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2893安全色
(完整版)GB2893-2008安全色
GB2893-2008 代替GB2893-2001安全色Safety colours自2009-10-1 起执行目录前言1 范围2 规范性引用文件3 术语和定义4 颜色表征5 技术要求6 测量方法附录A(规范性附录) 安全色的使用导则A.1 安全色A.2 安全色与对比色相间条纹A.3 使用要求A.4 检查与维修前言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本标准修改采用ISO 3864-1:2002《图形符号——安全色和安全标志——第1部分:工作场所和公共区域中安全标志的设计原则》(英文版)。
本标准与ISO 3864-1:2002相比,主要存在如下技术性差异:——补充了安全色和对比色色度性能和光度性能的测量方法;——补充了安全色的使用导则。
本标准代替GB 2893-2001《安全色》。
本标准与GB 2893-2001相比主要变化如下:——按照GB/T 1.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的要求重新起草了标准文本;——参照ISO 3864-1:2002《图形符号——安全色和安全标志——第1部分:工作场所和公共区域中安全标志的设计原则》,对安全色的颜色表征、技术要求进行了修订、补充;——根据我国相关标准,对部分术语和定义及附录进行了修订。
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汪彤、宋冰雪、谢昱姝、朱伟、代宝乾、王培怡、吕良海、白永强、陈晓玲、王山、陈虹桥。
本标准1982年首次发布,2001年第一次修订。
安全色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传递安全信息的颜色、安全色的测试方法和使用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公共场所、生产经营单位和交通运输、建筑、仓储等行业以及消防等领域所使用的信号和标志的表面色。
本标准不适用于灯光信号和航海、内河航运以及其他目的而使用的颜色。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安全色(GB2893-2008)解读
安全色目次前言1 范围2 规范性引用文件3 术语和定义4 颜色表征5 技术要求6 测量方法附录A(规范性附录) 安全色的使用导则A.1 安全色A.2 安全色与对比色相间条纹A.3 使用要求A.4 检查与维修前言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本标准修改采用ISO 3864-1:2002《图形符号——安全色和安全标志——第1部分:工作场所和公共区域中安全标志的设计原则》(英文版)。
本标准与ISO 3864-1:2002相比,主要存在如下技术性差异:——补充了安全色和对比色色度性能和光度性能的测量方法;——补充了安全色的使用导则。
本标准代替GB 2893-2001《安全色》。
本标准与GB 2893-2001相比主要变化如下:——按照GB/T 1.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的要求重新起草了标准文本;——参照ISO 3864-1:2002《图形符号——安全色和安全标志——第1部分:工作场所和公共区域中安全标志的设计原则》,对安全色的颜色表征、技术要求进行了修订、补充;——根据我国相关标准,对部分术语和定义及附录进行了修订。
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汪彤、宋冰雪、谢昱姝、朱伟、代宝乾、王培怡、吕良海、白永强、陈晓玲、王山、陈虹桥。
本标准1982年首次发布,2001年第一次修订。
安全色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传递安全信息的颜色、安全色的测试方法和使用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公共场所、生产经营单位和交通运输、建筑、仓储等行业以及消防等领域所使用的信号和标志的表面色。
本标准不适用于灯光信号和航海、内河航运以及其他目的而使用的颜色。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安全色(GB2893-2008)资料
安全色目次前言1 范围2 规范性引用文件3 术语和定义4 颜色表征5 技术要求6 测量方法附录A(规范性附录) 安全色的使用导则A.1 安全色A.2 安全色与对比色相间条纹A.3 使用要求A.4 检查与维修前言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本标准修改采用ISO 3864-1:2002《图形符号——安全色和安全标志——第1部分:工作场所和公共区域中安全标志的设计原则》(英文版)。
本标准与ISO 3864-1:2002相比,主要存在如下技术性差异:——补充了安全色和对比色色度性能和光度性能的测量方法;——补充了安全色的使用导则。
本标准代替GB 2893-2001《安全色》。
