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木托盘标准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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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托盘国标

木托盘国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木托盘)一、联运通用平托盘主要尺寸及公差General—purpose fIat paIlets for through transit Of goods—PrincipaI dimensions and toIerances(GB/T 2934 1996 eqv ISO6780:1988 代替 GB 2934—82)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用木、塑或钢等材料构成的单层和双层单面使用的联运通用平托盘的外部尺寸以及与搬运车、叉车和其他装卸设备的相关尺寸。

本标准适用于公路、铁路、水路和航空联运的通用平托盘。

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3716—83 托盘名词术语3. 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GB 3716所列各项定义均适用于本标准。

4. 尺寸4.1 平面尺寸4.1.1 公称外廓尺寸托盘平面公称外廓尺寸为:1200 mm×1000 mm、l200 mm×800 mm、1140 mm×1140mm、l219 mm×1016 mm。

4.1.2 公称外廓尺寸的公差平面公称外廓尺寸的公差为0~一6 mm1)。

4.2 叉孔的竖向尺寸4.2.1 除叉孔高度不小于95mm的自由叉孔托盘外.托盘的叉孔高度应不小于98mm。

见附录A(提示的附录)图A1。

4.2.2 托盘凹槽顶面到地面的距离应不小于55mm;到其本身纵梁底的距离不应超过45mm。

见附录A图A2。

1)为了满足所规定的公差,有些材料由于收缩的缘故.在制造时需要有一个正公差。

这种托盘的制造公差为±3mm。

4.2.3部分四向进叉托盘及自由叉孔的双面托盘,从顶铺板最低部件的下边至地面的距离应不超过127 mm;四周有基底的托盘,该尺寸应不超过156 mm,见附录A图A3。

木托盘检验标准

木托盘检验标准

1目的及适用范围统一各生产分公司所使用木托盘的验收标准。

适用于平面木托盘的验收标准。

2•引用文件GB/T 4995联运通用平托盘性能要求GB/T 4996联运通用平托盘试验方法3.质量要求3.1角跌落试验:受检托盘的同一角经三次跌落,三次跌落以后所测得的对角线y值与未跌落前的y值之差不应超过0.04y.3.2 外观要求3.2.1加工托盘木材应适当晾干,不允许任何腐朽。

用刀或凿子插入有污斑和变色的可疑部位,比较材料良好的部位,若明显硬度下降,可判定为腐朽; 3.2.2 托盘的正面两块边板、中间板及反面两块边板不可以使用圆弧型木板;其它板圆周弧度不超过木板的1/3 ;板应无虫眼和节点,其它部位虫眼总数不应超过10个,节疤的直径不能超过木板宽度的1/3 ;3.2.3同一托盘有三角木和圆弧木的纵梁数不多于两根,且外侧纵梁不得使用三角木和圆弧木;纵梁端面三角木缺损面积不大于端面面积的1/4 ;纵向长度不大于梁长3/4 ;钉子不得有外露;3.2.4木板和纵梁结合处,钉子必须完全钉入木板,不得外露,板头不得露出纵梁,不得短于纵梁外侧面10mm。

3.2.5木板、纵梁不得有通透裂纹,面板上的纵向裂纹长度不得超过板长的10%,纵梁上的纵向裂纹不得超过板长的三分之一;横向不得有裂纹。

3.2.7木材不得有霉变、污物、变形。

4.2角跌落试验方法4.2.1把托盘按对角线AB方向吊起,使其上升高度为H,然后跌落在一个平滑、坚硬、钢性水平冲4.2.2在第一次跌落之前和第三次跌落之后,测量对角线的长度y (测量同一对角钱);为避免局部变形的影响,A和B点(在它们之间测量对角线y)都应离开各自的角顶约40mm。

5.2抽样数量及判定:一车作为一个检验批抽样。

5.2.1经角跌落试验、外观检验均合格时,结构尺寸80%以上合格(另外20%的尺寸偏差未超出长度+7mm,宽度+5mm,厚度+4mm的范围),则判定该托盘为合格品; 5.2.2角跌落试验、外观检验有一项不合格,则判定为该托盘不合格;结构尺寸有20%以上不合格或有一项尺寸偏差超出长度+7mm,宽度+5mm,厚度+4mm的范围,则判定为该托盘不合格。

