辞退和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 特殊时期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 离婚时照顾妇女的住房权 • 离婚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时
妇女享有的特殊权益
• 离婚时处理财产时照顾女方的权益 • 作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特殊时期不受逮捕的权利 • 即使罪该判处死刑,但在特殊时期有不被判死刑的权利 • 禁止对妇女实施性骚扰。 受害妇女有权向单位和有关机关投诉 • 妇女的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肖像权等人格权受法律保护。
同居关系的法律效果
• 双方均无配偶,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法院不予受理 •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
(《婚姻法解释(二)》第1条) • 同居期间所生子女与父母具有父母子女关系 • 同居期间,双方共同取得的财产按照按份共有处理,一方取得的财产归其个人所有 • 同居者相互不享有配偶权、继承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虽然规定了 禁止家庭暴力的规定,但是可操作性不强。中国妇联的一项抽样调查表明,家 庭暴力现象在我国具有相当的普遍性,它不仅发生在夫妻之间,还多发于父母 与未成年子女、成年子女与年迈父母之间。全国2.7亿个家庭中,遭受过家庭 暴力的妇女已高达30%,其中,施暴者九成是男性。每年有近10万个家庭因家 庭暴力而解体。我从业以来代理的离婚案件,大多数是存在着家庭暴力。
彩礼问题
• 新的司法解释做了如下规定:有三种情形可以请求返还彩礼
• 双 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 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 共同生活,后又离婚的 • 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后来又离婚的。这三种情况下,男方可以请
妇女权益保障法讲座讲稿(精选多篇)
妇女权益保障法讲座讲稿(精选多篇)第一篇:妇女权益保障法讲座讲稿中国古代神话中美丽传神的“女祸补天”的故事,讲述了人类的始祖是一位擎天立地的女性,她“抟黄土作人”,并“炼五色石补苍天”。
从此,诞生了人类社会,但在现实的社会原始的象形文字中“女”字的造型是一个跪着的奴隶,后来经过15次的演变,才成为今天的“女”字,不过仍能看出跪着的痕迹。
直到1949年新中国成立,中国妇女的地位才得到根本性的改变,这种改变不仅体现在日常生活中方方面面,而且还体现在妇女的法律地位上。
具有临时宪法性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中就庄严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废除束缚妇女的封建制度、妇女在政治、经常、文化、教育、家庭、社会等各个方面,均有与男子平等权利,实行男女婚姻自由”,妇女照样能参政议政,参加生产、接受文化教育、家庭中地位平等,有的女人主内的同时也在主外,实现毛泽东提出的“妇女能顶半边天”的宣言,并破除了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的封建思想,享受着婚姻自由的法律地位,即结婚自由、离婚也自由。
1995年国务院颁布《中国妇女发展纲要》,明确了1995——xx年中国妇女发展的任务和目标。
如今,又出台了《中国妇女发展纲要》,明确了xx——xx年妇女发展的任务和目标。
但是,由于传统观念、传统势力的影响,妇女权益法律上的平等和事实上的平等还存在着一定的距离,这是我们必须正视的一个现实,不过通过我们全社会的努力,我们妇女同胞们的维权意识的不断提高,必将推动中国的妇女事业取得新的更大的进步。
下面让我们一起从妇女的政治权利、劳动权利、教育权利、人身权利、婚姻家庭权利和计划生育与妇女健康权利等六个方面学习相关的法律规定。
一、政治权利1、《宪法》规定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家庭等各个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培养和选拔妇女干部。
妇女政治权利的现实性是有目共睹的,如:雅芳公司的总裁钟冰娴女士,再如(举例)。
2、《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对有关保障妇女权益的批评或者合理建议,有关部门应当听取和采纳,对有关侵害女权益的申诉、控告和检举,有关部门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压制或者打击报复。
妇女权益保障法讲座讲稿(通用5篇)
妇女权益保障法讲座讲稿(通用5篇)妇女权益保障法讲座讲稿各位领导、各位同志:大家好!今天,我很荣幸能代表在大会上发言,此时此刻我最想说的是:作为一名医院的董事,我感到很自豪。
在一眼这块沃土上,我们将一起并肩耕耘,挥洒汗水,建设着美好的家园,共同创造幸福的生活。
今天,我代表的不是我个人,而是代表医院所有即将为本院的发展奉献着青春和汗水的女职工。
在此,我谨代表本院女职工们向关心女职工工作和生活的领导致以诚挚的感谢,谢谢你们!我们医院是县委、县政府提出的幸福的重点招商引资项目之一。
由北大国际医疗集团投资8000万元人民币创办的一所集医疗、教研、预防、保健、咨询为一体的现代化综合性医院。
我们将秉承一切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以发展医学技术,保障人民群众健康,作为我院几代医务工作者不懈的追求。
我们将始终坚持敬业务实,求精争先,团结奉献,博爱至诚的医院精神,百折不挠,上下求索,致力于疾病防治、医学研究、医学教育和医院管理,为全市的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留下一串串坚实有力的足迹。
伟大的女性,要付出巨大的牺牲,你是否愿将你的毕生精力投到医院伟大的事业中去呢姐妹们,愿你奋发,愿后来的人在伟大的行列中看到你的踪影,更愿她们对你说:我赞美你伟大的女性!【篇五】妇女权益保障法讲座讲稿很荣幸今天能有机会与大家一起共同学习、探讨妇女权益保障方面的问题。
涉及妇女权益保障的专题很多,根据领导的要求和时间安排,今天我只讲家庭暴力一个专题。