本标准与GB 2893-2001相比主要变化如下:——按照GB/T 1.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的要求重新起草了标准文本;——参照ISO 3864-1:2002《图形符号——安全色和安全标志——第1部分:工作场所和公共区域中安全标志的设计原则》,对安全色的颜色表征、技术要求进行了修订、补充;——根据我国相关标准,对部分术语和定义及附录进行了修订。
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汪彤、宋冰雪、谢昱姝、朱伟、代宝乾、王培怡、吕良海、白永强、陈晓玲、王山、陈虹桥。
本标准1982年首次发布,2001年第一次修订。
安全色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传递安全信息的颜色、安全色的测试方法和使用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公共场所、生产经营单位和交通运输、建筑、仓储等行业以及消防等领域所使用的信号和标志的表面色。
本标准不适用于灯光信号和航海、内河航运以及其他目的而使用的颜色。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图形符号 安全色和安全标志》(GB-2893)
指令标志
指令标志的含义是强制人们必須做出某种 动作或采用防范措施的图形标志。指令标志的 几何图形是圆形,背景用蓝色,图形符号及文 字用白色。
指令标志标准图形有16个
易伤害手部的作 以下为常见的指令标志 业场所。如:具有 腐蚀、污染、灼烫、 冰冻及触电危险的 作业等地点。
噪声超过85dB 的作业场所,如: 铆接车间、织布车 间、射击场、工程 爆破、风动掘进等 处。(设置在作业 区入口处或附近。)
绿色与白色相间条纹表示安全环境的安全标记。
相间条纹为等宽条纹,倾斜约45度,每种颜色 不能少于两条 。
安全线
工矿企业中用以划分安全区域与危险 区域 的分界线.厂房内安全通道的表示线, 铁路站台上的安全线都是常见的安全线。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安全线使用白色,宽 度不小于60mm.在生产过程中,有了安全线 的标示,我们就能区分安全区域和危险区域, 有利于我们对安全区域和危险区域的认识 和判断.
安全标志
安全标志用以表达特定的安全信息,由 图形符号、安全色、几何形状(边框)或文 字构成。 适用于公共场所、工业企业、建筑工地 和其他有必要提醒人们注意安全的场所。
禁止标志 警告标志 指令标志 提示标志
禁止标志
禁止标志的含义是禁止人们不安全 行为的图形标志。禁止标志的几何图形 是带斜杠的圆环,圆环与斜杠相连用红 色,背景用白色,图形符号用黑色绘画。
戴手套易造成 伤害的作业地点。 如:旋转的机械加 工设备附近。
警告标志
警告标志的基本含义是提醒人们对周围 环境引起注意,以避免可能发生危险的图 形标志。警告标志的几何图形是黑色的等 边正三角形,背景用黄色,中间图形符号 用黑色。 标准规定图示的
警告标志有39个
(完整版)GB2893-2008-安全色
GB2893-2008 安全色目录前言1 范围2 规范性引用文件3 术语和定义4 颜色表征5 技术要求6 测量方法附录A(规范性附录) 安全色的使用导则A.1 安全色A.2 安全色与对比色相间条纹A.3 使用要求A.4 检查与维修前言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本标准修改采用ISO 3864-1:2002《图形符号——安全色和安全标志——第1部分:工作场所和公共区域中安全标志的设计原则》(英文版)。
本标准与ISO 3864-1:2002相比,主要存在如下技术性差异:——补充了安全色和对比色色度性能和光度性能的测量方法;——补充了安全色的使用导则。
本标准代替GB 2893-2001《安全色》。
本标准与GB 2893-2001相比主要变化如下:——按照GB/T 1.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的要求重新起草了标准文本;——参照ISO 3864-1:2002《图形符号——安全色和安全标志——第1部分:工作场所和公共区域中安全标志的设计原则》,对安全色的颜色表征、技术要求进行了修订、补充;——根据我国相关标准,对部分术语和定义及附录进行了修订。
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汪彤、宋冰雪、谢昱姝、朱伟、代宝乾、王培怡、吕良海、白永强、陈晓玲、王山、陈虹桥。
本标准1982年首次发布,2001年第一次修订。
安全色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传递安全信息的颜色、安全色的测试方法和使用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公共场所、生产经营单位和交通运输、建筑、仓储等行业以及消防等领域所使用的信号和标志的表面色。
本标准不适用于灯光信号和航海、内河航运以及其他目的而使用的颜色。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最新GB2893安全色