木托盘国标

木托盘国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木托盘)一、联运通用平托盘主要尺寸及公差General—purposefIatpaIletsforthroughtransitOf goods—PrincipaIdimensionsandtoIerances(GB/T29341996eqvISO6780:1988代替GB2934—82)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用木、塑或钢等材料构成的单层和双层单面使用的联运通用平托盘的外部尺寸以及与搬运车、叉车和其他装卸设备的相关尺寸。

本标准适用于公路、铁路、水路和航空联运的通用平托盘。

2.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3716—83托盘名词术语3.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GB3716所列各项定义均适用于本标准。

4.尺寸4.1平面尺寸4.1.1公称外廓尺寸托盘平面公称外廓尺寸为:1200mm×1000mm、l200mm×800mm、1140mm×1140mm、l219mm×1016mm。

4.1.2公称外廓尺寸的公差平面公称外廓尺寸的公差为0~一6mm1)。

4.2叉孔的竖向尺寸4.2.1除叉孔高度不小于95mm的自由叉孔托盘外.托盘的叉孔高度应不小于98mm。

见附录A(提示的附录)图A1。

4.2.2托盘凹槽顶面到地面的距离应不小于55mm;到其本身纵梁底的距离不应超过45mm。

见附录A图A2。

1)为了满足所规定的公差,有些材料由于收缩的缘故.在制造时需要有一个正公差。

这种托盘的制造公差为±3mm。

4.2.3部分四向进叉托盘及自由叉孔的双面托盘,从顶铺板最低部件的下边至地面的距离应不超过127mm;四周有基底的托盘,该尺寸应不超过156mm,见附录A图A3。

注:4.2.1、4.2.2、4.2.3所规定的尺寸适用于由平均含水量为(20±2)%的吸湿性材料所构成的托盘。

木托盘国标

木托盘国标

木托盘国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木托盘)一、联运通用平托盘主要尺寸及公差purpose fIat paIlets for through transit Of General—goods—PrincipaI dimensions and toIerances(GB,T 2934 1996 eqv ISO6780:1988 代替 GB 2934—82)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用木、塑或钢等材料构成的单层和双层单面使用的联运通用平托盘的外部尺寸以及与搬运车、叉车和其他装卸设备的相关尺寸。

本标准适用于公路、铁路、水路和航空联运的通用平托盘。

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3716—83 托盘名词术语3. 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GB 3716所列各项定义均适用于本标准。

4. 尺寸4.1 平面尺寸4.1.1 公称外廓尺寸托盘平面公称外廓尺寸为:1200 mm×1000 mm、l200 mm×800 mm、1140mm×1140mm、l219 mm×1016 mm。

4.1.2 公称外廓尺寸的公差1) 平面公称外廓尺寸的公差为0,一6 mm。

4.2 叉孔的竖向尺寸4.2.1 除叉孔高度不小于95mm的自由叉孔托盘外(托盘的叉孔高度应不小于98mm。

见附录A(提示的附录)图A1。

4.2.2 托盘凹槽顶面到地面的距离应不小于55mm;到其本身纵梁底的距离不应超过45mm。

见附录A图A2。

1)为了满足所规定的公差,有些材料由于收缩的缘故(在制造时需要有一个正公差。

这种托盘的制造公差为?3mm。

4.2.3部分四向进叉托盘及自由叉孔的双面托盘,从顶铺板最低部件的下边至地面的距离应不超过127 mm;四周有基底的托盘,该尺寸应不超过156 mm,见附录A图A3。

木质托盘的国标要求

木质托盘的国标要求

木质托盘的国标要求托盘是一种用于存储、运输和堆放货物的工具,它承载着货物的重量,托盘的质量和性能直接关系到货物的安全和运输效率。

木质托盘作为一种常见的托盘类型,其国标要求对其质量和性能有着明确的规定。

本文将从木质托盘的国标要求出发,介绍木质托盘的相关标准和要求,以及其对货物运输的重要性。

一、木质托盘的国标要求1. 木质托盘的材料要求:国标要求木质托盘的材料应为天然木材或人工板材,如松木、橡木、胶合板等。

材料应具有一定的强度和耐用性,能够承受货物的重量和运输过程中的冲击力。

2. 木质托盘的尺寸要求:国标规定了木质托盘的标准尺寸,主要包括长度、宽度和高度。

托盘的尺寸应根据货物的规格和堆垛设备的要求来确定,以保证货物的稳定和运输的安全。

3. 木质托盘的结构要求:国标对木质托盘的结构也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托盘应具有一定的承载能力和稳定性,能够承受货物的重量和运输过程中的振动和冲击力。