在进入专题之前,为使大家对我国的妇女权益保障有一个初步的了解,我先介绍一下我国现行保障妇女权益的法律体系。
我国现行保障妇女权益的法律体系新中国成立、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不断加大创制保障妇女权益法律法规的力度,保障妇女权益的法律体系已初具规模,基本形成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根据,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为主体,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在内的一整套保障妇女权益和促进妇女发展的法律体系。
关于妇女权益保障法讲座讲稿
关于妇女权益保障法讲座讲稿尊敬的各位领导、女士们、先生们:大家好!今天我来介绍一种旨在保障妇女权益的法律,那就是妇女权益保障法。
妇女权益保障法是为了保护、促进妇女的平等和权益而制定的,是一部特别针对妇女权益的法律。
下面,让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妇女权益保障法。
一、妇女权益保障法的起源和背景众所周知,中国社会历来存在着对女性的歧视和不平等待遇。
在改革开放的年代,我国对于妇女的权益保障力度逐渐增强,先后通过实施《关于加强妇女工作殊功的若干决定》、《妇女权益保障法》、《妇女权益保障条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来保障妇女权益。
而妇女权益保障法在这些法律法规中,是保障妇女权益的重要法律之一。
二、妇女权益保障法内容介绍妇女权益保障法是在1992年10月28日通过的,法律共有七章,八十条。
下面,我们将为大家介绍这七章的主要内容。
第一章:总则第一章主要是对妇女权益保障法的表示和解释。
它规定了妇女权益保障法的适用范围和目的,对于妇女权益保护的法律原则和指导思想进行了阐述和说明。
第二章:基本权利第二章主要规定的是对于妇女的基本权利的保障。
包括了妇女的平等权利、休息制度、平等教育机会、职业教育机会、劳动保护、社会保险制度、健康保障、结婚和家庭权利的保障等内容。
通过该章节的规定,保障妇女的基本权利,让妇女可以享有同男性一样的平等权利。
第三章:妇女价值和社会地位的提高第三章主要是对妇女的价值和社会地位的提高进行了规范。
它通过强化对妇女劳动参与的保障和支持,提升妇女的社会地位和价值。
对于妇女的职业培训和发展机会进行了确认和强化,以进一步提高妇女的社会地位和价值。
第四章:对妇女的保护第四章主要是关于对妇女的保护和维护。
对于妇女在各种环境下的保护和维护包括了对于身体、心理、经济、社交、宗教等方面的保护和维护。
通过该章节的规定,保障妇女在生活和工作中的权益,消除妇女遭受暴力和歧视的现象。
第五章:妇女组织第五章主要是关于妇女组织的成立和维护。
妇女权益保障法村委会宣传稿范文
妇女权益保障法村委会宣传稿范文妇女权益保障法村委会宣传稿范文尊敬的村民朋友们:大家好!我是你们的村委会,为了进一步加强妇女权益保障工作,保障妇女们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特向大家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下面就让我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这部重要法律的相关内容。
一、法律背景和意义《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是我国第一部专门保护妇女权益的法律,于1992年正式颁布。
这部法律的出台,标志着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一步向前迈进,在法律层面上确立了保障妇女权益的基本原则和具体措施,为妇女们争取平等权益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这部法律的出台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它明确了男女平等的基本原则,禁止任何形式的性别歧视和违反妇女合法权益的行为,为妇女们争取平等就业、平等参与决策等权益提供了法律保护。
该法规定了加强社会对妇女权益保障工作的支持和监督,建立了相应的法律责任追究机制,保障妇女权益的落实。
该法还加强了对妇女家庭暴力、性骚扰等侵害妇女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打击和惩治,为妇女们提供了法律保护的信心和保障。
二、法律主要内容和要求1. 平等权益保障:《妇女权益保障法》明确规定,男女在就业、教育、健康等方面享有平等权益,禁止任何形式的性别歧视。
它要求各级政府和社会组织采取积极措施,消除妇女权益受侵害的各种行为。
2. 社会支持和服务保障:法律规定,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对妇女工作的指导和支持,提供必要的社会服务和福利,鼓励社会资金和资源投入到妇女事业中。
它也明确了公共场所应当设置母婴设施,为妇女提供更好的便利和保障。
3. 家庭暴力和性骚扰的禁止:该法规定了对于侵害妇女权益的家庭暴力、性骚扰等行为的打击和制裁措施,并要求公安机关和司法机构加强对这类犯罪行为的处理和惩治。
4. 教育和宣传工作:法律强调了加强对全社会的妇女权益保障知识宣传和教育工作的重要性。
各级政府、社会组织和学校要积极开展相关活动,提高人们的妇女权益保障意识和法律素养。
新《女性权益保障法》讲座稿
新《女性权益保障法》讲座稿
根据最近通过的新《女性权益保障法》,我们把握住了推动性
别平等的历史时刻。
这个法律为保护女性权益、促进性别平等设立
了重要基础。
以下是我将要在讲座中介绍的主要内容:
1. 法律背景
- 介绍新《女性权益保障法》的通过背景和立法目的。
- 强调政府重视女性权益保护的态度和倡导性别平等的重要性。
2. 关键条款解读
- 解释法律中关键条款的含义和效力。
- 强调法律保护妇女免受性别歧视,包括在就业、教育、家庭
关系等方面。
- 强调法律禁止性别暴力行为,包括性侵犯、家庭暴力等。
3. 法律执行与监督
- 介绍法律执行机构的职责和权力。
- 强调社会各界参与监督,共同维护法律实施的公正性。
4. 社会宣传与教育
- 强调提高性别意识和促进性别平等的重要性。
- 介绍相关教育和宣传活动的开展。
5. 实施前景与挑战
- 分析新《女性权益保障法》的实施前景。
- 探讨可能面临的挑战和解决方案。
通过这个讲座,我们希望进一步提升大家对新《女性权益保障法》的了解,增强对性别平等的关注与支持,共同为构建一个公正、平等的社会而努力。
谢谢大家。