GB2893-2001安全色2006-6-27青岛市高三统一质量检测数学(理科)第Ⅰ卷(选择题 共60分)一、选择题:本大题共12小题.每小题5分,共60分.在每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1. i 是虚数单位,复数ii +12的实部为 A .2 B .2- C .1 D .1-2. 设全集R U =,集合{}2|lg(1)M x y x ==-,{}|02N x x =<<,则()U N M =A .{}|21x x -≤<B .{}|01x x <≤C .{}|11x x -≤≤D .{}|1x x <3. 下列函数中周期为π且为偶函数的是A .)22sin(π-=x y B. )22cos(π-=x y C. )2sin(π+=x y D .)2cos(π+=x y 4. 设n S 是等差数列{}n a 的前n 项和,1532,3a a a ==,则9S =A .90B .54C .54-D .72-5. 已知m 、n 为两条不同的直线,α、β为两个不同的平面,则下列命题中正确的是A .若l m ⊥,l n ⊥,且,m n α⊂,则l α⊥B .若平面α内有不共线的三点到平面β的距离相等,则βα//C .若n m m ⊥⊥,α,则α//nD .若α⊥n n m ,//,则α⊥m6. 一个几何体的三视图如图所示,其中俯视图与左视图均为正视图 左视图半径是2的圆,则这个几何体的表面积是A .16πB .14πC .12πD .8π7. 已知抛物线x y 42=的焦点为F ,准线为l ,点P 为抛物线上一点,且在第一象限,l PA ⊥,垂足为A ,4PF =,则直线AF 的倾斜角等于。
(GB2893-2008)《安全色》
GB2893-2008 代替GB2893-2001安全色Safety colours自2009-10-1 起执行目次前言1 范围2 规范性引用文件3 术语和定义4 颜色表征5 技术要求6 测量方法附录A(规范性附录) 安全色的使用导则A.1 安全色A.2 安全色与对比色相间条纹A.3 使用要求A.4 检查与维修前言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本标准修改采用ISO 3864-1:2002《图形符号——安全色和安全标志——第1部分:工作场所和公共区域中安全标志的设计原则》(英文版)。
本标准与ISO 3864-1:2002相比,主要存在如下技术性差异:——补充了安全色和对比色色度性能和光度性能的测量方法;——补充了安全色的使用导则。
本标准代替GB 2893-2001《安全色》。
本标准与GB 2893-2001相比主要变化如下:——按照GB/T 1.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的要求重新起草了标准文本;——参照ISO 3864-1:2002《图形符号——安全色和安全标志——第1部分:工作场所和公共区域中安全标志的设计原则》,对安全色的颜色表征、技术要求进行了修订、补充;——根据我国相关标准,对部分术语和定义及附录进行了修订。
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汪彤、宋冰雪、谢昱姝、朱伟、代宝乾、王培怡、吕良海、白永强、陈晓玲、王山、陈虹桥。
本标准1982年首次发布,2001年第一次修订。
安全色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传递安全信息的颜色、安全色的测试方法和使用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公共场所、生产经营单位和交通运输、建筑、仓储等行业以及消防等领域所使用的信号和标志的表面色。
本标准不适用于灯光信号和航海、内河航运以及其他目的而使用的颜色。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安全生产中的安全色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中的安全色1、国家标准《安全色》中规定,安全色为哪四种颜色?《中国国家标准GB2893―82》中有明确的规定红色、蓝色、黄色、绿色,四种颜色为我国的安全色。
1、红色,表示禁止、停止,用于禁止标志、停止信号、车辆上的紧急制动手柄等;2、蓝色,表示指令、必须遵守的规定,一般用于指令标志;3、黄色,表示警告、注意,用于警告警戒标志、行车道中线等;4、绿色,表示提示安全状态、通行,用于提示标志、行人和车辆通行标志等。
(1)安全生产中的安全色扩展资料安全色(safety color)表示安全信息的颜色。
颜色常被用作为加强安全和预防事故而设置的标志。
安全色要求醒目,容易识别,其作用在于迅速指不危险.或指示在安全方面有着重要意义的器材和设备的位置。
安全色应该有统一的规定。
国际标准化组织建议采用红色、黄色和绿色三种颜色作为安全色,并用蓝色作为辅助色。
安全色与安全标志的由来: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美军在向士兵作“这里有危险”、“禁止入内”等指示时,为了简明扼要,便出现了安全色标的最初概念。
在1942年,美国一家著名的颜料公司统一制定了一种安全色彩的规则,广泛地被海洋、杜邦公司和其他单位应用。
随着工业、交通的发展,一些工业发达国家相继公布了本国的“安全色”和“安全标志”国家标准。