托盘的结构应简单明了,易于操作和堆垛。

4. 木质托盘的表面要求:国标要求木质托盘的表面应光滑平整,不得有明显的缺陷和破损。

表面的处理应符合相关的要求,以防止货物受到损坏或污染。

5. 木质托盘的防腐要求:由于木质托盘容易受到潮湿和腐朽的影响,国标要求木质托盘应进行防腐处理,以延长其使用寿命并提高耐用性。

6. 木质托盘的质量要求:国标对木质托盘的质量也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托盘应符合相关的强度和耐用性要求,能够承受一定的荷载和运输过程中的冲击力。

托盘的质量应通过相关的检测和认证来保证。

二、木质托盘的重要性木质托盘作为一种常见的托盘类型,其质量和性能对货物的运输安全和效率有着重要的影响。

木质托盘具有一定的承载能力和稳定性,能够承受货物的重量和运输过程中的振动和冲击力。

这使得货物能够安全地存储、运输和堆放,减少了货物受损或丢失的风险。

木质托盘的表面光滑平整,能够保护货物的外包装不受损坏。

表面的处理还可以防止货物受到污染,保持货物的清洁和卫生。

普通木托盘标准

普通木托盘标准
石药集团维生药业(石家庄)有限企业
一般木托盘质量标准
版次
3.0
页号
1/2
起草部门
质量部
项目
起草人
审核人
同意人
签名
日期
实施日期
分发号
发放范围
主管副总经理各1份,质量部3份,生产计划部、采购部、储运部及202、204、205、207车间各1份。
一、规格
项目
指标
许可
偏差
备注
Ⅰ型
Ⅱ型
Ⅲ型
Ⅳ型
Ⅴ型
长度,mm
1000
---
3×90
±2
面板支撑板数量×长度×宽度×厚度,mm
---
3×1000×90×20
±2
支撑木数量×宽度,mm
3×30
---
±3
支撑墩数量×长度×宽度×高度,mm
---
9×90×90×80
±2
木材湿度, %≤
20
石药集团维生药业(石家庄)有限企业
一般木托盘质量标准
பைடு நூலகம்版次
3.0
页号
2/2
二、技术要求:
1110
1100
1100
1200±5
±6
宽度,mm
1200
1100
1140
1100
1000±5
±6
高度,mm
105
146
135
135
±5
顶铺板厚度,mm
25
20
20
20±2
±3
顶铺板数量×宽度,mm
---
---
---
8×85
±2
底铺板厚度,mm
20

木托盘国标

木托盘国标

木托盘国标Document serial number【KKGB-LBS98YT-BS8CB-BSUT-BST108】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木托盘)一、联运通用平托盘主要尺寸及公差General—purposefIatpaIletsforthroughtransitOf goods—PrincipaIdimensionsandtoIerances(GB/T29341996eqvISO6780:1988代替GB2934—82)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用木、塑或钢等材料构成的单层和双层单面使用的联运通用平托盘的外部尺寸以及与搬运车、叉车和其他装卸设备的相关尺寸。

本标准适用于公路、铁路、水路和航空联运的通用平托盘。

2.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3716—83托盘名词术语3.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GB3716所列各项定义均适用于本标准。

4.尺寸4.1平面尺寸4.1.1公称外廓尺寸托盘平面公称外廓尺寸为:1200mm×1000mm、l200mm×800mm、1140mm×1140mm、l219mm×1016mm。

4.1.2公称外廓尺寸的公差平面公称外廓尺寸的公差为0~一6mm1)。

4.2叉孔的竖向尺寸4.2.1除叉孔高度不小于95mm的自由叉孔托盘外.托盘的叉孔高度应不小于98mm。

见附录A(提示的附录)图A1。

4.2.2托盘凹槽顶面到地面的距离应不小于55mm;到其本身纵梁底的距离不应超过45mm。

见附录A图A2。

1)为了满足所规定的公差,有些材料由于收缩的缘故.在制造时需要有一个正公差。

这种托盘的制造公差为±3mm。

4.2.3部分四向进叉托盘及自由叉孔的双面托盘,从顶铺板最低部件的下边至地面的距离应不超过127mm;四周有基底的托盘,该尺寸应不超过156mm,见附录A图A3。

木托盘国标

木托盘国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木托盘)一、联运通用平托盘主要尺寸及公差General—purpose fIat paIlets for through transit Ofgoods—PrincipaI dimensions and toIerances(GB/T 2934 1996 eqv ISO6780:1988 代替GB 2934—82)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用木、塑或钢等材料构成的单层和双层单面使用的联运通用平托盘的外部尺寸以及与搬运车、叉车和其他装卸设备的相关尺寸。