(Note: This is a sample response and the content provided is for illustrative purposes only. The actual content of the document may vary.)。
妇女权益保障法专题讲座资料
妇女权益保障法专题讲座资料随着社会的进步和人们对于平等和公正的追求,妇女权益的保障成为了社会发展的重要议题。
为了加强对于妇女权益的法律保护,我国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以下简称妇女权益保障法)。
本文旨在对该法律的基本情况及其实施有关问题进行阐述,以期为广大读者提供有价值的妇女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和参考。
一、妇女权益保障法的立法背景和基本情况1. 立法背景妇女权益保障法于1992年9月10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通过,是我国第一部专门涉及妇女权益保障的法律。
该法旨在保障和促进妇女的合法权益,倡导男女平等,防止和制裁对妇女的歧视和暴力行为。
2. 主要内容妇女权益保障法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保障妇女享有平等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权利;(2)防止和惩治妇女遭受的暴力侵害和非法侵占财产;(3)预防和消除对妇女的歧视;(4)增强妇女参加社会、经济、文化活动的能力等。
3. 适用范围妇女权益保障法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妇女,包括农村和城市的妇女,适用于妇女成员的家庭、单位和团体等。
二、《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实施1. 法律监督机构为确保妇女权益保障法的有效实施,我国设立了相关的法律监督机构。
主要有:(1)全国妇联:是负责全国妇女工作的群众组织,在维护和促进妇女权益保障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如对妇女权益案件的调解等;(2)司法机关:是保障妇女权益的主要执法部门,负责对于妇女权益保障方面的案件进行调查、审理和判决等;(3)公安机关:是依法打击对妇女权益的犯罪行为的执法部门。
2. 实施问题在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的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包括:(1)法律意识不够:部分妇女对于自身权益的认知不足,缺乏对于妇女权益保护法律的了解;(2)执行力度不足:部分司法机关和执法部门对于对妇女权益保护法律的执行力度不够,没有及时处置妇女权益侵害案件;(3)呼吁声不断:尽管我国已经有了妇女权益保障法,但是仍然有很多人呼吁提高对于妇女权益的保障力度,为女性创造更加公平的发展环境和机会。
妇女权益知识宣传活动讲稿
妇女权益知识宣传活动讲稿一、引言妇女权益是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因素之一。
然而,在当今世界上,仍然存在许多妇女受到歧视、暴力和剥削的情况。
为了提升妇女权益的意识和保障妇女的权益,我们组织了这次妇女权益知识宣传活动。
本次活动旨在向大家介绍妇女权益的重要性,探讨妇女现状以及推动妇女权益的途径和策略。
二、妇女权益的重要性2.1 社会稳定与妇女权益妇女权益的保障对于社会的稳定和发展至关重要。
妇女在社会经济发展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她们是家庭的中流砥柱,也是社会的重要劳动力。
如果妇女权益无法得到保障,她们将面临经济困境、教育机会的限制以及社会地位的下降,这将导致社会不公平和不稳定。
2.2 妇女权益与经济发展妇女的参与和贡献对于经济的发展是至关重要的。
研究表明,当妇女的权益得到保障并能够参与经济活动时,国家的经济增长率会显著提高。
妇女在经济中的地位提高将推动社会的进步,促进社会的繁荣和发展。
三、妇女权益的现状3.1 妇女受到的暴力和歧视在许多国家和地区,妇女仍然面临着暴力和歧视的问题。
强奸、家庭暴力、性别歧视等问题依然存在,给妇女的身心健康带来了巨大的伤害。
我们应该共同努力,消除这些不公平待遇,为妇女创造一个平等、尊重和安全的环境。
3.2 妇女在就业和职业发展中的挑战妇女在就业和职业发展中面临着许多挑战。
性别歧视、职业限制、工资差距等问题使得妇女在工作中难以得到平等的机会和待遇。
我们应该倡导公平就业,消除性别歧视,为妇女提供平等的职业发展机会。
3.3 妇女在政治和决策中的参与度妇女在政治和决策中的参与度仍然相对较低。
尽管妇女组织和国际社会一直在努力推动妇女参与政治的权益,但在许多国家和地区,妇女在决策层面上的代表性仍然不足。
我们应该鼓励和支持妇女参与政治和决策,并为她们提供更多的机会和资源。
四、推动妇女权益的途径和策略4.1 法律和政策的制定与执行制定和执行有利于妇女权益保护的法律和政策是推动妇女权益的基础。
三八妇女节法律宣讲范文
三八妇女节法律宣讲范文尊敬的各位女士们,今天我们欢聚一堂,共同庆祝三八妇女节。
三八妇女节,是全球妇女群体的节日,也是集中反映妇女群体生活、工作、政治等方面地位的日子。
在这个特别的日子里,我们将就相关妇女权益的法律保护问题展开宣讲,希望通过法律知识的普及,让更多的女性朋友了解自身权益和法律保护,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妇女权益保护法律体系我国的宪法和法律体系中明确规定了保护妇女权益的相关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反家庭暴力法》、《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等。
这些法律法规为保障妇女权益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基础,对妇女在婚姻家庭、劳动就业、教育培训、社会保障、健康医疗、政治参与等方面权益的保护作出了明确规定。
在婚姻家庭方面,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了婚姻家庭的基本原则和规范,保护了妇女在婚姻关系中的合法权益。
在劳动就业方面,我国有关劳动法规定了妇女在就业岗位上的平等权利,禁止性别歧视,保护女性职工的合法权益。
在教育培训、社会保障、健康医疗方面,相关法律法规也明确了妇女的权益保护措施和政策支持。
在政治参与方面,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了妇女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权利,并为妇女参政提供了政策支持和保障。