国际标准化组织也在1952年设立了“安全色标技术委员会”,在1964年和1967年先后公布了“安全色标准”和“安全标志的符号、尺寸和图形标准”。
在1978年海牙会议上通过了修改稿,亦即现在的国际标准章案3864.3文件。
2、国家规定的安全色各自代表什么含义?中国国家标准GB2893 82规定红、蓝、黄、绿四种颜色为安全色,其含义和用途为分别为:1、红色:表示禁止、停止,用于禁止标志、停止信号、车辆上的紧急制动手柄等;2、蓝色:表示指令、必须遵守的规定,一般用于指令标志;3、黄色:表示警告、注意,用于警告警戒标志、行车道中线等;4、绿色,表示提示安全状态、通行,用于提示标志、行人和车辆通行标志等。
安全色(GB2893-2001)
安全色(GB2893-2001)自 2002-6-1 起执行前言本标准的第4章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本标准非等效采用ISO3864-1984《安全色与安全标志》,安全色内容与国际标准一致。
本标准代替GB2893-1982《安全色》和GB6527.2—1986《安全色使用导则》,比原标准内容增加了亮度因数的要求;逆反射材料和荧光材料色度的技术指标要求,同时又规定了测试方法;增加了蓝白、红白、绿白三种间隔条纹。
《安全色使用导则》作为本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的附录A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同时代替GB2893-1982和GB6527.2-1986。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淑贤、刘诚朴、张朝瑜。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传递安全信息的颜色、安全色的使用方法和测试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工业企业、交通运输、建筑、消防、仓库、医院及剧场等公共场所使用的信号和标志的表面色。
本标准不适用于灯光信号、航海、内河航运以及其他目的而使用的颜色。
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2894-1996 安全标志GB/T3978-1994 标准照明体及照明观测条件GB/T3979-1997 物体色的测量方法GB5768-1999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T8416-1987 视觉信号表面色GB13495-1992 消防安全标志TJ34-1979 工业企业照明时间标准3 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安全色 safety colours传递安全信息含义的颜色,包括红、蓝、黄、绿四种颜色。
3.2 对比色 contrast colours使安全色更加醒目的反衬色,包括黑、白两种颜色。
3.3 色域 colour gamut在色度学中,色品图上的一块面积或空间内的一个体积。
安全色GB2893-2001
安全色(GB2893-2001)自 2002-6-1 起执行前言本标准的第4章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本标准非等效采用ISO3864-1984《安全色与安全标志》,安全色内容与国际标准一致。
本标准代替GB2893-1982《安全色》和GB6527.2—1986《安全色使用导则》,比原标准内容增加了亮度因数的要求;逆反射材料和荧光材料色度的技术指标要求,同时又规定了测试方法;增加了蓝白、红白、绿白三种间隔条纹。
《安全色使用导则》作为本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的附录A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同时代替GB2893-1982和GB6527.2-1986。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淑贤、刘诚朴、张朝瑜。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传递安全信息的颜色、安全色的使用方法和测试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工业企业、交通运输、建筑、消防、仓库、医院及剧场等公共场所使用的信号和标志的表面色。
本标准不适用于灯光信号、航海、内河航运以及其他目的而使用的颜色。
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2894-1996 安全标志GB/T3978-1994 标准照明体及照明观测条件GB/T3979-1997 物体色的测量方法GB5768-1999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T8416-1987 视觉信号表面色GB13495-1992 消防安全标志TJ34-1979 工业企业照明时间标准3 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安全色 safety colours传递安全信息含义的颜色,包括红、蓝、黄、绿四种颜色。
