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菌药物处方的审查要点[1]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及审核重点
03 04
02
将用药方案分解成 多个单项
核对分级管理与授权名 单的一致性
1、 是否有抗菌药物使用指征?
(一)治疗性应用抗菌药物适应证
细菌性感染 真菌感染 分枝杆菌 支原体、衣原体、螺旋体、立克次体、原虫感染 缺乏细菌及上述病原微生物感染的临床或实验室证据,诊断不能成立者,以及病 毒性感染者,均无应用抗菌药物指征。
2. 后因肺部感染,根据药敏选择美罗培南治疗,不久VPA血药浓度从36.65 mg/L逐渐降 至3.13 mg/L,将VPA的剂量增至0.4g tid,同时晚上加用0.2g,4天后血药浓度升至 5.77 mg/L。
3. 临床停用美罗培南,2周后VPA的血药浓度升至47.40 mg/L,并维持在这个水平。
2、各类抗菌药物抗菌谱一览表
3、组织浓度
克林、林可、磷、 氧氟、依诺、环丙
骨
前列腺 氟喹诺酮、红、
SMZ、TMP、四
胆汁
大环内酯、林可、利福、 哌酮、曲松、庆大、氨苄、 哌拉
氯霉素、磺胺嘧啶、青霉
素、氨苄、噻肟、呋辛、
脑
匹罗、氨曲南、拉氧、美 罗培南、利福平、异烟肼、
庆大霉素、阿米卡星、环
丙、磷、(去甲)万古、
孢他啶
万古霉素、多粘菌素类 肾清除为主,无明显肝毒性
正常剂量应用
氟胞嘧啶
肾清除为主,偶有肝毒性
慎用
(5)肾功能减退者抗菌药物的选用
可选用,维持原量或剂 量需适当调整者
1、主要经肝脏代谢的药物, 如大环内酯类、利福平、 多西 环素、部分β-内酰胺 类药物、环丙沙星 2、主要经肾排泄但毒性 较低者,如大多数β-内酰 胺类药物、SMZ、TMP、 氧氟沙星
亚胺培南/西司他丁 美罗培南
史上最全!抗菌药物处方审核要点(下)
史上最全!抗菌药物处方审核要点(下)氟喹诺酮类(点击可查看大表)■ 18岁以下患者避免使用氟喹诺酮类药物,妊娠期、哺乳期禁用;重症肌无力禁用;有癫痫及中枢神经系统基础疾病患者不宜使用。
■氟喹诺酮类药物可引起QT间期延长,还影响氨茶碱、华法林血药浓度,使用期间应加强监测。
■氟喹诺酮类药物不宜与含有Al3 、Fe2 、Ca2 等阳离子的药物合用(易形成难溶性螯合物,减少药物吸收),口服应间隔2h给药。
■氟喹诺酮类药物容易在肾脏形成结晶,在碱性环境下更易形成结晶,不建议与碳酸氢钠联合使用。
■左氧氟沙星、莫西沙星常规推荐一天一次给药。
环丙沙星半衰期短,一天2-3次给药。
大环内酯类通常低浓度抑菌,高浓度可杀菌,对多数G菌、军团菌属、衣原体、支原体等有良好抗菌活性。
■大环内酯类药物使用时要缓慢滴注,过快可发生心律失常。
■肝功能损害患者使用大环内酯类药物时应密切检测肝功,一旦出现肝功异常,立即停药。
■大环内酯类药物可使茶碱血药浓度升高(罗红霉素影响小),与华法林合用增加出血风险;与林可霉素类药物相互拮抗,应避免联合使用;红霉素、克拉霉素禁止与西沙必利合用,以免引起Q-T间期延长及严重心律失常。
氨基糖苷类水溶性好,性质稳定,主要分布在细胞外液,在碱性环境中抗菌作用强,口服不吸收;对G-需氧菌作用强,为静止期杀菌药,是铜绿假单胞菌和结核杆菌感染的辅助治疗药物(通常不单独使用)。
可引起肾毒性、耳毒性(耳蜗、前庭) 和神经肌肉阻滞,一旦出现不良反应先兆,须及时停药;局部用药时亦有可能发生上述不良反应。
■新生儿、婴幼儿、老年患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尽量避免使用氨基糖苷类药物药物。
■庆大霉素可鞘内及脑室内给药,口服不吸收,可用于肠道术前准备。
硝基咪唑类窄谱杀菌剂,抗厌氧菌作用强大,包括滴虫、阿米巴、鞭毛虫等也有效;对需氧菌无效。
可用于某些盆腔、肠道、腹腔等手术预防用药。
口服制剂可用于艰难梭菌引起的伪膜性结肠炎、HP引起的胃窦炎、牙周感染。
常用抗菌药物的处方审核要点
常用抗菌药物的处方审核要点题目:常用抗菌药物的处方审核要点在临床实践中,抗菌药物的使用始终是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
合理使用抗菌药物,不仅能够有效治疗感染疾病,还能够减少药物滥用和耐药菌株的产生。
对于常用抗菌药物的处方审核要点,我们必须要有清晰的认识和理解。
下面,我将从浅入深地探讨常用抗菌药物的处方审核要点。
1. 对于处方审核要点的认识和理解抗菌药物,作为治疗感染疾病的重要工具,其使用必须要经过严格的审核。
处方审核要点包括但不限于对患者的病情和临床诊断的了解、选择合适的抗菌药物、合理的药物剂量和疗程、对药物不良反应和耐药情况的评估等。
这些要点对于保障患者的疗效和安全至关重要。
2. 常用抗菌药物的处方审核要点在审核常用抗菌药物的处方时,我们需要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2.1 患者的病情和临床诊断在审核抗菌药物处方时,首先要了解患者的病情和临床诊断。