二、妇女权益保护的重要性妇女权益保护事关亿万家庭的幸福和社会的稳定与和谐。
我们知道,妇女在家庭生活、子女教育、职业发展等方面承担着重要的责任,她们的身心健康、生活幸福与否直接影响着整个家庭的和睦与安定。
而家庭的和谐则是社会稳定的基础,对于国家和社会的繁荣稳定有着深远的影响。
然而,现实中,妇女权益受到的侵害和歧视现象依然存在。
比如,婚姻家庭中的家庭暴力问题、就业领域的性别歧视、妇女在政治参与和决策方面的不足等,都是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因此,加强法律宣传和知识普及,提高妇女对自身权益的认识和维护能力,显得尤为重要。
三、提高妇女权益保护意识的途径1. 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
妇女节法律讲座
妇女节法律讲座所有在座的同志们:大家好!我很高兴参加今天五星村组织的庆“3.8”妇女节活动,根据安排,由我给大家做一次村民权益保护法律讲座,希望大家相互交流学习。
为了增强广大妇女的法律维权意识,进一步发挥广大妇女在“和谐社会”建设中的生力军作用,充分展示妇女与时俱进的时代风貌。
关注妇女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我们五星村“民主法治示范村”在重庆市范围内的先进和模范带头作用。
我今天将通过相关法律法规的讲座,专题就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做些法律宣传,旨在增强妇女儿童法律意识,创建平安社区。
我主要讲二点,大约30分钟。
一是妇女儿童究竟有哪些权益,二是当权益受到侵犯时如何维权。
一、妇女、儿童以及老年人法律规定有哪些权益。
我们天天都在讲要保护好妇女、儿童、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可是大家知不知道自己有哪些权益呢,我简明扼要讲一下。
1、【妇女法律权益】我国非常重视运用法律手段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
首先,在我国根本大法《宪法》作出了原则性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生活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
”“国家保护妇女的权利和利益,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培养和选拨妇女干部。
”《妇女权益保障法》又进一步对妇女的政治权利、文化教育权利权益、劳动权益、财产权益、人身权利和婚姻家庭即六大基本权益方面作出详细而明确的规定,并对侵害妇女的合法权益和情况,造成损失的大小、危害的轻重,规定了依法承担的法律责任。
同时在《婚姻法》、《母婴保健法》、《民法通则》、《工会法》、《劳动法》、《刑法》等法律也多方面相应地作出规定。
在国际上,我国参加了《消除对妇女一切歧视公约》、《男女工人同工同酬公约》等国际公约,为保护妇女合法权益展示了大国风范。
下面我就与我们最息息相关的三点展开来讲:(一)婚姻自主权(结婚离婚自由,不允许包办婚姻,这个比较好理解)。
(二)妇女在孕期和分娩后或妊娠后受保护的权利,我国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和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三八妇女节权益保障宣讲稿范文
三八妇女节权益保障宣讲稿一、前言三八妇女节是全球范围内广泛庆祝的女性节日,旨在弘扬妇女的权益和平等地位。
作为一个具有深远意义的传统节日,三八妇女节的宗旨是为妇女争取平等待遇、消除性别歧视、提高妇女参与社会、政治和经济活动的意识。
在这个特殊的时刻,我们要重申妇女权益的重要性,呼吁社会各界一起努力,保障和促进妇女的权益。
二、妇女权益的现状妇女在社会、政治和经济领域依然面临许多挑战和不平等待遇。
在工作场所,性别歧视和薪资差距依然存在。
女性在留学和科研领域的比例较低,缺乏参与决策的机会。
此外,妇女还面临家庭和职业平衡的困扰,如育儿和家务负担等。
妇女权益的保障工作仍然任重而道远。
三、妇女权益的重要性1.社会稳定与发展:妇女是一个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保障妇女的权益可以促进社会的平稳发展和稳定。
2.公平与正义:妇女是人类的平等一部分,公平与正义要求社会对妇女平等对待,消除性别歧视。
3.经济发展:妇女是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促进妇女的参与和权益保障可以提高国家的综合竞争力。
4.教育与文化:保障妇女的权益可以促进妇女的教育和文化素养提高,为社会发展培养更多优秀的人才。
四、妇女权益保障的重要措施1.立法保障:加强相关妇女权益的法律法规建设,确保妇女享有平等的权益和机会。
2.宣传教育:加强对妇女权益保障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妇女权益保障的意识和理解。
3.职业平等:建立和完善相关政策,保障妇女在职场的平等权益,消除性别歧视。
4.家庭关怀:加强家庭关怀政策的建设,为妇女提供更好的育儿和家务支持,实现家庭和职业的平衡。
5.社会支持:建立健全妇女权益保障的支持机制,提供妇女权益保障的相关服务和援助。
五、展望与呼吁妇女权益保障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在三八妇女节这个特殊的日子里,我们呼吁社会各界共同努力,加强妇女权益保障工作,消除妇女面临的不平等待遇和歧视。
只有在实现妇女权益保障的基础上,我们的社会才能更加公平正义、稳定和繁荣。
衷心祝愿全国妇女节日快乐,为妇女权益保障工作付出更多努力,共同建设一个更加平等、美好的社会!参考资料1.United Nations. International Women’s Day. [链接 1]2.National Bureau of Statistics of China. Gender Statistics at aGlance 2018. [链接 2]3.United Nations Women. The Beijing Platform for Action. [链接 3] [链接 1]: [链接 2]: [链接 3]:。
妇女维权讲稿
妇女维权讲稿第一篇:妇女维权讲稿妇女维权讲稿景东县妇联副主席杨迎春各位妇女同胞们:大家好!就此机会,我站在妇联组织的角度,给大家简单讲一些妇女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方面的知识。
