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88389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2021-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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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8580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2021-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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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核心骨干,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公司制订了《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股权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

为保证公司本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考核目的制定本办法的目的是加强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执行的计划性,量化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设定的具体目标,促进激励对象考核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确保实现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各项业绩指标;同时引导激励对象提高工作绩效,提升工作能力,客观、公正评价员工的绩效和贡献,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执行提供客观、全面的评价依据。

第二条考核原则(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考核评估激励对象;(二)考核指标与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年度经营目标结合;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结合。

第三条考核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所有激励对象,具体包括公司(含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

以上激励对象中,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必须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或公司董事会聘任。

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本激励计划的考核期内与公司或子公司签署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第四条考核机构及执行机构(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委员会”)负责本次股权激励的组织、实施工作;(二)公司人力资源部组成考核小组负责具体考核工作,负责向薪酬委员会报告工作;(三)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相关部门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收集和提供,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公司内审部门监督;(四)公司董事会负责考核结果的审核。

688389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2021-02-06

688389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2021-02-06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分配情况
二、技术骨干、业务骨干情况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

2、本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

3、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4、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6日。

688389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2021-02-27

688389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2021-02-27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止授予日)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指南第4号一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以下简称“《业务指南》”)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止授予日)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1、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不包括公司的独立董事、监事。

除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刘先成先生,董事、总经理胡明龙先生,董事、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曾映先生外,不包括其他单独或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不包括前述三人的配偶、父母、子女。

3、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与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名单相符。

4、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深圳市福田区自主创新龙头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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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佳创视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福田区自主创新龙头企业名单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企业名称 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酷派软件技术(深圳)有限公司 深圳万乐药业有限公司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危险废物处理站有限公司 深圳市康拓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 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蓝韵实业有限公司 深圳市卓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怡化软件有限公司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华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市通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穗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深圳市迈乐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九星印刷包装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市云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中广核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深圳市元征软件开发有限公司 深圳市金立通信设备有限公司 深圳九新药业有限公司 深圳市创维群欣安防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齐普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赞融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广东南方电信规划咨询设计院限公司 深圳市腾邦国际票务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凯立德欣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中电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大赢家网络有限公司 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688095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2021-01-28

688095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2021-01-28

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分配情况
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

2、本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名单
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28日。

股权架构及顶层设计方案

股权架构及顶层设计方案

股权架构及顶层设计方案目录一、内容综述 (3)1.1 背景与目的 (3)1.2 股权架构的重要性 (4)1.3 顶层设计方案的定义 (5)二、股权架构概述 (6)2.1 股权架构的定义 (7)2.2 股权架构的类型 (8)2.2.1 集中式股权架构 (9)2.2.2 分散式股权架构 (10)2.2.3 混合式股权架构 (11)三、顶层设计方案 (12)3.1 设计原则 (13)3.1.1 公平性原则 (14)3.1.3 稳定性原则 (16)3.1.4 灵活性原则 (17)3.2 设计要素 (18)3.2.1 股东权益 (19)3.2.2 股权比例 (20)3.2.3 股权转让与退出机制 (22)3.2.4 股权激励与约束 (23)四、具体设计方案 (24)4.1 股权结构调整 (25)4.1.1 股权转让 (26)4.1.2 增资扩股 (27)4.1.3 股权回购 (29)4.2 股权激励方案 (30)4.2.1 限制性股票 (31)4.2.3 股票增值权 (34)4.2.4 员工持股计划 (35)4.3 股权退出机制 (36)4.3.1 股权转让退出 (37)4.3.2 股权回购退出 (39)4.3.3 股权置换退出 (40)五、实施与风险管理 (41)5.1 实施步骤 (42)5.1.1 制定详细实施方案 (43)5.1.2 股权结构调整与激励方案设计 (44)5.1.3 实施与调整 (46)5.1.4 监督与评估 (47)5.2 风险管理 (48)5.2.1 风险识别 (49)5.2.3 风险防范与控制 (51)5.2.4 风险应对措施 (53)六、结论与展望 (54)一、内容综述本文档旨在为企业提供全面而深入的股权架构及顶层设计方案,以确保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并维护股东权益。