只有了解清楚患者的病情,才能选择合适的抗菌药物进行治疗。
还需要了解患者的过敏史、药物使用史等信息,以避免不良反应的发生。
2.2 抗菌药物的选择针对不同类型的感染和病原体,需要选择相应的抗菌药物。
对于革兰氏阳性菌、革兰氏阴性菌、厌氧菌等不同病原体,应选用具有特异性的抗菌药物进行治疗。
在选择抗菌药物时,还需考虑到药物的药动学特点和药物的不良反应。
2.3 药物剂量和疗程对于抗菌药物的药物剂量和疗程,必须要严格控制。
药物剂量的不合理使用会导致药物浓度不足或过高,从而影响疗效和安全性。
过长或过短的疗程都会影响到治疗效果,甚至导致耐药菌株的产生。
2.4 药物不良反应和耐药情况的评估在使用抗菌药物后,需要密切观察患者的不良反应情况。
一旦发现不良反应,需及时调整治疗方案或停止使用相关药物。
还需要密切关注患者的耐药情况,避免耐药菌株的产生。
3. 总结和回顾通过对常用抗菌药物的处方审核要点的深入探讨,我们不仅加深了对抗菌药物使用的认识,也能够更好地保障患者的疗效和安全。
在临床实践中,医护人员需要严格按照处方审核要点,合理使用抗菌药物,以期达到最佳的治疗效果。
抗菌药物处方的审查要点1
抗菌药物处方的审查要点1抗菌药物处方的审查要点抗菌药物是一类用于治疗感染性疾病的重要药物,但同时也存在着滥用和不合理使用的问题。
为了确保抗菌药物的正确使用和合理处方,医务人员在开具抗菌药物处方时需要注意一些审查要点。
本文将详细介绍抗菌药物处方的审查要点,以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和防止抗菌药物的滥用。
1. 确认患者病情及感染部位在审查抗菌药物处方时,医务人员首先需要了解患者的病情和感染部位。
了解患者的感染部位有助于选择合适的抗菌药物。
不同的抗菌药物对不同的病原体有特异性,因此应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来决定使用何种抗菌药物。
2. 判断患者感染类型根据患者的临床症状和体征,医务人员需要对患者的感染类型进行判断。
感染性疾病可分为细菌感染、病毒感染和真菌感染等不同类型,对应的抗菌药物选择也有所不同。
因此,在审查抗菌药物处方时,医务人员要明确患者的感染类型,以确保合理用药。
3. 确定抗菌药物的适应症抗菌药物具有明确的适应症,只有在适应症范围内使用才能取得较好的治疗效果。
医务人员在审查抗菌药物处方时,需核对患者的诊断与抗菌药物的适应症是否符合。
如果患者的诊断不在抗菌药物的适应症范围内,应避免使用抗菌药物,而选择其他合适的药物治疗。
4. 考虑患者的过敏史过敏反应是抗菌药物使用中的常见问题,有些患者对某些抗菌药物可能具有过敏史。
因此,在审查抗菌药物处方时,医务人员需核实患者的过敏史,以避免使用对其过敏的药物,避免引发严重的过敏反应。
5. 考虑抗菌药物的剂量和疗程抗菌药物的剂量和疗程是使用抗菌药物时需要注意的重要因素。
医务人员在审查抗菌药物处方时,需要确认抗菌药物的推荐剂量是否符合患者的体重、年龄和肾功能等情况。
同时,需要合理判断疗程的长短,避免过长或过短的疗程,以免药物无法发挥良好的疗效或导致耐药性的产生。
6. 避免抗菌药物联合使用在审查抗菌药物处方时,医务人员应尽量避免不合理的抗菌药物联合使用。
抗菌药物联合使用可能带来不必要的药物副作用及增加患者的经济负担。
药师对抗菌药物处方合理使用性的审核
药师对抗菌药物处方合理使用性的审核摘要】临床感染往往会使用抗菌药物,医师根据病情选择抗菌药物,临床药师有责任对医师抗菌药物处方合理使用性进行审核,起到保障患者安全、促进临床用药合理、减少耐药性的产生、减轻患者的经济负担的作用。
药师除对临床处方按“四查十对”的要求对处方进行审核外,对抗菌药物的处方,还应特别注意审核其过敏史、皮试与否、配伍禁忌、临床诊断、联合用药、剂型剂量及使用范围、使用方法、抗菌药物分级管理越级使用情况等,达到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目的。
【关键词】药师抗菌药物处方合理性审核【中图分类号】R9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5085(2014)10-0106-02根据《处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药师负责对处方审核、评估、核对、发药以及安全用药指导工作。
因此,药师应当对处方用药适宜性进行审核,药师有权对临床用药进行药学干预,以提高临床用药的合理性。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等与抗菌药物应用相关的文件与规定,对药师的职责进行了详细的阐述,将药师对医师的抗菌药物处方进行审核、调配的职责进行了具体的规定,并作为违反规定后处罚的重要依据。
药师如何在抗菌药物使用过程中起到保障患者安全、促进临床用药合理、减少耐药性的产生、减轻患者的经济负担的作用,更应按有关规定与要求严格执行。