本标准适用于公路、铁路、水路和航空联运的通用平托盘。

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3716—83 托盘名词术语3. 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GB 3716所列各项定义均适用于本标准。

4. 尺寸4.1 平面尺寸4.1.1 公称外廓尺寸托盘平面公称外廓尺寸为:1200 mm×1000 mm、l200 mm×800 mm、1140 mm×1140mm、l219 mm×1016 mm。

4.1.2 公称外廓尺寸的公差平面公称外廓尺寸的公差为0~一6 mm1)。

4.2 叉孔的竖向尺寸4.2.1 除叉孔高度不小于95mm的自由叉孔托盘外.托盘的叉孔高度应不小于98mm。

见附录A(提示的附录)图A1。

4.2.2 托盘凹槽顶面到地面的距离应不小于55mm;到其本身纵梁底的距离不应超过45mm。

见附录A图A2。

1)为了满足所规定的公差,有些材料由于收缩的缘故.在制造时需要有一个正公差。

这种托盘的制造公差为±3mm。

4.2.3部分四向进叉托盘及自由叉孔的双面托盘,从顶铺板最低部件的下边至地面的距离应不超过127 mm;四周有基底的托盘,该尺寸应不超过156 mm,见附录A图A3。

木托盘制作标准

木托盘制作标准

木托盘制作标准木质托盘作为一种常见的包装材料,被广泛应用在各个行业中。

它具有承载力强、耐久性高、环保等特点,因此在物流和仓储领域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为了确保木质托盘的质量和安全性,制定了一些木质托盘制作标准。

首先,木质托盘应符合相应的尺寸标准。

根据托盘的使用用途和行业的要求,木质托盘的尺寸会有一定的差异,但一般来说,托盘的尺寸需要适应货物的大小和运输工具的限制。

常见的木托盘尺寸有1200mm×1000mm、1200mm×800mm、1000mm×1000mm等,根据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标准,尺寸会有所不同。

其次,木质托盘的材料选择也需要符合标准。

木质托盘通常采用实木或胶合板制作。

对于实木托盘,应选择耐用且结构稳定的木材,如松木、橡木、桦木等。

而对于胶合板托盘,应选择质量优良、胶粘强度高的胶合板。

无论是实木托盘还是胶合板托盘,木材应经过干燥处理,以确保托盘在使用过程中不易变形或开裂。

此外,木质托盘的承载能力也是制作标准的重要部分。

托盘的承载能力通常由托盘的结构设计和材料的强度决定。

在制作托盘时,应根据托盘的使用要求和货物的重量选择合适的结构设计和材料尺寸,以确保托盘能够承载货物的重量并保持稳定。

此外,为了确保木质托盘的安全性,在制作过程中还需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木质托盘应平整,不得有明显的缺陷和质量问题。

其次,托盘的边缘和角落应经过光滑处理,以免损害货物或人员。

再次,托盘的接缝处应牢固,不得有裂缝或松动。

最后,托盘的表面应光滑,不得有刺激性的尖锐边缘和突出物。

最后,木质托盘在制作过程中还需要考虑环保因素。

木材应符合环保要求,不得使用含有有毒物质的材料。

此外,制作过程中应尽量减少废料和能源消耗,并对废弃的托盘进行回收利用或合理处理,以降低对环境的影响。

综上所述,木质托盘的制作需要符合一定的标准,包括尺寸标准、材料选择、承载能力、安全性和环保要求等。

只有按照这些标准进行制作,才能确保木质托盘在使用中具有良好的质量和安全性。

木托盘验收标准

木托盘验收标准

xx托普车轮有限公司托盘验收检验标准与流程规定一、外观验收标准:1、托盘选材为多层木质胶合薰蒸材质;2、托盘平铺板表面平整,无影响使用的裂纹和变形,所有材质不应有腐烂、虫蛀等缺陷;3、所有木料的加工要xx,无斜边;4、托盘用的铁钉要牢固垂直钉入支撑木内,托盘结构牢固;5、托盘四角垫板连接处不少于4根铁钉,内侧垫板连接处不少于3根铁订;6、托盘不得出现少钉、歪钉、斜钉,钉尖、钉头不得外露;二、尺寸验收标准:1、普通托盘平面尺寸:900*900 mm、960*960 mm、1100*1100 mm、1140 *1140mm、1200 *1200mm、1300*1300 mm,公差±3 mm;2、托盘的支撑木截面尺寸:90*90mm,公差±2mm;720*720托盘的支撑木截面尺寸:50*90,公差±2 mm3、托盘平铺板厚度15 mm,公差±1mm,加厚平铺板厚度20 mm,公差±1mm;4、特殊规格托盘尺寸:720*720 mm,公差为:-20——0 mm,托盘下的支撑木内侧间距>570 mm;5、托盘底部的垫木条厚度>10 mm;6、固定用xx的xx>6cm。