3.2 对比色 contrast colours使安全色更加醒目的反衬色,包括黑、白两种颜色。
3.3 色域 colour gamut在色度学中,色品图上的一块面积或空间内的一个体积。
安全色(GB2893-2008)
安全色目次前言1 范围2 规范性引用文件3 术语和定义4 颜色表征5 技术要求6 测量方法附录A(规范性附录) 安全色的使用导则A.1 安全色A.2 安全色与对比色相间条纹A.3 使用要求A.4 检查与维修前言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本标准修改采用ISO 3864-1:2002《图形符号——安全色和安全标志——第1部分:工作场所和公共区域中安全标志的设计原则》(英文版)。
本标准与ISO 3864-1:2002相比,主要存在如下技术性差异:——补充了安全色和对比色色度性能和光度性能的测量方法;——补充了安全色的使用导则。
本标准代替GB 2893-2001《安全色》。
本标准与GB 2893-2001相比主要变化如下:——按照GB/T 1.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的要求重新起草了标准文本;——参照ISO 3864-1:2002《图形符号——安全色和安全标志——第1部分:工作场所和公共区域中安全标志的设计原则》,对安全色的颜色表征、技术要求进行了修订、补充;——根据我国相关标准,对部分术语和定义及附录进行了修订。
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汪彤、宋冰雪、谢昱姝、朱伟、代宝乾、王培怡、吕良海、白永强、陈晓玲、王山、陈虹桥。
本标准1982年首次发布,2001年第一次修订。
安全色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传递安全信息的颜色、安全色的测试方法和使用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公共场所、生产经营单位和交通运输、建筑、仓储等行业以及消防等领域所使用的信号和标志的表面色。
本标准不适用于灯光信号和航海、内河航运以及其他目的而使用的颜色。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安全色(GB2893-2001)
安全色(GB2893-2001)自 2002-6-1 起执行前言本标准的第4章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本标准非等效采用ISO3864-1984《安全色与安全标志》,安全色内容与国际标准一致。
本标准代替GB2893-1982《安全色》和GB6527.2—1986《安全色使用导则》,比原标准内容增加了亮度因数的要求;逆反射材料和荧光材料色度的技术指标要求,同时又规定了测试方法;增加了蓝白、红白、绿白三种间隔条纹。
《安全色使用导则》作为本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的附录A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同时代替GB2893-1982和GB6527.2-1986。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淑贤、刘诚朴、张朝瑜。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传递安全信息的颜色、安全色的使用方法和测试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工业企业、交通运输、建筑、消防、仓库、医院及剧场等公共场所使用的信号和标志的表面色。
本标准不适用于灯光信号、航海、内河航运以及其他目的而使用的颜色。
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2894-1996 安全标志GB/T3978-1994 标准照明体及照明观测条件GB/T3979-1997 物体色的测量方法GB5768-1999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T8416-1987 视觉信号表面色GB13495-1992 消防安全标志TJ34-1979 工业企业照明时间标准3 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安全色 safety colours传递安全信息含义的颜色,包括红、蓝、黄、绿四种颜色。
3.2 对比色 contrast colours使安全色更加醒目的反衬色,包括黑、白两种颜色。
3.3 色域 colour gamut在色度学中,色品图上的一块面积或空间内的一个体积。
安全色GB2893-2001
安全色(GB2893-2001)自 2002-6-1 起执行前言本标准的第4章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本标准非等效采用ISO3864-1984《安全色与安全标志》,安全色内容与国际标准一致。