药师除对临床处方按“四查十对”的要求对处方进行审核外,对含抗菌药物的处方,还应当特别注意审核其过敏史、皮试与否、配伍禁忌、临床诊断相符性、合理性、联合用药正确性与必要性、是否超剂量超范围应用、剂量剂型用法的正确性、抗菌药物分级管理越级使用情况等,以达到合理规范使用抗菌药物的目的。
1 抗菌药物过敏史及皮试的审核对就诊的患者,医师在询问病史的同时,应详细询问过敏史,《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要求在门诊手册封面书写药物过敏史。
口服抗菌药物也必须询问过敏史,以保证患者用药安全。
抗菌药物处方的审查要点
抗菌药物处方的审查要点1.病原学和临床特点分析:医师在给患者开具抗菌药物处方之前,应首先对患者的病原体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以确定是否有必要使用抗菌药物。
同时,医师还需了解患者的临床特点,包括年龄、性别、病情程度等,以调整抗菌药物的类型和剂量。
2.细菌药敏试验结果:医师在选择抗菌药物时应参考细菌药敏试验结果,选择敏感的抗菌药物进行治疗。
对于存在耐药性的菌株,应避免使用对这些耐药菌有效性较差的药物,以减少治疗的失败率。
3.药物剂量和给药途径:医师在处方过程中需要正确选择抗菌药物的剂量和给药途径。
剂量应根据患者的年龄、体重、肝肾功能等因素进行个体化调整,以保证药物在体内的有效浓度达到治疗需要。
给药途径应与疾病类型和患者的特点相匹配,如重症患者可考虑静脉给药。
4.药物相互作用和不良反应:医师在处方抗菌药物时应注意避免与其他药物的相互作用,尤其是存在潜在的药物相互作用的抗菌药物。
此外,医师也需了解抗菌药物的常见不良反应,如药物过敏、肠道紊乱等,并做好预防和治疗措施。
5.用药时机和疗程:医师在处方抗菌药物时应掌握用药时机和合理的疗程。
合理选择适当的时机开始治疗,以尽早控制疾病的进展;同时要根据疾病的类型和患者的特点制定合理的疗程,以达到有效治疗的目的。
6.药物成本与效益:医师在开具抗菌药物处方时应评估药物的成本与效益,避免过度或不必要地使用高价抗菌药物。
并且要注重药物的经济性和适应性,选择符合患者经济承受能力和治疗需求的抗菌药物。
7.药物使用管理:医师在开具抗菌药物处方时应遵循医疗机构的相关管理政策和制度,如执行抗菌药物的二线开具制度、使用临床路径等。
综上所述,抗菌药物处方的审查要点涵盖了病原学、药敏试验、剂量与给药途径、相互作用与不良反应、用药时机与疗程、药物成本与效益以及药物使用管理等多个方面。
只有在全面理解和综合考虑这些要点之后,医师才能开具出合理、安全、有效的抗菌药物处方,以更好地促进患者的康复与健康。
常用抗菌药物的处方审核要点执业药师继续教育
常用抗菌药物的处方审核要点执业药师继续教育一、引言本文旨在介绍常用抗菌药物的处方审核要点,以提高执业药师对抗菌药物使用合理性的把握,确保患者用药的安全性和疗效。
文章将依次介绍抗菌药物的处方审核步骤、禁忌症、副作用、药物相互作用、剂量调整以及药物选择的原则和相应实例等内容。
二、抗菌药物的处方审核步骤抗菌药物处方审核的目的是确保合理使用、减少滥用和不当使用的情况发生。
以下为抗菌药物处方审核的步骤:2.1 病原学信息的确认确定患者是否患有细菌感染,并且对可能的病原菌进行合理判断。
2.2 药物的抗菌谱根据常见的细菌感染情况,确定抗菌药物的抗菌谱是否匹配。
2.3 耐药性监测根据实验室结果和相关指南,判断患者病原菌的耐药情况,选择对耐药细菌有效的抗菌药物。
2.4 给药途径和剂量根据患者的年龄、肝肾功能情况、药物给药途径的可行性等,确定抗菌药物的合适剂量和给药途径。
2.5 疗程和使用时间确认抗菌药物的治疗疗程和使用时间,避免滥用和过长使用引发的问题。
三、常见抗菌药物的处方审核要点3.1 青霉素类药物•禁忌症:青霉素过敏史、药物相互作用等。
•副作用:过敏反应、肝肾功能损害等。
•药物相互作用:与利福霉素、头孢菌素等存在相互作用。
•剂量调整:肝肾功能受损时需要剂量调整。
3.2 头孢菌素类药物•禁忌症:对药物过敏史、青霉素过敏史等。
•副作用:过敏反应、肝肾功能受损等。
•药物相互作用:与氨基糖苷类药物、利福霉素等存在相互作用。
•剂量调整:肝肾功能受损时需要剂量调整。
3.3 氨基糖苷类药物•禁忌症:对药物过敏史、肾功能不全等。
•副作用:肾损害、神经肌肉阻滞等。
•药物相互作用:与利福霉素、头孢菌素等存在相互作用。
•剂量调整:肾功能减退时需要剂量调整。
3.4 喹诺酮类药物•禁忌症:对药物过敏史、儿童和孕妇等。
•副作用:肝肾功能受损、心脏电解质紊乱等。
•药物相互作用:与其他药物如华法林、普萘洛尔等存在相互作用。
•剂量调整:肝肾功能不全时需要剂量调整。
处方审核的技术要点(1) (1)
处方点评的内容
处方点评结果
❖ 合理处方 ❖ 不合理处方 ➢ 不规范处方 ➢ 用药不适宜处方 ➢ 超常处方
陕西省宝鸡市中心医院
处方点评的内容
不规范处方
❖ 处方的前记、正文、后记内容缺项,书写不规范 或者字迹难以辨认的
❖ 医师签名、签章不规范或者与签名、签章的留样 不一致的
❖ 药师未对处方进行适宜性审核的(处方后记的审 核、调配、核对、发药栏目无审核调配药师及核 对发药药师签名,或者单人值班调剂未执行双签 名规定)