三、检验流程:1、托盘进厂由质检部负责抽样检验,按照每车每种各随即抽取10只托盘来进行外观和尺寸的验收,当抽检合格率>95%,由仓库接收;合格率≤85%时则视为该批托盘不合格,仓库不予接收;2、当检验85<合格率<95%,经总经理批准可以作让步接收处理,但托盘结算价格应予下浮;3、在使用过程中使用部门及使用人员如发现有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托盘,应予以剔除,按照实际数量退回仓库,由采购部退给供应商。

本规定自下发xx生效。

二0一五年五月五日。

木制托盘制造标准

木制托盘制造标准

木制托盘制造标准1、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的托盘适用于运输、仓储、搬运及交换,本标准规定了可重复使用的、规格1000mm*1200mm、双面板、不可翻转、4向进叉、使用9块垫木的木制平托盘的制造特性。

也包括关于制造、标记及安全标示的一些要求。

2、标准参考:参见相关标准。

3.1 堆垛在托盘上摆放单位负荷,一个置于另一个之上,不借助于中间的架子。

3.2 额定负荷标准负荷量,以公斤表示,假定负荷均匀分布。

3.3 安全工作负荷最大负荷量,以公斤表示,在特定的负荷条件下。

3.4 集中负荷负荷集中于托盘面板30%到85%之间的面积内。

3.5 均匀分布负荷负荷均匀分布于托盘面板的整个表面上。

3.6 立体负荷单个的紧密、刚性、均相负荷几乎覆盖托盘的整个表面。

4、托盘类型:可重复使用木制平托盘,双面板,不可翻转,四向进叉,垫木托盘。

5、额定及安全工作负荷:额定负荷须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

附件E中规定了在不同符合条件下的安全工作负荷。

6、结构:6.1 原材料:6.1.1 木料:6.1.1.1 木料种类:木料种类在附件中给出。

6.1.1.2 木料质量等级:木料质量等级须符合附件A.26.1.1.3 含水率:含水率应符合相关标准。

交付时,托盘组成部分的含水率应不超过22%。

注:其他湿度水平应使用附件B中的矫正因子进行计算,标准含水率应为20%。

6.1.1.5 紧固件:托盘应由符合A.4的紧固件进行装配。

6.2 设计及制造:6.2.1 组成部件:托盘的组成部件应符合表1及图16.2.1.1 类型:垫木托盘1000mm*1200mm1000mm*1200mm的垫木托盘组成部件应符合表1及图1。

6.2.2 木板及木块:所有板及天然木块应为一个整体。

上下面板的外表面应为未刨光的。

外部垫木块的木制纤维应与托盘的长轴线平行。

6.2.3 托盘装配及紧固件的位置:6.2.3.1 概述:所有紧固件应垂直安装,最少距木板边缘20mm,紧固件插入不得平行板材纹路(否则会使木板或木块开裂),而互相间尽可能远离安装。

木托盘国标

木托盘国标

木托盘国标Document number:WTWYT-WYWY-BTGTT-YTTYU-2018GT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木托盘)一、联运通用平托盘主要尺寸及公差General—purposefIatpaIletsforthroughtransitOf goods—PrincipaIdimensionsandtoIerances(GB/TeqvISO6780:1988代替GB2934—82)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用木、塑或钢等材料构成的单层和双层单面使用的联运通用平托盘的外部尺寸以及与搬运车、叉车和其他装卸设备的相关尺寸。

本标准适用于公路、铁路、水路和航空联运的通用平托盘。

2.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3716—83托盘名词术语3.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GB3716所列各项定义均适用于本标准。

4.尺寸平面尺寸公称外廓尺寸托盘平面公称外廓尺寸为:1200mm×1000mm、l200mm×800mm、1140mm×1140mm、l219mm×1016mm。

