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分公司绩效考核及奖金分配培训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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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ⅩⅩ通信发展有限公司

人力资源部、CDMA事业部文件

受文对象:各分公司、CDMA事业部各大区发文单位:人力资源部、CDMA事业部

副本呈送:号:人(内)字-02-10

抄送存档:总裁办秘书处日期:ⅩⅩ-02-28

文名:CDMA事业部对分公司绩效考核及奖金分配办法(试行)为更好的促进当前CDMA产品的营销,根据公司相关销售政策,结合当前CDMA产品的营销特点,经人力资源部、CDMA事业部共同研究,特制定CDMA 事业部分公司的绩效考核及奖金分配办法(试行):

一、试行时间

本办法在ⅩⅩ年2月27日至ⅩⅩ年3月31日期间内试行,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二、适用人员

分公司CDMA营销人员,分公司负责人、财务、人力、物流、商务、办事处等平台人员,以及分公司内对CDMA销售有直接贡献的其

他人员。

三、考核办法

1、对分公司CDMA营销部的考核

(1)CDMA事业部按月对分公司CDMA营销部进行考核,考核办法参照《总部对分公司绩效考核制度》执行,但考核指标及核

算办法不同,具体见附件1;

(2)根据实际情况,CDMA事业部可对考核指标及考核办法进行调整,但需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3)一级分公司、一级分公司下属的省外二级分公司作为考核单位,各考核单位依照考核得分进行排序,按照强制分配比例来确

定考核等级;

2、对分公司CDMA人员的考核

在新办法未出台之前,参照现行的GSM系统考核办法执行。

四、奖金分配办法

1、奖金来源

奖金来源于各分公司CDMA产品销售收入,按照不同机型,每台计提一定的奖金基数,具体计提办法见附件2:

2、分公司CDMA项目奖励总额

以考核单位确定CDMA项目奖励总额,考核期间内按照上述奖金

计提办法计提的当月奖励总金额,预留50%;其余50%由CDMA事业部汇总,依照各分公司CDMA营销部的考核情况,进行重新分配(参照《总部对分公司月度奖励办法》执行)。上述两项构成当月分公司CDMA项目奖励总额。

3、分公司CDMA项目奖励总额的具体分配比例及办法

(1)分配比例:

奖励总额的24%分配给分公司CDMA营销负责人(需进行二次

分配),34%分配给CDMA其他营销人员,14%分配给分公司负责

人(需进行二次分配),4%分配给分公司财务经理(需进行二次分

配),24%分配给分公司可参与分配的其他人员。

分配给分公司CDMA营销负责人的奖金,其中60%留存备发,

40%在CDMA大区内汇总,由CDMA大区经理依据所属分公司

CDMA营销部的考核情况,进行二次分配,此两项构成当月分公

司CDMA负责人应发奖金;

分配给分公司负责人的奖金,其中60%留存备发,40%CDMA

事业部汇总,由CDMA事业部总经理依据各分公司的考核情况,

进行二次分配,此两项构成当月分公司负责人CDMA项目应发奖

金;

分配给分公司财务经理的奖金,由总部财务部进行考核分配。

(2)分配办法

CDMA营销部除负责人以外的其他人员的具体分配比例,由CDMA营销负责人拟定,所属CDMA大区经理调整、审批;

分配给分公司其他人员的CDMA项目奖金,由分公司负责人依据销售贡献情况、结合当月人员的考核情况,确定具体分配比例。

(3)分配周期

以上参与分配人员,除分公司负责人按照季度分配外,其余均按月进行分配。

五、处罚措施

鉴于CDMA事业部成立时间不长,分公司负责人现期将承担连带管理责任;对于因工作不力等因素,造成分公司营销部考核排名靠后的,将对该分公司负责人、CDMA营销负责人视情形处以通报批评、降职、降级、乃至撤职等处分;受处罚的分公司,同时扣除该分公司负责人的当月CDMA项目奖金。

附件1:CDMA事业部对分公司考核指标及具体核算办法

附件2:CDMA产品奖励基数计提办法

审批:吴学军审核:张汉武、邓向东拟文:刘词附件1:

CDMA事业部对分公司考核指标及具体核算办法

附件2:

CDMA产品奖励基数计提办法

说明:

(1)直供联

通的,以当月实际回款的销量来计提奖金(含基数、特别奖);

(2)以虚拟运营形式产生的销量,按照当月销量先计提50%的奖金,剩余50%根据实际回款情况,分期逐步发放;

(3)根据公司需要,对CDMA产品奖励基数计提办法,不定期进行调整,届时

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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