❖ “处方点评”是对患者用药后的处方(用药医嘱)进行适 宜性的再评价,对促进合理用药,提高处方质量实行持续 改进,具有现实意义
❖ 药师审核处方是对患者用药前的用药适宜性审核,是确保 患者用药安全、有效的医院药学服务保障,是阻断用药安 全隐患最重要的一道防线
❖ 如果医院有落实处方药师审核的体制、机制,又有一批高 水平审核处方的药师,并能认真履行药师审核处方职责, 药师审核处方完全可替代“处方点评”
陕西省宝鸡市中心医院
处方审核与处方点评比较
❖ 时间不同 处方审核:事前直接审查 处方点评:事后抽样评价
❖ 处方数量不同 处方审核:每张处方 处方点评:随机抽样,抽样率1‰--- 1%
❖ 环节不同 处方审核:医师处方 处方点评:医师处方、药师调剂、 护士给药、患者使用
陕西省宝鸡市中心医院
处方审核与处方点评比较
药师审核处方的重要性
❖ 是医疗卫生法规赋予医院及药师的神圣职责 ❖ 是医院药事管理的核心工作 ❖ 是医院药学学科建设最基础、最日常、最重要的
内容 ❖ 是保障临床合理用药不可或缺的一道防线 ❖ 是医院药师地位、价值的亮点所在 ❖ 是公立医院改革实行药品零差率乃至医药分开倒
史上最全!抗菌药物处方审核要点(上)
史上最全!抗菌药物处方审核要点(上)导语作为药师或临床药师应该掌握抗菌药物的特点,然后熟悉抗菌药物药品说明书的用法用量及用药禁忌,其次了解不同病种抗菌药物使用的指南及专家共识,做到个体化用药。
现将抗菌药物处方审核要点整理如下,供各位同仁参考。
抗菌药物的使用指征诊断为细菌、真菌感染者方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由结核分枝杆菌、非结核分枝杆菌、支原体、衣原体、螺旋体、立克次体及部分原虫等病原微生物所致的感染亦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
■ 有以上病原菌之一感染,或者手术之前给予预防用药,才有使用抗菌药物的指征。
抗菌药物在不同组织中的浓度(点击可查看大图,出处:抗菌药PK/PD临床应用专家共识)■ 可根据药物在体外组织中浓度、药物特点、感染部位,选择适宜抗菌药物。
抗菌药物的PK/PD分类(点击可查看大表)■ 时间依赖型抗菌药物通常需一天多次给药,浓度依赖型抗菌药物在肾功能正常患者中一天一次给药。
需根据肾功能调整用法用量的抗菌药物(点击可查看大表)青霉素类(点击可查看大表)■ 静脉或者口服青霉素类药物均须询问有无青霉素类过敏史,须先做青霉素皮试,停药72h以上重新皮试。
■ 青霉素类粉针须现用现配,静脉滴注时溶媒宜选0.9%生理盐水,溶媒不宜过多(滴注时间太长,药物稳定性降低)。
头孢菌素类抗菌谱广,对G、阴性及部分厌氧菌有效,但对肠球菌天然耐药。
(点击可查看大表)■ 头孢菌素类药物,说明书有要求皮试的,须做皮试。
■ 头孢曲松不宜与含有钙离子的溶液配伍;使用钙离子溶液和头孢曲松之间需冲管。
■ 头孢曲松适用于肝胆系统感染病人,但因易在胆道形成结晶,胆结石病人不宜选用。
■ 头孢哌酮影响肠道内维生素K的吸收,易致出血,可适当使用维生素K1预防出血。
■ 头孢曲松、头孢匹胺含有四氮唑基,与双硫仑结构类似,可阻止乙醛继续氧化,导致乙醛聚集,从而引起双硫仑样反应;头孢唑林、头孢噻吩、头孢呋辛、头孢他啶不含有四氮唑基,但也有报道发生双硫仑样反应。
抗菌药物处方审核
类三药联合
医院获得性肺炎(HAP)
病原
宜选药物
可选药物
MSSA MRSA
苯唑西林、氯唑西林 万古霉素或去甲万古霉素
第一代或第二代头孢菌素 磷霉素,利福平,复方磺胺甲噁唑与
万古霉素联合
肠杆菌科 细菌
第二代或第三代头孢菌素单用或联合氨基 氟喹诺酮类,β内酰胺酶抑制剂复方,
糖苷类
碳青霉烯类
铜绿假单 胞菌
急性细菌性鼻窦炎
常见病原菌:肺炎链球菌+流感嗜血杆菌 50% 卡他莫拉菌10-20% 厌氧菌(牙源性) 金黄色葡萄球菌、溶血性链球菌 G-杆菌
经验性用药: 轻中度感染:阿莫西林、阿莫西林克拉维酸、左氧氟沙星、 头孢呋辛酯、头孢克肟、阿奇霉素 严重感染:头孢曲松 、阿莫西林克拉维酸、莫西沙星、阿奇霉素
亚急性感染性心内膜炎(SBE):病程进展缓慢,病程在6周-3个 月(超过3个月为慢性,通常也归为SBE )常表现为低热、盗汗、 体重减轻、进行性贫血, 常见病原体为:草绿色链球菌
感染性心内膜炎
按照病因分类:
1.天然瓣膜心内膜炎:继发于有先天性心脏病、风湿性心脏病、二尖瓣脱 垂、退行性瓣膜病等。
细菌:草绿色链球菌(30%-40%)、其他链球菌(15%-25%)金黄色葡 萄球菌(20%-35%) 、肠球菌(5%-18%)
社区获得性肺炎(CAP)
细菌:肺炎链球菌、流感嗜血杆菌和卡他莫拉菌 非典型病原体:支原体、衣原体、军团菌 病毒:最常见的是流感病毒,其次是副流感病毒、巨细胞病毒、腺病 毒、柯萨奇、呼吸道合胞病毒等。 真菌:曲霉、念珠菌、新型隐球菌 寄生虫:弓形体、肺吸虫等
不同人群
初始经验性治疗的抗菌药物选择
社区获得性肺炎(CAP) 青 壮 年 、 无 基 (1)氨基青霉素、青霉素类/酶抑制剂复合物;(2)一代、二代头孢菌素;(3)