公称外廓尺寸的公差平面公称外廓尺寸的公差为0~一6mm1)。

叉孔的竖向尺寸除叉孔高度不小于95mm的自由叉孔托盘外.托盘的叉孔高度应不小于98mm。

见附录A(提示的附录)图A1。

托盘凹槽顶面到地面的距离应不小于55mm;到其本身纵梁底的距离不应超过45mm。

见附录A图A2。

1)为了满足所规定的公差,有些材料由于收缩的缘故.在制造时需要有一个正公差。

这种托盘的制造公差为±3mm。

部分四向进叉托盘及自由叉孔的双面托盘,从顶铺板最低部件的下边至地面的距离应不超过127mm;四周有基底的托盘,该尺寸应不超过156mm,见附录A 图A3。

注:、、所规定的尺寸适用于由平均含水量为(20±2)%的吸湿性材料所构成的托盘。

托盘国家标准

托盘国家标准

1.1.1.1 目次前言 (II)1 范围 (3)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3 术语和定义 (3)4 分类 (4)5 要求 (4)6 试验方法 (7)7 检验规则 (7)8 产品标识、运输与储存 (8)附录A(规范性附录)木质平托盘构件尺寸及公差 (10)附录B(规范性附录)布钉示意图 (13)附录C(规范性附录)刨花垫块 (15)附录D(规范性附录)许用的木材种类和人造板 (16)附录E(规范性附录)质量控制和随机抽样 (17)附录F(资料性附录)质量检验记录表单 (18)附录G(规范性附录)试验方法 (20)参考文献 (24)前言本标准按照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附录G为规范性附录,附录F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全国物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无锡市前程包装工程有限公司与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托盘专业委员会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无锡市前程包装工程有限公司,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托盘专业委员会,XXXXXXXX。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XXXXXXXX。

1.1.1.2 木质平托盘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木质平托盘的术语和定义、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产品标识、运输和储存。

本标准适用于联运通用木质平托盘以及共用系统用木质平托盘,其他用途及类型的木质平托盘可参照本标准的相关规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828.1-2003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GB/T 3716-2000 托盘术语GB/T 2934-2007 联运通用平托盘主要尺寸及公差GB/T 4995 联运通用平托盘性能要求和试验选择GB/T 4996 联运通用平托盘试验方法GB/T 4822-1999 锯材检验GB/T 23898-2009 木质平托盘用人造板GB/T 17657-1999 人造板及饰面人造板理化性能试验方法GB/T 699-1999 优质碳素结构钢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木托盘检验标准

木托盘检验标准

木托盘检验标准 生效日期2017-11-01 文件编号 LYXH-ZJ-57 文件版本B/0 文件级别:三级 文件类别:作业指导书 11.0目的明确本公司使用的木托盘的接受标准,统一木托盘尺寸要求。

2.0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平面木托盘的验收及车间领用、反馈;3.0内容3.1承载量不低于1000kg ;3.2空载时能经受1m 高度跌落,无脱钉、断板、掉腿、变形等缺陷; 3.3加工托盘材料应适当晾干,不允许任何腐朽,用刀或凿子插入有污斑和变色部位,比较材料良好的部位,若明显硬度下降,可判定为腐朽;3.4板材规格均匀一致,节疤直径不超过板材宽度1/3,虫眼不能超过3个/m ;3.5板材两端不能缺材,且缺材不能超过板材1/4;3.6托盘底部牢固,其支撑块必须由整块木材制成;3.7木板和纵梁结合处钉子必须完全钉入木板,不得外露,板头不得露出纵梁,不得短于纵梁内侧10mm ;板材和横梁钉合处不能有通透裂纹;3.8托盘总高度不超过140mm ,平放于平整地面,托盘板材底面距底面9--10mm ;3.9模板纵梁不得有通透裂纹,面板上纵向裂纹长度不得超过板长10%,纵梁纵向裂纹不得超过板长1/3,横向不得有裂纹;3.10木材不得有霉变、污物、变形;4.抽样方案4.1抽样标准:以每批送货为基准,卸货后每垛随机抽检3个。

5.判定原则:5.1以尺寸、板材完好率、平整度、牢固程度为主要检验项目;6.贮存6.1存放地点保持通风干燥,远离火源,长期堆码应高于地面100mm ,应避免雨淋、曝晒和污染,并严禁大型物品挤压。