本标准代替GB2893-1982《安全色》和GB6527.2—1986《安全色使用导则》,比原标准内容增加了亮度因数的要求;逆反射材料和荧光材料色度的技术指标要求,同时又规定了测试方法;增加了蓝白、红白、绿白三种间隔条纹。
《安全色使用导则》作为本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的附录A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同时代替GB2893-1982和GB6527.2-1986。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淑贤、刘诚朴、张朝瑜。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传递安全信息的颜色、安全色的使用方法和测试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工业企业、交通运输、建筑、消防、仓库、医院及剧场等公共场所使用的信号和标志的表面色。
本标准不适用于灯光信号、航海、内河航运以及其他目的而使用的颜色。
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2894-1996 安全标志GB/T3978-1994 标准照明体及照明观测条件GB/T3979-1997 物体色的测量方法GB5768-1999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T8416-1987 视觉信号表面色GB13495-1992 消防安全标志TJ34-1979 工业企业照明时间标准3 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安全色 safety colours传递安全信息含义的颜色,包括红、蓝、黄、绿四种颜色。
3.2 对比色 contrast colours使安全色更加醒目的反衬色,包括黑、白两种颜色。
3.3 色域 colour gamut在色度学中,色品图上的一块面积或空间内的一个体积。
GB T2893-2004 安全色和安全标志
1. 引言为了提醒人们对不安全因素引起注意,预防发生意外事故,需要在带电设备上悬挂各类不同颜色及不同图形的标志,可以使人们引起注意。
2. 安全色安全色是通过不同的颜色表示安全的不同信息,使人们能迅速、准确地分辨各种不同环境,预防事故发生。
安全色规定为红、蓝、黄、绿、黑五种颜色,其含义和用途见表1。
表(略)表1 安全色的意义和用途为了提高安全色的辨别度,在安全色标上一般采用取对比色。
如红色、蓝色和绿色均用白色作对比色,黑色和白色互作对比色,黄色用黑色作对比色,也可使红白相间、蓝白相间、黄黑相间条纹表示强化含义。
使用安全标志时,不能用有色金属的光源照明,照度不应低于设计的规定值,并应防止耀眼。
为了便于识别,防止误操作,在变、配电系统中用母线涂色来分辨相位,一般规定黄色为U(A)相,绝色为V(B)相,红色为W(C)相。
明敷的接地线涂以黑色。
接地开关的操作手柄涂以黑、白相间的颜色,以引起人们注意。
在开关或刀开关的合闸位置上,应有红底白字的“合”字;分闸位置上,应有绿底白字的“分”字。
3. 安全标志安全标志由安全色、几何图形和图形符号组成,用来表达特定的安全信息。
安全标志可以和文字说明的补充标志同时使用。
3.1安全标志的分类3.1.1禁止标志禁止标志的含义是不准或制止人们的某此行为。
禁止标志的几何图形是带斜杠的圆环,圆环与斜杠相连用红色,背景用白色,图形符号用黑色绘画。
我国规定的禁止标志共有28个,即禁放易燃物、禁止吸烟、禁止通行、禁止乘车、禁止攀登、修理时禁止转动、运转时禁止加油等。
[FS:PAGE]3.1.2警告标志警告标志的含义是警告人们可能发生的危险。
警告标志的几何图形是黑色的等边正三角形,背景用黄色,中间图形符号用黑色。
我国规定的警告标志共有30个,即注意安全、当心触电、当心爆炸、当心火灾、当心腐蚀、当心中毒、当心机械伤人、当心伤手、当心吊物、当心扎脚、当心落物、当心坠落、当心车辆、当心弧光、当心冒顶、当心瓦斯、当心塌方、当心坑洞、当心电离辐射、当心裂变物质、当心激光、当心微波、当心滑跌等。
GB2893安全色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同时代替GB2893-1982和GB6527.2-1986。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淑贤、刘诚朴、张朝瑜。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传递安全信息的颜色、安全色的使用方法和测试方法。
相间条纹宽度安全色与对比色相间的条纹宽度应相等即各占50a3使用要求使用安全色的环境场所照明光源应接近自然白昼光如a4检查与维修凡涂有安全色的部位最少半年至一年检查一次应经常保持整洁明亮如有变色褪色等不符合安全色范围和逆反射系数低于70勺要求时需要及时重涂或更换以保证安全色的正确醒目以达到安全的目的
表2 普通材料的各角点坐标和亮度因素
表3 逆反射光材料各角点坐标与亮度因素
表4 荧光材料的各角点坐标与亮度因素
注:表2、表3和表4 的观察视场角均为2°。
图1 普通材料安全色与对比色的颜色范围图
图2 逆反射材料与荧光材料安全色颜色范围图
5.2 光度性能