抗菌药物用药审查制度范本
抗菌药物用药审查制度范本一、总则为了规范抗菌药物的使用,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提高医疗质量,根据《医疗机构抗菌药物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院所有使用抗菌药物的临床科室和医务人员。
二、审查组织1. 成立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由医务科、药剂科、感染科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
2. 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负责制定和修订抗菌药物管理制度,监督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定期评估抗菌药物使用情况,提出改进措施。
三、审查流程1. 医生在开具抗菌药物处方前,应进行临床诊断和病情评估,确保抗菌药物的使用有明确的指征。
2. 医生应根据患者的感染病原、药物敏感试验结果和抗菌药物特点,选择合适的抗菌药物品种、剂量和给药方式。
3. 医生在开具抗菌药物处方时,应填写《抗菌药物使用申请表》,详细记录患者信息、感染情况、抗菌药物选择理由等。
4. 药师对提交的《抗菌药物使用申请表》进行审核,确保抗菌药物的使用符合药物经济学原则、药物安全性要求和患者具体情况。
5. 药师对已批准的抗菌药物处方进行点评,关注药物选用、剂量、给药方式、药物相互作用等方面,确保用药安全。
6. 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定期对抗菌药物使用情况进行审查,对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病例进行分析和反馈,提出整改措施。
四、审查要点1. 抗菌药物的选择:根据感染病原、药物敏感试验结果和抗菌药物特点,选择合适的抗菌药物品种。
2. 剂量和给药方式:根据患者体重、年龄、肝肾功能等因素,合理制定抗菌药物剂量和给药方式。
3. 药物相互作用:关注抗菌药物与其他药物的相互作用,避免不良反应和药物抵抗性的发生。
4. 药物经济学:合理考虑药物成本、疗效和患者经济承受能力,确保药物使用的经济性。
5. 用药时间:根据感染情况和患者病情,合理制定抗菌药物的使用时间,避免不必要的长期使用。
五、培训与考核1. 医院定期组织抗菌药物知识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对抗菌药物的认识和合理使用能力。
2. 医务人员应积极参加抗菌药物相关培训,掌握抗菌药物的最新研究和应用动态。
抗菌药物处方审查要点-课件
二 审核使用权限
三 3.如需要应用特殊使用抗菌药物进行治 疗时,患者病情应具有严格临床用药指 征或确凿依据,经抗感染或有关专家会 诊同意,其处方经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 称任职资格医师同意并签名;
4.紧急情况下,处方医师可以越级使用高于 权限的抗菌药物,但仅限于1天用量。
未来:第五代头孢菌素: 头孢洛林与头孢比普
√C.应参照药敏试验结果选用; D.应暂停该类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
权限 三、审核注射剂溶媒 四、审核与临床诊断的一致性 五、审核给药剂量 六、审核剂型与给药途径 七、审核给药次数(使用频率) 八、审核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 九、讨论 十、案例分析
《处方管理办法》对药师如何审核 处方用药的合理性提出了详细的指 导意见,对药师药学专业素质提出 了更高的要求。医院应该重新制定 了处方审核制度,将工作重点逐步 由对处方书写规范方面的审核转向 对处方用药合理性的审核。现就如 何审核门诊抗菌药物处方用药的合 理性进行讨论,仅供参考。
四 审核与临床诊断的一致性
另外,在“诊疗常规”中的临床药物 治疗还存在很多药品说明书以外的行之有 效用法,如肾绞痛发作时使用黄体酮加安 定镇痛;西咪替丁治疗瘙痒性皮肤病等等。
再者,如果药师和医师在日常工作中 时常为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不相符的 问题争执不休,也不利于正常医疗活动的 进行。
甲硝唑主要用于抗滴虫、抗阿米巴原虫和抗厌氧菌感染的治疗。其12 种新用途: 感染性腹泻、伪膜性肠炎、慢性溃疡性结肠炎、咯血、“支气管肺炎、支气管 扩张伴感染、支气管哮喘伴感染所致的久咳伴脓痰”、驱蛔虫、内痔出血、疥 疮、丘疹性荨麻疹、银屑病。
四 审核与临床诊断的一致性
四 审核与临床诊断的一致性