6.2贮存周期不允许超过1年。

7.异常处理标准:7.1抽检不合格按批标记,生产使用反馈按数量降价索赔。

托盘国家标准

托盘国家标准

1.1.1.1 目次前言 (I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分类 (2)5 要求 (2)6 试验方法 (5)7 检验规则 (5)8 产品标识、运输与储存 (6)附录A(规范性附录) 木质平托盘构件尺寸及公差 (7)附录B(规范性附录) 布钉示意图 (10)附录C(规范性附录) 刨花垫块 (12)附录D(规范性附录) 许用的木材种类和人造板 (13)附录E(规范性附录) 质量控制和随机抽样 (14)附录F(资料性附录) 质量检验记录表单 (15)附录G(规范性附录) 试验方法 (17)参考文献 (21)前言本标准按照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附录G为规范性附录,附录F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全国物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无锡市前程包装工程有限公司与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托盘专业委员会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无锡市前程包装工程有限公司,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托盘专业委员会,XXXXXXXX。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XXXXXXXX。

1.1.1.2 木质平托盘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木质平托盘的术语和定义、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产品标识、运输和储存。

本标准适用于联运通用木质平托盘以及共用系统用木质平托盘,其他用途及类型的木质平托盘可参照本标准的相关规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828.1-2003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GB/T 3716-2000 托盘术语GB/T 2934-2007 联运通用平托盘主要尺寸及公差GB/T 4995 联运通用平托盘性能要求和试验选择GB/T 4996 联运通用平托盘试验方法GB/T 4822-1999 锯材检验GB/T 23898-2009 木质平托盘用人造板GB/T 17657-1999 人造板及饰面人造板理化性能试验方法GB/T 699-1999 优质碳素结构钢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木托盘 验收标准

木托盘 验收标准

木托盘验收标准
一、外观质量
1. 木托盘表面应光滑,无毛刺、裂纹、变形等缺陷。

2. 木托盘边缘应整齐,无锋利边缘,以免刺伤使用者的手或其他物品。

3. 木托盘上应无残留的胶渍、油渍等污物。

二、尺寸和公差
1. 木托盘的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允许公差范围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2. 木托盘的平整度应符合要求,放置物品时能保持稳定。

三、结构稳定性
1. 木托盘应采用合理的结构,如多层板、刨花板等,以保证其承载能力和稳定性。

2. 木托盘的底部应有足够的支撑力度,以防止在搬运或使用过程中发生变形或损坏。

四、承重能力
1. 木托盘应具备足够的承重能力,以承载所托物品的重量。

2. 在验收时,应对木托盘进行负载测试,以确保其承重能力符合要求。

五、耐腐蚀性
1. 木托盘应采用耐腐蚀性材料制作,如防腐剂处理过的木材等。

2. 在验收时,应对木托盘进行耐腐蚀性测试,以确保其在使用
过程中能保持良好的状态。

六、卫生条件
1. 木托盘应保持干净、卫生,无异味、无虫害等。

2. 在验收时,应对木托盘进行清洗和消毒处理,以确保其卫生条件符合要求。

七、标识清晰
1. 木托盘上应标明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等信息,以便使用者了解其用途和特点。

2. 标识应清晰、易读、不易脱落。

八、包装完好
1. 木托盘在包装时应采用适当的材料和方式,以保护其表面和边缘不受损坏。

2. 在验收时,应检查木托盘的包装是否完好无损,如有损坏应及时更换或修复。

木托盘检验方法及标准

木托盘检验方法及标准

木托盘检验方法及标准
一、木托盘各部位名称:
二、尺寸检验:
2.1、用钢卷尺分别测量木托盘的长、宽、高。

2.2、标准:标准值±3 mm。

2.3、抽样比例:5%,最少取5个。

三、外观检验:
3.1、用目视检查的方法检查木托盘的外表是否符合要求,检测项目及标准如下表:
检查项目标准
外观1、平整光洁, 无树皮, 霉变、虫蛀,木板无弯曲现象。