我们将详细解析现有的股权结构,识别潜在问题,并提出切实可行的优化建议。

结合企业的战略目标和市场环境,我们将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顶层设计方案,包括公司治理结构、股权激励机制、投融资策略等关键领域。

公司员工中长期激励方案

公司员工中长期激励方案

公司员工中长期激励方案目录一、前言 (2)二、公司员工中长期激励方案概述 (3)2.1 激励原则 (4)2.2 激励对象 (5)2.3 激励方式 (5)三、基本薪酬与福利体系 (7)3.1 基本工资 (8)3.2 绩效奖金 (9)3.3 社会保险与住房公积金 (9)3.4 其他福利 (10)四、中长期激励计划 (12)4.1 企业年金 (13)4.2 股票期权 (14)4.3 限制性股票 (16)4.4 员工持股计划 (16)4.5 项目跟投 (17)五、激励计划的实施与管理 (19)5.1 制定与审批 (20)5.2 执行与监督 (21)5.3 评估与调整 (22)六、风险管理与控制 (23)6.1 风险识别 (25)6.2 风险评估 (25)6.3 风险控制 (27)七、附则 (28)7.1 解释权 (28)7.2 施行日期 (29)一、前言随着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公司要想取得持续的成功和发展,必须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员工中长期激励方案是激发员工潜力、提升员工绩效的有效手段之一。

本激励方案旨在通过一系列激励措施,使员工在实现个人职业发展的同时,为公司创造更大的价值。

公平公正:激励方案基于员工的实际表现和贡献,确保每位员工都能得到公平的回报。

奖惩结合:将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相结合,既鼓励员工积极创新、提高工作效率,又对员工的违规行为进行一定的约束。

激励与约束并重:通过设置合理的激励目标和条件,使员工在追求个人利益的同时,也能关注公司的整体利益。

针对个体差异进行激励:根据员工的岗位、职责、能力和绩效等因素,制定个性化的激励措施,提高激励效果。

确保可行性:激励方案需要具有可操作性,能够在实际工作中顺利实施,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本激励方案将围绕公司战略目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一套科学、合理、有效的员工中长期激励方案,以期为公司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二、公司员工中长期激励方案概述为了更好地激发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提升团队凝聚力和竞争力,本公司制定了全面而系统的员工中长期激励方案。

688600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核查意2021-02-27

688600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核查意2021-02-27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以下简称“《披露指南》”)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等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发表核查意见如下:1、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包括:(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具备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2、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不存在下列情形:(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未包括公司的独立董事、监事、外籍员工、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企业信用报告_深圳普门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信用报告_深圳普门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目录一、企业背景 (5)1.1 工商信息 (5)1.2 分支机构 (5)1.3 变更记录 (5)1.4 主要人员 (6)1.5 联系方式 (6)二、股东信息 (6)三、对外投资信息 (7)四、企业年报 (7)五、重点关注 (8)5.1 被执行人 (8)5.2 失信信息 (8)5.3 裁判文书 (9)5.4 法院公告 (9)5.5 行政处罚 (9)5.6 严重违法 (9)5.7 股权出质 (9)5.8 动产抵押 (9)5.9 开庭公告 (9)5.11 股权冻结 (10)5.12 清算信息 (10)5.13 公示催告 (10)六、知识产权 (10)6.1 商标信息 (10)6.2 专利信息 (10)6.3 软件著作权 (10)6.4 作品著作权 (11)6.5 网站备案 (11)七、企业发展 (11)7.1 融资信息 (11)7.2 核心成员 (11)7.3 竞品信息 (11)7.4 企业品牌项目 (11)八、经营状况 (12)8.1 招投标 (12)8.2 税务评级 (12)8.3 资质证书 (12)8.4 抽查检查 (12)8.5 进出口信用 (12)8.6 行政许可 (12)一、企业背景1.1 工商信息企业名称:深圳普门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工商注册号:440301115702764统一信用代码:91440300MA5DACW84R法定代表人:刘先成组织机构代码:MA5DACW8-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经营状态:开业注册资本:300万(元)注册时间:2016-04-12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松白路1008号艺晶公司15栋一楼-3营业期限:2016-04-12 至 2036-04-08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计算机软硬件、科学仪器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和销售(不含限制项目);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688389普门科技2023年上半年财务风险分析详细报告