4.1年龄禁忌:审核处方医师是否根据抗菌 药物适应证及患者的病情来选择合适的药 物进行治疗,如给上呼吸道感染的患者开 氨基糖苷类抗菌药物,给妊娠期妇女和8岁 以下患儿开四环素类抗菌药物,给18岁以下 未成年患者开氟喹诺酮类抗菌药物,给新 生儿及2月龄以下患儿开磺胺类抗菌药物, 均为选药不合理。
抗菌药物处方的审查要点[1]
处方的审查点评要点内容提要一、审核过敏试验二、审核使用权限三、审核注射剂溶媒四、审核与临床诊断的一致性五、审核给药剂量六、审核剂型与给药途径七、审核给药次数(使用频率)八、审核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九、讨论:不规范用药问题;对药师的要求《处方管理办法》对药师如何审核处方用药的合理性提出了详细的指导意见,对药师药学专业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医院应该重新制定了处方审核制度,将工作重点逐步由对处方书写规范方面的审核转向对处方用药合理性的审核。
现就如何审核门诊抗菌药物处方用药的合理性进行讨论,供参考。
一审核过敏试验《处方管理办法》要求:注明皮试结果。
皮试结果的注明:皮试应该写(阴性)不应该以(—)表示,皮试阴性后需要连续使用可以写“续用”或“免皮试”。
依据:《药品说明书》、《临床用药须知》、《诊疗常规》等。
对说明书及有关规定必须做皮试的抗菌药物,要注意处方医师是否注明了过敏试验及结果的判定,如注射用青霉素钠、注射用头孢唑林钠、注射用阿莫西林钠、注射用头孢噻肟钠等,如未注明皮试(阴性)或皮试(免)或续用,绝对不允许发药。
二审核使用权限《抗菌药物使用指导原则》要求:分线分级管理。
审核处方医师是否根据临床诊断及患者的病情来选择适合级别的抗菌药物进行治疗:1.一般对轻度与局部感染应首选用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进行治疗;2.对严重感染、免疫功能低下合并感染患者或病原菌只时限制使用抗菌药物敏感患者,才能选用限制使用抗菌药物进行治疗,其处方应经具有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的医师同意并签名;3.如需要应用特殊使用抗菌药物进行治疗时,患者病情应具有严格临床用药指征或确凿依据,经抗感染或有关专家会诊同意,其处方经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医师同意并签名;4.紧急情况下,处方医师可以越级使用高于权限的抗菌药物,但仅限于1天用量。
三审核注射剂分散媒3.1不宜以葡萄糖注射液为溶媒的药品青霉素类:除苯唑西林等异恶唑类药物有耐酸性质,在葡萄糖注射液中稳定,可以用葡萄糖注射液作溶媒外,其它青霉素类抗菌药如氨苄西林,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等在近中性(pH6~7)条件下较稳定,其酸性或碱性增强均可加速其分解,所以宜用氯化钠注射液或注射用水作分散媒。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处方的审查点评要点反冲力2008.4.26内容提要一、审核过敏试验二、审核使用权限三、审核注射剂溶媒四、审核与临床诊断的一致性五、审核给药剂量六、审核剂型与给药途径七、审核给药次数(使用频率)八、审核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九、讨论:不规范用药问题;对药师的要求《处方管理办法》对药师如何审核处方用药的合理性提出了详细的指导意见,对药师药学专业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医院应该重新制定了处方审核制度,将工作重点逐步由对处方书写规范方面的审核转向对处方用药合理性的审核。
现就如何审核门诊抗菌药物处方用药的合理性进行讨论,供参考。
一审核过敏试验《处方管理办法》要求:注明皮试结果。
皮试结果的注明:皮试应该写(阴性)不应该以(—)表示,皮试阴性后需要连续使用可以写“续用”或“免皮试”。
依据:《药品说明书》、《临床用药须知》、《诊疗常规》等。
对说明书及有关规定必须做皮试的抗菌药物,要注意处方医师是否注明了过敏试验及结果的判定,如注射用青霉素钠、注射用头孢唑林钠、注射用阿莫西林钠、注射用头孢噻肟钠等,如未注明皮试(阴性)或皮试(免)或续用,绝对不允许发药。
二审核使用权限《抗菌药物使用指导原则》要求:分线分级管理。
审核处方医师是否根据临床诊断及患者的病情来选择适合级别的抗菌药物进行治疗:1.一般对轻度与局部感染应首选用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进行治疗;2.对严重感染、免疫功能低下合并感染患者或病原菌只时限制使用抗菌药物敏感患者,才能选用限制使用抗菌药物进行治疗,其处方应经具有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的医师同意并签名;3.如需要应用特殊使用抗菌药物进行治疗时,患者病情应具有严格临床用药指征或确凿依据,经抗感染或有关专家会诊同意,其处方经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医师同意并签名;4.紧急情况下,处方医师可以越级使用高于权限的抗菌药物,但仅限于1天用量。