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和残疾人是社会的弱势群体,国家专门制定法律法规保障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这些法律明确规定了弱势群体的所享有的权利及其侵犯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其中《妇女权益保障法》明确规定了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妇女享有六大权益,即:政治权利、文化教育权、劳动和社会保障权、财产权、人身权和婚姻家庭权。
所谓政治权利指的是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比如,村委会换届时,只要是年满18周岁的本村村民,无论男女都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男女都可以被选为村干部,不是说只有男村民才能当选村主任,女村民不能当,只要有能力,男女都可以。
而且法律还专门规定,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妇女应当有适当的名额。
各级人大代表代表中,应当有适当数量的妇女代表。
各级各部门在选拔干部时应当有适当数量的妇女担任领导成员。
这是我们女人应该享有的一项政治权利。
所谓文化教育权是指接受教育的权利。
《义务教育法》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父母就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必须履行保障适龄女性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
在农村很容易出现重男轻女的思想,只给男孩上学,不给女孩上学,这是不允许的,如果出现这种情况,女儿可以向教育部门反映,由教育局责令限期改正。
这是法律对女性接受教育权的保护。
所谓劳动和社会保障权指的是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得到社会保障的权利。
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劳动权利和社会保障权利。
用人单位录用女职工时,应当依法与其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中不得规定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的内容。
禁止录用未满十六周岁的女性未成年人。
大家外出打工时要注意维护自己的劳动和社会保障权。
或者是女儿外出打工要提醒她们注意维护自己的劳动和社会保障权。
妇女权益保护法治讲座讲稿
妇女权益保护法治讲座讲稿
尊重妇女权益,保护妇女合法权益,是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
为了加强对妇女权益的保护,我国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并不断完善和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实施。
在这个背景下,我们有必要深入了解妇女权益保护法治的相关知识。
妇女权益保护法治的基本原则是平等、公正、合法。
这意味着,无论是男性还是女性,都应该在法律面前平等,享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
同时,法律应该公正地对待妇女,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
此外,法律的制定和实施应该符合法律的规定,不得违反法律的原则和规定。
妇女权益保护法治的内容包括多个方面。
其中,最重要的是保护妇女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劳动权利和政治权利。
在人身权利方面,法律应该保护妇女的生命、健康、自由和尊严。
在财产权利方面,法律应该保护妇女的财产权利,禁止侵犯妇女的财产权利。
在劳动权利方面,法律应该保护妇女的劳动权利,禁止性别歧视和性别暴力。
在政治权利方面,法律应该保护妇女的政治权利,鼓励妇女参与政治活动,提高妇女的政治地位和影响力。
妇女权益保护法治的实施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政府应该加强对妇女权益保护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妇女权益保护的意识和能力。
同时,政府应该加强对妇女权益保护的监督和管理,保障妇女权益得到有效的保护。
社会各界应该积极参与妇女权益保护的工作,共同
营造尊重妇女、保护妇女权益的社会氛围。
妇女权益保护法治是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也是我们每个人应该关注和支持的事业。
只有全社会共同努力,才能够实现妇女权益的有效保护,让妇女在社会生活中得到更加公正、平等、自由和尊重的待遇。
3.8妇女节普法讲稿
3.8妇女节普法讲稿各位女士们,好!今天是3月8日,也是国际妇女节,为庆祝这一特殊的日子,我们特别邀请了专业的律师来为大家讲解一些普法知识,以增强我们的法律意识,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首先,让我们了解一些关于妇女权益的法律常识。
妇女权益是现代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基本人权之一。
我们中国的妇女权益得到了宪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力保护。
例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规定了禁止性别歧视、保护女性劳动权益、加强女性职业技能培训、维护妇女生育权益等方面的内容。
同时,我们也应该在日常生活中加强法律意识,了解自己的权益和利益。
接下来,我们来了解一些关于性骚扰的法律常识。
性骚扰是指在工作、学习及日常生活中,针对他人的性别、性别特征的歧视、侮辱、威胁、恐吓和其他性语言或性行为的一种行为。
经过长期的法律实践和理论研究,我国逐步确立起以保护妇女权益为目的的性骚扰诉讼机制。
在量刑上,我国依法禁止所有形式的性骚扰,行为人可被处以行政或刑事处罚。
同时,我们也要了解一些关于家庭暴力的法律常识。