钉子1、所有钉子用气枪钉制,而且钉子不得高出托盘表面。

2、选用的钉子要有倒刺。

裂纹1、木板不允许有贯通裂纹,裂纹长度不超过板长的5%,裂纹宽度不超过2mm。

2、在100mm内宽度内竖裂不允许存在两条以上。

节子1、木墩不能有节子。

2、木板节子在5mm以下的节子不计,1000mm内,节子个数不得超过3个。

3、大节子直径不超过木板宽度的20%。

3.2、抽样比例:每堆全数木视检查。

四、水份检测:
4.1、用水份检测仪器测试木托盘的含水率,操作方法如下:
4.1.1、按下水份测试仪上的ON开关,打开测试仪。

4.1.2、将水份测试仪测试端的两根针角插入要测试的木条内。

4.1.3、待读数稳定后,读出表上的数据,即为含水率。

4.1.4、抽检比例:每堆各测试3个,分别取其平均值。

4.2、标准:木板平均水份标准:≤15%;木墩平均水份标准:≤25%。

水份测试仪使用方法:
2、将测试针角插入要测试的木条
中。

3、从显示器上直接读出湿度数。

1、按下ON键,开启测试仪。

木制平托盘标准

木制平托盘标准

木制托盘制造标准1、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的托盘适用于运输、仓储、搬运及交换,本标准规定了可重复使用的、规格1000mm*1200mm、双面板、不可翻转、4向进叉、使用9块垫木的木制平托盘的制造特性。

也包括关于制造、标记及安全标示的一些要求。

2、标准参考:参见相关标准。

3.1 堆垛在托盘上摆放单位负荷,一个置于另一个之上,不借助于中间的架子。

3.2 额定负荷标准负荷量,以公斤表示,假定负荷均匀分布。

3.3 安全工作负荷最大负荷量,以公斤表示,在特定的负荷条件下。

3.4 集中负荷负荷集中于托盘面板30%到85%之间的面积内。

3.5 均匀分布负荷负荷均匀分布于托盘面板的整个表面上。

3.6 立体负荷单个的紧密、刚性、均相负荷几乎覆盖托盘的整个表面。

4、托盘类型:可重复使用木制平托盘,双面板,不可翻转,四向进叉,垫木托盘。

5、额定及安全工作负荷:额定负荷须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

附件E中规定了在不同符合条件下的安全工作负荷。

6、结构:6.1 原材料:6.1.1 木料:6.1.1.1 木料种类:木料种类在附件中给出。

6.1.1.2 木料质量等级:木料质量等级须符合附件A.26.1.1.3 含水率:含水率应符合相关标准。

交付时,托盘组成部分的含水率应不超过22%。

注:其他湿度水平应使用附件B中的矫正因子进行计算,标准含水率应为20%。

6.1.1.5 紧固件:托盘应由符合A.4的紧固件进行装配。

6.2 设计及制造:6.2.1 组成部件:托盘的组成部件应符合表1及图16.2.1.1 类型:垫木托盘1000mm*1200mm1000mm*1200mm的垫木托盘组成部件应符合表1及图1。

所有板及天然木块应为一个整体。

上下面板的外表面应为未刨光的。

外部垫木块的木制纤维应与托盘的长轴线平行。

6.2.3 托盘装配及紧固件的位置:6.2.3.1 概述:所有紧固件应垂直安装,最少距木板边缘20mm,紧固件插入不得平行板材纹路(否则会使木板或木块开裂),而互相间尽可能远离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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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0
±2
面板支撑板数量×长度×宽度×厚度,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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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00×90×20
±2
支撑木数量×宽度,mm
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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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支撑墩数量×长度×宽度×高度,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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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0×90×80
±2
木材湿度,%≤
20
石药集团维生药业(石家庄)有限公司
普通木托盘质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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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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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技术要求:
1.外观表面应平整、方正,无污迹、破损、变形现象。
1110
1100
1100
12Hale Waihona Puke 0±5±6宽度,mm
1200
1100
1140
1100
1000±5
±6
高度,mm
105
146
135
135
±5
顶铺板厚度,mm
25
20
20
20±2
±3
顶铺板数量×宽度,m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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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85
±2
底铺板厚度,mm
20
20
20
20±2
±3
底铺板数量×宽度,m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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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垫块应与顶铺板、底铺板接合紧密,无开裂、松动现象。进行热处理,打印热处理(IPPC)标识。
3.托盘材质应均匀,无虫蛀、腐败、霉败、开裂现象。
4.在满载情况下,用叉车叉起,行进200米再落下,如此重复三次,托盘不应有破损、
开裂现象。(*)
5.托盘除具本身材质气味外,不得有其它气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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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草部门
质量部
项目
起草人
审核人
批准人
签名
日期
执行日期
分发号
发放范围
主管副总经理各1份,质量部3份,生产计划部、采购部、储运部及202、204、205、207车间各1份。
一、规格
项目
指标
允许
偏差
备注
Ⅰ型
Ⅱ型
Ⅲ型
Ⅳ型
Ⅴ型
长度,mm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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