标志面的逆反射材料的逆反射系数应达到表5规定的要求。使用中的逆反射系数最低不能低于表中规定数值的70%。
GB2894-1996 安全标志
GB/T3978-1994 标准照明体及照明观测条件
GB/T3979-1997 物体色的测量方法
GB5768-1999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GB/T8416-1987 视觉信号表面色
GB13495-1992 消防安全标志
TJ34-1979 工业企业照明时间标准
3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4.3.2黄色与黑色相间条纹
表示提示人们特别注意的意思。
4.3.3蓝色与白色相间条纹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传递安全信息含义的颜色,包括红、蓝、黄、绿四种颜色。
3.2 对比色 contrast colours
使安全色更加醒目的反衬色,包括黑、白两种颜色。
3.3 色域 colour gam。这部分色品图或色空间,通常包括所有可由特殊选择配色参量而复现的色。
4.2 对比色
安全色与对比色同时使用时,应按表1规定搭配使用。
表1 安全色和对比色
4.2.1 黑色
黑色用于安全标志的文字、图形符号和警告标志的几何边框。
4.2.2 白色
白色作为安全标志红、蓝、绿的背景色,也可用于安全标志的文字和图形符号。
4.3 安全色与对比色的相间条纹
4.3.1红色与白色相间条纹
表示禁止人们进入危险的环境。
4.3.2黄色与黑色相间条纹
表示提示人们特别注意的意思。
4.3.3蓝色与白色相间条纹
表示必须遵守规定的信息。
4.3.4绿色与白色相间的条纹
与提示标志牌同时使用,更为醒目的提示人们。
5 技术要求
用各种材料制作的标志面应符合以下色度和光度性能要求。
5.1 色度性能
标志面的文字、符号、边框及衬底等各种色度均应符合GB/T8416对材料颜色范围的规定,普通材料、逆反射光材料和荧光材料的各种颜色的坐标及亮度因数分别见表2、表3和表4,其对应的色品图见图1和图2。当安全色的各种色度各角点坐标值偏离色品图所规定的范围,则该颜色不宜作为安全色和对比色使用。
3.4 亮度因数 luminance factor
在相同照明和观测条件下,试样表面的亮度与标准漫反射白板的亮度之比。
3.5 逆反射 retroreflection
反射光线从靠近入射光线的反方向反回的反射。当入射光线的方向在较大范围内变化时,仍能保持这种性质。
3.6 光强度系数 coefficient of luminous intensity
逆反射面的逆反射光强系数R除以它的面积A之商,即
R′=R/A=I/(E┴×A)………………………(2)
其中: I=ED2…………………………………(3)
式中:E┴——垂直方向的照度值,1x,
R′——逆反射系数,cd·1x<sup>-1</sup>·m-2;
A——试样被测面积,m2;
D——照明光源至接受方向的距离,m。
试样参考中心对光源孔径张角及对光探测器孔径张角应分别不大于12′。试样整个受照区域内的垂直照度不均匀性小于5%,试样参考轴相对于光源轴的入射角(β)应能在0°~40°范围内变化。观测轴相对于照明轴之间的观测角(α)应能在0.2°~2°范围内改变。
6.2.2 测量过程
1) 将光探测器置于试样参考中心上正对着光源,测量试样面上的垂直照度E┴;
GB2893-2001安全色
2006-6-27
GB2893-2001安全色
Safety colours
自 2002-6-1 起执行
前言
本标准的第4章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本标准非等效采用ISO3864-1984《安全色与安全标志》,安全色内容与国际标准一致。
本标准代替GB2893-1982《安全色》和GB6527.2—1986《安全色使用导则》,比原标准内容增加了亮度因数的要求;逆反射材料和荧光材料色度的技术指标要求,同时又规定了测试方法;增加了蓝白、红白、绿白三种间隔条纹。《安全色使用导则》作为本标准的附录。
A2.2 黄色与黑色相同条纹
各种机械在工作或移动时容易碰撞的部位,如移动式起重机的外伸腿、起重机的吊钩滑轮侧板、起重臂的顶端、四轮配重;平顶拖车的排障器及侧面栏杆;门式起重和门架下端;剪板机的压紧装置;冲床的划块等有暂时或永久危险的地方或设置。
要求两种颜色间的宽度应相等,一般为100mm(图A1),但可根据机器大小和安全标志的位置的不同,可采用不同的宽度,在较小的面积上其宽度要适当的缩小,每种颜色不能少于两条,斜度与基准面成45°,如图A1所示。在设备上其倾斜方向应以设备的中心线为轴线对称方向,如图A2所示。有两个相对运动的剪切或挤压棱边上条纹的倾斜方向应相反,如图A3所示。
发布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提出单位: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起草单位:
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
批准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A1.4 绿色
各种提示标志(参照GB2894中4.4.4表4图形标志);车间厂房内的安全通道、行人和车辆的通行标志、急救站和救护站等;消防疏散通道和其他安全防护设备标志;机器启动按钮及安全信号旗等。