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发生的,婚姻、养育、赡养等关系的暴力行为,包括言语暴力、打击、恐吓、强制性行为、财物破坏等。
我国自2001年起颁布实施《反家庭暴力法》,对于家庭暴力的行为人给予了不同程度的处罚。
对于被侵害的妇女,法律也进行了有力的保护措施。
最后,我们来认识一些关于妇女就业的法律常识。
女性在参加就业的过程中,应该得到平等的待遇。
妇女的就业机会、职位以及工资待遇应该和男性平等。
此外,女性在婚育方面选择延迟生育,应当受到单位和社会的理解和支持。
双重压力下女性应当取得同等的职业能力,来保护自己的利益。
总的来说,妇女权益是一个十分重要的议题,也是保障人权的重要方面。
我们每个人应该在自己的日常生活中积极维护自己的权益,并加强法律意识,了解和学习有关的法律知识,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和身边的人。
最后,祝愿全体女性朋友们在这个特殊的日子里,能够在家庭、工作上都越来越幸福、成功!。
三八节法律知识讲座
三八节法律知识讲座三八节是国际妇女节,也是国内的传统节日之一、在这一天,人们常常会组织各种庆祝活动,向女性朋友们致以节日的祝福,并举办各类讲座活动,以提高女性的法律知识和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
下面是一场关于法律知识的三八节讲座,总字数1200字以上。
标题:法律保护女性权益的重要性尊敬的女士们,先生们:大家好!首先,我要向在座的各位女士们致以最诚挚的节日祝贺,今天是您们的节日,国际妇女节,同时也是向我们伟大而充满智慧的女性朋友致敬的日子。
为了更好地庆祝这一重要节日,同时也为了提高女性朋友们的法律意识和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今天我将为大家带来一场关于法律知识的讲座。
首先,我想强调的是法律的普及对每个人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
不论是男性还是女性,我们都应该了解法律的基本原则和规定,这样才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而女性作为社会的一员,更应该加强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因为女性在社会生活中常常会面临一些特殊的问题和挑战。
首先,我将谈论一下家庭和婚姻方面的法律知识。
大家都知道,家庭是社会的基本单位,婚姻是家庭的基石。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有一些女性朋友因为对婚姻法律知识的缺乏,导致在婚姻中受到一些不公平对待。
比如,一些女性朋友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规定不清楚,导致在离婚时无法保障自己的权益;又比如,一些女性朋友对于婚姻中家庭暴力的法律保护措施不了解,导致在家庭暴力事件中无法得到及时的帮助和保护。
因此,女性朋友们有必要了解婚姻法律的基本原则和规定,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其次,我将谈论一下就业和职场方面的法律知识。
随着社会的发展,女性在职场上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然而,在职场中,女性常常会面临一些性别歧视和性骚扰的问题。
尽管法律明文规定了禁止性别歧视和性骚扰的规定,但是很多女性朋友依然对自己的合法权益缺乏足够的了解,导致在遇到这些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因此,女性朋友们有必要了解就业和职场方面的法律知识,以便在遇到问题时能够及时寻求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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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节妇女权益保障法》宣传讲课稿大家好,我是来自XXXXXX的XXX,很高兴能够来到这里给大家讲课,今天我们主要讲与妇女同志们密切相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以及《婚姻法》的相关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是我国第一部以妇女为主体,全面保护妇女合法权益的基本法,它是我国人权保护法律的重要组成部分。
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十多年来,对促进男女平等、保护妇女权益、禁止性别歧视发挥了积极作用。
我们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论述妇女的权益:(1)、财产权益方面,针对近年来各地集中反映的农村妇女土地承包经营、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男女不平等的问题,在农村土地承包法关于保护妇女土地承包权益规定的基础上,突出了对农村妇女的土地承包和相关经济利益的保护。
《实施办法》第22条规定:“农村土地承包及宅基地使用,妇女与男子依法享有平等的权利。
土地承包中应当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侵害妇女应当依法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农村妇女结婚、离婚的,其宅基地由户口所在村予以解决。
”(2)人身权利方面,立足于解决妇女人身权利保护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完善妇女人身权利的保障制度,对利用妇女进行淫秽表演、在媒体上贬损妇女人格、性骚扰等予以禁止。
(3)婚姻家庭权益方面,我国目前对家庭暴力的界定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制限制人身自由或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
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实施办法》第28条为;“禁止对妇女实施家庭暴力。