三审核注射剂分散媒3.1不宜以葡萄糖注射液为溶媒的药品青霉素类:除苯唑西林等异恶唑类药物有耐酸性质,在葡萄糖注射液中稳定,可以用葡萄糖注射液作溶媒外,其它青霉素类抗菌药如氨苄西林,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等在近中性(pH6~7)条件下较稳定,其酸性或碱性增强均可加速其分解,所以宜用氯化钠注射液或注射用水作分散媒。
大环内酯类如乳糖酸红霉素在葡萄糖注射液中效价明显下降,在氯化钠注射液中产生盐析形成沉淀,故应先用注射用水完全溶解后,再加入到氯化钠注射液中,且药物浓度不宜超过0.1%~0.5%。
亚胺培南、头孢哌酮、头孢塞肟钠粉针剂、碳酸氢钠注射液也不宜用葡萄糖注射液做溶媒。
氨基糖苷类如阿米卡星在近中性溶液中稳定,iv时不宜选用酸性或碱性溶液进行稀释,宜以氯化钠注射液作为溶媒。
忌盐病人需使用葡萄糖注射液配制抗菌药处置必须用葡萄糖注射液时,可以加入5%碳酸氢钠注射液(0.5~1.0ml)将PH值调节在6左右后配制,有利于抗菌药的稳定性和有效性。
《新编药物学》(第14版)推荐在500ml葡萄糖注射液中加入5%碳酸氢钠注射液0.5ml比较合适。
儿童输液量较小,按每100ml溶媒中加入0.1ml5%碳酸氢钠注射液的相应比例调配即可。
5%碳酸氢钠注射液加入到葡萄糖注射液中必须先混匀再加抗菌药。
3.2不宜用氯化钠注射液做溶媒的药品氟喹诺酮类如甲磺酸培氟沙星与含氯离子的注射液联用易产生沉淀,故不能用含氯离子的注射液作溶媒,宜选用5%葡萄糖注射液。
两性霉素B粉针剂不可用电解质溶媒配置,如氯化钠、苯甲醇等,只可用灭菌注射用水或5%葡萄糖溶液,且pH不得小于4.25,否则将导致沉淀生成。
注意im青霉素和普鲁卡因青霉素等,按照药品说明书的要求用灭菌注射用水。
3.3溶媒使用量或配制的药物浓度3.3.1青霉素及头孢菌素类,静脉输液量为100ml~200ml为宜,输注时间控制在0.5~1.0小时,溶液量过大(500ml),溶液浓度过稀,减低抗菌效果,输注时间较长,则会增加药物降解及致敏机会。
3.3.2氨基糖苷类、林可霉素类,静脉输注,如果液量小,浓度大,输注快,则会增加对神经肌肉接头毒性,抑制呼吸。
如阿米卡星静滴时,每0.5g至少加液体200ml,林可霉素每0.6g至少用200ml,滴注时间要维持1小时以上,用药才安全。
3.3.3乳糖酸红霉素则要求用溶媒稀释浓度一般小于0.1%。
3.3.4氯霉素注射液为非水溶媒,每0.25g (1支)至少用稀释液100ml稀释,以防止氯霉素析出。
四审核与临床诊断的一致性4.1年龄禁忌:审核处方医师是否根据抗菌药物适应证及患者的病情来选择合适的药物进行治疗,如给上呼吸道感染的患者开氨基糖苷类抗菌药物,给妊娠期妇女和8岁以下患儿开四环素类抗菌药物,给18岁以下未成年患者开氟喹诺酮类抗菌药物,给新生儿及2月龄以下患儿开磺胺类抗菌药物,均为选药不合理。
4.2针对临床不对症用药问题:不对症用药现象临床上时有发生,例如药品说明书标明的适应证或功能主治为治疗甲病,医师根据多年的临床经验,却认为其对治疗乙病也有效果,因此处方用于治疗乙病,扩大了临床适应证(即所谓的老药新用)。
药品对症治疗才能治病救人,不对症使用反而会延误病情。
所以,任何一种药品其适应证(有效性)和安全性在经过临床前动物实验证实以后,还必须经SFDA批准进行进一步的临床试验,经注册后方可上市;随着对上市药品的认识与研究的进一步深入,当发现其还有新的适应证时,也必须依照国家药品注册的有关规定,注册审批后方能使用。
《药品管理法》第48条第3款第6项规定:所标明的适应证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药品,按假药论处。
该项规定有两点值得强调:一是适应证或功能主治范围“超出”规定,而非指变更;二是所标明的“标”,表明超出功能主治规定范围的内容有资料记载,也即一定有载体承受,这样的规定,排除了口头表达夸大适应证等方式。
《药品管理法》第48条第2款第2项规定假药情形: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
后者即强调了对症治疗的严肃性,也充分表现了药品有相当强的专业属性:对症使用药品,可治病救人;不对症使用,不仅不可治病救人,反而可能延误病情。
对于临床中医师在没有任何科学实验数据的前提下,仅凭自己的经验、知识和感觉判断,擅自扩大适应证,虽然不按照《药品管理法》第48条第3款第6项界定为按假药处理,但却是对患者极不负责的表现,因违反医疗常规增大了执业风险。
试想,如经治疗有效,医患关系相安无事;但如果造成患者伤害、无效或患者及其家属不满意等,必然引发医疗纠纷。