A2 安全色与对比色相间条纹
A2.1 红色与白色相间条纹
公路、交通等方面所使用防护栏杆及隔离墩表示禁止跨越;固定禁止标志的标志杆下面的色带(如图A5)等。
GB2894-1996 安全标志
GB/T3978-1994 标准照明体及照明观测条件
GB/T3979-1997 物体色的测量方法
GB5768-1999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GB/T8416-1987 视觉信号表面色
GB13495-1992 消防安全标志
TJ34-1979 工业企业照明时间标准
3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4 颜色表征
4.1 安全色
4.1.1红色
表示禁止、停止、危险以及消防设备的意思。凡是禁止、停止、消防和有危险的器件或环境均应涂以红色的标记作为警示的信号。
4.1.2蓝色
表示指令,要求人们必须遵守的规定。
4.1.3黄色
表示提醒人们注意。凡是警告人们注意的器件、设备及环境都应以黄色表示。
4.1.4绿色
表示给人们提供允许、安全的信息。
本标准的附录A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同时代替GB2893-1982和GB6527.2-1986。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淑贤、刘诚朴、张朝瑜。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传递安全信息的颜色、安全色的使用方法和测试方法。
表2 普通材料的各角点坐标和亮度因素
表3 逆反射光材料各角点坐标与亮度因素
表4 荧光材料的各角点坐标与亮度因素
注:表2、表3和表4 的观察视场角均为2°。
图1 普通材料安全色与对比色的颜色范围图
图2 逆反射材料与荧光材料安全色颜色范围图
5.2 光度性能
标志面的逆反射材料的逆反射系数应达到表5规定的要求。使用中的逆反射系数最低不能低于表中规定数值的70%。
本标准适用于工业企业、交通运输、建筑、消防、仓库、医院及剧场等公共场所使用的信号和标志的表面色。
本标准不适用于灯光信号、航海、内河航运以及其他目的而使用的颜色。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逆反射在观测方向的光强度I除以投向逆反射体且落在垂直于入射方向的平面的光照度E┴之商,即
R=I/E┴……………………………………(1)
式中:R——光强度系数,cd·1x<sup>-1</sup>;
I——光强度,cd;
E┴——垂直方向照度,1x。
3.7 逆反射系数 coefficient of retroreflection
图A1 两种颜色的宽度示意图
图A2 设备中心为轴线对称方向相间条纹示意图
图A3 相对运动棱边上条纹倾斜方向
固定警告标志的标志杆上的色带(如图A5)。
A2.3 蓝色与白色相间条纹
交通上指示性导向标志,如图A4所示。固定指令标志的标志杆下部的色带(如图A5)。
图A4 指示性导向标志
A2.4 绿色与白色相间条纹
2) 再将上述光探测器置于图3的位置上,移动光探测器使其观测角为α,转动试样使入射角等于β,测出α和β角上试样的照度E;
3) 测得试样参考中心平面与光探测器孔径面间的距离d和被测试样的面积A;
4) 最后将上述E┴、E、d、和A分别代入式(2)中,计算出不同观测角和入射角条件下的逆射系数R′。
附 录 A
固定提示标志杆上的色带(如图5)。
图A5 安全标志杆上的色带
A2.5 相间条纹宽度
安全色与对比色相间的条纹宽度应相等,即各占50%。
A3 使用要求
使用安全色的环境场所,照明光源应接近自然白昼光如D56光源,其照度不应低于TJ 34要求。
A4 检查与维修
凡涂有安全色的部位,最少半年至一年检查一次,应经常保持整洁、明亮,如有变色、褪色等不符合安全色范围和逆反射系数低于70%的要求时,需要及时重涂或更换,以保证安全色的正确、醒目,以达到安全的目的。
表5 逆反射材料最低逆反射系数(cd/1x·m2)
6 测量方法
安全色和对比色的色度测量方法见6.1,光度性能测量方法见6.2。
6.1 色度性能
按GB/T3979中规定的方法测出试样的各角点坐标。
6.2 光度性能
6.2.1 测量装置
测量原理如图3所示。
图3 逆反射系数的测量原理
采用GB/T3978-1994规定的标准A光源,光探测器应符合V(λ)的要求。光探测器安装在光源上方并与光源处于同一平面内。
(标准的附录)
安全色的使用导则
A1 安全色
A1.1 红色
各种禁止标志(参照GB2894中4.1.4表1中图形标志);交通禁令标志(参照GB5768);消防设备标志(参照GB13495);机械的停止按钮、刹车及停车装置的操纵手柄;机器转动部件的裸露部分,如飞轮、齿轮、皮带轮等轮辐部分;指示器上各种表头的极限位置的刻度;各种危险信号旗等。
A1.2 黄色
各种警告标志(参照GB2894中4.2.4表2图形标志);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参照GB5768);警戒标记,如危险机器和坑池周围的警戒线等;各种飞轮、皮带轮及防护罩的内壁;警告信号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