由于男方或者其亲属的违法、犯罪行为,给女方造成人身伤害、精神损害和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公安机关应当依法受理家庭暴力受害者的报警求助,对于殴打、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的家庭暴力行为,应当及时制止,依法处置;对轻微的施暴行为,应当会同有关部门采取积极措施,共同做好批评教育工作;对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依法给以处罚;对触犯刑律的,应当立案侦查;对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应当告知报案人或受害人向法院自诉。
民政、司法等部门及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为受害妇女提供救助,不得相互推委。
禁止家庭暴力的措施:(1)加大行政机关干预家庭暴力的力度,开展反家庭暴力的多机构合作。
(2)强化对家庭暴力的司法救济。
(3)完善反家庭暴力的法律体系。
二、新修改的《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妇女享有的权利 1、妇女五个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2条第1款规定,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
2、妇女享有自己特殊的权益,在第2条第3款又规定:“国家保护妇女依法享有的特殊权益”。
具体而言,妇女不仅在政治、文化教育、劳动、财产、人身、婚姻家庭等各方面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而且在某此方面还享有自己特殊的权益。
这些特殊的权益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安全和健康保障的权利。
即单位安排给妇女的工作要适合妇女的特点,保障妇女的安全和健康。
修订后的妇女权益保障法第26条第1款规定:“任何单位均应根据妇女的特点,依法保护妇女在工作和劳动时的安全和健康,不得安排不适合妇女从事的工作和劳动。
”(2)受特殊保护的权利。
妇女保障法第26条第2款规定:“妇女在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即“四期”受特殊保护。
”(3)不因某些特殊事由被辞退和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妇女权益保障法第27条第1款规定:“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妇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
”(4)特殊时期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妇女权益保障法第45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5)离婚时照顾妇女的住房权。
妇女权益保障法第48条第1款规定:“夫妻共有的房屋,离婚时,分割住房由双方协议解决;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和妇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妻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2款规定:“夫妻共同租用的房屋,离婚时,女方的住房应当按照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解决。
”(6)离婚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时,照顾妇女方合理要求。
妇女权益保障法第50条规定:“离婚时,女方因实施绝育手术或者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处理子女抚养问题,应在有利于子女权益的条件下,照顾女方的合理要求。
”(7)离婚时处理财产时照顾女方的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9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8)作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特殊时期不受逮捕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60条第2款规定:“对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果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可以采取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办法。
”(9)即使罪该判处死刑,但在特殊时期有不被判死刑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49条规定,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3、妇女权益保障法特别强调禁止非法侵害妇女权益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49条第4款规定,禁止虐待老人、妇女和儿童。
据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2条第4款规定,禁止歧视、虐待、遗弃、残害妇女。
具体而言,妇女权益保障法第38条规定,妇女的生命健康权不受侵犯。
禁止溺、弃、残害女婴,禁止歧视、虐待生育女婴的妇女和不育的妇女;禁止用迷信、暴力等手段残害妇女;禁止虐待、遗弃病、残妇女和老年妇女。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22条也规定,禁止歧视、虐待生育女婴的妇女和不育的妇女。
禁止歧视、虐待、遗弃女婴。
修改后的妇女权益保障法第40条规定:“禁止对妇女实施性骚扰。
受害妇女有权向单位和有关机关投诉。
”这一规定使得“性骚扰”最终成为一个法律上的概念,直接关系到妇女合法权益保护的力度和程度。
所谓“性骚扰”,一般是指在工作场所或者其他场所,一方向另一方作出不受欢迎、与性有关的言语或举动,包括不情愿的身体接触、提出与性相关的行为作为给予某种利益的条件、不涉及身体接触但与性相关的言语、图文展示及姿势或者其他手段,给另一方造成一定的身心伤害和痛苦的行为。
明文禁止性骚扰,是妇女权益保障法修正案的一大亮点,是我国立法史上首次响亮地对性骚扰说“不”。