2002年4月4日颁布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都明确指出: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也即医疗事故纠纷诉讼采取的是“举证责任倒置”原则。
按照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当出现用药纠纷时,医院必须证明损害结果与其医疗行为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或证明医院不存在医疗过错,才可能免除责任。
此时,医院无法提供有力的证据证明这种用药有科学依据,因此存在医疗过错,必须承担由此所带来的不利法律后果。
用药与临床诊断不一致的处置——加强沟通如果是处方医师不同意药师关于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不相符的判定时,应该由处方医师重签名,以示负责,不要轻易拒绝调剂。
这样不违背了药师发现严重不合理用药或者用药错误,应当拒绝调剂的规定。
首先,医师是医疗服务的主体,药师审核处方是医疗服务的延续。
当药师告知医师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不相符问题后,医师能签字负责,说明医师是经过慎重考虑后作出的判断,不存在药师审方不力的问题。
其次,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不相符问题难界定。
因在很多情况下,药师对患者的治疗背景不清楚。
如临床诊断肺结核,处方用药护肝片,从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相符性来判断,护肝片肯定不能治肺结核。
但如果处方诊断写成药物性肝损害,又会影响患者用药的依从性。
这种处方就不能判定为用药不当。
另外,在诊疗常规中的临床药物治疗还存在很多药品说明书以外的行之有效用法,如肾绞痛发作时使用黄体酮加安定镇痛;西咪替丁治疗瘙痒性皮肤病等等。
再者,如果药师和医师在日常工作中时常为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不相符的问题争执不休,也不利于正常医疗活动的进行。
五审核给药剂量给药剂量过大会造成抗菌药物的浪费,给药剂量过小又达不到治疗效果,因此处方医师应按各种抗菌药物的治疗剂量范围给药,如治疗重症感染(如败血症、感染性心内膜炎等)和抗菌药物不易到达部位的感染(如中枢神经系统感染等)时,应选用抗菌药物的较大剂量(治疗剂量范围高限);治疗单纯性下尿路感染时,由于多数抗菌药物尿药浓度远高于血药浓度,则可应用抗菌药物的较小剂量(治疗剂量范围低限)。
如左氧氟沙星用于治疗单纯性下尿路感染时,1天只需0.2g;而用于治疗肺部感染时,1天需要0.4g。
六审核剂型与给药途径注射途径选择失误,有时会给患者造成伤害,甚至出现致命危险。
6.1口服与静脉或肌肉注射给药轻症感染可接受po给药者,应选用口服生物利用度较高的抗菌药物,不必采用iv或im。
重症感染、全身性感染患者初始治疗应予iv,以确保药效;病情好转能口服时应及早转为po。
医师偶尔会开出口服药物选用不妥处方,如阿奇霉素(iv)+红霉素(po),左氧氟沙星(iv)+环丙沙星(po)的给药方案,建议选用口服剂型相同的阿奇霉素和左氧氟沙星,严格贯彻执行抗菌药物的序贯疗法和替代疗法,以确保临床疗效。
不宜静脉推注的药物:阿米卡星、庆大霉素、妥布霉素、奈替米星等氨基糖苷类,林可霉素、克林霉素直接静脉推注可以抑制呼吸。
万古霉素静脉推注易导致肾损伤。
乳糖红霉素静推可导致室性心率不齐;氯霉素为非水溶媒,更需禁止静脉推注。
不宜肌注:氯霉素、四环素盐酸盐,红霉素乳糖酸盐、万古霉素、两性霉素B、磷霉素、青霉素类阿莫西林钠-克拉维酸钾、替卡西林钠-克拉维酸钾等,因对肌肉组织的强烈刺激,多采用静脉滴注。
6.2 局部与全身给药治疗全身性感染或脏器感染时应尽量避免局部应用抗菌药物,如皮肤黏膜局部应用抗菌药物后,吸收困难,在感染部位不能达到有效浓度,反易引起过敏反应或导致耐药菌产生。
局部应用抗菌药只限于少数情况,如全身给药后在感染部位难以达到治疗浓度时,可加用局部给药作为辅助治疗,如治疗中枢神经系统感染时某些抗菌药物可同时鞘内给药;包裹性厚壁脓肿脓腔内注入抗菌药物以及眼科感染的局部用药等。
某些皮肤表层及口腔、阴道等黏膜表面的感染可采用局部应用或外用抗菌药,应避免将主要供全身应用的抗菌药物作为局部用药。
局部用药宜采用刺激性小、不易吸收、不易导致耐药性和不易致过敏反应的抗菌药物,如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等易产生过敏反应的抗菌药物不可局部应用;氨基糖苷类等耳毒性强的抗菌药物不可局部滴耳。
七审核给药次数(使用频率)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红霉素、克林霉素等消除半衰期短的抗菌药物,应1天多次给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