688389普门科技2023年上半年财务风险分析详细报告

普门科技2023年上半年风险分析详细报告一、负债规模测算1.短期资金需求该企业经营活动的短期资金需求为10,992.18万元,2023年上半年已经取得的短期带息负债为23,593.22万元。

2.长期资金需求该企业长期投融资活动不存在资金缺口,并且可以提供89,447.88万元的营运资本。

3.总资金需求该企业资金富裕,富裕78,455.7万元,维持目前经营活动正常运转不需要从银行借款。

4.短期负债规模根据企业当前的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计算,企业有能力偿还的短期贷款规模为103,079.74万元,在持续经营一年之后,如果盈利能力不发生大的变化,企业有能力偿还的短期贷款规模是129,913.97万元,实际已经取得的短期带息负债为23,593.22万元。

5.长期负债规模按照企业当前的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和发展速度,企业有能力在2年内偿还的贷款总规模为129,913.97万元,企业有能力在3年之内偿还的贷款总规模为143,331.08万元,在5年之内偿还的贷款总规模为170,165.32万元,当前实际的带息负债合计为23,593.22万元。

二、资金链监控1.会不会发生资金链断裂从当前盈利水平和财务状况来看,该企业不存在资金缺口。

如果当前盈利水平保持不变,该企业在未来一个分析期内有能力偿还全部负债。

该企业负债率低,发生资金链断裂的风险极小。

资金链断裂风险等级为0级。

2.是否存在长期性资金缺口该企业不存在长期性资金缺口,并且长期性融资活动为企业提供90,478.69万元的营运资金。

3.是否存在经营性资金缺口该企业经营活动存在资金缺口,资金缺口为10,898.96万元。

这部分资金缺口已被长期性融资活动所满足。

其中:应收账款增加6,531.5万元,其他应收款减少288.74万元,预付款项增加95.88万元,存货增加627.73万元,其他流动资产增加1,728.37万元,共计增加8,694.75万元。

应付账款减少3,344.66万元,应付职工薪酬增加3,706.53万元,应交税费增加240.63万元,其他应付款增加1,698.68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减少148.25万元,其他流动负债减少64.57万元,共计增加2,088.36万元。

688389普门科技2023年上半年财务指标报告

688389普门科技2023年上半年财务指标报告

普门科技2023年上半年财务指标报告一、实现利润分析实现利润增减变化表(万元)2023年上半年利润总额为15,197.11万元,与2022年上半年的10,908.33万元相比有较大增长,增长39.32%。

利润总额主要来自于内部经营业务。

成本构成变动情况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万元)二、盈利能力分析盈利能力指标表(%)普门科技2023年上半年的营业利润率为27.39%,总资产报酬率为14.95%,净资产收益率为17.29%,成本费用利润率为36.36%。

企业实际投入到企业自身经营业务的资产为184,610.32万元,经营资产的收益率为16.57%2023年上半年营业利润为15,293.62万元,与2022年上半年的10,925.94万元相比有较大增长,增长39.98%。

以下项目的变动使营业利润增加:其他收益增加555.42万元,信用减值损失增加7.29万元,资产处置收益增加5.47万元,资产减值损失减少393.06万元,共计增加961.25万元;以下项目的变动使营业利润减少:投资收益减少42.55万元,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减少35.74万元,销售费用增加3,413.18万元,营业成本增加1,775.44万元,管理费用增加878.84万元,研发费用增加548.53万元,营业税金及附加增加248.23万元,财务费用增加24.02万元,共计减少6,966.54万元。