这无疑会给那些卑鄙、下流的性骚扰者以强力震慑,大大减少各类性骚扰事件的发生。
4、妇女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通过哪些渠道和方法寻求救济?根据妇女权益保障法第52条第1款以及第53条之规定,妇女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四条救济渠道:一是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二是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三是向人民法院起诉;四是向妇女组织投诉。
上述四条救济渠道可以任择其一,如:对于侵害妇女文化和教育权益的,受害妇女可以向教育部门投诉,要求处理;对于侵害妇女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受害人可以要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予以处理;对于侵害妇女人身权利的,受害人可以要求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理等。
而其中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是修正后的妇女权益保障法新增强的一种救济方式。
它指妇女可以就侵犯自身权益的违法行为,依据仲裁法,劳动法和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申请仲裁。
具体而言,(1)对一般民事纠纷,可以依据仲裁法的规定申请仲裁。
(2)对于劳动争议,可以依据劳动法的规定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
(3)对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可以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及本法的规定向农村土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如受到性骚扰的女性可以向单位以及妇联等有关机关投诉;行为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受害人可以提请公安机关对违法行为人给予行政处罚,也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公安机关对妇女实施性骚扰或家庭暴力的违法行为人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必须有一个关键,就是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1)对妇女实施性骚扰方面,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并没有出现“性骚扰”的表述,但规定的一些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行为包含了性骚扰的内容:公然侮辱妇女的;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其他信息,干扰妇女正常生活的;猥亵妇女或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
(2)对妇女实施家庭暴力方面:治安管理处罚法中也没有出现“家庭暴力”的表述,但其规定的一些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行为中同样包含了家庭暴力的内容,具体:虐待家庭成员,被虐待人要求处理的,由公安机关处5日以下拘留,情节轻微的,可以处警告。
性骚扰案件最困难的地方就是取证。
由于性骚扰通常是私密行为,它总是躲藏在当事人背后。
在只有两个人在场的情况下,是否“性骚扰”难以说清,因此,当事人必须留心寻找证据。
通常可以采取以下方式:第一,大声喊叫。
受性骚扰时,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冲出门,大声喊叫,让周围的人成为你的证人。
第二,留下痕迹。
当骚扰者接近时,充分发挥牙齿、指甲的威力,在骚扰者身上留下痕迹。
第三,事先准备。
如果是固定的性骚扰者,还可以做一些事先准备。
当知道可能被其骚扰时,提前告诉同事或者好朋友,进门时别插上门栓等,让第三人了解并适时解救。
第四,尽可能保留证据。
如对方发给你的短信,写给你的便条、送的淫秽画片或书刊、录像等,把骚扰发生的日期、时间、地点和对方的行为、说话记录下来,这些都可为日后投诉的证据。
三、新修改的《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妇女应尽的义务。
法律在为我们每个人设定权利的同时也对我们提出了要求。
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了妇女的6大基本权益,具体而言,妇女权益保障法对妇女提出了以下要求: 1、妇女应当努力发扬“四自”精神,实现自我价值。
自尊要求妇女要充分认识自我,认识到人人生而平等,都有作为人而具备的基本人格尊严,要尊重自己独立的人格,维护自己的尊严。
自尊是自信、自强、自立的内在力量和前提条件。
自信是要求妇女有信心,相信自己和男子一样是有思想、有能力、有才干的独立个体,巾帼不让须眉,反对妄自菲薄。
自立要求妇女作为独立的个体走入社会,实现自己的社会价值,改变对家庭、男子的依赖,实现经济独立和社会独立,反对依附顺从。
自强要求妇女积极向上,在面对挫折与困难时,以顽强的毅力和不屈的斗志去克服、去战胜,做事业与生活的强者,反对自卑自弱。
“四自”精神是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新时代的女性意识,它的意义在于唤起女性意识的觉醒,促使广大妇女为建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贡献。
2、妇女应当遵守国家法律,尊重社会公德,履行法律所规定的义务。
首先,妇女应当学法、知法、懂法,提高自身的法律素质,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只有了解有关法律规定,才能在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及时拿起法律武器,通过合法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