各项科目变化引起营业利润增加4,367.68万元。

三、偿债能力分析偿债能力指标表项目名称2021年上半年2022年上半年2023年上半年流动比率 5.53 3.45 2.872023年上半年流动比率为2.87,与2022年上半年的3.45相比有较大下降,下降了0.58。

2023年上半年流动比率比2022年上半年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上半年流动资产为138,785.93万元,与2022年上半年的108,259.27万元相比有较大增长,增长28.20%。

688389普门科技2023年上半年现金流量报告

688389普门科技2023年上半年现金流量报告

普门科技2023年上半年现金流量报告一、现金流入结构分析2023年上半年现金流入为80,185.11万元,与2022年上半年的59,946.51万元相比有较大增长,增长33.76%。

企业通过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所收到的现金为55,384.36万元,它是企业当期现金流入的最主要来源,约占企业当期现金流入总额的69.07%。

企业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所产生的现金能够满足经营活动的现金支出需求,经营活动现金净增加6,450.42万元。

企业通过增加负债所取得的现金也占不小比重,占企业当期现金流入总额的16.84%。

这部分新增借款40.05%用于长期性投资活动。

二、现金流出结构分析2023年上半年现金流出为71,980.51万元,与2022年上半年的66,045.68万元相比有所增长,增长8.99%。

最大的现金流出项目为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占现金流出总额的32.47%。

三、现金流动的稳定性分析2023年上半年,营业收到的现金有较大幅度增加,企业经营活动现金流入的稳定性提高。

2023年上半年,工资性支出有较大幅度增加,现金流出的刚性明显增强。

2023年上半年,现金流入项目从大到小依次是: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收到的税费返还。

现金流出项目从大到小依次是: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四、现金流动的协调性评价2023年上半年普门科技投资活动需要资金5,406.32万元;经营活动创造资金6,450.42万元。

投资活动所需要的资金能够被企业经营活动所创造的现金净流量满足。

2023年上半年普门科技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160.51万元。

满足了投资活动的资金缺口。

五、现金流量的变化2022年上半年现金净亏空4,658.67万元,2023年上半年扭亏为盈,现金净增加9,413.1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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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公司的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及核心团队的积极性,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使其更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以保证公司业绩稳步提升,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拟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或“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为保证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指南第4号一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保证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限制性股票激励的作用,进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股权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高管理绩效水平,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即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定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所有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技术骨干、业务骨干。

四、考核机构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组织激励对象的考核工作。

(二)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工作,并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及报告工作。

(三)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收集和提供,
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四)公司董事会负责考核结果的审核。

五、考核指标及标准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1)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为2021-2026年六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

以2020年营业收入值或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值为业绩基数,对每个考核年度对比业绩基数的营业收入增长率(A)或净利润增长率(B)进行考核,根据上述任一指标完成情况确定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

首次授予部分各年度的考核目标对应的归属批次及归属比例安排如下: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上述“净利润”是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股份支付费用的影响,下同。

(2)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业绩考核与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业绩考核一致。

(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优秀、较好、良好、合格、不合格(激励对象考核期内离职的当年个人绩效考核视为不合格)五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股票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按作废失效处理,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六、考核期间与次数
本次激励计划考核年度为2021-2026年六个会计年度,每年度考核一次。

七、考核程序
公司人力资源部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具体的考核工作,保存考核结果,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绩效考核报告上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八、考核结果管理
(一)考核结果反馈与申诉
被考核对象有权了解自己的考核结果,人力资源部应在考核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对象。

如果被考核对象对自己的考核结果有异议,可与人力资源部沟通解决。

如无法沟通解决,被考核对象可向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申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需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确定最终考核结果。

(二)考核结果归档
考核结束后,考核结果由人力资源部作为保密资料归档保存,绩效考核记录保存期5年,对于超过保存期限的文件与记录,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统一销毁。

九、附则
(一)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制订、解释及修订。

若本办法与日后发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存在冲突的,则以日后发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为准。

(二)本办法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自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生效后实施。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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